高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例6篇

高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高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1

一、组织领导

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工作要求,我市教育系统成立了防范中小学欺凌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责任分工

此次防欺凌专项整治行动,各校要积极配合相关科室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市教育局由安全科牵头,联系人:吴晓宇电话:6656807

安全科:负责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建立防治学生欺凌应急处置预案,协调公安、综治等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政策法规科:负责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舆情控制和对外宣传工作,依据相关法规的有关要求对相关欺凌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压实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协调联系司法部门、法制副校长等进校宣传教育活动。

德育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处理、班主任培训和学生德育工作,努力提升班主任应对、处理和解决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能力。指导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加强中小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小学生守则》教育,并对德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信息办:在单位学校门户网站公布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宣传信息,保证举报信息能多渠道被收集。

督导科:将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纳入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督导指标体系,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和评估细则,加强对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的督导检查。

人事科:负责将预防校园欺凌纳入校长和教师培训计划,提高学校防控校园欺凌工作能力。

基础教育科:负责落实好法律进课堂,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师资、有教案。

职教科:负责配合做好相关案件的处理工作。

学校校长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德育副校长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

三、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

详见《省防范中小学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四、时间安排

我市集中开展整治校园欺凌专项行动从2021年3月16日开始至7月2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摸底阶段(3月16日至3月24日)。

各校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进行全面动员部署,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建立台账。3月24日前将排查报告排查摸底情况及时汇总上报,上报内容详见附件2:校园欺凌排查统计表,(内容还包括近三年发生的欺凌事件时间、人员、地点、起因、经过、结果等)安全科邮箱:。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3月24日至6月25日)。

针对摸排结果,开展集中整治,宣传教育,法制教育,组织全体师生集中学习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发挥家校牵手、警校联手的教育宣传作用,形成共同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良好氛围。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等。6月25日前将附件2: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集中整治校园欺凌专项行动统计表和整治报告,报教育局安全科。

高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2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在2020年基础上,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三项“攻坚治理”,全力推进教育系统消防基础建设、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消防安全素质三项“提升工程”,基本实现“五个明显”的整治目标,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推进打通生命通道综合治理

1.全面实行“一校一策”管理。各校要将消防车通道整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本地本校改造任务,遵循“先急后缓”原则,拆除校园内违法违规建筑及影响灭火救援的牌匾等障碍物、调整学校出入口、增设停车场地和停车设施、按标准施划校园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救援场地标线标志。

2.优化停车资源使用管理。各校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停车难”和占堵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之间的现实问题,针对食堂、宿舍等密集区域,制定相关政策机制,合理规划停车位,请消防救援机构指导实行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按标准加强划线、标名、标牌及维护修缮,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各校依据属地停车设施的供给策略,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停车设施改建、扩建和新建。

3.强化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各校要加强与消防救援、公安交警、住建等城市管理部门的协作,严格落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生命通道”联合整治的通告》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的联合执法和集中曝光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保持信息共享渠道畅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车通道的联合管理,有效改善消防车通道通行条件。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l.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各校要按照《全市教育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建立完善建筑消防管理机制,对照2020年排查建立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统筹开展排查整治。一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每栋建筑都要建立微型消防站队伍,全面推行“楼长”制,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二是管理使用单位每月自查一遍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定期排查测试建筑室内自动消防设施,建立并执行维护保养制度。四是探索建设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库,各校要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建筑管理单位认真录入基础数据,不断完善数据库。

2.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在属地消防救援机构指导下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机制,健全消防安全档案。二是固化“七个一”活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安全检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梳理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出消防安全承诺等工作。三是协调配合消防救援机构深化教学培训式检查工作,着力提升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微型消防站站长、电工等“关键人”消防业务能力水平。四是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每年至少联合开展2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和消防演练,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和分区域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五是鼓励学校探索实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具体服务内容。年底前,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力争实现100%。

3.实验室危化品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配合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联合监管五项机制,年内开展2次重大危险源联合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改造一批老旧消防设施、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年底前至少完成70%。二是要强化熟悉演练实战效能,学校专(兼)职消防队每月开展熟悉演练工作,建立安全事故处置队或应急处置机制,优化事故处置措施。联系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开展1次实验室危化品事故实战演练,开展化工专业救援技术培训。三是积极主动与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化工(危化品)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做好实验室和危化品库消防审核认定工作。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整治。各校监督检查在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做好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达到“五个确保”即对管辖内在建工程排查一遍,确保底数清;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检查一遍,确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和临时建筑检查一遍,确保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确保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升。

(三)扎实做好重点领域突出风险整治

1.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问题。各校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做好本地本校消防安全工作。集中整治2020年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单位员工和知情群众举报火灾隐患。针对监管责任盲区,健全行业部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源头管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整治。各校要积极争取将消防能力建设融入政府民生工程,针对校内突出风险要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各校将消防能力提升细化项目列入年度改造计划和经费预算,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3.集中攻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各校要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机制,针对排查发现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及时报属地政府集中挂牌督办。要主动会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督促指导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相关单位责任,督促单位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按时整改销案。针对故意拖延、不积极整改或者因客观原因暂时不能整改但未采取严密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将依据《市安全生产事前问责暂行办法》(发﹝2020﹞21号)进行问责。

(四)实施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升工程

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校要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出台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会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本地本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培树典型样板。

(五)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教育系统消防大数据管理。各校要结合“数字”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数据资源。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建立消防大数据库及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在食堂、宿舍、教室、实验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火灾高风险场所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运行、用气用电、重点部位管理等情况的实时监测设备,并对采集数据进行智能分析,推动防范风险关口前移,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监管和风险预测预警能力,为精准研判突出风险隐患提供科学依据,逐步实现分级分类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六)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各校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综合治理体系,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属地消防救援部门持续深化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计划,高校、高中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新生军训课程。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分批次、分类别对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针对行政干部,重点培训消防法律法规;针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微型消防站队员、特殊工种等“关键人”,重点培训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知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年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健全完善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结合岗前与日常培训,推行消防安全履职承诺制度,全面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三、时间安排

各校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部署开展本地本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年度工作任务。

(一)细化任务措施(2021年4月20日前)。各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措施,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工作时限等内容,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二)集中攻坚整治(2021年4月至12月)。各校要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对照工作目标和任务,深入细致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逐项研究细化管控措施,实施差异化整治。

(三)定期调度研判。教育局将定期调度各校专项行动推进情况,适情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各校4月20日前向教育局安全管理科报送实施方案;自2021年5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小结;12月20日前报送本年度专项行动自评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对本年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本方案中各项任务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各级工作专班要坚持以“五化”方式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做到事故预防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切实保障全市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统筹推进。各校要以实施“十四五”规划为牵引,结合新形势下消防工作要求,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本校消防工作,保证与教学科研工作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校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学校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要细化目标任务,列出“三个清单”,坚持项目化管理,清单式跟踪督办,定期通报问题成效,逐项推动落实。

高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3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行动迅速,工作有序

食品安全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到办人民满意教育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为了卓有成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教育局下发了《2009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教发[2009]26号)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根据教育局的整治方案,分别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并迅速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治工作。龙舟坪镇中心学校以石牌小学为现场召开了全镇食堂改革现场会。高家堰镇中心学校在流溪小学召开现场会,与会人员参观了流溪小学食堂建设,帐目管理、购销台帐建立、饮食安全管理等规范建设。榔坪镇中心学校以创办“满意食堂”为主题,召开全镇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议,并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渔峡口镇中心学校召开了各校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对各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交流。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安排部署到位,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强化培训,提升素质

为了更好地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全县中小学加大了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在醒目的位置悬挂食品安全的宣传标语;二是利用校园广播板报、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利用校园网、长阳教育信息网宣传各地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龙舟坪中心校,资丘中心校、榔坪中心校、高家堰中心校,县一中、白沙坪小学、潘家塘小学等学校分别在网上交流了整治工作情况;三是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培训活动,提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以及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县实验小学组织师生听取县卫生监督局的食品安全专题讲座,都镇湾中心校分校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县民族高中对食堂、门店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全面整改

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县教育局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点,要求各学校全面排查,不留空白,发现问题,现场整改,并和县工商局、卫生监督局一起开展联合检查,同时派专班深入到各乡镇,深入到僻远、规模小的学校进行抽查。四月份以来,县后勤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一行人,分别到高家堰、贺家坪、榔坪、渔峡口、资丘等乡镇二十多所学校进行检查,对食堂、商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对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校长挂帅,逐校逐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整改。从整体情况看,食品安全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无证经营的情况得到了有效扼止,购销台帐和索证票制正在逐步规范,食品安全的“五关”得到了较好地落实,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建立。总之,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高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建和谐校园。

二、工作目标

经过整治,普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学校、幼儿园各种安全体系,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各类设施的安全隐患得以消除;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得以有效遏制;师生安全意识的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学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明显下降;全社会对中小学生及幼儿园的安全保护程度明显提高,努力把每所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成为平安、卫生、文明、和谐的校园,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11月21日—11月23日)。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决定成立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担任,负责收集整理全区学校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情况,指导协调全区学校专项整治行动。

(二)统一部署,分头行动(11月24日—12月10日)。

区直各有关单位要在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着重就以下四项重点工作尽快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并在12月10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1、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行动。由区政法委牵头、公安分局、文广局、卫生局、执法分局、工商分局、城建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安管局、教体局等有关部门参加,对学校周边的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校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进行全面整治,依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非法网吧、书摊、小卖部、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流动饮食摊点等场所,使校园周边环境有明显改善。

2、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由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对区属中小学和幼儿园进行排查整改。要对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逐级上报。政府将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监察部门要专门组织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

3、区幼儿园综合审批工作小组、桃花镇、各街办要加强对民办小学、幼儿园的安全排查整改、督查,就无证幼儿园进行坚决查处和取缔。

4、严肃查处一批重大案件。由公安分局组织实施。要把侦破、查处针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对已经发生、尚未侦破的侵害校园和伤害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集中力量、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对破获的案件,司法机关应依法从重从快判决。对影响恶劣、社会反应强烈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5、各部门将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排查情况于12月10日汇总上报到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三)全面整改,督促检查(12月11日—12月20日)。

要将整改贯穿于整个专项整治行动的全过程,边查边改,通过整改达到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区直各有关单位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作薄弱环节,要提出具体整改办法。凡是学校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学校整改有困难的,要向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由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有关部门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时间表和相关责任人,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整改完成情况于12月15日前汇总上报至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整治活动,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教育工作,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求,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把它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真正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确保此次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高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5

以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省、市教育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大局,推动平安教育、平安校园建设,紧密配合全省、全市、全县集中开展“城中村”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在全县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确保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有序,保证全县学校平安稳定。

通过集中整治,促使各类突出的治安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学校周边秩序、面貌明显好转,即学校周边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安全隐患和“黄赌毒”现象明显减少,周边网吧娱乐场所以及小商小贩占道经营影响师生出行的状况进一步扭转,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超员超载、黑车和“三无”接送学生车辆现象得到治理,使师生和家长安全感明显提高。

这次学校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主要对象是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尤其是 “城中村”学校及幼儿园,城市相连的“城边村”学校幼儿园。

(一)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及文化环境情况。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加强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清理取缔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违章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馆、音像书刊点等娱乐服务场所;加强校园周边出租屋的规范化管理;查缴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非法出版物。

(二)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情况。整治“黑出租”、“黑摩的”以及各种非法营运车辆;检查学校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及各类安全设施是否完善。

(三)学校安全管理情况。排查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厕所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和管制药品的管理使用、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使用管理等情况;检查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大中专学校和寄宿制中小学的门卫、值班巡逻制度的落实情况;排查学校安全教育落实情况,特别是防溺水淹亡、防激情犯罪、防雷击、防食物中毒等教育落实和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培训、录入及应用情况。

(四)学校及周边饮食与饮用水卫生情况。清理取缔学校及周边非法经营的餐饮店、医疗点、食品店、流动摊点等。加强学校食堂监督,防止食物中毒等情况发生。

(五)学校及周边建筑设施情况。清理整顿违章搭建、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等情况;检查学校及周边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以及生产、经营和存储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等。

(六)清查整治校车情况。清理非法校车;清查校车安全管理情况,看有无校车服务方案,对校车配有情况是否清楚准确;排查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乘坐校车安全制定落实情况。

(七)清理整治学校及周边其他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清查整治用电防火防电击、用气防爆和防范处理突发应急事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此次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从今年4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4月底)

各乡镇、各中小学(幼儿园)都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三有”、“三到位”。“三有”即有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有解决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有层层签订的排查整治责任书。“三到位”即安排部署到位,职责任务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初~5月中旬)

各乡镇、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依据本《实施方案》整治重点,围绕“七项整治”内容,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排点。排查要深入细致,不留盲点和死角,彻底摸清影响安全稳定的隐患和问题,做到“三结合”。即地毯式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首次排查与滚动排查相结合、专门排查与边排查边整改相结合。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开

通信箱、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广泛接受群众反映情况和举报问题,多渠道掌握第一手资料。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下旬~9月底)

各乡镇、各中小学(幼儿园)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要明确整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治期限,认真开展整治。一个单位(部门)能整治的,由该单位(部门)负责整治;需要多部门联合整治的,由当地党委政府或共同上级部门指定牵头单位(部门)和参加单位(部门)联合整治。县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学校和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确定一批重点整治对象,直接挂牌督办。各乡镇也要采取领导包案、黄牌警告、挂牌督办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整治力度。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初~11月底)

专项整治开始后,学校周边环境治理领导组要组织专项督导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尽快落实整治责任,尽早完成整治任务。整治工作结束后,县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进行验收。对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学校及师生不满意的,责令重新整治。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部门协调配合,通力合作,使这次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收到实际效果,专项组成立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领导工作。

组 长:张智云 县教育科技局总支书记、局长

副组长:韩东生 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尚文元 县教育科技局总支委员、工会主席

成 员:县公安局、县经信局、县文化局、县市场管理与质量监督局、县住建局、县司法局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专项组按照各成员部门的相关职能对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任务予以明确,落实工作责任。

(一)综治部门要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加大对校园及周边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打击力度,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整治影响学校及周边教学、生活秩序的各类问题;督促、指导校园进一步健全综治组织,落实治理防范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综治目标责任制,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二)教育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强化各项措施,加强对学校内部治安和安全管理教育工作的指导、督导和检查,切实维护好学校的治安秩序;要督促学校认真做好学校内部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落实综合治理措施,清理整顿学校内不健康的文化、娱乐场所和违章建筑、商业摊点及出租房屋等,坚持禁止不良或有害读物在学校内传播;大力整顿学校内部交通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加强校内外来人员和出租房屋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

(三)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地区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侵扰学校师生的流氓恶势力要依法严惩,对校园及周边场所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坚决予以铲除;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校园及周边发生的,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建立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整治治安、交通秩序和消防工作,加强对学校内部保卫和消防工作的检查、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互联网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和排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在校园周边设立的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和活动点,依法查处利用非法宗教活动点或借传教为名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经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规范校园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中小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短信运营商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网络有害信息和手机短信,依法打击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黄色网站等非法活动;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教育网站、教育培训机构的前置审批和监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宗教网站。

(五)文化部门要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引导师生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落实未成年人禁入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等规定;依法查处各种含有反动、色情、暴力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及违法文化经营活动;文化艺术团体、图书馆、博物馆等要为学校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方便。

(六)市场管理与质量监督部门要对学校的食品加工企业、食品零售网点进行严格检查,对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进行清理和销毁,确保食品安全;对食品加工、营运、出售以及食堂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做到持证上岗;加强餐具消毒和学生饮用水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指导,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对常见病、多发病、流行病做好预防和监测工作。要依法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与相关部门共同规范校园周边经营秩序;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校园周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依法从严查处流通领域食品违法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取缔中小学校周围200米以内的电子游艺室、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以及600米以内的专营场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查处取缔校园及周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传销活动及侵害师生权益的非法中介等。

(七)住建部门要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厕所等进行勘查指导,发现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及时处理;对路边的建筑施工现场加强管理,围好护栏、护墙、设置警示标语等,禁止学生出入施工现场,防止伤害事故发生;对道

路上排水井盖进行清查,发现丢失或损坏及时更换,防止“马路陷阱”;对学校周边道路两侧的路灯等公用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正常使用,防止学校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意外。(八)司法部门要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典型司法案例开展对师生的警示教育;组织法律援助机构积极面向师生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培训,提高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依法治校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在高校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及时妥善调解社会与高校之间的矛盾纠纷,防止社会人员干扰影响校园正常秩序;做好校园及周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预防和减少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九)新闻出版部门要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以学校周边为重点,坚决查缴以青少年学生为主要销售对象的含有反动、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内容的非法出版物,严肃查处损害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的互联网和手机有害信息。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相关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加强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本《实施方案》的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各自部门职责,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督导检查。专项整治期间,县上要派出督导检查组深入基层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促进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地开展。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做到管理对象认可、人们群众满意、社会普遍公认。

高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预防为主,打防结合,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学校教学楼、宿舍区及周边单位建筑物的火灾隐患,确实解决学校及周边突出的消防安全问题,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二、工作目标

在前一阶段实施校安工程基础上,集中警力对全市校园进行集中清查治理,做到各类学校100%排查到位,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100%整改到位,确保“两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确保校园不发生有影响火灾,校园周边不发生亡人火灾,全力确保我市火灾形势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大队,由林冠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策划、落实、督办以及各种材料的收集、起草和上传下达。联系电话:0898-62223119。

(二)联合检查分组。

四、整治时间、重点及内容

(一)整治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整治重点。

全市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校,全市中、小学校及学校在建建筑和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非法开设的网吧、电子游戏室、歌舞厅、迪厅等娱乐场所。

(三)整治内容。

1、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工作。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由市教育局和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联合督促落实整改;对整改难度较大、需要投入资金较多的火灾隐患,应提出整改方案,报市政府提请列入校安工程改造,同时跟踪督促整改,力争年底前整改完毕。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校舍,要依法加强对校安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严格质量监督,确保不留“先天性”火灾隐患。

2、进一步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部门对学校及周边区域要进行重点排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与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等专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高层和地下建筑等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督促落实防范措施。特别是对存有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报请市政府责令停业整改,停业整改,确有困难的要采取死看死守措施,全力确保消防安全。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建筑物消防安全手续是否齐全;

(2)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技术要求》;

(3)校区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完整好用;

(4)建筑内部装修和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5)日常消防安检查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是否落实等;

(6)开展的消防安全教育情况和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是否具备。

3、进一步督促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市教育局要按照《消防法》、《社会消防教育培训规定》有关规定,督促各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和学校管理人员及教师在职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组织引导学生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同时,要检查督促学校配齐配足灭火器,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当一旦发生火灾和人身受到攻击时,能熟练使用灭火器灭火和用作防范武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要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不断促进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提高学校自防自救能力。

各检查组及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要督促各类学校要做到“三严禁”、“三加强”,即:严禁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严禁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违章操作;加强本单位日常火源、电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和使用,加强防火巡查,加强师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摸底阶段。各检查组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和公安部消防局制定的《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技术要求》(见附件1),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舍逐楼、逐栋进行排查摸底,并根据排查情况,逐校填写《学校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见附件2),并建立健全台帐资料,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组织各类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各组检查情况于月日前报市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教育、消防部门要责令单位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各类学校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筹集整改资金,并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学校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学校自身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教育、消防部门将联合报告市政府,建议列入重点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予以改造或迁建,并与其他安全工程项目同步实施。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校舍,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要严格依法开展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工作,确保不产生新的“先天性”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制定措施,并加以整改,各部门总结于月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专项整治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学校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具体措施,完善消防安全环境,保持学校安全稳定;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形成良好的集中整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