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和教学管理的区别范例6篇

教育管理和教学管理的区别

教育管理和教学管理的区别范文1

摘要:当前高校学生社区管理的诸多局限,其核心问题是多方协调形成的“瓶颈免责难题”。 运用质量管理的理念与方法,探索出ISO质量管理体系进入学生社区管理的基本路径,提出了事实环节、过程环节与质量体系环节的环节管理策略,为高校学生社区管理长期存在的“瓶颈免责难题”提供有效方案。

关键词:高校学生社区管理;瓶颈免责难题;质量管理理念;环节管理策略

中图分类号:G646;C912.2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5.03.017

一、问题:“瓶颈免责难题”与理论引入

高校学生社区的社会化进程加快,成为当前高校管理社会化的重要特点。从校园社区转型为公众社区,给大学生社区的教育与管理带来了巨大挑战,增加了大学生的安全风险。原有较为纯粹的校内管理也随之出现了复杂的社会问题,管理主体变得更加多元,从而形成了高校学生社区管理的许多新现象与新问题,最突出的就是解决学生问题的多方协调难题,这一难题,我们称之为“瓶颈免责难题”。所谓瓶颈免责难题,是指在社会事务的管理中,由于涉及多个管理主体的责权利的划分与协调,最后因为协调不当而延误了事务处理,但最终无责任承担者,而归因于协调机制的一种免责现象。这种免责现象,一方面,妨碍了事务处理的有效性,是协调管理的“踢皮球现象”;另一方面,又在事务得不到处理时无法问责,是一种茶馆闲谈式的无效管理。这一现象是 “瓶颈管理理论”(Theory of Constraint,简称TOC,又译为约束理论)的重要命题,这一理论强调,只有明白了管理中的瓶颈问题,才可能真正改善和推进管理\[1\]。

2004年8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强调指出:要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把思想政治教育融于学校管理之中,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使自律与他律、激励与约束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效地引导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其中要高度重视大学生生活社区、学生公寓、网络虚拟群体等新型大学生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选拔大学生骨干参与学生公寓、网络的教育管理,发挥大学生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教育效果\[2\]。此外,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改进和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是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直接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和高等学校的稳定,影响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的成效。”\[3\]因此,加大高校学生社区管理研究,探索破解“瓶颈免责难题”的新模式,以学生为本,整体提升社区的教育与管理质量,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随着管理科学的发展,高等教育的质量管理正逐渐被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专家所重视。美国等发达国家非常重视教育管理的国际认证,很早之前就已有多所高等院校(包括哈佛)采用ISO9000标准,而我国高校运用国家标准GB/T19000来实行质量管理比较早的学校有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等高校和部分职业院校,在质量管理应用于高校管理和人才培养方面,国内学者已有不少论述。而学生社区是高校主要的学生教育场所之一,是课堂之外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目前,一些高校已有初步实践,并把学生社区教育管理纳入学校整体的质量管理体系中,但没有相关理论论述。

“嫁接”\[4\]是ISO9000应用于学生社区教育管理的基本思路。在学生社区管理教育中,质量保证的对象是教育管理的全过程,而学生则是这一过程的最终产品。例如,通过四年的学生社区生活,培育出知识、能力和素质均为合格的大学生,即社区教育管理的最终“产品”。根据ISO9000标准的基本思想,要保证社区学生这一特殊 “产品”的质量,必须控制影响教育质量的所有环节。因此,可以将ISO9000标准的基本要素按照人才培养的特点进行移植嫁接,设计出符合学生社区自身特点的质量体系结构要素。

二、机制构建:破解瓶颈免责难题的核心路径

在很大程度上,高校学生社区管理出现效率低、责任模糊的原因,这是因为机制本身的问题。为此,我们认为,质量管理原则是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指导,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嫁接”到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模式中时,要将质量管理原则有关精神贯穿于学生社区质量体系之中,并基于质量管理原则,分析构建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模式的机制路径。

学生社区建设质量的实现载体是学生,学生是社区的直接顾客。顾客(学生)的需求就是学生社区教育管理的动力,实现学生素质的提升是教育管理的目标。高校必须树立新的社区建设质量观,要坚持以学生为本,及时了解学生需求和高校管理工作的要求与期望,并根据这一要求制定管理和教育质量标准,调整服务目标、社区规划、机构设置和服务内容。

要坚持“以学生为本”,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社区教育和管理,培育先进社区文化,明确职责和职权,实行有效激励,让广大师生了解社区、理解社区、热爱社区、积极参与社区教育与管理,有力促进ISO9000在社区的应用,建立一个师生共同探索学生社区发展的平台。只有全员的充分参与,才能获得最大收益。师生广泛参与是构建社区教育管理模式的基础性保障。

(一)科学决策、设立机构、明确职能的制度路径

科学决策是构建社区教育管理模式的制度建构的前提,也是制度建构的基本内容之一。

科学决策是建立在数据和信息分析的基础上。社区管理目标的定位、社区文化的整体风格、社区规划的调整等,都应建立在对教、学、管三方面基本现状的了解以及管理主体的需求信息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社区管理人员要使用适当的统计技术准确分析数据、监测运行、记录信息、及时反馈、有效决策。

创新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模式,必须是一种教育与管理职能的契合状况,要想实现工作内容齐全且不重叠,工作效率高且资源不浪费,必须基于所有事实进行科学决策。ISO9000十分强调最高管理者对质量管理的投入和责任,对学生社区而言,学校党政机关协同学生工作部门应是质量管理活动的策划者、领导者和推动者。学校各级领导要把学生社区教育和管理纳入学校党政工作的重要议程,负责组织建立由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团委管理部们参与的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领导机构,并制定出相应职责范围。总之,学校领导的重视程度在社区的教育管理中具有根本性的作用。

(二)过程管理与系统管理相结合的方法路径

ISO9000注重过程管理作为基础,有别于目标管理。社区作为一个整体,由众多的子系统或过程组成。过程管理就是该组织系统识别和管理众多相互关联的所需过程,并采用过程方法管理各个过程,使各过程处于有效的受控状态。社区质量监控必须贯穿于社区管理的整体结构和整个过程,通过事前预防、过程控制,使每一个环节及其“接口”都处于受控状态,以过程控制为基础实现质量的持续改进。强化系统概念、采用系统方法是有效构建社区教育管理模式的基本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强调整体的概念、系统的理念及闭环运作、有始有终的要求。这个系统从社区教育管理的目标制定,到分解岗位,到监控改进等,每个环节的好坏都会影响整体效果。此外,还要将相互关联的所有过程作为系统加以识别、理解和管理,有助于提高实现目标的效果和效率。

对管理方来说,必须将持续改进和创新的理念贯穿于质量管理的全过程,将质量监控活动始终按照计划-实施-检查-处理(Plan―Do―Check―Action,PDCA)的管理循环不停地运转下去,并在周期与周期之间实现连续不断和循环上升,从而推动社区教育管理的不断发展和质量的持续提升。ISO9000认为,持续改进大学生社区管理和教育水平是学校的一个永恒目标。

三、环节管理:融化“瓶颈免责难题”的生成条件

学生社区质量管理体系是一个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当学校决定要按照质量有关要求构建社区教育管理模式,并建立和实施学生社区质量管理体系时,不论是新建的,还是在原有体系基础上作重大改进的,都应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方法,抓好三个环节,这样,就可以有效融化“瓶颈免责难题”的生成条件。

(一)事实环节

首先,系统、全面地收集国家相关教育和后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相应服务行业部门的具体要求,例如《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的意见》(2006)、《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生活社区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所有这些均是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也是编制质量手册的前提。

其次,明确学生的需求,并将其需求转化为教育服务的质量要求。学生社区是学生校园生活的主要场所,是教育管理的重要阵地,是向学生提供学习、生活的设施,通过教育、管理与服务,向学生提供知识、信息、方法和技能,要明确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并以此需求为导向构建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模式,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得到提高。明确定位学生社区是向学生提供教育管理服务,把学生需求转化为持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动力。ISO9001提出的“顾客满意度”要求我们根据学生的需求构建学生社区质量管理体系,我们制定了以教育为核心,以管理为基础,服务为载体,将教育管理有机结合的质量方针,构建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模式,建立学生社区质量管理体系。

(二)过程环节

厘清高校学生社区教育与管理的所有详细过程,做到过程清晰、环节连贯。

在新兴的学生社区模式中,学校、物业开发公司、物业管理部门、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等分别有各自相互独立的职能和责任,是一种横向管理模式,条块分割,扯皮现象严重。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提倡纵向管理模式,强调所有工作都是通过过程来完成的,PDCA(P―策划;D―实施;C―检查;A―处置)的方法可适用于所有过程。

学生社区中,教育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管理,有效的管理不仅形成学习活动的秩序,更重要的是它同教育活动的有机结合是达到人才培养目标的必要条件。要想将两者有机结合,必须以“事实”为基础,分解顾客(学生)需求的全过程,这可以用闭环来表示(见图1)。

PDCA 循环体现了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的思想。可以把社区教育管理分为若干子系统和小过程,然后确定这些过程的合理接口和职责权限以及为使这些过程有效运作所需的方法、资源和信息。并对这些过程进行测量、监视和分析,采取必要的纠正、预防措施,使各个过程及其结果得以持续改进。

图1学生园区教育管理一体化闭环图

同时,明确规定测量每个过程有效性及效率的准则和方法。

为了确保每一个分解过程的良好运行,必须对每个过程进行有效性和效率的测量,确定各部门在何种过程环节中、采用何种方法进行监控以及各自负有的责任。并将所有监控结果进行详细记录。

例如,对于网络的管理,过程如图2所示。

图2学生网络化管理流程图

为了强化有效性,还必须制定测量过程不合格时所需采取的措施。

基于质量管理体系,构建高校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模式必须确保过程得到识别和控制,并有相关的纠错措施,以防止不合格“产品”的出现。这一过程主要通过两种途径。首先,采取措施消除已经发现的不合格服务和不合格产品,然后,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不合格并消除产生不合格的原因。例如,学生寝室出现火灾时,社区管理部门应根据管理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并扑灭火情,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其次,事后应分析发生的原因,是管理疏忽还是制度疏忽,并从源头加以分析和纠错。据统计,高校学生社区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通常是学生违规使用电器所导致,因此,在管理过程中要加强学生正确使用电器的宣传,对违规使用电器强化管理,以确保过程得以识别和控制,减少问题的出现。

(三)质量体系环节

质量体系文件包括五个部分: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是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过程,是实施标准转换中的主要内容\[5\]。质量体系文件就是通过文件把管理理念和模式具体化,明确管理目标和各方职责,形成可操作性的工作指导规范和具体工作流程,建立具体工作标准,使社区教育管理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记录管理全过程,能做到事后追寻工作轨迹。

这样能避免因人而异的管理模式,减少人为因素的干预,能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各具体人员的职责,有效避免工作中推诿、失职现象的出现。质量体系文件和学校其他政策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效应,社区管理各方必须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

质量体系的关键,是对评价体系的建立。

其一,体系过程的评价。对每个过程可以提出有针对性的问题:如,过程是否已经被识别并适当规定?职责是否已被分配?程序是否得到实施和保持?在现实所要求的结果方面,过程是否有效?我们利用以上问题,对《上海海事大学学生一日生活制度实施办法》进行评价,可以确定最终评价结果。

根据《办法》规定,把学生一日生活分成了起床、早锻炼、洗漱、开饭、上课、午休、晚自习、晚点名、就寝和熄灯九个过程,每个过程的职责已经分工明确,有些由宿管员负责,有些由辅导员负责,还有些由食堂人员负责,各个职责得到了实施、保持,并有详细记录,最后学生方面通过综合测评进行了反映。实践表明,总体上是基本有效的。

其二,质量体系审核。审核用于确定符合学生社区建设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程度。审核发现用于评定该体系的有效性和识别、改进的机会。第一方审核用于内部目的,由社区管理主体自己或者以他们的名义进行,可以作为学校自我合格声明的基础。第二方审核由学校师生进行,特别是要强调学生的作用。因为学生在社区中既是受教育者又是被管理者,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和管理服务是社区管理的关键。第三方审核由外部独立审核机构进行。

其三,自我评价。社区管理委员会的自我评定是一种参照学生社区建设质量管理体系或优化模式对学校的活动和结果所进行的全面系统的评审。自我评定可以提供一种对业绩和质量管理体系成熟程度的总的看法。还有助于识别组织中需要改进的领域并确定优先开展的事项。

高校学生社区一直以来都是学生、学校和社会非常关注的生活与学习场所,也是各学校论坛中学生反映问题的集中点,更是涉及社会多个管理主体的复杂的新兴文化空间\[6\]。作为学生工作的教育管理,必须正视长期以来管理中出现的“瓶颈免责难题”,从机制构建与环节管理两个角度,将管理主体、行为主体和管理环境三者融于一体,明确协调的观念意义,而强化管理体系的质量原则\[7\],引入ISO国际通行的理论体系,从而充分保障高校学生社区的安全,将教育与管理渗透到学生的自我意识之中。我们基于质量管理理念,探索高校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模式的主要路径和实施环节,目标是建立学生社区质量管理体系,以期解决管理不规范、职责不明晰等问题,破解高校学生社区管理长期存在的“瓶颈免责难题”,为高校学生社区形成安全、和谐、文明的文化空间作出有借鉴意义的理论参考。

\[参考文献\]

\[1\]王玉荣.瓶颈管理(TOC). 北京:工业机械出版社,2002:9.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J\].浙江医学教育,2004(4):13.

\[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EB/OL\].(20041123)\[20140710\].中国教育网,http:∥/xue_sheng_785/20060323/t20060323_110041.shtml.

\[4\]李远贵.高等学校实施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探讨\[J\].教育导刊,2006(1):3234.

\[5\]杨彩霞.学校管理引入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研究\[J\].温州师范学院学报,2004(1): 9498.

教育管理和教学管理的区别范文2

关键词:学生宿舍 社区化管理 高职生 教育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3-157-03

一、学生宿舍社区化运行对高职生教育管理的新考验

(一)学生宿舍社区化是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高职院校后勤社会化共同发展的产物

学生宿舍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的重要阵地,也从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高职院校综合水平和学生素质的高低。随着高职院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原有的校园难以满足学生的学习生活需求,严重冲击以前按院系行政班级管理的模式。特别是高职院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持续推进,校园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开放学校市场,允许社会上的人员、资金、技术、设备开发校内市场,学生宿舍管理转向社区化运行,学生在消费的同时也树立了教育投资理念,对学校教学生活条件有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导致二者容易产生摩擦。住宿条件的千差万别,出现不同学院、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乃至不同班级的学生混合居住,学生更多地以个体为活动单位聚集学生宿舍学习和生活的频率更高,使得“班级”原有集中教育管理的阵地不断淡化,学生“班级化”管理向“社区化”管理转变,“管理”学生向“服务”学生转变,“行政化”管理趋向“个性化”服务转变,教育职能以分散化、小型化的管理与服务,如个别约谈、小型座谈、接待访谈等,来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各类问题,而信息传递、意见反馈、疑难解答等教育管理活动则主要依赖于电话、校园网、电子信箱、网上办事大厅、QQ群等现代化信息手段来解决。

(二)学生宿舍社区化管理与传统的宿舍管理相比在功能上有很大的拓展

高职教育是教师与学生的双主体的互动过程,学生既是教育管理对象,又是学校服务工作对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应当寓于服务工作之中,没有良好的服务就没有良好的育人环境和学生成才环境。这就要求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心由班级向学生宿舍转移,创新学生宿舍社区化管理,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上注重“以人为本”。学生宿舍工作涉及岗位专业多,服务质量高,服务的点多面广线长,持续时间长,安全责任重,在规范、监督操作流程的同时,强调服务的过程化,注重整体把控和应急反应能力的提升,发现问题,按不同等级和程度,对学生不安全因素进行有效识别,识别出防火、防盗、防意外等因素若干,按照可控、不可控做出分类,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实行“人员、电话、网络”全方位24小时值班“零距离”接访,改变“服务信息不对称、解决不及时”的局面,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询访、服务回访,及时了解情况,第一时间解决问题,营造安全、文明、和谐宿舍氛围,构筑文化、休闲、娱乐一体的多功能文化社区。

二、学生宿舍社区化运行对高职生教育管理的新影响

众所周知,宿舍社区化管理对高职院校的发展、稳定及人才的培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学生宿舍管理是一项与时俱进的工作,新时代的高职生特点多,变化大,服务学生过程中有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

(一)学生服务工作的旧有体系满足不了学生生活的高需求

1.学生宿舍发展不均衡增加了管理难度。虽然高职院校学生宿舍在整体上取得了较大发展,学生宿舍的规模在扩大、条件在改善、管理在规范,服务在提升,整体态势良好。但均难以做到整齐划一,新旧宿舍、不同规格宿舍仍然将长期存在。由于硬件设施和客观环境的不同,宿舍规格的差异而出现多种住宿收费标准,高职院校不得不采取多种方式应对。即便学校分别采取合理的管理措施,学生通过比较也总是容易产生心理上的不平衡和不满意感。

2.行政化的学生教育管理方式在一定时期仍然存在。以往高职院校一般实行在学生工作处直接领导下的、以辅导员为中心的绝对的学生管理方式,管理事务多服务意识少,对学生训导多权益保护少,不从方便学生、服务学生的角度出发,其管理思维基本上属于管、卡、压,强调对学生的严格规范管理,强调管住学生,制服学生,让学生听话,而忽视了学生内心的诉求,使学生处于从属的被动地位,未能摆脱“缺漏补漏”的“消防”式的工作局面,未能真正从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高度去认识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停留于解决局部问题、完成单项工作任务、应付工作检查的状态,无法与高素质教育相适应。

(二)服务学生工作的网格化机制不健全

1.难以保证有效的学生管理组织。学生管理工作中,围绕学生工作的辅导员、保卫人员、后勤保障员队伍发展不均衡,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相对于学生而言不但理论修养不够高,从事学生工作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也欠缺,基本上处于经验化工作水平,专业化程度低。

2.难以形成有效的协调管理机制。学生宿舍管理是一项综合管理工作,包括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多个方面,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会有截然不同的观念和措施,以致出现协调上的困难。表现在:学校的要求和学生的需求总是难以达成一致,甚至出现矛盾对立的局面;后勤管理和学生教育管理脱节,服务育人意识不强,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学生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文化设施不足,文化活动单一,未能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等等。

三、学生宿舍社区化运行下高职生教育管理的新对策

(一)理顺关系,网格化管理,推动宿舍社区建设

高职院校的主要任务是教书育人,要实现“把学生培养成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热爱祖国和人民、有奉献精神的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之目标,必须把学生工作放到一个十分突出的位置。学生工作是全方位的管理,内容比较广泛,涉及学校的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协调一致理顺各部门关系,形成合力,以应对学生管理面临的新问题。

1.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的组织协调。在当前条件下,高职院校学生宿舍管理已不仅仅是对“人”或“物”的管理,而是一项综合性工作,这项工作要求学校教育管理、安全保卫以及后勤管理等部门紧密配合。为统一指导和协调学生宿舍多方面的工作,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之类的领导机构,并根据学生宿舍管理的具体职能成立相应的工作部门,理顺学生管理系统各部门、层次、岗位的职责、权限关系,培养一支辅导员、保卫人员、后勤保障员专业化的学生工作管理队伍,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责任到岗到人,责、权、利一致,形成网格化管理体系。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确定工作计划和任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指导、检查、督促、协调各工作部门的运作,各部门则根据既定的任务和要求开展具体工作,从而使学生宿舍管理形成相对独立和完整的工作体系。

2.建立与学分制相适应的年级宿舍辅导员制。一是宿舍辅导员是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核心,要积极探索以学生宿舍为社区平台的“年级管理为主班级管理为辅”的管理系统,强化以学院(专业)为单位的年级管理,进一步增强班级管理与专业教学之间的融合力度。二是辅导员要主动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及时处理学生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辅导员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建立特殊学生档案。对个别存在生理或心理疾病的学生给予特别的关注,经常深入“特殊寝室”找“特殊学生”谈心、沟通,关心、尊重、理解学生并做好谈心记录,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把宿舍作为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问题预防的重要场所。三是宿舍辅导员要在宿舍设置服务队、信息员,这样既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又促使辅导员从烦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辅导员要指导学生进行宿舍规范管理,弄清楚怎样对宿舍进行检查评分,指导学生认真做好宿舍的清洁卫生,做到:“三线”,即:鞋摆放整齐一线、毛巾排列一线、衣物晾晒一线;“一规范”,即:书桌、书架、日用品摆放规范;“一整洁”,即:被子、床单、枕头整齐干净;“五无”,即:无违规电器、无麻将牌桌、无异味、无违纪行为、无不文明礼貌行为。使安全、卫生、纪律、文明礼仪、文化建设,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得到更有效的落实。

(二)转变职能,多元化管理,推动文明寝室建设

宿舍是学生之间联系最密切,交流最频繁的重要场所。抓好“环境育人”的心灵课堂是文明寝室建设的目标,营造“文明、健康、和谐、向上”的学生宿舍成为主流。

1.学生工作职能从管理学生转向服务学生。宿舍社区化的管理,学生是缴费入住的,这就与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形成一种契约关系,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有责任为入住学生提供生活上的服务。一是牢固树立“服务第一”的思想,既严格要求学生,又给予他们热情周到的关爱,做到“耐心、细心、爱心,眼到、嘴到、腿到,勤动脑、勤动手、勤动口”,密切关注学生的动态。二是宿舍设置“有事请找我”告示牌以及“温馨教育与提示”公示栏、黑板报、爱心箱、意见薄等帮助学生解决日常困难和问题,为其排忧解难。三是高职院校应在学生宿舍区设立医疗救助服务点和报警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以便及时处理学生宿舍重大伤病和其他突发事件,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2.宿舍社区化突出学生自治职能。宿舍社区化的学生管理是以学生工作处指导下的、以宿舍辅导员为调节的、以学生自治为中心的相对的教育管理方式。学生是学校的主体,是学校生存之本,重视学生的主题地位,尊重学生的价值,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挥学生自我管理的作用。学生本身既是管理者,又是被管理者,发挥学生主体能动性,变被动管理为自我管理,不单纯的把学生看作是教育管理的客体,消除被管理的逆反心理,改变学生在学生管理工作中从属和被动的角色,增强学生的自我约束、自我管制能力,建立一支以宿舍长、楼层长为基础的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三自队伍”。促进学生在学习知识的同时锻炼了自己,既“学到知识”,又“学会做人”。同时,大力实行学生社团组织进宿舍活动,按区域分组建立宿舍安防的学生志愿者组织,加强学生宿舍楼层长、生活部干部、干事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宿舍日检和夜巡、信息反馈、文化活动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对学生宿舍的住宿、用水、用电、防火、防盗等的检查常态化,根除安全隐患,处理好学生在宿舍的各类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层层落实,强化责任。

[本文为基金项目: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协会2011-2012科研立项课题《宿舍公寓化下高职生思想教育及管理的实践与研究》(浙教后勤【2012】1号)阶段性成果之一(课题编号2011C053)]

参考资料:

1.张棋.教育关注:高职已占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N].北京考试报,2005.07.13

2.王振洪.社区的思维方式:高职院校学生宿舍管理角度的一种新构建[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4(5)

3.王海龙.高职院校学生宿舍社区化建设浅议[J].企业导报,2011(7)

4.黄磊.关于新形势下高职学生宿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思考[J].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10)

5.周宗辉,杨乃鹏.高职院校学生宿舍社区化管理模式研究[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9)

教育管理和教学管理的区别范文3

其中,山区小学在提高教育品质上所面临的困局是复杂的,也是多变的。近年来,笔者就“提升教育质量”“打造学校特色”等方面,对广州市增城区山区、镇的多所山区小学进行了专题调研,对数十位校长和教师进行了专题访谈。调查发现,每一所山区小学所面临的困局都不尽相同,这些困局随着时间的迁移,有些会得到改善,有些则会持续发酵,而导致这些困局的,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城乡教育失衡导致山区小学的发展举步维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城乡二元结构并没有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的趋势没有根本改变,特别是对农村教育的欠账太多,导致了农村教育资源匮乏。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想方设法地提高山区教育的质量,包括提高山区教师待遇,教育硬件设备设施向山区小学倾斜,多渠道开展教育帮扶等。在国家的引导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努力下,山区小学教育的整体形象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校园美了,设备先进了。但实际上,城乡教育失衡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虽然在办学条件上缩小了与城市学校的差距,但是比硬件设备更重要的软件,却与城市学校相去甚远。现在,山区小学普遍存在着“配到钢琴当饰品”“爷爷奶奶教小学”“教师进取欲望不强”等现象。这些现象所反映的,是教师专业性不强、教师老龄化、师资队伍结构性缺编、教师职业倦怠等问题和困境。这使得山区小学的发展举步维艰。软件的改善不容小视,只有软实力提高了,才能充分发挥优质硬件资源的作用,没有先进科学的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育方法的引领和支撑,再先进硬件设备也只能沦为摆设,毫无用处。因此,教育资源向贫困山区倾斜,应该包括教育的物质、财力、人才等政策的倾斜,既要重视对山区小学的硬件投入,又要在育人水平上进行帮扶。

社会认同缺失导致山区小学的品牌难以打造

良好的社认同、高素质的教育队伍、正确的教育决策和科学的管理水平是打造高品质教育不可或缺的要素。良好的社会认同是支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源源动力,是孕育高品质教育的沃土。山区小学,特别是地处偏远、规模小的山区小学,要打造高品质的学校品牌实属不易。良好的社会认同是学校不断进步、不断发展的有效保障。随着城乡规划一体化、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撤并或合并山区小学、麻雀学校的信息与日倍增,社会对山区小学教育品质的认同感也日益消减。

社会舆论普遍认为,城区小学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办学质量比山区小学要强。在这普遍的舆论中,山区小学无法寻求到一种可以改善自身办学的方式。社会认同的缺乏,导致了山区小学缺乏办学的自信,缺乏前进的决心。于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教育观念慢慢滋生,并日益制约着山区小学的改革与发展。社会层面认同的缺乏,低人一等的教育情怀,使得山区小学的教育品牌依然徘徊在构思的尴尬中。单凭高人指点、外力帮助的山区小学,没有了社会的认同和学校发展理念,就失去了改革发展的内部动力,犹如被折去双翼,永远也无法翱翔蓝天。

管理水平滞后导致山区小学的质量无法保障

教育管理和教学管理的区别范文4

关键词:高校招生;管理体制;制度创新

作者简介:李桂红(1973-),女,河南平顶山人,上海师范大学发展规划与内涵建设办公室,助理研究员。(上海 200234)

中图分类号:G46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34-0010-02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建立了教育部和大行政区,全国分为东北、华北、中南、西北、西南五个大行政区。当时的教育部上面还有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文教委员会指导文化部、教育部、卫生部、科学院、新闻总署和出版总署的工作。[1]由于教育部和大行政区的建立,高校的招生管理逐渐从以高校为主体的分散的招生管理过渡到体现国家意志的集中的招生管理。教育部—大行政区教育部两级招生管理体制的建立,为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之后,在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大行政区被取消,高校的招生管理体制在维持一段时间后,从大区招生体制变为国家和省市两级招生管理体制。

一、建国初期的高校招生管理体制

从1949年至1952年的过渡期,在教育部—大行政区教育部招生管理体制中,教育部和各大行政区教育部各自发挥着重要作用。在高校招生方面,教育部自成立后就开始发挥其对全国高校的领导责任,1950年在微观层面大力推动高校的统一招生,在报考资格、考试科目和考试日期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定;制订了向工农开门的优惠录取政策。根据政务院于1950年5月5日颁发的《各大行政区高等学校管理暂行办法》,各大行政区教育部或文教部代表教育部领导各大区的高等学校,华北区高等学校则由教育部直接领导。[2]当时的教育部和各大行政区教育部或文教部之间既有集中管理的一面,也有分散管理的一面。1950年的高校招生要求各大行政区教育部“根据该地区的具体情况,分别在适当地点定期实行全部或局部高等学校联合或统一招生。”明确规定高校招生管理的具体责任在各大行政区教育部,“关于各校招生名额、报名费、考取及助学金等具体问题,除华北五省二市高等学校由中央教育部另行规定外,各高等学校得由各大行政区教育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3]4这种情况与当时百废待兴的状况有关,由于当时时间短、任务重,高校的统一招生只能在某些方面进行统一,只能在某些地区或高校之间实行。教育部在高校招生方面的新举措,推动了各大区高等学校的统一招生或联合招生。因此,我们也可以说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步伐,早在1950年就开始了。

1952年,高校招生管理体制并没有改变,但制度创新后,高校招生考试的管理权向国家集中,国家通过招生计划、招生名额、招生类别等方式管理全国的高校招生工作。由于微观上的统一在前两年就已开始,因此1952年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制度的建立使国家开始在宏观上对高校的招生考试进行统一管理。教育部确定全国高校的招生计划,根据国家需要确定各大行政区的招生人数、招生类别(即理、工、农、医、财经、政法、文科、师范和艺术),并成立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日期、考试科目由全国招生委员会统一规定。各大行政区教育部负责招生考试的具体工作。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虽然建立了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制度,但分散管理仍然存在,中央教育部领导全国高校,并直接管辖华北五省二市,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华北区高校的招生,各大行政区教育部的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区的招生。

1953年,教育部—大行政区教育部的招生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变化发生在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在国家层面,1952年建立了高等教育部。1953年10月11日,政务院颁布《关于修订高等学校领导关系的决定》,指出高等教育部应逐步加强对全国高等学校的统一领导。[4]正式确立了高等教育部对全国高校的领导职责,其与教育部共同管理高校的招生考试。这也是由于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制度建立后,高等学校成为培养国家经济建设人才的地方,成为培养国家干部的地方,高等教育工作日益重要。在地方层面,各大行政区教育部改为高等教育管理局和教育局,明确显示出其对中央的隶属关系。同时,高校的招生管理开始向各大行政区以下的省市延伸。1953年6月20日高等教育部、教育部共同《关于全国高等学校一九五三年暑期招考新生的规定》,勾勒了一个新的高校招生管理体制:全国各高等学校的招生名额,由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统一规定,在高等教育部下设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各大行政区成立该区的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各大行政区成立高等教育管理局、教育局;设有考区的省市成立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分会,在各大行政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工作。[3]17-18高校的招生管理体制由二级变为中央—大行政区—省市这三级。

1955年,我国的大行政区机构撤销,但高校招生管理的三级体制并没有彻底改变,原大行政区的招生工作由一些省(市)担任,高等教育部、教育部委托辽宁、湖北、陕西各省教育厅组织成立东北、中南、西北地区的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称××地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地组织领导各个地区范围内省(市)的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并于录取分配阶段集中地进行录取分配工作。华北地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由高等教育部、教育部责成华北地区的高等学校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华东地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由上海高等教育管理局组织、领导。西南地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四川高等教育管理局组织、领导。[3]198

二、建国初期高校招生管理体制的改革

1958年,在“”的背景下,教育领域也出现了,高等教育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1958年,高等学校管理权下放,“全国227所高等学校,下放了192所,中央各部只留了35所。”[3]313由于大行政区已经取消,因此,高等学校管理权力下放只能是权力下放到省一级,从而突出了省级政府的权力。这是建国以来中央和地方权力的一次大调整,是高等教育领域的一次重大体制变革。高校招生管理体制随之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自新中国成立后就发挥着重要作用的大行政区一级的招生管理工作取消,三级体制变为二级。同时,由于高等教育部于1958年2月并入教育部,因此,高校招生管理体制变为教育部—省、市教育厅体制,最终打破了原有的中央—大行政区的招生格局。1958年的高等教育改革并不是单纯给地方下放权力,而是一边下放管理权力,一边强调政治挂帅,加强党的领导,贯彻阶级路线。高等学校的招生工作也是如此,中央向地方放权,高校招生考试管理权力下放给省、市、自治区。在行政权力下放的同时,党对高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权在加强。中央旗帜鲜明地提出:“加强党的领导,做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3]330

1958年,高校招生管理体制改革伴随着高校招生管理制度的创新。如果说1952年高校招生管理制度的创新是向中央集权,那么1958年高校招生管理的制度创新则是向地方分权。1958年7月1日,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一九五八年招考新生的规定》,提出1958年高校的招生“改变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制度,实行学校单独招生或者联合招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安排,由省、市、自治区及各高等学校根据地方和学校的情况,分别办理。”[3]326因此,1958年高校的招生是少数高校实行单独招生,多数高校实行以省、市、自治区为单位的联合招生。甚至高校招生考试中最重要的考试命题,也下放给各省(1959年又恢复到全国统一命题)。从全国统一招生回归到单独招生或联合招生,1958年高校招生工作从表面上看好像又回到了1952年前。在新的招生管理体制下,中央虽然给地方下放了权力,但对高校的招生仍然有调控的权力。除了政治审查标准和健康检查标准教育部要统一部署外,“对于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和录取原则等,也要做原则的规定”。[3]323加上全国统一的招生计划,这些要素都是1952年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制度的内容。因此,从宏观上说,1958年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仍然是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制度,但从微观上说,省级政府获得了更多的管理权力。这是1952年以来,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改的是以往中央统得过多的状况,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地方和高等学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1958年高校招生管理权力下放之后,为了保证重点,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高校的招生明确分为可以在全国招生的全国性高等学校,以及以招收本省、市、自治区的学生为主的地方高校。1958年,我国在高校招生考试制度中建立了保送生制度,这一制度创新一直延续至今。

1958年高校招生工作中,地方权力较大,1959年开始有所回收,强调统一领导与分散办理相结合。1960年实行分类招生,将高校分成重点高校和一般院校。具体来说就是“重点学校(包括全国重点学校和中央各部门、省、市、自治区重点学校)和其他中央各部门领导的学校,采取全国统一招生的办法。其余学校的招生办法,应当由省、市、自治区自己决定,可以参加全国统一招生,也可以在全国统一招生以后,采取其他办法另行组织招生。”[3]366这个规定,颇有点抓大放小的意味。1961年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在高校招生领域,虽然仍是统一领导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招生方式,但不再进行分类考试,而是“各高等学校都采取全国统一招生的方式”。[3]395这一规定使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又回到了1958年前,但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管理体制则没有改变。随后,1964年7月,高等教育部恢复。1966年7月,高等教育部再次并入教育部。1966年,“”开始后,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停止直至1977年恢复。可以说,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变革是国家、社会变革的一面镜子。

参考文献:

[1]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大事记1949-1982[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4:5.

教育管理和教学管理的区别范文5

20xx年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最新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提高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的通知》(教基厅〔20xx〕10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一〔20xx〕7号),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统一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20xx〕5号)和《关于在全省统一实施中小学学籍网络化管理的通知》(皖教秘基〔20xx〕104号),以及学籍管理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等不同类型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包括学籍主管单位、学校、班级以及学生个人信息。

第四条 我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全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制定学籍信息化管理政策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全省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学籍信息化管理规定,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指导、督促、检查其直管学校的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直管学校的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指导、督促、检查学校的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

学校负责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学籍信息化日常管理工作,采集、录入、上报、维护学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本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采用自建管理系统,并与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对接。

第二章 学籍信息

第六条 学籍主管单位为学校所属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籍主管单位信息和学校信息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由省级管理员在学籍信息网络化系统中初始创建学校时设定,同时提供系统使用账号。

第七条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籍由学区中心校统一管理,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通过学校信息维护功能进行分校添加和维护。

第八条 学籍主管单位信息包括单位代码、单位名称、所在地行政区划码、单位地址、所在地区类别、所在地经济属性、所在地民族属性、联系电话等信息。

第九条 学校信息包括学校标识码、学校名称、学校编码、主管单位、联系电话、学校办别、驻地城乡类型、学校类别、学制等信息。

第十条 班级信息包括班级名称、班主任姓名、建班年月、学制、班级类型、荣誉称号等信息。

第十一条 学生信息包括学生家庭、简历、变动、考试、评价、奖励、处分等信息。

第三章 入学和毕业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时,学校要组织采集并在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录入新生信息。义务教育一年级学生,录入学生基本信息后,由系统自动分配学籍号和地区学号;义务教育七年级和高中一年级学生沿用义务教育六年级和九年级时的学籍号,地区学号由系统自动重新分配。新生通过系统的人像采集或者照片导入功能采集照片信息,各学段初始年级学生都必须采集学生入学当年的照片信息。

第十三条 学籍号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生成,一人一籍一号。学生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学生在学籍系统中的唯一标识号,对于暂无身份证号码的学生,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号码为标识号,填写上报学籍。

第十四条 禁止为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在本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籍,禁止使用虚假材料建立学籍,已经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报学籍。

第十五条 学校在每年秋季开学后组织新生信息采集录入,并通过学籍信息网络化系统的新生预审核功能,提交给学籍主管单位审核。学籍主管单位在收到学校提交的学生信息后,及时完成新生信息审核。新生的信息采集录入、审核工作需在每年的9月30日前完成。学籍主管单位完成对新生学籍的审核后,新生正式注册入籍。

第十六条 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按照学校办学规模和有关规定控制班级数和班额,禁止在学籍管理系统中以虚拟班级为学生建立学籍。

第十七条 学校要及时对学生的简历、成绩、评价、奖励、处分等信息进行录入和维护。此类信息由学校自行通过系统的信息维护或者Excel导入功能进行操作,不需报学籍主管单位审核。

第十八条 学校在学年结束后,开始对毕业班学生进行毕业操作,登记毕业班学生的毕(结)业等信息。义务教育阶段由学校进行毕业信息的维护,通过系统的义务教育完成学业管理或者毕业生信息Excel导入功能进行毕业生信息的维护,完成毕业。高中教育阶段的学校通过系统的高中毕业管理功能进行毕业生信息的维护,然后提交学籍主管单位审批,待学籍主管单位审批后,方可完成高三学生的毕业。学校须在每年的7月31日前完成毕业操作。

每年的8月1日为系统学年升级的时间,全省统一进行系统的学年学期变更,从上学年的下学期升级到新学年的上学期,所有在校生的年级自动升一级。

第四章 变动和审批

第十九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规范办理学生的学籍变动手续。学籍变动与审批均要通过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进行,仅有纸质材料一律不得受理。逐步推行使用学籍管理专用电子章。

第二十条 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转学的,必须通过学籍管理系统进行转学流程操作。特教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可不办理转学手续。

第二十一条 省内转学,由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转学有效证明材料向流入地学校提交转学申请,流入地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学籍管理系统录入转学申请提交流入地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审批。流入地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通过学籍管理系统及时提交流出地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流出地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与流出地学校进行核对后,通过学籍管理系统审批并反馈意见。审批通过,学籍转到流入地学校,流入地学校接收入学,流出地学校不得保留学籍。

第二十二条 跨省转学,转入的学生,需在系统中使用跨省转入功能,通过学生学籍号调取学生外省学籍信息进行转入操作,审批通过后完成转入操作。转出的学生,须由外省转入校办理转学手续,转出地在收到学生转学申请后,予以审批确认。

第二十三条 跨境转学,转入的学生,应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对从未在境内建立过电子学籍的,应到学校的学籍主管单位补办学籍。转出的学生,需在系统中使用跨境转出功能,要详细注明变动去向、变动时间、变动原因,提交学校的学籍主管单位审批。

第二十四条 转入学校和其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和其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转学电子学籍审批,超出时限,系统默认审批同意。

第二十五条 在办理转学手续的过程中,各地学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本地户籍学生择校转学和高中学生利用虚假材料达到同城借读目的情况的监管。凡属本市区户籍学生转学择校的,以及利用虚假材料从外市区转入本市高中借读的,一律不得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转学一般应在学期开学后或结束前1个月内进行,学期期中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转学的,应予妥善解决。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就读期间,发生休学、复学等变动时,学校要及时在学籍信息网络系统中提交变动审批。

第二十七条 学生辍学的,学校要及时在学籍信息网络系统中提交记录,教育主管部门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变动信息的审核工作。

学校应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依法及时书面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义务教育阶段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并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分类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辍学的,就读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应于每学期末将辍学学生汇总转交其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五章 管理和安全

第二十八条 系统用户分为教育厅用户,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用户和学校用户三类。教育厅用户具有对全省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的查询、统计等功能。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用户具有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的数据维护、查询和统计等功能,学校用户具有对本校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的数据录入、维护、查询和统计等功能。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籍信息经系统上报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照片等关键信息不允许修改。如有信息需要更正,学校应提交变更申请,由学籍主管单位进行审批。

第三十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做好学籍信息保密工作。学籍管理员要保管好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密码必须保证一定的复杂度,并定期修改。

第三十一条 学籍信息由学校组织录入,经学校校长(学区负责人)审签上报。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学校报送的学籍信息的审核审批,并提交本级教育部门负责人审签。各学校校长(学区负责人)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审签学籍信息,必须同时签署诚信承诺书一并报送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分别将本校、本地在籍学生名单分班级在本校或本地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省级和设区的市级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对各地上报学籍信息和录入审批程序抽验等方式,督促各地和学校规范学籍信息化管理,不断提高学籍信息质量,检查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学校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遵守学籍管理规定,恪守职责,严格把关,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程序规范、信息全面、准确、真实。

第三十二条 中小学学籍管理是中小学管理的重要基础,是一项严肃而细致的工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必须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必要的保障,确定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专门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人员的责任。

(一)未按规定对学生学籍进行及时录入、变动和上报的;

(二)填写、上报学籍数据和相关信息弄虚作假的;

(三)伪造、改动学籍数据的;

(四)不能及时为学生办理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升学、毕业等项手续的;

(五)有意刁难学生转学,使得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延误或不能及时入学的;

(六)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七)违反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影响学籍数据准确、完整或学生权益的其他事项。

教育管理和教学管理的区别范文6

第一部分关于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内容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是教育研究活动的基本单位。其管理内容,站在不同的位置,或考虑问题的不同角度,有不同的理解及不同的内容。

1.广义狭义的理解。

广义理解。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内容应包含有8个方面:①组织;②课题类别和选题;③申报;④评审;⑤经费(管理);⑥课题管理;⑦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⑧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评奖。

狭义理解。仅指“⑥课题管理”这一部分。

2.工作性质的理解。从课题管理的分工工作性质看,既包含有行政性的管理,又包含业务性的管理。

3.课题级别的理解。从立项课题的级别来看,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可以有5级。

部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审批的课题;

自治区级——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的,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广西教育厅批准立项的课题;

地市级——由地市教科所教研室组织,地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或教育局批准的课题;

县(市区)级——县教研室组织,县(市区)教育局批准的课题;

校级——学校自己组织并批准立项的课题。

4.管理层次的理解。

宏观管理——课题的规划管理属于宏观层次的管理,意在引导科研方向,形成研究重点,调动、组织和协调研究力量,有助于教育科研工作整体目标的明确与教育研究资源的合理组织。如区教科规划办对全广西、各地市教科所教研室对本地市、各县教研室对本县区范围内课题的规划管理。

宏观管理较偏重于行政性的管理。

微观管理——以课题的研究进程为管理对象,以研究方法与技术为主要领域,以课题个体的成果效益最优化为管理目的,是落实课题规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关键。指课题自身独立的管理。

微观管理偏重于业务性管理。

中观管理——介于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之间。

5.工作过程的理解。从研究工作发展过程看,可分为规划管理、过程管理与成果推广应用管理三大板块管理。

总之,课题管理内容是相对而言的,站的位置(上、中、下)、角度的不同,所指的管理工作内容和要求也有所不同。有的时候是既有分别,又有互相包含,不是截然分开。

本讲座所讲的管理内容和要求,主要是确定在两个方面:

一是针对广西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自治区一级课题的管理问题来讲。

二是针对与大家关系比较密切,目前大家比较关注和急需了解的关于“课题的管理”、“课题的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两大问题来讲。

第二部分关于广西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管理

一、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分级管理。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管理,主要遵循“上管下”、“自管自”和“委托管理”的办法进行。

1.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有管理职责,直接管理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并指导委托课题管理单位进行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

2.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a类、b类的c类)的日常管理,委托地市和高校教育科研机构进行,具体为:

①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是地、市、柳铁管辖的,委托地、市教科所(教研室)、柳铁教委普教科进行管理。

②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是高等学校的,委托该校分管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部门(如:科研处、教务处、高教室、教科所等。)进行管理。

其余(指上述提到的“地市或高校所管辖”以外的其他单位,如区直单位、区直中专、区直幼儿园、教育学会),由区教科规划办直接管理。

我们把以上①②所提到的地市教科所、教研室和高校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部门称为:委托课题管理单位。

3.各立项课题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负责课题的自我管理、具体管理。

二、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对委托课题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1.地市教科所教研室及高校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部门,负责对课题的日常管理。协助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管理所属范围的重点(a类、b类)课题,代为管理所属范围的一般课题(c类),做好有关工作。

2.对课题研究过程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了解、检查立项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督促课题组按计划开展研究;对研究工作尽可能提出改进意见,为课题组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支持课题的研究,提供咨询服务,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同时可通过召开研讨会、现场会、印发课题简报等各种形式,沟通信息。

3.对课题更改项目的请示及课题结题申请进行审核盖章。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变更的7种情况(后面“二、2.”在对立项课题的规定和要求中将详细提到)的请示,进行审核和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