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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比赛的方案范文1
关键词 体育比赛 体育比赛电视转播权 企业权力 赛会组织者
一、传统解决权利归属问题思路
对于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性质的争议,学术界还没有定论,而对于解决体育赛事电视转播的权力化解决思路,不少学者提出了解决思路,其中无非两种,一是将其纳入现有的知识产权体系之中,二是在现有的权利体系之外创设一种新的权利。对于前者,有学者认为只要符合独创性和可复制性就可以将竞技体育活动本身看成是作品,这样自然而然的纳入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之中,运动员作为表演者享有表演权,而电视转播组织则享有广播组织权。但这一思路同竞技体育活动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原则根本冲突,正如前面所述,由于其并非以展现文学艺术或科学美感为目标,不能够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同时,对竞技体育技巧或比赛策略的设计也仅是一种方法或者思想,也不能收到著作权的保护,因此这种将比赛本身视为作品的办法从根本上是行不通的。第二种思路要创设新的权利则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很多更大更突出的问题也会随之而来,例如知识产权同其他权利之间的冲突会在新权利的创设中显得非常突出。因此笔者认为,将比赛本身视为作品和创设新的权利是不可取的解决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中矛盾方式。
二、体育比赛节目属于作品理由
笔者认为,体育比赛电视转播权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并不是一种真正的权利,或者只是体育比赛著作权的权能之一。只要运用著作权的基本理论,其实就可以解决体育赛事中的著作权问题。当然,首先,笔者一直坚持的是竞技体育活动本身并不受著作权保护,但是就电视节目本身则大不相同。体育比赛本身和体育节目是不同的,事实上,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只是体育比赛的电视节目而不是体育比赛本身。对于电视体育节目的性质也存在作品和录像制品的争论,笔者认为电视体育节目当然属于作品。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因此只要具有独创性和可复制性即构成作品。电视体育节目的可复制性自然而然。因而其是否构成作品主要汇集于独创性之上。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并没有对独创性的定义和判断标准做出明确规定,仅在《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中使用了“独创性”一词来界定作品,可以看出我国在立法上对独创性的概念和判断标准都是相当模糊的。对此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加以理解:1.就“独”而言,要求作品完全是由作者独自完成的。这种作品是作者在没有借鉴或没有使用别人作品的基础上自己独自完成的。即使该作品与他人的作品完全一致,只要是独立完成的,就符合独创性中“独”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由不同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作品的表达系独立完成并且有创作性的,应当认定作者各自享有独立著作权。对于在他人已有作品基础上创作的作品,只要与原作品之间存在着可以被客观识别的、并非过于细致的差异,该差异部分仍符合独创性中“独”的要求。 2.没有留下智力创造空间的活动不符合“创”的要求。如果仅仅是按照事先既定的规则机械的完成一种工作,即使劳动者必须具备某种知识、技能,这种劳动过程也会由于没有给劳动者留下智力创造空间和个性发挥余地而不能称之为“创”,其成果也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此外,独创性中的“创”不同于专利法中的创造性。《专利法》的创造性强调的是该发明和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其保护的是属于思想的范畴具有先进性的技术方案;而《著作权法》中“创”强调作品的创作要有一定的智力投入,其保护思想的表达而非思想的内容。 3.唯一表达不具有独创性。唯一表达指某种思想仅有有限的几种表达方式。此时,作者的思想创作空间是有限的,如果对此加以著作权保护,将会给其他创作者增加困难。我国《著作权法》的宗旨是鼓励作品的多样性,在保护作者的著作权时也要注重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在思想与表达密不可分的情形下,著作权保护了思想的表达,实质上也就保护了思想本身。这就不仅使著作权与只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的立法原则相悖,而且也侵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那么,联系到体育赛事电视转播中,首先,摄像师对整场比赛的摄录,在一定程度上是享有著作权的。尽管对于简单的摄像,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保护力度不同,具体体现在独创性的高地上,曾经使用“额头流汗原则”的英美法系,虽已摒弃了这一原则,但哪怕再简单的摄像现在也是受著作权保护的。但在大陆法系国家,简单的摄像虽以作品身份受著作权保护,而只作为录像制品受邻接权保护,但体育比萨的摄像绝不是仅仅是录像制品。也许,像100米比赛的摄像机机械的虽运动员移动的独创性很低,但更多的体育比赛如足球、篮球比赛,摄像虽主要是追寻球的运行轨迹,但摄像师们绝不是简简单单的机械追寻,很多时候他们要靠经验和自己的一些创造性来拍摄下更直观更精彩的比赛,这其中难免智力创造,而且绝不过于低微。并且,当我们观看足球、篮球比赛的时候,时不时会有一些看台上的景色映入眼帘,如何取景也是摄影师们的选择。所以,对于摄影师们对整场比赛的摄影应该享有著作权。更为重要的是,观众们在电视机前观看的体育比赛实况绝不是仅来自于一台摄像机的,呈现在银屏上的是多台摄像机的成果,在这之中,导播功不可没,甚至是决定性的。对于不同的比赛摄像,不同水平的导播的“创作”绝不相同,这就类似于电影作品的导演一样,选择性的编排出一整场比赛实况,在这些选择中独创性是必不可少的,比较狭隘点说,我们看到的比赛实况其实是导播的汇编作品,而其原作品就是摄像师们的摄像作品。再加之,体育比赛节目并不是由简单的比赛画面组成的,每种体育赛事在转播中总会有解说对整场比赛进行解说,这些解说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口述作品的范畴,每个解说对整场比赛及每个细节的理解是不同的,尽管其中不乏思想和表达合一的属于混合原则的内容,但他们对整个解说是享有著作权的,正如2006年世界杯,黄健翔的那段激情解说绝对是作品,这也是体育赛事节目的一部分,也属于受保护的行列。有时在比赛间隙或结束后,电视台都会插播广告或赛后采访,这些单独而言都是影视作品和类似以摄制电影方式创作的作品,同样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三、体育比赛节目权利归属
但体育比赛节目绝不是简简单单的摄影作品和汇编作品,笔者觉得对于整个体育比赛节目的著作权归属应该借鉴于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的归属办法。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这里的制片者并非是荧幕上报出的制片个人,而是参与投资创作的电影公司。电影作品之所以要如此规定,就是因为其特殊的性质,一方面因为电影作品属于特殊的演绎作品,另一方面电影作品凝结了导演、摄影师等诸多人员的创造性劳动,从某种意义上属于复杂的合作作品。如果按一般的著作权行使规则,会使电影作品的著作权相当复杂,为了便于行使著作权和保护投资,所以做出了特别规定。同样,对于体育比赛节目来说,一方面,导播的选择性编排一般是对摄影师作品的演绎,另一方面,为转播体育比赛摄影师们、导播等得合作是密不可分的,再加之评论员独创性的解说和广告赛后采访等作品的插入,使之整个电视节目一定程度上属于复杂的合作作品,因此其著作权归属借鉴电影作品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这如前文介绍欧美国家多把电视体育转播权的性质的认识发展到了“企业权力说”。电视转播权是一项“企业权利”,因为比赛的组织者或参加者从事的是一项经济活动,承担着经济上风险,第三人不得做出可能减损作为企业的比赛组织者的企业收益。笔者也比较认同这一说法,作为赛会的组织者,例如国际奥委会、国际足联等团体,在这期间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不仅为公众呈现出现场比赛,而且协同转播组织为公众提供了电视转播,理应享有其中的无形财产权利。因此,笔者认为对于整个体育比赛节目的著作权应该归属于组织体育比赛的团体,而对于照片、解说、广告、采访等能单独使用的,摄影师、评论员等可单独享有著作权,而对于被授权转播体育比赛的转播组织则可以作为广播组织享有邻接权。
四、体育比赛本身的权利保护
对于体育比赛本身不受著作权保护毋庸置疑,虽然如此,但这并不影响对其中权利的保护,广播组织只有经过赛会组织者授权才可能转播比赛,因而有可能损害赛会组织者利益的只有个别观众的偷拍然后进行转播的行为了,这种行为在现在的技术上还很难实现,即使可以,赛会组织者也完全有权利禁止观众私自转播,因为观众买组织者门票看比赛属于合同行为,组织者完全可以在合同中设立一个不许私自转播的条款,利用债权来约束观众的行为进而保护自己的利益。
五、结语
总之,笔者认为体育比赛本身是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但根据企业权力说,对于体育比赛节目著作权由赛会组织者享有,转播组织享有邻接权,赛会组织可以利用债权对体育比赛本身权利进行更好保护。
注释:
李俊梅,赵是瞻.体育赛事电视转播版权保护[J].
体育比赛的方案范文2
2002年,威海环翠区以“大学科”课程观为指导,全学科、全方位、区域性整体推进素质教育。在体育方面,区教育局出台了《中小学体育学科素质教育实施方案》,开始探索在体育学科中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我们首先对区级和学校体育比赛的活动形式和评价机制进行了全面改革。已往,我区每年都要组织五项大的体育赛事(田径运动会、足球赛、篮球赛、乒乓球赛、科技体育比赛),学校也要举办春季、秋季运动会等比赛活动,基本上是少数人比赛,多数人当观众,不能体现面向全体学生的素质教育理念。改革后,我们要求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要体现趣味性、娱乐性,让所有学生都能参与进来,低年级学生还可以与家长共同参与比赛。对于全区范围的大型体育活动,我们一方面把原来的集中比赛改为分区赛和联赛的形式,另一方面坚持体育与德育、艺术活动有机结合。比如:在每年的全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的开幕式上,我们都要举行大型文艺汇演,让学生以不同的方式参与进来,感受体育的魅力,展示自身的风采。同时,我们注意在普及的基础上抓提高,制定了《环翠区中小学生体育比赛及运动员的管理办法》,实行运动员等级加分制和市级以上比赛带分制,为体育特长生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另外,我们在全区确定5所学校为试点校,推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已往的课间操时间大都安排学生做国家规定的中小学生广播体操,时间一长,学生感到比较厌倦。为此,我们组织教师自编了各种形式的舞蹈韵律操、轻器械体操、团体操、武术操以及与学科整合的各种形体操等,延长了广播操的时间(30分钟)。每天,学生按照配档要求做两套形式不一的自编操,体现了“内容的多样性,参入的广泛性,活动的趣味性,锻炼的实效性”,达到了“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健身目的。课外体育活动是在下午两节课后进行的,时间为30分钟。学校按照配档要求,为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安排活动时间、内容及形式,以小组活动为主,结合课堂教学内容安排单项运动(篮球、乒乓球、足球、羽毛球等)、简单器械、自制器械、校本课程、地方课程等内容。同时,开展形式多样、学生感兴趣的游艺活动,如跳绳、拔河、踢毽子、转呼拉圈、踩高跷等。当天有体育课的班级则按照学校的整体配档要求安排其他学科的教学活动。我们将上述两个30分钟的活动列入课表中,保证其按计划实施。
2005年8月,教育部颁布了《关于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的意见》,我们抓住这一契机,在前一阶段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出台了《环翠区中小学校推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实施方案》,将大课间体育活动在全区推广开来。
区教育局加大了资金投入,仅2007年就投入1000多万元专项资金,加强农村学校校园环境、运动场建设,使农村学校硬化、绿化、美化全部到位。各学校也自筹资金购买器材,并利用废旧轮胎、矿泉水瓶、渔竿等自制器材。
体育比赛的方案范文3
关键词:体育赛事 炒作 新闻媒体
体育比赛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现象,有着独特的魅力并拥有最广泛的观众群。体育比赛凭借自己提供的精彩场面吸引了大量观众,这一社会现象又吸引了众多新闻媒体的报道和关注。体育赛事之所以成为众多新闻媒体报道的焦点,成为吸引受众、广告和赞助商的一大利器,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体育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体育赛事如果不被宣传或报道的话,就不能引起人们的注意,所以,它经常借助新闻媒体来“炒作”,以达到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的目的。
《现代汉语词典》中“炒作”是指为扩大人或事物的影响而通过媒体作反复的宣传。所以,对“炒作”不应一贯地以一个贬义词来理解,相反,像体育比赛这样的事物需要进行“炒作”,因为,新闻媒体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它对体育比赛的炒作可以起到推动体育事业发展的作用。
具体来说,炒作这个现象,其性质不是统一的。例如,它的驱力不同可能会导致不同类型的炒作,有独家新闻媒体炒作的,有多家新闻媒体参与的炒作;这些驱力有的是政治的、有的是文化的、有的是商业的。目前新闻界对炒作还没有清晰的界定。可以说炒作是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对某些特定的事件进行有意识地宣传。它可能会是利用人类本身特有的敏感、猎奇等心理引起社会舆论和公众群体高度关注的一种活动;也可能是新闻媒体或商家为达到一定的目标,对未来某项工作或事情事先进行有前瞻性、有创意的构思与设计,制订和选择可行的执行方案,并根据目标要求和环境变化对方案进行修改和调整的一种创造性的社会活动过程。如果执行得好,有可能在一定的时段内产生轰动效应,但它一般来说是一个片断性的、区域性的、具有战术意义的活动。
新闻媒体炒作体育赛事的原因及类型
炒作要从两方面来看:一要看事件是如何发生发展的;二要看事件本身的社会价值是高还是低以及报道量的大小(在宣传过程中可能会从不同的角度来报道,这里面包括策划)。
体育赛事需要炒作的原因。如今,体育比赛空前激烈,不同的体育项目之间也存在对体育市场资源的争夺。如果体育从业人员对项目本身的报道活动进行得有前瞻性、有巧妙创意和构思的、能够解答重要热点问题的谋划与设计,能够最有效地运用和配置现有的新闻资源、最大多数地赢得受众、取得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将是体育项目本身迫切需要的,如果一些中性的炒作能达到或接近这种目的,何尝不能对一些竞技体育项目尤其是走职业化道路的项目进行必要的炒作呢?
新闻媒体对体育赛事的报道,能引起广大球迷对体育赛事的关注、激发球迷的热情。我们可以认为,没有新闻媒体的介入,就不可能有NBA、意甲、英超今日之火爆。当前,把竞技体育推向市场,首先从观念上要把竞技项目作为特殊商品去认识。承认竞技项目是特殊商品就要抓这种特殊商品的特质,即抓好买方和卖方的同时,还要抓住这两者之间的中介组织。提高竞技项目的水平以及一切相应的服务水平,搞好电视、广播、网络、出版等新闻媒体的“炒作”,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竞技体育,欣赏竞技体育,加入到竞技体育的宣传舆论中来,是竞技体育走向市场的关键。
体育赛事炒作的类型。事件是正常发生的,没有可预见性,媒体是一种被动的宣传报道或炒作:有较高的正面社会价值、报道量大,这常常被称为宣传或报道。例如,时隔17年之后,在2003年,中国女排重新站在了世界冠军的领奖台上,本届女排发扬老女排的顽强拼搏精神,在比赛中,她们不畏强手,团结奋战。她们在世界杯赛场上所表现出来的顽强拼搏的斗志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将和老女排精神一样成为激励我们的精神财富。对这次女排重新夺冠,我国各大媒体都进行了大力报道,这种热度报道和宣传虽然已经过去好几年了,但很多人仍记忆犹新,因为这样的报道有较高的正面社会价值。
事件非正常发生的新闻媒体策划与炒作。事件不是正常发生的,而是由于新闻媒体的介入,甚至是在媒体的操作下才发生、发展的,即媒体提前进行了策划,如果报道量大,则被认为是一种炒作,这一般也分为三个方面:一是良性炒作。如果这种炒作有较高的正面社会价值,出于公益目的,则是一种良性炒作。如2002年6月(《北京青年报》)推出“为膀爷送T恤”的群众娱乐性体育活动的策划报道,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起了新闻界的热烈讨论。虽然(《北京青年报》)送出的T恤远远满足不了京城那么多“膀爷”的需求,但却把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调动了起来,那些曾收到T恤的“膀爷”越来越注意自己的形象,没有收到T恤的“膀爷”也逐渐有所收敛,对促进北京的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很多读者走在路上,一看到那些“膀爷”会很自然地想起(《北京青年报》)“为膀爷送T恤”的事情,无形中就记住了北青报,这种既亲切又温馨的活动怎能不叫读者感动呢?二是中性炒作。如果社会价值一般,则是一种中性炒作。如名人参加体育比赛,许多采用的就是炒作的手法,目的主要还是为了使自己的新闻影响力更大,同时满足人们对“名人”的各种各样的了解。这种情况下,名人的知名度提高了,媒体扩大了发行量,起到了双丰收的效果。这种炒作行为市场会自行进行调节。此时的炒作,可以说只是一种包装信息的手段。新闻报道需要把信息包装成有诱惑力的产品,网民和读者才会去阅读。而信息的这种包装策划在今天看来,好像势在必行,但它不能解决媒体生存、发展的根本问题。三是恶性炒作。如果社会价值非常低,或者是假新闻,违背社会道德或信仰,则是一种恶性炒作。恶性炒作的原因大致有:面对同类竞争、生存竞争的残酷事实,为了追求市场份额和经济利益,盲目追求和有意制造新闻轰动效应;为了提高媒体在社会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片面迎合部分受众的猎奇心理;追求“卖点”,制造轰动效应,以获取短期经济利益。
新闻媒体炒作体育赛事时应注意的问题
“热门”与”冷门”问题。竞赛市场上,“热门”与“冷门”的操作难易不同。热门奥运项目、有希望夺取奖牌的项目、我国运动员技术水平高的项目、有广泛群众基础的项目等竞赛市场很容易运作起来。这些项目因服务于社会的影响力大而容易得到社会的赞助。因为“热”,门票、广告、运动员转会、市场“炒作”等的运作要畅通得多。相反,“冷门”项目,像射击、射箭、举重等,本身对抗性、竞争性、观赏性不强,在群众中开展得也不广泛。项目自身的特点限制了它们在竞赛市场中能取得与其他“热门”项目同样的经济效益。这样的“冷门”项目占有一定的比例,如果它们还是靠国家拨款,仍然是换汤不换药的管理形式,那么长期下去将会导致“热门”项目越炒越热,越发展越有活力,而“冷门”项目的发展将举步维艰。
以重竞技项目为例,举重、摔跤等共设有60多枚奥运会金牌,但这些项目和足球、篮球、乒乓球等“热门”相比,是不折不扣的“冷门”,不仅观众寥寥,媒体也不怎么感兴趣。“热门”与“冷门”的反差之大,令人唏嘘。中国传统体育项目散打运动,在走向市场时,也遭受过各种尴尬,但在谋求发展的过程中,散打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竞争中抢到了有利的地位。如今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的运作模式被证明是成功的,同时它也是“冷门”变“热门”的典型案例。
种种事实告诉新闻媒体这样一个真理:冷与热是相对的,像武术套路、中国式摔跤、举重这样的运动都有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有很广阔的市场前景和推广价值,它们的困难只是暂时的。新闻媒体在宣传时切忌急功近利,应加大对我国一些传统体育项目的报道力度。
竞赛实力与“炒热”运动员问题。奥运竞技体育离不开金牌。夺取金牌的唯一途径就是发展竞技实力。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在“面向市场,走向市场,以产业化为方向”的改革目标下,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开拓竞赛市场。如篮球、足球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促成了企业的积极参与,搞活了招标、扩大了广告、增加了票房收入,炒热了运动员转会。这些项目的市场经营有声有色。但是,从近几年的运作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如打入职业联赛的运动员在国内的竞赛市场中被“炒”得身价数十万元、数百万元,金钱的驱动使一些运动员把目光只盯在“对内”的比赛上,而训练却缺乏系统、缺乏扎实,竞技实力水平的提高并不显著。这些问题都需要新闻媒体在报道中注意其舆论导向问题,引导人们意识到参加体育比赛不只是为了经济利益,应该有更高的追求,是为了强健体魄,为了体现体育的价值。
炒作中的“包装”问题。从体育项目本身来说,要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炒作使大众了解、喜爱、参与到该项目中来,首先要对自身进行一定的包装,使这一体育比赛获得更好的推广。例如,商店里商品琳琅满目,而那种没有包装的产品价格便宜却难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反而有处理的嫌疑。赛事作为一种产品也是一样,要使得观看比赛成为一种假日或休闲的享受,就要能满足观众多方面的需求。
任何一项赛事要想引起人们的注意和重视,得到新闻媒体的青睐,都离不开包装和炒作,即在同一时期里,利用多种媒体集中地、大规模地对其进行宣传、推广,以扩大其知名度,让更多的人知道其来龙去脉,向而往之。综观成功的赛事炒作,一般都有以下特点:其一,需要早做准备,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筹备班子。这个班子最好有权威的政府机构和重要媒体的参与。这样不但具有高度权威性,而且行动起来也比较方便。其二,自始至终最好拉上一两家电视台和几家大报社加盟。这样就有了属于自己的喉舌,炒作起来如鱼得水,行动起来如虎添翼。其三,宣传、报道要坚持连续性,要不断地主动提供和各种有关信息,供媒体采用和进行二次创作,使宣传、报道工作连续不断,迭起。如早在重大赛事大体落实的筹备阶段,就应有关赛事的信息和背景材料,如赛事的内容、规模、历史、趣闻逸事、主要参加者的情况等。如系新项目的赛事,则应及早介绍该项目的特征、规则、魅力和花絮。以便一方面吊观众的胃口,让大家早做思想准备;另一方面吊企业的胃口,吸引他们前来赞助。其四,在整个筹划过程中要善于抓住时机,制造和把握卖点和悬念,大肆渲染和炒作,把公众的胃口吊得高高的,情绪煽得旺旺的,必欲千方百计、争先恐后地一睹而后快。
企业利用新闻媒体对体育比赛进行的炒作
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需要探讨竞技体育的“职业化”,它是体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并且,职业体育具有独特的魅力,使得其社会需求和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职业体育赛事一般都由企业作为后盾,他们经常利用新闻媒体对比赛进行炒作,一方面使比赛得到更好的推广,另一方面使企业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企业在利用新闻媒体炒作时应造势,造势前找准所需的题材是至关重要的,找题材就是“选料”,这是造势工作的核心,除了“随机而动”的突发事件之外,这些题材一般都是企业经过研究分析后选定的。其一,自己造“料”:放眼内部,挖掘潜力,创造对企业有利的新闻,例如容声冰箱进驻人民大会堂和联合国。其二,紧抓新闻事件:对于发生在身边的各种新闻事件要善于分析和观察,注意从中找出与企业和产品的结合点,利用其中的商机为企业服务。其三,新闻会:召开新闻会不仅具有更为隆重、更高规格的特点,更重要的是记者可以在会上就自己感兴趣的问题和自认为最佳的角度进行采访,也可以促使双方的联系和合作更加紧密和默契。
参考文献:
1.鲍明晓:《体育产业》,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0年版。
2.王均如:《浅谈现场新闻的构成特征及其传播效应》,《山东视听》,2005(5)。
3.李彬:《全球新闻传播史》,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体育比赛的方案范文4
【关键词】 体育展示 竞赛 传播 共赢
体育传播在大众媒介时代被认知为以电视转播、新闻报道为主流渠道的传播形态,而竞赛展示为体育传播赋予了一个新的注解:“体育即传播”。通过竞赛展示这个“跨界”载体,使体育这一全球性语言实现着传播内容和传播媒介二位一体的深刻变革。竞赛展示主要指在体育竞赛现场通过播报、音乐、视频、表演、互动、灯光等综合传播方式,利用声光电技术营造赛场氛围,将体育竞赛内容、赛事文化、市场效益以整合的平台呈现给现场观众和离场受众,被称作体育赛事的脸面和形象。从传播学的角度界定,竞赛展示是在体育现场内外所有与竞赛和赛场氛围相关的信息、观点、情感的符号传播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整合系统。由此,竞赛展示是一个从体育竞技到体育文化跃升的综合传播体系。
竞赛展示的传播特征
对一个事物特征的判断,遵循注意-兴趣-了解-记忆的认知原理,首先获得体验的是该事物的外在表现,即形式特征,进而深入内部固化印象,提炼事物的内在模式。形式特征是指人们能够通过视觉、听觉、触觉等人体机能直接感知或者运用工具性力量测量的事物的外在性状,它一般包括速度、高度、范围和持久度等衡量指标。
1.传播速度
从速度来看,竞赛展示可以被看作最迅疾的传播形式,它本身就是一种体育现场传播,电视直播也被嵌入成为竞赛展示中最长的视频展示环节。体育竞赛中对于竞赛展示的需求瞬息万变,对于时间充满不确定的赛事而言,或许一分钟前急迫地需要竞赛展示的插入,一分钟后竞赛展示则变得画蛇添足,因为竞赛展示的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往往是以秒为计量单位的。当然竞赛展示也可以是十分冗长的传播手段,因一些竞赛项目比赛时间的不确定性或一些突发的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的出现,赛后竞赛展示就有可能被无限期拖延。简言之,竞赛展示的信息传播是准时、及时、适时三要素精当组合的灵活变通。
2.传播高度
从高度来看,竞赛展示传播定位于高深与通俗之间的中间路线。竞赛展示中的信息传播,体现对体育竞赛知识及专业术语的简单介绍,但不涉及高水平运动员才能领悟的技战术意图或组委会内部掌握的竞赛组织方案的解释和说明。通过竞赛展示传播塑造的观众情绪和氛围根据体育现场的类别不同可分为热烈、期待、温情等不同基调,但竞赛展示从根本上代表体育赛事的组织行为,与纯粹的民间群体现场助威行为在展示语言、态势、倾向性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3.传播广度
从延展度来看,竞赛展示无所不在地体现出传播的时空同在、信息共享和情感共鸣。竞赛展示的触发点不完全是体育官方组织有意识的预先安排,有时可能是竞赛过程中竞赛展示团队有备而来而又顺其自然的临场发挥,甚至可能是对体育比赛现场观众气氛的主动顺应和积极回应。也就是说,竞赛展示的传播范围天然包括观众群体在内,它模糊了竞赛展示专业传播者和现场观赛群体传播主体的界限,竞赛展示甚至成为融合赛场内外观众实现情感共享的主要工具。
4.传播深度
从持久度来看,竞赛展示在体育现场的传播控制中作为花絮镶嵌在体育竞赛这条主线的间歇中,但它在现场传播中留下的形象印痕和情感记忆将延绵在观众心间许久。新闻传播有一个客观规律,传播时效与功效成反比。在竞赛展示传播中,往往经典的竞赛展示声画和场景将在人们内心长存,例如庄严神圣的颁奖仪式全程。而形成这种延续性的推动力并不是强制传播手段在发挥作用,而是对激烈的呼唤、对崇高的膜拜、对仪式的向往等软性情感因素的触动和隐现。
竞赛展示传播的发展趋势
创新扩散过程中,增量式发展比存量式改革较少受到传统的束缚和现实的挑战。竞赛展示在赛场是一种增量式传播,是在现有体育竞赛的基础上新派生的传播子系统,竞赛展示在尽可能不侵扰体育赛事其他子系统利益的基础上增量改革是最为平和的前进方向。
1.自上而下的渗透路径
竞赛展示活动可以划分出数个创新扩散阶段,依次包括国际商业比赛的经验尝试、全球大型赛事的推动认可、屈指可数的竞赛展示项目化运作、竞赛展示公司雨后春笋般成长、固守传统的滞后群体。竞赛专家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所做的趋势判断为,竞赛展示的创新者是奥运会等大型综合性国际赛事,早期采用者是国际单项体育比赛,早期大多数是国内商业体育比赛,晚期大多数是全国性竞技体育比赛,滞后者是群众体育比赛。
纵览竞赛展示传播的发展路径,正在沿着自上而下的线条扩散延展,在体育竞赛中的覆盖率也正在逐年提高。自上而下主要指传播主体的由大到微和传播平台的从高到低,竞赛展示形成自上而下的传播路径受以下几种因素影响:信息辐射性,国际大型综合赛事是一个“开眼看世界”的平台,竞赛展示借助这个窗口完成与国际标准的迅速对接;商业置入度,体育职业赛事推广的成熟运作将竞赛展示推到赞助商体育营销链环的最前端,大手笔的体育赛事赞助投入以及丰厚的商业回报是竞赛展示形态创新重要的助推剂;赛事影响力,竞技比赛与群众体育由于性质不同而具有不同的举办目标,竞技体育更强调比赛整体价值的实现,群众体育则突出参与个体的自娱自乐和自我享受,竞赛展示是体育现场的整合传播,这种系统的综合传播系统更易在体系更严密的竞技体育中拓展,在组织相对松散的群众体育项目中必要性和可操作性都大大降低,是竞赛展示创新扩散的滞后者。
2.凸显一元的类别变迁
竞赛展示传播的五类主体,赛事组织者、参赛主体、竞赛展示团队、媒体与赞助商、现场观众形成以赛事组织者为起点、观众为终点的价值链,其利益整合由竞赛展示团队执行,理想模型是竞赛展示受到赛事组织者宏观控制、媒体和赞助商侧面影响、突出参赛主体的体育现场传播行为、满足观众的观赛需求。但在真实的体育现场环境中,处于原点的竞赛展示定会因为不同传播主体利益博弈发生价值偏向。竞赛展示的价值传递过程对于观众而言,竞赛展示将竞技体育的文化与艺术的外延传递给受众,势必会为竞技体育带来更加丰富、生动的文化价值与艺术体验,体育精神的内涵与感染力会伴随着竞赛展示传递、扩散、渗透和凝聚;对于赛事组织者而言,竞赛展示将会为体育赛事塑造更具魅力的形象和综合影响力,高水平的竞赛展示产生的效果彰显着精神与文化,会为体育赛事的主办者带来不容忽视的社会影响和品牌积淀,其意义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体育赛事本身。竞赛展示传播主体价值链中其他三类,将根据传播目的和条件的差异,形成分别偏向竞赛展示团队、参赛主体、媒体与赞助商利益的三类媒介传播形态,即赛场媒介型、明星专场型、综艺节目型竞赛展示。
3.整合共赢的发展态势
竞赛展示作为一种传播,不仅是在系统内部进行传播方式的整合,一方面它通过与大众传播的整合,形成强大的媒介整合系统;另一方面,它借用媒介事件管理、品牌营销、体育产业、创意产业规划等多种经济社会资源,实现竞赛展示的行业扩展和利益共赢。
竞赛展示与电视转播关联形成的分立模式、协同模式、共赢模式、整合模式的趋势反映竞赛展示媒介综合运用能力正逐步增强。在竞赛展示介入现代体育之前,大众传媒尤其是电视转播已经占据了赛事传播的主导位置,体育竞赛以广告置换方式转让电视转播权,赛会组委会和体育组织将转播权转让给电视机构,电视机构以等价的广告时段支付给卖方,广告内容可以是赛会宣传也可以是商品广告。竞赛展示创立之初与电视转播是分立的,仅仅在赛事宣传和竞赛数据信息方面共享,然后穿过交汇点继续在各自的轨道运行,资源重复造成的浪费不可避免;当竞赛组织者不断为竞赛展示正位时,电视转播逐渐意识到竞赛展示举足轻重的地位,二者开始尝试在时间掌控、音量调节等方面协同对接;随着竞赛展示与电视转播关系的进一步磨合,它们开始在颁奖仪式等环节力图实现电视镜头语言与竞赛展示播报的声画对位,以紧密合作谋求共同效益;电视转播与竞赛展示的整合模式是对二者之间高渗透、高效率的描述,在这样全案推广型的竞赛展示中,大众媒体全程介入体育赛事并与之浑然天成,成为体育赛事在赛场外的工具性延伸。这四种模式本质上并无优劣之分,而一个成熟的体育赛事会很快尝遍每一种模式并根据赛事类别做出抉择。例如,乒超联赛正在酝酿俱乐部主客场之外的中国乒协主场,而竞赛展示与电视媒体全案推广形成的传媒合力,是确保赛事影响力的坚实后盾。
竞赛展示是一个极具产业扩张力的生命体,以传统的角度审视体育赛事系统,竞赛展示只是若干个传统的视听传播因素的组合。若整合竞赛的力量则能扩充竞赛展示的边界,如在赛事新闻会添入竞赛展示元素会使竞赛展示层次更加丰富;又如将竞赛秩序册的编撰发行纳入竞赛展示的统筹之中,一方面加入观众互动的竞赛展示元素促进体育现场营销,另一方面也致力于打造竞赛展示、多媒体展示的共同内容平台;从体育产业的综合发展来看,竞赛展示会成为其不可分割而且颇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体育营销(sports marketing)是指“把营销原理和过程专门运用到体育产品和那些借助于体育来营销的非体育产品上”。所以体育营销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对于体育产品或服务的营销,另一部分是借助体育这个载体所进行的市场营销,广义上定位竞赛展示,它甚至可以替代体育营销的大部分功能,仅仅排除体育产品的离场推广这一支脉;更大范围来看,把竞赛展示视为文化创意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就需要重新进行估量,它的实现方式和操作模式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通过细分、延展、流变还可为颁奖典礼、会展活动、庆典仪式等其他行业的事件展示传播提供规律借鉴。
体育比赛的方案范文5
在本文的前一部分,笔者向大家介绍了音频技术在奥运会实况转播中面临的挑战、奥运会实况转播中的音频系统要求以及奥运会实况转播中的赛场拾音方案,本次我们将探讨具体的话筒方案设计,包括摄像机上安装的话筒等。
5话筒方案设计
选择话筒和布置话筒是实况转播中最具挑战性的两项工作。选择正确的话筒是一切工作的开始,而把话筒放在合适的位置则是获得实况转播中所需声源的首要技术保障。因此,话筒方案设计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来考察声源、确定声响范围,从而完成方案设计。选择话筒和布置话筒通常是基于过去的经验,同时也是新手学习的好机会。在话筒方案设计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要对比赛的场馆的声学条件有较全面的了解,尤其要知道它的声学缺陷,以便想办法克服。
要仔细研究各种比赛项目的声源特点,找到最能反映这项体育运动魅力的声源和位置。
要熟悉各种常用话筒的指向性、灵敏度和频响等特性,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不同类型话筒所适合使用的场合。
要勇于创新。不要总是遵照条条框框,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新技术,不断改进。
提出的方案要可行。比如,在拳击比赛的赛垫上方吊挂一只话筒是非常好的设计,但是,要实地考察现场是否能够完成安装,有很多时候是不可行的。
提出的方案必须是绝对安全的。在设计话筒位置时,首先要考虑对运动员、演员和观众是否会造成伤害。
选择话筒时,要充分考虑到转播车上通常配备的话筒型号。如果设计方案超出了一般的装备,就要预先提出特殊要求。
下面就以篮球比赛为例,说明这项运动的拾音特点和话筒方案的设计思路。
声源分析
篮球比赛的运动声响最有特点的应该算是运球(篮球拍在地面上、传到球员手里)的声音。这种声响随着带球和传球在不断地移动,因此,可以在环绕声听音环境里带来篮球在“运动”的效果,给观众带来“攻防转换”的效果。
篮球比赛音效最集中的地区是罚球圈和篮下。这个区域的音效特点是拍球声、脚步声和“盖帽”声,分布在赛场的两侧,但是,同一时间只发生在一侧。这个区域的音效可以给电视观众尤其是广播听众带来“阵地”战况的进展信息。
篮球比赛的运动声响的另外一个特点是投篮和篮板球效果。这个声源是一个局部声源,是篮球摩擦篮网和撞击篮筐及篮板时发出的声响,分布在赛场的两侧,同样地,同一时间只发生在一侧。这个音效可以给电视观众尤其是广播听众带来进球得分的准确信息。
裁判的哨声起着表述赛事进程的作用。与篮球的移动不同的是,这个声源的位置是随着裁判员的走动而间断移动的。
教练员和板凳队员声响。主要是他们的喊声,可以作为辅助音效。
现场广播声。虽然有时候现场的广播喇叭声会给转播带来不便,但是,它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同时,由于电视观众和广播听众先前的生活体验,体育赛场内的广播声是体育赛事的一部分。因此,转播时,这个音效也将拾取到作为国际声的组成部分。
看台观众、啦啦队的掌声和呼喊声。这种声响是转播音频信号的主要组成部分,它是表现体育比赛现场感的最好的效果声源。首先,它可以烘托赛场的气氛,使得电视机前的观众好像身临其境;其次,由于观众通常是围坐在场地四周的,因此,声响也将来自“四面八方”,为环绕声声场的形成提供了极好的声源方位条件。
环境气氛声响。这种声源来自场馆内的远声场区域,主要由混响声组成,用于提供环绕声声场建造中的“环境气氛”。
混音方案
基于上述声源分析,我们就可以考虑混音方案了。这里给出的混音方案,仍然处于试验和探讨阶段,有些设计甚至与传统的理论和方式相违背。原则上,5.1环绕声的声像分配如下:
评论员和广播员的声音分配在中间通道。
运动员和运球的声响分配到从全左到全右,形成前方立体声声场。
裁判员哨声分配到从偏左到偏右,形成前方立体声场。
罚球圈、篮下的声响也分配到从偏左到偏右,形成前方立体声场。
篮网和篮板球的声像位置总是混合到立体声通道,但声像位置放在中间。
左方教练员声效分配到左前通道;右方教练员声效分配到右前通道。
左方观众声源分配到从全左前到全左后通道,形成左方立体声场。
右方观众声源分配到从全右前到全右后通道,形成右方立体声场。
环境气氛声源主要分配到从左后到右后的环绕声通道,形成听音环境的包围感。
话筒的选择和布置
参见图2篮球比赛话筒布置示意图和表1篮球比赛话筒选型
在这个阶段,先不要考虑摄像机话筒拾取。另外,给出的话筒选型和布置只是一个例子,用来说明原理。读者可以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提出更好的选型和布置方案。
一评论员和广播员的声音将有另外的通路拾取和传输,不在这个环节混合
一运动员和运球的声响由安装在赛场正中的立体声组合话筒拾取(见图2,M7/M8),声像定位为全左全右。适合这一应用的话筒有很多,可以选择两只AT4073枪形话筒,组成立体声方式。这种话筒具有极好的超窄指向性,甚至在约150Hz低频时,仍有超心型指向的特性。正面的灵敏度很高,体积小巧,重量轻。由于采用了低噪音和耐高声压级前级放大设计,能获得低噪音、无染色的高清晰音质。打开低频衰减开关可以滤除150Hz以下的低音。除了这对立体声话筒外,位于对面场边的手持话筒(见图2,M5)还可以对发生在话筒对面场边附近的声响进行补充,这时,如果能够照顾得到的话,调音员应该根据左半场和右半场位置调整声像位置。
一裁判员哨声也是由安装在赛场正中的立体声话筒拾取(见图2,M7/M8),但是,声像最好定位为从偏左到偏右,比运球的声像范围稍微窄一些。
罚球圈,篮下的声响由安装在左、右篮球架后面的强指向性立体声话筒拾取(见图2,左M3、右M13)。可选用多模立体声超指向话筒,在体育比赛中比较常用的如AT835ST。它的特点是可以调整不同的拾音制式,并且在A-B制式除了提供传统A-B立体声外,还可以视现场情况,选择A-B-W模式来增加拾取现场环境效果声,或选择A-B-N模式来减少拾取现场环境声。
篮网声效由安装在篮筐下的两只微型全方向性电容话筒拾取(见图2,左篮筐M1/M2、右篮筐M10/M11)。此处的话简体积一定要小,而且不易被看到,还要重量轻、易于安装。可以选择一种领带式话筒,比如AT899。安装时通常要使用橡胶垫,来隔离篮筐对它的震动。
篮板球声效由安装在篮板上的界面话筒拾取(见图2,左篮板M4,右篮板M12)。使用界面而不是接触式,主要是为了仅拾取篮板震动声,而不拾取整个篮球架的震动声,因为,地面传导和运动员撞到篮球架的声音是不需要拾取的。界面话筒选择性也很大,比如选择AT-ES961。这只话筒灵敏度高,进行了特殊隐蔽设计,外壳为坚硬的压模铸造机构,底部备有绝 缘橡胶,满足减少震动的要求,还可以选择白色涂层设计。
为左方、右方教练员分别安装独立的话筒(见图2,M6/M9);这里人员走动频繁,只有座椅下可以安装话筒,所以要采用体积极小的无线话筒。AT-MT830R是很好的选择。
左方、右方观众声源由分别安装在观众看台前方的话筒拾取(见图2,左看台M15/M16右看台M19/M20)。可以同样选择两只AT4073枪形话筒,组成大A-B立体声方式。
环境气氛声源由安装在观众上方的大膜片话筒拾取(见图2,左看台M14,中看台M 17/18、右看台M21)。AT4050是一款非常适合的话筒,它具有大口径双镀金振动膜,指向性可调,信杂比高,动态范围宽。
6摄像机安装的话简
在拾音方案设计时,还要考虑在摄像机上安装合适的话筒。电视体育转播离不开摄像机,而且摄像机的机位通常都是选择距离运动员最近的位置,将话筒安装在摄像机上,可以拾取到比赛现场清晰的声响。目前生产的摄像机大部分都具有安装话筒的功能,一般可以安装两只话筒。其中一只通常安装在摄像机机身的上方,在摄像机移动和转动时,话筒将随之移动和转动,使得话筒的拾音主轴方向总是指向所摄制的景物,此外还可通过延长线连接另一只话筒用于拾取摄像机周围的声源。
当然,在奥运转播的拾音设计中,只会使用安装在摄像机上的话筒。这种话筒一般都具有强指向性。一个被称为“音频跟随视频”的电子电路控制着话筒的开启和关闭,使得它拾取的声音总是与镜头“同时”出现,并且总是与摄像机所拍摄的方向一致。图3给出了声音随摄像机开启和关闭而自动“淡入淡出”的时间参数。
体育比赛的方案范文6
黑龙江省独立院校体育教学
1 黑龙江省独立院校体育教师师资现状
体育教师在体育教学中起着主导作用,直接影响体育教学的质量,黑龙江省独立院校体育师资队伍已经从由外聘退休人员为主转变到形成了固定与兼职并存自成体系一支师资队伍。体育教师学历以本科为主,个别硕士生。与其他学科教师相比体育师资职称结构不合理。高级职称偏少且基本上都是校外退休后的返聘或兼职教师,讲师少,助教最多,多为近年体育院校毕业的学生。对黑龙江省独立学院体育师资学历和职称的调查情况如表3。
从上表可以看出,黑龙江省独立学院高学历、高职称比例严重不足,师资结构不合理,总体上看,尽管独立院校已经拥有自己的一套比较稳定的师资队伍,但教师队伍存在着教师年轻化、业务水平偏低、教学经验少的问题。因缺乏有经验的教师的传、帮、带,和受学历、教学经验的的影响,黑龙江省独立学院体育教师的教学、训练、科研工作进展十分缓慢,难度较大。
2体育课教学文件及使用教材情况
体育课教学大纲是体育课教学的依据,直接制约着教学的质量。独立院校体育课教学大纲的随意性较大,少部分院校是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普通高校教学指导纲要》的精神,结合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和各学校自己的实际情况编写体育教学大纲进行教学。而大部分院校都不同程度的借鉴相关学校体育教学大纲。独立院校的办学宗旨是特色办学,因而独立院校的体育教学大纲应该有自己的特色。在学校体育教育要求的前提下,侧重本校的专业特点,力争编写具有各校特色的体育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是根据教学大纲的任务、内容和时数分配,具体落实每次课教学内容的安排。大部分院校有比较规范的体育教学进度,少数没有体育教学进度的高校只是在自由的进行体育课教学,这将造成体育教学的无序性。教案是教师经过备课,以课的形式编制具体实施的教学方案,是教师上课的具体依据。教案在独立院校中依然存在很大的问题,大部分的体育教师有必备的教学文件,但是还有不少的体育教师表示经常或有时存在无教案现象,势必影响教学效果。教材是科学知识的载体。绝大多数独立院校体育教学中根本没有教材,导致体育教学形同江湖中师傅带徒弟的传艺,一切体育技能的习得都是老师技术动作的模仿。规范独立院校体育教学文件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使各独立院校体育教学文件的制定规范化、合理化、特色化,避免一些独立院校为了应付教学检查评估生搬硬拉的现象继续出现。
3体育课教学形式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中对体育课教学班的人数做了明确的要求,根据体育课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教学质量,课堂教学班人数一般以30 人左右为宜。对我省独立学院92名任课教师所任教学班人数的调查结果见表2。
从表2中可以看出,有 17%的教师上课时学生数为 30-40 人,与纲要的要求相符合或稍显偏多。41-50 人的占34%,51-60 人的占43%,61 人以上的占6%。表明只有少部分学校严格遵照纲要的精神,将教学班的人数控制在了 40 人以下。多数学校的体育教学班人数偏多.有 5 名教师在61 人以上,属于个案,这5名教师集中在一个或是两个学校,原因是体育师资不足或是不重视体育课将体育课视为活动课而导致学生人数过多。
在教学组织形式上,从表3中可以看出,有5所学校采用打乱班级,按选项类别上课。有2所学校以自然班为单位上课,有1所学校打乱年级和班级按选项类别上课,没有学校实行男女分班的形式上课。
3.2黑龙江省独立学院学生参加校外体育竞赛的形式和了解程度
3.2.1学生参加校外体育竞赛的形式
从表4可以看出,黑龙江省独立学院的学生参加校外体育竞赛的形式,主要是学生自发组织参加比赛和学校组织参加的比赛,分别占到 8.4%和 35.7%,而没有参加过校外体育竞赛的学生比例高达55.9%。由此看出,自发组织参加的校外体育比赛的学生很少,参加校外体育竞赛的学生主要是通过学校统一组织这种形式,受访的学生中,有过半的学生从来没有参加过校外体育竞赛。这说明学校对校外体育竞赛的组织、管理不足,没有调动起学生的参与兴趣。
3.2.2 学生对校外体育竞赛的了解程度
学校校外体育竞赛是学校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体育竞赛来吸引学生参加,能达到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目的。所以,学生对校外体育竞赛的了解程度,不仅影响学生对学校校外体育竞赛的兴趣和接受程度,还影响体育教师对校外体育竞赛指导工作的重视程度。
从表5中可以看出,学生对校外体育竞赛“非常了解”的占11%“,部分了解”和“很少了解”的分别占到34%和 35%,这说明大部分学生对校外体育竞赛的了解不够,对校外体育竞赛的概念还不清楚,学校对校外体育竞赛的宣传和开展力度不够,致使大部分学生不太了解校外体育竞赛。
参考文献:
[1]晗.湖北省独立学院公共体育课开展现状初探[D].华中师范大学,2007(5).
[2]周弘.独立学院大学体育课程现状及改革发展趋势研究[D].武汉体育学院,2007(11).
[3]鲁葵蓉.湖北省独立学院学校体育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