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成效范例6篇

社会治理成效

社会治理成效范文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并首次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从而为开启一个社会治理的新时代树立了风向标。

由于特殊的国情,改革开放前30年我国社会治理的基本特征是“全能型国家管理”和“总体性社会治理”的重叠并行,致使社会严重依附于国家,社会治理与国家管理高度一体化和政治化。基于此而建构的“国家―单位―个人”的一元主体、单线条的社会治理格局曾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有效地维控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基本秩序和稳定局势,但也同时窒息了应有的社会活力。改革开放后30多年由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和利益群体的深度分化,我国社会结构已由“总体性社会”演变成了“多元化社会”,并在阶层结构方面表现出了某种“分化”与“断裂”的特征。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再次构建起较为有效的社会管理新格局,更新管理理念、改进治理方式、拓宽公共服务领域,对我国当前及未来的社会建设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从社会管理实践向社会治理创新的转变既表明了国家治理的有效性积累,也体现了国家治理的策略性、阶段性与能动性。通过回溯社会主义中国的社会治理历程我们可以发现:在单位制社会时期,虽然国家也非常注重各个发展阶段的社会管理问题,但从总体上来看,国家并未针对社会领域的新变化而做出重大的管理布局,最终导致一直沿用旧有的思维框架来处理社会领域的新问题成为各项管理工作的“惯习”。而即使是在利益分化的单位制社会解体时期,由于诸种因素的羁绊,国家也未能建构起较为系统而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国家与社会的同构性在某种意义上导致了社会治理实际上被长期淹没在国家管理体系之中,因此对许多社会问题的治理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新时期,党和政府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宗旨在于:试图通过有效的制度供给,实现社会治理从“总体-支配型”的管制模式向“技术-治理型”共治模式的转变,以实现治理效能和服务效果的显著提升。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以往突出强调的“社会管理”改为了“社会治理”,虽只有一字之差,但表明了党和政府社会管理理念和方式的一种变化。“社会治理”不同于传统的“社会管理”:(1)从主体构成上来看,传统的“社会管理”主体主要是政府和国家,一般带有强制性,而“社会治理”除了国家和政府之外还特别强调社会组织、企业、公民个体等社会力量的参与;(2)从方式上来看,传统的“社会管理”方式一般都以带有行政性的管制方式为主,而“社会治理”的方式除了行政方式以外还强调法律、市场、社会自助互助、思想道德建设等多种方式和手段的运用,强调各主体之间的协商合作,倡导公开、透明、法治化的管理活动;(3)从方向来看,传统的“社会管理”一般是单向式的、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比较多,而“社会治理”强调的是双向的多元主体间的平等互动;(4)从内容来看,“社会管理”多以行政管控的内容为主,而“社会治理”则是政府和社会组织共同为社会成员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5)从目的来看,“社会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持社会稳定,“维稳”几乎成了其最终归宿和最高要求,而“社会治理”则是为了培育更大范围的公民社会和提供更广泛的社会参与渠道;(6)从权利配置来看,传统的“社会管理”多是以政府的集权式管理为主,以单纯的强制性秩序维持为核心目标,而“社会治理”则强调政府管理要多给社会放权,并为公民的增权提供机会和便利。针对社会治理的这些特征,笔者认为,其相关的策略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实现“为民服务”思维向“与民服务”理念的转变。社会治理创新需要从自身的优势视角出发来进行思考。以基层社区为例,可尝试改变以往的“社区需求或社区缺失”为取向的“需求模式”,而替代以社区优势或社区强项为取向的“优势模式”,强调应该用一种“优势视角”或“能力镜片”去了解基层居民的实际需求。

二是寻求社会治理方式的柔性化转变。社会稳定的“刚性”思维必定会导致“刚性社会管理”,这种管理的缺陷在于无法发挥社会治理主体的能动性,甚至会导致社会矛盾的积聚。而柔性社会治理则是“以人为本”的治理方式。它采用的是以理解和把握社会治理客体的心理与行为规律而施以的、非强制性的治理手段,其主题是“规律、非强制、潜在以及自觉”,即治理依据是心理和行为的规律、方式方法是非强制性的、对人的影响是潜在的以及最终目标是让民众自觉行动。

三是以“协同政府论”促进社会治理体制的优化。基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运用“协同政府论”,至少可以达成四种目标:一是综合考虑消除治理体制内部的矛盾和张力,提升治理系统的整体效能;二是通过消除不同治理项目方案的重复与冲突来更科学地使用各种资源;三是在相关治理部门的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加强合作和传递优秀理念,从而形成一种“协同性”或更加明智的治理方式;四是从服务民众的角度出发,提供一套更为完整或“无缝隙”的服务方式。

四是努力提高广大居民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投入度。相关经验研究表明:参与相关决策过程能够赋予参与者对自己的生活方向和周围环境一定程度的控制权,有助于参与者成为负责任的行动者,并产生强烈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就当前我国社会建设而言,社会治理多依靠政府的宣传与推动,并通过行政手段来动员社会组织和居民群众的参与,社会参与始终处于浅层化的初级阶段。对此,必须予以改变。

社会治理成效范文2

[关键词]当代中国;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民主政治发展;冲突;共识;回应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3)08-0046-04

“致力于摆脱作为社会治理模式的代议制民主的困境……再造民主政治生活”,是始于20世纪70年代以来“治理革命”的使命。多中心治理是治理革命的“元叙事”。[1]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实质就是发挥多中心行为主体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当代中国语境下,全能主义依旧是主导政治生活的主流理念,意图使得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必须推动民主政治发展。只有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与民主政治发展相互促动,和谐共进,才能化解社会冲突。而社会冲突的应对与化解需要共识的肯认与生成。逻辑上,共识的肯认与生成需要政府的回应。而政府的有效回应需要公民与公民社会的监督与制约。

一、引言:当代中国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研究现状评介

对研究积累的规范检讨是科学研究的基本步骤之一。治理理论传至中国以来,得到学界广泛关注。此背景下,当代中国治理理论有效适用研究取得了丰硕研究成果。代表性的有:《增量民主与善治》[2]一书从普遍意义上的善治与民主原则出发,结合当代中国实践,提出“中国民主治理”的评估标准;《治理、善治与中国政治发展》[3]一文指出,当代中国政治发展方面取得了的成就与治理和善治理论所倡导的理念不谋而合。该文以治理和善治的理论框架分析了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成就,指出了中国政治发展的未来方向;《治民·治政·治党:中国政治发展战略解析》[4]一文引用治理理论,结合中国实际,按照“双边治理”的思路,概括出中国政治发展的三条线路:治民(社会治理)、治政(政府治理)、治党(政党治理);《治理理论及其中国适用性》[5]一文对治理理论的现代性意义及其现实路径做了较为深刻地分析等等。但是,当代中国治理理论有效适用研究存在如下情况:其一,有研究者认为,西方语境下,需要在满足一些基本条件之后,治理理论才可以得以有效适用。这些条件包括成熟的市民社会、健全的民主与法治制度等等。基于此,该研究取向认为,治理理论根本无法在当代中国有效适用,其与民主政治发展无法形成良性互动。其二,有研究者虽然认为治理理论可以在当代中国得以适用,对于治理理论的实质与历程及其如何适用于当代中国实践却研究不够精确。这种研究取向强行将当代中国的现实归拢到治理理论上,用善治的标准、要素考察当代中国现实,有意或无意地忽视治理理论有效适用的要件,尤其是民主政治发展要件。其三,有研究者将研究的焦点集中于基层社会或某一领域的社会治理(如区域发展、环境保护、合作治理)、某一地区。但由于缺少学术规范上的诸多限制与要求,“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普遍的存在,特别是在乡村治理与政治发展研究中。谁都可以运用治理理论来分析中国现实,哪怕这种分析是建立在既不理解治理理论,也不理解中国现实的基础之上。具有价值的个案研究成果多以剖析相对发达地区为主。可见诸于俞可平、景跃进、何增科、郁建兴、陈剩勇、郎友兴、王诗宗、金太军、易承志等相关论著。但企图将特色鲜明的个案推广到全国以实现公共治理,是非常困难的。原因在于,我国各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差异巨大。治理理论有效适用各有侧重,特点各异。促进全国范围的治理理论有效适用必须依靠政治发展。

可见,近年来,治理理论研究取得了可观的研究成果,包含有治理概念与理论研究;治理理论在区域发展、环境保护、合作治理中的适用研究等等。但是,当代中国,推动治理理论有效适用,政治发展议题是无法回避的。而现有研究成果,一方面,缺少对治理理论与民主政治发展良性互动的系统研究;另一方面,研究集中于基层社会或某一领域、某一地区,个案研究较多,普遍意义研究较少。个案研究更多是对实践的归纳与总结,缺乏对实践的指导。之所以如此,根源在于对民主政治发展议题深入研究的回避。截止目前,未见到民主政治发展视域下,当代中国治理理论有效适用的专门性研究成果。本文试图从理论上,初步探讨民主政治发展视域下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的基本逻辑;从实践上,试图探索推动治理理论有效适用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带有普遍意义的可行路径。

二、冲突之缘起与走向:当代中国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的目标

不同的学者基于不同的视角对政治发展有不同的解读。诚然,他们在将政治发展划分为描述性概念与目的论概念上存在基本共识。在此基础上,政治发展被理解为包含政治制度化水平提高、政治参与增加、政治决策科学等等的复杂整体性概念。不过,不论哪种政治发展界定路径都无法忽视一个事实:现实生活中,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这一点在当代中国体现得尤为明显。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的本质与核心在于多中心作用的有效发挥。当代中国,这需要民主政治发展的推动。当代中国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的过程就是推动民主政治发展的过程。

其一,冲突之缘起:当代中国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的目标定位。西方社会学家对社会冲突的缘起做了多重视域的解读。“现代的社会冲突是一种应得权利和供给、政治和经济、公民权利和经济增长的对抗。”“冲突是由于权力分配引起的,而不是由于经济因素引起的。”[6]冲突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旧有社会秩序的崩塌所引致的社会群体利益对立。“系统中的被统治群体越是意识到其机体利益并怀疑稀缺资源分配的合法性,他们就越有可能参加针对这一体系的统治者的冲突。”[7]

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国家依然可以不断入侵社会,以“合法”的方式掠夺公民与公民社会的正当利益,有意无意地忽视公民利益与公民社会利益诉求,引发了诸多的社会问题,带来了严峻的社会冲突。但维稳式的政治秩序稳固方式只能是治标不治本,且会使得公共权力以新的借口与理由侵蚀公民利益与公民社会利益,从而使得社会冲突不停以各种形式重],并不断累积。近年来,因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增长速度呈显著上升趋势。社会存有冲突本应是常态现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由于未能对冲突之原因、性质采取客观的认识进而无法有效应对冲突,逐渐使得冲突固化,成为一种“正常”现象。当代中国,民众中开始出现,甚至有些地方弥漫着这种情绪,一来认为见怪不怪,对之习以为常;二来觉得只要不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事不关己。长此以往,逐渐不再引起人们的强烈关注,对于从制度上加以解决亦逐渐冷漠与不抱希望。诚然,这可以从一个层面解释中国为什么具有“超稳定结构”,但同时这也让笔者深深地体悟到“发展的幻象”。当代中国,公共治理理论试图借由多中心治理以化解政府一家独大的传统治理模式。

其二,冲突之走向:当代中国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的目标取向。社会冲突有破坏作用,“马克思认为冲突最终会变成革命性的和暴力性的,并导致体系的结构性变迁。”[7]同时,社会冲突也有“一致”的功能。“冲突可能有助于消除某种关系中的分离因素并重建统一。在冲突能够消除敌对者之间紧张关系的范围内,冲突具有安定的功能,并成为关系的整合因素。”[8]在社会冲突事实普遍存在的当代中国,学理上对社会冲突功能界分的意义远小于对其走向厘定的意义。换句话说,到底意欲使得社会冲突走向何方是更加迫切需要关注的问题。

从应然的视角看,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中的冲突应为有利于维系既有政治秩序,有利于社会朝着一致方向发展的冲突。相应的,只有有利于“一致”的冲突才是符合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要义的冲突。“一致与冲突,都是社会存在的两种基本动力。稳定与变迁,是社会存在的两种基本形式。冲突是社会结构固有成分;冲突引起社会变迁,社会变迁排除冲突的消极影响。”[9]冲突走向一致的过程是在现有政治制度基础上,多中心行为主体调和相互冲突的利益,并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这一过程同时是现有政治秩序基础之上的民主政治发展过程。

三、共识及其生成:当代中国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的根基

当代中国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中冲突的预防与化解首先需要共识的凝练。这种共识包含有对市场、国家与公民社会功能的基本认知,有对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共识生成基本命题的理解。

第一,何种意涵的共识:当代中国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根基之初设。一般认为,政治学意义上,共识是特殊的协定,指一项其条款能得到个人和组织广泛认可的广义的协定,而且,是关于根本性或基础性原则的协定。[10]就公共治理理论而言,最低层次的共识应该是多中心行为主体对之间相互地位的认可,也就是说,各个行为主体必须认可其他各行为主体治理中心的地位,尤其是其中可以动用新的治理工具与技术控制和引导其他行为主体发展的政府更需认识到这一点,并主动提高自身能力,承担相应责任。

除了最低层次的共识之外,多中心行为主体同时需要在如下方面达成共识:其一,必须从人类社会与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出发框定多中心行为主体的基本功能定位;其二,必须以法治保障权利,规约民主,从而使得多中心行为主体规范行为。推进公共治理理论在当代中国的有效适用,需要首先初设共识在当代中国的意涵。历史的角度下,市场、国家与公民社会,“这三种协作形式具有一般的关联性,此外,它们也对应于资本关系和更一般的资本主义社会体化的不同方面。在这个意义上,所有这三种形式都再生产着,尽管不同时代有不同分量,正如资本积累本身的再生产一样。”[11]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代,市场力量是治理的基本行为主体,诚然,国家依然是重要的治理机制,虽然其是次要的,被称为“守夜人国家”,主要着[于法律之创设。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与经济危机的爆发使得市场治理机制的弊病得以全面显露。“市场失灵的原因在于,在经营活动中一味追求私利,未能为经济活动做有效的资源配置,并因此未能达到营利目的。”但是,对国家寄予厚望的人们失望的发现,“国家失败”普遍存在。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突发等等的频发一方面说明政府单一行为主导的治理模式是无效的;另一方面亦说明国家“未能实现重大的政治目标,即保障公众利益,防止它受到特定利益集团的侵犯。”[12]

第二,破除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梗:当代中国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共识生成之必然命题。当代中国,对既得利益集团的表述应该是,“在既有的社会结构中,部分公职人员凭借制度安排,把附着于权力的特殊利益当成职业目的来追求,脱变为拥有比较稳定的合法合理的、合法不合理的、合理不合法的、甚至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特殊利益主体,抗拒对之进行调整,成为既得利益者。”[13]公共治理理论关涉四个理论命题——多中心的公共行动体系、反思性的“复杂人”假设、合作互惠的行动策略、共同学习的政策过程[14],其核心在于多中心行为主体及其合作。而既得利益集团倡导封闭的利益分配形式,推崇单一或单中心的治理模式,直接阻梗了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共识的生成。

传统的缺少非政府治理主体的治理模式之下,是否破除既得利益,何时破除既得利益,如何破除既得利益完全由政府本身说了算,而在既得利益集团做大做强的情势下,这一切终将由既得利益集团说了算。既得利益集团是对共识生成最大的阻梗,是否能够破除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梗是对政府价值取向的考验,因此亦充满了艰难与险阻。此时,政府是自身积极主动,还是迫于外部(国内的与国际的)压力而改革,是对政府能否把握改革时机与契机的检验与衡量。

四、回应之核心与关键:当代中国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的可行路径

冲突的化解与共识的凝练需要政府的回应。政府的有效回应需要公民与公民社会的监督与制约。回应的基本含义是,“公共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必须对公民的要求做出及时的和负责的反应,不得无故拖延或没有下文。”[15]

第一,回应及其体现:当代中国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的核心。“政府的改革之道,就是运用它的力量去培育创造出更多的第三部门。……顺应这些改革也就建立了所要求的组织结构。剩下的问题就是指导这些组织使之符合社会的价值要求,并且有能力去解决社会问题。”[16]这是现代社会对政府提出的基本要求,是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的基本保障。政府必须做出回应。这种“回应”,就中国而言,首先体现为需要建立责任政府,必须进一步完善行政问责制。儒家传统文化影响浓郁的当代中国,民众对官员产生的兴趣远小于其对官员以何种方式离职的兴趣。民众更关心官员施政期间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还是被行政问责,乃至绳之以法,更关心行政问责是否真正落到实处,被问责官员是否会在“风声”过后悄然复出,这种复出有无法理基础等等。

诚然,从更深层面来说,回应的根本实现需要民主政治发展。但是,无法回避的事实是,由于民主政治发展的滞后,由于缺乏公民社会对公共权力的必要监督与制约,官员财产至今无法公开,裸官数量无法统计更加无法公布。因此,在强调当代中国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的核心因素的同时,必须保障公民对政治的参与权,引导公民社会的成长与成熟,充分发挥权利对权力、社会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只有这样,才能逐步瓦解不合理的利益格局。这才是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的关键。

第二,监督与制约:当代中国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的关键。“如果治理退化成一种十足的经济行为,那么在政治理论中公民就变成了微不足道的人物。”[15]但是,当代中国的现实是,政府主导治理的全过程,将治理]变为经济利益分配的过程,通过向民众作出经济利益上的些许倾斜与让步以换取执政的合法性基础。这一治理模式下,事实上存在已久的城乡差距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环境污染问题、突发性等一直无法得到有效应对与解决。同时,“在意识形态的影响下,政治化的话语往往掩盖了复杂生猛的社会现实。意识形态主导下的诸多话语,空泛、虚妄、浮华,严重脱离社会生活。充斥在报纸电视上的这些话语,与基层社会生活真实状态严重脱节。”[17]民众亦逐渐习惯于此类事件的频发,麻木于其不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最终使得整个社会的底线无限下降,道德体系不断解体。笔者以为,当代中国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的关键是公民与公民社会监督与制约作用的发挥,而在整体性改革的环境下,欲做到这一点当务之急,其一,务必开展现代公民教育,培育现代公民。只有掌握了现代政治理念,公民才能对多中心治理有基本理解,才能树立权利意识,才能主动行使多中心行为主体的基本权利。其二,守住司法公正这条底线。公民与公民社会监督与制约作用的发挥需要有法律的保障,这是公民与公民社会的基本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当基本权利受到威胁时,法律必须可以提供救济。整个过程中,司法公正必须得到持守。

学界普遍的认识是,“治理理论是政治发展进程中一套用于解释现代国家与社会结构变化特征的规范性理论分析框架。”[1]诚然,对于当代中国而言,需要抛开二元对立的“传统——现代”研究模式,立足民主政治发展迟缓与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匮乏的实际,使得公共治理理论有效适用与民主政治发展的互相促动,和谐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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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rget, Basis and Feasible Path of Effective Application

of Public Governance Theory in Contemporary China

Wei Chonghui

(School of Marxism of Nanjing University of Inform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Nanjing 210044,China)

社会治理成效范文3

管理是指政治统治者的地位保护盒阶级压迫功能逐渐淡化,代之以将行政权力主要运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利等方面的政治意志执行过程。政治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而管理则是这一意志的执行。对于什么是治理,许多机构和学者都作出了自己的界定。比较典型的是全球治理协会和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定义。全球治理协会的定义是:治理是个人与机构、官方和私人治理其共同事物的总和,多种多样互相冲突的利益集团可以借此走到一起,找到合法的办法。它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可以是对立的或各异的利益彼此时应,也可以是人们同意或接受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安排。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定义是:治理是运用政治权威管理和控制国家资源,以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体而言,治理是有许多不具备明确的等级关系的个人和组织进行合作以解决冲突的工作方式,它灵活的反映着多样活的规章制度甚至个人态度,以上定义非常典型地反映了治理理论的主要特征,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自我调节的协作方式。即国家、组织、个人之间通过谈判实现自动协调目的的方式。

2 多样化的行动者。国家责任范围逐渐缩小而公民享受更多的责任,包括政府部门、私营部门、第三部门以及广大公众都可以参与治理。

3 互动过程。致力于集体行动的组织依靠互相依赖的权利和资源关系实现互相促进和支持,形成协作性的合伙伙伴关系。

4 国家的主导角色。国家在制度设计和战略制定方面具有根本性作用,这是其他机构不能代替的,国家的作用充分体现在其宏观调控和组织协作上。

二、善治的内容

善治是指一种良好的治理。这是治理理念和相关机制建立并运用到实践中所导致的良好的绩效。它应该是社会治理发展的目标。善治只要是指治理能够收获到良好的技校,这种绩效表现在治理的政治效果、管理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方面。整治效果主要是通过治理达到了公民与公共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公民的责任精神得到提升,公民对公共事务有着广泛的参与,社区团结性达到非常高的水平。管理效果是通过多元角度的参与和互动,社区和组织的治理取得良好的管理效果,形成了共同治理的机制,提供了最大效率的公共服务。经济效果主要是指通过治理直线了社区和组织资源最大化的利用,并确定了良好的经济收益,给社区居民带来了更好地福利。而社会效果则包括文化观念、环境保护、社区安全、邻里照顾等方面都产生良好的小郭,社区成为安全、幸福和文明的居住地。就一个国家而言,职责意味着国家实现有效的制度构建、公民创造力得到激活、政治文明程度高,意味着国家不仅在经济上去的稳定而快捷的增长,而且在综合效益上公民生活质量得到了不断提升,社会和自然都实现了和谐共进的目标。

三、公共治理的内容

社会治理成效范文4

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期,城镇化迅猛发展,与此同时,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城乡差距的日益加大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各类社会矛盾也层出不穷。如何在当前中国社会转型的环节中完善社会治理方式,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是摆放在党和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一条富有启发意义的道路:“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1.强化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

当前就社会治理而言,社会是全体人民的社会,因而,社会治理也必须让全体人民参与其中,并享受社会治理所带来成果,而这也正是共建共享的本质要求。首先,就共建而言,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与推动者,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也一再强调“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动力”,因此,在社会治理格局中纳入“共建”的内容,也就是要求全体人民、全体劳动者广泛地参与到社会治理的进程中。其次,就共享而言,共享与共建是社会治理中的一体两面,它要求全体人民共同享有社会发展的成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本质要求。随着当前地区、城乡间的不平衡的加剧,共享理念就是要克服和解决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现象,着力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到全体人民。简言之,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就是“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治理格局,它是突出人民主体地位,强化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本质要求。

2.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迫切需求

社会处于不断地发展中,因而以社会为治理对象的社会治理格局也需要不断完善自身的治理内容与治理方式。换句话说,创新是社会治理格局永葆活力的必然机制,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也是新时期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的必然产物。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城镇化率的上升,我国正逐步实现从农村社会为主导城市社会为主的巨变,利益诉求也更为多元化,作为利益诉求方的人民大众很难参与到社会管理之中。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如何在社会治理中进行有效的创新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关键所在,对此,党的十五中全会又做了更进一步的探索,将全民共建共享纳入到了社会治理格局之中,作为实现社会治理效能的具体途径。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去全体人民都参与到社会治理的进程之中,并享受改革发展的巨大成果,这迎合了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迫切需求。

3.深化社会治理改革的时代使命

社会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复杂工程,完善的社会治理格局应该包括党的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大众的广泛参与以及法治保障等多项内容。就我国当前的社会治理现状而言,党和政府承担了绝大部分责任,社会大众的参与与法制建设明显乏力,因此,社会治理改革势在必行,而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则是深化社会治理改革的时代使命。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突破了党和政府对社会治理的绝对垄断地位,将全体人民作为社会治理的主要参与对象。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让全体民众作为治理主体参与到社会治理之中,而他们自身对社会治理中的利益诉求、问题化解存在着先天的优势,因而,处理效果也就更佳,社会治理水平大大提升。

二、当前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困境

1.遵循传统治理法则,社会治理理念陈旧

我国当前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构建而言,政府的社会治理理念存在着陈旧老化的弊端,因而,在治理法则的选择上也脱离了时代的需求。首先,尽管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社会管理”转变为“社会治理”,明确了社会公众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与职能,但当前各级政府在具体工作中的转变却较为滞后,不少政府仍然将“管”字作为社会治理的唯一途径。其次,在具体的社会治理中,政府虽然认知到了社会组织的重要性,但并未能将其视作社会治理环节中的平等对象。这种忽视平等与合作的社会治理理念,对于社会组织功能的发挥,以及两者之间的协调与活动都是极为不利的,因而,也就不利于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形成,这些都是其社会治理理念中存在的重点问题。

2.政府主导社会治理,社会治理主体单一

新时期的社会治理需要综合发挥党的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作用,其中,党委、政府、社会组织以及公众是社会治理主体的共同组成部分,却缺一不可。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就是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以及公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使社会治理的主体更加多元化,从而达到善治的社会格局。然而,在具体的社会治理实践中,社会治理主体单一,政府完全主导社会治理工作确实广泛存在的社会现象。然而,当前的社会治理中,公众却存在着参与度不足,参与路径少以及参与缺乏制度保障等多项问题,这对于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构建与完善都是极为不利的。

3.民众参与治理乏力,社会保障机制欠缺

在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全体人民是社会治理的主体所在。就当前的民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情况而言,参与度不够是显而易见的,而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欠缺,它主要表现在利益表达机制不健全、利益协调机制不完善、利益保护机制不全面等。当前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如等,大都是由于群众的合法权益都不到切实保护所引起的,造成这一现象的很大一部分因素便是现行的利益保护机制不全面,存在漏洞,为不法人员钻空子提供了机会。

4.未能紧扣时代潮流,社会治理方式落后

社会治理方式是社会治理主体在治理过程中所采用的具体方法,就当前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构建而言,治理方式上存在着滞后性。这种滞后性主要体现在社会治理方式不够法治化、精细化等方面。当前,受限于传统的治理思维,我国社会治理内容在严谨、理性以及体系化上面存在着严重的不足,这导致了社会主体各自的治理任务不明确,政府处于社会治理中的强势地位,必然会过多地承担社会治理的责任,从而制约了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治理效能的发挥。

三、完善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策略研究

1.确立以全民共建共享为核心的社会治理新理念

治理理念的创新是完善社会治理格局,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前提和基础,陈旧的治理理念不仅不适合时代的需求,而且对社会治理效能的发挥也是一种制约。政府作为社会治理中的主导力量,在治理理念中存在着重管轻治、忽视社会公众的社会治理地位以及社会治理方式缺乏人性化都多种弊端,这些弊端是传统的社会管理理念在长期发展中所形成的,归根到底就是由于政府未能将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作为社会治理的核心。因此,完善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首要策略便是确立以全民共建共享为核心的社会治理新理念。首先,就全民而言,政府要突破以往社会治理中“管”与“被管”的二元认知,将人民群众视作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之一,而不仅仅是对象,严格践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对社会治理所提出的具体要求,从而实现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质的飞跃。其次,就共建而言,它指政府不仅要在思想上认知人民群众的社会治理主体地位,还要在实践中践行人民群众的社会治理主体地位。它需要政府逐步改变对自身的认知,实现从“运动员”到“裁判员”的身份转变,与此同时,政府还需精兵简政,将不属于行政职能范畴的内容转移给社会领域,比如推进政府行业管理向具有资质条件的社会组织转移。最后,就共享而言,它要求政府在社会治理中,让全体人民共同享有社会治理的效能,使改革开放所带来的发展结果惠及到每一个人,这就需要政府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多余人民群众展开协商对话,通过新型的处理方式来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拓展社会治理主体,发挥社会组织治理效能

全民共建共享的本质含义就是将全民拓展为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充分发挥全体人民在社会治理中的功能,从而形成政府主导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新型治理模式。换句话说,能否拓展社会治理主体,发挥人民群众的治理效能是衡量党和政府社会治理能的重要标准之一。政府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做好社会治理主体的拓展工作:第一,充分发挥好企事业单位的社会治理作用。企事业单位作为社会中的重要成员,不仅是社会生产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也是维护社会治安,保证社会稳定的主体之一,不仅如此,相比于政府而言,企事业单位在技术、资源以及人才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因此,政府需要积极调动企事业单位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动性,从而使其为公共安全的维护发挥更大的效用。第二,充分发挥好社会组织的社会治理作用。社会组织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协助党委、政府治理社会的重要力量,并且社会组织相比于政府而言,在社会生活事务的处理上更具专业性,也更容易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因此,政府要主动从一些社会事务中脱身,并积极发挥好社会组织在矛盾调整、青年教育等方面的作用。第三,充分发挥好基层自治的社会治理作用。基层自治是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途径,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当前的基层民主自治中,群众的自治功能并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甚至有沦为行政机构附庸的风险。因此,政府要引导基层群众逐步完善基层民主决策等内容,提升基层自治的效用。

3.完善制度建设,夯实社会治理新格局

制度建设是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构建的重点,也是夯实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必然途径。只有在制度建设日益完备的情形下,人民群众才有可能参与到社会治理的进程之中,也才能最终实现全面共建共享的构建目标。就当前制度建设的情形而言,利益表达、协调、维护机制的欠缺是影响社会治理格局的重点,因此,政府需要从这三点出发,做好相应的工作:第一,健全利益表达机制。政府需要完善行政复议、仲裁以及诉讼等法定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等团体的利益表达功能。不仅如此,政府还需要在借助网络这个平台开展阳光活动,将网络打造成群众的主要渠道。当然,政府也可以通过网络来构建群众参政议政的新平台,为群众介入社会治理创造更多的机会。第二,健全利益协调机制。社会发展的进程中难免会出现利益纠风,因此,政府需要构建完善的利益协调机制,通过与利益攸关方的协商来统筹好现实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等的关系,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一切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尽可能减少因决策不当而带来的社会矛盾。第三,健全利益保护机制。群众切身利益如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养老等得不到有效保障是引发社会矛盾,制约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政府还需要树立以惠及更多百姓为核心的改革理念,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不仅如此,它还要发挥好司法救济功能,严厉打击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企业改制等过程中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社会治理成效范文5

文章编号:1008-7168(2017)02-0066-05

目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利益冲突频繁、社会矛盾凸显,社会治理难度与复杂性日益加剧,依靠单一的政府力量不能实现社会的有效治理。因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这意味着为实现国家的更加有效治理需发挥多方力量,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加强合作,实现社会治理多元主体的广泛参与、社会公共服务多元主体的共建共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多元化社会治理格局,推进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的创新。为此,需充分认识多元社会治理的重大意义,正确把握多元主体间的关系内涵,积极探索凝聚社会治理多元主体合力的有效路径。这对于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 社会治理多元主体参与的现实应然

(一)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随着人类社会的快速现代化发展,社会越来越开放,社会利益主体分化,呈现多元化、个性化和复杂化等特征,社会治理难度与复杂性越来越强。依靠政府单一主体的力量难以肩负有效治理社会的职责,必须依靠市场、社会及公众共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从而达到整个社会稳定而有序的运行状态。此外,一些非政府组织、社会组织及其他各种社会自治力量大量涌现并迅速成长,若能正确引导它们发挥其独有的特质和优势参与社会治理领域,则有利于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和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因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等。这对于逐渐形成由政府、社会组织及志愿者等共同构成的多元化主体治理格局有重要推动作用,也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是解决社会问题的现实需要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处于关键期,国内外环境极其复杂,利益分化严重,社会矛盾复杂与突出。与此同时,政府财政压力巨大,管理缺位与越位等问题日渐凸显,管理控制力减弱,无法单一有效应对新形势下复杂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庞杂、专业性的社会问题,如就业问题。克罗齐耶指出:“任何一个社会,无论它多么富有,都不可能运用官僚主义的方式来解决提供新工作的问题……人们在最大限度上所能够做的,也就是给失业者更多的救济补贴,然而,行政管理的盲目性使其永远也不可能对其无法看到的诸种需要做出严肃认真的回??。”

[1](pp.231232)由此可见,解决庞杂、专业的社会问题,除一些必要的行政手段外,还需要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去加以解决。政府要通过全面的改革,发挥市场与社会在解决社会问题上的主要作用。“这一趋势表现为要建立一种市场导向型政府,即政府通过重构私人市场,依靠市场力量而不是行政权力来解决问题。”[2](p.344)加之社会组织所具有的民间性、草根性、广泛性等特点,使它们在社会治理中能够更加贴近公众、了解公众,能更加真实地反映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能更加有效地协调和整合公众利益。因而政府协同其他社会治理力量共同治理社会是一条有效的也是现实的必然之道。

(三)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是实现“中国梦”的内在要求

“中国梦是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执行理念与治国理政思路的通俗表达,是以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每个人共同享有人生出彩、梦想成真以及与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进步的机会为执政追求。”[3]因而中国梦是国家梦、民族梦,也是人民梦。这一实现过程,既需要人民共同努力奋斗,又需要造福于民。社会治理的根本目的是民生的保障与改善、社会福利的增加、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也是中国梦的根本内涵之一。因而要实现中国梦必须寻求有效的社会治理模式,而社会治理多元主体合作共治模式能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集聚各方的智慧与力量,是当前有效社会治理的最佳模式。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参与社会治理,也是参与到中国梦的创造过程中,并能为实现中国梦聚集强大的合力。

二、 社会治理从单一主体向多元主体演变的内涵

(一)社会治理权力从政府集权向社会分权

面对日益复杂多样的公共服务需求和社会问题,只靠政府单一的力量难以应对,因而政府必须将集中于自身的公共权力科学合理地下放于社会,调动各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主动性。这将有利于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明晰参与主体的责任,增强协商性,加强法治性、透明性、公正性、包容性,使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实现良性持续互动,形成政府与社会对公共社会需求合力提供与公共社会问题的共同治理,促使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

(二)社会治理模式由一元性向多元性转变

要发挥多元主体社会治理的合力,社会治理模式必须由一元、集中、单向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变为多元、集体、互动的治理模式,多元治理主体之间从原有垂直式的简单的命令与执行的关系转变为平行式的协作与协商的关系。“一种以公共利益为目标的社会合作过程――国家在这一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但不一定是支配性的作用。”[4]政府要倾听经济主体、社会主体和公民的呼声,并在制订和实施公共政策时与这些主体保持合作,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就会明显提高。

(三)社会治理主体的角色扮演发生了转变

在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公共事务治理模式中,各主体的角色扮演相对于传统的以政府为单一主体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模式中的角色扮演而言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政府是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非政府部门是从“被动接受者”向“主动参与者”转变,政府与社会其他各主体的关系则是从“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向“服务者”与“被服务者”以及“合作与协作者”转变。在社会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各个社会治理主体通过合作或政府主导社会协作来共同解决社会各种矛盾与利益冲突,在不断平衡与调整中达到各自的利益目标。

(四)社会治理主体权利力量向均衡发展

从社会治理主体权利力量看,在传统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模式中,社会管理主要依靠单一的政府公共权力实现,随着社会多元主体逐渐增强参与社会治理的力度,社会治理权利力量从单一的政府公共权力中心向多主体的权利力量发展,强调各个社会治理主体权利力量发展的平衡与协调。在我国,社会治理同样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公共权力与社会组织和公民权利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平衡。社会治理力量的均衡强调既要重视政府的“主力”作用,又要更加注重通过多元主体间引导、协商、沟通、参与的方式发挥市场、社会治理“合力”作用,实现各个治理主体的良性互动与合作共赢。

三、发挥多元主体的合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一)坚持党委领导核心地位,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第一,坚持党委领导核心地位。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是党的核心力量,在新的社会治理格局中,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内涵复杂多样化,治理方式不断创新,治理难度也越来越强,各级党委更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这也是其职责所在、权威所系。因而要进一步发挥各级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运用系统思维,从社会治理全局分析,正确把握社会治理总的方向,抓住社会治理的重点与关键领域,整合各方社会治理力量、统筹协调好各方社会利益关系,提高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第二,统筹协调党政关系。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党的领导作用主要是把握社会治理总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统筹协调各方力量资源。而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落实需要靠政府来实现,党在整合社会治理各方力量方面也需要政府具体去推动落实,因而要统筹协调好党政之间的关系,使党政双方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党要加强对政府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党的意志和主张体现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履行社会管理的职能。

(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

第一,防止越位,弥补缺位。 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就是必须坚持政府作为社会治理的核心承担者,发挥政府强大的社会资源整合力和思想凝聚力,顺应社会经济发展新趋势,由原有的注重经济管理转向注重社会管理,由原有传统管治向善治转变,由原有的什么都管的“全能政府”向只介入市场失灵领域的“有限政府”转变,政府要退出“越位”的领域,同时要及时补上“缺位”的地方,真正发挥其社会管理职能的优势。这就要求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向市场、社会让渡更多的权力,激发市场、社会参与社会治理的动力,使社会治理?Y源配置更加合理有效。与此同时,政府在社会治理中需具备整体思维、系统思维,用整体政府的思路推进政府职能整合,加强政府、政府部门间纵向与横向的协作,促使社会治理资源有效整合,加强社会治理效果。

第二,依法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职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5]政府要有效承担社会治理主要职能,必须坚持以民为本、以社会为本的理念,遵循社会民主秩序,依照制定的法律的目的、原则和精神,以为公众服务为宗旨,以追求公共利益为目的,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高社会协同治理能力

第一,向社会放权,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6]因此,要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地向社会放权,社会组织能有效承担的公共性事务,可以通过购买、BOT、PPP等模式使其提供公共服务,充分激发社会各部门、各群体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提高社会治理的效力、效果。

第二,搭建与完善社会治理多元主体协同平台。首先,要完善社会治理主体协同制度平台,激发政府外的其他社会治理主体的活力,最核心的要素是制度上保证各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权力平等。

因而要在进一步完善协调民主制度的基础上,完善社会治理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相关的制度,用完善的制度平台促进社会治理各主体有效协作。其次,要搭建社会治理各主体协同的组织平台。政府要转变角色,由原来的划桨者转为掌舵者,根据治理的实际情况构建有效的协调、决策和执行组织平台,促进各方有效合作。最后,利用现代网络媒体技术搭建信息沟通与共享平台,推动政府间、政府部门间、政府与市场、社会间的跨界结网,促进社会治理各主体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共享,使社会治理主体间的人、财、物等资源有效流动,发挥社会治理资源的最大效应。

第三,加强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社会组织的社会治理能力是其能否很好发挥社会事务管理作用的重要支撑,因而加强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极为重要。首先,要积极培育社会组织主体意识并完善社会组织相关制度,以保障其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责任与义务,并促进公共精神文化的形成,强化其社会公共责任与主体意识,从而达到从意识形态上促进能力建设。其次,要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注重人才队伍的培养与开发,优化组织结构,提升专业服务技能水平与管理效率,并立足于社会公共需求不断创新发展,从而逐步提升社会服务专业能力与素养,充分发挥其社会治理的协同力。

第四,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保障其社会服务的规范性。首先,要按照发挥行业自律机制作用和完善社会自我管理的要求,提升社会组织的自我约束力,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勇于承担公共责任。其次,政府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完善相关的监管制度并予以落实,以制度促使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地协同治理。最后,利用媒体的资源优势,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与评估,或建立专业化的独立第三方民间监督组织和评估体系来实现对社会组织的有效监督,督促社会组织诚信有效服务。

(四)扩大公民参与,加大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力度

第一,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公民权益维护机制,激发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公民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动力主要源于其利益诉求与参与效果,如果他们的利益诉求得不到很好的回应,其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就会大打折扣。因而要激发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需要建立健全公民权益的维护机制。首先,应有一个倾听人民呼声的机制,“如果政府缺乏倾听人民呼声的机制,那么它们就不会对人民的利益,尤其是少数民族和穷人的利益作出有利的反应”[7](p.10)。目前需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工会制度、信访制度、立法听证制度等,从制度上保障公民利益的有效表达特别是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话语权。其次,建立健全公民权益协调机制。要按照以民为本的原则,创新与完善社会矛盾协调机制,确保各种社会问题的解决顺乎民意。最后,建立健全公民权益保护机制。社会的每项改革要立足于改善公民社会福利,改革成果要惠及更多的老百姓。要充分发挥司法救济功能和行政问责的追究作用,严厉打击侵害公民权益的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畅通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提高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性。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加强和完善,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的渠道得到不断拓宽,参与平台日益增多,但由于公民个体的力量是有限的,公众更多的是以社会组织、社区组织成员的身份通过协商协作方式参与社会管理。因而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使社会成员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拥有发言权和影响力。此外,现代科技技术的广泛应用、网络资源的普及以及新媒体的运用与发展,为公民直接参与社会治理创造了有利条件,公民可借助政府热线、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反映群众诉求、监督政府部门等,有效行使公众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权利,从而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社会治理成效范文6

今年1月,新冠肺炎引发的疫情肆虐全国,隔离、封城、人人自危,彼时国际社会冷眼旁观者有之、冷嘲热讽者有之......然而今天,欧美国家还在为疫情焦头烂额之际,我们已经取得抗疫阶段性胜利,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百业复兴......这些成绩背后折射出党和国家带领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攻坚克难的非凡勇气,全面展现出中国速度、中国规模、中国效率,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正在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这场战役至少带给了我们三点启示:

一、人民群众是力量之源。本次抗疫生动诠释了人人参与、全民皆兵,全国各地的村居哨站、小区卡口,让我们感受到了群众的力量,全国人民的参与是战胜疫魔的根源。

二、党的领导是事业之基。党中央一声令下,数万白衣战士连夜向湖北驰援,“火神山”“雷神山”和各方舱医院拔地而起,带给我们感动的同时,也让我们深切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果断、统一、精准、高效等特点。

三、团结协作是胜利之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全国十九个省份一一对口支援湖北各地市,生动展现了“同舟共济、守望相助”的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内在优势。 

曾指出,“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国家治理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多个领域。我们既要守护这些制度原则,也要发挥制度优势,推进改革创新,让“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形成更为有力的互相支撑,让“中国之治”在中国这艘巨轮的未来航行中,释放一路劈波斩浪的强劲动力。那么未来,我们该如何转化制度优势,提升治理成效?

一、绘好蓝图──坚定制度自信。坚定制度自信是转化制度优势、提升治理效能的蓝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最大限度整合社会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能力,中国共产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组织动员力执行力强的独特优势,在应对各方面风险挑战中充分显现出来,并被新中国成立70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的伟大成就所充分证明。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前提是要全面坚定制度自信,一以贯之把这些制度坚持好、落实好。

二、握紧罗盘──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转化制度优势、提升治理效能的罗盘。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在亲眼见证了中国应对疫情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后,发出感慨“这是我从未见过的动员”,并认为“中国为全球抗疫提供了新标准”。正是由于党的强大组织力、执行力、凝聚力等制度优势的持续有力释放,才成就了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未来,只有继续坚持党对各项事业的全面领导,才能让各项制度得到有力执行、扎实贯彻。

三、紧盯灯塔──坚持以人为本。治国有常,利民为本。牢记群众宗旨是转化制度优势、提升治理效能的灯塔,社会治理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体验感、归属感、获得感息息相关。四中全会提出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既强调了每个社会成员都是参与主体,也强调了社会治理成果将为人人共享的承诺,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将成为评价社会治理成效的核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