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治理下的社会管理与创新策略

协同治理下的社会管理与创新策略

摘要:在社会转型的今天,政府管理与社会治理,正在面临诸多需要解决的全新课题。不同专家学者站在本专业领域,提出了研究建议。但这些建议,更多仅仅是局限于某一领域内的探索,缺乏整体性视角。在新常态发展的今天,一场从政治体制改革出发的社会变革正在推进。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反思,并且探索一条适合当前社会管理活动创新的时代路径。结合高效、服务政府建设背景看,全面推进协同治理,正是经过理论探索、实践检验之后的社会管理发展方向。

关键词:协同治理视域;社会管理;创新策略;服务型政府

社会管理是影响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因素。良好的社会管理,不仅是政府履行职责的基础,更是化解社会矛盾、调节不同群体利益的重要内容。关于社会管理的认识,由于我们缺乏科学完善的应对体系,显得比较被动、局促。早在2003年以前,我们对国家发展的认知仅仅局限在政治建设与经济发展,以及精神文明建设,但是一场SARS带来的“全民恐慌”,让我们发现国家管理上的“社会短板”。今天,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社会改革的全新阶段,出现了许多以往所不曾遇到的新问题。如果我们用“头疼医头”的被动解决思维,将很难适应当前多变的时代要求。因此,社会管理与创新,需要在寻找到合适研究视角之后,探索一条符合国情、符合大众利益的时代路径。

一、协同治理:社会管理与创新策略的研究视角

从协同治理这一视角出发,研究社会管理与创新策略,不仅是一种研究新视角,也是符合社会管理与创新活动发展方向的新举措。

(一)协同的内涵本质、治理的内涵本质

协同治理是“协同”与“治理”之间的结合。从协同治理视角来研究社会管理与创新策略时,就需要从协同与治理的不同内涵出发,对其形成深层次理解。从基础词语含义看,协同指的是不同事物、不同要素之间,保持互相合作的一种状态。在西方文化中,协同,强调的是协调合作。从战略学角度看,协同,强调的是构成整体的部分元素通过互相配合之后,所达到的最佳状态。物理学家哈肯则结合物理学中的“激光”现象,提出协同是一种有序的协同、合作。这与哲学观点“结构调整引发质变”本质上相同。我们认为协同的本质,主要表现为:其一,协同是一种基于部分元素合作之后的状态,各部分之间也在相互依存的基础上,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其二,协同是一种协作之后的功能扩大。当前我们并未能对治理形成清晰的概念界定。治理一词,仍然有着多种内涵,站在不同出发点,治理自然也就形成了针对性理念。但是,我们可以对治理的具体特征进行概括。治理是一种以调和为前提,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过程。治理既不是一种死板的规则,更不是某一项活动。在具体的治理活动中,容纳了丰富理念,并结合治理实际,得以完善。

(二)协同治理的内涵本质

结合诸多理论研究,我们认为:协同治理指的是在同一治理结构体系中,各个多元主体元素之间在相互协调与合作之后,结合互相依存的关系,形成合理、有序的治理结构,从而追求整体的最佳利益。协同治理,不是协同与治理的叠加,而是追求最佳“治理”目标下的协同合作。协同治理主要包含了以下内涵:首先,协同的各项元素之间,应该具有极强的互补与协调性,这是形成“有效性”协同治理关系的基础。其次,在这一关系中,各个组成元素与整体之间,有着共同的目标诉求,旨在实现治理的最佳效果。此外,在治理语境下,协同治理应该是一种动态性过程,环境的不确定性、各种元素状态的不确定性,都对最终治理结果,产生了重要影响。最后,在协同治理理论中,其倡导参与治理的各项元素,应该以有序、协作的关系参与到合作之中,避免治理资源出现内耗与重复等问题。

二、动力与成因:社会管理与创新策略的背景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对社会问题的认知与研究,实现了新发展。逐渐从发现社会、聚焦社会问题,再到社会管理,直至今天的社会管理与创新。这一不断发展,背后所诠释的是党坚持人民利益为重的目标,是对传统管理理念、西方管理理念的有效借鉴,也是社会管理经验的日益成熟。但是,在社会管理过程中,我们依旧存在问题困惑和管理短板,这也发展成为我们创新社会管理活动的主要动力。

(一)社会管理与创新策略的成因——社会管理的传统误区

其一,社会管理活动的本质,存在误区,往往将社会管理与政府管理相“混淆”。从秦朝实施中央集权制以来,社会事务与政府事务之间的边界较为模糊。对于大众来说,普遍认为社会事务就是政府事务,人们更是将解决社会事务寄希望于“政府”,这并不有利于当前社会问题的有效解决。对于政府来说,既未能及时转变管理思维,又未能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公民参与到社会管理活动之中。客观的看,想要有效推进政府管理与社会管理,就应该将两者予以适当区分,通过寻找到合适点,孕育参与社会管理的多种力量,适当为政府管理“减负”,提升社会管理的效果。其二,社会管理活动的实施方式、管理要素存在问题。结合我国实际国情来看,关于社会管理活动的认识尚且处于探索阶段,无论是具体的管理理念,还是参与经验都相对较少。一,部分基层社会管理者往往将该管理局限于“组织生活”、“治安管理”或者“思想引导”等等,这就影响了社会管理的“民生”、“服务”等因素。二,社会管理的基础应该是广大公民、社会组织等等,但是我们在开展社会管理时,往往存在“政府与社会”分工不明等问题,影响了该管理活动的有效实施。三,现行的社会管理方式,更多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应对型管理,未能对该管理活动的“服务”理念,形成正确认识。其三,社会管理活动存在“理论”与“实际”之间的脱节现象。作为一种社会理论,其中所有的理论认知都来自于实践,也需要在实践理念驱动下,不断变化、实时调整。当我们对社会问题、社会现象的认识比较肤浅时,更多使用的是“管理”理念。对于公众来说,认为“社会管理”就是“稳定社会秩序”。但是,随着社会管理活动的不断深化,学术界立足实际,提出了更为完善、更贴近实际的观点。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培林研究员认为:社会管理是在政府主导下,包含社会组织与社会大众在内的管理主体,结合我国法律、政策等要求,通过使用各种方式来对社会的各个环节,予以协调组织、监督约束和服务的过程。在这一认识中,就提出了大众与社会组织,也是这一管理活动的主体。

(二)社会管理与创新策略的动力——社会管理的发展方向

在市场化建设更加成熟,治理方式日益完善的今天,我国进入政府权责进一步规范、社会管理比重进一步提升的新局面。社会管理逐渐向“善治”、“民生”方向发展,这也成为社会管理与创新策略的本质动力。整体上看,未来社会管理的发展方向集中表现为:首先,社会管理逐渐向“社会自治”方向发展,在这一管理活动中,突出强调的是社会自身对各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并非政府“大包大揽”的管理活动。今后,社团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和基层社区以及个人,成为整个社会事务的管理主体。发挥多种力量的协同治理,已经成为社会管理的创新方向。社会力量在社会管理活动中所承担的职责更为突出,这就要求社会管理活动,探索出一条适合发展趋势的解决路径。其次,社会管理活动实现常态化、生活化。实际上,在传统的社会管理中,官方更多将其狭隘定义为一种约束、一种规范化管理,将社会管理等同于秩序管理,这实际上,并不科学。社会管理活动是公民积极参与生活化和常态化活动,也是公民个人、社会组织价值诠释的方式。所以,社会管理出现了诸多类型的生活化现象,比如,慈善机构定期组织的慈善活动,不同类型的俱乐部组织活动等等,这既是一种社会管理的生活化,也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因此,针对这种常态化和生活化现象来看,当前在开展社会管理时,就不能在以“组织活动”的方式,来开展管理与沟通活动,应该是一种基于社会力量自我价值发挥的协作性活动,服务意识、弹性管理、协同配合等等,就成为社会管理活动开展的全新要求。[2]最后,社会管理活动将从一种被动管理上升为一种社会交流与文化传递。因此,不能再用传统的管理理念来认识,同时要注重积极孕育社会力量,为社会力量参与管理活动提供平台的基础,推动社会自治活动的有效实施。结合古典政治学的相关理论观点看,最好的社会状态就是“有德性的公民自治社会”,具体到社会管理与创新,未来社会管理活动中所应该构建的是“国家法制作保障”+“社会高度自治为基础”的协同治理体系。

三、时代路径:基于协同治理视域下的社会管理与创新策略

从一定程度上看,国家(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处理状况,诠释了该国家的治理水平,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的具体表现。随着我国社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我们对社会管理活动的价值研究,也形成了更完善的认知。

(一)协同治理对社会管理与创新的影响

协同治理,所强调的是治理过程的有序性和治理结果的有效性,该理论是对治理思维的丰富与完善,也有着理念的指引性优势、方法的可执行性。因此,从协同治理视角出发,则是在开阔社会管理与创新视野的同时,寻找到适合于社会管理的具体策略。其一,协同治理为社会管理与创新,提供了科学、高效的实施方法。协同治理基于协同规律前提下,所提供的一种最佳治理方法。结合协同治理的内容,我们可以构建协同治理框架,通过使用数字量化技术对协同治理框架进行建模,通过设置合理的参数,剔除多余数据,从而模拟出协同治理的最佳临界点。其二,协同治理为社会管理与创新,提供了指引性理念。结合协同治理的理论看,其中提出如下观点:治理活动是一项集体性活动,应该发挥整体协同优势。治理活动的核心在于多元主体的参与、互补合作。协同治理是一种有序活动,就当前社会管理创新来说,使用“治理”的思维来解决各种社会管理问题,其中倡导发挥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力量,同时各类组织也可以有序、有分工的方式来参与整个社会管理活动之中。所以,协同治理理论为我们创新社会管理,提供了本质性指引。其三,协同治理为社会管理与创新,提供了整体性指引。协同治理倡导实施有序协作,避免资源内耗,同时也强调整个治理体系中的各项组成要素,应该在共同的“目标”诉求下,来开展协作活动。在整个社会管理过程中,主体涉及公民个人、社会组织、政府等多种力量,如果不能在主导力量引导下整合各方力量,就会造成管理资源的“浪费”,以及管理活动的“碎片化”。

(二)基于协同治理视域下的社会管理与创新路径

在协同治理视域下,社会管理与创新是调动所有社会力量全面参与的活动。因此,良好的社会管理活动,除了需要政治基础之外,还要有经济条件和政策指引作为动力保障等等。因此,当前做好社会管理与创新时,需要从转变社会管理意识出发,完善立法,融入协同治理思维,实现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本质革新。[4]其一,完善政策、强化引导,构建公民、社会组织与政府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新机制。结合未来社会管理的发展方向来看,要充实整个管理活动的参与力量,将管理空间“归还”给大众和社会组织。因此,要积极宣传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整个社会管理活动,同时有效破解和消除人们传统意识中的“社会管理等同政府管理”这一错误思维,通过增进大众理解,营造社会多元力量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注重完善鼓励和规范化发展社会组织的政策,通过改革现行公共机构、协会管理机制,孕育社会力量。其二,政府主导,更新理念,构建时代化、创新性的社会管理新思维,结合协同治理理念看,在构建这一管理机制时,应该坚持发挥政府的主导力量,政府、公民与社会组织要处在有序的结构状态之中,同时各个参与主体应该形成社会“善治”这一共同目标,避免资源浪费和消耗。随着“治理”这一理念,逐渐被大众所认可,社会管理的内涵,更加丰富,社会治理成为“代名词”。在这一认识中,其认为社会治理需要有多方力量参与,在政府主导下,达到共同治理的理想目标。这一理念,恰恰是协同治理理念下的管理思维。即:在社会管理过程中,通过政府、大众和社会组织等多种元素,互补协作,并以有序结构来发挥作用,实现“善治”这一目标。[5]其三,完善法治,注重融合,构建法治与自治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新体系。结合当前社会管理与创新的整体要求看,只有构建完善的法律机制,才能为大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活动提供保障。在当前协同治理理念下,参与社会管理的主体日益复杂,只有以法治为基础,才能有效维护社会秩序,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保障。当然,社会管理活动的未来发展方向中,社会组织所承担的职责更为突出。作为整个管理活动的基石,只有坚持做好社会组织自我管理,才能适应复杂的社会形势。结合协同治理的技术性优势看,可以结合相应社会事务,构建数字化的治理框架,探究最佳临界点,完善分配管理权重与职责。对于社会管理活动来说,关键在于情感理念的融入。有效的社会管理方式,一定是充满情感内涵的沟通交流活动。因此,要注重选择合适的文化因素与精神理念融合到社会管理活动之中,实现社会管理资源的全面调动与最佳应用。

四、结语

结合当前社会管理活动看,管理的主体逐渐经历了政府主体论到社会主体论,再到协作论的成熟转变,结合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实践经验与反思,我们认为,只有从协同治理角度出发,精准研判社会管理活动的时代趋势,有效发挥政府、公民与社会组织的不同价值,才能真正构建社会管理与创新的“最强大脑”。

参考文献:

[1]刘金发.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创新的经验、反思与新常态——对38个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的分析[J].南都学坛,2017,(07):122-123.

[2]韦加庆;季宇.社会管理创新视角下城市环境信访问题处理机制研究——以上海市闵行区为例[J],宿州学院学报,2017,(08):104-105.

[3]洪慧萍;严超;沈燕萍.论社会管理创新中人民调解价值的体现与提升——以浙江省杭州市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为例[J],人民调解,2017,(03):114-115.

[4]侯江红;刘文婧.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对比分析——基于2013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0):120-121.

[5]么萌萌.我国民众最高受教育程度对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评价的影响——基于CGSS2013的SPSS研究[J],统计与管理,2018,(07):147-148.

作者:朱晓晖 单位:西安外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