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发展问题范例6篇

银行发展问题

银行发展问题范文1

一、中国式影子银行形成与发展的主要原因

中国影子银行的形成与发展,与美、英、欧等发达国家有较多不同,主要原因可以分为三个方面:1.政策制度原因。我国之前一直实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导致资源配置的扭曲。为了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央行都在人为压制利率,导致利率水平偏于正常供求水平,不能准确地反映资金使用成本。现有融资渠道对于整个社会资金需求来说是狭窄的,为了规避金融管制,民间金融等“地下”银行大量涌现。2008年政府实行的宽松货币政策后,社会总需求被调动起来,到2011年的紧缩货币政策,银行迫于监管与政府压力紧缩信贷供给,影子银行则根据金融创新优势很容易进行监管套利,政策一松一紧,为影子银行大发展提供了契机。2.金融市场的发展。基金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等逐渐发展完善,越来越丰富投资产品、避险工具与融资渠道,利率品种不断多元化,导致社会闲散资金不愿存入只有较低存款利率的银行而寻求其他增值渠道,而较高的贷款利率让很多客户不断开发寻找新的融资平台。3.金融机构的主导———商业银行原因。一方面是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惜贷行为,大型国有企业很容易从银行以低利率获得所需贷款,而银行出于对风险资产控制,中小企业很难达到银行对抵押品的要求标准,很多中小企业或创新项目很难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支持,导致中小企业被迫寻找其他渠道进行融资。另外,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地方政府平台、房地产商、各类企业投资急剧扩张,造成对资金的饥渴,而政府对商业银行信贷规模、存贷比等的限制,导致现有融资平台无法跟上需求,造成资金供需严重不平衡,寻求其他信用管道是必由之路。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也是为了自身业务开展的需要,如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的合作,银信合作理财产品把银行信贷转移为表外业务,这样不仅避开了信贷管制同时拓宽了业务范围。由于发展较晚、金融市场不发达加之与制度的差异,中国的影子银行主要是为满足社会融资需求的一类信用中介机构。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影子银行具有证券化程度低、杠杆率较低、规模较小等特点。

二、影子银行的现状与趋势

自2005年起影子银行一直处于蓬勃发展之中,近两年发展速度有所减弱处于稳定发展阶段。2008年4万亿刺激计划使得影子银行迅速乘势发展起来,到2012年我国影子银行贷款规模约为26万亿元,占比超过同年GDP的50%(占怡,王龙,2014)。2011年中国民间借贷市场总规模大约6~7万亿元(徐军辉,2013)。2009—2013年银行理财产品规模从1.9万亿元增加到10.21万亿元,2009—2014年信托规模从2.05万亿元增加到13.98万亿元,(张旭阳,2014)。2010年底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数为2614家,贷款余额1975亿元,到2014年末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有8791家,贷款余额9420亿元,影子银行在我国的发展情况由此可见一斑。其中,信托行业的规模占比最大管理较规范,民间借贷较为普遍但缺乏可持续性,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良莠不齐,没有完善的风控机制。随着利率市场的逐步放开,信贷市场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影子银行用优惠利率吸引了大量原是商业银行的客户,对商业银行产生较大压力。由于证券化程度低,业务类型单一,现阶段影子银行出现了与商业银行业务同质化趋势(宋海,2014),影子银行侵占了商业银行相当的市场份额。2014年社会融资规模中人民币贷款占比59.6%,而这一比例在2002年为91.9%,商业银行贷款规模近几年呈下降态势,这一形势很有可能成为新的常态。本文引用尚福林(2015)的观点,认为主要趋势是证券、保险、资管、基金等广泛介入信贷活动,小贷、担保、典当、第三方支付等越来越多地充当融资中介。在很多方面影子银行已经以不同的方式撬动了存贷利率市场的两头。但总体上来说,我国影子银行缺乏创新,简单看重市场份额,经营方式粗放陈旧不符合现代金融规范,恰恰与发达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相悖,显现出了许多问题,今后需要面对较大改变。

三、影子银行发展过程中凸显的问题

无序发展,导致资金有效利用率降低。我国影子银行在近几年规模迅速扩大,看似平静的金融市场下暗流涌动,温州、神木、鄂尔多斯等地的资金链断裂的事件绝非偶然。而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在得到政府的承认后迅速崛起,很多网上理财产品以极高的利率来抢占客户端,也对资金的运转形成拖累。2014年我国GDP为63.6万亿,截止12月我国M2达122.8万亿元,约为GDP的两倍,但社会融资仍然紧张,银行坏账率升高。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影子银行为了短时间获取高利润,债权反复被批发销售,大量资金在金融机构间空转。同时,资金链不断拉长,杠杆无形之中一次次加大,信用风险泛滥,会导致整个系统风险被放大。利率逐步放开,影子银行大量资金用于投机。由于资本的逐利性,在管制放松的情况下,影子银行有放松自我约束的冲动。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中,群体的非理性容易引起金融机构抢占市场的冲动,加之金融制度不完善,会引起商业银行、影子银行等的过度竞争,信贷规模的恶性增长。而在这一阶段实体经济如果无法跟上金融市场的扩张,最终会导致一些金融机构资金难以为继而面临倒闭。一个实例,日本政府在80年代利率市场化改革中一直较好地遵循渐进式的原则,在相关措施方面也做了较充分的准备,但却忽视了利率改革带来民间大量投机,最终导致经济泡沫的破灭。影子银行的运作往往是顺周期进行的:在经济向好时,政策宽松信贷供应充足,利率走低,影子银行对固定资产、金融资产的估值会上升,一方面企业通过资产抵押可融得更多的资金,另一方面企业的自有资金投资收益增加,增加的资金可以促进企业进行生产制造。简而言之,在经济扩张时期,影子银行可以对实体经济发展起到支持推动作用,而当经济下滑时,则会对经济形成拖累。另外,影子银行缺乏权威机构做最后贷款人又无存款保险制度,在经济恶化时,极易引发系统风险,导致金融动荡。虽然我国目前影子银行暂未发生较严重的投机事件,但影子银行大量的资金流从未停止对暴利的追逐,从先前高企的房价、地价到现在扶摇直上的股市中都可以看到影子银行的身影。让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相互协调发展将是下一阶段关注的重点。影子银行运作不规范,监管无法跟上。近年来影子银行发展之快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而在快速发展的背后又有很多隐忧。一是监管不到位、监管模糊。一方面社会对很多影子银行的信用状况不明,更难摸清影子银行的资产负债状况,另一方面影子银行市场发展过快导致鱼龙混杂,很多资质不好的金融机构稍加粉饰就能蒙混过关;二是监管不及时,在逐利的驱使下频繁进行高杠杆操作,导致信贷集中度高,资金拨备不充分,金融市场波动幅度大时很容易产生问题,而这些问题只有在发生之后才能被监管者发觉,此时再去加强监管,维护治理显然已错过最佳时期,三是监管自身的缺陷,对影子银行没有清晰的准备金要求、杠杆比例要求、存款保险要求,影子银行在自身信用创造机制下规模扩张无序进行,使之蕴含了大量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导致了影子银行后继发展难以掌控。

四、影子银行走向展望

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速度、程度、力度对影子银行的发展将产生深刻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0号已经宣布于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实施,这为进一步利率市场化改革提供了基础。利率市场化改革是进一步深化金融市场的重要举措,今后央行可以施展更多市场的手段调控金融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央行的独立性,同时必将对新常态下影子银行的发展造成重要影响。一方面,央行对金融市场的硬性控制与以前相比已大为减弱,加之目前调控工具较单一、金融市场发展程度不够成熟,考虑到宏观调控与金融稳定,央行在必要时会通过各种管道对影子银行进行限制或把控。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发展至今,各实体与金融之间联系日益密切,牵一发而动全身,利率市场化改革顺利完成,必须要与各机构相互协作,填补相关漏洞,由于木桶效应的存在,奠定好利率完全市场化的基础将会相对缓慢,影子银行作为金融市场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不断完善自己,不做改革中的短板,才能真正有所作为。结合金融发展史与国内学者相关观点,本文的展望是:利率市场化改革完成后,商业银行至少在相当一段时期内仍将是社会投融资的主导,但新的金融格局也会逐渐形成。首先,随着监管的逐渐完善,商业银行具有很高的信用、较高的管控技术、不断完善的业务发展模式等优势,在一段时期内商业银行仍是社会融资的主要手段,商业银行对存贷利率仍有最高话语权,只不过不再是独一无二。影子银行以自身的低成本方便高效会逐渐占据相当一部分市场。其次,影子银行与商业银行都需要给自己重新定位,摆脱现在无序低质竞争的尴尬局面,商业银行今后可能开启混业经营,银行理财等产品作为客户资金的增值的方式会渐渐被新的产品所代替,而社会的投融资渠道会更加多元化,对于增加社会资金的流动性,进行金融创新,管理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等方面,影子银行会拥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再次,影子银行与商业银行在争夺原有市场竞争的基础上,会更加积极探索新的投融资领域,对新兴技术的发展大有裨益。同时我国城镇化、返乡创业更需要资金方面的配合,在这一需求推动下,市场会逐渐渗透到城镇,城镇银行、城镇金融机构会逐渐增多,城镇金融社区化服务可以为广大老百姓提供更多的实惠。

五、增进影子银行发展的相关建议

银行发展问题范文2

(一)股本设置欠合理且村镇银行股份制优势难以发挥

从村镇银行的股权设置看,虽然民间资金参与了新设的村镇银行,但是由于《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并且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这样,大股东对村镇银行占有的绝对控股地位,致使村镇银行在成立初期相当于大银行的一个分支机构,人员管理、业务经营诸多方面都受到约束,自主经营权难以发挥。另外,村镇银行注册资本金较低,导致其抗风险能力较弱,存款客户特别是一些大额资金不敢进入,影响了负债业务发展。此外,受最大贷款户比例不得超过注册资本5%限制,难以满足一些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影响其资产业务拓展。

(二)配套法规政策不健全

自从《意见》出台以后,中国银监会又陆续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6项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组织的行政许可及监管细则,但是对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业务管理等具体规定还没有出台,各地区的政策也不一样。具体表现为:一是国家税收政策扶持不明确,能减多少税、免税多少年没有规定;二是国家还未建立支农奖惩机制,对支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尚未建立激励机制,影响其支农积极性;三是中国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尚未向村镇银行倾斜;四是村镇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置能否享受国有商业银行的剥离、核销呆账和农信社的中央银行票据置换等政策,当前还未能明确。

(三)信用环境较差且贷款风险难以控制

农村信用环境是村镇银行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但目前农村信用环境不容乐观。首先,村镇银行信贷支持的主要对象为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他们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很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在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村镇银行的信贷资金存在严重的风险隐患。其次,由于认识上的误区,一些农民对政策产生了很强的依赖心理,凡是国家在涉农方面的政策举动都被认为是对农民的“救助”。部分农户认为在村镇银行借钱,可以先不用考虑归还,从而引发资金的道德风险。第三,担保机制缺失,村镇银行信贷资金的有效运作依赖于农村地区信贷担保体系的完善,但农村地区可用担保资源稀少,遏制了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加之村镇银行发放的贷款多以信用贷款为主,极易形成信贷的道德风险。

(四)金融监管模式缺乏针对性且“严监管”难实现

当前银监部门对村镇银行采取“低门槛、严监管”的模式,“低门槛”即适当降低机构和业务的市场准入条件,增加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覆盖面;“严监管”即强化监管措施,实行刚性市场退出约束。但是事实上很难将“严监管”这一目标落实到位。首先,目前的监管力量不够充足;其次,即使有足够的监管力量并采用目前通常的银行内部关系人控制的模式来对村镇银行实行严厉的监管,也可能因为管得过多过严,而使村镇银行失去应有的生机和活力。以退出机制的运用来看,村镇银行一旦出现经营风险,就启动刚性市场退出机制,其负面效应是很难预料的。而且,由于金融风险有着强烈的传导效应,因某一家金融机构非正常退出,则有可能引发区域性的金融风波。

(五)业务类型有限且存款来源不足

目前村镇银行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存贷利差。从存款的角度看,首先,村镇银行设立于我国广大的农村贫困地区,虽然是农民自己的银行,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由于这些地区受地域自然条件和开放程度等限制,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其次,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农村居民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程度较低。再次,村镇银行网点少,现代化手段缺乏,对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吸引力小。这就使得村镇银行存款来源少,制约其市场开拓及业务范围。

我国村镇银行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如果村镇银行改变目前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的做法,就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加快进入农村。例如:可以进一步放宽银行业机构发起人组建村镇银行的条件,探索境内外各类出资者,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企业和自然人共同发起组建专司控股村镇银行的金融控股公司,逐步尝试由控股金融公司发起组建村镇银行,形成投资多元、主体多样、形式多种的银行格局,更好地为农村小额农户、农村种养殖专业户、农村及县域小企业等不同层面的金融需求者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村镇银行的支持政策应当明确。作为银行业的新生力量,特别是诞生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农型地方性银行,村镇银行在发展时处于明显的经营弱势,需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关于税收、准备金、再贷款等各方面的支持或优惠措施。具体而言,第一,中国人民银行应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支农再贷款支持,以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第二,放松利率管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资金供求状况、债务人可承受能力自主确立贷款利率;第三,对初创阶段的村镇银行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支持其发展壮大;第四,加快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为村镇银行的资金安全提供切实保障,并考虑建立村镇银行的联合银行;最后,建立必要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正向激励机制。

(三)不断优化经营环境

首先,要大力改善当地信用环境,增加违约者的机会成本,培养和打造一批愿与村镇银行进行业务往来的客户群。第二,要加快农村个人诚信系统的建设,在全面采集个人信息的基础上为农民建立信用档案。同时,可以在试点村镇开展诚信农民评选活动,在农民诚信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不断优化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环境。第三,要建立农村风险补偿与转嫁机制。按照“银行+保险公司”模式,开办由村镇银行放款、农户承贷、保险公司担保的贷款品种;或者按照“企业+农户+银行”模式,开办由企业和种养大户签订协议、农户给企业签订单、企业给农户贷款做担保的贷款品种。第四,要减少政府的不当干预,组建村镇银行要杜绝政府参股和干预管理决策,为村镇银行提供一个市场化的、充分竞争的发展环境。

(四)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部门应引导村镇银行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银行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帮助村镇银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第一,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加强村镇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对申请开办村镇银行的个人或企业建立相应的举报制度,让公众对申请者的资信、品行进行评议。第二,要建立审慎的运营监管制度,对于村镇银行,考虑到其经营的高风险性和抗风险能力不强的特点,对其运营应坚持更为审慎的原则。比如资本充足率标准应该高于其他类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分类标准和流动性比率应更高,以保障其运营更安全,努力减少因经营不善可能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第三,要建立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比如按季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经营情况:主要客户名单、各项经营指标、各类监管要求等,由监管部门组织成立由监管者、专家和业内人士组成的经营评价机构,定期公布评价结果,将经营情况置于公开场所,使存款人方便查阅,借以增强市场对经营者、借款人、监管者的制约,向存款人提供充分的信息。

(五)努力拓展资金来源

首先,政府可以考虑对村镇银行开放更多的融资途径,以使其获得更大的资金支持,比如捆绑发行金融债券,可以吸收大额的协议存款等等。其次,可以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向公众宣传设立村镇银行的意义和目的,介绍村镇银行开展的相关业务,正面引导公众充分了解并认可村镇银行;增强公众向村镇银行存款的信心。第三,可以不断设立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加快村镇银行基础设施建设,以现代化的手段和优质的服务吸引客户的加盟。第四,村镇银行应及时了解农民、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引导他们将闲置资金存到村镇银行。

(六)加强金融手段创新

从长远来看,发展村镇银行仍然需要创新金融工具、金融技术、金融产品来满足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首先,可以加强与商业银行的业务合作,通过对大中型项目的联合贷款,或者为县域同一产业链上的不同需求主体提供信贷支持,扩大金融供给规模;其次,可以参与县市、乡镇政府的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建设规划,加强与政府部门合作,扩大金融服务对象;第三,应探索多种担保、抵押方式帮助种养殖大户、专业农户、经济合作组织解决其资金需求,如经济林木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保单受益权抵押等,并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推出与自身管理相适应、与“三农”和微小企业融资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保险、、担保、个人理财、信息咨询、银行卡等,填补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空白,同时提升自己的盈利能力,增强自身竞争力。

参考文献:

银行发展问题范文3

【关键词】银行保险;现状;问题;原因

一、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现状

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模式,虽然我国的政策法规只明确允许了银行与战略联盟模式的银行保险的存在,但事实上,几种模式的银行保险在我国都已经存在。综合来看,我国银行保险的模式几乎已具备分业制度下的如下几种形式:(1)兼业方式。由商业银行销售保险产品,银行亦可借此获得保险公司协定利率的大额定期存单及资金拆借便利,初期销售的保险产品主要为产险产品和较为简单明了的寿险产品。(2)战略合作关系。我国银保合作的转型阶段开始了这种合作模式,2001年中国工商银行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3)金融控股集团的雏形。中信公司和光大集团目前拥有的金融行业各家公司已初具金融控股集团的雏形。中国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公司)控股或拥有的金融子公司包括中信实业银行、中信嘉华银行有限公司、中信信诚人寿保险公司、中信兴业信托投资公司等。1999年中信曾委托国外投资银行,为其设计组建金融控股的方案,整合其所拥有的银行、保险、证券业务,合并成金融控股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拥有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和与加拿大永明人寿合资的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三家金融机构,其业务格局目前亦已是一个金融超市式的全能化金融集团的雏形。

二、我国银行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银行保险在寿险公司已经成为与个险营销和团体业务并列的第三大业务支柱。各家寿险公司先后成立银行保险部,在人员、经费和技术等各方面对银行保险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可以说,正是由于银行保险的优异表现,我国保险业才能在持续多年高速增长,保费收入基数已逐渐增大的基础上仍能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1)误导问题较为突出。银行网点中的保险宣传和信息披露资料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真实情况。银行柜台人员缺乏系统的保险知识培训,在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将保险与储蓄相比,盲目套用银行“本金”、“利息”、“存入”的概念。一些保险销售人员混淆概念,使消费者误以为购买了银行的产品。所以说目前的银行保险合作只把银行作为一个销售终端,导致一些顾客购买保险产品后就无人过问,一旦产生事故或发生风险,保险公司与银行之间就相互推卸责任,使一些顾客产生受骗上当的感觉。(2)产品单一。现在的银行保险产品基本上都是五年或者十年期的储蓄替代型产品,基本上没有能够与银行产品形成互补。各保险公司不能实现产品的差异化,不能发挥其技术优势,只能采用拼手续费等较为低级的竞争手段。(3)银、保关系不紧密。银行、保险公司的合作关系大多还处于卖保单、拿手续费也就是销售协议阶段。银行没有将保险列入主营业务,管理层级较低。

三、我国银行保险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面对我国银行保险高速发展与上述种种问题逐渐明朗化、尖锐化共存的现象,值得我们思考的是:伴随着银行保险业务的深入,上述问题是否会迎刃而解还是逐渐尖锐的问题会最终阻碍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目前,除了少数几家金融控股公司以外,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基本上都只限于多对多的松散协议合作方式,实质性的战略联盟并不多,之所以称为松散的协议合作方式,主要原因在于:保险总公司一般都与多家商业银行总行签署框架性合作协议,双方具体的销售协议一般由各地保险支公司与当地各家银行网点再次进行协商和签订,并且协议时间一般都不超过一年。在这种松散的协议合作方式下,银行保险迅速发展的主要受益方是保险公司,而对于掌握众多优质网点的银行而言,不但获利甚微,而且主营业务的发展也受到威胁。这样的局面很难称得上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双赢”。因此,银行在面对众多可供选择的保险公司时显得并不积极主动,更不会在保险公司解决自身诸多问题之前贸然投入巨大的财力和精力来加强网点建设、技术投入和人员培训。

参考文献

[1]黄万才,余菊.我国银行保险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J].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

[2]寇军中,胡志涛.银行保险的现状模式及我国银行保险模式的发展[J].现代商业.2008(35)

[3]童元松.我国银行保险创新的路径探析[J].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

银行发展问题范文4

关键词:网络银行展现状对策建议

一、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现状

从1998年招商银行“一网通”网络银行服务正式推出作为起点,到2008年的今天,网络银行在国内刚刚步入第10个年头。到2005年底,我国境内已有60多家银行的分支机构开展了实质性网络银行业务,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为网络银行提供了强大的基础硬件设施和庞大的用户数基础,中国的网络银行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1.用户不断增加,业务量迅速增长,发展潜力巨大。2001年,我国网络银行用户为215万,2002年为419万,2003年为835万,2004年为1758万,到2005年为2692万,2006年底中国网络银行用户达到7495万。除了表现在客户数的增长外,在交易金额方面迅速增加,我国网络银行2005年成交72.6万亿,2006年成交93.4万亿,2007年成交245.8万亿。2007年,中国网民已达2.1亿,普及率达到16%,而2006年的电子商务市场总交易额达到近2万亿,数量巨大的网民是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保证,而规模巨大的电子商务与网络银行也相互带动,共同发展,潜力巨大。

2.网络银行业务种类、服务品种迅速增多。2000年以前,我国银行网上服务单一,一些银行仅提供信息类服务,作为银行的一个宣传窗口。但目前,交易类业务已经成为网络银行服务的主要内容,提供的服务包括存贷款利率查询、外汇牌价查询、投资理财咨询、账户查询、账户资料更新、挂失、转账、汇款、银证转账、网上支付(B2B,B2C)、代客外汇买卖等,部分银行已经开始试办网上小额质押贷款、住房按揭贷款等授信业务。

3.中资银行网络银行服务开始赢得国际声誉。2002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网站被英国《银行家》杂志评为2002年度全球最佳银行网站,2006年初,和讯推出了“中国网络银行测评”,选取了国内16家主要的商业银行,根据自行编制的指标体系,从“人气指数”、“平台表现”和“业务表现”三个方面对这16家商业银行的个人网络银行业务进行综合评测。工行和招行以绝对的综合优势,分别获得本次网络银行评测的第一、第二名。这表明中国银行业网络银行的服务水平已向国际水平靠拢和看齐。

二、我国网络银行发展存在的问题

1.服务品种相对较少,缺乏创新能力。我国大部分的网络银行业务比较单一,主要涉及存款、汇款、汇兑等业务。由于业务的服务面不够宽,有的甚至是传统银行业务的网上简单应用,而真正完全从事网上交易的项目却不多,很大的一部分业务还是以传统的业务为主、网络业务为辅的现象,所以还算不上真正意义的网络银行。

2.网络安全成为发展主要障碍。网络安全事关网络银行的生死存亡,是当前网络发展中的核心问题。安全问题既是技术问题,也是管理问题。就技术而言,大部分计算机硬件主要依靠从国外进口,许多国产的安全产品,其核心技术也是国外的,由于技术原因造成信息安全性差已成为制约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主要因素。再加上网络安全保密措施不严,入侵金融系统网络的案件时有发生,使得一些用户并不急于享用现代化的网络金融服务,这也大大制约了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

3.网络银行的互通互联性较差。目前,我国的网络银行是各家商业银行自己建设的系统,网上金融服务一般局限于一个银行网络系统内部,并不能拓展到其他商业银行的网络银行。这就意味着,用户如果要把一个银行的资金转账到另一银行还是必须到银行柜台去进行,还是得去体验排队之苦。这显然不利于网络银行整体优势的发挥。近年来,跨行间网上电子支付已经出现,但系统的稳定性和便利性远不能满足用户的需求。

4.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我国的金融立法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络银行电子支付采用的规则都是协议,与客户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出现问题可通过仲裁解决,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造成问题出现后涉及的责任确定、承担,仲裁结果的执行等复杂的法律关系难以解决;二是网络银行模糊了国与国之间的自然疆界,其业务和客户随互联网的延伸可达世界的任何角落。如跨境网上金融服务的交易的管辖权、法律适用性、服务和交易合约的合法性、品牌与知识产权问题、境外信息的有效性与法律认定、网络银行的客户为非本国居民时所存在的语言选择的合法性等问题,比较模糊。加大了银行和客户在网上进行电子支付活动的风险。三是对网络犯罪分子犯罪事实的认定,以及事后如何判定损失程度等法律问题还没有界定,也增加了银行与客户在网上进行金融交易的风险。5.市场文化尚不适应,网上交易的观念和习惯还有相当差距。首先,货币、交易场所、交易手段,以及交易对象的虚拟化是网络经济的优点,但同时也是弱点。客户对网上交易是否货真价实心存疑虑,数字化、虚拟化交易要让人们从心里上接受还需要一个过程。其次,人们的观念及素质还跟不上网络技术的发展。网上交易不仅需要网络终端设备的普及,还需要参与者对电子商务及网络技术的熟练掌握和运用。

三、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对策

1.提高网络银行的服务水平,更新银行经营理念。网络银行的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客户的兴趣选择。网络银行所提供的产品的种类、质量、服务及信息等方面,应该满足消费者特殊的需要,网络银行的服务要体现出人性化、个性化、特色化。使客户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要以客户为中心,建立新型的组织管理制度,提高智能化、标准化、个性化的业务发展模式。

2.加强网络银行的网络安全。一是从银行防范。建立严密的安全体系,保证网络银行的安全运行。为防止交易服务器受攻击,银行应采取隔离相关网络、高安全级的Web应用服务及实施全天候的安全监控等技术措施;二是从客户防范。客户的安全意识是影响网络银行安全性的重要因素。客户要防止自己网络银行账号及密码流失,上网时应设置好电脑安全措施,不随便点击恶意网站;三是建立全国统一的认证中心,充分发挥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中立、权威的作用;四是加快电子化应用环境风险防范,如加大对计算机物理安全设施的投入和严格中心机房的管理制度等。

3.加强立法与监管。作为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部门要针对信息技术在金融行业中的广泛应用作战略性的思考,既要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避免限制性的政策或立法,又要规范和引导国内的商业银行有序开展网络银行业务,促进我国网络银行快速、健康发展;既要认真研究网络银行开展的业务种类和特点,尽快制定网络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原则,又要针对现有的相关金融法律规章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办法和措施,加强对网络银行业务的监管,有效防范新的金融风险。

4.提高社会整体信用水平,为网络银行的发展培根固本。这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必须运用法律、经济、道

德等多种手段来提升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以降低网络银行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一方面要加强全民信用教育,发挥强大的舆论宣传力量,大力弘扬“守信光荣、违约可耻”的信用观念,将守信观念深植人心;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和法律制度,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

5.以人为本,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长期以来,网络银行的安全问题频频爆发,不断发生网银资金盗窃案件。对此银行方面基本上将责任归咎于用户对账号密码信息保管不善(事实上可能的确如此),消费者一般很难举证自己无过错。但如果对不断发生的网银盗窃事件的责任都推给消费者,显然不利于我国网络银行整体形象的改善和产业的迅速发展。为此,应当切实采取相应措施,如:银行可以设立网络银行发展风险基金,直接帮助受损用户或间接地帮助用户通过司法手段追讨损失,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

6.加大网络银行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用户计算机操作水平。国外网络银行发展的经验表明,消费者金融行为模式的改变在相当程度上受宣传和教育的影响。加强网络银行的宣传,促进金融行为模式的改变,不仅有利于网络银行的发展,也可以节约社会金融资源,促进金融交易效率的提高。另外,还必须不断提高用户计算机操作水平,否则,正如专业人士所说:网络银行系统本身像坚固的铁门,但问题的关键是钥匙被偷走了。此外,还要不断的通过服务创新吸引潜在客户,提高客户对网络银行的认知度,推进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肖扬:金融时报[N],2007-12-12

[2]水木清华研究中心:《2005年~2006年中国网络(网上)银行产业研究报告》

[3]董杰:我国网络银行的现状及发展.产业与科技论坛[J],2007年第6卷第3期

银行发展问题范文5

[关键词] 网络银行 展现状 对策建议

一、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现状

从1998年招商银行“一网通”网络银行服务正式推出作为起点,到2008年的今天,网络银行在国内刚刚步入第10个年头。到2005年底,我国境内已有60多家银行的分支机构开展了实质性网络银行业务,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为网络银行提供了强大的基础硬件设施和庞大的用户数基础,中国的网络银行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1.用户不断增加,业务量迅速增长,发展潜力巨大。2001年,我国网络银行用户为215万,2002年为419万,2003年为835万,2004年为1758万,到2005年为2692万,2006年底中国网络银行用户达到7495万。除了表现在客户数的增长外,在交易金额方面迅速增加,我国网络银行2005年成交72.6万亿,2006年成交93.4万亿,2007年成交245.8万亿。2007年,中国网民已达2.1亿,普及率达到16%,而2006年的电子商务市场总交易额达到近2万亿,数量巨大的网民是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保证,而规模巨大的电子商务与网络银行也相互带动,共同发展,潜力巨大。

2.网络银行业务种类、服务品种迅速增多。2000年以前,我国银行网上服务单一,一些银行仅提供信息类服务,作为银行的一个宣传窗口。但目前,交易类业务已经成为网络银行服务的主要内容,提供的服务包括存贷款利率查询、外汇牌价查询、投资理财咨询、账户查询、账户资料更新、挂失、转账、汇款、银证转账、网上支付(B2B,B2C)、代客外汇买卖等,部分银行已经开始试办网上小额质押贷款、住房按揭贷款等授信业务。

3.中资银行网络银行服务开始赢得国际声誉。2002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网站被英国《银行家》杂志评为2002年度全球最佳银行网站, 2006年初,和讯推出了“中国网络银行测评”,选取了国内16家主要的商业银行,根据自行编制的指标体系,从“人气指数”、“平台表现”和“业务表现”三个方面对这16家商业银行的个人网络银行业务进行综合评测。工行和招行以绝对的综合优势,分别获得本次网络银行评测的第一、第二名。这表明中国银行业网络银行的服务水平已向国际水平靠拢和看齐。

二、我国网络银行发展存在的问题

1.服务品种相对较少,缺乏创新能力。我国大部分的网络银行业务比较单一,主要涉及存款、汇款、汇兑等业务。由于业务的服务面不够宽,有的甚至是传统银行业务的网上简单应用,而真正完全从事网上交易的项目却不多,很大的一部分业务还是以传统的业务为主、网络业务为辅的现象,所以还算不上真正意义的网络银行。

2.网络安全成为发展主要障碍。网络安全事关网络银行的生死存亡,是当前网络发展中的核心问题。安全问题既是技术问题,也是管理问题。就技术而言,大部分计算机硬件主要依靠从国外进口,许多国产的安全产品,其核心技术也是国外的,由于技术原因造成信息安全性差已成为制约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主要因素。再加上网络安全保密措施不严,入侵金融系统网络的案件时有发生,使得一些用户并不急于享用现代化的网络金融服务,这也大大制约了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

3.网络银行的互通互联性较差。目前,我国的网络银行是各家商业银行自己建设的系统,网上金融服务一般局限于一个银行网络系统内部,并不能拓展到其他商业银行的网络银行。这就意味着,用户如果要把一个银行的资金转账到另一银行还是必须到银行柜台去进行,还是得去体验排队之苦。这显然不利于网络银行整体优势的发挥。近年来,跨行间网上电子支付已经出现,但系统的稳定性和便利性远不能满足用户的需求。

4.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我国的金融立法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络银行电子支付采用的规则都是协议,与客户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出现问题可通过仲裁解决,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造成问题出现后涉及的责任确定、承担,仲裁结果的执行等复杂的法律关系难以解决;二是网络银行模糊了国与国之间的自然疆界,其业务和客户随互联网的延伸可达世界的任何角落。如跨境网上金融服务的交易的管辖权、法律适用性、服务和交易合约的合法性、品牌与知识产权问题、境外信息的有效性与法律认定、网络银行的客户为非本国居民时所存在的语言选择的合法性等问题,比较模糊。加大了银行和客户在网上进行电子支付活动的风险。三是对网络犯罪分子犯罪事实的认定,以及事后如何判定损失程度等法律问题还没有界定,也增加了银行与客户在网上进行金融交易的风险。

5.市场文化尚不适应,网上交易的观念和习惯还有相当差距。首先,货币、交易场所、交易手段,以及交易对象的虚拟化是网络经济的优点,但同时也是弱点。客户对网上交易是否货真价实心存疑虑,数字化、虚拟化交易要让人们从心里上接受还需要一个过程。其次,人们的观念及素质还跟不上网络技术的发展。网上交易不仅需要网络终端设备的普及,还需要参与者对电子商务及网络技术的熟练掌握和运用。

三、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对策

1.提高网络银行的服务水平,更新银行经营理念。网络银行的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客户的兴趣选择。网络银行所提供的产品的种类、质量、服务及信息等方面,应该满足消费者特殊的需要,网络银行的服务要体现出人性化、个性化、特色化。使客户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要以客户为中心,建立新型的组织管理制度,提高智能化、标准化、个性化的业务发展模式。

2.加强网络银行的网络安全。一是从银行防范。建立严密的安全体系,保证网络银行的安全运行。为防止交易服务器受攻击,银行应采取隔离相关网络、高安全级的Web应用服务及实施全天候的安全监控等技术措施;二是从客户防范。客户的安全意识是影响网络银行安全性的重要因素。客户要防止自己网络银行账号及密码流失,上网时应设置好电脑安全措施,不随便点击恶意网站;三是建立全国统一的认证中心,充分发挥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中立、权威的作用;四是加快电子化应用环境风险防范,如加大对计算机物理安全设施的投入和严格中心机房的管理制度等。

3.加强立法与监管。作为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部门要针对信息技术在金融行业中的广泛应用作战略性的思考,既要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避免限制性的政策或立法,又要规范和引导国内的商业银行有序开展网络银行业务,促进我国网络银行快速、健康发展;既要认真研究网络银行开展的业务种类和特点,尽快制定网络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原则,又要针对现有的相关金融法律规章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办法和措施,加强对网络银行业务的监管,有效防范新的金融风险。

4.提高社会整体信用水平,为网络银行的发展培根固本。这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必须运用法律、经济、道德等多种手段来提升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以降低网络银行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一方面要加强全民信用教育,发挥强大的舆论宣传力量,大力弘扬“守信光荣、违约可耻”的信用观念,将守信观念深植人心;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和法律制度,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

5.以人为本,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长期以来,网络银行的安全问题频频爆发,不断发生网银资金盗窃案件。对此银行方面基本上将责任归咎于用户对账号密码信息保管不善(事实上可能的确如此),消费者一般很难举证自己无过错。但如果对不断发生的网银盗窃事件的责任都推给消费者,显然不利于我国网络银行整体形象的改善和产业的迅速发展。为此,应当切实采取相应措施,如:银行可以设立网络银行发展风险基金,直接帮助受损用户或间接地帮助用户通过司法手段追讨损失,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

6.加大网络银行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用户计算机操作水平。国外网络银行发展的经验表明,消费者金融行为模式的改变在相当程度上受宣传和教育的影响。加强网络银行的宣传,促进金融行为模式的改变,不仅有利于网络银行的发展,也可以节约社会金融资源,促进金融交易效率的提高。 另外,还必须不断提高用户计算机操作水平,否则,正如专业人士所说:网络银行系统本身像坚固的铁门,但问题的关键是钥匙被偷走了。此外,还要不断的通过服务创新吸引潜在客户,提高客户对网络银行的认知度,推进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肖扬:金融时报[N],2007-12-12

[2]水木清华研究中心:《2005年~2006年中国网络(网上)银行产业研究报告》

[3]董杰:我国网络银行的现状及发展.产业与科技论坛[J],2007年第6卷第3期

银行发展问题范文6

关键词:中国银行业 开放 存在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发展很快,特别是银行业在改革春风的沐浴下迅速蓬勃壮大。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入世后银行业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整个银行业竞争将愈演愈烈,我国商业银行也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重要的发展机遇,对自身暴露出的问题,急需认清和解决。

一、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存在问题

我国银行业经过20多年的改革,虽然成功解决了很大部分的表层问题,但由于缺乏市场化的经营者选拔、激励机制和对各级经营者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得银行业总体竞争能力低下、利润水平低、产权不明晰、体制老化等。而在影响商业银行经营效率的众多因素中,其治理结构问题已经成为最为关键性的因素之一。

比较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国外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缺陷突出表现在:

(1)形式上不完善,委托人不明确。一般公司中,股东是通过其公司内部的股权代表――董事会来建立与公司经理层的委托关系的。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大多并未设立董事会,作为出资者的国家直接将国有金融资产委托给人――国有商业银行经理层进行经营。在法律上国家对国有商行银行的所有权虽然明确,但在实践中却没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安排来体现这个主体,使国家这一抽象存在难以明确为具体的或者说人格化的所有权主体。股份制商业银行形式上都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者”的治理结构,但实际上却普通缺乏良好公司治理的基本要素。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绝大多数是国有股占控股地位,或者大股东为国家,或者成立时有政府(或政府部门)背景,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很大程度上由政府(或主管部门)决定或受其影响,董事会缺乏保护股东权益的手段和激励,形同虑设的情况普遍存在。

(2)公司契约制度不健全。公司是投资者之间以及就业人员和企业之间各方面达成的一个合约,它也是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重要标志之一。整个契约制度必须健全,否则企业的安排就会成问题,这种契约方式实际上使所有企业制度都表现为契约制度。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经理阶层代表全民来经营管理国有商业银行,但其与所有者的代表(政府)几乎就没有一份正式的合约,合约不完全问题尤为突出。正因为所有者和管理层缺乏有效的责任约束,投资人对管理层和银行经营没有形成有效约束的体制,投资人的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3)对管理层缺乏有效的考核监督和激励机制。国家作为所有者和社会经济调控者的双重角色,对国有商业银行提出的经济目标在事实上也是双重的,这使得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实际经营状况难以进行清晰有效的考核和评估。同时,由于缺乏人格化的产权和清晰的选择标准,对于人(管理人员)的选择基本上采用行政化的干部考核运用制度。此外,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员工薪酬体系类似于公务员,收入水平基本上是事前确定的,与业绩水平的相关程度不明显,对其难以形成有效的激励。再则,国有商业银行尚未建立针对管理层的股票期权制度,员工持股计划等,因而从激励机制上引致银行的管理人员只注重短期利益而忽视了对长远利益的追求,造成国有商业银行普遍缺乏实质性的长期发展规划。

(4)存在明显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如前所述,我国商业银行决策层和管理层,包括监事会成员并不是银行的股份,而在国家产权缺位的情况下,商业银行的最终经营绩效只能依赖管理层自身的约束。因此,政府作为所有者同国有商业银行之间,国有商业银行上级行与下级行之间,都普遍存在明显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即基本上无需承担财产风险的经理人员和下级行员工共同取得了对国有银行资产的事实上控制权和支配权,这种控制权和支配权使得经理层和员工有机会合谋运用银行的资产为局部和个人牟取利益。

(5)缺乏经营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企业文化。经营机制良好的银行应首先建立一个清晰的具有比较竞争优势的战略目标或指导性的公司价值文化和道德行为操守,为此,BIS准则要求在银行公司治理机制中建立可以指导银行持续开展经营活动的战略,并应当率先垂范。而我国银行的管理体制中则没有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在其章程中规定董事会要建立指导银行开展经营活动的战略,重大行动计划及其特有的企业文化,正是如此,导致了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粗放而盲目,不讲究科学和效率,同时,管理层的行为也往往缺乏必要的约束。

(6)信息披露透明度低。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目前几乎没有适当的规范可遵循,缺乏可比性。会计、统计制度基础薄弱以及信息系统的低标准使得银行经营业绩和风险评估缺乏科学性。在披露中的权责规定过于简单,对利害关系人和非确定性公众了解披露的信息缺乏有效的保障机制,造成银行公司信息对股东和利益相关者不透明;同时,对于银行的消极披露或隐瞒披露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难以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地将公司信息送达所有相关者。

二、银行业整体创新能力不强

“创新”概念最早出现在熊彼特在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他认为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陈岱孙和厉以宁教授在《国际金融学说史》将金融创新定义为“金融创新是在金融领域内创建的新的生产函数,是各种金融要素的重新组合,是为追求利润机会而形成的市场改革,它泛指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上出现的一系列新事物,包括新的金融工具,新的融资方式,新的金融市场,新的支付清算方式以及新的金融组织形式与管理方法等内容”。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综合竞争力较弱,金融产品比较单一,营销手段比较简单,市场竞争同质化现象严重,缺乏品牌效应。而银行创新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

(1) 国内商业银行业务创新范围较窄,独创性业务少,业务同质化现象严重

由于过去我国金融业一直推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制度,银行、证券、信托和保险业完全分离,商业银行的业务被限制在一个相当狭窄的范围内,业务创新的空间受限。仅个人住房信贷业务、信用卡业务、代收代付业务和票据贴现业务近年来发展得较快,逐步走向成熟;消费信贷、网上银行、租赁、个人理财业务等只有少量开办,仍处于探索阶段;投资银行、商人银行、国际金融和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等方面,有发展空间,还处在待发展阶段。

另外,我国商业银行模仿类、负债类业务创新多,原创性、资产类业务创新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创新的金融工具达100多种,范围涉及金融业的各个层次。但85 %左右是从西方国家引进的,而真正由我国首创,具有我国特色的原始性创新工具非常有限。而且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创新主要集中于以存款为主的负债业务,像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资产类的创新却很少,中间业务与国外银行或外资银行相比,差距就更大,特别是在资本市场、保险市场等交叉领域,在投资银行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的搭配组合领域,外资银行充分利用其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混业经营的优势和强大的创新能力,开办种类丰富的业务产品,相比之下,国内商业银行的业务品种非常有限,各银行产品大同小异,对客户缺乏吸引力,导致许多优质客户流失。

(2) 国内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粗放式发展,高成本,低效率,盈利能力差

我国独立的商业银行体制尚在建设之中,许多创新缘于基层领导对政绩的追求,不顾金融创新成本,盲目发展业务,大量产品不合市场需要,不符中国人的偏好,收益甚微。各商业银行过分注重扩大规模、占领市场份额,效率低,盈利能力差,走粗放式发展道路。再加之国内商业银行缺乏统一的市场规范与相应的制度约束,各商业银行在业务开发出来以后,业务营销大都低价促销,让利于客户,这不但使市场陷入混乱、无序的状态,也使得商业银行的新业务收益难以保证,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新业务的健康发展。

(3) 国内商业银行的产品缺乏个性化和针对性

国内银行“千行一面”,业务经营策略十分相似,缺乏针对性。国内商业银行忽视客户具体的要求和不同的情况,各行提供的都只是标准化产品,没有明确的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的划分,其产品不顾客户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

国内商业银行目前也没有统一整合中间业务品种,产品的整体优势没有充分发挥,产品的捆绑性不强,向客户提供的往往是功能比较单一的金融产品,复合性产品较少,这尤其体现在个人金融产品方面。而外资银行的产品和服务都非常强调个性化,可以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或不同情况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和国外商业银行或外资银行的差距相当大,若不加快改革和创新,这种差距还将扩大。国内商业银行不但要丢失大量客户和国内市场,更将面临被外资银行兼并的威胁。

因此国内的商业银行要想在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就必须尽快解决以上所提到的问题,找出符合中国特色的创新之路,通过不断的金融创新,提高可持续盈利能力,以此巩固银行业改革的成果。

除了上述两大主要问题之外,中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能力尚未经历过一个完整的经济周期或经济发展调整的考验。当前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的趋势已十分明显,这对银行经营和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

目前中国银行业公司治理结构有待完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业务单一,收入仍然以利差为主。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中国银行业必须未雨绸缪,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如此,一方面可以巩固现有业务,防范和化解现有业务的风险,另一方面亦可有效应对战略转型、业务创新中面临的风险,为中国银行业的战略转型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胡祖六,《中国的银行体系改革-一次新的长征》:《国际经济评论》,200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