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试用期工作总结范例6篇

保险公司试用期工作总结

保险公司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服务“三农”为宗旨,解放思想,创新机制,以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通过甘蔗保险试点,提高农业防灾抗灾能力,确保蔗糖产业稳定持续发展。按照“政府主导、财政支持、市场运作、自愿参保”的原则,结合区域优势产业特点,兼顾投保人缴费能力,财政补贴能力,保险公司风险承受能力,采取“先试点、后推广、先起步、再完善”的方式在、县开展甘蔗保险试点工作。

二、甘蔗保险试点内容

(一)试点区域:县9万亩,19万亩;共计28万亩。

(二)保险范围

1.保险标的:符合当地政府、农业部门和糖业企业的生产管理要求和种植规范标准的年新植蔗及宿根蔗全部投保。

2.保险期限:列入保险试点的甘蔗投保自年12月1日零时起至年11月30日二十四时止。期满后按上级要求办理续保手续。

3.保险期限内因下列原因导致的损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1)火灾和地震造成的损失;

(2)因洪水、渍涝、山体滑坡、泥石流而造成甘蔗冲毁、掩埋的损失;

(3)暴风、龙卷风造成的损失;

(4)旱灾造成的损失:特指新植蔗种植,保险责任自甘蔗下种起至正常环境条件下蔗芽萌发出苗期止。

(5)在投保前述基本险基础上附加投保霜(冰)冻保险责任,附加险保费另计。

三、投保及理赔

(一)保险金额及费率

1.保险金额根据上年度当地甘蔗种植生长的物化成本确定,每亩基本保险金额调整为600元;每亩附加霜(冰)冻保险金额调整为150元;合计每亩750元,试点区域总保险金额为21000万元。

2.因基本险和附加霜(冰)冻险保险金额作了相应调整,保险费率也作适当调整,承保前述1-4项基本责任的费率为3%,附加霜(冰)冻责任费率为5%。

3.总保险费714万元,即25.5元/亩。其中:每亩基本保险费=600元×3%=18元;每亩附加霜(冰)冻责任保险费=150元×5%=7.5元。

(二)赔偿处理

保险甘蔗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赔偿处理:

1.定损办法。受损面积根据损失时糖业企业实地初查提供的原始查勘记录和损失清单,理赔小组采取随机抽样或实际丈量的办法确定。损失程度根据甘蔗受损面积大小,随机选择若干个抽样点,按实际抽样地受损蔗株全损总数与抽样地甘蔗总株数的比例计算确定。

2.赔偿办法

(1)凡受灾导致甘蔗全部损失(绝产)的,分生长期和成熟期两个阶段确定赔偿金额:

——生长期因地震、洪水、渍涝、山体滑坡、泥石流而造成甘蔗冲毁、掩埋的损失时,保险人根据受损面积和核定的每亩赔偿金额计算应赔偿金额,但每亩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基本险保险金额600元。生长期保险甘蔗发生绝产损失经赔付后,在可重播的情况下,保险责任并不终止;在不可重播的情况下,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成熟期糖厂未开榨前,因地震、洪水、渍涝、山体滑坡、泥石流而造成甘蔗冲毁、掩埋的损失时,每亩赔偿金额按保险单约定的基本险保险金额600元全额进行赔偿,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2)凡受灾导致保险甘蔗部分损失的,分生长期和成熟期两个阶段确定赔偿金额:

——生长期因地震、洪水、渍涝、山体滑坡、泥石流而造成甘蔗冲毁、掩埋的损失时,保险人根据受损面积、损失程度和保险单约定基本险保险金额计算赔偿金额,但每亩最高不超过保险单约定基本险保险金额600元的65%。

——成熟期糖厂尚未开榨前,因地震、洪水、渍涝、山体滑坡、泥石流而造成甘蔗冲毁、掩埋的损失时,保险人按受损面积、损失程度和保险单约定的基本险保险金额计算赔偿金额,但每亩最高不超过保险单约定基本险保险金额600元的70%。糖厂开榨后,糖厂要优先安排入榨。保险人按受损面积、损失程度和保险单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计算赔偿金额,但每亩最高不超过保险单约定基本保险金额600元。

(3)火灾蔗的赔偿:糖厂开榨前,因火灾造成保险甘蔗损失时,保险公司按基本险保险金额600元的75%给予赔偿,种植户承担25%。开榨后,在24小时内入厂的,糖厂按照对应品种收购价格的80%收购,保险公司按对应品种价格的15%给予赔偿;在72小时内入厂的,糖厂按照对应品种收购价格的70%收购,保险公司按对应品种价格的25%给予赔偿;72小时后的,糖厂不再收购,保险公司按对应品种价格的50%给予赔偿。糖厂停榨后,留作种苗的,因火灾造成损失的,保险公司按基本险保险金额600元的75%给予赔偿。

(4)霜冻蔗的赔偿:霜冻蔗不受时间限制,损失按照吨位计算赔偿,糖厂按照对应品种价格的90%收购,保险公司按对应品种价格的9%给予赔偿,种植户自己承担1%的损失。

(5)因暴风、龙卷风造成甘蔗倒伏的赔偿:种植户应将倒伏蔗分装运输,损失按照吨位计算赔偿,糖厂按照对应品种价格的90%收购,保险公司按对应品种价格的9%给予赔偿,种植户自己承担1%的损失。

(6)因水灾和泥石流灾害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根据糖业公司和村委会提供的真实情况,由查勘理赔小组现场查看后据实处理。

(7)旱灾不出苗的,设定30%的起赔线,即出苗率在70%以上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出苗率低于70%的,保险公司根据旱灾造成不出苗的实际面积,按照每亩600元给予赔偿,正常年景下,糖业集团有限公司的3个糖厂必须把旱灾面积控制在1000亩以内。

(三)承保、定损及理赔

1.承保方式。

(1)人民政府指定农业局,县人民政府指定县糖办作为全县甘蔗政策性保险统保投保人。农业局和糖办负责收集、整理种植户分户清单后,按照保险投保手续要求填具投保单并加盖公章后交县支公司,县支公司为全县甘蔗统保出具统一保单,在特别约定中注明种植户为受益人,并附农户分户清单。

(2)鉴于甘蔗种植户分散,量大面广,为节省经营成本,发挥糖业企业与种植户资金往来结算作用,种植户承担的保险费在种植户知晓、自愿的前提下,经县人民政府甘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由农业局、县糖办出具委托书委托糖业企业(糖厂)在支付蔗款中代扣代交,种植户承担的保费分摊,原则上按该榨区2007/年度榨季甘蔗入榨量和按亩积种植户应承担的保费,计算出每吨甘蔗应承担的保费,由糖业企业代扣代交。未入榨作种苗出售的甘蔗,保费收取由糖业企业参照入榨甘蔗保费代扣代交。代扣代交保费按糖业企业生产小期分期交纳,榨季结束30日内,将代扣种植户应交纳部分的保险费交割完毕。

2.定损及理赔。

(1)市、县级甘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由财政、农业、保险、糖业企业技术人员及相关部门联合组成查勘定损理赔工作小组,发生保险灾害事故后,负责甘蔗灾害损失的查勘定损确认工作。市查勘定损理赔小组由7人组成,具体为:市财政局1人,市农业局2人,糖业集团有限公司2人,人保财险市分公司2人。

市查勘定损理赔小组牵头单位为人保财险市分公司,市气象局和公安消防支队视工作需要配合参加,县、乡(镇)和村委会领导随同参加市查勘定损理赔小组的现场工作。

县查勘定损理赔小组人员组成参照市查勘定损理赔小组。

(2)市县查勘定损理赔小组按受灾面积和损失情况,实行分级配合。同一次灾害受灾面积在100亩及以下的,由县级保险公司牵头县级查勘定损理赔小组成员,在2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负责开展现场查勘和定损理赔工作,10个工作日内完成查勘定损工作;同一次灾害受灾面积超过100亩的,县级查勘定损理赔领导小组应在受灾后1个工作日内将受灾情况如实上报市级查勘定损理赔领导小组,由人保财险市分公司牵头市级查勘定损理赔小组成员及县级查勘定损理赔领导小组成员,在3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负责开展现场查勘和定损理赔工作,10个工作日内完成查勘定损工作。

(3)保险公司根据查勘定损工作小组确认的损失情况,按照第十一条赔偿处理的相关规定,10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将受灾种植户的赔款金额在村委会(或适当场合)公告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后,分批次兑现给受灾种植户,并将理赔情况上报甘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财政局)备案。

(四)保险服务约定的原则

甘蔗保险属政策性农业保险,在试点过程中,政策性甘蔗保险的保费收入和赔款支出实行专户管理。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兼顾利益各方,着力机制创新,对保险服务作如下原则约定:

1.理赔额度既定原则。年保险赔付及经营支出以当年收取的保费为最高限额,超出限额不予赔付。

2.经营费用既定原则。在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与业务经营相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含乡(镇)、村委会工作经费),按11%综合费用率一次性核定,由保险公司据实列支,不得突破。

3.经营利润上限原则。保险公司经营利润率控制在3%以内。

4.按照多方筹集、滚动发展、逐年积累、以丰补歉的原则。建立“甘蔗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用于补贴大灾之年的巨灾赔款。巨灾风险准备金正常年份,只增加不使用,一旦出现非正常年景的特大自然灾害,及时启动巨灾风险准备金支付巨灾赔款。

(1)巨灾风险准备金提取办法及顺序为:巨灾风险准备金=保费收入-理赔成本支出-经营费用-经营利润。

(2)巨灾风险准备金由市保险分公司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市财政局负责财务监督。

(3)巨灾风险准备金由市保险分公司、市财政局联合提出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用。

5.审计监督原则。基于政策保险特殊性,对甘蔗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公司、企业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费用支出等由市、县级审计部门按年度审计。

四、配套政策及保障措施

(一)政策措施

1.保费资金来源。年甘蔗保险所需的保费资金714万元由省、市、县财政,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农户共同承担。其中:省级财政承担45%(合计322万元,其中218.5万元,县103.5万元);市级财政承担5%(合计35.6万元,其中24.2万元,县11.4万元);县级财政承担10%(合计71.4万元,其中48.5万元,县22.9万元);糖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20%(合计142.8万元),种植户承担20%(合计142.8万元,其中96.9万元,县45.9万元)。每亩保险费25.5元,由省级财政补贴11.48元/亩,市级财政补贴1.27元/亩,县级财政补贴2.55元/亩,糖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5.1元/亩,种植户承担5.1元/亩。

2.保费汇交。省、市、县级财政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汇集后,经投保人委托,直接拨付给县级保险支公司专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部分由糖业企业在年4月30日前向县级保险支公司交清;种植户承担部分按第十三条的规定由糖业企业在支付种植户蔗款中代扣代交。

3.工作经费的分配。按照《市甘蔗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规定,给予县乡相关部门一定的工作经费,根据工作量,每亩保险甘蔗安排1元的工作经费,其中:村委会安排0.4元/亩,乡(镇)安排0.3元/亩,县农业局(糖办)安排0.15元/亩,糖厂农务科安排0.15元/亩。依据保险单所附的种植户分户清单核实甘蔗种植面积后,确定村委会、乡(镇)、农业局(糖办)和糖厂农务科的工作经费数额,工作经费由市、县保险公司分两期拨付,第一期在保险单签订30日内拨付50%,第二期在年度保险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再拨付50%。农业局和县糖办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甘蔗保险的宣传工作;糖厂农务科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受灾后的初查工作。市县查勘定损理赔小组的相关费用不在此列。

(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甘蔗保险试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局、市农业局、人保财险市分公司、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市气象局、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甘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甘蔗保险试点工作。甘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查勘定损理赔小组的理赔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相关县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确保甘蔗保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2.明确各部门职责。市财政局、市农业局、人保财险市分公司和糖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1)市财政局负责牵头拟定甘蔗保险试点工作方案,落实市、县财政配套的保费资金,督促糖业企业和农户按时缴纳保费资金,监督检查保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财务收支核算。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和沟通工作。

(2)市农业局牵头负责拟定甘蔗灾害田间现场鉴定办法,甘蔗保险操作管理规章制度、甘蔗保险试点宣传工作方案。指导县级农业部门核实保险标的,并作为投保人办理保险事项。

保险公司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2

一、加拿大证券行业及其合规管理概况

截止到2009年底,加拿大有证券公司200家,管理客户资产规模为8950亿加元,证券行业收入约160亿加元,行业利润约60亿加元。从行业收入构成看,51%的收入来自零售和财富管理业务,24%的收入来自投资银行业务,其他业务收入为25%。加拿大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已有近30年历史,大致经历早期发展、逐步明确和不断完善三个阶段,其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与扩大,合规部门的职能与职责日渐拓展和强化。在早期发展阶段,合规只是在证券行业的相关法规中有所涉及,相关法规和监管机构对合规部门的职责和具体合规要求并没有予以明确。在逐步明确阶段,加拿大投资经纪协会(IDA)相继了相关法规,明确协会成员的合规职能和合规要求。在不断完善阶段,在明确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职责的基础上,IDA陆续修订和补充相关法规,不断完善合规管理,为确保协会成员对覆盖证券或商品期货业务中的所有法规和规章实现合规提出了总的要求。

加拿大投资业监管协会(IIROC)于2009年9月通过立法,规定协会会员必须指定公司CEO为UDP,进一步强化公司最高层的合规责任,提高了合规部门的履职保障。IIROC章程第38条A款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并维护一整套监督其董事、高管、注册代表,以及其他员工的行为,以使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则要求的机制”。第一,建立政策和流程,保障董事、高管、注册代表、其它员工行为都能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则要求。第二,设计流程,确保董事、高管、注册代表、其他员工的职责得以明确和被执行人理解。第三,建立一个合理流程,以确保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变化后,公司的政策和流程能及时得到变更。第四,配备足够的人力和物力实施合规监督机制,监督人的数量应当与其业务种类和复杂程度相匹配,监督人应该充分了解所需监督的产品和业务。第五,指定具备相应资格和权力的“监督人”实施监督职责,每一证券公司都应当指定监督人,并将其职责范围和任命时间予以完整地记录并保存。第六,建立后续跟踪和审查流程,确保“监督人”履行职责,对于分支机构监督人的跟踪应该根据业务的具体情况对“监督人”进行定期内部审计。第七,保存监督活动记录,尤其是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情况,评级监督效果。

二、加拿大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经验

在加拿大证券业,一个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的基本要素包括:一是识别风险,二是制定政策和程序,三是培训和教育,四是监视和审计,五是逐级上报和报告,六是每年重新审查合规体系的有效性,七是动态跟踪监管政策的变化。可见,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既是一个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保障合规管理体系持续健康运行的一个必要而有效的手段。通过对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进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合规管理的不足并促使其持续改进。由于加拿大证券业采取“原则监管”模式,相应地,其对合规管理有效性的评估也是采用结果导向的评估模式,即通过评估合规管理的结果或目标实现程度来推定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这就要求证券公司必须进行充分的作为,因为一旦发生违规,公司就不能简单地说已制定了标准来证实自己已经进行了充分的监督。

(一)加拿大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考虑因素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一般考虑两方面因素:维度和量化。所谓维度,就是要多角度衡量;所谓量化,就是要尽量以数据说明事实。此外,还应避免两种倾向,一是认为合规评估是对合规总监或合规部门工作的评估,二是指标虚化或追求形式。一般应从财务、声誉、运营、监管四个维度对合规管理有效性进行量化评估,具体如下:

1.财务维度。即评估当“合规”失败时,将短中长期财务成本降至最低的能力。具体包括:(1)直接财务成本包括监管罚金与罚款、客户投诉处理成本、诉讼处理与判决费用、坏账与信贷损失、欺诈与不当行为损失;(2)间接财务成本指管理层处理合规失效事项所花费的时间和分散的精力、相关资源占用;(3)合规管理职能发挥的成本效益在预算范围内。

2.声誉维度。评估证券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在道德、诚信度与合规性方面的声誉情况,包括客户、公众对公司的道德、公平对待与合规性的评价,导致反面公众形象的合规事件的性质、种类与数量。

3.运营维度。评估证券公司提供高水准的内部与外部服务情况,主要考虑内部监控的质量与记录情况、监管审查和内部审计结果、服务与满意度调查结果等因素。

4.监管维度。评估是否维持高水准的合规管理水平,对于监管有正面理解并将潜在监管处罚降到最低情况,具体包括:(1)是否能及时、有效与系统地实施补救行动以纠正所有发现的缺陷;(2)是否能及时、积极地实施适当的新政策和程序,以反映监管要求的新变化与行业最佳方法;(3)能否作为行业领袖参与监管过程与规则制定等。

(二)加拿大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标准

在运用上述四个维度进行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时,一般选用以下标准:一是未解决的客户投诉有多少,公司对投诉的处理是否迅速彻底;二是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声誉评价如何,公司在合规问题上与监管者是什么关系,是主动咨询还是被动响应,是主动关心或只是事后回应;三是宣称问题已解决的内部报告的可靠性有多大;四是是否有人指控公司有错误行为;五是合规是否是公司培训内容的一部分,所有员工都参加培训还是其中一部分参加;六是对待那些犯了错误的员工是否一视同仁;七是处理争端是否及时果断;八是公司内部管理及业务部门对合规部门的评价如何。

三、对我国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的建议

由于我国是规则监管模式,与加拿大原则监管模式不同,因此可以将加拿大结果导向型的合规管理评估模式与过程导向型的评估模式予以结合,建立我国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评估体系,对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目标、原则、范围、内容、方法及程序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目标和原则

1.评估目标。合规管理目标的实质是帮助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目标,减少经营过程中的合规风险。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是对合规管理的监督和评价,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合规管理目标。具体目标:(1)促进公司经营管理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的要求;(2)促进公司全体员工的执业行为符合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增强员工的合规意识,树立人人合规、主动合规的合规文化;(3)促进公司提高合规管理水平,通过合规经营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4)促进公司完善、落实合规管理制度及流程,确保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5)促进公司在开展新业务、新产品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评估、识别和控制可能出现的合规风险。

2.评估原则。评估应当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独立性、多维度和及时性原则。全面性原则指评估应覆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评价指标应系统、全面。重要性原则指应根据合规风险和控制的重要性确定评估重点,关注重要领域和高风险业务,并在评估权重上加以体现。独立性原则指承担评估工作的牵头机构和部门应当独立于业务部门。多维度原则指评估工作应多维度开展,对发现的不合规行为要重点分析、评估。及时性原则指评估频率应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以及时发现合规风险和隐患。

(二)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的范围和内容

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是对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的全面评估,范围应包括公司所有业务、部门(含分支机构)和人员,并可根据工作重点对高风险部门和业务环节进行重点关注。评估内容包括合规管理环境、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合规管理控制措施、合规管理信息沟通与反馈、合规管理监督五要素。

1.合规管理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合规总监及其履职保证、合规部门、合规文化建设。

2.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对合规风险和违规隐患的识别、度量、控制、动态监测及后续跟踪。

3.合规管理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合规审查、合规监测、合规检查、新业务及新产品审核、信息隔离及利益冲突管理、反洗钱管理、业务资格及执业资格管理。

4.合规管理信息沟通与反馈。包括但不限于合规培训、合规咨询、合规信息在公司内部的传递、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报告。

5.合规管理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合规投诉及举报处理、合规风险处置、合规考核、合规问责。

(三)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方法和程序

1.评估方法。运用控制自我评估

(CSA)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自我评估。CSA作为对内部控制系统评价的一种观念与技术方法,1987年由加拿大海湾公司首次提出后得到不断地使用与推广。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对CSA的最新正式定义为:CSA是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效力进行检查和评价的过程,其目标是为企业实现所有经营目标提供合理的保证。CSA方法的独特之处在于其突出过程化、注重互动性、并强调“自我”,使得其能更好地实现合规管理的过程性、全员性及持续自我改进。根据CSA理论,证券公司的各业务及管理部门应明确自身为合规管理第一责任人,风险管理部、合规部、审计部仅是合规管理的指导者、监督者。在合规管理自我评估中,各业务及管理部门应积极向风险管理部提供合规风险信息,在合规部牵头下接受访谈,填写合规管理自我评估检查表,定期确认其持续正确,确认合规管理自我评估的结果,协助编制缺陷汇总整改表并执行改进,配合审计部开展运行有效性测试等。管理部门在风险控制矩阵中更新的信息内容,并及时汇报公司管理层。

2.评估程序。依据合规管理有效

性自我评估的目标、原则、范围、方法,将自我评估工作程序分合规风险自我评估、合规风险控制矩阵评估、关键控制点自我评估、合规执行力评估四步:开展合规风险自我评估阶段由风险管理部主导,该阶段主要步骤及关键事项是:由风险管理部协助各业务与管理部门识别各种合规风险,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将合规风险进行评估和排序,组织录入风险列表。开展合规风险控制矩阵评估阶段由合规部/各业务及管理部门主导,该阶段主要步骤及关键事项是:第一,公司合规部确定合规风险控制矩阵评估的范围;以风险评估为基础,选择进行合规风险控制自我评估的板块,下属单位,及相关业务对应的相关流程,然后从流程出发进行具体的合规风险控制矩阵评估和关键控制点自我评估工作。第二,公司业务及管理部门定期确认合规风险控制矩阵的持续正确,并根据最新的业务活动情况提出更新风险控制矩阵的建议报公司审批,包括控制目标和控制活动,编制流程图。第三,公司合规部协助各流程经理汇总公司业务及管理部门在风险控制矩阵中更新的信息内容,并及时汇报公司管理层。第四,公司合规部可以在此过程中牵头公司业务及管理部门就重要的变化进行穿行测试,确保控制活动设计有效性,适时监督及审阅公司业务及管理部门填写的风险控制矩阵及流程图,确保填写内容的质量及准确性。

开展关键控制点自我评估。该阶段主导部门:合规部、各业务及管理部门。部门合规监察员做测试发起,流程职员做测试评估,流程经理审批测试模板和结果跟进,部门负责人审批测试。该阶段主要步骤及关键事项包括:第一,公司合规部统筹、牵头进行合规风险控制矩阵在各业务及管理部门间的分割(分配),由部门合规监察员执行测试发起,由流程经理审批模板;第二,公司各业务及管理部门流程职员对分配到的关键控制点逐一进行确认,并且保存测试证据,声明本部门的关键控制点在给定的期间内执行有效,然后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测试。公司合规部适时监督公司业务及管理部门确认工作的推进情况;第三,公司各业务及管理部门对于确认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合规管理缺陷自行提出整改方案和计划;流程经理开展结果跟进,并向合规部汇总、审阅;第四,公司业务及管理部门执行整改方案;管理层和公司合规部需全面掌握整改方案的改进情况;第五,公司合规部将控制点执行结果的确认情况、改进控制点整改情况、运行有效性测试情况及时汇报公司管理层;第六,合规部审阅在合规风险控制矩阵中由公司业务及管理部门确认后的关键控制点,可就其中有需要的部分选择性地开展运行有效性测试,以行使质量确保的职能。

保险公司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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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保险公司合规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公司总的指挥下,团险部全体同仁用心领会总公司工作意图和指示,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努力拓展业务,为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而努力,现将总结如下:

一、员工管理、业务学习工作:

1、年初按公司总公司工作意图,在团险部内部人员重新进行配置,用心调动团险业务员和协保员的展业用心性。

2、制定贴合团险实际状况的管理制度,开好部门早会、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商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学习业务的相关新知识和新承保事项,使业务员能正确引导企业对职工意外险的认识,以减少业务的逆选取,降低赔付率。

3、加强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统一了思想和工作方法,督促部门人员做好活动量管理,督促并较好地配合业务员多方位拓展业务。

4、制订“开门红”、“国寿争霸”赛业务推动方案,经总公司批复后,及时进行宣导、督促全体业务员做好各项业务管理工作。

5、制订__年团险业务员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并对有些管理和考核办法方面作了相应的调整。

二、意外险方面工作:

学平险:一是一如既往地做好学平险的服务工作。要求业务员每月两次到学校回访,有问题及时与学校领导或经办人做好沟通,联络感情。做到学校有赔案及时上交公司,并将赔款及时送回学校或家长手里,充分履行我们的诚信服务工作。二是为了确保学平险市场的稳定与人保公司合作进行学平险的展业,全面贯彻省保险协会下发的文件精神,对学平险收费标准进行再次明确,全面安排业务员与各学校领导及经办人进行联络沟通,听取他们对公司服务及其他方面的意见,在公司总公司的有力支持下,加强与市教育局领导的联系,取得了市教育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使今年的学平险续收工作顺利完成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在各学校即将放假前期,团险部对各大学校进行了走访,全体学平险服务人员在短短的几天内冒着酷暑将__万余份学平险《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就医服务指南》及时送到学校,发至全体学生家长手中,做好前期学平险工作,最终在__月份圆满完成了学平险任务。

企业职工意外险:一是为更好的与企业主进行深层次的沟通,听取他们对公司理赔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及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的状况,上门拜访意外险保费在__万元以上的大客户,进一步的加深企业对我们公司的信任和支持。二是与客户服务部一同商讨意外险投保的注意事项。严格按条款要求的人数投保,提高费率,加强生调力度,为承保把好关。三是在意外险市场竞争白热化的状况下,做好企业的售后服务工作。平时多到企业走走、看看,以体现我们的关心及重视,企业有赔案要及时上交公司,并尽早将赔款送回企业。今年的职工意外险在工伤保险及其他公司激烈竞争的状况下,对我公司的意外险的销售造成了极大的冲击。

三、寿险业务方面工作:

在公司总公司的大力政策支持下,全体业务员努力展业,但是寿险业务市场不断萎缩,业务与去年同期相比有大幅下滑。一是平时用心走访企业,并较好地与企业主沟通企业福利费方面的相关事宜,进一步地了解企业人力资源及财务状况等,而最终到达促单的目的。二是做好寿险市场的新开拓工作,在目前困难的市场环境下找到新出路。

四、今年在总公司的指导下从营销部招募了__人成立了综合拓展部,尝试新的业务发展渠道,目前为止意外险共收保费__万,在尝试中也取得了必须的效果,但是还未到达最好效果,在明年将继续探索,使这支队伍能成为公司意外险业务新的增长点。

保险公司合规工作总结(二)

保险公司合规工作总结(三)

保险公司合规工作总结(四)

保险公司合规工作总结(五)

保险公司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4

一、总体目标

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着力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通过开展设立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撬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信贷资金投入,放大财政资金扶持效果,促进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健康发展。

二、试点内容

(一)基金来源渠道及运作方式

设立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资金规模1220万元(其中:县级财政筹集590万元,试点县资金630万元)。成立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推进基金管理事宜。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财政局,负责基金日常运行管理。基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财务单独核算,利息收入计入基金总量。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与金融机构、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公司,以下简称诚信担保公司)合作,风险共担,共同为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二)基金使用对象及范围

1.基金担保对象为境内实际运营一年以上且注册登记并具有丰富的从事农业生产经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2.合作银行以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和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1年期内无抵押、无担保或弱抵押、弱担保贷款。

3.基金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撬动银行信贷资金,用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发展,支持引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购置农业生产资料、开展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初加工及市场营销等,不得用于非农领域。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承担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扶持从事适度规模化生产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扶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扶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优先扶持部级、省级、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三)基金信贷规模及期限、利率

1.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最高担保信贷总额度为6100万元,单户放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2.期限、利率。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利率根据借款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信用状况、风险状况实行综合定价,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行优惠利率。原则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最高不得超过40%。

(四)基金担保贷款办理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借款人向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申请后,组织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合作银行、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公司)对申请人开展联合调查,然后各自独立审查,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放贷条件和授信额度,最后会商审批,以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授信额度,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借款人。

3.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会商审批通过后,根据授信额度通知借款人到合作银行办理相关借款手续。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公司)凭会签审批表办理保证合同等相关手续,合作银行在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公司)办理完保证合同后三天内放款。审批表经三方签章后各留存一份,作为本协议项下担保贷款必备的证明材料。

(五)风险承担比例和追偿机制

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担保贷款风险由合作银行、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公司)和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共同承担,风险分担比例为:合作银行20%,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公司)50%,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30%,担保范围是借款本息。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发生代偿时,具体代偿和追偿程序如下:

当借款人出现欠息或贷款逾期,借款人未偿还本息,合作银行向借款人发出催款通知书,并同时书面通知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公司)和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贷款逾期或欠息达到30天,借款人仍未偿还本息,则启动代偿程序,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公司)按本方案约定比例向合作银行划款代偿;代偿后,由合作银行负责向借款人进行追偿。追回款项在扣除追偿费用后,依旧按上述风险分担比例进行受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推进基金管理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基金的日常运行管理。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全程监管基金运行。农业主管部门全程参与试点工作的宣传发动、业务指导、调查审核等工作。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合作银行、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公司)按照合作协议,负责对申请贷款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资格条件等审核把关,提供优质便捷的信贷服务,切实做好风险防控和欠债追偿。

保险公司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5

一、保险公司参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模式选择

2007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召开了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确定了包括沈阳在内的首批79个试点城市,并决定用三年时间逐步在全国城镇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解决城镇非从业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看病就医问题。党的十七大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三大支柱。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最后一个领域,是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关注弱势群体、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保险公司在总结承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经验的基础上,可以考虑通过以下四种模式参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模式一:受地方政府委托,全面承办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通过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宣传推广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域的成功模式和经验,积极争取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的承办资格。按照国务院下发的指导意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现实情况,对当地的各项开办条件进行充分评估,借助自身的专业技术优势,协助政府部门完成保障方案、管理办法、运转流程、实施细则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的制定。同时,与政府部门协商合作和接受委托的模式,完成业务运行体系的设计和调整,为成功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打好基础。

模式二:借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推出相应补充医疗保险计划。参照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开办模式,开发适应城镇居民的补充医疗保险方案。借鉴政府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时,在项目动员、基层宣传、保费征缴、财政拨付等方面的经验,强化宣传组织以解决城镇居民分布零散的问题,完善筹资渠道以克服城镇居民收入水平不高的困难,实施综合支援以保证行政、卫生、社保、金融部门的通力合作。

模式三:为政府提供专业技术方面的服务。利用保险公司的专业技术平台,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项目提供包括健康管理、理赔欺诈调查、电子数据交换、票据结算等方面的专业服务。以服务提供商的角色参与到试点工作中,不断积累客户数据,夯实精算基础,总结运营经验。

模式四:提供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高层次医疗保险产品和服务。从整体上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较低,主要解决因大病造成的保险保障问题。保险公司可以采取商业化的运营方式,准确定位城镇居民中的细分目标市场,通过推出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更高水平的保障和更优质的服务,满足城镇居民较高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从目前试点工作进展的情况来看,各地方政府主动承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积极性较高,保险公司在模式一上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困难较大,应利用自身经营灵活、技术领先、服务周到的优势,争取在后三种模式上取得突破。

二、保险公司承办城镇居民大额医疗保险项目的风险分析

(一)参保人群总体健康状况风险。以沈阳市的项目为例,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覆盖的两类人群中,老年人由于机体功能衰退导致健康状况总体不佳,发病率普遍较高,医疗费用花费较大;低保人员、低保边缘户、重度残疾人员等人群由于经济能力差、营养状况和精神状态不佳等原因,“因贫致病”现象普遍,疾病发生概率也较高。参保人群总体健康状况较差是这一业务经营风险的主要来源。

(二)自愿参保原则中蕴含的风险。目前,保险公司多选择在居民大额医疗与居民基本医疗捆绑操作的试点城市提供服务。因此,居民大额医疗业务的参保率将取决于居民基本医疗的参保情况。由于居民基本医疗实行自愿参保原则,居民本身组织归属性较弱,动员参保的难度较大,将带来一定的逆选择风险。此外,参保人群经济承受能力较差,大部分人难以一次纳保费,这使得居民基本医疗和大额医疗的参保率很难得到保证,保险所需要的大数法则难以建立,风险无法有效分散。

(三)数据和经验缺乏带来的风险。整个保险行业都缺乏针对城镇居民的相关医疗费用数据及健康信息,也没有任何经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业务经验,业务运行结果很难预测,这是城镇居民大额医疗项目面临的根本风险。

(四)承保条件风险。由于目前财政补贴主要用于推动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保费一般要由居民自己完全承担。考虑到城镇居民的总体经济承受能力有限,政府确定的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率水平不会太高,在补偿水平上出于政治和社会影响考虑又不可能定得太低。在此情况下,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业务有可能面临由于承保条件不理想而导致经营结果不太乐观的风险。

三、保险公司承办城镇居民大额医疗保险项目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从政策层面控制风险。为降低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保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业务的可持续进展,保险公司要积极沟通,针对该类项目的风险,出台有利的配套政策措施,以增强参保人员的投保积极性,提高参保率,降低逆向选择风险。同时,要尽可能签订较长期限的合同,确保保险公司有足够时间建系统、组队伍、配资源。针对缺乏数据的风险,要在赔付过高的情况下允许对费率进行调整,为实现保险公司保本微利经营提供一定的政策保障。

(二)从组织机制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保险公司要实行专项领导,统一管理,确保城镇居民大额医疗保险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总、分公司要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各地城镇居民大额医疗保险服务。二是各分公司要设立专门工作组,保证足够的人力和物力,做好服务工作,避免因服务质量不高,赔付不到位而引起政府不满和参保群众大面积投诉的情况。

(三)以疾病预防降低赔付风险。老年人是参加城镇居民大额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城镇职工大额业务的经验,老年人医疗费用水平往往较高,但大部分老年人高发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完全可以通过健康管理得到有效控制和预防,从而降低老年人慢性疾病及并发症发病率,大大减少老年人医疗费用的发生,改善老年人健康状况。因此,可以尝试以社区为单位,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其他机构合作,针对老年人高发慢性疾病开展健康管理,降低重大疾病发生率,从而降低赔付风险。

(四)采取预警监控和巡查相结合的模式降低道德风险。一是派专人常驻医保中心,通过医保中心与医院联网的信息系统,实时监控被保险人医疗费用发生情况,一旦发现被保险人医疗费用超过赔付预警线或有其他异常情况,马上提交预警提示。二是建立专门的医院巡查队伍,一旦接到预警提示,立即赶赴现场,通过核对被保险人身份、与主治医生沟通交流等方式,及时减少和避免不合理医疗消费,同时开展日常监督巡查,主动发现异常线索并进行干预。

四、几点思考

(一)专业化运营是保险公司承办城镇居民大额项目的重要保证。保险公司要重点研究和发展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保险业务。努力建立一套相对较为成熟的业务经营机制和管理模式、搭建专业的业务体系与后援体系、设立专门的政策性业务管理部门,培养一批兼具医疗和保险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以及营销人员,在风险管理、成本控制、客户服务、政府合作、健康管理等各方面积累较为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

(二)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将成为保险公司参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领域的重点突破方向。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绝大部分地区均明确由政府社保部门自行经办居民基本医疗业务,保险公司在试点初期介入居民基本医疗的可能性很小。与此同时,一些地方考虑建立居民大额医疗并交由保险公司运作,保险公司要将业务拓展重点放在居民大额医疗领域。从长远来看,部分地方政府也有将居民基本医疗交由保险公司运作的可能,因此,在重点拓展居民大额医疗业务的同时,也要密切关注和追踪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走向和市场机会。此外,还要在居民大额医疗业务的基础上进行深度挖掘,开发相关产品,积极开展职团销售。

保险公司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6

保费收入创5年新高

通报会上,云南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曹光中介绍,2016年,云南保险业务快速增长,全省原保险保费收入首次突破500亿元,达529.37亿元,同比增长21.81%,增速较2015年同期提高了6.22个百分点,创5年来新高。新增保险资金落地405.31亿元,再创历史新高。“云南保监局旗舰店”在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资产管理信息交互系统上线,保险资管协会300余家会员单位能够实时掌握云南重点融资项目信息。小微企业通过保证保险试点项目融资1.34亿元。在服务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战略方面,2016年新增农险险种8个,其中咖啡、白芸豆、魔芋、山药等4个保险项目填补了云南省价格指数保险空白,全省农险品种达30个,提供风险保障1085.18亿元,支付赔款7.89亿元,89.56万农户从农业保险赔款中直接受益。大病保险基本实现州市全覆盖、“一站式”结算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税优健康险试点有序推进,参保人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投保前的69.44%提升至92.38%。

服务实体经济方面,2017年将积极参与新一轮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发挥保险支农支小作用。推进国产首台(套)装备的保险风险补偿机制。加大保险资金对云南重点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发挥好资管信息系统“云南旗舰店”作用,努力扩大融资项目覆盖范围,形成“线上线下”互动机制。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尽快落地。推动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保山模式”进一步向公路和农村地区延伸。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及时研究跟进二次费改工作动向,提高行业主体自主定价权和差异化竞争水平。逐步向全省推广税优健康保险试点。积极争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早日在云南落地实施。推动医保经办服务试点工作增点扩面。推进商业保险“一站式”理赔新模式。

保险助力脱贫攻坚

2016年,云南保险业全力助推脱贫攻坚战略,开展“驻村扶贫工作队百亿保障计划”,通过“政府出资+企业捐赠”为巧家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扶贫保险”,在普洱市开展建档立卡咖啡种植贫困户和咖啡种植企业指数保险,在大理州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财产人身组合保险试点工作,在楚雄州、大理州、昭通市、保山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得到充分认可,首个保单年度共支付赔款1114万元。保山市农村地区公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保山模式”向全国推广。大理云龙“5・18”地震发生后,通过大理州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在3个工作日内即完成全部2800万元的赔付工作,赔付金额占地震直接经济损失的14.31%,一年时间内已经完成两笔赔付共计3553.76万元。

曹光中说,2017年,全省保险行业将继续助推脱贫攻坚,推动大病保险政策向建档立卡贫困人群倾斜,持续推进民政救助对象补充医疗保险项目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试点,继续推动实施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农险扶贫方面,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扩大试点范围,探索开展茶叶、花卉、中药材等保险试点。产业扶贫上,积极稳妥发展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保证保险,拓宽保险增信途径。此外,推动农房地震保险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争取扩大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的覆盖范围和保障人数,提高保障程度。

积极推动地方特色保险创新

云南省原保险保费收入首次突破500亿元,其中增长最多的险种是什么?哪些险种是云南独有的?起支柱性作用的险种又有哪些?云南保险市场目前在全国属于什么水平?……针对这些问题,云南保监局的相关领导为《时代金融》的读者一一进行了解答。

2016年,云南全省累计实现保费收入529.37亿元。保费规模在全国31个省市中排名第22位,在西部12个省市中排名第4位。其中,产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244.5亿元,同比增长12.7%,保费规模排名全国第13位;人身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284.87亿元,同比增长30.88%,保费规模排名全国第24位。

分险种看,财产保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224.43亿元,同比增长11.55%,对全省保费增长贡献率为24.52%。其中,机动车辆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86.47亿元,同比增长13.79%,对全省保费增长贡献率为23.84%。人身保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304.94亿元,同比增长30.64%,对全省保费增长贡献率为75.48%。其中,人寿保险业务保费收入218.63亿元,同比增长28.26%,对全省保费增长贡献率为50.83%;健康险业务保费收入67.8亿元,同比增长47.74%,对全省保费增长贡献率为23.12%。

关于特有险种情况,在财产险方面,一是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2015年,云南保险业在全国率先开展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该项目是探索建立巨灾保险体系的积极有益探索。2016年5月,大理州发生地震后,保险业仅在3个工作日内就将2800万元赔款转入大理州民政局指定赔款账户,试点工作在应对自然灾害、提供灾后经济补偿、分担政府救灾压力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二是野生动物肇事责任险。2010年,云南保险业在西双版纳州试点开办了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实现野生动物肇事由政府补偿逐步转向保险赔偿,减轻了政府补偿压力、提高了补偿标准和补偿时效,目前已实现全省16个州市全覆盖。2010~2016年,保险公司累计提供风险保障7.54亿元,支付野生动物肇事赔款1.72亿元,10.53万余农户获益,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效益放大3倍多,大大地减轻了政府财政补偿的压力。三是咖啡种植和咖啡价格保险。2016年,云南保险业在普洱、大理、保山、临沧、文山等5个州(市)17个县(市、区)开展咖啡种植保险试点,试点面积24.33万亩。在开展种植保险的基础上,结合保险精准扶贫工作要求,普洱市宁洱县开展了全国首个咖啡价格保险试点,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财政保费补贴,在宁洱县实现了咖啡“种植+价格”双保险。四是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2016年,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项目覆盖全省10个州市、35个县,首个保单年度共发生赔案281件、支付赔款1114万元,发放助学补助1360.4万元。因成效显著,2017年有望扩大覆盖范围。

在人身险方面,一是在昭通市开展民政医疗救助团体补充保险。对全市10个贫困县(区)的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户”三类特殊困难人群全覆盖,起到了减负增效的作用。昭通市民政医疗救助保险救助覆盖面持续扩大,五年来,累计为30.1万人次困难群众赔付资金1.2亿元。低保优抚人群生病住院通过民政救助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比例下降了9.66%。同时,昭通民政救助医疗保险实行全市城乡统一的救助比例和救助封顶线,民政与保险机构联合办公,实现了赔付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报销时间由原来的几周缩短为不到1小时。保险机构还通过医疗巡查、抽查等方式,提高救助工作效能,有效减少不合理支出。二是在楚雄州武定县开展“扶贫保”家庭综合保险试点。自2016年起,针对2.17万建档立卡户、7.95万建档立卡人口设计了精准扶贫方案,包括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每户3万元的意外身故保障、3万元的意外伤残保障、每人3000元的重大疾病保障、每人500元的疾病身故保障和每户最高1万元的房屋财产损失保障。该项目已于2016年10月份正式开始实施。

关于重点险种发展情况,从财产保险业整体发展角度看,机动车辆保险是支柱性险种。2016年,机动车辆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86.47亿元,同比增长13.79%,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54个百分点,车险业务占全省财险业务的比例为76.27%。2016年,云南省启动商业车险改革,广大车主普遍获益,全年商业险投保率从年初的77.74%上升至81.00%。

从保险业服务产业发展、助力精准扶贫的角度看,农业保险是支柱性险种。2016年,云南省农业保险“增品、提标”取得突破。全年新增农险品种8个,其中咖啡、白芸豆、魔芋、山药等4个价格保险填补了云南省价格保险空白,农业保险已经发展到30个品种。全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1.72亿元,赔款支出7.89亿元,同比增长21.52%,89.56万农户直接受益。云南保监局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制定完善相关实施方案,2017年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险保额将逐步覆盖物化成本。

近年来,云南保险监管工作立足云南省情,发掘云南潜在优势,服务云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三大战略”定位,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主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全面构筑民生保障网,积极推动地方特色保险创新,开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新局面。

诚泰保险:特色险种“点”亮万家灯火

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泰保险”)于2011年12月31日成立以来,业务上精耕细作、大胆创新,取得了优异的业绩。最近2年,在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步伐持续加快的态势下,诚泰保险加大了险种的开拓力度,相继推出服务“三农”的“高原特色农业险”――苹果种植险和咖啡价格指数险。另外,考虑到云南处于地震多发带,还成功研发出了全国首创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农房地震险”。

目前,这些险种虽然犹如零散的“星火”仅在个别地区使用,但随着影响力的不断提高,未来必将在云岭大地形成燎原之势,“点”亮千家万户,为云南经济的发展和民生的改善照亮更加光彩的前程。

实际上,这几类保险从创立到使用以来最长不超过2年,但此间却取得了一些不错的成绩,且亮点颇多。为此,本刊记者近日走访了诚泰保险的相关专业人士,请他们就具体情况一一做了介绍。

苹果种植险

诚泰保险经过2015年全年的走访调研,最终选定在昭通市开展苹果种植险业务,起保时间从2016年开始。这是该公司的首个特色农业保险项目。据诚泰保险农险业务部项目经理杨繁介绍,这个项目规划的投保面积是5万亩,其中昭阳区4.5万亩、鲁甸县0.5万亩,保险责任为旱灾、冻灾、雹灾和风灾。农民每亩需交保费100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50%,市县两级财政承担25%,农户自缴25%。如果遇到出险,则可享受保险公司最高每亩2000元的全额赔款。

天有不测风云,该业务刚开展不久,2016年5月10日和6月4日,昭通市便遭遇了两次20年不遇的重大冰雹灾害,给昭阳区和鲁甸县的苹果种植造成了很大面积的受损。经过诚泰保险工作人员的现场调查和事后定损,最终确定两次雹灾造成的损失面积约为3万亩(昭阳区2.8万亩、鲁甸县0.2万亩),其中严重损失面积约2.1万亩、一般损失面积0.9万亩。由于受损面积过大,预估赔款超过了1368.7万元。尽管金额很高,但诚泰保险从产业发展和农户利益角度的出发,迅速开展查勘理赔,及时将赔款发放下去。据了解,鲁甸县62.3万元的赔款于2016年9月23日赔付到位;而昭阳区约1300万元的赔款已于2017年1月27日前赔付到位。

苹果种植险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切实为苹果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有效地提升了V大农户灾后恢复生产的能力和积极性。2017年,诚泰将力争扩大该险种的试点面积和区域,同时还会在上一轮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对条款进行针对性的修改和完善,使之更加匹配苹果产业发展和农民生产的需求。

咖啡价格指数险

咖啡价格指数险属全国首创。这是诚泰保险与上海安信农险合作推出的项目。杨繁介绍,该项目的承保期限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在此期间将以雀巢公司每周公布的收购价累加平均后的均价作为理赔依据,如果咖啡鲜果或咖啡豆的平均收购价低于保险价格(鲜果:2.7元/公斤,咖啡豆:16.8元/公斤),差额部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该业务的保费补贴方式分为建档立卡户与非建档立卡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亩保费由财政补贴90%,农户自行承担10%;针对咖啡种植大户和企业等非建档立卡户,每亩保费由财政补贴70%,大户和企业自行承担30%。

据悉,在约定价格的前提下,该险种为宁洱县602户建档立卡户共6171.5亩咖啡提供了折合每亩1911.6元的最低收入保证,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率达100%。

咖啡价格指数虽然是一个新鲜事物,运作时间不长,但却亮点颇多。杨繁称,这是云南省第一个政策性的价格保险,它紧密结合了国家精准扶贫的战略决策,建立了为广大咖啡种植贫困户提供最低收入保障的保险机制,实现了保险服务精准扶贫的探索和创新。同时,也是对2016年 “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积极探索“保险+期货”的模式,利用期货市场购买看跌期权的方式,对冲咖啡种植户的价格风险。

农房地震险

这是全国首创以地震风险为主要保险责任的巨灾保险创新产品。诚泰保险从2012 年2 月开展《云南地震保险制度构建及实施研究》课题研究起,历时三年多,在中国保监会、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经过了政策理论研究、专业平台建设、试点地区变更、保险方案创新等过程,于2015年8月7日正式签单承保,在此后三年的试点期限内,为大理白族自治州所辖12县(市)82.43万户农村房屋及356.92万大理州居民提供每年5亿元的地震巨灾保险保障。

大理是云南省地震活动较活跃的地区之一,据诚泰保险战略企划部副处长王晶介绍,截至目前发生了两次触发赔付的地震,分别是2015年10月30日保山昌宁的5.1级地震,波及大理州永平县;2016年5月18日云龙的5.0级地震,两次地震共赔款3553.76万元,特别是云龙地震发生后仅3个工作日即支付赔款2800万元。

农房地震保险优质高效的服务得到了云南省委省政府和中国保监会的高度肯定。目前,诚泰保险正在按“大理模式”在云南各地进行推广,下一步,还将组织政府职能部门、高校、重点领域企业的专家、学者发起共建和运转“地震风险管理与创新实验室”,为创新型地震保险产品提供技术支持。

人保健康云南分公司:

“昭通经验”助力健康脱贫攻坚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云南分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是云南省唯一的专业健康(医疗)保险公司。据人保健康云南分公司办公室总经理助理袁明曦介绍,该公司致力于服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全省范围内搭建了以基本医疗经办、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大病保险,农村低保人群医疗救助保险、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为主体的政府委托业务保险体系,基本上实现了与国家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全方位对接。2016年,公司承保了全省26个政府委托业务项目,其中10个州市的城镇职工和9个州市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业务,4个州市的新农合大病和昭通民政救助业务,以及2个州市的基本医疗委托经办业务,承保人群1264万人,承保保费21.3亿元,2016年公司赔款支出96705.9万元,同比增长9%,公司成立以来,累计承担风险保额约3万亿元,为15余万人次支付了20亿余元的医疗费用补偿。

2009年以来,该公司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积极探索保险扶贫、医疗扶贫和健康扶贫相结合的新途径,特别是公司与昭通市政府合作引入保险机制改革民政医疗救助模式,以购买医疗救助团体补充保险的方式为困难群众提供医疗救助服务,有效提高救助保障效应和效率,减轻了贫困人群的医疗负担,探索形成了商业保险精准扶贫的“昭通经验”。据袁明曦介绍,“昭通经验”为全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昭通民政医疗救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实施背景

据悉,昭通市位于云南省东北部,属于典型的高寒山区,贫困人口占到全市总人口15%左右,因病因灾等原因返贫致贫现象时有发生。对此,云南省和昭通市不断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但受制于传统医疗救助模式和经办管理人员不足等因素限制,政府医疗救助普遍存在救助范围窄、程序繁杂、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无法有效发挥救助资金作用。

为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昭通市政府及民政部门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自2009年改革医疗救助服务模式,通过由政府统一购买健康保险产品的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和服务。袁明曦介绍,人保健康云南分公司主动对接政府改革需求,发挥专业健康险的技术优势,组建专业团队协助政府设计保障方案,开发医疗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承接民政救助保险服务,于2010年率先在盐津县和水富县试点,取得良好效果后,2012年逐步向昭通全市推广。目前,公司已经连续6年承保昭通民政救助补充保险项目,服务覆盖全市一区十县的82万城乡困难群众。

五措并举助力健康脱贫

引入保险机制改革救助模式,提高救助服务精准度。据介绍,公司与昭通市民政局签署《民政医疗救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合作协议》,利用民政医疗救助资金按照人均一定额度的标准(2016年人均33元),为城镇低保、农付低保和农村五保三类特殊困难群众统一购买补充保险,困难群众个人无需交费。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就诊医院级别给予35-45%的差别赔付(乡镇卫生院45%、县级医院40%、市级医院35%,市外就医30%)。袁明曦认为,这种做法形成了政府主导、保险公司专业运作的救助模式,彻底改变了原来按人头发放、“撒胡椒面”式的救助模式和“硬闵媳ㄉ蠛耍层层划拨资金”的救助程序,使有限的救助资金更多地向疾病负担重、经济压力大、救助需求迫切的对象倾斜,大大提高了医疗救助服务的“精准度”。

开发医疗救助管理系统,对救助实行精准识别和精准管理。据悉,该公司根据昭通市民政局要求,在深入了解医疗救助各方参与者需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于2012年研究开发“昭通市城乡医疗救助管理系统”,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数据库,覆盖参与民政救助的全部144个乡镇民政所、225个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对全市80多万救助对象的精准识别和每年10多万人次救助服务的精准管理,有效杜绝了冒名顶替享受救助、重复利用救助等不合理现象。

优化救助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该公司依托医疗救助管理系统,优化救助服务流程,改变了过去先垫付后报销的做法,实现了从“医后救助”方式向“医前介入、医中救助、医后结算”的转变,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民政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城镇医保同步报销、“一站式”即时结算。城乡困难群众在出院时即可同步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以及城乡医疗救助各项报销政策,仅支付报销后剩余的个人自付部分,不仅方便了群众,也减轻了群众的负担。

发挥联合办公人员的技术优势,为困难群众提供专业规范保险服务。按照“政府主导、联合办公、专业运作、便捷服务”的运行模式和服务要求,公司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联合办公团队,与昭通市民政局实行联合办公,统一窗口、统一服务,协助受理审核定点医疗救助准入、费用拨付等申请材料,开展医疗巡查、理赔审核,为救助对象提供统一、规范、专业的健康和政策咨询、审核结算等服务。

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管控不合理医疗费用。为了规范诊疗行为,防止违规行为发生,公司专门成立民政医疗巡查审核小组,建立医疗巡查制度,不定期的对民政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抽查,向上级部门汇报抽查结果,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和建议。据袁明曦估算,项目实施以来,公司已审核确认不合理案件3881件,减少不合理赔付支出308.93万元。公司还积极开展数据积累和分析,真实分析评估经营情况,按季度、年度向民政部门提交运行报告,为完善民政医疗救助的经营管理和服务提供依据。

成功探索出保险精准扶贫的新路径

“昭通模式”通过购买服务,政企合作,引入保险机制助力民政医疗救助体制改革,发挥保险的大数法则和经济补偿功能,在不额外增加政府负担的情况下,有效提高了医疗救助精准度、提升了救助资金使用效率、放大了救助保障效应,强化了困难群众健康兜底保障,成功探索出了保险与救助、商业保险公司和政府合力助推健康脱贫的新路子。“项目启动实施以来,公司累计为42万人次城乡困难群众提供了医疗救助补偿服务,累计赔付资金1.6亿元,有效缓解了参保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2016年7月,云南省政府已经与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明确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昭通民政医疗救助保险项目的成功经验。公司按照云南省政府和集团公司部署要求,全力推动项目的省内复制推广,2016年在大理州和红河州绿春县取得了初步成果。2016年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大理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委托人保健康大理中支承办全州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充医疗保险,业务惠及89264户、323264贫困人口;人保健康红河中支与红河州绿春县扶贫办合作,自2017年起为绿春县6.3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重大疾病保险保障服务。

袁明曦表示,下一步公司将深入贯彻国务院、保监会领导批示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助推脱贫攻坚部署安排,加快项目推广工作步伐,发挥健康保险公司专业技术优势,更好地服务云南省脱贫攻坚战略。

人保财险云南省分公司:强力推进农村保险事业

2016年12月7日,云南省农业厅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云南省分公司”)等4家保险公司签订了《2016-2018年云南省r业(种植业、养殖业)保险项目服务协议》。人保财险云南省分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人保财险云南省分公司凭借自身优势,获得了“云南省2016-201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种植业、养殖业)保险项目”主承保人资格。

该负责人表示,签约后按照总公司要求,云南分公司积极制定下发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农村保险事业部与农村普惠金融事业部改革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了农险事业部改革专题现场会议,对全省16个州市进行了安排部署,积极推动相关工作。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省16个州市分公司全部单独设立了农村保险事业部与农村普惠金融事业部。目前,省级、州市、县区三级农险事业部机构框架已初步搭建。

创新开发特色农业保险

在政府财政的配合下,农业保险被越来越多的农户认可。据人保财险云南省分公司统计,2016年人保财险云南省分公司全省农险保险提供风险保障549亿元,直接赔款3.9512亿元,受益农户数达91.38万人,农业保险已成为云南省农业风险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围绕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大力拓展商业性涉农保险,形成了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为主导,商业性保险为补充的服务格局。”该负责人介绍,结合云南省各地的区域特点和特色优势产业,人保财险云南省分公司先后创新开办了商业性肉牛、育肥猪、山羊、蚕养殖、肉鸡养殖保险和葡萄、大棚蔬菜、魔芋、柑橘、石斛、辣椒、芒果种植保险等20余个特色农业险种,其中牦牛、藏系羊养殖保险和青稞种植保险是迪庆藏区特色保险品种。此外,该公司还为红河、文山、版纳、保山、德宏、临沧6个州市的甘蔗种植户提供6.37亿元的风险保障,处理保险理赔案件492件,累计支付赔款1475万元。为红河、西双版纳、德宏三个州市的橡胶种植户提供了14亿元风险保障,处理保险理赔案件185件,累计支付赔款1006万元。

2016年7月份以来,由于遭受冰雹、洪水灾害,昆明、楚雄、曲靖烤烟受损较为严重,让农户们安心的是,人保财险云南省分公司在2016年为三个州市35.74万户烤烟种植户的241.84万亩烤烟提供了24.84亿元的风险保障。通过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保障了广大农牧民的生产生活稳定,充分发挥了保险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有力促进了云南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积极推动政府精准扶贫项目

2016年6月,中国保监会与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了《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意见》从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多元化保险需求、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助推脱贫攻坚主体作用、完善脱贫攻坚保险服务工作机制等方面,制定多项支持政策,明确将精准扶贫重点放在农业保险、民生保险和产业脱贫保险服务三大领域。

人保财险云南省分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将与省扶贫部门加强对接,推动有关文件的出台与落实,为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更多保险保障,选择重点州市和地区全面开展试点业务。该负责人表示,发展农业保险,将精准扶贫落实到保障农业产业发展上,就是要防止农户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在当前政策性农业保险保成本、保产量的基础上,鼓励保险机构针对贫困地区开发保价格、保收入的农产品价格保险和特色农险产品,切实提高对贫困地区生产力的保护。

中国人寿云南省分公司:助力全省脱贫攻坚

2017年1月25日,中国人寿楚雄分公司与楚雄州扶贫办一起,向一名不幸身故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长的家属现场兑现了驻村扶贫工作人员保险金5万元和中国人寿承保的员工福利计划保险金5万元,合计为10万元。据悉,保险金能够及时足额的赔付得益于“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百亿保障计划”。

随着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日益显著,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部门对保险扶贫工作的关注度、重视度不断提升。2016年,云南保监局局长曹光中一行到中国人寿云南省分公司调研指导工作。中国人寿云南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聂文亮向调研组专题汇报了为驻村扶贫干部承保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工作思路。随后,云南省分公司进一步细化了承保方案,向云南保监局汇报。通过充分征求云南保险行业意见建议,加强与省扶贫部门的沟通协调,逐步形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