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机构管理范例

保险机构管理

保险机构管理范文1

关键词: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管理;公益性

引言

2009年以来,新的医改方案不断在全国各地推行,作为医改政策的着眼点和切入点,坚持和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为公立医院的运行机制和根本原则标定了方向。2019年12月,疫情的发生,使全社会对公立医院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和新的定位。作为公立医院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员之一,妇幼保健机构承担着提供公共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以及妇幼群体保健等工作职责。然而,面对疫情冲击下衰退的经济现状和医疗健康行业激烈的竞争氛围,以及政府投入不足的现状,妇幼保健机构必须在实现公益性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的增长。这就要求妇幼保健机构通过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进一步激发医院活力,提升医院管理效能,深化医院综合改革,从而增强医院综合竞争能力。绩效管理是医院内部管理的“总指挥棒”,系统、科学、有效的绩效管理模式,能够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和改善医务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满意度,引领医院发展方向,实现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1绩效管理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中的作用

1.1有助于妇幼保健机构回归公益性定位

妇女儿童健康是全民健康的起点,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多年来,各级政府着力构建预防保健与医疗救治为一体的妇幼健康体系。作为妇女儿童健康保驾护航的专业机构,妇幼保健院最主要的职责在于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和医疗保健服务,因此,公益性是其最基本的属性和定位。2020年,国家卫健委的《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将孕产妇婴死亡率、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婚检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等明显带有公益性的,反映辖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辖区业务管理情况的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有效引导妇幼保健机构和医务人员将公益性和社会责任放在首位,切实履行好妇幼保健机构辖区妇幼卫生管理的核心职责。

1.2有助于妇幼保健机构提升工作效能

绩效管理是一种以结果为导向的管理方式,它对职工的工作行为和态度有着很强的引导作用。通过绩效指标的设定可以引导职工明确工作职责,把握工作重点,有方向、有目标的完成工作任务,提升工作效率。通过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以及内部职工之间的沟通交流,能够有效规避和修正职工工作中的消极行为,引导和促进职工之间以及科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管理层可以及时调整管理方式和方法,激发职工工作热情,将医院的发展与个人能力的提升紧密联系起来,引导医务人员不断规范自己的行为,注重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挖掘潜力,带动科室和医院发展。同时还能吸引外部优秀人才的加入,形成良性循环,增强医院整体竞争实力和工作效能。

2目前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2.1绩效管理环节不完整

在当前工作中,很多妇幼保健机构将绩效考核等同于绩效管理,实际上,通常所说的绩效考核只是绩效管理过程中的执行和评价阶段,完整的绩效管理应当是一个明确目标、制定计划、实施评价、反馈结果和持续改进的过程。而现阶段妇幼保健机构的绩效管理大部分仍旧停留在绩效评价的阶段,绩效目标和计划缺失,绩效结果反馈不足、参照利用价值弱是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实际工作中,大多数妇幼保健机构没有制定绩效计划,设定绩效目标,或者计划和目标的设置还仅仅停留在医院管理层,没有逐级细化分解,将医院整体的目标细化到科室和个人的目标,进而制定工作计划来支撑目标的实现。目标的不明确,直接导致职工不能准确把握工作方向,甚至可能出现个人的目标和行为与医院的整体目标相背离的局面,增加内耗、降低效率,影响了个人和医院整体的发展。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是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管理缺失的另一重要环节。部分妇幼保健机构对评价结果的反馈流于形式,未将医院对评价结果的详细分析反馈被考核者,被考核者只知道自己的绩效工资,并不清楚考核者对自己工作的满意程度,对于在哪些方面被肯定,在哪些方面存在问题,为什么存在这种问题,应该怎样改进等,都不做深入的分析,整改就更无从谈起。显然,对绩效评价结果认识的偏差和无效的反馈,影响了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管理的质量,对个人和医院的发展没有任何益处。

2.2绩效评价指标缺乏科学性

妇幼保健机构进行绩效管理的重点在于是否能够将职工的利益和发展同医院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激发每名医务人员的归属感,让职工愿意成为医院的一部分,从而使职工自发的挖掘和提升能力,培养奉献精神,主动参与到医院工作中来。通过绩效指标的设定可以发挥这种引导作用,但在绩效评价指标的制定过程中,医院管理层存在过于主观的情况,更多的从管理的角度出发,从医院整体层面考虑来制定指标,而没有让不同岗位、不同层级的职工参与到指标制定的过程中,没有真正了解他们的工作实际和需求,从而导致职工的对绩效指标的认可度和依从性不高,绩效管理的鼓励和激励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妇幼保健机构虽然根据各科室工作性质、管理方法、发展方向等设置了不同的绩效管理指标,但大多还是侧重于工作业绩和收益方面,对于妇幼保健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指标重视不足,尤其是在提升辖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促进保健与临床结合等方面设置的指标对医护人员发挥的导向作用不强,与妇幼保健机构公益性的性质相偏离。而疫情发生以来,妇幼保健院医护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担负着大量的疫情防控任务,面对工作繁重、感染风险高、心理压力大和医院收入有限的现状,也迫切要求妇幼保健机构对现有的绩效评价指标进行调整。另外,制定绩效评价指标时,大多数妇幼保健机构没有运用合适的管理工具和分析方法,没有通过科学的计算、分析最终提炼出关键、有效的评价指标,形成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部分指标内容和权重设定不合理,仅仅是为了解决当前医院运营中存在的问题,而忽视了医院的长远发展,影响了医院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2.3信息化建设不能满足绩效管理需求

构建绩效管理信息化平台,通过平台为绩效管理提供数据并进行监测分析,这种信息化、职能化的操作不仅可以提升公立医院绩效管理水平,也能让工作的各个环节得到精简和优化,提高医院整体运行效率。但现实工作中,妇幼保健机构科室设置多,分支复杂,不同的业务科室和职能部门,其工作性质和范围不同,因而其对数据的种类、范围、格式的要求也不同。所以,在数据收集和加工处理的时候,必须要有一定的选择性和明确的目的性,但妇幼保健机构目前的信息技术难以与实际的工作要求接轨,不能按照绩效管理的需求分门别类的收集和提取数据,导致绩效管理中对数据的分析过于片面和笼统,不能精确的反映不同科室和部门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而部分科室对现有信息数据的参考价值不了解,对自己需要的信息数据也提不出明确的要求,导致医院信息化建设目标不明确,计划性不强,造成需要的信息没有充分开发利用,不需要的信息却投入了较大的成本,造成资源的浪费。另外,医院的经营活动是复杂且连续的过程,绩效管理必须全面地、连续不断地收集医院各方面的信息,才能对数据进行合理地加工分析,发挥信息支持决策的作用,对决策者产生正确的引导,做出科学的决断。但是,受信息化建设投资大、周期长,建设滞后的影响,以致数据不能充分整合和共享,导致绩效管理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受到影响,绩效管理不能做到科学化和精准化。

3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管理的对策

3.1构建完整的绩效管理流程

绩效管理是一个计划、实施、反馈和改进的完整、连续、循环的过程,合理的流程是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管理有效实施的前提和保障,其起点就是制定绩效计划。医院管理层和绩效考核对象要围绕医院的总体战略目标,结合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将整体目标逐级分解到部门、科室和个人,确定职责任务和完成期限,职工只有对医院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有了明确的了解和认知后,才能够明确自己工作和努力的方向,从而主动地以既定的绩效目标为准则,不断规范和调整自己的行为,提升业务能力,从而使医院和员工都从中受益。在绩效管理实施的过程中,还要建立绩效评价沟通反馈机制。绩效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改进和提升,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反馈和沟通,是妇幼保健机构改进与提升的重要环节。绩效评价的结果以及院级的分析和整改意见,应该由医院绩效管理部门以合理的方式定期反馈至各部门、科室甚至职工本人,医院管理层与职工之间、职能部门与业务科室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科室内部成员之间也应该建立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交流沟通渠道和方式,良好的沟通反馈可以有效发挥医院内部成员之间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的整体效能,使职工们能够正确对待绩效评价结果,认识到自己的成绩和不足,及时纠正无效行为,有计划的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至管理层,管理层也能获得更客观的依据,从而制定更加科学、有效的管理策略,提升公立医院管理水平。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的环节,应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到薪酬管理、评先树优和岗位聘任等各项工作中,只有将评价结果与核心利益相关联,才能调动考核对象达成绩效目标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杠杆作用。

3.2设定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

在绩效管理体系中,绩效评价指标是引导妇幼保健机构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关键因素。绩效评价指标的确定可以利用业绩评定法、关键绩效指标法、目标管理法、平衡计分卡、图解式评估量表等多种绩效管理工具。根据妇幼保健机构的性质、承担的职责任务和发展目标,选择合适妇幼保健机构现状的绩效管理工具,可以从不同维度和层次对妇幼保健机构各方面进行更全面、更合理的分析,将定性的群体决策转变为有数据支撑的、科学的定量决策,从而设定更加合理有效的指标、权重和标准。国家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建立了由辖区管理、服务提供、运行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5个方面56项指标构成的考核指标框架,各级妇幼保健院在设定自身的绩效管理指标时,应当与“国考”要求的指标充分结合起来,加大对体现医务人员价值和社会公益性指标的考核力度,对体现妇幼保健机构业务能力水平、医疗质量、运行模式、费用控制的指标,例如相关手术占比、院感发病率、单病种质量控制、生育全程服务、门诊次均费用、次均药品费用等指标必须要纳入到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当中,并对绩效管理指标的定义、计算方法等向被考核人作出明确的解析和要求,确保其了解真正掌握该指标的意义和导向,运用指标对工作情况进行调整,通过绩效管理指标的设定引导妇幼保健机构回归公益性,实现高质量发展。

3.3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数据质量管理

高效的信息化支撑和高质量的统计数据直接决定了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在数据统计的过程中,绩效办、信息科应提前与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充分沟通,针对不同的业务和绩效管理需求,有针对性的设定需要填报和统计的信息数据,并明确信息数据统计的基本要求,确定好信息数据采集的口径和标准,从信息数据产生的源头避免填报错误的发生,确保可以全面、真实的采集所需信息。妇幼保健机构要制定数据质量管理标准,确保数据统计质量,并定期对数据质量进行评估与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质量提升方案,确保数据质量管理贯穿于数据生成、传递和使用的全过程。同时,要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管理中应有的作用,对于可从信息系统直接抓取获得的数据,利用信息系统直接进行抓取,并通过信息平台进行展示,业务科室可即时掌握数据信息,便于随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调整,可以有效避免数据口径不一,统计效率低和各部门数据逻辑不一致等问题,为绩效管理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

4结语

妇幼保健机构在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一直占据重要位置,是为妇儿提供基本服务的重要力量。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妇幼保健机构发展既要坚持公益性,也要调动积极性,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结合。通过绩效管理,妇幼保健机构可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运用各种管理手段,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组织协调各项工作,最终落实其功能定位,推动和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妇女儿童提供高效可及的医疗保健服务。

参考文献

[1]马忠华.基于全面绩效管理的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评价探究[J].中国妇幼卫生杂志,2021,(9):73-75.

保险机构管理范文2

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力资源现状

现阶段,江苏省共拥有妇幼保健机构457所,其中有150所妇幼保健机构存在着人员配置问题,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平均每个县级缺少36人,可以看出人员配置存在不足的情况。从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学历来看,其中硕士以及硕士以上学历的有5人,占0.2%;本科学历的有529人,占13%;专科学历的有2874人,占46%。从职称情况来看,初级职称和中级职称比例较大,分别是58%、34%,高级职称和没有职称的相对较少,分别是3%与4%。

二、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问题

(一)卫生管理人员队伍有待提升

随着医疗体制的深入改革,许多结构性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尤其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人才队伍的水平有待提升。从江苏省的情况来看,卫生队伍的分布以及结构不太合理,也就是城市和乡村,各区域之间存在明显差距。从人员专业性来看,行政人员由专业人员转行,但是缺少管理方面的能力,难以适应管理岗位的要求。

(二)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缺少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人力资源不足,缺少编制以及健全的人才流动机制。从人员方面来看,妇幼保健机构人员比较固定,各岗位之间缺少互换,流动性不强,限制人员自身能力的提升。从人员配置和任务分配方面看,职责分配不太清楚。从人员结构来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副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比不高。2.绩效考核不完善。绩效考核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现有的绩效考核使用统一化的标准,过于定性化和原则化,缺少相应的约束或者激励机制。虽然国家一直提倡要采取按绩效领取薪酬,拉大医疗服务人员的收入差距,做到多劳多得,但是制度的落实还不够,许多妇幼保健机构还是使用以往的等级工资,导致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较低。

(三)缺乏相应的文化,没有形成人才长效培养机制

同企业一样,文化对于妇幼保健机构同样十分重要,影响着价值观念、管理作风、经营准则、发展目标等,良好的文化,可以对员工的行为和观念加以约束,使其保持良好的忠诚度,安心工作,朝着明确的目标努力奋斗,这样才能提升工作效率。许多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并没有意识到文化的重要性,缺少文化建设,也没有一个人才培养的机制,影响着人力资源的发展。

三、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的优化措施

妇幼保健机构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管理理念,注意管理模式的创新,认识到人才是发展妇幼保健机构的关键要素,制定人才发展的战略,引领和促进妇幼保健卫生事业的发展。对于人力资源管理的优化,可以从加强人才流动、完善绩效考核、丰富激励方法、做好人才发展规划等方面入手。

(一)建立人力资源激励机制

有效的激励方式,能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在员工激励方面,可以采取薪酬激励、培训以及职务晋升等手段进行激励。结合员工的不同需求,例如,工龄不长,对于收入需求大的人,采取薪酬激励的方式;对于那些有较长工龄的员工,可以采取培训或者职务晋升的方式。这种激励方式,可以将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满足不同人员的激励目的。妇幼保健机构应该对人力资源给予高度重视,认识到人才的重要性,做到尊重人才,激励人才,为人才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给予员工更多的学习和交流的机会,例如,进修学习、科研资助以及学术交流等,给员工关心照顾,采用情感和待遇相结合的方式,挽留人才,为具备实干精神的人员提供施展的空间。对于的员工,根据刊物的等级,给予相关的奖励,这样才能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实现个人目标和组织目标。

(二)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绩效考核的目的在于让员工更好地各司其职,做到多劳多得。1.应该结合不同的工作岗位及实际水平,建立起具备差异性的绩效考核方案。将绩效考核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增加具备可操作性以及可以量化的指标,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2.绩效考核必须客观准确。绩效考核客观准确是保证公正公平的重要前提,结合不同的科室特点及不同的岗位特点,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标准。3.差异化的考核内容和指标。由于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存在着不同的层级和类别,需要具备差异化的考核内容,例如,将技术要素、管理要素、责任要素共同纳入考核内容。此外,还应该将员工对于工作的态度、工作的业绩以及工作的能力进行分档,加大对优秀人才及关键岗位的倾斜。

(三)加强人才培养,做好人才发展规划

为人才做好发展规划,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也是进行人才培养的一种手段。以培训的方式,进一步激发和挖掘员工的潜力,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努力打造妇幼保健机构的人才培养机制,为妇幼保健机构的发展带来更大的活力。人才培养方面,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沟通交流,开展培训班,引入现代化的管理理念,打造聚集医疗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的团队,促进妇幼保健机构的发展。

(四)加强人才流动

提升人才的流动性才可以保证妇幼保健机构的活力。在人才流动方面,可以通过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去吸引人才,从外部引入一些优秀的医疗人才,做到“尊贤使能”,并且可以将人才引入并放宽到省外,根据妇幼保健机构的发展规划,按需引进人才。同时加强内部岗位的流动,内部岗位流动可以让员工的专业能力更加全面,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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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管理会计报告;体系;构建

一、管理会计报告的概述

管理会计报告也称企业的内部管理报告体系,是指由企业编制,并在企业内部传递,为董事会、管理者和其他员工所使用,其目的是向管理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与预测、决策、控制、考核相关的信息管理,以实现战略目标等管理需要的信息报告。在管理越来越趋于精细化的今天,管理会计报告在企业预测决策、规划控制和价值创造方面的作用日益重要。管理会计报告的功能:管理会计报告的功能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决策功能。管理会计报告根据企业经营目标和市场环境等因素,结合企业的经营情况,正确的提出评价决策方案,为企业管理者提供有效的决策信息。二是规划功能。管理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历史数据进行合理的规划与利用,从而实现科学的预测,使管理人员的决策更准确和全面。三是控制功能。管理会计报告应当与企业发展目标相结合,及时地反映各类信息,通过对信息的整理与分析,可以实现事前的管控。四是评价功能。使用管理会计报告可以进行实际数和预算数的精确对比,从而围绕责任单位的业绩进行相应考核活动,完善分配关系。

二、管理会计报告的体系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全面预算、成本控制、绩效评价等各类管理会计工具已逐步在越来越多的企业中得到应用。但是,目前我国管理会计报告规范体系尚未建立,管理会计报告还比较粗放,难以发挥其有效作用,主要体现在:1.管理会计报告体系缺乏独立性。在职能上管理会计属于“经营型会计”,多数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重视财务会计报告,忽视管理会计报告。对管理会计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形成一套有效、完善的管理会计体系。开展管理会计工作时主要依附于财务会计报告,导致管理会计报告体系缺少独立性,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2.管理会计报告体系缺乏实用性。大多企业对管理会计报告的研究经验不足,而且在体系建设过程中没有将理论知识与企业实际形成有机的结合。对学习到的经验,在应用过程中忽略了与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的结合,造成管理会计报告体系实用性不高。3.管理会计报告体系缺乏系统性。在我国管理会计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理论基础和方法体系还需深入的研究,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只有很小比例的管理会计内容被零星和分散地利应用,而且联系不紧密,无法形成一个整体。导致了管理会计报告的应用效果不明显,从而使管理会计报告更加不受重视。

三、管理会计报告体系的构建

1.预测决策管理会计报告体系。管理会计中的经营预测是根据企业过去的经营状况和现在的客观条件的内在联系,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预计和测算企业经营活动的发展趋势和状况。通过预测,了解企业未来的经营活动对资源的需求,从而对现有的人力、财力及物力进行安排和使用,对整个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全面协调。管理会计中的决策分析,应在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下,针对企业未来经营活动所面临的问题,由各级管理人员作出有关未来经营战略、目标、方针、措施等方面的决策过程。在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预测决策管理会计一般按照决策时期的长短进行分类,包括了短期经营决策与长期经营决策。2.规划控制管理会计报告体系。在管理会计中,规划控制会计的作用把预测的计划规划和实际的经营控制结合起来。它是在有清晰的决策目标和经营方针指引下,为执行计划内的经营方案而展开的全面预算过程。因此,规划控制会计报告体系的内容应该以全面预算的内容为主,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成果。一方面反映与决策方案相关的具体化信息,另一方面应该反映确保预期生产经营目标实现的控制程序信息。规划控制阶段管理会计报告体系主要包括:经营预算、投资预算、筹资预算与财务预算等。(1)经营预算:在编制经营预算时,应当充分考虑企业经营的不同各环节,要编好经营预算首先必须对企业管理流程进行规范,对企业内部管理职责进行明晰;其次,引入对标管理的概念,提高预算控制者的管控能力;再次,注重经营预算之间的相关性。(2)投资预算:投资预算可以帮助企业更快地发展,实现更高的资本利用效率,关乎企业的战略全局,是企业发展的上限所在。做好投资预算主要在于首先做好战略规划、制订可行的发展计划和做好项目前期考察。其次,投资预算必须要与筹资预算以及经营预算和财务预算相结合,投资必须做到量力而行,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3)筹资预算:主要作用是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投资过程中的资金缺口,筹资预算的可行性决定了企业资金链的稳定,是企业生存的底线。所以企业在制定筹资预算时必须具有充分的可行性。(4)财务预算:主要是企业管理层以未来一定时期的经营决策、经营目标规划及责任约束为依据,结合市场外部环境和企业的具体情况,围绕着利润最大化目标制定的预算。对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融资活动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进行协调运作。财务预算通过对业务预算数据的提取和总结,对业务预算的编制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良好的财务预算有助于企业规避财务风险,也是企业中长期战略可以实现的有力保障。3.责任会计管理会计报告体系。按照责任对象的特点和责任范围的大小,责任中心可以分为成本中心、利润中心和投资中心。不同责任中心的管理会计报告可以反映各个责任中心的预算执行情况并对其经营成果和管理者的业绩进行评价。(1)成本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控制成本,因此成本中心管理会计报告应该反映成本中心的预算的执行情况。通过把成本中心的责任成本根据其相关范围,划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同时根据成本中心职责范围划分出可控成本和不可控成本。在成本中心的管理会计报告中反映责任成本的实际数和预算数,并进行差额分析和说明。(2)利润中心既对成本负责又对收入中心和利润中心负责,它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收入和生产经营决策权。利润中心的管理会计报告应该通过比较成本和收入的预算数与实际数,计算成本、收入和利润等相关指标的结果,并对差异进行分析和说明,从而确保利润指标的完成。(3)投资中心是做高层次的责任中心,要同时对成本、收入、利润和投资的结果负责。投资中心的管理会计报告除了反映成本、收入和利润的数据以外,还需要对投资报酬率、剩余收益、经济增加值等指标进行分析,并对指标的实际发生数和预算数的差异进行分析和评价。

四、结语

当前,我国正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企业面临着结构调整、转型发展等新的发展机遇。2014年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企业内部管理要逐步向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管理会计报告在生产经营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因此构建科学、完善的企业管理报告体系,可以不断地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高效地实现企业战略目标。

参考文献:

[1]王满,崔怡.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协助企业价值提升[J]财务与会计,2014,4.

[2]李航,攀西为.现代企业管理会计报告体系的构建及其他应用研究[J]中国总会计师,2015,10.

保险机构管理范文4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始建于20世纪80年代国内保险业复业时期,发展初期,仅仅作为长期寿险业务的附加险种,产品种类单一,保障功能局限,进入21世纪,即2002年,才作为长期寿险业务的主业和专业来发展,尽管几年来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5%,但因“起步晚”的先天不足,与基本医保的发展大趋势还不相匹配。

商业健康保险尚未形成成熟市场2009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占人身险总保费的不到7%,而作为成熟的保险市场,此比例一般应达到30%左右。2008年和2009年,我国商业医疗保险保费收入在国家医疗总费用中的占比都不足2%,而在保险市场成熟的国家,此比例一般达到10%—15%,高的达到20%—30%。从保费收入看,2010年,我国健康险保费收入574亿元,其中疾病保险保费收入302亿元,医疗保险保费收入270亿元。绝对额过小,说明保障功能、覆盖范围十分有限。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只有近百家,提供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服务。

参考国际情况,像我们这样的医疗保险人口大国,健康保险公司应该达到几百家、几千家甚至更多。可见,商业健康保险市场距成熟保险市场、距医疗保障体系的要求都有相当大的差距。商业健康保险自身的不成熟,制约了其在医疗保险公共服务体系中应该发挥的作用,经办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总体上看时机尚不成熟。

商业保险经办社会医疗保险的必要性分析尽管目前商业健康保险经办社会医疗保险的时机和条件并不成熟,但这并不影响商业保险机构开展经办某些医疗保障项目的尝试,商业保险机构经办社会医疗保险需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必须走先尝试再进行制度化的实施之路。

基本保障与补充保障分工合作的要求按照基本保障由政府提供、基本保障之外的需求由社会服务机构管理的原则,商业保险机构经办社会医疗保险业务是必然趋势。“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是中央新医改文件的要求,也是多层次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且是国际惯例。

激发医保经办机构内在活力的需求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可以与医保经办机构在管理服务效率与质量上展开竞争,这将会增强经办机构的内生动力,进一步提高其经办效率和服务水平。目前,政府举办的经办机构大都实行“参公”管理,这种管理机制有利于确保基金安全,但也容易使经办机构缺乏危机感和进取的动力。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要加强经办机构的法人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从教育和制度上增强其内生动力;另一方面,引进竞争对手也是一种激励办法。

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的可行性分析尽管商业健康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但商业保险特别是长期寿险发展较早,一些先进的理念、机制和技术完全可用于医疗保险经办服务。

保险机构管理范文5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机制;责任保险;保险业;保险创新

一、前言

粤港澳大湾区是由香港、澳门和珠三角9市组成的城市群,是国家建设世界级城市群和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空间载体,是全国经济最活跃的地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推动国家重大发展的新战略,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尝试,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提出顺应了国际国内大势,给保险业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大湾区建设涉及9+2座城市,人口众多、产业集中,在大湾区建设过程中必然要面对众多风险,比如说自然风险、食品安全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经济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等。如何依据大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战略定位把握好这次机遇;如何按照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建设好深圳的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强粤港澳三地保险机构的相互合作;如何发挥好保险业的独特优势,做好防灾减损,提供风险解决方案,护航大湾区发展,这是大湾区保险业必须面对并解决好的一个重要课题。2014年8月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功能,提高保险的灾害救助参与度,特别是要充分发挥责任保险的功能,并且明确规定,要“强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法保障的责任保险发展模式”,为保险业加入国家治理体系,融入国家应急管理作出了顶层设计。2019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5月人民银行总行等四部门了《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2020年7月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6家机构共同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从支持深圳建设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支持保险公司跨境业务、完善跨境收支管理和服务、扩大保险业开放、支持保险资金投资粤港澳大湾区基础建设基金、建立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等诸多方面释放了大湾区保险业的利好信息。对保险业来说,这是机遇,也是挑战,更是一种使命与责任。

二、问题

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社会互助和社会管理机制,在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管理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些年来,保险业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过程中,充分发挥了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避免了各种矛盾激化,化解了各种社会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局,较好地体现了保险在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关系管理中的社会“稳定器”和社会“减震器”的作用。但因受制于多方面的原因,保险的社会管理机制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一)对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认识不足。一是各级政府对保险机制的作用认识不深。政府对社会风险管理还是习惯于大包大揽,主动运用保险机制提升社会管理能力的意识较弱,尤其是缺乏符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比如,巨灾发生后,救灾的手段通常是政府逐级财政拨款,社会动员捐钱捐物,剩余的损失缺口则由灾民自担,其弊端是风险分散渠道不够、保险机制作用不足、政府财政压力过大等问题。二是社会公众对保险的认识存在误区。“以政府为主体,靠财政来支撑”,政府“保姆”式的风险管理行为助长了部分企业和社会公众“等、靠、要”的惯性思维方式。三是保险机构参与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主动性不高。部分保险机构对现代服务业的保险市场缺乏深入分析,错误地认为参与社会管理的险种难以短期见效,目光短浅,看不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保险业的需求。

(二)对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刚性支持力度不大。一是缺乏可操作性的政策支持。参与社会管理的保险业务通常都具有公共产品性质,在税收、财政等方面应享有一定的优惠和补贴。2014年,国务院出台了新“国十条”,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又先后出台了实施意见,但仍缺乏可操作的刚性政策支持,或者支持的力度不大,执行的效果不好,影响了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发挥。二是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的地位尚不明确。政府尚未将保险业真正纳入社会风险管理体系,未从制度上明确保险行业参与社会风险管理的定位。三是强制保险领域受限。责任保险的发展基础较弱,规范责任保险的民事责任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使人们难以认识到责任风险的存在,体会不到责任保险的作用,导致责任保险的整体规模较小、覆盖面和渗透度较低。

(三)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的风险预警机制尚不完善。保险业与公安、消防、气象、抗汛等部门的配合不紧密,信息难共享,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快速反应机制和协同工作机制不完善。

三、几点建议

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个国家、两个体制、三个关税区、四个核心城市”以及“三套监督体系、多个监管主体”的特征,而且湾区内各城市之间经济及社会发展水平也存在较大差距,由此导致各城市保险行业发展水平的差异。

(一)提升保险业在大湾区社会管理中的社会地位。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已凸显了保险在社会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必须要紧密围绕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这是得到政府推动和政策支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前提条件。一是要主动融入大湾区各级政府的全局工作。保险业要始终将保险的社会管理机制放在大湾区政府经济发展的实践中去谋划,放在大湾区政府服务民生的背景中去思考,提升政府对保险机制的全面认识,扩大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影响力和作用力。二是要主动纳入大湾区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在大湾区政府的领导下,保险机构要设法成为湾区社会风险管理的成员单位,要让机构的风险管理专业人员进入湾区应急救援队伍并参与实训和实战演练。保险机构要主动介入湾区政府有关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总体规划的研究和制定,积极探索保险机构与政府应急管理机构、监管部门、中介服务机构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的运作模式。要充分利用保险机构在应急响应、灾情评估、灾害救助等方面的技术和经验,依托大型保险机构的信息网络优势和人、财、物的调动能力,增强防灾、减灾、救灾的社会力量,提高大湾区社会的风险管理能力。三是要主动扩大对大湾区城市公共安全的增值服务。保险机构可通过自身的技术力量或整合相关的社会公共安全服务资源,为大湾区城市群提供风险评估、隐患排查、风险监测、检验检测分析以及风险管理咨询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创新增值服务,并可形成标准化的服务产品。

(二)提高保险业在大湾区的服务质量。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达,扩大对大湾区保险业的开放,正符合外资保险机构的诉求。外来保险机构的保险理念、保险产品的形态和品质、保险运行模式和保险人才等都将对本土保险机构造成重大的冲击,这必将倒逼本土保险机构更进一步地提高保险销售事前、事中、事后的综合性服务质量,提供更加便利化的承保、查勘、理赔等服务,从而提升保险服务的满意度。一是转变经营模式,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创新产品。大湾区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将会带来新的风险防范和救助需求,有利于保险业以市场需求为主导,创新、开发保险产品类型,充分挖掘潜在市场。保险公司应坚持微利经营、差异化经营和创新经营的理念。创新不能仅满足于销售方式和销售渠道的变迁,而应聚焦保险产品本身的创新。要逐步探索粤港澳三地保险产品互联互通的创新模式,实现协同发展。大湾区9+2城市群的建设,在连通性和一体化方面得到了强化,促使大湾区内部商品、服务、资金、人员和信息的流动。客户需求的多样性、市场环境的开放性以及境内外信息的交互性,促使保险市场需求的加大,而大湾区内部融合交流将进一步缩小湾区各城市保险业发展的差距,提升湾区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保险业要充分发挥在产品服务创新上的主动性,首先要在大湾区的核心城市、关键行业取得突破。要结合大湾区风险的特点和重点,深入市场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尽可能地开发出关系到公众生活品质和行业安全的深度保险产品,提升社会风险管理的满意度和可控度,更好地服务于大湾区。如,进一步开展或完善粤港澳两地车险、航运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和雇主责任险等跨境活动保险业务。随着湾区对外开放的力度加大,健康、医疗、意外、养老等四重基本保险的需求会持续增加,尤其是对那些高净值人士、高精专人才。可以预计,高端医疗险、年金险、终身寿险等保险都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保险业要发挥保险优势,关注民生重点领域的风险保障需求,共同打造大湾区优质城市生活圈。二是服务实体经济,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大湾区已经形成了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的产业体系,其超大规模经济总量是其他区域所不可比拟的。面对保险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保险业要扎根实体经济,以提供风险管理和保障为切入点,通过保险创新和科技创新,开发各类保障型产品,如信用保证保险、绿色保险、科技保险等等,为中高端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提供一揽子保险解决方案,助力大湾区实体经济的发展。三是坚持“保险姓保”和“监管姓监”。这是一个老生常谈,又不得不谈的问题。事后的介入不是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唯一方式,提前识别和预防风险对整个社会安全运行更为重要。揭示、防范、控制风险和减少风险损失是保险业的基本职能,也是社会经济赋予保险业的重要职责。当然,也不能否认保险业立足风险保障的前提是必须做到承保盈利不亏损。分析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可以看出,最大的成本是赔付支出。因此,降低保险标的出险率和损失程度,是保险公司实现经营效益的重要保障。而要达到这样一个目的,只有通过技术的(如运用防灾减损的知识和技术)、服务的(如加强保险标的现场的检查和监督)、宣传教育的(如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和内外部管理的(保险机构的内部管理自律和保险监管机构的外部监督)等具体手段和方法来提高保险企业自身的防灾防损能力水平。保险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自身的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行业转型升级的方向。必须不断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提高保险机构对经营的合规性和产品的合法性的重视程度。香港保险监管制度一直是保险业监管的典范,内地的保险业在治理乱象、补齐短板、防范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也在持续发力,成效正在持续显现。保险监管部门要从“制度、市场、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等四个方面加大监管力度,即要加快修订、健全和补充相关保险制度,补齐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要维护安全稳定的保险市场,坚决守住防范系统性风险底线;要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集中整治违规套取费用、销售误导、拖赔惜赔等市场乱象;要始终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粤港澳三地保险监管体系、标准、方式具有较大差别,因此监管协调是大湾区保险业成功发展的关键性因素之一。

(三)加强保险理论和实验研究,普及灾害科学教育。《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支持深圳建设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如何按照纲要的要求,办好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强保险的理论和应用研究是大湾区保险机构的要务之一。一是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保险实验室。借鉴欧美等国家的先进经验,可以考虑联合国内几个大型保险机构,在深圳建一个具有较高科研水准和社会知名度的粤港澳大湾区保险实验室,开展“9+2”城市群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治理、安全生产保障与重大事故防控等方面的科技攻关和应用示范研究。二是建立“灾害体验馆”。从普及灾害教育,强化“自救”、“他救”和“公救”出发,在深圳建立一个大型的“灾害体验馆”,模拟地震、火灾、交通事故、紧急救护、应急逃生等灾害和应急救援场景,筹建面向大湾区公众进行灾害科普教育、虚拟体验与实训演练的公共安全风险管理的教育与培训基地。

(四)努力提高大湾区9+2城市群的参保率和投保额。一是加强保险的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的保险意识。要通过各种途径,努力做好保险的宣传教育工作,使保险的承保额、保险的赔付额、保险的保障度及保险的贡献度等指标均得到显著提高。二是创新社区风险管理模式,服务和谐社会的建设。将保险机制引入社区风险管理,为大湾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保障。

(五)大力发展责任保险,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发展责任保险是保险业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大力推进责任保险,充分发挥其促进公共服务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一是要推动保险向立法强制保险升级,尤其是在巨灾保险领域。要积极发展再保险市场,科学规划和培育再保险市场结构,完善各种再保险机制。要加强与国际再保险市场接轨,实现再保与直保的协调发展,提升大湾区对巨灾风险管理水平和抗风险的能力。要通过再保险、巨灾风险证券化等手段,在全球范围内分摊损失,这十分有利于做好巨灾的损失补偿和灾后重建。随着资本市场与保险市场的日趋融合,国际上已有了飓风风险证券化等新型的风险转移工具,增加了巨灾的可保性。二是建立责任保险推广制度。综合粤港澳三地的实际情况,借鉴北京、宁波等地的做法,建立大湾区责任保险推广制度。在国家已推行的责任保险种类的基础上,重点推广公众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医疗责任险、校园方责任险等险种。三是提升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实施效果。要充分调查研究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实施情况,尽快设计制定并推出符合区域特点、行业特色的差异化保险产品和服务方案,提高责任保险的服务效果。

四、结语

保险机构管理范文6

1绍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效果

1.1对新农合普及度调研

通过对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500户农户进行实地走访,了解现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普及程度和农户满意程度。调查结果显示,在获得的共467份有效问卷中,有63.6%的农户自愿参保,该部分农户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能够为其带来福利。部分农户参保原因是出于配合政府工作,新农合对其来说不能改善家庭的经济状况。少部分农户认为新农合并没有减轻农村居民的经济负担,每年缴纳的保险费用反而给家庭带来负担。这部分农户中,有将近5%没有参加新农合,其不参保或不愿参保原因主要是认为自己身体健康,保险费用成为额外支出。在抱有该想法农户中,85.6%农户很少体检甚至从未体检。另外部分不参保或不愿参保农户认为,有些疾病不在医保范围内,导致生病治病不能报销或报销比例过低。

1.2对新农合满意度调研

调研参保农户中,近85%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表示会继续参保。少部分农户认为新农合需要完善或表示不满意。35.6%农户认为自身收入水平较低,新农合保费对家庭形成经济负担;45.8%农户认为医保报销额度偏低,有些疾病无法报销或报销比例过低;19.6%农户在投保期内未生病,认为保险不能减轻其经济负担,非医保报销类项目如免费体检项目不够全面。

2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必要性

2.1有利于减轻政府部门工作压力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中,政府扮演着管理者和经办者的角色。保险公司的参与,能够分担政府工作,政府只需承担监督和引导工作。一方面,政府只需要做好规划、部署和设计,保险公司能够落实和操作具体工作,减少了政府的工作负担。另一方面,由于保险公司具有自身的专业优势,对于保险业务更加了解和熟悉,具体业务操作更加熟悉,更有效率,从而减少保险操作的时间成本。

2.2有利于丰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内容

商业保险公司的参与可以丰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内容,可以为农户提供更多免费的医疗福利。同时,由于商业保险拥有不同种类的保险产品,保险范围广泛,农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灵活选择适合自己的医疗保险项目,有助于提高农户参保的积极性。

2.3有利于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医保流程

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通过对投保前投保人的资质审核,了解投保人的身体情况,有利于规范开展后期理赔工作,减少骗保行为。通过对医疗保险报销过程中的有效监管,促进医院规范医疗,杜绝过渡用药、过度医疗,减少医疗纠纷发生,增进医院和农户之间的信任感。

2.4有利于商业保险行业的发展

我国保险行业起步较晚,大部分农户对保险的认识不够,甚至有抵触心理。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有利于增进农户对商业保险的了解。保险公司通过自身过硬的技术和贴心的服务,能够拉进农户和政府的距离,提升自己的品牌形象,提高社会认可度。同时,通过政企合作,有利于丰富保险公司的产品,提高保险公司的业务量,为保险公司的发展带来助力。

3绍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引入商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3.1保险机构没有执法能力,监督力度不够

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审保和核保工作,能够有效监督医院的用药,规范医保流程。但由于保险公司是企业机构,不具备执法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只能起到警示提醒医院的作用。其次,由于缺乏政策依据,保险机构对于在巡查医院和核实报销凭证时发现的问题,只能向有关部门反映,真正的经办机构由于未能直接深入介入事件,对事件处理往往不尽客观准确。

3.2农户存在图“小便宜”意识,保险机构给付超过保险收入

农户受限于自身的收入、认识水平,存在贪图便宜的心理。在就医过程中,往往要求多开药品,医院在一定程度上会迎合满足其要求。保险机构无法做到“保本微利”,保险给付往往高于保险收入,以致出现亏损。保险公司投标参与新农合项目,一方面是出于与政府建立良好的政企关系;一方面是出于树立企业品牌,希望农户购买自己其他保险产品。

3.3制度缺陷导致保险机构“保本微利”难以保障

由于财政支持缺乏稳定性,加之缺乏相匹配的弥补政策,保险公司面临亏空风险。保险业务出现亏损主要源于两方面:一方面是保险给付超过保险收入;一方面是经营管理中出现的各项费用,例如投标费用、业务经办服务费用、风险管理费用以及经办人员人工费用等。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而新农合是一项长期公益性的项目。亏损会挫伤保险机构服务政府和农户的积极性,降低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

4绍兴市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对策分析

4.1政府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各部门工作职能

针对保险机构缺乏执法权力、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强化各部门工作职能。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项目,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部门人力紧张问题,但政府部门应保障各经办机构配备专门从事新农合项目人员,同时加强各经办机构的沟通协作,以确保新农合工作有序进行。

4.2企业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新农合项目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长期经营的项目。保险公司只有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才能长期立足于新农合项目。新农合项目服务群体具有特殊性,保险公司应不断丰富产品内容,以迎合日益增长的农村居民的服务需求。同时,保险机构应加强服务意识,以农户满意为服务标准,通过优化自身管理程序、简化理赔程序和理赔文件,提升服务水平。

4.3大众媒体加强保险宣传,增强农户投保意识

保险机构管理范文7

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存款类金融机构,按其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向特定的保险机构缴纳一定的保险费,当投保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危机、破产倒闭或者其他经营危机时,由特定的保险机构通过资金援助、赔偿保险金等方式,保证其清偿能力的一项制度。长期以来,我国由于没有对存款保险作出制度安排,实行的是隐性的存款保险,即当金融机构面临破产时,由国家承担了存款保险的责任,对退出市场的金融机构的储蓄存款实行优先偿付和全额收购政策。发生于上世纪90年代的“海南发展银行”事件、“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事件以及“中农信”事件中,最后“买单”的往往是各级政府或中央银行。这种隐性的存款保险不仅使宏观金融风险过分集中于国家,增加了政府处置金融风险的成本,而且容易助长银行的“风险偏好”,引发道德风险,甚至出现“倒逼机制”———迫使中央银行为解决金融机构的风险问题增加货币投放,导致货币政策目标严重扭曲。因此,隐性的存款保险必将被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所取代,问题只在于我国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选择。

一、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基本成熟

(一)金融改革已有的成效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创造了基本条件

上世纪九十年代亚洲金融危机后,我国对金融机构实施了股份制改造、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加强监管等系统性的金融改革,使我国银行运行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不仅提高了金融机构的资本实力与资本充足率,而且加强了风险管理与内控水平,降低了金融机构的清偿性风险。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为111.5万亿元,同比增长18.3%。银行业的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分别从2010年的1.1%和19.2%提升至1.3%和20.4%,达到历史最高水平。2011年4季度,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12.7%,核心资本充足率10.2%,所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全部超过8%。2011年4季度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0%,较2010年四季度的1.1%下降0.1%。中小银行整体上保持了较好发展,资产质量持续改善,风险抵御能力增强,盈利能力持续增长。这些改革成效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创造了内部条件。银行、保险、证券被誉为金融业发展的“三驾马车”,为了实现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我国政府十分重视问题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的建设。目前,保险保障基金已经建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也已初步建立,这意味着保险与证券业的市场退出机制正在形成,同时也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埋下伏笔。

(二)金融改革深化的趋势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市场需求

推进金融体制改革,需要组建众多的中小银行,形成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金融体系,这既是我国金融业进一步发展的目标之一,也为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奠定了市场需求。存款保险制度运行的数理基础是大数法则,它需要众多的、且业务相对分散和独立的银行作为投保人。自2003年农村信用社改革以来,我国地方性银行迅速发展。截止2010年8月,全国中小银行法人机构2500多家,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334家,这些中小银行机构及网点遍布城市和农村广大地区,其接受储户数占全国银行储户数的60%以上,拥有数量众多而分散的个人投资者。众多的中小银行既是存款保险制度发挥作用的条件之一,也需要存款保险制度保驾护航。深化金融改革,需要放开金融市场准入和利率管制,让民营资本进入,让经营不善的金融机构退出,形成公平的竞争环境。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通过市场化机制分摊金融机构倒闭产生的损失,缓解金融风险引发的震荡,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目前,我国的存款保险条例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已经进入立法进程,这两个条例与新的企业破产法配套,将构成金融安全网的主要组成部分。

(三)普遍提高的风险意识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市场理念

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金融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频繁发生的金融动荡和风波在国际间的传递更加迅速。1994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机,1995年的英国巴林银行倒闭,1996年的日本阪和银行倒闭,1997年席卷东南亚和日韩的亚洲金融风暴,以及2008年的金融危机等等,这些金融风险事件令人惊心动魄,极大地提高了公众的风险意识。特别是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中,美国存款保险制度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使存款保险理念形成国际共识,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业一项成熟的风险管理制度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当前全球经济金融形势趋紧的状况下,一方面,我国在维护金融稳定时必将面临更复杂的外部环境和更难预料的挑战,另一方面,伴随我国经济增速的降低,资本流入的减缓,金融运行风险的增加,存款人对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的敏感度将大大提高,这是推动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市场基础。

(四)前期相关的筹备工作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打下了现实基础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已经筹备了近20年时间。从1993年中央高层确立建立存款保险基金开始,到1997年金融危机爆发后,进行的一系列卓有成效的金融改革,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存款保险条例草案已经提出,存款保险的具体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中,至此,存款保险不再局限于理论范畴,已被提上具体的议事日程。

二、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路径

(一)健全法律保障机制

尽快推出《存款保险条例》,以法律保障制度的实施。通过法律或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存款保险制度的定位和运行准则、存款保险机构的设立和职责、保险参与方式、保险范围、保险限额、保险基金的来源和管理、赔偿方式、银行倒闭的处理等内容,做到有法可依。同时加大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普遍认知。

(二)坚持强制性的原则

我国要建立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强制性的存款保险制度。选择强制性原则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借鉴国际经验。利率市场化是我国金融改革的大方向和必然趋势,尤其是当前负利率突出直接导致了价值扭曲和资源配置出现问题,说明目前的利率管制状况不可持续,加速利率市场化是明智选择。而从国际上看,不少利率市场化国家实施了强制性的存款保险,这是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二是防止逆向选择。我国金融体系结构复杂,不同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和管理水平差距很大,所面临的金融风险与损失也不同。如果实行自愿式的存款保险,会出现风险越高的银行参保越积极,而风险较小或者享受特殊保护政策的银行缺乏参保的积极性,导致逆向选择,不利于存款保险制度作用的发挥。因此,有必要在灵活使用差别费率的同时,实行强制型保险。三是体现公平性。由于参加存款保险需要交纳保费,如果只强调中小银行加入,而大银行不参保,会增加中小银行经营成本,加剧小银行在竞争中的不利,导致不公平现象。甚至会使中小银行因此冒险选择从事更高收入的业务进行弥补,进而无形中增加中小银行发生问题的风险。因此,应该让所有商业银行都参与存款保险,以降低风险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四是满足大数法则的要求。采取强制性可以从制度上最大限度地保证存款保险能覆盖到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能够最大限度地筹集存款保险基金,有利于大数法则作用的发挥,增强存款保险制度的救助功能。五是建立监督机制。强制性要求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都参加存款保险,从而在所有的参保机构中形成经济上的互助关系,有利于建立起参保机构之间相互监督的机制。#p#分页标题#e#

(三)实施分步走的战略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可以实施分步走的战略。首先,确定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在中央银行内先设立存款保险基金。保险基金由各投保银行按照存款的一定比例交纳,从而引入一种新的机制,以稳定存款信心,防范存款挤兑,切断银行倒闭的风险传染链条。因为中央银行拥有全国银行的重要数据,具有处理银行问题的权威与经验,可以对出现问题的银行及时进行指导,因此选择中央银行来组织和管理存款保险基金有明显优势。因为存款保险基金需要经过长期积累才能达到一定规模、具备赔付能力,仅靠银行保费收入远不能满足要求,因此,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基金同样需要国家财政适度出资予以支持。然后,在存款保险制度条件进一步完善的时候,有必要建立社会化的存款保险机构,存款保险机构不应具备商业性质,不以盈利为目的。但是,为了存款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存款保险机构将按照商业化原则运行。存款保险制度的良好运作还需要赋予存款保险机构相应的监管权,随时监管和指正银行运行中的问题,以便充分发挥存款保险制度本身具有的处置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

(四)实行差别费率机制

为了控制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应根据不同银行的经营风险等级匹配不同的参保费率,即设置差别费率,风险越高费率越高。目前实行差别费率的客观依据即风险评级还不成熟,存款保险制度初期阶段可实行单一费率,然后再根据参保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以及资本充足率情况逐步过渡到真正的差别费率制。此外,还要结合我国金融体系现状及其未来改革需要,针对不同存款类金融机构采取不同的政策引导措施,对村镇银行等中小机构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如降低存款保险费率、给予税收优惠、地方财政补贴等,有利于减轻他们的负担。

(五)承担限额赔付责任

为防止全额赔付下银行发生道德风险和存款人漠视对金融机构的监督,我国应参照大多数国家存款保险实行限额赔付的方式。考虑到我国居民投资渠道单一,金融资产以存款为主,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以及大多数居民承担风险的意识非常淡薄和一贯依赖国家保证的思维定势,应按照使90%的存款人能够得到全额保护的做法来设置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赔付上限,以保护大多数人的切身利益。同时,保险范围应该按每个存款人承保而不按每个存款账户承保。这样既可以防止存款过分集中于大银行,也可以加强对存款人存款来源合法性的监督。

(六)完善市场约束机制

保险机构管理范文8

(一)承保数据不真实。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一是虚构或虚增保险标的进行投保。比如A农户已经将自家土地承包给B农户,A农户实际已不种地,但A农户仍然按二轮土地面积投保,B农户投保时把承包A农户的土地也计算在内,因此,A农户虚构了投保标的。再如某农户实际只有10亩地,但投保时填写的种植面积远远大于10亩,则虚增了一部分投保标的。二是替保问题。比如A替B以A的名义投保了农业保险,投保人是A,保险标的归B所有,出险后A获得全部赔款或A和B一起瓜分赔款。三是冒名投保。比如A冒用B的名字,在B不知情的情况下,以B的名义投保农业保险,出险后A获得赔款。

(二)理赔数据不真实。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一是无灾返本,即灾害造成的损失程度达不到公司条款规定的起赔点时,通过编制虚假赔案的方式将农户交纳的农险保费再返还回去。二是协议赔付或平均赔付,即不考虑承保标的受灾程度的差异,通过参与各方协商确定一个赔款金额,通常一个保单项下的参保农户所获得的亩均赔款是一致的。三是通过虚增农险理赔款向部分农险经办人员支付工作报酬,或者向有关参与各方支付一部分额外收益。

(三)农险资金使用缺少监督。

一是农险代办费使用缺少监督。在农经代办机制下,保险机构无法监督代办费资金的实际用途,代办费有无使用、如何使用等情况均不得而知,导致使用效果大打折扣。二是农险防灾防损费使用效果不佳。实践中,保险机构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了大额的防灾防损费,但检查发现,有的防灾防损费支付已超过了保险期限,资金支付缺乏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的支付给对方单位后做挂账处理并未实际使用,未发挥防灾防损作用,还有的防灾防损资金用于治沙打井等,与农业保险关联不大。三是农险专家鉴定费支出缺少监督。在农经代办机制下,保险机构一般会聘请大量的农险专家参与理赔查勘并支付高额的鉴定费,但从检查情况来看,有的专家实际不具备资质,有的专家虽具备资质但实际并不掌握农险查勘定损知识。

二、原因分析

(一)农业基础数据相对薄弱。

当前,我国农业基础数据仍相对薄弱,土地面积存在粮食直补面积、二轮土地面积、实际耕种面积等多种统计口径,加之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十分不规范,一般不签订土地承包协议,因此,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和二轮土地面积不符情况十分普遍,这在客观上给农险经营带来较大影响。在农经代办机制下,保险机构不会也无法去一一甄别农户的投保的面积是否客观真实,致使虚保、冒保、替保等问题屡禁不止。

(二)公司内控管理不够完善。

一是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还比较淡薄,主要是公司高管、员工对依法合规经营存在重视不够、意识不强、认识偏差和执行不力等情况,仍存在“抓发展一手硬、抓合规一手软”的倾向。二是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还存在漏洞,保险机构未真正摸清农险经营中的各类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防范工作。三是内部管控体系还不健全。表现在核心内控制度尚不健全,贯彻落实无据可依;内控制度执行力较差,形同虚设;内审监督检查还相对滞后,对内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等。

(三)激励约束机制尚不健全。

从农经代办流程来看,农险代办链条上存在着双重委托关系:一层是保险机构和农经部门之间的代办关系,另一层则是农经部门和村干部之间的代办关系。一方面,由于农经部门身兼裁判员和运动员两种角色,保险机构无法真正监督其代办行为;另一方面,目前对村干部的代办行为也未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保险公司不直接向村干部支付报酬,反过来也无法对其代办行为加以监督考核,村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导致农险基础信息填写不准确、承保数据不真实等问题发生,在利益驱使下甚至会与有关各方合谋来牟取私利。

(四)政府行政干预色彩较浓。

一是农险代办费使用未真正落到实处。从农经代办机制实践运行情况来看,真正承担农险登记、保费收取、协助查勘等具体事务性工作的是广大村干部,但农险代办费在自上而下分配过程中基本划拨不到村干部手中,导致其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政府部门对种植险查勘定损结果有一定干预。实践中,种植险理赔通常会达成一个“政府部门满意(无上访事件)、农户满意(不亏本)和公司认可”的结果,而要做到这一点势必会导致平均赔付、无灾返本等问题发生。

三、几点建议

(一)推进惠农政策的协同配合。

一是尽快实现农户耕地信息确权,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建立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及种植地块方位信息库,避免农业保险中的虚保、冒保和选择性投保等行为。二是建立信贷保险互动机制,对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贷款时可提高其资信水平,引导农民不断增强保险意识。三是加快推进农田水利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业基础建设,从根本上减轻农业保险巨灾风险,保障农业保险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

加大对农险经办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教育培训力度,利用不同场合,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加强宣导,使全体员工特别是各级高管人员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增强严格遵守农险监管要求的自觉性,形成一种“人人合规、事事合规、时时合规”的良好氛围。同时,应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与职责,切实守住农险依法合规经营这条底线。

(三)健全农险代办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考核办法,强化对农经部门代办行为的考核约束,考核结果应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并严格与代办费用支付进度和额度相挂钩。二是建议对村级农业保险经办人员明确保险资 格,降低资格准入门槛,保险公司应建立对村级经办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依据考核结果支付代办报酬,从根本上理顺农经代办机制,实现责、权、利对等。

(四)建立科学有效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