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存在问题与对策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存在问题与对策

摘要: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机制,从制度和操作两个层面加强对信贷业务管理,积累了先进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商业银行过于注重发展速度,导致不同程度地存在信贷管理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力、风险意识不强等问题。因此,在目前银保监会强监管的形势下,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完善信贷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内部控制和内审监督作用,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对信贷业务存在的风险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保障和实现信贷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防控;贷前调查;评审;操作流程

一、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问题主要集中在贷前调查、评审审议、合同签订、发放支付、贷后管理等环节。

(一)贷前调查方面问题

贷前调查流于形式,没有按照信贷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调查,未对现场调查情况进行记录,甚至没有开展实地调查;未严格审核借款人提供的申请贷款材料,未及时识别和发现借款人伪造的虚假资料;没有进行必要的外部调查,包括对借款人的上下游企业及关联企业进行调查核实,没有核实担保人和抵质押物的实际情况;个别客户经理没有进行实地调查仅凭个人感觉就形成了调查报告,甚至个别客户经理让借款人贷前调查报告;部分贷前调查报告流于形式,质量不高,反映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贷中审查依据不足;续贷时未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进行调查等问题。

(二)评审审议方面问题

对评审资料的真实性审查不严,将客户造假材料作为评审依据;借款人财务报表数据差异较大,财务数据不真实;评审测算不够审慎,部分评审结论与论据不符;未充分揭示借款人真实的经营状况和偿债风险,对其偿债能力测算过于乐观;借款人出现严重经营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时仍给予授信;保证担保、股权质押的风险缓释能力不足,抵押物无法完全覆盖风险;对借款人、担保人、供货商等关联关系分析不到位,未揭示关联交易信息等。

(三)合同签订及贷款发放支付方面问题

在签订合同时,未认真核对合同条款,对贷委会提出的合同签订条件落实不到位;在资本金未足额到位、四项审批不全、贷委会提出的发放条件未落实等情况下发放贷款;资金支付管理工作不够深入细致,资金支付过快,与工程形象进度严重不符;未能严格执行银保监会相关固定资产贷款、流贷资金贷款等相关规定,贷款发放时未能认真核对资金用途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未能严格执行实行受托支付和实贷实付;未能认真监控借款人资金流向,如借款人或实际控制人通过上下游企业、关联企业等其他多种途径,将贷款资金化整为零,分批转回,最终造成贷款资金被挪用等。

(四)贷后管理方面问题

在贷后管理过程中,个别客户经理不认真履行贷后管理职责,敷衍了事,信贷管理流于形式,如未能持续有效跟踪监督借款人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对借款人存在的相关风险未能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对贷款资金跟踪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对担保人或抵质押物管理不到位,造成担保人过度担保,丧失担保能力;借款人股权等发生重大变化,但未及时办理相应的变更管理;贷后现场监管频度未达到相关要求;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为借款人办理展期、转贷、续贷等手续等。

二、信贷业务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部分业务人员风险意识薄弱

目前,商业银行部分业务人员存在“重贷轻管”、风险意识不强的情况。在贷款评审和贷后管理过程中,没有把贷款资金的安全性作为首要条件,有些是为了完成贷款业务的考核指标,无视项目存在的风险,忽视贷款是否能够安全回收,以牺牲未来利益为代价,追求即期收益或短期收益;有些将贷款转变为派生存款而完成存款指标等。部分人员在思想上认为在贷款发放支付后就完成任务、万事大吉,或认为自己负责客户都是优质客户,不会出现风险,可以不执行相关信贷制度,在办理业务时简化贷款流程,放宽贷款条件,贷后管理中放松警惕,未跟踪监控贷款资金流向,最终导致未能及时发现借款人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丧失处理风险的时机,最终形成损失。

(二)各信贷管理环节衔接有待加强

信贷管理涉及贷前调查、评审审议、合同签订,发放支付、贷后管理等多个环节和部门,但目前存在“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情况,如在尽调评审环节,对项目提出了风险提示、发放支付需要落实的条件及贷后管理需要关注事项,但风险管理部门和贷后管理部门未参与尽调评审,贷后管理过程中可能会忽视需要落实的条件和风险提示等相关内容。同时也存在其他问题,如担保问题,业务人员按照评审管理制度及贷委会要求落实了担保条件,在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发生了重大事项变化,导致信用等级下降,贷后管理人员需督促借款人增加担保,但在贷款发放后借款人通常已经不再配合贷后管理人员增加抵质押担保了,一旦项目出现重大风险或形成不良,相关信贷管理人员很有可能出现推诿扯皮、相互推诿的情况。因此,做好信贷管理工作需要各环节、多部门的相互沟通、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信贷管理工作。

(三)部分信贷业务制度不完善

目前,商业银行已制定了信贷业务各环节的管理制度,但个别业务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还不够完善,个别规定已经不能适应风险控制的需要,需进一步修订完善,如商业银行规定对在建工程项目可以先行发放贷款,待工程竣工后再正式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但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存在项目完工后,借款人为减少费用开支不办理竣工结算手续或不配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等情况,甚至存在客户经理在贷后管理中忘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情况,针对这类情况需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增加担保,降低风险敞口。

(四)在业务操作中有章不循,执行制度不严

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中,明确了项目受理、调查分析、审查审批、授信决策与实施、贷后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职责和要求,但是依然存在部分工作人员没有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的工作职责履行最基本的尽职要求,造成制度执行不严、形同虚设。如四项审批未落实,以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方式发放中长期项目贷款、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造成贷款资金空转、未办理抵质押登记、不按规定进行抵押物评估、借款人或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调整资产质量分类、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弱化了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另外,个别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往往顾虑分行和业务人员的情绪和面子,存在“一家亲”的观念,将其发现的问题弱化。

三、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牢固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强化信贷管理责任

银行工作的本质是经营和管理风险,加强信贷管理,防控信贷风险,减少贷款损失,是促进业务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牢固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并不断更新完善,才能从根本上提升信贷管理工作水平。对商业银行来说,全行员工应改变“重贷轻管”思想,强化信贷管理责任,逐步形成发展和风险并重的管理理念,正确处理好信贷管理与风险控制的关系,将目前出现风险事后被动防控的工作方式,转变为主动识别风险、主动化解风险的事前防范工作方式,不仅提高了商业银行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而且提升了对信贷业务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优化信贷管理流程、完善信贷管理制度

信贷管理包括项目尽调、评审、审批、发放支付、贷后管理、贷款清收及不良化解处理等多个环节,涉及多个部门,因此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完善信贷业务各环节的信贷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或实施细则,对各环节提出全面、严格的规定和规范性操作要求,既要保障制度的可操作性,又要确保信贷管理环节和流程要相互衔接、相互制衡,从制度流程上为信贷管理奠定基础。同时,商业银行应坚持审慎性原则,增强信贷风险意识,完善风险度量技术和风险缓释措施,加强信贷业务客户风险预警和监测系统的建设,提高风险预警水平,优化项目的评审和审议流程,提高贷款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防范重大信贷风险事件发生。

(三)进一步规范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强化制度执行力

商业银行应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信贷管理各环节的职责,形成部门之间边界清晰、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统一体,为制度的实施夯实基础;同时在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基础上,规范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强化制度的执行力。1.强化贷前调查,严把项目入口关。贷前调查人员严格落实贷前调查的相关规定,按照“双人四眼”原则,通过现场或非现场调查方式,全面地开展贷前调查工作,独立、完整地反映有关信息。一是全面了解和掌握借款人企业的财务及经营状况,把实际情况摸清楚,查明白,深入分析企业未来的盈利和偿债能力,同时结合其在行业地位,进行同业比较分析,实现信贷风险的正确评估。二是要摸清客户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关联交易,以及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合理等;核实项目所需的行政审批文件和项目总投资,投资变化较大的需进一步调查分析,弄清变动原因;调查借款人的重大事项,如重大未决诉讼、重大资产重组、重大生产事故、违法违纪事件等。三是借助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其他非现场手段,收集客户在其他金融机构、外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情况,以及主流媒体的相关报道等。2.加强项目评审,及早识别风险。商业银行应按照各项评审管理制度要求,强化行内各项授信评审制度的执行力度,从项目源头控制风险,力争在尽调、评审等环节识别发现借款人潜在风险苗头,深入分析潜在风险或损失对银行的影响程度,进一步优化授信方案,将风险降到最低,确保在可控范围内;严格执行信贷投向,严控产能过剩和退出领域,把好项目风险入口关,避免合规风险和监管风险。在授信评审、审查环节,严禁银行评审和审查人员与借款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和沟通,保证审查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切实防范人情贷款、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3.加强合同签订及发放支付管理。严格按照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在信贷合同签订前,应安排AB角互相审核把关,对合同签订的必要贷款条件进行核实确认;建立贷款发放支付审核机制,审核资金支付依据时,应采取双人交叉验证的方法,对相关资料的合规性、有效性、完备性进行审核,尤其是对关键环节审核,如项目审批条件、资本金到位情况、资金用途是否与约定相符等,提高发放和支付的审核力度,严防客户经理一人说了算的情况。4.加强贷后管理工作。银行贷后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日常信贷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从思想上彻底转变“重发展轻管理”的错误观念。按照“一个客户一套服务”原则,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的贷后管理方案,实现对风险因素的精细化管理。准确把握现有存量贷款的风险状况,建立客户潜在风险的动态预警和监控机制,提高对客户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频度,将目前以风险暴露后再化解的被动工作方式,转变为主动预警和识别风险的工作方式,及时控制和化解信贷风险。同时,在目前强监管的形势下,商业银行应对照银保监会处罚的典型问题,加大信贷检查或自查力度,对贷前、贷中、贷后等关键环节的重点检查,并对发现问题做好整改工作。

(四)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内部审计是银行风险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商业银行应充分发挥后督防线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各项业务经营活动监督管理职能,真正建立促进业务可持续发展的长效内审机制。内部审计部门应独立开展业务,确保内审工作的独立性,审计人员应杜绝“一家亲”的观念,对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应及时给予批评和纠正,对重大问题要报告董事会,保证内审工作的权威性;对业务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应及时预警和识别并报告业务管理部门,及早制定风险防控预案,确保风险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商业银行应加强内部审计IT信息化建设,建立内部审计检查专用系统,及时进行风险识别和预警,对信贷业务的贷前、贷中、贷后全过程进行监控,对不合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将事后整改补救转变为事前预防。同时,强化责任认定工作,督促员工勤勉尽职,树立风险意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促进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五)建立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

以人为本及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是现代管理的核心。信贷业务同样也应从人和制度两个层面加强管理,既要激发员工内心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又要建立完善的制度约束体系,防范员工的违规行为,促进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商业银行大多建立了责任认定约束制度,但是如过分依赖责任制约束,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将受到影响,反而不能达到责任认定的最初目的。因此,商业银行应加强对员工的正面激励引导,按照个人实际工作能力,给予不同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工作职责和权限进行调整,既要充分发挥员工的主动性,又要让员工感受到压力,做到激励与约束并重,充分激发员工的潜能。同时将客户经理薪酬市场化,加大绩效工资比例,并积极探索实施客户经理薪酬等级制度,实现职责与薪酬的有机统一。

(六)打造一支稳定、专业、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稳定、专业、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保持商业银行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人员不仅需要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又要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如在宏观方面要具备较高的经济政策分析能力,同时在微观方面又要具备一定的金融、财会、信贷、法律等多学科专业知识。因此,打造一支专业的人才队伍,挖掘和储备优秀人才,为信贷队伍注入新鲜的血液,并且保持人才的稳定性,减少人才流失对业务发展的影响和冲击,为商业银行业务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七)加强教育培训,培育良好的风险文化

风险文化集中体现了银行经营管理、风险控制、职业操守等多方面的理念和行为,一个好的银行必须重视风险文化建设,培育良好的风险文化。国际上,有不少商业银行因风险事件造成倒闭的案例,分析其原因,大多不是缺乏风险防控机制,而是部分业务人员风险意识薄弱导致。因此,商业银行应定期或非定期组织培训,内容不仅仅包括业务培训,还要包括个人素质、职业操守等相关内容,将银行经营管理理念、制度、行为等方面融入风险文化,使之转化为员工内心的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进一步增强员工风险意识、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实现风险防控的预期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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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艺菲 单位:河南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