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科技创新人才管理激励政策

乡村科技创新人才管理激励政策

【摘要】当前山东省在针对乡村科技创新人才的管理制度方法、激励政策和机制的建设和实施方面都不够完善,科技创新人才在服务山东省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导致服务乡村的科技创新人才留不住和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助力乡村振兴的效果不明显。本文主要就当前山东省乡村科技创新人才的管理与激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方法的补充完善及实施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和建议,以提升乡村科技创新人员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积极性。

【关键词】乡村;科技创新人才;管理;激励机制

科技创新人员与普通的社会工作人员不同,科技创新人员要做好工作、做出成绩需要营造良好的社会软环境和硬环境。软环境比如尊重学习的环境氛围、管理制度方法、激励政策和机制等,硬环境比如公共基础设施的配备、生活的设施设备的配备等。而当前山东省科技创新人才在服务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乡村在针对科技创新人才的管理制度方法、激励政策和机制的建设和实施不够完善,导致服务乡村的科技创新人才留不住和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助力乡村振兴的效果不明显。

1山东省科技创新人才在服务乡村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查阅资料和实际走访调研,发现当前我省科技创新人才在服务乡村发展的过程中存在如下问题。

1.1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1.1.1管理组织不健全

针对服务乡村的科技创新人才没有系统明确的管理组织来管理乡村科技创新人才的具体事宜。

1.1.2管理制度不完善和滞后

由于乡村科技创新人才是一个在新时代在乡村这个广阔的区域从事特殊工作的特殊高层次群体,需要针对他们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而当前针对这部分特殊人才的管理制度尚不完善,并且存在制度滞后的现象,导致管理不科学,科技创新人才在服务乡村过程中的工作效率低下。

1.1.3管理责任分工不明确

由于针对乡村科技创新人才的管理组织不健全和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分工不明确,人员角色定位不清晰,许多工作开展程序模糊,进展缓慢。

1.1.4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实施效果不好,缺少监管

由于已存的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缺少具体配套的实施措施和方法,缺少灵活性,导致制度的可操作性差实施效果不好,乡村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的开发利用和合理流动不科学。

1.2激励政策和激励措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1.2.1针对我省乡村科技创新人才的激励政策的适用对象和结构层次尚不明确

目前,我省针对乡村科技创新人才的激励政策的尚不完善,适用的对象不明确。现有的针对乡村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政策忽视非在编和本土人才的成长激励,易导致人才流失和造成乡村科技人才结构体系不科学。

1.2.2针对我省乡村科技创新人才的激励资金因缺乏固定的资金来源而存在投入不稳定的问题

而且针对乡村科技创新人才的激励在激励规模和激励额度上存在不充分和兑现不及时的问题,导致科技创新人才在科技创新的工作过程中缺乏研发资金、许多有前景的乡村科技项目因缺乏稳定资金投入和支持而暂停或终止废弃。

1.2.3针对我省乡村科技创新人才的激励政策的兑现流程不明确,保障性政策实施的有效性不足

针对我省乡村科技创新人才的实际需求制定有效的保障政策,是乡村区域针对科技创新人才的保障政策是吸引科技创新人才、留住科技创新人才的突破点。只有实际解决乡村科技工作者生活压力才能留住人才。

1.2.4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足

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相对落后,满足不了乡村科技工作人员的需求,这是导致乡村科技人才不稳定和流失的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

1.2.5针对我省乡村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手段单一,对乡村科技创新人才没有形成完善有效的激励制度。

2针对乡村科技创新人才加强管理和激励的必要性分析

针对乡村科技创新人才加强管理和激励可促进乡村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大力构筑面向智能经济的人才培养体系,对科技创新人才有效管理和激励可促进其培育和成长,打破制约我省想乡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瓶颈。当前我省乡村的科技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管理、激励和使用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导致目前乡村科技创新人才总量少并且配置不合理,知识老化,科技和资金投入短缺,队伍管理不到位。面对这些问题,领导者应当提高乡村村科技创新型人才的整体素质,强化乡村科技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管理和激励,增强乡村村科技创新人才的力量和乡村发展的动力。

3针对乡村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与管理方法

乡村科技创新人才具有与普通乡村工作者不同的特质和工作动因,乡村科技创新人员工作具有创造性、个体性、连续性、智慧性、继承性等特点,因而针对这部分特殊人群制定有效的管理政策必须尊重他们,注重使他们在工作中自我进行引导,为他们创立自主的工作环境。因而,针对乡村科技创新人才的管理应坚持效能原则、人本原则、动态原则和系统原则,使之在乡村这个新的区域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充分注意科技人才专业性、进行柔性管理、注重个体性和集体性的结合,把科技人才管理、使用和培养过程科学合理的结合起来,提高他们工作积极性及创造性,有效实现工作目标,完成社会使命。

4针对乡村科技创新人才的激励机制

为完善针对乡村科技创新人才的激励机制,增强乡村科技工作者的的创新能力,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针对乡村科技人才秉持激励机制符合实际、评价考核客观公正、激励措施切实有效和不断进化的原则制定激励政策和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1完善乡村现有的针对乡村科技工作者的激励创新的工作机制

具体包括建立相关的工作机构和专职部门,配备专业人员,对乡村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工作进行监管、评价、考核,并且做好科技工作者工作成果的保护和权利维护工作。

4.2建立科学有效的创新考核评价体系

乡村要秉承公平客观原则建立一系列衡量科技工作者工作成果的考核评价体系,有利于奖惩兑现,强化责任分工,提高科技工作者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4.3健全针对乡村科技创新人才的激励方式

相关的管理部门应从精神激励、物质鼓励、保障性措施、文化建设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方面系统健全针对乡村科技工作者的激励方式,达到激发乡村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目的。

4.4将乡村科技创新人才的科技成果进行考核评估和积极的落实转化

增强科技创新人才成果的实用性,增强其自我实现的价值,促进其工作的良性循环。

5实施过程中的对策与建议

5.1可通过开展校企合作,促进科技人才的流动,促进乡村引进青年才俊,在乡村管理制度和激励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时,要注重政、校、企、社会多方合作,搭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乡村的合作平台。

5.2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时,要取得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并且各种制度要与时俱进,及时更新和补充。

5.3在对科技创新人才进行管理和激励的时候,要加强科技创新人才的培育和长远发展规划指导,建立人才培训的系统体系。

5.4营造良好的乡村创新环境,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进行人才分类管理和激励,为乡村科技人才提供学习与培训提升机会和通道、拓宽更新他们的知识库,实现互补性知识与创新技能的相互促进和支撑,增强人才的利用率,使得最新的科技、知识在乡村发挥作用,带动乡村振兴。

5.5完善乡村科技创新人才的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的建设和使用,注重对这部分高层次人才的人文关怀。5.6实现对乡村科技创新人才的多元化和多样化激励,要从他们的个性化实际需求出发,满足他们的需求。

作者:杨梅 张广旭 单位:山东现代学院 山东现代职业技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