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书法通识课的价值体系构建探析

高校书法通识课的价值体系构建探析

摘要:中国书法具有丰厚的人文、审美积淀,高校书法通识课是对大学生进行人文、审美教育的重要课程,具有其他课程不可替代的优势。但在具体落实中,存在学科“专业化”与“去功能化”等倾向,偏离“通识教育”的初衷。从人文核心素养与审美教育的角度出发,探讨高校书法课程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与“人文素养”方面的“育人”功能,并积极融入“课程思政”架构,构建高校书法通识课的价值体系。

关键词:人文素养;通识教育;书法;课程

顾明远《教育大辞典》曰:“通识教育是近代关于教育目的和内容的一种教育思想以及据此实施的教育。在高等教育阶段,指大学生均应接受的有关共同内容的教育。通常分属若干学科领域,提供内容宽泛的教育,与专门教育有别。”[1]因语焉不详,我们无法从这一概念表述中获得确切的信息,实际上,大学通识教育肩负着非常重要的“育人”功能。

一、高校通识教育及其价值目标

通识教育是相对于专业教育而言的,现代教育制度是在专业精细划分的背景下建立的,这一宗旨优先保证了受教育者在专门的学科领域建立相应的认知体系,获得专门的知识和技能,并能以此服务于社会专门的行业。对于理工科而言,划分尤为精细,保证科学研究的掘进越来越精微化、尖端化,对于文科和综合学科而言,这种巨细无比的划分则割裂了思维、知识系统的浑融性,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就大学专业教育而言,“学科、专业的精细化不可避免地会对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与多元心智的形成与成长造成一定的干扰。”[2]因为“大学不仅是传授知识和技能的场所,更是培养人的思想、情感、意志、品质之所在,是塑造灵魂的地方”[3]。相对于理工学科,哲学、史学、文学、艺术等学科对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影响则更为直接且重要。于是为了兼顾文理,保证大学生在接受专业教育的同时促进大学生人格的全面发展,大学“通识教育”便应运而生,其目的在于使大学教育能在某种程度上“超脱于学科知识之外,向学生传授的不只是知识,还有批判意识、创新思维、公民素养、人生哲学等等,甚至它们远比那些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书本知识更为重要、更为珍贵”[4]。由此看来,通识教育的核心价值理念是“通”与“育”,前者主要表现在打通专业知识壁垒、获得较全面完整的认知信息,后者指对受教育者形成全面而深刻的影响,进而达到“教化育人”。在形式上,并不拘泥于公共课或者选修课,主要衡量的标准是达到相应教育教学目标。

二、高校书法课与通识教育

高校书法教育分为专业教育与公共课程两部分。专业教育指的是书法作为艺术学科美术学下一个分支的教育教学活动,一般由艺术院校和普通高校艺术学院开设,学习期满可以获得相应的“学位”,这是现代教育学科分化的必然。这一学科定位对高校书法教育的影响巨大,优势在于对书法“艺术”特性的深入解构,表现在从学科主干课程的设计、教学模式与方法、评价体系等都是参照或者以艺术课建构,在教学中把书法当作造型艺术,突出形式要素。弊端也显而易见,表现在剥离了书法的传统文化根基。更为严重的是,这一现象正在体现出明显的外溢效应,导致所有书法教育(包括校外书法培训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书法教学)均惟“艺术”至上,书法学习从一开始就脱离了其赖以生长的传统文化土壤,先天营养缺乏,导致发展后劲不足,书法应该具有的人文性弱化,书法教育对大学生人文核心素养的养成贡献不大,“美育”也难以落到实处。面向普通大学生开设的书法公共课,有必修和选修区别,各个院校开设较为灵活,一般而言,师范类高校开设率较高,且多以公共必修课的形式开设,旨在通过书法学习提高大学生的书写能力,故教学内容以“三笔字”技法训练为主;还有一些学校通过选修课的形式为喜欢书法的同学提供学习机会,教学较为灵活自由。可见,无论是专注于大学生“三笔字”的写字教育,还是稀释了的书法专业教育,均未能凸显书法在大学生人文思想教育方面的独特作用。作为一门传统文化,书法还没有真正在大学校园的通识教育中占有一席之地。在新时期复兴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以及高校人文素养教育缺失、思政教育形式化之弊日益显现的形势下,高校书法教育应该积极融入通识课体系,发挥其“育人”优势。

三、构建合理有效的高校书法通识教育价值体系和落实路径

需要明确的是,无论以哪种形式存在,大学书法教学的根本目标大体是一致的,即“通过书法教学传播书法知识,提高学生审美能力,同时营造高效良好的文化氛围,提高学生文化素质,培养学生人文精神”[5]。这与大学生素养教育的目标不谋而合,因为大学“素养教育主要以人文核心素养教育为主,落实到课程上主要是人文与审美类课程”[2]。从课程开设的现状看,大学书法通识课尚处于起步阶段,课程定位模糊。究其原因,一方面,书法教育的“功利性”使然,学习书法就是为了短期内使技法提高,达到“参展”“入协会”的目的;另一方面,因教育部没有书法通识课的相关规定,或者大部分教师对“通识教育”目标的认识不明确,课程目标的设置较为自由,开设的随意性现象突出,造成书法类通识教育课程开设率并不高,或者以通识教育的名义行专业教育之实,且一般课时较少,教学难以形成体系。所以,构建合理有效的高校书法通识教育价值体系非常必要,其首要任务是通识教育培养目标与书法类课程教学目标的对接,以区别于专业书法教育。

1.书法通识类课程应凸显“全面发展”的价值理念。书法通识教育不是把受教育者当作技法训练的“机器”,而是作为一个个富于感知的个体,尽管不否认重复机械训练对技法突破的重要性,但更应该强调受教育者个体对一个点画、一个字、一种书体“美”的心灵感知,自始至终突出受教育者的主体能动性和对“美”的独特体验,即首先要尊重个体对美认识的差异性和独特性。这样,有深刻体验的“美”才会产生对个体心灵的陶冶和影响,“美育”方可落到实处。因为书法学习讲求临摹的准确性,故初期教学很容易导致对学生个体审美差异的忽视,从而一开始就偏离素养教育的初衷。在具体的实施教学中,构建以学生为主导的课堂,重视启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感知的灵动性与体验的敏感性,把技法训练建立在尊重人“个性”(表现在对书法美的感知、个体审美的差别性、个体的表达独特性等方面)的基础之上,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自信心,从而产生对书法艺术的兴趣。

2.书法通识类课程应突出教育的“人文”属性。大量的人文知识、人文思想和人文精神渗透于文学和艺术等社会科学中,人文思想的传播也主要依托于这些社会科学,如果简略地把人类精神文明分为科学、艺术和人文三部分的话,与科学强调理性、艺术重视感性不同的是,人文则二者兼具,可以给人以真善美的昭示,使人具有虔诚的信仰和善意的真诚,故而人文素养教育是高校通识课的核心价值所在。但在具体的落实中存在诸多困难:首先,理工科、应用型人才培养占有绝大多数高校生源,尽管理工学科中也渗透着人文精神,但相对于社会科学,隐藏得更深,不易落实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其次,不像专业教育教学那样目标明确,人文素养教育的落实难度较大,表现在对教师相应素质要求高、落实教学目标的手段不明确、教学效果显现的周期长、短期内对学生的影响不明显等方面,所以在落实过程中就会出现与教育部设置的通识课初衷偏离的情况。再次,因每门通识课都有相应的专业学科背景,讲授的教师也都具有相应的专业学科背景,相似的课程作为专业课也在开设,故在教学中很容易出现把通识课当作简略版的专业课实施的现象;最后,有些通识课在内容上并不具有“人文性”,所以这种无所不包的通识课也就成为所谓的“水课”,徒增学生负担而不具有人文素养教育的价值。书法与其他艺术学科相比具有天然优势,即书法并不是单纯的“艺术”,其在漫长的发展演变中已然成为一种文化,并且处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地位”(熊秉明语),亦处于“哲学与艺术中间”(林语堂语),具有理性与感性融通的“人文性”。就学科性质而言,亦具有包容性的“隐学科”属性。作为通识教育的书法首先应区别于专业教育,其核心价值—501—取向应该是不过分强调书法作为“美术学”的专业属性,而是突出其“人文性”。在教学中有“形而下”偏于“技”的一途,亦可“形而上”,由“技”入“道”,灵活掌握。无论哪一方面,在古人漫长的追寻中,都凝结了丰富的“人文”品格。作为通识教育的书法课,在落实人文素养教育中应抓住汉字文化与书法艺术审美两个关键点。

3.书法通识类课程应积极融入“课程思政”教育体系。“课程思政”作为新的教育理念,最早于2016年提出[6],旨在通过一大批具有“思政”价值的课程改革,转变以往的育人模式。与“通识教育”相比,它更为明确教学的“思政”目标,当然,“课程思政”并不局限于“通识教育”类课程,涉及面更广,旨在构建起全方位、立体的育人模式。在“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推动下,高校开设的书法类公共课应该积极融入“课程思政”的架构,明确教学内容的切入点和融入路径。实践教学证明,书法类公共课可以在“增进大学生的民族文化认同感,树立培植大学生的民族文化自信心”“提升大学生的审美,陶冶精神情操”与“培植大学生的时代价值观与对高尚人格的追求”[2]等方面有效融入“课程思政”架构。古人讲“书品即人品”,学书者对崇高人格的敬仰与追求是一贯的,今天我们理应秉承并发扬光大。

四、结语

在国家复兴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高校书法通识教育并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实际教学中大多存在课程定位不确定、教学目标不明确、没有分清书法通识课与书法艺术课之间关系等问题,所以如何确定高校书法通识课的人文核心素养课的课程定位、构建合理有效的高校书法通识教育价值体系是高校书法通识教育需解决的首要问题。

作者:焦福维 单位: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学与传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