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师德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高校教师师德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摘要:为了加强高校师德师风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文章首先概述了对高校教师师德评价的认识和理解,其次指出了新时代下高校师德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最后提出了新时代下高校教师师德评价指标体系结果的运用。

关键词:高等院校;师德师风;评价指标

党的报告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指明了方向,且《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对师德师风建设做出了总体部署。鉴于此,师德师风建设应该被放在高校工作的重要位置上。高等院校师德建设既涉及教师个人成长,也关系到社会人才培养,师德评价自然而然成为一项重要的外部手段和有效载体之一[1]。高校师德建设及师德评价将是提升高校教师这一特定领域和群体的道德生活状况的具体实践[2]。

一、新时代下对高校教师师德评价的认识和理解

师德评价是对高校教师职业品行的导向和约束,具有“指挥棒”和“红线”作用。社会对高校教师师德具有更高要求:在意识层次上,教师道德比其他职业道德有更高水准;在行为规范上,要求教师为人师表;在影响程度上,教师道德比其他职业更深远、更广泛。首先,社会、学生、家长等对教师师德期望是高的,要求也是不断变化提升的;其次,每位教师由于个人特点,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在一定时间段内的表现肯定有所不同、有一定差异。就像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存在差异;最后,在一定时间段内、一定教师群体范围内,个体师德存在以下不同,应该对在实际工作中学生、教职工认可的师德表现优秀的教师予以肯定和认可,予以精神褒奖;并形成必要的等级差异,树立榜样作用,影响带动整个教师群体向更好的师德目标发展,避免“一团和气”“你好、我好、大家好”,甚至轻视弱化师德考核和建设的现象。

二、新时代下高校师德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

(一)高校师德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的原则

以现实师德内涵为基础,以科学性、逻辑性、导向性、相对性、主客观结合、可操作性等为原则,将教育行为的内在动机与外在效果相统一,引导教师在道德价值追求上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时代要求。

(二)高校师德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的内容

定性评价是对教师的内在道德品质和外在教育行为进行评价,以“好”或“不好”作为评价指标。若采取定量评价,片面地强调量化评价会导致教师道德的僵硬化和表面化,因为师德具有相对性、可比性的特征,在师德评价中更为主要的是主观评价。参考归纳师德评价的基本认识,提出了师德考核量表,从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协作、为人师表等五个方面及师德考核“一票否决”情形进行综合评价,列举提出了25项负面评议参考因素,将相对模糊的软性因素,明确为硬性的自律约束条件,形成师德考核评价的细节要求,便于具体操作过程中的实施参考。1.依法执教。明确国家兴办教育的目标,使知识传授的目标服务于国家要求,且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自觉遵守《教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负面评议因素:①散布、传播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相悖的言论;②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③滥用互联网散布与师德规范有悖的言论、信息或话题;④违反学校规章制度;⑤其他不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的行为。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积极投身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廉洁从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志存高远,乐于奉献,实现专业成长。负面评议因素:①擅离岗位或不遵守工作纪律;②不执行教学计划,造成教学秩序混乱;③学生评价满意度低下或同事评价满意度较低;④泄露试题、擅改学生成绩或批阅试卷时标准出现明显偏差等;⑤其他敷衍塞责的行为。3.关爱学生。爱护全体学生,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注重教育方式;耐心教导,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负面评议因素:①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②有歧视、讽刺、刁难学生的言行,造成恶劣的影响;③散布有害于学生成长的消极落后言论和不健康思想;④对学生放松教育管理或教育方式明显不当;⑤其他损害学生的行为。4.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善待他人,同事间相互支持、帮助;正确处理与同事、领导之间关系;虚心听取校内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社会单位或人士的支持;积极参与院校系所的公共事务。负面评议因素:①恶意诋毁他人名誉,引发争执、冲突;②破坏团结,干扰学校工作;③在对外交往中,言行影响或损害学校利益和形象;④缺乏合作互助精神,影响学校工作;⑤其他违背团结协作的行为。5.为人师表。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作风正派;服饰衣着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严于律己,以良好的品行教育引导学生;未有以教谋私的不良倾向,教风清正廉洁。负面评议因素:①弄虚作假行为,学术不端行为等;②在公共场合言行严重不当,产生消极社会影响;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接受学生或家长宴请或财物;④组织或参与向学生乱收费、乱摊派,从中牟利等;⑤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活动;⑥其他损害教师形象行为。另外,师德考核“一票否决”情形有:①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③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④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⑤在招生、考试、学生推荐、保送研究生等工作中徇私舞弊;⑥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⑦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⑧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高校师德评价指标体系的组织形式

本文的指标体系为了能够达到可比定性评价,不仅列举了师德应该达到的目标和水平要求,而且更实际的是提出了负面评价因素和底线因素。可根据院校特点,灵活采取得分制或等级制进行评价。将师德考核作为年度考核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尊重个人自我评价的基础上,通过系所、学院的综合评议开展对比评价,得出师德评价结论,体现公平性、合理性、全面性。首先,教师自身总结一定时期内的师德情况,总结有关师德方面的工作情况和表彰,参照评价表自我评定;其次,发挥教学单位自主性,由系所结合教师实际表现,综合评议、公示;最后,由学院结合各自特点,结合学生、社会意见及师德师风举报反映等情况,组织审定及公示,接受申述。

三、新时代下高校教师师德评价指标体系的具体应用

首先,师德评价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次,年度师德考核中“优秀”比例不高于35%,对推荐的年度优秀教师、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优秀本科生导师,师德考核必须为优秀;再次,查明违反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给予师德考核不合格,对于处于调查阶段人员,师德考核暂按待定处理,并且年度考核暂不评价,停止评优资格;待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并不追溯考核待定期的评优机会;最后,因师德考核“一票否决”或者综合评定为结果为“不合格”者,年度综合考核评为不合格。

四、结语

教师发展,师德为要。面对新时代下高校教师道德领域出现了诸多新情况、新问题,高校要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以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为目标,构建符合实际需求的教师师德评价指标体系。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DB/OL].(2014-09-29)[2018-08-22].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DB/OL].(2018-01-20)[2018-08-22]

作者:董鹏刚 单位:西安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