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探索

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探索

【基金项目】

课题名称是《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研究》,课题号是XYSK09。

【摘要】

近些年来,大学生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特别是一些杀人恶性事件的发生,令高等教育者担忧。因此,积极探索大学生法制教育形式,把学生培养成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

大学生;法制教育;道德教育;职业教育

一、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

道德和法律都属于思想上层建筑范畴,都是调控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都具有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功能,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作用,在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功能方面存在着互补作用。法律是有立法机关制定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道德是依靠人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社会舆论的力量来调整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法律以道德为基础,是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实践,它将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如果没有到的做基础,法律就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如果没有法律作保障,道德也就失去其应有的功能。道德教育的目的是帮助把学生认识道德中蕴含的崇高的理想,激励大学生不断地超越自我,形成良好的道德习惯。法制教育的目的是让他们了解法律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增强对法律的认同感,树立自觉维护和恪守法律的观念。因此,在大学生中要切实开展法制与道德相结合的教育方式,这是实现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具体体现,在法制教育中渗透道德教育,在道德教育中注重法制教育。要结合高等教育大众化时期的特点、根据大学生自身特点及发展规律,构建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础,以权利和义务教育为重点的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一体化的内容体系。教师要在教学实践中,改变单一的知识教育方式,探索与构建以理论观念引导、知识传授教育、实践能力培养相结合的道德法制教育新模式。加强对高校大学生的道德法制教育,是一项极其艰巨而繁重的任务。面对新的形势,学校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必须适应时展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道德法制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不断创新,把对学生的道德法制教育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把大学生培养成为一个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的人,又是一个知法和守法的人。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不同,但其过程都是在育人、育心、育德;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具有高度一致的目标,都是在促进人的发展,实现人的价值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

二、法制教育与心理教育有机结合

我国高校大学生犯罪现象长上升趋势,而且大学生犯罪具有多元化、智能化的特点。通过综合分析大学生犯罪的案例,我们不难看出,在大学生身上明显存在着心理失衡和无视法律的现象。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紧迫任务,是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内在需要,是减少大学生犯罪行为、稳定社会安定的必然要求。高校要根据学生的心理健康现状及特点开展法制教育,针对校园犯罪案例,帮助学生剖析其犯罪原因,还要针对学生、行凶打架等一些违法行为,选择适当的法制教育的内容,改革和创新法制教育形式,要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校园氛围,加大力度通过校园媒体宣传法制教育。让学生深刻认识到什么是犯罪、犯罪的后果、犯罪的责任、犯罪后应受到的惩罚以及对自己产生的负面影响,从而起到对学生的威慑作用。在开展法制教育的时候,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要坚持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发展性、主体性的观点,认真分析学生的心理问题特点及原因,有计划地开展心理辅导活动,在教师的辅导、引导、操作中,让学生认识心理活动的特点和实质,了解自身的心理发展特征,掌握心理健康的标准等,帮助学生摆脱心理困境,使学生能够自觉控制情绪,不至于在盲目冲动中作出违法乱纪行为。通过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能够控制因情绪失控而违法、违纪的现象,从而培养大学生自觉抵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侵蚀的能力。高校要积极防范和减少大学生犯罪现象,通过法制教育和心理教育让学生形成良好的法律素质和心理素质,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优质人才。

三、法制教育与职业教育有机结合

在校的大学生必须了解法律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法律课教师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应注重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运用学生了解的、贴近现实的案例,穿插到教学过程中和教学活动中,用法律基本原理分析案例,帮助学生认识案例所造成的危害;学生日常生活中最易见的法律问题,教师要组织和引导学生开展讨论,使学生能够明辨是非。二是,对毕业生进行法律指导。目前不少大学生因法律知识匮乏,在就业过程中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用人单位的侵害。从大学生的就业实际来看,他们应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解就业协议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签订、就业报到、工资报酬、违规违约责任、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法律知识。教师应联系实际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和用人单位的各种纠纷,使学生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学生对社会上一些非法虚假招聘宣传、非法传销等违法行为,要引起高度警惕;在找工作的时候不要用抵押的形式,这样往往会陷入就业的陷阱。这些都是与大学毕业生切身利益有关的法律基本问题,法律教师要耐心指导,让学生处理好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帮助学生在生活、工作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我国应加快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立法活动,建立就业权利保护咨询服务机构,只有切实保障大学生的就业权,有效地拓宽就业渠道,缓解大学生的就业压力;才能真正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地工作,健康地成长,服务于社会。

作者:赵博 单位:菏泽学院法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