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职称论文范例6篇

经济师职称论文

经济师职称论文范文1

随着加入WTO的迫紧,我国金融行业急需培养一批熟悉国情、精通外语、了解WTO规则和国际经济法律、具有丰富深厚专业知识的经济师人才。发现和培养经济师人才是一项比较长期、复杂的工作,一般容易被忽略。经济师成长、成熟和发挥作用的过程更是一个艰难甚至不被理解和接受的过程。因此有责任心和长远眼光的金融单位负责人,往往比较重视发现和培养工作。在金融行业特别是在基层金融单位,我们常常发现一些勤学善钻的人才,他们往往在理论上、科研上、写作上比周围的人强得多,但这些人才也往往容易被人们(包括领导)忽视、轻视,被评价为“不务正业”,实际上,如果我们稍加分析,就可以肯定他们中的大多数是有真才实学的。我们要大胆地发现、接触和培养这些人员,无论在生活中、工作中、学习中,都要经常与他们谈话,一方面可以听取他们对工作的“高见”、“阔论”,另一方面,也可以发现他们的不足,及时给他们以帮助,使之做到扬长避短;同时,要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给他们创造条件,比如少给他们安排些具体工作、多让他们外出参加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多让他们参与单位内一些经营、管理方面的会议、活动、多给他们解决些书籍资料费等,使之尽快成长、成熟为一名为单位创造效益或价值的人才。如果对这些人才不正确、及时地加以引导、培养、利用,他们就有可能跳槽、转行或者根本就不会成为有更大作为的人才,其最佳潜质就有可能被破坏或永久埋没,那样的话,对金融行业、对社会的发展,都将是一种损失,所谓“玉不琢,不成器”正是这个道理。从战略上讲,金融行业也应把培养多少经济师人才作为各级行长(经理、主任)或主要负责人任期工作目标而加以严格考评,对重视和培养经济师人才成绩显著的主要负责人,要授予“伯乐”等荣誉,给予表彰和奖励。

2、要建立科学的评聘、解聘制度。

一是要制定明确的经济师评聘或解聘条件,使经济师职称评聘资格、条件、标准在文凭、著作、成果、成绩、专业工龄、政治表现等方面得到全面体现,避免职称评聘上的随意性、盲目性、局限性;二是要对现有的经济师人才进行一次“过滤”,凡在条件、资格、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实绩考核、品行、业务知识技术、成绩贡献等方面较差或不合格的经济师人员,对其职称及相应待遇予以解除,杜绝聘任长期制或终身制,消除聘任中的不正之风,把聘任工作纳入规范、合法的管理系列;三是要对已具备经济师资格、条件的人员,特别是对在政府部门已考取经济师资格的人员,要进行认真的研究、评价,及时对其聘任,聘任期限一般应为3—5年,对任期内合格的,要续聘;对任期内不合格的或有重大工作失误的要及时解聘;四是要积极实行破格聘任制,对有特殊贡献的人才,即使其资格、条件不够,也要予以及时聘任,鼓励其继续努力,为单位做出更多大贡献,避免埋没人才;五是要建立经济师定期考核制度,监督经济师正确履行职责。

3、要建立经济师任期目标责任制。

经济师任期目标责任制就是明确经济师在任期内必须承担相应的科研任务、工作目标或其他目标、任务、责任并与其政治、经济待遇和是否续聘挂钩。如果具有经济师职称的人员完不成或达不到任期目标责任,不仅相应降低或取消其有关待遇,而且予以解聘;反之,对贡献巨大或突出的人员应兑现相应待遇,并给予续聘或职务提升。实行经济师任期目标责任制,以《责任书》的形式确定经济师的责任及有关内容,有利于激发经济师人员干好本职工作和力争多出科研成果、多做突出贡献的积极性,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推动金融行业经营发展,彻底改变目前金融行业经济师人才缺乏以及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管理制度陈旧落后、不适应未来金融竞争需要的现状。

4、要建立经济师人才科研学术带头人制度。

金融单位要真正打破经济师人员“一劳永逸”的弊端,就必须建立以经济师人才为主的科研或学术团体组织,如各类学会或课题小组等,把人才集中起来重点研究攻克实用的学术或理论课题,促进一些重大科研、学术项目的论证、引进、推广、利用,使经济师的意见、建设、成果成为金融行业战略决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避免在决策、引进项目等方面出现盲目、浪费现象。同时,也要采用“一带一”或“一带多”的方法,让现职经济师人才负责培养1个或1个以上经济管理人才,带动整个金融行业管理人才的培养、成长、壮大。

5、要提高经济师人才的待遇。

经济师的待遇包括政治和经济两个方面。在政治方面,应多给他们订阅些专业报刊、杂志,多让他们参加单位的重大业务会议,多给他们分配些重要工作任务或调查研究项目,多让他们外出参加一些相关的学术交流(研讨)会议等;在经济方面,应让他们享受与行长(经理)或副行长(副经理)相等甚至更高的工资、福利、奖金、补助等待遇,大力营造尊重人才的氛围,使人才真正成为受人羡慕的人员。

6、要健全经济师人才再教育、再培训制度。

健全经济师人才继续教育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给他们进行“充电”,让经济师人才学习、接受更加全面、新颖的学科或专业知识,使他们及时更新知识,赶上时代前进的步伐、行业发展的需求,避免产生被淘汰的局面。目前,金融行业有部分经济师没有文凭,或者连经济文章就不会写,有的经济师还担任了相应的领导职务,可是连简短的讲话稿都不会写,事事依赖秘书参谋,这类人员有损于经济师这个极其神圣的“称呼”,可以想象他们的素质并不怎么高。这里不追究这些人是如何“攫取”经济师职称的,也不管他们是先有领导职务、后有职称或是先有职称后当上领导,只关心不管什么人,只要有了经济师这个职称,就要参加继续教育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经济师人才应平均两年接受一次较新颖、全面、系统、深刻的继续教育,每次学习教育累计时间应不少于60天(或脱产或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内容应包括相关专业知识、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继续教育应采用与科研单位、学术团体或大专、本科院校相结合的方式。继续教育结束后要在《经济师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本(卡)》上记载相关内容,对教育期间成绩不合格的人员责令其再学。对拒不接受再教育的人员,或再教育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对其进行续聘,降低或解除其相应的各项待遇。

7、要把经济师职称评聘工作纳入政府人事部门的统一管理序列。

将经济师职称评聘工作纳入政府统一管理序列,是为了规范金融行业的职称管理工作。目前,金融行业特别是某些地方的金融单位,总以“钱老大”自居,蔑视政府部门的管理,在职称评聘上想怎么就怎么,甚至欺骗主管的上级部门,致使职称评聘工作出现“暗箱操作”,极不科学、规范,在评聘中出现了假文凭、假证书等“怪现象”或关系风、说情风等不正之风,广大干部职工对此意见纷纷,严重影响了金融单位的工作。政府部门统一管理,就是要对金融单位职称评聘实施再监督,对金融单位职称评聘中的不正之风、不当做法予以整改、纠正,使评聘工作沿着正确的、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和合理利用的方向发展。

8、要建立经济师人才合理的流动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只重视行政领导的交流或异地任职,忽视了对经济师等中级以上技术人才的交流使用,事实上,经济师以上技术人才的合理流动也同样有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金融行业更是如此。我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建立适应人才流动和发挥作用的市场机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内地各方面的发展滞后于东部和南部沿海地区,由于东部、南部沿海地区制定了好办法、好措施,大批“过剩”的人才适时流向东部、南部沿海地区,其中有不少是经济师人才。有的经济师人才由于种种原因在原来的行业、单位,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但在交流后却能发挥巨大的作用,这说明有的行业、单位管理工作比较落后,不适应人才生存。金融行业的经济师人才应在金融单位之间相互交流、流动,相互取长补短、为我所用。有的金融单位规定基层单位不能聘任经济师或高级经济师的做法是不恰当的,而上级金融单位有的经济师或高级经济师不懂基层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也是不正常的。我们及时借鉴东西部人才流动的经验、做法,尽最大能力挽留并利用好人才优势,不能让一些中高级人才云集在上级金融单位闲之不用,也不能容忍一些金融单位过剩的中高级人才被白白浪费掉,要尽快建立并采取合理的人才流动办法、制度,促进中高级人才在金融行业形成上下、左右、条块之间的流动。

9、要把职称评聘与职务评聘区分开来,加强职称专业化管理。

有的金融单位总是喜欢把职称与职务混为一谈,这是不科学的、甚至不正确的做法。经济师职称代表的是某个人的知识、理论、经验以及在某专业的成就、贡献,偏重于考核其科研、理论或学术成果,有些有职称的人员,不一定适应担任行政职务,当然获经济师职称的人,大部分也能成为称职的行政领导;职务是某个人行政领导能力的体现,偏重于考核其行政领导方面的政绩,职务高的人,不一定就具备经济师素质,当然,有的行政领导也具备较高的经济师素质。我们不能认为金融知识、经济知识较差的人担任了金融行业行政领导职务就不正常。虽然在职称、职务聘任方面总有一些怪现象存在,但我们不能以偏概全,把职称与职务“等同化”或“一体化”。对职称实行专业化管理,事实上是对职称人员专业技术、知识、理论水平(素质)及其成绩、贡献的肯定。对经济师实行专业化管理,就必须建立健全经济师人才档案管理制度,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及时收集整理经济师人才的成绩、贡献、荣誉等,既是重视人才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历史、科学地评价一个经济师人才的重要举措。透过每个经济师人员的档案内容,可以看到他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以便有重点、有针对、有选择地培养更高级的经济管理人才。管理工作者要从人才角度正确看待人才的重要社会作用和意义。有的人一辈子可能没有当过什么“官职”,但他的学术职称或科研成果可以达到“顶峰”,照样可以受到社会的尊敬、重用,其贡献、价值、影响不比“当官”逊色,有的人虽然行政官职越当越高,但他在某个方面的专业素质却不一定比别人高。职称专业化管理,有助于对经济师人才实施全程管理,有利于经济师人才向高级经济师晋升,有利于培养和造就更多的经济管理人才。

经济师职称论文范文2

关键词:外语院校 职称评审 岗位聘用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2-228-02

一、前言

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是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人事领域改革的热点问题。回顾建国以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职称制度改革也从未间断,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新中国成立后至上世纪60年代中期,国家实行技术职务任命制度,单位根据需要直接任命。二是1977年至1983年,作为尊重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实行了技术职称评定制度。只要评上相应的职称,不需要聘任便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三是1986年开始,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事制度改革的全面深化,目前的职称评聘制度出现了诸多问题,例如人才评价和使用存在“两张皮”的现象,职称“终身制”严重影响人才成长等。

近几年,全国各地开始了新一轮的职称改革浪潮。2014年,深圳通过政府“放权”在全国率先实现政府部门承担的社会化职称评定职能100%向行业组织转移,重新界定了政府与行业组织在职称评审中的角色。2014年,浙江省教育厅、人社厅联合下发《关于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各高校从2014年起全面开展教师各级职务自主评聘工作,更重要的是要求高校将“评”和“聘”有机结合。经调查,结合笔者在外语院校长期从事职称评审和岗位管理工作的体会,通过分析全国各地积极探索和取得的改革成果,对外语院校现行职称评聘管理和改革方向进行论述,并提出相应对策。

二、高等外语院校职称评聘的现状和问题

1.高等外语院校相比综合性院校来说,学科相对单一,主要以外语学科为主,辅以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哲学等学科。在综合性院校中占比较大的工科、理科等学科几乎没有或很少。不少学校因学科较单一,并没有严格按照分类评价的原则,根据学科、专业、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分类制定相应的评聘标准。部分学校管理机构在制度设计、教学管理等方面又过分强调外语学科和非外语学科的差异,从而导致教师认识上的误区。大家更倾向于认为外语学科的科研产出难度大于非外语学科,评价标准和要求应低于非外语学科。

2.虽然有些走在改革前沿的地区比如深圳、天津、浙江等地已经逐步下放职称评审权,但目前全国多数地方还依然是政府统一组织职称评审工作。这种政府组织评审、给职称给资格,学校实施聘任、给岗位给待遇的评价模式,不利于客观公正的评价人才,也不利于发挥用人单位的自。因为政府组织的评委会对教师的了解和评价只能局限于申报材料,往往造成一些学校想用的人不一定能评上,而评上的人又不一定能胜任学校所需的岗位。

3.缺乏动态管理,导致职称“终身制”。长久以来,大部分高校没有建立起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激励机制,很多教师在取得了既定的高级职称后,明显缺乏进取心和积极性。这种一旦评上就安于现状的“终身制”现象,大大削弱了教师持续钻研的主观能动性,直接影响到高校教师队伍的优化与稳定。

三、职称评聘制度改革方向

1.设计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高等外语院校中,作为主打和优势学科的外语类学科,是哲学社会科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既体现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共性,更有着鲜明独特的个性。经调查多所外语院校,外语研究以Z言学为基础,延展至文学、翻译、语言教学,乃至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兼具理论性、应用性和人文性等特征。外语院校中外语教师的数量在全校的师资队伍中占比较大。因此,我们必须按照分类评价的原则,根据学科、专业、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评聘标准。从评价机制、评价主体和成果表现形式等维度改革职称评审工作,充分尊重外语学科特点,体现外语学科的发展需求和趋向。以重庆市为例,就单独针对外语学科的教师出台了《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外语学科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2.打破“唯论文”的评价体系,走出“论文崇拜”的误区。职称评审过程中常存在着一些“硬杠子”,比如的刊物和篇数即是最硬的杠子。而且习惯认为期刊级别越高论文质量就越高,而忽视对论文本身学术水平的认真考核。针对这些问题,要树立“质大于量”的观念。另一方面,职称评审要以业绩和贡献为导向,突破学历、论文等传统考核门槛,即树立“不唯上只唯实”的新理念。

3.下放职称评审权,落实高校办学和用人自。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由专业学会制定行业普遍认可的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并依据此标准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政府仅作宏观监管。有些走在改革前沿的地区比如深圳、天津、浙江等地已经逐步下放职称评审权,不断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改革。笔者所在的重庆市也在逐步推行,部分高校已经取得高级职称评审(议)权,实现学校自主评聘。

4.加强职称聘后管理,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聘用机制。在教师职称评审体制中,职称评定仅仅是水平评定,没有有效的岗位限制和科学的考核,造成了教师职务的“终身制”。这种只管职称评审,不管职务职责的体制是权力与责任的不对称,必然造成职称的异化。因此职称评审必须结合岗位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将“评”和“聘”有机结合起来。这里“评”要以“聘”为基础,淡化资格,强化聘用,让“教授”等从职称变岗位,打破聘任终身制。比如2014年底,浙江师范大学的一次竞聘上岗,有6名教授降为副教授,而另外12人却因业绩突出而成功越级竞聘。

外语院校应结合自身特点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岗位聘任实施办法,科学合理核定各岗位人员的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教学实践工作量等并将其列入聘期考核内容。引入竞争、激励和淘汰机制,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参考文献:

[1] 张圣华.职称评审改革在路上[J].中国人才,2015

[2] 刘晓燕.把职称评审的权利交给行业组织――深圳市社会化职称评定职能转移的改革探索[J].中国人才,2015

[3] 韩明.从职称评审看高校“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成因与对策[J].高教探索,2010(3)

(作者单位:蓝天敏,四川外国语大学人事处;刘奕岑,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重庆 400031)

经济师职称论文范文3

关键词:经济法 财经法律概论 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 课堂讨论法 实践教学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腾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并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市场经济需要秩序,市场经济本身便是法制经济。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逐渐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从此,法律便成为维持市场秩序的最重要的手段,成为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保护伞”。随之伴随而来的便是社会对人才知识结构要求的重大变化,特别是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已经成为新型专业人才必备的能力素质之一。为此,除高校中法学专业的学生以外,非法学专业也开设了相关的法律课程,其中,各高职院校在经济管理类专业相继开设了经济法课程。笔者现针对高职院校所开设的经济法课程名称及教学方法做以下思考。

一、对课程名称的思考

随着1986年《民法通则》的颁布实施,民法学界和经济法学界进行了长达7年之久的大论战最终尘埃落定,从那时起,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在法学界便已完成界定。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概念在高职院校所开设的经济法课程中都需要首先进行讲授,这也符合一般的教学规律。但在讲完经济法的概念后,经济法教师对此概念的解读往往不会就此结束,而是要结合整本教材的内容,对教材的名称进行一次否定,因为整本教材的内容实际上是“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的组合,甚至有的教材还有程序法的内容。教师在讲授经济法概念的时候,如果不把经济法的概念与整本教材的编排讲明白,那么学生在以后的学习中必定会产生困惑。

高职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开设经济法课程,其主要的目的在于其实用性,而且有些专业例如会计,在专升本以及考生考取会计资格证书时都需要考查经济法的内容。于是,高职院校所开设的经济法课程,实际上还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大经济法理论的延续,这和本已界定的经济法概念是不一致的,这也就容易造成一种混乱,使学生产生疑惑。既然高职院校所学的经济法不是本质意义上的经济法,其名称和内容不一致,那么有没有什么好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呢?对此,我认为可以通过改变教材名称的方式来解决。新的名称应该既能起到与作为现有的法学学科的经济法区别开来的功能,又需具备兼容“民法”“商法”“经济法”等学科的本领。在此,我建议可以将该课程的名称界定为“财经法律概论”,理由如下:(1)此名称可以直接与经济法名称显著区别。此前有人建议可将该书名改为《经济法律通论》,我认为该名称也具有借鉴价值;(2)此名称可以使高职院校根据专业设置情况适当进行教学内容的调整,以充分体现其实用性。例如会计专业,可以根据其专业实用性的特点以及考证和专升本的需要增加会计、税收、金融等方面的内容。电商专业可以增加商法及网络法律法规的内容;(3)作为“财经法律概论”,也可以增加民法中的一些基本制度作为学生学习法律的基础,诸如制度、时效制度,甚至可以增加与之相关的程序法律制度。因为作为高职院校的学生来讲,他们之前都没有怎么学习过法律,即使在大一时他们已经学过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但是该课程涉及法律的内容毕竟太少,而且法律基础的内容也仅能起到普法的作用。况且许多高职院校在开设财经法律概论时,与法律基础部分的学习也已经相隔太久,学生对于法律基础的知识已经遗忘得差不多了,所以增加部分民法基本制度的学习还是很有必要的。

二、对教学方法的思考

(一)教学方法上存在的问题

教学方法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方法得当,事半功倍;方法不当,事倍功半。许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仍然沿袭了传统的教学方法,习惯于用填鸭式、满堂灌的方式,一堂课从头讲到尾,没有与学生的互动,一节课下来,自己讲得口干舌燥,学生听得心浮气躁。许多年龄稍大的教师,不愿接触新事物,依旧使用传统的教学手段,依靠一支粉笔打天下,不会利用网络、多媒体等先进的教学手段。在教学过程中,许多教师过分注重理论知识的讲授,注重法律条文的灌输和应付相关考取资格证书的需要,而忽视了对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忽视了对学生进行逻辑思维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以上情况的出现,往往导致学生丧失对学习法律的兴趣,也会导致学生把学习法律看成是一项需要完成的、枯燥而乏味的任务。一旦学生在心中种下学习法律的苦涩的种子,那么这样的教学不仅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和人才培养的目标,而且还会直接导致学生产生厌倦学习法律的不良后果。

(二)教学方法的改进

为了克服教学方法上存在的问题,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那么,教师在教学方法上就应该有所改进,我结合多年的教学经验,介绍几种积极、有效的教学方法。

1.案例教学法

法律是理论性和实践性都非常强的学科,我国法律深受大陆法系的影响,比较重视法律的概念性、逻辑性和理论性。但同时法律又是生活中的法律,法律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完全脱离实际的法律注定成为空中楼阁。因此,在法律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法往往是法律教学中最常用的一种教学方法,也往往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一方面,可以帮助学生理解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另一方面,又可以帮助学生拉近与社会生活的距离,对学习法律产生兴趣,并能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虽好,但教师如果使用不当会起到相反的效果,在实施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案例与理论相结合。案例教学法只是一种教学方法,其中心目的还是为了使学生学习法学理论和知识,因此,教师不能纯粹为了案例而使用案例,应当首先对案例进行精心的挑选,强调案例的典型性和针对性,尽量避免瞎子摸象,只知其一,不见整体。

第二,案例与时效相结合。法律都是与时俱进的,人们的社会生活发生了变化,社会关系就会呈现出与以往不同的特点,因此法律必须跟上时代步伐,法律的修改和完善也便成了必然。法律的修改往往是现实生活的反映,因此教师在讲授法律知识时应当具有时效性,教师所选择的案例也应当具有新颖性。这样把近期发生的案例与教材知识点相结合,必定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便于学生学习和接受。

第三,案例与讨论相结合。书本上的知识点和生活中的法律往往存在着一定的距离,法律是抽象的生活,而生活是具体的法律,生活总是以其丰富多彩和变化无常来考验抽象的法律,所以尽管法律规定就在那里,但每一个案例有每一个案例的特殊之处。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出现许多用现行法律规范和法律理论很难解决的问题,这就是所谓的疑难案件,这些案例对于专业法律人士而言都很难有定论,因此这也是培养和锻炼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逻辑思维能力的绝好机会。教师将这样的案例拿到课堂上让学生讨论并主动阐述自己的观点是大有益处的。

2.课堂讨论法

在传统的教学方法中,学生是课堂的配角,学生自身也养成了只带着耳朵上课的习惯,即所谓的“听课”。这种教学方式已经被验证存在着诸多的弊端,导致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知识,养成了懒于思考、怠于思考的陋习,从而教育出一批批只会播放知识的留声机。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改学生的被动为主动,把学生由配角变为主角,成为课堂的主人,而课堂讨论法则能达到这样一种效果。

课堂讨论法可以这样操作:首先,教师选取具有争议的案例或者事件,把案例或者事件的详细经过叙述清楚,而不要带有教师自己的主观判断。其次,教师可以让学生分组讨论,在讨论中加深对案例或事件的认识,并初步形成意见。再次,教师让每组推选一名学生发表本组讨论情况,并让学生针对每组讨论的内容发表自己的看法,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出现意见相左的观点,甚至出现辩论的场面,而这也正是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的绝佳方式。最后,教师针对学生的讨论和发言进行最后总结,这样一堂完整的讨论课就完满完成了。

3.实践教学法

1880年美国著名大法官霍姆斯在其出版的《普通法》一书里推出这样一个著名论断“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这句话成为法律人众所周知的法律格言。法律来源于实践,又必须回到实践,离开实践的法律逻辑是没有价值和意义的,实践是法律的生命和灵魂。因此,法律教学也必须注重实践,特别是高职院校,更应突出实践的价值。实践教学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例如,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这些活动往往耗时、费力,简单地也可以将实践教学与多媒体相结合,利用多媒体的优势播放《庭审现场》《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法制节目中的典型案例。另外,法律教师也应当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结合实践而不至于只是纸上谈兵。

参考文献:

[1]陈开来.关于非法律专业法律课程设置与教学的思考.中国成人教育.

[2]邓满.浅析高职经济管理类专业法律课程改革.教育与职业.

[3]王平.案例教学法在非法学专业法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探析.教育与职业.

[4]侯丽艳,许彩云.对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设置的重新思考.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4(6).

经济师职称论文范文4

[论文关键词]无锡地区 经济社会发展 高职教育 师资结构 建设对策

教师是教育最重要的动力资源,是人才培养的关键,在影响教育质量的教师、课程和学生这三大基本要素中,教师是首要因素。师资队伍结构体现着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师资队伍结构是否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学校发展的走向、进程及其效能,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地位。随着高职教育的历史性跨越式发展,质量问题受到高度的关注。适应高职教育内涵发展与改革及地方经济社会的需要,高职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已达到新的阶段,更加重视师资队伍结构的优化。

一、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结构的主要维度

高职院校的师资队伍结构主要由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专业结构和“双师”结构等方面组成。合理的师资队伍结构,在年龄结构上,要求有均衡的年龄结构,每一个年龄段教师都有恰当的比例,没有明显的峰谷和断层,处于不断发展的动态平衡中,保持队伍正常的新陈代谢,具有可持续发展、人才辈出的良性教育生态;在学历和职务结构上,要求教师队伍能够适应科学技术发展要求,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是高职教师队伍的主体;在专业结构上,要求师资队伍满足专业的设置要求,能够支撑专业的开设、发展,充分满足教学的实施;在学缘结构上,要求教师队伍的组成成员来自于多类型、多地域的多种学校,以利于教师间的学习和互补,发挥学术上的“杂交优势”效应;在“双师”结构上,高职教育特别强调“双师”结构。在新一轮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中,教育部将教师的行业、企业一线工作经历、“双师”素质、职业资格等级作为师资队伍的重要评价指标。

二、无锡地区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结构的特点

我们以无锡地区七所公办高职院校为调研对象,主要通过与学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交流等方式,分析了上述维度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应性程度。

无锡地区公办高职院校大多是从中专校升格、职工大学改制而来,升级、改制之初教师学历和职称偏低,各校研究生缺乏,高级职称很少;教师对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实践经验不足,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计划中所占的比例偏低,技术应用能力培养的主线不突出;专业结构不合理,基础课教师比例多,专业课教师缺乏,特别是新专业教师少之又少,专业课教师主要集中于会计、机电、电子等老专业;学缘结构不合理,师范类出身教师比例多,综合性大学背景教师比较少。几年来,为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无锡地区各高职院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通过各种优惠条件高标准选聘教师,严把教师进口关,建立竞争机制,加强在职培训等方法逐步优化了教师结构。但教师结构的优化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还要适应地方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的需要,目前无锡地区高职院校的师资结构还不尽合理。当前,无锡地区高职院校(专指公办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结构呈如下特点:

第一,年龄结构上,教师队伍年轻化,需要加强对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实践技能的培养。随着学校的升格、改制以及招生规模的扩大,在近十年内大量吸纳了大学刚毕业的新教师,因此,许多学校35岁以下的年轻教师比例比较高,有的学校甚至超过教师总数的一半。

第二,学历结构上,研究生比例上升,整体提升了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前,各校制定了各种优惠、鼓励政策,吸引了大量的研究生充实到教师队伍,许多学校非研究生不进,并且校内大批中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并已获得了硕士或以上学位。当前无锡地区高职院校教师学历结构都已达到了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要求的合格条件,许多学校已远远超过了优秀标准。

第三,职称结构上,高级职称数量增加,职称比例比较合理。由于无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比较快,引进高级职称教师优惠政策的力度比较大。无锡地区高职院校最近几年引进的高级职称教师比较多,加上一些青年教师已脱颖而出,现在大多数学校高级职称教师已达到35%以上,但正高职称教师还不多。由于引进、培养人才的力度以及学校的办学条件和高职教育历史等因素制约,正高职称比例各校不平衡,有的学校已有十多个,大多学校还只有几个,有的学校甚至还没有。在一些引进培养人才力度大、政策优越、办学条件好、办学历史比较长、基础比较好的学校正高职称比例就比较高,但也存在着正高职称教师在专业结构上的不平衡问题。有的学校为了提高正高职称的数量或者为了实现零的突破,以较大的代价,引进了正高职称教师,却忽视了专业的真正需要,其所发挥的作用并不明显。

第四,学缘结构上,教师来源多样化,但高层次高校背景偏少。虽然教师主要来自于全国各地的普通高校,本校毕业生留校的极少,但高层化不够,国内一流高校背景和国外背景教师比例偏少,高技能教育背景缺乏。

第五,专业结构上,能够基本满足现有的专业设置,但还需要针对地方产业结构调整进行适应性研究和准备。当前,无锡市产业升级转型的力度比较大,地方高校需要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紧密对接区域经济发展、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层次提升的实际调整专业的设置及其规模,从而配备相应的师资力量。

第六,“双师”结构上,真正的“双师”素质教师还不够,“双师”结构不尽合理。有些学校教师教学任务比较重,下企业的机会比较少。大学刚毕业的新教师大多直接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对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实际工作岗位不熟悉,对相关机器设备感性认识不强,缺乏对行业的认识和理解,因此教学过程中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很难适应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要求。由于教师的任职标准和准入制度的限制,学校很难从企业引进有深厚的理论功底、有专业技术资质、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技术创新成果的人才,学校专任教师中高级技师少。虽然各校都有丰富的兼职教师资源库,兼职教师承担了大量的校外实习指导任务,但真正参与学校专业、课程、教材建设和校内教学、科研的兼职教师比较少,同时对兼职教师教学能力的培训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

三、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的对策建议

(一)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设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灵活调整和设置专业,是高职教育的一个重要特色。高职教育的地方性、区域性特征强调高职教育必须关注和研究地方区域经济发展态势,配合地方产业结构调整,教育先行,教师先行。学校应该在分析现有状况、发展定位、办学特色、办学规模的前提下,进行教师培养和引进的规划,保证教师结构与专业结构的合理性、适应性,加强预测,提高前瞻性。

专业规划,教师先行。教师的结构应该以学校所设置的专业为单位进行考量和架构,避免专业结构调整后,某些专业教师过剩,而某些专业教师短缺的现象。例如,无锡地区某一高校,由于课程改革和专业课程结构的调整,有一门基础课教师有1/3的过剩,而之前学校还每年都在招聘这门课程的新教师。

在专业结构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而调整的今天,高职院校常常面临着某专业教师已过多,而某专业教师紧缺的困境,学校需要科学调整教师岗位,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建立起相应的人事管理制度,采取倾斜政策,激励中青年教师向相关专业方向拓展,引导教师对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学习研究,提供教师学习培训的机会,使教师能够胜任跨学科、跨专业授课的能力。同时,聘请兼职教师可以短期内弥补教师短缺的现状,也有利于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还可以节约成本。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了固定编制和流动编制相结合的办法,流动人员实行人事制、定期聘任制,人事关系挂靠市人才交流中心,任期届满可以根据需要和履职状况续聘或解聘。

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找准所需人才,充分考虑引进人才的有效利用度。学校如果没有优化教师结构的意识,没有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就如同“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这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同时学校应该协调好引进人才与培养人才在待遇方面的平衡,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重实绩、重贡献,建立向高层次人才和重点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稳定优秀人才,营造事业留人、环境留人、待遇留人、情感留人的氛围。

(二)重视梯队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专业带头人应密切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密切关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先进工艺的改造提升步伐,参与校企合作或相关专业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项目,重视应用技术研究及其转化水平,在行业企业有一定影响,对“岗位案例”“工作过程导向”“典型工作任务”等有充分全面的理解和得心应手的演绎。骨干教师对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动态应有敏锐的捕捉能力,及时补充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新标准、新工艺和新流程。无锡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境外培训拓宽教师“国际视野”,近几年先后选派一百余名骨干教师到国(境)外访问、进修和培训,同时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及高水平技术、管理人员担任客座教授和兼职教师,并引进“海归”人员和外籍专家、教师来校任教,完善了师资队伍结构,提高了教师整体素质。

青年教师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在加强对青年教师教学业务能力培养的同时加强技能培养,安排青年教师轮流到企业一线顶岗锻炼,保证青年教师能够有下企业锻炼的机会,使青年教师了解行业企业的实际,提高技能水平。

(三)加强“内提”“外引”,优化教师学历、职称结构

优化教师的学历和职称结构是当前高职院校内涵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教师的学历、职称是教师素质的重要标志,学历反映了教师受教育的程度,职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工作能力。国外高职高专院校师资大多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有些国家如德国要求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和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通过以优惠的条件外引和通过各种激励措施内培等方式优化师资队伍的学历、职称结构,教师队伍的学历、职称逐年迅速上升。如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引进博士、教授提供两室一厅的过渡住房,购房时给予一次性补贴5~15万元,配偶可随调。

(四)畅通“双师”培养途径,优化“双师”结构

“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和“双师”结构师资队伍的建设,是高职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必然要求。在高职教育日益重视内涵发展的今天,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基于职业分析的课程体系构建模式、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模式和融教学做为一体的行动导向教学模式等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理念越来越受到重视,因此对高职师资队伍的“双师”素质要求更加迫切。而“双师”结构的教师队伍应该由学校、社会、企业共同培养和构建。

目前,无锡市高职院校中有几所为区(县)所属院校,教师的人才流动和评聘需要通过地方相关行政部门,存在一定的制约,这需要根据高职教育的实际灵活处理。需要改革现行的人才流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高素质技术人员引进机制,畅通学校和企业的人才引进和交流渠道,解决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的问题。

(五)改革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准确导向高职教师发展

职称晋升条件是教师发展的指挥棒,引导着教师研究的方向。当前,高职教师的职称评聘制度虽然已有重大的改革,但还需要彻底摆脱普通高校本科的职称评审制度和标准的影响,真正与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工作相适应,与高职院校教师的实践能力要求相匹配。如以发表一定数量的核心期刊论文为晋升正高职称的必备条件,注重了学术前沿性,高职院校教师晋升教授职称的难度大。因此,结合高职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出一套适合高职教师的职称晋升制度是高职教师发展的迫切要求和共同呼声。

(六)取得政府和社会支持,畅通经费来源渠道

经费问题始终是制约高校发展的瓶颈,牵扯了学校领导大量精力。提高教师待遇、学校的各项内涵建设都离不开经费的保障;引进和留住高技能、高素质教师也需要经费的保证。学校应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尤其以毕业生的质量和学校对地方、企业、社会经济发展的服务能力赢得政府和社会的肯定。加强产学合作,注重实际成效,以取得社会对学校真心实意的捐赠和地方对学校的义无反顾的投入,从而实现经费来源的多元化。地方公办院校是政府的公共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人才培养基地,不是包袱,地方政府理应加大投入,推动学校的运作良性循环,使学校将工作重心放到内涵建设上来。

经济师职称论文范文5

关键词:高校教师 考评体系 行为选择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3-092-02

众所周知,现代高校较为公认的职能有三项――培养人才,发展科技和服务社会。而这些职能的实现都是依靠高校的教师来实现的,因此,高校教师的日常工作也就主要包括了三个方面: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其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本文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对高校教师行为选择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

一、高校教师行为选择的冲突和矛盾

从根本上讲,高校的三大职能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其根本目的都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培养人才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发展科技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服务社会则是直接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服务、继续教育等。培养人才固然以教学为主,但需要教学与研究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需要指出的是,尽管高校的三项职能在根本目的上是统一的,但在具体运作上并非没有冲突和矛盾,具体到不同的高校也会有差别。与此相对应,高校教师的行为选择也具有一致性,教师参与科研有利于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也有利于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但具体到不同的教师,其个体行为选择也存在冲突和矛盾。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尽管所有受访者都承认高校的首要职责是培养人才,但在现有考评体系下,超过85%的受访者承认,希望能将更多时间和精力用于科学研究,而且超过50%是为了评职称的需要,只有不到3%的受访者表示愿意潜心教学,不到5%的受访者表示愿意专注于社会服务。

二、高校教师行为选择的影响因素

调查结果显示,影响高校教师行为的主要因素有教师自身的因素、高校的类型、政策的导向等。

(一)教师自身的因素

高校教师的行为选择首先受其自身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主要包括:教师的学历和教师的职称、教师的学科类型。

教师的学历层次会影响教师的行为选择,调查结果显示,教师学历越高,用于科学研究的时间和精力越多。在受访的具有博士学位的25名教师中,科研精力超过60%达15人,其中有2人超过70%,科研精力在51%~60%的有6人,科研精力低于50%的仅有4人;具有硕士学位的33名教师中,有17人科研精力超过50%;具有本科学历的47名教师中,只有31%的教师科研精力超过50%,而且其中绝大多数是40岁以上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35岁以下的本科学历教师中高达85%是以教学为主。

教师的职称对教师的行为选择影响十分显著。拥有正高职称的教师中,超过82%是以科研为主,约2%是以行政管理为主(主要是专科学校的领导);拥有副高职称的教师中,有超过62%是以科研为主。

教师的学科类型对教师的行为选择也有显著影响。基础类课程的教师超过73%是以教学为主,而专业课教师有超过68%是以科研为主。

(二)高校的类型

目前我国的高校主要有三种类型,专科学校、一般大学、高层次大学,不同层次的高校有着不同的职能分工。高层次大学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主,同时承担大量的科研任务;一般大学主要承担本科教育任务,部分学校适当承担研究型人才培养和一定量的科研任务;专科层次的高校则主要以教学为主,主要培养在第一线从事生产、服务和管理及各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适当从事社区服务和教学研究工作。与此相对应,不同类型高校的教师其行为选择也有明显的差异。同样是副教授,研究型本科的副教授超过73%是以科研为主,教学型本科的副教授只有58%是以科研为主,而专科学校中,只有不到30%是以科研为主,超过50%的副教授是以教学为主。在专科学校中,另有约10%的副教授是以行政管理工作为主,很少参与教学和科研。

从教学工作来看,如果不折算本科院校导师指导研究生的课时,则研究型本科大学的正高教师平均周学时为4学时,副高教师为8学时,中级职称教师为12学时,初级职称教师为6学时;一般本科院校的正高职称教师平均周学时为6学时,副高职称教师为12学时,中级职称教师为15学时,初级职称教师为12学时;专科学校的正高职称教师平均周学时为8学时,副高职称教师为15学时,中级职称教师为17学时,初级职称教师为16学时。

(三)政策的导向

目前,高校对教师的价值衡量主是是看其职称高低,在职称评定中,又主要是考核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在教学和科研中,又主要以科研为主。老师主持或参与了科研项目,撰写发表了学术论文,才能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并带来经济收益、社会声誉等各方面的好处。在这种政策导向下,教师的行为选择会受到显著的影响。调查结果显示,超过90%的受访者认为,高校现有的职称考评体系会引导教师将工作重心放在科研,其次是教学,对服务社会则不具有导向性。

三、高校教师行为选择的理论分析

从理论“经济人”的角度来看,高校教师的行为选择带有明显的收益预期。这种预期包括货币收益预期和非货币收益预期两个部分。货币收益预期主要指教师行为选择后可能获得一切可货币化的收益(如工资、津贴、其他收益);非货币收益预期主要指教师可能获取的名誉、地位、社会声望和影响力等。这里统一用期望总效用(TU)来表示。由于教师总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其行为选择即是根据预期的期望效用将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按不同比例支配用于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假定期总的时间和精为力I,投入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时间精力分别为X、Y、Z,预期的单位效用分别为PX、PY、PZ。则:TU=U(X,Y,Z)。根据“经济人”追求效用最大化原理,构建如下多元消费方程:

目标函数max TU=f(X,Y,Z)

约束条件s.t PxX+PyY+PzZ=I

令:L=f(X,Y,Z)+λ[(I-PXX+PYY+PZZ)],采用拉格朗日乘数法求解Z最大的必要条件为:

四、引导高校教师行为选择的对策

根据上述论述,高校的主要职能与教师的个体选择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为了引导教师的行为选择与高校的基本职能相一致,有必要根据高校的层次和性质、教师的学科类型等合理调整教师考评体系。

(一)优化考评指标体系

目前高校的考评体系主要是职称,而职称评定则主要是看论文、专著的数量,而往往忽视教学能力的考察,更没有社会服务的硬性要求。因此,有必要对现有教师考评体系进行调整,除了职称体系外,可以考虑增设教学名师考评体系和社会服务考评体系。同时,在职称评定时也应借鉴国外大学的标准,分别从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和社会服务三个方面来进行考察,并合理确定各项职能的期望效用。

(二)根据学校类型调整分配机制

目前所有高校的岗位津贴基本都是按职称高低来确定标准的,而职称的评定基本上是根据科研工作来确定的。因此,有必要根据学校的类型调整分配机制。对于高层次的研究型的大学,可以考虑以科研水平为主确定分配标准;对于一般大学,应坚持教学、科研并重,并适度考虑社会服务;对于普通专科学校,可以考虑以教学为主,兼顾社会服务。

(三)根据学科类别确定考评标准

根据高校教师的学科类别制定相应的考评标准,基础类学科的教师可重在教学工作考评,专业类和技术类学科可侧重于科研和社会服务的考评。

参考文献:

1.王祖山等.高校教师福利自制现象.高教学术研究,2011(5)

2.王军红,薛滩.高校教师“自由”流动的不良效应及对策.教育与职业,2010(18)

3.陈宇联.高校教师人力资源管理开发对策探讨.经济师,2010(2)

经济师职称论文范文6

[论文摘要]本文论述了在教改理念下对职教师资队伍的要求,分析了职教师资队伍的现状,提出了解决现行师资队伍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和壮大。课程改革的推进,项目课程教学的深入,对师资队伍提出了一个更新、更高的要求,然而我们的师资队伍的现状又如何呢?有什么对策呢?现在就这几个问题谈一谈我的一些看法。

一、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的现状

(一)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不合理。青年教师的比例偏大,专业理论较强、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较弱,教学、教科研能力也显得欠缺一些。相应地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比例偏低,影响了专业学科的建设和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偏少。对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意识较淡薄,重视不够,有相当一部分专业学科根本无学科带头人。殊不知,一个名教师可以支撑一个专业,一个知名专业可以支撑一所学校。

(三)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低下。学校领导和教师认识不到位,没有意识到教科研是职业教育发展有“第一动力”,没有意识到职业教育的发展必须走内涵发展之路。培养科研带头人的意识淡薄,无名师和科研带头人工作室,不能为搞科研的人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四)“鼠师型”教师比率较低。专业教师在取得教师资格和高级工以上证书的才算是“双师型”教师。在中等职业学校中符合这一条件的教师比率是很低的。而“三以一化”的课程理念确确就要求教师不但具有较强的理论知识、过硬的教育教学功底,而且更看重的是技能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这在很多学校中是一个普遍的、突出的问题。

(五)专业能力与职业能力不匹配。尤其是近年来新招聘的大学生,理论知识方面还是很好的,但实际操作能力较差。说一个例子,在今年招聘考试,我们设计了一个简单的故障,让应聘者排除,十人中只有一人经提示后排除。

二、对策

(一)拓宽来源渠道,优化师资队伍,师资队伍结构的优化是职教师资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教师队伍的结构包括年龄、职称、学历、专业等显性结构和知识、能力、素质等潜性结构。应该做到,在年龄结构方面,要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年龄梯队;在职称结构方面,适当增加中高级职称比例;在学历结构方面,要适当增大高学历教师的比重;在素质结构方面,要达到“双师型”和复合型教师素质结构的基本特色,多渠道培养师资。

(二)抓好业务培训,提高教学水平

1、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教师培养力度。首先,要建立和完善师资培养培训制度,以使这一工作步入常规化、科学化、规范化。职教师资队伍的培养提高必须针对现有教师的具体情况,从实际出发,根据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趋势及教师“双师型”素质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培养、提高计划,既要面向全体,进行全员培训,又要突出重点,加强中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其次,形式要多样化,一是校内举办各种进修班;二是有计划地派出进修;三是在教学、科研实践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2、重视选择和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逐步组织各学科的学术梯队,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集中有限资源,对骨干教师尤其是优秀拔尖人才给予倾斜。同时要充分发挥教学成果奖励制度的激励作用,完善选拔、竞争机制,促进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成长。

3、加强教师队伍的学术交流与合作。这是由职业技术教育的社会性、开放性和信息时代的动态性所决定的,也是及时更新教师知识结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内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