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多样性论文范例6篇

文化多样性论文

文化多样性论文范文1

关键词:全球化 本土文化 文化多样性

全球化不仅是一种概念,也是一种人类社会发展的现象过程。目前,全球化定义诸多,通常,全球化是指全球各个国家的联系不断增强,人类生活以全球的共同规模为发展基础。同时,全球意识的崛起,也是全球化的一个重要表现。各个国家之间在政治、经济贸易上互依互存。全球化亦可以概括的解释为世界的压缩和视全球为一个整体。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随着当今社会经济的发展,全球化势力对人类社会影响层面不断扩张,从而逐渐引起各国政治、教育、社会及文化等学科领域的重视,纷纷引起研究热潮。对于“全球化”的观感是好是坏,目前仍是见仁见智。

一、全球化进程

全球化带来的影响也可以说不尽相同,其中我认为,随着全球化趋势的不断扩大,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意识形态自然会受到严峻的考验,经济实力雄厚的超级大国也会抓住这个机会,向其他相对经济落后的国家进行意识形态的侵略。这无疑也会对世界文化的多样性造成严重的打击。殊不知在当今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以美国为首的经济强国出现了文化垄断的苗头,其中,他们通过影视传媒的手段,来对其他国家进行美国文化的渗透,极力推销自己的文化意识形态。由美国的影视公司拍摄的《功夫熊猫》《花木兰》等和中国传统文化息息相关的影片也赢得了全球的票房,“中国人在电影院花钱看老外拍的中国故事”,这句话不尽让人哭笑不得。因此,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而言,如何一方面适应全球化的趋势,另一方面又能在从中发扬我们的本土文化,这是当下的一个难题。全球化不仅仅体现在经济方面,如今经济全球化也带来了“文化全球化”。

“‘文化全球化’是指“超越本土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认同,或者说倡导一种所谓的‘全球文化’。全球文化的产生意味着一种超越国界、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普遍价值已经成为一种现实存在于世”。①事实上,我们正在感受着“文化全球化”向我们走来。但是,随着全球化程度的加深,似乎这种全球文化的内容变得越加有限,出现了归一的苗头。因此,这种以消耗自然资源和误解现代化为前提的社会文明正在向古老的传统文化产生强烈的冲击,甚至有些是毁灭性的。

作为一个拥有数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国之传统文化无疑是丰富和深厚的。“中华文明是世界古代文明中始终没有中断、连续 5000 多年发展至今的文明。 中华民族在漫长历史发展中形成的独具特色的文化传统, 深深影响了古代中国, 也深深影响着当代中国。 对于我们这个拥有多个民族并存、 多种文化融合的国家来说, 博大精深、 多姿多彩的各民族传统文化共同构筑了华夏民族的核心内涵”。②但是,随着两次的科技革命的到来,近代的中国除了饱受侵略的痛苦外,极少的受到了两次科技革命所带来的积极的影响。时至今日,中国的“本土文化”与世界上很多的传统文化一起承受着全球化浪潮的冲击,其中一部分最能体现民族特征的本土文化正在消失,有的甚至已经消亡。

面对如今的态势,无论世界上哪个国家试图逃避全球化的推动力都是不现实的,当然也是不明智的,因为,被卷入“全球化”的浪潮并不意味着牺牲本土文化,使之被淹没或者屈服于文化霸权主义。全球化对我们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应该积极面对各种挑战,让民族文化不断的磨练,既能适应这种环境,同时也能放射出自己独特的魅力。进而,才能在大的浪潮中抓住机遇,生存发展。

二、文化多样性

在2005年10月,第33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一致通过了《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其中,也对“文化多样性”做出了全面的定义:文化多样性(cultural diversity)是指各群体和社会借以表现其文化的多种不同形式。文化多样性不仅体现在人类文化遗产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表现形式来表达、弘扬和传承的多种方式,也体现在借助各种方式和技术进行的艺术创造、生产、传播、销售和消费的多种方式。也就是说各个国家和社会形态通过借助各种方式和技术来表现自己独特的文化特色,从而构成了文化的多种不同形式。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动力。我们对待文化多样性既要认同本民族文化,又要尊重其他民族文化,相互借鉴,求同存异,尊重世界文化多样性,共同促进人类文明繁荣进步。

文化多样性的意义在于:

1、文化的多样性就如生物多样性一样,是全人类生存的根本,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

2、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是民族性 , 这是一切民族立于世界的基石, 保持文化的多样性就是保持民族的独立性。

3、文化多样性是民族平等和人权保障的基础。

4、在世界性的现代化进程中 , 在文化多样性的自身发展条件下, 文化多样性在保持其文化精神的前提下, 能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吸纳异质文化的优质性, 能够与时俱进地实现自身的文化变迁, 这是文化多样性中一种有效的文化调适, 更是文化多样性应对现代化进程, 实现文化自主发展的有效方式与必然途径。

5、根据文化相对论理论 , 任何民族的文化都具有其独创性和充分的价值, 都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并与其经济条件相适应的。

总之,如何一方面适应全球化,享用全球化给我们带来的物质文明成果,另一方面通过发展强大本国经济来实现民族文化的复兴和发展,已经成为了世界课题。我们要重视全球化给我们带来的一系列文明成果,绝对不能简单的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互对立,如果国家不能够将自己民族的文化发扬传承,那就不能立于世界之林,谈何国力,谈何国际地位?同时,我们也不能把本民族文化封闭孤立起来,呈现给世人的应该是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而非“单一”。因此,我们还要进一步的加强和世界各国之间的文化对话、交流与合作,兼收并蓄,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全球化进程与民族文化多样性》雷晴岚

文化多样性论文范文2

[关键词] 民族地区 公平 发展 文化多样性保护

一、公平、发展与文化多样性保护

1.公平与公平理论

所谓公平,简单地说就是公正、合理、平等。对于公平的认识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早在两千五百年前,孔子就在《论语・季氏》中说:“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后来,这种“均无贫”的思想被发展成为绝对平均主义。西方对公平的认识也是源远流长,从柏拉图、亚里斯多德、伊壁鸠鲁到霍布斯、卢梭、康德、黑格尔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等,分别从政治、社会、经济和法律等不同角度阐述了公平的思想。

公平理论(Equity theory)最早是由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John Stacey Adams)于上世纪60年代提出,是一种关于社会的比较过程的理论。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John Rawls 1921 2002)则从社会政治的角度提出了公平理论。在他著名的《公正论》(1971)一书中,罗尔斯提出了社会公正的原则。作为一种激励理论,公平理论常用于经济管理。实际上,公平理论也适用于社会。如果一个群体或者说一批人感到不公平,那么就会产生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当这些矛盾和问题激化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定。

2.公平、发展、与区域文化多样性保护

公平与发展的问题由来已久。在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的时代,公平与发展的关系实际上就是公平与效率的问题。公平较多地被看作社会发展目标,效率则主要是经济发展目标。人们逐渐认识到:二者同时作为人类社会这驾马车的两个轮子,共生共荣,等量并重,不可偏废。他们作为社会均衡发展的整合目标表现为双向互动的态势。

公平与文化多样性保护同样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少数民族文化之所以面临生存危机,是历史上诸多因素造成的,而不公平的待遇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公平是文化多样性保护的基本要求,不能从政治、法律、经济等方面保证文化的公平,文化多样性保护就不可能实现。就民族而言,公平有利于建立民族自觉和自尊,促进民族团结,缩小民族差距,而不公平则会伤害民族心理,激化民族矛盾,拉大民族差距;同样,文化多样性保护有利于公平的建立。保护意味着对弱势文化的扶持与倾斜,这些政策、经济和法律措施有利于提高弱势文化的地位,从而实现权利和义务的公平。

另一方面,对于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又可以分为狭义与广义两种方式。狭义的保护仅仅针对文化类型本身,重点在于某一种或几种文化要素(基因),其结果常常是死的保护,其效果也往往是事倍功半。所谓广义的保护就是从整体上对文化生态系统加以保护。只有从整体上加以保护,才能使文化成为富有生命力的活的保护,也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实现活的保护,必须依靠发展,即在发展中保护。政治和经济的发展是文化繁荣的基础,而文化的发展也可以促进政治和经济的昌盛。

总之,公平与发展和保护密切相关,对一个区域的文化多样性来说,三者缺一不可。

二、乳源必背旅游兴衰的个案分析

1.必背旅游的发展过程

必背位于广东省乳源瑶族自治县的东北部,是乳源县辖镇。从自然条件来看,必背镇地处南岭山地南麓,山高谷深,层峦叠嶂,沟壑纵横,云雾缭绕,景色怡人,其山势以峻、奇、险、秀著称。从社会历史条件来看,必背是乳源过山瑶的聚居地之一,是旅居美国、泰国、缅甸、老挝等海外瑶胞的发祥地。1984年,美泰瑶族代表赵剑高等四人和美国威廉・凯利国际大学语言学教授赫伯特・帕内尔博士(瑶族名字叫盘贵福)等人访问必背。美泰瑶族代表的必背之行有三个目的:一是寻根。美国瑶胞于20世纪70年代移居美国,现有瑶族人口1.7万多人。他们保留与必背瑶族相同的语言和生活习惯以及传统的民族服装;二是看望中国的瑶族同胞;三是研究瑶族文字。1984年春,以著名瑶族研究专家白鸟芳郎教授为团长的日本少数民族研究团一行23人访问乳源。1984年12月,日本学者竹村卓二等人访问必背。1985年5月,美国密执安大学音乐学院教授到乳源考察瑶族音乐。1986年5月,香港中文大学、香港中华文化促进会联合在香港举行第一届瑶族研究国际研讨会,会议拟于会后组织与会人员赴连南和乳源考察,并在乳源闭幕。在这样的背景下,乳源县旅游局决定开发必背旅游。

1986年,乳源县旅游局积极向国家、省、市旅游局汇报美国瑶族华裔到必背寻根访祖及首届瑶族国际研讨会的活动情况,并作出可行性报告,争取资金,建成必背两层迎宾楼。1987年,韶关市旅游局拨款1万元,市政府拨款15万元,兴建了一座歌舞厅和一座公厕;国家旅游局拨款5万元,兴建了门楼、办公室、展览室、小商店等设施。1990年,县旅游局向财政借资数十万元兴建瑶山酒家。同年,必背瑶寨被广东省旅游局列为广东省四大民俗风情旅游热线之一。1991年,县旅游局和必背瑶寨旅游管理处请县民族艺术团老师、演员编导瑶族歌舞,培训了一支20多人的表演队伍。在保留“铜鼓舞”、“铙钹舞”、“草席舞”、“顶杠”、“爬刀山”、“独木行舟”等传统节目的同时,增加了吊脚楼瑶族结婚表演仪式、“打竹竿”、“闹金秋”等歌舞。以必背瑶寨为依托,乳源县主办了“穗港澳――乳源旅游业务洽谈会”。通过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进行大力推介和宣传,必背瑶寨的影响日隆。1993年2月,组织美国、新西兰等国家的15个外国人徒步穿越大瑶山旅游活动。同年,市政府投资30万元,修建了15套瑶山度假村。与此同时,瑶山酒家开业,主要提供瑶族传统美食,并有瑶族姑娘敬水酒等,受到游客欢迎。1996年,县旅游公司筹集资金10多万元,成功开发必背峡谷漂流项目。总体来说,必背瑶寨旅游起步早,发展势头良好,客源充足。然而,1997年,韶关市重点工程杨溪水库开工,由于修建水库和电站,旅游交通中断,必背瑶寨旅游逐渐沉寂下来。2002年,瑶山酒家被洪水冲垮,度假村变成了养猪场。

2.必背旅游对乳源瑶族文化的影响

必背旅游对乳源瑶族文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首先,必背旅游的开发强化了瑶族人口的民族心理,唤起了他们的民族意识,增强了民族自信,认识到了瑶族民族文化的价值,从而激起了他们保护民族文化的自觉性。

其次,必背旅游的发展直接促使了瑶族文化的复苏,活化了民间传统工艺,有利于文化的传承。例如刺绣,在旅游市场的带动下,许多人重又拿起了弃置很久的针线,使这一具有重大价值的手工艺术重新焕发出光彩。再如歌舞表演,其演员均非专业演员,而是由当地附近瑶族组成的一支业余演出队伍。旅游旺季是演员,旅游淡季是山民;游客来了是演员,游客走了是山民。通过表演,使瑶族的歌舞艺术得以发扬光大。这正是文化多样性保护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即:把死的艺术变成活的文化。

第三,必背旅游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有助于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除了门票收入以外,许多产品如腊肉、豆腐、番薯、玉米等价格上涨,一些土特产如石韭菜、冬菇、木耳、茶叶等供不应求。以茶叶为例,旅游开发时茶叶市场价每斤平均在100元以上,而旅游衰落后每斤20元左右还无人问津。按2004年茶叶产量23t计算,仅此一项,当地就损失约368万元,平均每人600多元。即使按瑶民销售价只相当于市场价的三分之一,平均每人每年纯收入也减少200多元,每户减少近千元。

不可否认,必背旅游对社会文化也存在着一些所谓的“负面”影响,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人们商品观念增强所导致的价值观念的变化。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市场观念取代小农意识,很难说这不是一种进步。

3.造成必背旅游终结的不公平因素

杨溪电站的开发最终导致了必背旅游的终结,这对当地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其不公平主要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首先,资源上的不公平。在资源开发上,重视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忽视了对文化资源的开发,甚至牺牲文化资源的开发来换取对自然资源的开发。乳源水力资源丰富,建国后,乳源县一直把水电工业的发展摆在区域发展的重要位置。不可否认,乳源水电的发展对于当地经济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在水力资源开发与旅游资源的开发发生矛盾时,旅游资源被忽视,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资源观的落后和发展观的短视。杨溪电站的修建不仅阻断了必背旅游的交通,而且巨大地改变了杨溪河的水面景观,使作为必背旅游之一的漂流项目遭到彻底破坏。

其次,经济上的不公平。至2004年底,乳源是广东省小水电装机容量最多、开发率最高、单列人均占有装机容量最多的一个县。然而,与许多其他地方一样,水电开发并没有使乳源从贫困中解脱出来。目前水电开发在经济上主要有补偿制度和分配制度。补偿主要是以有形的财产(土地、房屋、树木、设施等)和搬迁重建中的有形物耗为基础计算的,很少或没有考虑“无形”的损失,也没有考虑潜在机会的损失(即机会成本)。杨溪电站的补偿显然无法弥补必背旅游消失所带来的损失。在分配制度上,目前主要是采取“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结果造成当地居民从中得到的利益非常小。

第三,区域上的不公平。区域之间的公平原则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则之一,也是我国目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国在过去的发展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为了整体的利益牺牲局部的利益、为了一个地区的利益牺牲另一个地区的利益的不公平现象。在发展时我们忽略了环境成本和资源成本,一个地区的利益被转嫁到了这个地区以外的地方。就乳源来说,虽然通过扶贫等各种形式有所回馈,但相对于当地的损失来说力度太小。

第四,科层上的不公平。“科层制(Bureaucracy)是蒙西尔・德・古尔耐(Monsieur de Gournay)在1745年所提出的概念,主要是指官员的统治。但这一名词是随着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对现代组织兴起的系统解释而普及的。组织作为社会权力的根源,能够使个体承认他(她)也许是无力抵抗的。在杨溪电站的修建过程中,乳源当地领导也曾经多次到市里向有关单位提出不同意见和争取利益,但是,最后的结果是个别干部因工作需要而被调离其工作岗位。这也可以反映由于科层上的不公平,越往下,其声音越容易被淹没,基层的要求往往不被上层重视和采纳。

三、结束语

亚当斯和罗尔斯的公平理论皆强调了公平对于社会的重要性,人们也主要从社会目标上来认识公平。实际上,公平的内涵要复杂得多,例如,可持续发展要实现的核心目标之一就是代际公平。从乳源必背旅游的兴衰也可以发现,造成必背旅游终结的不公平因素至少表现在资源、经济、区域和科层等四个方面。因此,资源公平、经济公平、区域公平和科层上的公平是我国民族地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正视和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公平、发展、保护与民族地区文化多样性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公平是民族地区发展和文化多样性保护的必然要求;而发展既是公平的具体体现,也是文化多样性保护的基础和重要手段。乳源必背旅游的实例也充分说明:公平促进发展,从而有利于文化多样性保护;反之,不公平制约发展,从而也不利于文化多样性保护。从系统动态学的角度来看,公平、发展、保护与民族地区的文化多样性既可以组成一个相互促进、不断放大的负反馈回路,也能够形成一个相互制约、不断衰减的正反馈回路,其中,关键在于人们的选择与行动。

参考文献:

文化多样性论文范文3

本次论坛在风景秀丽的桂林市雁山园举行。论坛开幕式由中国艺术研究院张庆善副院长主持,中国艺术研究院王文章院长首先致欢迎辞,他说,中国和法国都是有着悠久历史传统的国家,也是东方和西方有代表性的文化大国。两国在保护文化多样性领域各自都有着丰富的经验。今天,阿尔诺・多德里夫先生和艺术院执行主席伊夫・米勒冈主席率领各位院士同中国艺术研究院以及院外的著名专家学者在这风景秀丽的历史名园雁山园相聚,共同探讨保护世界文化多样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是中法两国文化艺术界的一项盛举。

王文章院长指出,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保护文化多样性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也受到了中法两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因为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对于人类文化遗产的认知,对于文化价值观的相互尊重,以及对于葆有人类精神、情感的丰富性和促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阿尔诺・多德里夫秘书长在答谢辞中说,举办“中法保护世界文化多样性高层论坛”这种形式的文化合作能够加深两国人民的了解和友谊。在尊重双方文化的不同和多样性的时候,应该学会更好地认识和理解对方。希望通过邀请专家、艺术创作人员的方式和利用报告会、研讨会、进修和展览的机会来融合两国艺术人才,共同丰富我们的文化,发挥各自的文化艺术遗产价值,这些对于保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开幕式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黄格胜和桂林市领导分别发表讲话,对论坛的举行表示热烈祝贺。开幕式后,中方专家代表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著名画家范曾,中央美术学院教授、著名美术理论家邵大箴,以及法兰西学院艺术院阿尔诺・多德里夫秘书长和伊夫・米勒冈执行主席先后做了主旨发言。之后中法双方代表分别从各自学科和专业出发,就保护世界文化多样性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

中国艺术研究院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抢救和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方面进行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重要成绩。新世纪以来,在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中国艺术研究院又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包括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功申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在国内外举办大型展览和演出,研究、撰写和出版重要学术著作等,受到社会各界和国际舆论的充分肯定。2007年,中国艺术研究院在法国巴黎成功地举办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节”,受到了法国各界和公众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

中国艺术研究院与法兰西学院艺术院有着密切的院际交往,曾经多次互访,进行了深入的学术交流。这一次法兰西学院艺术院10名院士集体走出法国本土,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这在法兰西学院艺术院的历史上尚属首次。中国艺术研究院与法兰西学院艺术院汇集了两国众多著名学者和艺术家,共同讨论保护世界文化多样性问题,必将成为两国文化交流史上的一次重要事件。

文化多样性论文范文4

【关键词】法律文化理论;传统法律文化;文化多样性

一、法律文化理论概述

(一)法律文化理论的界定

法律文化理论是由梁治平先生所提出的,中国法学界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流行的一种法学理论。正如学者所分析的那样,梁治平的观点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其具体内容散见于梁治平的《法辩:中国法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以及《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第二阶段的主要观点见于梁治平的《清代习惯法》一书。这两个阶段在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态度方面存在明显的不同,但是这两个阶段都是在对文化类型的分析比较这一共同的研究进路统领下的。

在这两个阶段之中,梁在第二阶段的研究没有第一阶段那么细致和深入,其整体内容没有第一阶段那么完整;同时,梁第二阶段的观点在某种程度上与第一阶段的研究相矛盾。综合以上两点,笔者认为:梁第一阶段的研究更能够成为一种独立的理论,即法律文化理论。所以笔者在介绍法律文化理论时,只介绍第一阶段的内容。

这一理论最为经典的表述来自于梁治平在为伯尔曼的《法律与宗教》的中文版作序时所提到的一句话:“用法律去阐明文化,用文化去阐明法律”。因此,法律文化理论实质上来说是一种比较法律文化研究。

(二)研究法律文化理论的意义

在当时的中国法学界,正是“权利本位论”和“法条主义”盛行之时,法律文化理论的出现为当时乃至现当代的中国法学界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角度和一种新的研究进路,对于整个中国法学研究的发展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当时百家争鸣的良好的学术气氛的体现。笔者之所以要对这样的一个理论进行阐释,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该理论中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分析。

梁治平的法律文化理论最初发源于当时的一股“文化热”,人们对于“文化”这一观念十分的热衷。时至今日,对于文化的宣扬任然是国际上的一个重要话题,它不仅是一个民族民族个性的体现,更是一个国家文化软实力的体现,其意义不仅仅局限于法学研究,对于社会、国家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2、以文化阐释法律的研究进路和方法有可取之处。

在法学界,专家学者们往往都是从法律条文和法学理论入手,而梁治平的法律文化理论则从文化入手,着眼于文化之间的差异,使我们看到了权利本体、客体、以及权利义务等法学理论中的传统概念之后所隐含的更加基础性的一些文化内涵。

3、该理论的提出,使得人们更加客观和理性的看待法律现代化的问题。

本文在后面将会进一步提到:虽然法律文化理论在将中西文化进行比较的时候,梁治平更加倾向于宣扬西方文化而批判中国传统文化,但是这至少使得众多专家学者对于中西方法律背后所蕴藏的文化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这对于我国法学理论的进步和发展有着十分重大深远的意义。

二、法律文化理论的具体内容

(一)法律文化理论的思想基础

法律文化理论散见于梁治平的《法辩》与《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两书中。这一理论的提出,一方面是基于当时的 “文化热”: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之间的两次关于文化的大讨论激发了梁治平对于文化进路的兴趣,进而促使他开始用一种“文化类型学”的方法进行研究;另一方面,梁治平著作中的这种将东西方法律文化进行比较的方法,近的可以溯及到比较法的研究,远的就要溯及到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这一法学名著,同时,洛克的《政府论》、梅因的《古代法》均构成了法律文化理论的重要思想基础。

(二)法律文化理论的基本观点

法律文化理论主要是运用一种“文化”的角度,来审视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同时与西方的法律文化进行对比并寻找其中的差异。也有学者称之为“以辨异为基础的文化类型决定论”,这样的一种理论的最为主要观点在于:“法律只能是特定社会的产物。中国古代法所反映的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质。”

1、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

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解读和批判是梁治平的法律文化理论的重要部分,在《法辩》和《寻求自然秩序的和谐》这两本著作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笔者将其主要的观点归纳如下:

第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一种公法文化。我国古代有着高度发达的刑法典以及刑法体系,同时还有完善的吏制,其作用类似于今天的行政法与组织法。这一现象,验证了中国自古以来的公法文化。同时,现如今,刑法典的成熟、政府机构的庞大和臃肿,以及行政权力的扩大,无疑都是中国古代公法文化的高度发达的延续。

第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强调的是统治者所宣传的“礼”。“礼”是建立在自然血亲关系上的包罗万象的行为规则体系,即道德。这种道德和法律之间产生了一种模糊、暧昧的关系,那就是“法律的道德化”和“道德的法律化”。法律的道德化会导致法律的虚无,而道德的法律化则会造成道德的普遍虚伪。因为道德是一个抽象的、因人而异的概念,而将法律德化,会导致统治者或者既得利益者运用道德这一概念来排除异己,滥杀无辜,进而使法律彻底为统治者所操纵而成为一种摆设;同时,将道德法律化,将会导致道德成为了一种形式,进而导致了道德的沦丧。

第三,中西法律文化导致了中西方不同的社会文化。中国的法律文化强化了“熟人社会”,在这种社会文化下是没有公平正义的土壤的,因为每个人都希望不平等、都想要寻找获得不平等的机会。而西方的法律文化推动了西方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进而形成了以“陌生人社会”为主体的社会文化,这种文化有利于个人主义的发展和民众权利意识的提高,为法治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2、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我国法律现代化的矛盾和问题

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是根植于传统中国社会之中的,而我国现在进行的所谓的“法律现代化”,在很大层面上是对于西方法律制度的移植。而这种移植从颁布的大多数法律规范来看,只是对于西方法律制度的一种小修小补。这些来自于西方社会土壤的产物,移植到中国后,在很多方面都会产生水土不服。

西方的法律文化经历了从公法文化转变为私法文化的过程,而中国从古代一直流传下来的公法文化对于当今中国仍有不小的影响。按照梁治平的观点,当今中国法律现代化的主要任务在于,使中国的公法文化转变为私法文化。在这一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问题和矛盾,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当今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从总体上看,仍然笼罩着义务本位的阴影:一般民众更多地关注的是刑法方面的问题,如杨佳案,许霆案以及邓玉娇案。再就是“无讼”这种现象依然存在。这是一种古代官本位、义务本位思想的具体表现。还有那种为了国家利益强制性的牺牲个人利益的情况,这些都是义务本位观念的表现,是与那种正义第一、自由、平等、个人本位的私法精神是相违背的。

第二,当今中国的法律文化,仍然受到传统儒家文化中那种的关于“义利之辩”的影响,并且在很多情况下阻碍了法律现代化的进程。许多事件的发生、许多人物的言论都被扣上了道德的帽子,受到了道德的评判,这样一来就会放大人性的虚伪,使人阳奉阴违,进而导致道德的全面沦丧,甚至会导致整个道德体系的崩溃。同时,这种思想还严重阻碍了中国一般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

第三,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从西方列强打开中国大门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开始衰退,而其所赖以存在的儒家文化在当今中国也已经开始式微,当今很多人甚至出现了批判儒家甚至是反儒家的思想,而西方法律思想还未被一般民众所接受,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一系列思想的碰撞甚至混乱也不得不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三、法律文化理论的缺陷

(一)梁治平本人研究对象的转换,造成了其观点的前后矛盾

梁在提出了这一理论之后,在随后的研究之中却并没有对于这一理论一以贯之。在提出法律文化理论的时候,其研究对象是通过对比阐释中国的“大传统”——即那些可以统而论之的一系列文化传统,这种传统具有跨时代和跨地域的特点;而在梁治平的《清代习惯法》中,我们看到的是对于清代“习惯法”这一学者所谓的“小传统”的研究,而“小传统”——正如其名称所指代的那样,是一种范围和内容较小的、具有地域性和时代性的产物。更为重要的是,这两种研究之间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在《寻求自然秩序的和谐》中,虽然作者一再强调其研究的一致性,但我们从书中的内容可以知道,在该书中,梁治平的研究对象、研究角度以及对于“小传统”的结论性态度均发生了改变,并且这些改变甚至了其在提出法律文化理论时的观点,在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态度上就是如此。这样的一种改变,削弱了法律文化理论本身的合理性,造成了其观点的前后矛盾。

(二)法律文化理论的思想基础不是十分完整,存在缺陷

法律文化理论是以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洛克的《政府论》、梅因的《古代法》等一系列古典的法学著作为依托的,但这种依托只是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的,换句话说,法律文化理论中的比较法的思想和对于法律背后文化因素的考量,其精神源头来源于上述的这些经典的法学著作。法律文化理论是对于法律文化进行阐释、解释的一种理论,这一理论理应涉及到法哲学解释、文化的定义和解释等一系列的专门知识,但是在梁的这一理论中诸如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论著、吉尔兹的人类学“文化阐释”论著则完全阙如,虽然梁在此后对哲学解释学和“文化人类学”的阐释理论所做的一般性、介绍性的研究,都可以看作是其对于法律文化理论思想基础的补充。因此,缺乏这些理论作为支撑的法律文化理论,其合理性和说服性大大降低,使得这一理论更多地体现为作者的一种十分主观的“观点”。

(三)由于理论基础的不完善,理论中许多基础性的概念模糊不清

在梁治平提出的法律文化理论中,由于其理论基础存在缺陷,导致了许多重要的概念,如文化、法律文化等基础性的概念,并不是界定的十分清楚。这一特定表现在这些概念的表述上:梁治平在其文中均是笼统的、十分宽泛的说明了一下,许多都是带有十分强烈的感彩的一种表达和论述,并没有给出十分规范和理性的定义。由于梁治平是在《法辩》中提出这些概念的,而《法辩》是一部法学文集,而不是一部系统的法学著作,因此,其提出的概念多半不是十分规范的。这样的一种不规范,使得我们在具体分析法律文化理论时,会出现歧义和含混不清的情况,从而无法抓住作者的真正的意思,降低了这一理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法律文化理论对于“中国文化类型”持否定和批评的态度

法律文化理论虽然着重于东西方法律文化的对比,但是这种对比是以西方的文化或者说是法律文化为标准的,并且作者以这种标准逐条对比中国的传统文化,并分析其缺点和不足。在最后得出结论:中国应该将传统的、已经不合时宜的公法文化摒弃,而应当逐步学习西方的私法文化。法律文化理论的初衷是好的,它希望从东西方文化对比的角度来探寻中国法学的发展之路,但它最后产生了一种完全“西化”的倾向,开始批评并且十分排斥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这一点被有的学者称之为法律文化理论对于“中国文化类型”的否定。

这样的一种观点虽然是从文化多样性的角度出发的,但在最后的结论之中却忽视了文化的多样性,而去谋求一种文化的同一性。中国从清末时的西学东渐,到现如今的向西方学习,不论是学习西方的法律制度还是学习西方的法律精神,其根本是要让我们自己的土壤上开出我们自己栽种的果实,而不是一味的、简单的将我们自己的土刨掉,然后换上西方的土壤和植物。因此这样一种观点是具有局限性的。

四、法律文化理论的启示

(一)法学研究需要开阔的视野和严谨的态度

我们在进行法学研究的时候,要开阔自己的视野,不能仅仅局限于法学这一门学科本身,还应该对于其他的学科进行广泛的了解。在这一点上,法律文化理论为我们做出了榜样:这一理论虽然存在诸多的瑕疵,但是其多学科、广视野的研究方式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同时,我们在进行学科之间的交叉研究时,还应该注意对于自己不甚熟悉的学科进行严谨细致的了解,这样在著述相关观点的时候才不至于导致不严谨和不规范的现象发生。

(二)重视法律背后的文化信息

法律文化理论向我们展示出了法律背后所隐藏的文化信息,这些文化信息,特别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些信息,对于我们今后的法律移植,以及随之而来的立法和司法具有重要的意义。正如苏力教授所言,这些文化信息将是我们进行法律活动的重要的“本土资源”。

(三)尊重文化多样性

从法律文化理论的缺陷中我们了解到,对于文化以及文化多样性的尊重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应当理性、客观的对待我们几千年来的传统文化和法律文化,这其中尽管有许多已经不合时宜,但更多的还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一味的“西化”、“向西方看齐”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有着几千年传统的古老国家来说是十分困难、艰辛和得不偿失的,无数的事实证明了这样一种态度是不正确的,也是没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1] 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商务印书馆,2006

[2] 梁治平.法辩:中国法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3] 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4] 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释,三联书店,1994年

[5] 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1996

[6] 苏力.法制及其本土资源(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7] 苏力.批评与自恋,法律出版社,2004

文化多样性论文范文5

    人们所面对的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都是丰富多采的。不管是从本原物的意义上讲,还是从人造物的意义上说,物种的存在和发展都是千差万别和千变万化的。

    任何一个时代,特别是20世纪以来的每个民族的社会结构、意识结构和文化结构同样呈着多元、多极、多维、多向度和多层次的格局。这种多元化的格局又总会不同程度地这样那地表现出主元、主导、主流、主脉、主调、主旋和主潮。尽管各种文化和文论之间存在着差异、矛盾、冲突,乃至可能酿成激烈的文化纷争,但各种文化和文论的多元并存、多元共生、多元相激、多元互补和多元发展已经并将继续成为不争的事实。思想领域中的问题必须也应当通过特殊的精神途径去解决。各种文化和文论的兴衰浮沉,只能通过对话、交流和竞赛的方式来实现。

    现当代的文化和文论思想必然是多元的。从社会形态看,同一时代的多元社会形态必然引发出多元的文化形态和文论形态。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个别地域里带有浓郁的原始公社痕迹的这些不同的社会形态,一定会产生判然有别的文化思想和文论思想;从民族来说,每个民族的文化思想和文论思想都会呈现出鲜明的民族特色;从地域来说,不同地域的文化思想和文论思想总会表现出多样的民间风情和地域色彩。即便是同一时代、同一历史条件、同一国家、同一民族、同一地域的文化思想和文论思想也会大异其趣,世界范围内的文化思想和文论思想的交流、撞击和激荡,势必会打破某种文化思想和文论思想所固守的防线,面临着通过竞争求生存、求发展的冲击和挑战。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都应当正视全球背景下和全球范围内的文化思想和文论思想的选择、融合、改制和重塑。面对文化思想和文论思想之间的对峙和渗透,使正确理解文化思想和文论思想的多元和主元的关系,成为一个不能躲避的冷峻而又重大的课题。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的社会结构、文化结构和文论结构同样是多维、多极和多元的。这是因为现实生活中的多种经济成分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政治体制,必然反映到文化和文论中来;社会主义思想、资本主义思想和封建主义思想相混杂;不同阶层的文化需求、文化选择和价值观念不尽相同;现实主义、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共生并存;“国学”、“西学”和“马学”的冲突和纷争越演越烈。所有这些文化思想和文论思想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总体意识结构的格局中的成分还要存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多元并存和多元共生的文化结构和文论结构将成为事实上不可改变的精神存在。实际上,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思想和文论思想既是多元的,又是有主元的。文化和文论的多元和主元是相对相融、相辅相成的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二)对多样文论的鉴别与分析。

    应当说,各式各样的文论思想都是有道理的,而各种文论道理所蕴涵的道理的质态和所表现出来的形式却是很不相同的。

    关于文论的大道理和小道理。人们对艺术真理的认识总是从局部开绐的,往往通过观察和抽取艺术真理的某一层面和某一过程,从而形成片面的甚至是十分深刻的真理。这些局部性的文艺观念不可能对艺术真理作出总体性的把握,往往显得偏执和模糊。但真理终归是对事物的全方面和全过程的规律性体认。“片面的深刻的真理”虽然只具有相对真理的意义,但作为发掘艺术真理的某一层面和某一过程的宝贵的学术成果,同样应当得到尊重和珍惜。既没有理由拒斥这些“片面的深刻的真理”,又要防止把这些“片面的深刻的真理”随意提升为涵盖一切的文艺观念的总的文艺观念。这样做可能会以小充大,以偏概全,难免和甚至产生“一叶障目”、“坐井观天”和“瞎子摸象”的迷误。

    关于文论的新道理和旧道理。凡是揭示艺术真理的某一层面和某一过程的新的文艺观念都是有价值的学术成果。阻碍文艺发展的陈腐的背时的旧道理,是必须舍弃的。但传统意义上的旧道理不能一概认为是旧的,其中一些传统的,诸如社会学的、心理学的和审美学意义上的文艺观念和批评模式仍然具有蓬勃的生气和活力。同理,推进和激发文艺发展的特别是那些带有原创性的新道理是应当大力倡导和弘扬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凡是时兴的东西都是一定是“新”的。那些打着“新”的旗号出现的艺术也可能是迷乱、颓废而又腐朽的。最近出现的某些“行为艺术”作品,如在流血的胳膊刀口上栽树,让把被缝在牛肚子里的男性的裸体再重新钻出来,吞吃烤焦了的女婴的肉等等,都只不过是以花样翻新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旧。旧者有旧,但旧者不全旧;新者有新,但新者不全新。对新道理和旧道理,应当从性质和功能上进行认真的审视。

    不管是文论的大道理、小道理,还是文论的真道理、实道理和新道理都必须确立一个判断和衡量的标准,即应当以是否具有先进性、科学性或真理性作为权威性尺度。

    为此,应当正确理解“诗”与“思”的关系,即诗学与科学的关系。海德格尔强调通过审美和艺术手段实现对人生的诗化和美化,达到和融入“诗意地栖居”。这种浪漫的诗学幻想以特殊的魅力,征服了不少学者的心灵。当代西方兴起的语言诗学、文化诗学和政治诗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被称为“文化诗学”或“政治诗学”的新历史主义已和传统的历史主义很不相同。这实际上是一种文本学和解释学意义上的历史主义。理解和处理历史与人文的关系时,与其说是回归历史,倒不如说是注重和强调解释主体向历史的介入与扩张,通过对历史文本的阐释和解构,达到改写和重塑历史的目的,以便使历史更加适合于解释主体的意志和愿望。读者从中国当代历史题材的小说和影视作品的虚写和戏说中,可以比较强烈的感受到随意把历史人文化、主体化、意志化、情感化的倾向。尽管机械的历史观念是偏狭而又错误的。历史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必须得到应有的尊重。对历史的客体性、实在性、规律性和真理性可以进行诗化,但不能够从根本上加以改变。非人文的历史固然不可理喻,非历史的人文同样无法体察。因为既不存在无人的史,也不存在无史的人。人文精神和历史精神既悖立又互补。“诗”与“思”是人们感受和掌握世界的两种互渗互融的思维互方式。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倡导无“诗”的“思”或无“思”的“诗”的实际效果都是通过否定对方来否定自己。“诗”的激情往往是“思”的动力和先导,“思”又往往是“诗”的基础和诱因。两者的矛直、冲突和对立只是暂时的、局部的,是由于特殊的历史条件和社会机制引发的。如果“诗学”是完全反科学、反理性、反真理和反规律的,那么,势必使这种“诗学”的人文价值受到局限。诗学精神应当尊重人的科学精神并有助于人的科学精神的培育和发扬。即便是现代解释学中最有影响的伽达默尔也对他的老师海德格尔的“诗学”观念进行了一定的修正。他尽管提出了“视野融合”的理论,但毕竟肯定“艺术真理”的存在,同时认为“历史是真理的源泉”。伽达默尔的见解是值得引起重视的。

    必须正确理解信仰与真理的关系。信仰是自由的。真理是对客观的对象世界的规律的反映。信仰是各式各样的,有明智的,有昏味的。真理尽管是相对的,但相对中包含着绝对的因子。人们可以从各种视域观察事物的某一层面和某一过程,取得对真理的多方面的认识和感悟。绝对的相对主义会造成虚无主义和蒙昧主义。信仰是可以选择的,而对真理的选择带有必须认同的服从性质。只有信仰真理或只有选择对真理的信仰才能获得人的真正的自觉和自由。文艺和文论对信仰的追求和阐释应当有益于对真理的发现和弘扬。

    应当正确理解文化与规律的关系。广泛意义上的文化不一定都能把握对事物的客观规律的真理性认识。某些精英文化,如后现代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的文化和带有后现代主义和后结构主义某些特性的创作和作品意在解构所谓的“伪理想”、“伪崇高”、“伪真理”、“伪权威”的时候,连同理想、崇高、真理、规律、主导、中心、权威和秩序也一并抛弃和后掉了。这些学者和作者强调文化的批判精神的同时,也确乎批判了不应该批判的东西。还有一些以娱乐功能取胜、可以批量生产的大众文化,淡化了文艺的理想精神,消解了文艺的批判功能,削弱了大众的自觉意识,隐去了变革现实的启蒙思想,遮避了对不合理的社会体制和机制的理性审视。如果一种文化不能体现人们对客观规律的真理性把握,那么这种文化很难被称为先进文化,也不可能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

    这里,我们应当有意识地重提、倡导和呼唤实践理性的概念。

    文艺创作和文艺研究都属于精神话动。这种社会的精神实践话动,既不能等同也不能直接地作用于一般的社会实践。但社会实践是文艺创作的源泉,文论的思想和观念也是从文艺实践中抽取、提升和概括出来的。社会实践是历史和人生的舞台。文艺只有表现社会实践,才能集中地反映社会、历史和人生。只有通过社会实践改变社会环境,推动社会进步,促进历史转折,才能相应地获得人的自由、幸福和解放,求得人自身的全面的自由发展.因此,文艺家和文论家必须强化和优化实践理性的自觉意识,通过审美手段和对文本语言的解释途径,启示和诱导人们感悟和体认只有依靠社会实践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生态和命运的伟大真理。现当代的西学文论中颇有影响的诗学、语言学、解释学、文化学等等学科都在自身所属的学科领域内,取得了突出的实绩和可喜的成果,但似乎也存在着一个带有根本属性的缺欠,即一定程度上转向语言王国来躲避和疏离社会实践的倾向。文艺虽然是一种精神话动,但不能把文艺所反映出来的关涉社会和人生的重大问题完全转移到并停留在精神领域。企图通过对语言形式符号和文本的阐释和解构来介入和批判历史,这可能从舆论层面上对改变社会环境和人生状态有所助益,但文化批判、语言批判、诗学批判都不能取代对现实的实践批判。企图通过解构和颠覆文本的语言结构和叙述程序来达到解构和颠覆社会历史结构的目的,是不可能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这些崇拜语言的解构和批判的学说和观念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和人生的根本问题,势必都带有假定、空幻的迷彩和乌托邦性质。因此,应当高举实践的旗帜,树立实践的权威。实践是发现真理的重要途径,同时又是捡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通过社会实践,包括精神实践和文艺实践,不仅有助于解决社会和人生的根本问题,而且能够切实有效地揭示文论的大道理、小道理、真道理、实道理和新道理;鉴别文论的真道理和假道理、实道理和虚道理、新道理和旧道理;有助于协调和解决“诗学”与“思学”的关系,信仰与真理的关系,文化与规律的关系;尽可能地涵盖以审美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认知理性、人文理性和社会理性,才能整合和包容人文价值、社会价值和审美价值,才能完整地体现文艺的人文精神、历史精神和美学精神。因为,所有这些理性价值和价值理性都是依靠实践来发现和实现的。

    人们所面对的客观对象可以划分为自然物和人造物两个世界。对自然物而言,实践本体沦的观点未必妥当,但对人造物来说,实践无疑具有本体论的意义。人的劳动改变了世界,创造了美,同时不断相应地完善自身。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理性概念和意志主义、存在主义所理解的实践理性的根本区别在于不是脱离事物的客观规律性来单纯孤立地强调主体的主观能动性,而是在尊重对象世界的客观规律性的基础上更加有效地最大限度地发挥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对人所创造的对象世界来说,实践拥有至高无尚的权威,实际上扮演着造物主的角色。人所改变和创造的一切实际上都是通过各种方式,其中包括审美方式呈现出来的新的实践理性的物化形态。这种被物化了的新的实践理性既蕴涵着新的认知理性、社会历史理性和人文理性,同时又往往是人文价值、社会历史价值和审美价值的感性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新的实践理性是一个带有母元意义的观念范畴。马克思主义者们所理解的“新人”实际上是指能够掌握和实施新的实践理性的新人、即能够自觉地从事变革现实的伟大的社会实践的新人。这种“新人”,无产阶级革命时期被称为“叱咤风云的革命的无产者”,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被称为“改革者”、“创业者”或“社会主义新人形象”。马克思把这种新人形象誉为“有实践力量的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52页)即能够比较自觉地掌握和实施新的实践理性的人。马克思、恩格斯曾把能否能通过掌握和实施实践理性去“改变旧境环”和推动社会进步,视为区分“新人”和“旧人”的重要标志。不愿改变和安于旧环境,不管声称自己“多么不愿再作‘旧人’以及他们是多么不愿人们再作‘旧人’”,但这种人“依然是旧人”;“只有改变了环境”,并“在改造环境的同时也改变自己”的人“才会不再是旧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34页),才配称成为能够凭借“使用实践力量”“改变旧环境”的“新人”。新时代的文艺应当为培养和造就能够掌握实践理性、拥有实践力量的新人做出更大的努力。增强与新时代的现代化的伟大社会实践相结合的自觉意识,不仅关系到文学家的艺术生命,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的艺术道路。新时代呼唤、感召和期待着塑造千千万万能够掌握新的实践理性和具有实践力量的新人形象。这种新人形象既以解放全人类作为伟大的历史使命,又能逐步地实现自身的全面的自由发展

    尼采悲叹:“上帝死了!”罗兰·巴尔特惊呼:“作者死了!”弗洛姆喊叫:“所有的人都死了!”加缪宣称:理想和理性的人死了,而“一批非理性的人站起来了!”实际上“非理性的人”是站不起来的,团为这种“非理性的人”缺乏理性的神经和脊梁。旧理性已经陈腐,非理性软弱无力,新理性催人觉醒,而只有掌握新的实践理性才能使人获得新生。

    (三)对主导文论的鉴别与分析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个时代都是占统始地位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2页)确认一种文论是否应当占据指导和主导的地位,主要考察其是否具有学理上的先进性、真理性和科学性。

    实事上,不管什么时代,都有一个建设主流意识形态、主流文化和主流文论的问题。所谓无主元、无主潮、无主导的观点不仅从学理上说不过去,而且不符合一定历史条下的思想存在的实际情况,究竟什么样的文论作为当代中国的主流文论,实际上是有争议的。归纳起来,无非有三种意见:西学文论中心论,国学文论中心论和马学文论中心论。从这三种文论的实际上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影响来看,现当代的西学文论爆热走红,较而言之,国学文论和马学文论处于冷寂状态。国学文论中的一些核心范畴,甚至像形神、风骨和意境这样的概念也很少被运用。

    文论是科学。科学是真理的理论形态。文论学者们同样要靠真理吃饭。追求真理、发现真理、服从真理应当成为一切文论学者的良心和天职。凡是包含着真理因子的思想和观念,作为理论的资源库和学术的生长点,都应当得到尊重。真理是相通的,沿着真理的道路,学者们必然会走到一起。只有当一些人把自己所掌握的某一层面和某一过程中的真理上升为文艺的总观念,想统摄、压倒和吃掉相关的或者本来是互补的学术观点时,才发生文论方面的交战。文论方面的学术研究和学术对话同样应当以追求、发现和服从真理为前提为目的。要推动和激励西学文论、国学文论和马学文论的平等的对话与竞赛。允许和提倡西学文论中心论者、国学文论中心论者和马学文论中心论者,从自己所熟悉和擅长的学术领域进行新的拓展,取得新的实绩。

    中国当代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作为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当代文艺实践相结合的产物,理应不断从回答严峻的挑战中求得发展的机遇,随着历史变革、社会转型和人民群众创造新生活的伟大实践而不断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只有通过交流和对话才能实现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主元性和主导性。处于社会相对稳定的和平发展的历史时期,交流和对话成为解决国际范围内的政治纷争和学术竞赛的重要手段。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应当通过学术对话求得自身的充实、丰富、深化和发展。(1)通过与当代西学文论特别是当代西学文论尤其是西方的马学文论的对话,吸取批判精神和关于审美经验和审美形式的理论营养,强化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人类性和世界性;(2)通过与国学文论的对话,选择有价值的文论范畴和文论思想进行现代阐释,促使中国古代文论的观念话化和当代生成,以增强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民族性;(3)通过与中国当代文艺实践的对话,对有时代感的文艺现象作出理论提升和学术总括,以显示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当代性;(4)重读马克思主义经典,用现代眼光,发掘和阐释蕴藏于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中那些富有人类性、世界性、民族性和当代性的理论资源,建构和重铸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新面貌和新质态。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只有通过交流和对话,发挥自己的学理优势,才能取得主元和主导的地位。交流和对话理所当然地应当坚持“为我所需”和“以我为主”的原则。以开放的心态和“拿来主义”的眼光,从人类的一切精神财富中吸取有意义和有价值的东西,用来丰富和充实自己,使马克思主义文艺学集中体现当今世界文论思想的精华,靠自身的学理的先进性和系统而又严谨的科学性,显示出强健和蓬勃的生命力。

    (四)确立合理有序的文论格局

文化多样性论文范文6

革新性学术知识主要指挑战美国主流学术并反映了社会多样性的知识。这种知识扩宽了历史和文学等文化标准的理念、范式和观点,不赞同主流学术知识的宗旨,即知识能够保持中立和客观,不受人类利益和价值观的影响。这种知识体现了后现代主义对知识本质的观点。革新性学术知识认为知识受到了人类利益的影响,所有的知识都是权力和社会关系在社会中的体现,并认为知识建构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帮助社会进步,使其更公平和人性化。此外,班克斯的多元文化教育理论体系所具有的实践性、课程的文化构建性、研究的规范性与经验性特征都进一步说明了该理论体系的革新性特征。

直指实践的革新性多元文化教育研究

实践性研究(praxis-orientedresearch)以解决教育实践中的问题为目的,而不以客观“描述”和“解释”教育现象为目的。如果说实证研究和思辨研究的主要目的都是为了解释教育世界,那么教育实践性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改造教育世界,为现实中所出现的教育问题指出切实可行的路径及方法。石中英教授在《论教育实践的逻辑》一文中引用了布迪厄的实践理论并比较系统地阐释了“教育实践的逻辑”的概念。他提出,把“各种教育实践共同分享和遵守的一般形式、结构或内在法则称为‘教育实践的逻辑’,它是教育实践工作者身处其中但又未必完全清晰和无法逃脱的文化系统,是各种具体教育实践样式得以存在、得以展开并在交流中走向未来的内在法则”。

革新性多元文化教育的实践性存在于多元文化教育的概念及目标之中。班克斯将多元文化教育定义为一种“理念”、一种“教育改革运动”或一种“历程”[2],其基本诉求是要拓展所有学生的视野,消除不同的偏见与歧视,以接近真正的教育机会均等或公平。将多元文化教育等同于“教育改革运动”,以及对“过程性”的强调都是以实践性为导向的。除了多元文化教育概念与目标的实践性特征外,班克斯的多元文化教育理论始终围绕着文化多样性在教育实践中的作用及应用,并以平等与社会正义等因素为其核心价值主张,体现了多元文化教育的道德性及关怀性。他的教育理论在教育实践上重视课程与教材的设计与应用、受教者的社会文化背景,强调“平等教学法”(equitypedagogy)的教学与学校环境设计,重视教育工作者的文化知识与对学生的族群敏感度,以及学校与社区的互动,以协助学生认识与理解自己与他人的文化,理解并包容来自不同群体的人的文化。最终使学生通过多元文化教育提升自身的知识与技能,并在不同文化层次中发挥作用,以在生活实践中改变社会环境中的不公正现象。革新性多元文化教育的内容及教学策略具有丰富的实践性及应用性。班克斯更为重要的理论建构工作是多元文化教育的5个维度理论①、课程改革理论及教学策略等理论。教育者们可以直接使用这些理论体系来设计和评价他们的教学实践。班克斯设计了一系列表格(checklist)来帮助教师设计多元文化教育的课程设计策略,并帮助教育管理者评价学校的多元文化教育的实施情况。比如他设计的衡量学校多元文化教育程度的表格,其中有一系列详细的标准,如政策申明、教职员工态度、学校人员组成、课程、家长参与、教学策略、教材等。在一项长达4年的跨学科研究中,班克斯和他的团队就学校教育与文化多样性的关系提出了12个基本原则,并依据这些原则设计了包含62个检验问题的表格来供教育实践者设计与检验他们学校的教师教育、学生学习状况,学校的人际关系,以及学校的管理、组织和评估状况。

此外,革新性多元文化教育的实践性还体现在教学的实验与设计中。一些学者和组织根据班克斯的理论进行多元文化教育课程设计与实验,其中班克斯比较认可Vavrus、Ozcan等人的研究。还有教育研究者使用了班克斯的多元文化教育课程理论进行了学校的多元文化教育课程设计与改革,比如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的AndrewJackson在2001年夏季使用班克斯的多元文化教育课程理论设计了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的夏季教师教育研究课程———“研究者话语中的种族、民族、宗教及性别等多样性问题”,其中对学校的150多位师生做了问卷调查,并撰写了博士论文来验证班克斯课程理论对大学多元文化教育课程的帮助。Immaculata大学的博士生MilesA.Edwards对美国宾州东南部的3位社会科教师使用班克斯多元文化教育理论进行的课程设计进行了研究。此研究表明班克斯的课程设计理论具有很强的现实性,而且容易使用[4]。Eryca使用班克斯的“课程检验清单”来验证6个学区的社会科教材,发现这些教材没有足够体现“文化涵化与语言和女性的作用”;而且有些学校的课程属于添加模式,个别进入了社会行动模式[5]。学者ChristieA.Linskens使用班克斯的多元文化教育课程发展理论来设计Mar-quette大学一年级法学院的课程,其中使用了班克斯归类的知识,即在课程设计上通过发展事实、概念、概括性知识(generalization)作为课程设计策略,并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上述研究表明班克斯的多元文化教育理论可以被应用于不同学科的教学实践中。多元文化教育实践的主要目标是提升有色人种学生的教育水平,促进教育公平,改善学校及相关社会环境中的人际关系,最终使得社会更加人性化。要实现多元文化教育的终极性的社会改良目标,不是一个教育家或者某种教育可以做到的。社会的政治与经济改革和学校范围内的教育改革应该同步进行,教育改革始终需要能够切实指导实践的理论。此外,教育家与教育研究者在学校环境外所发挥的作用是有限的,因此他们在教育领域开展的理论研究是必要的,也是可控的。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教育理论家的理论也需要经过长期的实践来验证,例如赞可夫的发展性教学理论就经过了20年的实践性验证。班克斯的多元文化教育理论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并经受验证。#p#分页标题#e#

更新课程文化的多元文化教育研究

教育是文化实践中的一环,各文化族群都有其教育活动。多元文化教育的重心不仅在教育,更要关注到文化。文化研究通常致力于关注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利益,解构支配性权势集团的文化概念,揭穿、批判这些概念与意识形态在不平等社会中的作用。因此,文化研究具有重新发现与评价边缘群体文化的研究机制。革新性多元文化教育理论是从文化的知识学基础来建构新的课程文化。班克斯的多元文化教育研究从革新性学术知识(transformativeacademicknowledge)的角度来强调族群文化研究及使用。革新性学术知识包括挑战美国主流学术知识,扩宽了历史和文学等文化标准的理念、范式和观点[7]。

革新性学术知识认为,知识受到了人类利益的影响,体现了社会中的权力关系。主流群体的知识体现了社会精英阶层的知识,并在学校教育中有意或无意地排除了有关少数群体的文化。知识建构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帮助社会进步,使其变得更公平和更人性化。在学校教育中,知识经验作为被提炼的文化而成为教育的重要内容与载体。因此,文化的多样性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知识的多样性。学校教育选取什么教育内容,是在一定知识价值观指导下进行的。就此问题,班克斯的多元文化教育强调了不同族群所具有的文化价值及对他们社会生存所有的工具性意义。学校教育文化选择若不能充分反映文化的多样性,就会缺乏考虑学习主体的多样化需求,这将使得学生在获得一种文化价值的同时又放弃了其原生的文化价值,因而可能会成为其自身文化群体的“边缘人”,他们将为此付出一定的心理代价。班克斯的多元文化教育理论挖掘了少数族群的教育本质、意义与功能,并试图以此为基础来评价和改变学校教育的入学机会、课程、教学、评估及学校环境因素。学校教育的受众均来自不同的文化群体,班克斯的多元文化教育理论包含了主流及少数群体的文化。因此,多元文化教育作为一种基本教育,可以提供给所有受教育者,而不是仅适用于少数或弱势受教育者。将教育视为文化实践之环节时,多元文化教育的革新性意义在于唤起不同文化群体的文化主体意识,并增强对异文化间的权力结构关系的理解,从而使其进入自我转化的“增能”(empowering)过程。

注重规范性的革新性多元文化教育理论

班克斯倾向于研究的规范性(normative)。“规范”就是评判事物的行为标准或尺度,规范性即能够衡量事物的准则性。班克斯在很多作品中多次提到“应该”(should)这个词。规范性研究探讨着应该怎样做才能达到教育公平,涉及了道德及价值判断的应然性问题。根据德国学者布列钦卡(Brezinka,W.)的见解,教育学对教育实践的规范与指导主要体现在理想规范与行为规范两个方面[8]。班克斯对多元文化教育的各个因素都有所规范,具体涉及多元文化教育目的、教育者、教育活动、教育内容的规范等。班克斯在不同时期对多元文化教育以上不同因素有所偏重。他主要通过一些制度性、技术性的规则与建议对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提出要求,进行指导,告诉人们“怎么办”。班克斯以非常容易理解的方式,为教育组织(学校等)、教育行为主体(学校中的教师、学生、领导者)提供符合伦理的、有效的、可转为应用于具体情景中的教育操作技能与方法,比如他所设计的多元文化学校的标准量表,非常详细地为教育工作者提供了多元文化学校的改革与评估标准。在《文化多样性与教育》一书的第十五章中,班克斯还详细列举了长达23条的多元文化教育的课程指导原则。

在以上各领域中他最偏重的是多元文化教育的内容,即他所倡导的以革新性知识为基础的课程改革问题。对于不同时代的教育学来说,都需要对19世纪英国教育家斯宾塞(Spencer,H.)提出的“什么知识最有价值”(Whatknowledgeisofmostworth)以及现代教育学者阿普尔(Apple,M.W.)的“谁的知识最有价值”(Whoseknowledgeisofmostworth)等价值性问题作出回答,对当下的教育知识选择作出规范性要求。班克斯的教育学理论发挥了规范和指导教育实践的功能,在他多年的教学过程中不断发展并为多元文化教育实践者提供理论支持。班克斯的多元文化教育革新性课程理论包含了较强的道德观。学生在掌握跨学科知识的概念与问题时,应该同时进行价值观与道德的探寻,以产生清晰的价值观来引导具有反思性的个人及公民行动。这个过程需要在具有民主气息的课堂中展开,学生能够自由地表达他们的价值选择,了解不同价值观之间的冲突,思考不同价值选择可能带来的结果,并能够在保持人类尊严、平等和美国核心价值观的前提下来做出具有道德性的选择。班克斯分析了一个9步价值探寻模式来帮助学生澄清价值并做出反思性的道德抉择[10]。革新性多元文化教育的另一规范性层面是提出培养学习者的批判性思维技能,使他们成为能适应多元文化社会的人才,并具备参与民主行为的知识、态度、技能和决心,成为拉近社会理想与现实的动力。班克斯就此具体提出了10步发展批判性思维技能的方法。

总体来看,革新性多元文化教育的规范性是统筹于班克斯一向倡导的推进人类尊严、平等和社会正义的核心价值观之中的。班克斯始终倡导这一原则来规范多元文化教育之目的、知识的选择及课程标准。

强调经验性的革新性多元文化教育理论

班克斯的多元文化教育理论是一种经验性理论(empiricaltheory)②。经验性理论强调理论的建构须有经验事实的根据,同时运用科学的方法,客观地验证事物及现象的本质,并据此做出评判,以求得准确的解释及结论。班克斯公民教育理论是从经验性角度来建构的。规范性理论与经验性理论在班克斯的多元文化教育理论体系中相辅相成,共同在他的理论建构中发挥作用。班克斯在《种族、文化与教育》一书中讲述了自己的教育经历,这种教育经历及其体验使我们理解到教师及教育研究者(尤其是他所提到的革新性学者)的个人化实践知识。这使得阅读其著作的人能够理解他的多元文化教育的独特之处,甚至在教育实践及研究之中能够进行自我反思与自我唤醒。西方经验主义范式的假设是:经验产生的知识是中立并且客观的,其原理有广泛适用性。这种的经验范式较少探讨研究者与学者的价值、参照系及规范性的立场。

班克斯的经验研究认为经验是受到研究者的文化、利益、价值观的影响,他通过自身的经验并从不同的文化群体及社会阶层群体的角度来看待人类经验,以此来揭示族群、社会阶层、性别等在知识建构中的影响,从而站在了更高的认识论领地。班克斯教育理论的转变过程也一直没有离开经验研究。在20世纪60年代末他由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出发来研究黑人教育学及多民族教育学,90年代初转变到具有后现代特征的批判理论导向的多元文化教育学。他的知识建构理论具有明显的后现代主义特征,挑战了实证主义关于人类价值、知识及行为的设想。然而他的这种倾向到90年代末有所减退,又回转至经验主义。此时他在研究知识的社会学中,对KarlMannheim之理论进行引用。又使用了标准的现代社会研究经验主义的框架来表述他的多元文化教育的核心概念和目标。他的理论发展一直围绕着一种经验的政治和道德的维度,这也是他离开后现代主义的一个原因。#p#分页标题#e#

班克斯革新性多元文化教育理论的启示

费孝通先生提出“文化自觉”,意思是要学者首先要了解自己的文化,其次要学会尊重、理解和欣赏研究其他民族的文化,研究“我文化”和“他文化”在人文世界中的角色和贡献[13],从而清楚地认识自己的群体文化在不同文化层级中的地位。班克斯对自己及一些革新性知识分子的经验性研究就是要看透自己的局限性,看到权力阶层对边缘群体的约束,从而创建革新性知识的理论,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多元文化教育理论体系,以帮助受压制及处境不利群体通过教育来改变自身状况,使得自身生存的社会更为人性化。由于班克斯的论述是以美国的社会和文化为背景的,他的研究经历与结论不能照搬到我国的教育研究中,然而,反思班克斯革新性多元文化教育理论,对我国的多元文化教育的研究内容、方向及研究方法等都具有借鉴意义:

1.应进一步关注不同文化群体的文化属性

班克斯的革新性课程论述围绕革新多元文化课程的取向,提出学校要建构具有文化多样性课程。班克斯的研究目标是为不同族群,不同文化、语言和宗教的群体构建具有文化自由及赋权的观点、理论和实践,使其致力于促进国家和世界的公正和人道性,并具有能够行动的技能。我国的少数民族教育从课程内容到体系等方面都具有明显的多元文化特征。我国学者以费孝通先生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为基础,构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教育”(“多元文化整合教育”)“、文化共生教育”等理论。班克斯的研究强调了不同族群所具有的文化价值及对他们社会生存所有的工具性意义。我国多元文化教育的出现与发展是与少数群体的发展需求相关的。我们在此思路上应该进一步思索学校教育文化选择如何进一步充分反映文化多样性,以适应学习主体的多样化需求。文化多样性除了族群特征以外,还需要涉及性别、语言、阶层、宗教等不同方面。

2.注重教育实践的不同层面

教育研究者可以根据教育在实践中的不同层面来进行研究。根据班克斯的个体认同研究,我们针对不同文化群体的教育可以聚焦于:1)如何在教育实践中使学生维持其原生族群、保持文化认同;2)如何使学生自由地在自身族群外发挥作用,形成在社会中积极参与公民生活的知识与技能;3)如何培养学生具有宽容和开放的态度,使其能够尊重价值差异和适应不同文化,成为具备跨文化适应能力的世界公民。我国于2001年开始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将课程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三级体系。根据班克斯的革新性多元文化教育的实践取向,我国的教育研究者应更多聚焦于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让本土性知识、地域性知识进入学校课程,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以使学校的课程更加贴近不同文化群体的学生生活。

3.注重挖掘教育所具有的规范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