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投资论文范例6篇

房地产投资论文

房地产投资论文范文1

生态位理论作为生态学最重要的基础理论之一,目前被广泛运用于研究群落结构、种间关系、生物多样性、生物结构稳定性与演化等方面。迄今为止,并没有一个学者共同接受的“生态位”概念。最具代表性的有1917年Grinnell提出的“空间生态位”、1927年CharlesElton提出的“功能生态位”以及1957年Hutchinson提出的“多维超体积生态位”,其中对实践最具指导意义的是Hutchinson的理论。多维超体积生态位理论通过对生态环境各因子进行指标量化,可以将抽象的理论与现实相结合,从而为理论的运用提供可能。他认为生物在环境中受到多个而不是两个或三个资源因子的供应和限制,每个因子对该物种都有一定的适合度阈值,在所有这些阈值所限定的区域内,在任何一点所构成的资源环境组合状态上,该物种均可以生存繁衍,所有这些状态组合点共同构成了该物种在该环境中的多维超体积生态位。结合生态位态势理论,城市房地产投资生态位包括“态”、“势”两方面的属性。其中,城市房地产在过去发展以及与环境相互作用所积累的结果被称为房地产投资的“态”;城市房地产对环境、周边其他城市房地产及区域房地产发展总体水平的支配力、影响力被称为房地产投资的“势”。这两方面的综合就是房地产投资生态位宽度,体现了一个城市房地产整体在区域房地产系统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对其他城市房地产的影响情况,通过分析其变化情况就可全面了解房地产投资生态位的演变规律。

2基本思路及指标选择

区域房地产投资生态位测评的基本思路是:(1)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指标初选。从自然环境、宏观经济、房地产市场、基础设施和社会文化5方面选择指标,初步建立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指标体系{Xi}。(2)修正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指标体系。对12个城市的数据,反复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及最小二乘法从投资环境优劣的排序分析中查找并剔除可能导致排序结果偏差的指标,确定合理的测评指标体系{Xi'}。(3)采用OLS确定房地产投资环境指标权重。(4)建立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测评公式。根据逻辑严密且易于操作的房地产投资生态位测评公式(式1、式5),结合修正后的测评指标体系及其权重,完成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生态位的测评。

2.1指标初选

遵循多维超体积生态位理论,在参考已有文献的基础上,结合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影响因素,根据数据可获得性原则设计出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指标体系,包括自然环境维(X1-X3)、宏观经济维(X4-X12)、房地产市场维(X13-X23)、基础设施维(X24-X29)、社会文化维(X30-X33),共5个维度33项指标(见表1)。由于政治环境、政策法规环境等的定量化解释性数据难以获得,本文假设这些软环境是无差别的,在评估时暂不考虑。

2.2指标检验及修正主成分分析法

可用于众多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的优劣排序,但无法实现少数城市间的比选,且运算过程较为复杂,直接作为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方法有一定局限。本文根据这一优点将其用于修正房地产投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以湖北12个城市为研究样本,在多次运用主成分分析法进行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分值计算的基础上对城市进行投资环境的优劣排序,查找并删除导致排序偏差的指标,直至排序结果合理。

2.2.1检验指标体系的合理性

基于上述指标体系,本文收集了湖北12个主要城市2000-2013年的相关数据(《湖北统计年鉴》、《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为确保数据一致性,本文以更高层次部门的数据为准。为了消除不同量纲的影响,使计算具有可比性,采用Eviews7.0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运用公式:式中,i=1,2,…,33;j=1,2,…,12;n=12,Xij为第j个城市第i个指标原始数据值;为所有城市第i个指标原始数据值的平均值;n为所选城市个数。利用SPSS21.0对指标数据进行主成分分析,计算12个城市的投资环境得分,具体过程为:(1)计算主成分的特征值与贡献率。对X=(Xij)mn进行标准化处理并进行因子分析,选择特征值大于1且累计贡献大于90%的3个公因子作为评价指标的主成分。(2)计算主成分荷载。进行评价指标主成分分析,得到主成分荷载矩阵Aij。(3)计算指标与主成分的系数。计算各房地产投资环境指标与各主成分之间的系数关系(Rij)p,p=1,2,3。(4)计算城市综合分值。首先,计算各个城市的主成分值。以武汉为例,第一主成分F1值为:(式3)式3中,F1为武汉的第一主成分分值;A1j为各变量在第一主成分上的载荷;Zj为武汉房地产投资环境各指标的标准化数据。同理,可以求得武汉F2、F3的值。其次,计算各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总值,以武汉为例,其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分值为:表1:湖北主要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生态位测评指标体系初选目标层次因素层次因子层次湖北省主要城市房地产投资综合生态位自然环境维X1: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X2: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X3:工业废水排放量宏观经济维X4:人均GDP;X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X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X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8: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9: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X10:实际利用外资;X11:出口总额;X12:第三产业占GDP比重房地产市场维X13:房屋建筑施工面积;X14:房屋建筑竣工面积;X15:商品房销售面积;X16:商品房销售额;X17:住宅销售面积;X18:住宅竣工面积;X19:住宅销售额;X20: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X21:房屋建筑新开工面积;X22: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X23:房地产业从业人员数基础设施维X24:建成区面积;X25:人均城市道路面积;X26:每万人拥有公交车数量;X27:邮电业务总收入;X28:居民生活用水量;X29:居民生活用电量社会文化维X30:人口密度;X31:普通高校学生在校学生数;X32:医院、卫生院床位数;X3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式2)房地产开发(式4)式4中,Rp为武汉第p个主成分的权重系数;Fp为武汉第p个主成分的分值。同理,可以求得各城市的综合分值。根据上述计算方法,得到12个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的综合得分和排名(见表2)。根据目前市场情况,为使表2中各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排名更符合其实际发展程度,对初步建立的房地产投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改进。

​对初步建立的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指标利用OLS方法进行分析和筛选,剔除相关性强或易相互干扰的指标,同时选择更能解释目标层的指标。OLS估计法不仅能说明自变量和因变量的相关关系,而且能够说明各个自变量对因变量影响的力度是不同的,因此用来对房地产投资环境测评指标进行修订是可行的。利用OLS估计法对指标进行检验,剔除变量对应参数P值高于0.3的变量,因为P值高于0.3意味着变量有30%的概率与待评价的变量房地产投资环境没有关系。剔除后的结果如表3所示。模型修正R2为0.868404,说明模型解释能力较强,指标能较好解释被解释变量,除X19外,所有参数P值均低于0.05的显著性水平,可认为其参数显著。AIC值和SC值较低,该模型拟合较优。X5、X12、X14、X15、X19与被解释变量正相关,X16、X23、X32与被解释变量负相关。因此考虑以上8个指标作为最终的评价指标,且房地产投资环境Y可表述为:Y=0.846406X5+11.36405X12+0.143804X14+1.902915X15-8.592176X16-286.6454X23-240.4752X32+4.417250X192.

2.2.2因子分析法检验指标合理性

对以上筛选出的8个指标进一步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和OLS估计两种方法得到湖北省12个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得分(见表4)。从表4可知,新的评价指标下,各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评价得分和排名基本符合目前市场实际情况。因此,可以建立新的房地产投资环境指标体系(见表5)。

3湖北主要城市房地产生态位测评与聚类分析

3.1生态位测评结合生态位态势模型,房地产投资生态位“态”的度量以各城市变量2013年的现状值为度量指标,房地产投资生态位“势”的度量以各城市变量2000-2013年的平均增长量为度量指标,时间尺度设为1年,即量纲转换系数为1,应用式1计算各城市各因子的生态位,再结合OLS确定的指标权重运用式5计算城市因素层生态位及城市房地产投层聚类树形图(见图1)。湖北12个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可分为3种类型,第Ⅰ类为武汉;第Ⅱ类为宜昌、孝感和襄阳;第Ⅲ类为十堰、荆州、黄石、荆门、黄冈、鄂州、咸宁以及随州。

3.2聚类分析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运用SPSS21.0分析湖北12城市房地产投资生态位的类型。

3.2.1第Ⅰ类为武汉武汉综合生态位为0.272,位居区域第1位,在湖北全省所占比重达27.2%,处于区域的主导地位。武汉综合生态位也就是生态位宽度最大意味着它在区域房地产系统中的竞争力最强,对周围资源及环境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最大,在区域房地产投资系统中发挥的作用也最大。具体而言,武汉房地产投资生态位的各个因子生态位均为12市之首,说明武汉在各种资源上均占据着十分有利的位置。

3.2.2第Ⅱ类为宜昌、孝感、襄阳宜昌综合生态位为0.132,位居第2,仅次武汉,生态位宽度较大,房地产投资环境较优。宜昌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商品房销售面积等均排在全省前列,但其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和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则排在了第12和第7位,说明宜昌的产业结构不够合理,第二产业比重偏大,房地产市场供应不足,说明市场已逐渐趋于饱和。孝感的综合生态位为0.131,位居第3。其作为距离武汉最近的城市,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快,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同时,随着汉孝城际快铁的开工建设,交通条件的改善也将成为拉动孝感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重要力量。但其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和医院、卫生院床位数排在了全省较后位置,说明孝感的医疗水平还跟不上经济发展。襄阳的综合生态位为0.096,位居第4。作为湖北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各方面发展势头良好,适合进行投资。但也要看到襄阳在产业结构和医疗条件上与孝感类似,这是襄阳下一步需要改进的地方。以上三个城市综合排名均在前列,其他指标增长趋势相近,同时产业结构都发展不合理,但综合来看,第Ⅱ类城市是湖北房地产投资环境优良的地区。

3.2.3第Ⅲ类为十堰、荆州、黄石、荆门、黄冈、鄂州、咸宁、随州十堰综合生态位为0.076,位居区域第5,这主要得益于其合理的产业结构、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及优良的医疗水平,但随着汽车行业的搬迁,其经济发展水平有所放缓,导致房地产市场活跃度降低。荆州以综合生态位0.062的水平排在区域第6位。除房地产从业人员这一指标靠前外,其余指标均处于全省的中流水平。黄石综合生态位为0.061,与荆州水平相当。除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和商品房销售面积靠前外,其余指标得分不高。荆门、黄冈综合生态位排在第8位、第9位,黄冈的房屋建筑竣工面积得分排在全省第二,这与黄冈广阔的土地面积是分不开的,在可预见的时间里,随着经济的发展,黄冈的房地产市场潜力巨大。鄂州、咸宁、随州排在全省末尾,除个别指标外,各项指标得分均靠后,这在短期内不能明显改观,但这也展现了这类城市房地产投资的特色,对部分特殊定位的房地产投资项目具有吸引力。综合来说,第Ⅲ类城市在保持经济发展的同时,应加大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注重社会文化氛围的提高,以拓展城市的综合生态位,提高在区域系统中的地位与作用。

4基于生态位理论的湖北区域房地产发展策略

4.1区域房地产发展空间模式结合以上分析,基于12城市经济水平、房地产发展潜力、地理区位、目标市场与区域内部空间结构的相互作用,本文以第Ⅰ类城市为区域核心城市,第Ⅱ类城市为区域一级节点城市,第Ⅲ类城市为区域二级节点城市,通过交通线路连接各城市,构建合理的湖北区域房地产投资单核地空间等级圈层格局(见图2)。武汉应充分发挥区域房地产投资环境的中心带动功能,以自身优势向周边城市扩散,全面提升周边城市的竞争力,营造优良的房地产投资环境,形成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体。宜昌、孝感、襄阳3市应充分发挥房地产投资圈节点连带作用,承担起连接核心城市以及引领二级节点城市的作用。十堰等8个二级节点城市要充分依托自身的比较优势,如黄冈、鄂州利用武汉城市圈的政策优势,积极接受与其毗邻的武汉的经济辐射与扩散,通过城市间异质产品分散组合的方法减少同构产品的内部竞争和生态位重叠,同时加强与核心城市、一级节点城市的合作,逐渐构筑多样化的房地产投资环境线路。

4.2区域房地产内部发展策略竞合模式(thecooperation-competingmodel),简称CC模式,是基于竞争前提下的有机合作,其实质是推动和实现区域旅游的一体化。本文借鉴竞合模式优化湖北区域房地产投资环境以实现“双赢”甚至“多赢”的良好格局。

4.2.1生态位分离策略生态位分离策略主要是为了避免因生态位资综合生态位(见表6)。城市房地产投资综合生态位;Ni为测定的相似(生态位重叠)而导致过度竞争进而遭致淘汰现象的发生。生态位分离策略包括空间错位、时间错位、营养错位策略。各城市通过采取以上分离策略可以有效优化竞争关系。第一,空间错位是指同样类型的房地产投资环境在空间上要保持一定距离;不同城市在吸引房地产投资主体时对客源市场的定位要分离。各城市要依据自身环境特色,积极寻找有利于自身的生存发展空间,逐步成长为区域房地产投资节点,通过对区域的辐射和影响达到与周边城市的互动合作和相互促进,以形成区域房地产投资系统合理的空间梯度。第二,时间错位是指房地产开发不仅要注重城市房地产开发的主次关系与时间次序,做到分期开发、滚动开发,同时也要对具体的房地产产品进行时间上的梯度开发。如城市住宅项目根据市场需求设置短期、中期、长期开发策略。第三,营养错位是指各城市在进行投资环境优化时要考虑到不同目标客源市场的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如鄂州、黄冈等毗邻武汉城市就要及时改善交通条件,襄阳、鄂州、随州注重社会文化氛围的提高。

4.2.2生态位扩充策略第一,开拓潜在生态位。目前各城市扩充生态位最常用到的优化策略就是开拓潜在生态位。如政府的基建计划将在很大程度上吸引投资主体的进驻,弥补前期没有占据的生态位。第二,引进新生态位。各城市可通过加快经济发展,建设新的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实行房地产优惠政策等使城市自身的生存空间不断增大。

4.2.3生态位特化与泛化策略生态位竞争理论认为,在资源和空间充分饱和的情况下,竞争将导致种群中某些个体的生态位被压缩,使其在发展中被淘汰,从而释放出所占有资源空间,这些物种个体则形成了“单食性”或“窄食性”(特化),可以通过强化某一特殊功能,提高自身适应性,而一些优势个体因得到这部分资源空间而使其生态位得以扩充,形成了“杂食性”或“广食性”(泛化),以增加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一般说来,行政级别高、经济发达的城市通常采取泛化策略,而行政级别低、经济落后的城市则采取特化策略以求生存。如武汉自2009年以来实施的一系列覆盖市政基础设施、商业、住宅等方面的投资项目体现了武汉房地产投资生态位的“广食性”。咸宁则充分利用其优美的环境及温泉旅游产业的独特优势,吸引了一大批温泉旅游方面的房地产投资主体,使得其生态位逐渐特化。

4.2.4生态系统演替优化策略为促进区域房地产投资系统的成长与发展,必须要在综合考量各地利益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区域资源要素的流动和互补,科学分工和协作,从而推动系统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演替与优化,达到更高级的平衡和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说应采取以下措施:发挥武汉的中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周边城市的竞争力,形成一个房地产投资环境综合体,实现区域内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针对性改善各子环境的发展水平,在充分挖掘自身发展潜力的同时,找出影响各市房地产投资环境的障碍因子,有的放矢地对投资环境中的弱项进行改进,从而较快地提高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水平;随着城市空间布局的对接和产业经济的转移和融合,要加快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如“半小时铁路网”和“一小时经济圈”等的建设,促进区域城市间的经济融合,缩短时空距离,以形成强大的区竞争力。每个指标的生态位值;Ri为指标权重。

5结论与讨论

房地产投资论文范文2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过程控制

一、引言

一个房地产项目运营周期包括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前准备、项目实施和项目营销四个阶段。项目实施前准备又包括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各阶段。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具备对外预售条件后可进行项目营销,项目的实施和营销阶段有一定的重合。房地产项目投资贯穿其中,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前准备阶段虽然投资直接额度小,但对整个项目运营周期投资的影响程度大,是项目投资的事前控制阶段;项目实施和项目营销阶段对项目运营周期投资的影响程度虽然小,但项目投资却主要发生在此阶段。因此,对房地产项目实行有效的过程控制是实现房地产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关键。

二、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过程控制体系

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过程控制体系,就是在不同投资阶段,针对不同的投资目标,运用不同的管理方法,对房地产项目全过程的投资进行控制而建立的管理体系。过程控制体系可以按投资目标性质和时序不同划分为不同子系统,如决策控制子系统、设计控制子系统、招投标控制子系统、合同管理子系统、实施控制子系统、结算控制子系统、后评价子系统,各子系统互相联系、互相影响,形成有机的整体,这是过程控制区别于其他控制方法的特点。

一个房地产项目的投资组成按其性质结合发生时序大致可分为六部分:一是土地费用,主要包括拆迁安置费、土地管理费、征地补偿费、土地税等;二是技术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勘察费、规划费、设计费、审图费、招标费、监理费等;三是政策性费用,主要包括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工程费、墙改费、消防费、规划管理费、开发管理费、交易手续费等;四是建安费用,主要包括土建、安装、装饰、设备等费用;五是配套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供水管线及增容费、供电设施及增容费、排水管线及设备费、园林绿化费、安保技防费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费用等;六是其他费用,主要包括贷款利息、税收、运营管理费、分摊到项目的开办费等。这些费用在房地产运营各阶段均有发生,但对应各阶段发生费用不同,发生方式复杂,因此按不同阶段不同费用支出对投资进行过程控制是房地产项目投资控制的有效途径。

三、实现投资过程控制的方法和途径

1、采用适应开发运营流程的过程控制方法。项目决策阶段强调采用价值工程理论,进行事前控制。价值工程是用来分析产品功能和成本关系的,是力求以最低的产品寿命周期成本实现产品的必要功能的一种管理方法。运用价值工程原理,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对方案实行科学决策,选择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建设方案。价值工程的主要特点是以使用者的功能需求为出发点,对所研究对象进行功能分析,使设计工作做到功能与造价统一,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降低成本。

项目实施前准备阶段注意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主要采用设计招标、限额设计、优化设计、合同管理等手段。所谓限额设计,就是按照批准的可研报告及投资估算控制方案设计,按照批准方案设计总概算,控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同时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保证总投资额不被突破。而限额设计目标是在方案设计开始前,根据批准的投资估算确定的。

施工和营销阶段注重合同管理,进行事中和事后控制。投资控制的重点是设计变更费用及现场签证费用的控制,同时注意投资和工期、质量的辩证关系,不能过分强调投资控制而忽略工期控制和质量控制。要充分重视设计变更的早期管理,业主方投资控制团队应从项目投资目标值的高度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取消不合理设计变更,对一些预计发生的设计变更,尽量提前考虑。为利于造价控制,属于非业主责任引起的设计变更或修改等,业主不要轻易签章确认。要协调好和监理公司、销售公司关系,这两个单位的行为也代表业主,利用这两个单位有效工作来减轻业主工作量,为项目带来效益,同时要避免这两个单位不当行为带来的投资偏差。

2、加强房地产项目投资的动态控制。房地产项目各阶段投资不是静止的、一成不变的,对项目投资过程控制要进行动态管理。各阶段工程投资控制目标的基本关系是:根据概念性方案设计概算所确定的项目投资回报率要大于根据投资估算所确定的项目投资回报率;根据方案设计概算所确定的项目投资回报率要大于根据概念性方案设计概算所确定的项目投资回报率;根据项目方案深化设计概算所确定的项目投资回报率要大于根据方案设计概算所确定的项目投资回报率。上一设计阶段确定的成本标准控制指导下一阶段的设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投资控制的定时监控、动态控制贯穿整个项目运营周期。

3、做好房地产项目投资结算审计和项目后评价。结算审计是投资控制的最后阶段,主要遵循的原则:一是合同协议及设计变更资料的时效性、合法性、完备性;二是矛盾问题解释顺序一致性,所有文件是否统一,是否按合同及法定的顺序来解释;三是对变更及索赔事项的责任清理,如果施工方不能给出合理的理由及文件的话,一般是按最不利于施工方的解释来处理;四是熟悉规范标准中强制执行条文及合同中的规定,防止施工方无中生有、浑水摸鱼;分析总包、分包、指定分包的工艺标准等情况,防止施工方高估冒算。

项目后评价一般是指项目投资完成之后所进行的评价,它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全面系统回顾,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投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得到启示,提出对策建议,通过信息反馈,改善投资管理和决策,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后评价总结的经验、教训、意见建议等应成为编制规划和投资决策的参考和依据,在新项目策划时,应参考过去同类项目的后评价结论和主要经验教训。

主要参考文献:

[1]柯洪主编.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北京:计划出版社,2009.

房地产投资论文范文3

[关键词]中国;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可行性

一、目前中国房地产业金融现状

房地产业作为中国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其兴盛与衰败对于国民经济的影响无疑是至关重要的。随着宏观调控的进一步深入开展,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狭窄,房地产金融产品单一的弊端逐步显现出来。据《中国房地产资金来源状况分析报告》统计,自2002年以来,国内房地产企业只有61家实现上市融资,融资总额仅为80亿元左右。房地产业直接融资比例不超过2%,因此房地产投资资金仍然主要是银行贷款。2006年第一季度,由于上年储备项目较多,房地产贷款投入有所增加,房地产开发贷款在房地产投资中的比重达到19%,而取消住房按揭贷款优惠利率政策对房地产消费贷款影响较大,购房贷款占房地产投资资金的比重下降到17.3%。房地产开发贷款与购房贷款合计占房地产投资资金的比重,2001~2004年分别为43.6%、48.1%、49.4%、40.9%,2005年3月末为36.3%。①因此,充分拓展当前国内的融资渠道,如上市、发债、信托、产业基金、信托投资基金等融资渠道,是当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摆脱融资困境的重要出路。

二、中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可行性分析

1.在中国近4万亿元的居民金融资产中,储蓄存款占70%左右,居民金融资产膨胀和投资渠道不畅的矛盾,已成为中国金融领域的一大主要矛盾,这一矛盾也是冲击市场的不稳定因素,如不加以解决,就有可能使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遇到阻碍。同时,房地产贷款的严加控制与蓬勃兴旺的房地产行业巨大的资金需求也形成了一大矛盾。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设立和发展则可使房地产企业在银行贷款之外找到一个新的融资途径,同时也为居民大量金融资产投资提供了多元化的选择,有助于化解上述两大矛盾,从而推进中国的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

2.中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利于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规范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运营。信托基金作为一种产权形式,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这一性质要求其必须在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前提下,将投资收益放在首位。在中国的市场经济建设中,信托基金的设立已不仅仅是一种金融投资工具,它对于被投资企业及相关行业而言,担负着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形成、推动企业股份改造的创新作用,它真正形成了对企业的产权约束和管理约束,对于所投资企业促进合理经营,转换经营机制,强化资金的高效运用意义重大。

3.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具有分散投资,降低风险的基金特点,不会对一个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以至取得控股地位,它作为小股东必然更加关注企业的规范化运作,从而对房地产企业的运行起到外部监督的作用。同时,可以优化房地产行业内部结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利润的驱动下将把资金投向具有一定潜力的房地产企业及项目,从而促进房地产企业的优胜劣汰和房地产项目的优化。在基金支持下还可以通过兼并、收购等手段加快同行业企业间的联合,有利于房地产产业大型企业集团的出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4.中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助于民间的非法集资、地下基金等组织走上正轨。大量的民间金融资产需要寻找出路,但由于缺乏良好的投资途径而导致非法集资,地下“标会”、地下基金、地下钱庄等不规范的委托理财以及各种炒买炒卖现象盛行,由于其一般数额巨大,并涉及千家万户直接的经济利益,引发许多纠纷乃至重大的金融犯罪案件,形成一大社会问题,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运营管理是在产权明晰、财务健全、运作透明的条件下进行的,并且管理、运营和保管三权分立,从制度上杜绝了非法操作的可能性。而其良好的保值增值特点有利于引导民间资金脱离地下运营的投资轨道。

5.中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助于促进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大规模引进外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大规模吸引外资:一是在设立基金时吸引国外机构投资者的加入,使外资通过信托基金方式投资于国内的房地产市场。二是使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上市时公募或上市流通后,由国外机构投资者购买,这样的方式吸引外资可以带来多种益处:(1)可以较大规模的集中利用外资;(2)由于基金的规范运作与国际接轨可以使国外投资者放心地大量投入;(3)不会因大量境外“热钱”的涌入对国内购买市场造成冲击;(4)不会丧失对公司特别是国有公司的控制权;(5)由于基金的封闭运作和投向明确,并且明确规定了基金的设立年限,使外资大规模介入能够得到很好的调控,并不受外汇管制;(6)有利于金融业进一步与国际接轨,推动金融体制改革。

综上所述,建立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规范的房地产信托基金不仅是适时的,可能的,而且是十分必要的。

三、中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面临的障碍

1.目前针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政策、法规及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有关中国信托方面的立法仅有2001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和《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等。随着近几年中国信托业务的高速发展,现有信托法律法规框架内的一些条款已经不能满足房地产投资信托业务的需要。且关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如何具有运作等具体操作中需要探讨和解决的关键问题更是未有明确的规定,中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

2.中国房地产信托难以获得税收优惠。在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得以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其能够享受税收优惠,美国税法规定,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房地产资产属于免税资产。同时为了避免双重征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作为人的集合也不存在公司税的问题。而目前中国法律尚未对信托收益的税收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缺少对房地产信托的税收激励政策,无法促进房地产信托的快速发展。

3.中国现有的“资金信托管理办法”中有关资金信托计划不得超过(含)200份,且每份和约金额不得超过(含)5万元的限制,也是影响当前房地产信托业务发展的因素之一。众所周知,房地产作为资金密集型企业,其项目开发对于资金的需求是巨大的,因此房地产项目融资数额较大。根据上述规定,仅靠房地产信托资金远远无法满足房地产项目的资金需求。可见,在现阶段法律环境中,房地产信

托资金还不能成为房地产融资的有效工具,进而也无法在房地产金融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

4.缺乏专业人才运作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房地产基金的成功运作,需要大量包括基金管理、投资分析、财务顾问、房地产开发及研究及评后审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甚至是既懂房地产专业知识,又掌握投资银行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通才。而现阶段国内能够符合这些条件的人才并不多,基金管理人员往往擅长单一的专业领域,很难适应大规模房产投资基金的经营运作,所以发展中国房地产投资基金迫切需要更多相关专业人才。

四、发展中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设想

1.法制环境的建设。由于目前中国尚未出现真正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另外房地产信托的投资形式也存续时间较短。现阶段一方面加强对房地产投资信托理论的研究探索,制定出适合中国运行并发展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理论依据。另一方面应尽快建立一套规范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法律体系,使其有法可依。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法》和《信托法》、《投资基金法》,并专门针对投资基金的设立、发展、经营、退出等运作流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使中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成立之初即规范运作,同时随着其业务的快速发展,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上,可以通过区分收入的不同来源采取不同的征收方法。②

2.中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组织形式。(1)契约型与公司型并重。目前中国还没有出台《产业基金法》,只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信托法》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③根据目前的法律已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不管是开放式还是封闭式,都是以契约的形式来约定当事人各方的法律行为。成立契约型基金可以规避中国有关公司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在基金运作中依照《信托法》,而不必涉及税收、投资人监督等问题。因此,在现阶段成立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可以采用契约型,但从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和基金运作的发展来看,在未来中国相关法律体系健全后,还是应该选择公司型,并且像美国的REIT公司一样可以上市流通。因此建议专门对房地产产投资信托基金进行立法,以规范整个行业,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封闭型。房地产投资是一种长期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更是以长期持有收益性物业取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因此它根本不同于证券投资基金。对其估价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每天对其进行估价。以房地产投资为主业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采用开放式是不可行的,因此不管是契约型还是公司型都应该是封闭型基金,并且可以在证券市场流通其收益凭证或股票。

3.中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业务范围。借鉴美国REIT公司的经验,考察中国目前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中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业务范围应作如下限制:(1)以持有、经营、管理收益性物业为主营业务,不得销售持有时间少于3年~4年的物业。(2)证券投资净额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0%。(3)对下属公司(包括参股、控股公司)的股权投资净额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5%~20%。(4)如果是公司型基金,建议基金公司本身不能经营管理所拥有的物业,必须委托专业的房地产经营管理公司管理,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5)对房地产投资净额不得少于总资产的80%。(6)只能向发放住房抵押贷款或商业抵押贷款的银行或公司购买房地产抵押贷款,不得发放抵押贷款;可以投资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债券(MBS),也可以在条件成熟时作为特设机构(SPV)以购买的房地产抵押贷款为基础发行MBS,这种投资也计入房地产投资额中。

4.中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设立条件。关于成立一家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标准要求,除了上面提到的在业务范围上的限制外,在股权结构和规模上要满足紧下要求:(1)总股本规模不应少于1.5亿元人民币。(2)股东总数在任何存续期不得少于100人,且不得有少于5人持有的股份数超过总股份的50%。(3)所有的股本都可以流通。(4)年收入构成中来源于房龄不到3年的房地产销售收入,不得超过40%的比例。(5)每年80%以上的收益要分配给其他股东。(6)公司型投资信托基金应设立董事会,并且要有一定比例独立董事。

5.中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设立模式。(1)章程的确立和公布。章程是确定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权利文件,它对基金的存在理由加以说明,申明成立的目的。章程由信托基金的发起人制订,提交首届成立大会通过后,交公证人认可,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登记,并在指定的媒介上予以公告。它应详尽说明如下内容:基金的名称、经营地址、目的、资本总额、经营人和保管人的名称和职责、基金的受益凭证的发行与转让、基金的投资政策和限制、经营情况的信息披露、会计和税收、终止和清盘等。(2)订立信托契约(契约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其包括投资人与管理人签定的委托管理契约、投资人与保管人订立的委托保管契约以及投资人由于购买信托基金受益凭证而形成的契约等。(3)受益凭证的发行与认购。可以采取公募和私募两种方式,通过募股说明书对于该基金加以详尽的说明。投资者通过购买信托投资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受益凭证来实现投资(如果是公司型信托基金,投资者则通过购买公司股份的形式实现)。(4)信托基金的信息公开披露。管理人对房地产信托基金的投资人情况、基金的运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人情况、保管人情况、资产净值、变动情况等重要信息必须及时进行公开披露。(5)受益凭证的购回与转让。一般可由基金公司购回受益凭证使投资人实现退出,如基金上市则可在证券市场上通过交易实现退出。

房地产投资论文范文4

1.1外部因素(1)经济因素。主要指一城市或区域的宏观经济状况,主要包括经济发展状况、经济结构、居民收入、消费者结构等方面的情况。房地产企业投资项目的所在城市或区域必须满足一定的经济条件才能支撑项目的有效运转。(2)政策因素。房地产企业投资是与政策因素息息相关的,这是房地产企业投资区别于其他企业投资的最大特点。政策因素主要包括政府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政府对房地产企业投资的认可程度,以及政府的各种财政税收等优惠性政策等。房地产企业投资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项目所在区域的政策环境。(3)社会因素。主要指当地人的风土人情,居住习惯、价值观念、居民消费意愿等方面的情况。房地产企业的最终客户是消费者,投资项目能否盈利的关键在于去化率的高低,这与当地人的生活和消费习惯密切相关。

1.2内部因素(1)项目产品特点。包括项目的类型、规模、性质及产品定位等要素。不同房地产企业的主导项目产品特点不同,同一房地产企业在不同区域的项目产品也会有所不同。房地产企业要将产品线的特点与投资意向区域特征有机结合,做到两者的相互匹配,已达到有效投资的效果。(2)企业所处地域集中或分散。即指本地项目或异地项目的离散性,包括形成区域性的项目开发,如项目集中在长三角地区或华北地区等。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讲,在已有项目比较集中的区域的投资需求较小,在空白区域且战略意义重大的区域的投资需求较大。

2优化设计对房地产建设投资的影响

2.1设计方案直接影响投资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其关键就在于设计。其建筑和结构方案的选择及建筑材料的选用对投资又有较大影响,如建筑方案中的平面布置为内廊式还是外廊式、进深与开间的确定、立面形式的选择、层高与层数的确定、基础类型选用、结构形式选择等都存在着技术经济分析问题。据统计,在满足同样功能的条件下,技术经济合理的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

2.2设计方案影响经常性费用优化设计不仅影响房地产项目建设的一次性投资,而且谈房地产工程建设投资的控制还影响使用阶段的经常性费用,如暖通、照明的能源消耗、清洁、保养、维修费等,一次性投资与经常性费用有一定的反比关系,但通过优化设计可努力寻求这两者的最佳结合,使房地产项目建设的全寿命费用最低。

3房地产企业投资管理控制的对策

3.1工程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设计是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的关键,它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起决定作用。投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所选择投资项目相类似项目的各种功能、设备和建筑材料的选用、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进行调查分析,编写调研报告,提出设计标准,编制工程投资估算上报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投资管理部门参与组织设计招标和方案竞选,选择技术先进可行、使用安全可靠、造价经济合理的方案,将评选结果上报总经理审批。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概算,根据设计概算编制工程成本计划。

3.2施工准备阶段的投资控制根据施工图预算确定的工程造价进行招标工作,将工程造价控制在标底内。选择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工期适当、施工方案先进可行的施工队伍与之签定合同。根据施工合同修正工程成本计划。

3.3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无论任何一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投资管理部门首先要分析提出的工程变更对项目的合理性及成本的影响。分析有关的合同条款、文件记录,初步确定处理变更所需要的费用、时间范围和质量要求,提出变更评估报告。加强对索赔事件处理的管理工作。以合同为依据对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进行评审、反驳和修正。对承包商延误工期、施工缺陷及不履行合同义务等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核实提出反索赔报告。控制结算程序,依据合同文件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核对合同条款,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进入竣工结算。检查隐蔽验收记录,所有隐蔽工程均需要进行验收并由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落实设计变更签证,设计修改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设计、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工程管理部门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重大设计变更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入结算。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材料价格和优惠条款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

3.4加强组织构建及人员管理建立完善的项目投资管理组织机构是保证房地产企业投资成功的必要措施。因为,管理组织机构不仅确定相关工作的责任人,也确定了管理沟通的渠道。一方面,需要加强投资管理的专门部门的组织构建及人员管理,将项目责任到人,并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责任与激励并举,加强项目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同时以一定的激励政策激发人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房地产企业的投资管理需要其他部门的协作,因此,还需建立跨部门的协作机制,举企业之全力保障投资项目的顺利进展。

4结束语

房地产投资论文范文5

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定义是:“在当前的非强迫或非清算的交易中,双方自愿进行资产(或负债)的买卖(或发生与清偿)的金额。”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定义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定义与后者基本相同:“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而且,“在公平交易中,交易双方应当是持续经营企业,不打算或不需要进行清算、重大缩减经营规模,或在不利条件下仍进行交易。”

从定义中可以看出,公允价值强调“公平”、“自愿”的交易价格,它最大的特征就是来自于公平交易市场的确认,是基于活跃市场的理性双方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公平认定和计量,不是某个特定主体的估计;它的确定并不在于业务是否真正发生,而在于双方一致性而形成的价值,是一种具有明显可观察性和决策相关性的会计信息。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具体规定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第三章“后续计量”中指出: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同时又指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而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为了防止上市公司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其持有的房地产溢价在账面上集中体现,导致账面利润大幅增加,新准则还规定:“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这基本排除了上市公司利用公允价值确认投资性房地产而产生巨额账面利润的可能性,充分体现了我国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应用的谨慎性。

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视为会计政策变更;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三、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应按照投资性房地产类别和项目分别对“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

(一)企业外购、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在建工程)

(二)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转换日的公允价值)

存货跌价准备(已计提的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账面余额)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借:营业外支出)

(三)将自用土地使用权或建筑物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转换日的公允价值)

累计摊销(累计折旧)(已计提的累计摊销或累计折旧)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或固定资产)(账面余额)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借:营业外支出)

(四)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改良或装修

借: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贷(或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五)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其账面余额:(或者公允价值<其账面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一其账面余额)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六)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时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换日的公允价值)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账面余额)

贷(或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账面余额)

贷(或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七)出售投资性房地产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账面余额)

贷(或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账面余额)

贷(或借):投资收益

同时,借(或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贷(或借):投资收益。

四、公允价值计量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影响

公允价值计量对相关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提供了一种新的模式,但公司是否利用或怎样利用这种模式仍需要深入研究。

(一)正式确立重估净资产值法(NAV)作为房地产上市公司估值的中心地位

现行会计准则规定:只有企业在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或者对外投资这两种情况下,才允许使用重估净资产值法作为记账依据。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引入使得相关企业在更大的范围内使用此法,提供的账面价值更能真实地反映该企业资产的真实市场价格。随着投资性房地产物业的增多,特别是在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及人民币升值的状况下,新会计准则的采用,必将引导市场更多地关注各项投资性房地产物业的真实价值,并使重估净资产值法成为评估投资性房地产企业的主要标准之一。即使对以开发业务为主的房地产企业来说,新会计准则的实行也将导致投资者以更为稳健和客观的估值标准来衡量公司的价值。

(二)提高公司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反映

近几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高速膨胀,企业若继续按照历史成本的原则来计量所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特别是土地使用权,这显然会使会计信息无法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真实价值,而且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里,投资性房地产物业大都存在很大程度的升值。公允价值模式的引入肯定将加大市场对一些原来信息披露不够充分的公司价值的挖掘,使投资者对这类公司价值的认识更为全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要求,企业若以公允价值的记账模式取代传统成本模式记账的,应该属于会计政策的变更。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使公司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同时也使投资者更全面充分地把握相关企业的真实信息。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记账的当年,公司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即这些企业的上年度净资产值将会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有利于提高相关公司的规模。(三)公司每年净利润的波动程度会增大

公允价值的变化将加大净利润的波动幅度。现行会计制度下,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物业都是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中,其市值变动并不计入当期损益,我们无法从相关的会计报表中寻找其变动的痕迹,也不利于反映企业房地产的构成情况及各类房地产对企业经营业绩的贡献。当前我国的投资性房地产物业市场已经进入加速发展阶段,虽然并不排除部分投资性房地产物业出现贬值的可能性,但更多投资性房地产物业的升值潜力较大且预计将会持续;按照新准则所要求的公允价值法来重新计量这些“名不副实”的投资性房产,企业每年的重估增值额应该会使当年的净利润预计得到持续的额外提升,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巨额利润终将能够在账面得到充分体现,由此也大幅提高了每股的净资产,降低了市盈率。但由于对净利润的影响比较多,相应波动程度也会增加,因此,如何评价这种由于增值带来的利润增加需要市场进一步达成新的均衡,而且,投资者也需要以更为稳健和客观的估值标准来衡量此类房地产公司的真正价值。

(四)未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认

公允价值模式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特性,能够较好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和盈利能力,尽管公允价值的确认仍然是一个难点,很多人担心在现阶段的实务操作中公允价值容易导致利润操纵,但是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发展,售房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相对于其他资产而言,投资性房地产物业的公允价值还是比较容易取得的。同时,新会计准则也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确定公允价值的方法,需要每年聘请独立的评估师对其投资性房地产物业进行评估,并在年报中详细披露房地产当期账面价值的增减变动情况、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及其理由等;而且巨额利润的出现意味着企业缴纳的税额也相应攀升,之前投资性房地产物业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折旧、摊销的抵税功能也没有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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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季秀杰.公允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的应用[J].商业经济,2006,(6):47-49.

[4]张倩.新会计准则—公允价值是亮点现代商业银行[J].2006,(5):52-54.

[5]连婕.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关于新会计准则中有关问题的商榷[J].黑龙江金融,2002,(1):31.

房地产投资论文范文6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准则

一、投资性房地产概述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单独计量和出售,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企业拥有并已出租的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不包括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企业除了将拥有的房地产用于生产厂房、办公场所等自用外,还可能将持有的部分房地产出租以获取租金或持有闲置的房地产等待合适的市场机会将其出售以获取资本利得。在会计上,这些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被划分为一类专门的资产,即投资性房地产。与此相对应,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被称作自用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和自用房地产在实物形态上完全相同,例如都表现为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或构建物等,但在产生现金流量的方式上具有各自的特点和显著差异。房地产投资是为了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因此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企业持有的其他资产。而自用房地产必须与其他资产(如生产设备、原材料、人力资源等)相结合才能产生现金流量。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两类房地产应区分进行会计处理,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而自用房地产适用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准则。

我国以往的会计准则并没有要求企业区分对待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和自用房地产。然而在实务中许多企业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由于两类房地产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的方式有较大差异,将投资性房地产和企业自用房地产都纳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不利于反映企业房地产的构成情况及各类房地产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新的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区别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一项资产单独进行反映,无疑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从而更好地为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决策提供依据。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企业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取得的方式不同,则取得时的成本计量也不同。现分别介绍几种取得方式的成本计量。

(1)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相关税费及其他支出等。

(2)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土地成本、建造成本、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支付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等。本文将在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中专门阐述。

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某项房地产部分自用或作为存货出售、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情形。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出租(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出租(或资本增值)的部分,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2、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与普通自用房地产在会计处理上的最大不同表现在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上,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或《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按月(期)计提折旧或摊销。如果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如果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不得转回。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只有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才允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只有在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能够满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企业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并按计量模式变更时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但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房地产的转换,实质上是因房地产的用途发生改变而对房地产进行的重新分类。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时,应当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主要有三种转换形式: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自用的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

在成本模式下几种转换形式的处理较为简单,就是将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下面主要介绍公允价值模式下几种转换形式的处理,公允价值模式下的转换应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或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

1、公允价值模式下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持有的开发产品以经营租赁的方式出租,存货相应地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为租赁开始日。应当按转换日该项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记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同时转销原存货账面价值和已计提跌价准备。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公允价值模式下自用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将原本用于生产或经营管理的房地产改为出租,即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相应地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为租赁开始日。应当按转换日该项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记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同时转销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和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及减值准备。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

企业将原来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房地产改为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日为企业开始自用的日期。应当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企业出售、转让投资性房地产以及对报废或毁损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处置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模式下,还应将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其他业务收入”,如存在原转换日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则一并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四、综合示例

2007年4月10日,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乙企业签订了租赁协议,将其开发的一栋写字楼出租给乙企业,租赁期开始日为2007年5月1日。2007年5月1日该写字楼的账面价值9000万元,公允价值9400万元,2007年12月31日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9600万元。假定2008年3月31日租赁期满,企业收回该投资性房地产,并以11000万元出售,出售款已收讫。

2007年5月1日转换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94000000

贷:开发产品9000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000000

2007年12月31日: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20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0000

2008年3月31日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110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10000000

借:其他业务成本96000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94000000

—公允价值变动2000000

同时,将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2000000

同时,将转换时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