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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指导意见范文1
一、基本状况及近况剖析:
(一)村卫生室基本状况及近况剖析
镇井坝村:全村辖四个社,总人口1550人,现有村医2人,执行村庄一体化治理时期:井坝村与长坝村卫生室兼并,共有村医4人,2009年门诊人次8350人,医疗收入33200元,药品收入132800元,药品购进66800元,药品利润率49.7%;年门诊人次7731人,医疗收入30300元,药品收入122700元,药品购进61390元,药品利润率50%,两年度村医人均年纯收入约25000元。
乡村:全村辖7个社,总人口2370人,现有村医6人,执行村庄一体化治理时期:2009年门诊7380人,医疗收入9800元,药品收入87000元,药品购进48350元,利润率55.6%;年门诊人次7560人,医疗收入9450元,药品收入84010元,药品购进46730元,利润率44.4%;两年度村医人均年纯收入约7900元。
镇村:全村辖3个社,总人口800人,现有村医1人,2009年门诊人次2180人,医疗收入5100元,药品收入50580元,药品购进31000元,利润率38.7%;年门诊人次2150人,医疗收入4950元,药品收入51060元,药品购进31600元,利润率38.10%;两年度村医年均纯收入约23000元。
近况剖析:依据省县政府和市县政府提出的国家基本药物准则要掩盖到村卫生室的要求,我县属于遥远贫穷山区县,财务和底层医疗机构的压力大、坚苦多,特殊是反映在村卫生室施行国家基本药物准则并执行零差率销售后的赔偿机制问题尤为突出,并触及村医步队不变。
(二)乡镇中心卫生院施行基本药物准则后收入下降状况及近况剖析:
中心卫生院:本年5-7月运用基药种类207种,年代均匀药品收入113592元,2012年5-7月均匀药品收入79256元,月均匀下降34336元,下降率30.2%。
乡卫生院:本年5-7月运用基药种类352种,年代均匀药品收入51000元,2012年5-7月均匀药品收入21933元,月均匀下降29067元,下降率43%。
中心卫生院:本年5-7月运用基药种类258种,年代均匀药品收入170000元,2012年5-7月均匀药品收入82000元,月均匀下降88000元,下降率51.8%。
近况剖析:三个乡镇中心卫生院施行基本药物准则和零差率销售后,与上一年同期比拟,乡镇中心卫生院收入下降分明,药品收入均匀下降43.4%,门诊次均费用下降19.98元,下降率42.7%,住院次均费用下降346.6元,下降率24.5%。
(三)中心卫生院内部绩效审核与分派状况及近况剖析
自年以来,中心卫生院探究单位内部职工绩效审核和分派机制,充分调动了全院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但随着国家医改政策和工资分派政策的调整,当前本来的绩效审核与分派方案已不克不及完全顺应实际状况的实践,病院正在探究进一步完善其方案。
近况剖析:该院的绩效审核和分派方案内容,县卫生局下发的《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乡镇卫生院岗亭绩效工资分派准则变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南卫发〔〕155号)已将其确定为示范参照根据,局部中心、乡镇卫生院已参照该形式运转,当前卫生局也正在对《乡镇卫生院岗亭绩效工资分派准则变革指导意见》做进一步修订完善,使其到达真正充分调动全体医务人员积极性的效果。
二、几点建议
(一)依据实践调研的状况看,施行国家基本药物准则并零差率销售后,底层医疗机构的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大,要尽快与县财务联接,落实好财务综合预算方案,给底层医疗机构吃个定心丸,保证步队的不变和医疗营业工作正常运转。
(二)尽快制订完善普通诊疗费的赔偿方案,并能否先执行新农合普通诊疗费预拨制的办法,以处理底层医疗卫活力构经费严重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大施行国家基本药物准则和零差率销售及网上投标收购的监视治理力度,底层医疗机构要尽快根绝非基药的购销,要充分发扬好局机关干部职工挂联包干医改督导工作的效果。
乡村治理指导意见范文2
一、充分认识做好“三农”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
“三农”档案,是农业发展历程、农村各项工作和农民生产、生活的真实记录,是做好农业和农村各项工作的基础资料和基本依据,是农业和农村工作全面持续发展的信息资源,是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权益的重要凭证。“三农”档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文化内涵,是展示农村文明的重要载体。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涉农部门要牢固树立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思想,围绕“三农”的中心工作,把做好“三农”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认真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切实抓好乡镇机关的档案工作
建立和健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和税费改革档案、政务公开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档案、农村信用档案和社会保障体制档案、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农村义务教育档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档案等。2007年全县所有乡镇直机关都要实现规范化建档,乡镇机关档案室均应达到省二级以上目标管理标准。已达到省二级目标管理标准的,今年要做好复查工作的准备。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级档案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档案工作规范管理指导意见》,抓好村级建档和档案的规范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今年90%的行政村要达到“有领导分管、有档案人员、有机关档案、有档案柜架、有管理制度”的档案工作基本要求。50%的行政村按照《湖北省村民委员会档案工作规范管理指导意见》的规定实现规范化建档。各乡镇今年要完成一个行政村的档案示范创建工作。县档案局要及时加强村级规范建档工作的业务指导,涉农部门要积极加以指导与配合。力争用2—3年时间,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的规范化建档工作。
四、大力加强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建档试点工作
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档案局关于加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以民营企业、个体经营者建档为着力点,带动全县民营企业、个体经营者及时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档案工作
按照国家《县乡村农业科技档案信息网络试行办法》的要求,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农业科技档案信息网络和档案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将政务、农业科技、畜牧、水利、水产、土特、气象等档案信息和科技示范户、专业户产品的技术档案列入三级网络管理,整合各种档案信息资源。继续做好农业产业化板块基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信息开发、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农业特色产品、种子工程、沃土工程等档案工作,为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服务。
六、积极开展农业和科技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
以农业科技三级档案信息网络建设为重点,以县级农业、林业、水利、土地等主管单位档案部门为中心,以乡镇三农科技单位为纽带,以村及科技示范户、专业户为基础,三级联通,实行档案、农业科技资料、图书、情报信息一起收集、管理、交换和提供利用,逐步形成科技档案、信息情报平台。通过开展信息咨询、科技讲座、展览、印发科技资料等多种形式,将各类信息及时传递给农民,指导农民解决农产品销路、增加收入,使农业科技档案信息及时、有效地转化为生产力。
七、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开展“三农”档案工作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档案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创造环境。按照《档案法》和《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的要求,确定一名领导同志分管档案工作,配备档案人员,解决好档案经费、库房、设备等实际问题。档案、民政和涉农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乡镇要重点加强对各村民委员会的档案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县档案局要进一步加大档案执法监督力度,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能,并做好乡镇机关、企业和村级档案人员的培训工作,把“三农”档案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三农”档案工作健康发展。
*县委办公室
乡村治理指导意见范文3
2016年,四川省第一产业增加值预计增长3.7%,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望增长9.5%。其中,前三季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64元,增长9.9%,增幅居全国第四。农业农村经济继续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
但这些亮丽的数字背后,也面临诸多挑战。比如我省农业生产效率低,机械化水平远低于江浙一带,蔬菜平均亩产仅为山东的62.5%,茶叶平均亩产值比江苏低1000元,大量农业废弃物没有资源化转化利用,生态环境及农产品质量也面临着诸多风险。
A面:脱贫任务全面完成 经济结构明显优化
脱贫任务全面完成
2016年已全面完成88个县、11501个贫困村的产业脱贫规划编制,落实88个县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422亿元,70个试点县整合资金67亿元,建立产业基金20.6亿元,易地扶贫搬迁累计完成投资128.6亿元,投资完成率85.2%。预计2016年度脱贫目标能够全面完成,即实现5个贫困县摘帽、2350个贫困村退出、105万贫困人口脱贫。
油菜籽全国第一
在2016年中,我省启动了新一轮33个现代农业、26个现代畜牧业(水产业)重点县和21个示范市县建设。预计粮食总产3478万吨,增产34万吨,同比增长1%;油菜籽总产连续15年创历史新高,跃居全国第一;菜果茶分别增长1.2%、5%和12.7%;蛋奶水产品分别增长5%、2.2%和4.6%,出栏生猪居全国第一。
乡村旅游收入1535亿
2016年,我省大力培育农民增收新型业态,农业经济结构调整逐步优化。今年我省出台了《关于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增加农民收入的意见》,支持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新型业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在全省启动了25个助农增收新产业新业态示范县创建,培育和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农村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农村文化创意、森林康养等产业,为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开辟新渠道。据统计,1―9月,全省乡村旅游实现总收入1535亿元,同比增长14%;建成电子商务示范县57个,培育涉农电商企业3980户,预计实现农产品网销64亿元;“三品一标”产品达到5466个,“天府龙芽”“四川泡菜”等10个品牌入围全国区域品牌价值排行榜。
家庭农场达3.1万家
2016年中,我省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职业农民等新型经营主体,全省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8873家,其中国家级60家、省级71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达6.8万家,家庭农场达3.1万家,新型职业农民10万人,市场经营主体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
民生保障明显改善
2016年里,我省的民生事业明显改善,其中新增城镇就业88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3万人,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2450.2万人,新增返乡创业农民工5.9万人,就业扶贫安置贫困群众3.3万人。城乡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分别从244元和120元提高到284元和160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稳步提高。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建成幸福美丽新村9582个,惠及农民群众858.3万人,带动371.6万贫困人口脱贫。
森林覆盖率提高0.86个百分点
我省绿色发展成效初显。全年,大力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完成造林90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提高0.86个百分点;大力开展水土污治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启动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禁牧补助7000万亩、草畜平衡奖励14200万亩。全省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5%
2016年,全省新建成高标准农田536万亩,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5%;完成水利投资285亿元,新增蓄引提水能力1.3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面100万亩,新开工国家重大水利工程4个,加快推进68处大中型水利工程;争取国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3.51万亩,比上年增加3.43万亩,居全国第一。
农村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四川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等政策,扎实推进国家层面部署的9项改革试点、省上部署的11项改革试点和20个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多权同确”,土地确权已完成91.2%,比中央要求提前2年;全面启动180个国有林场改革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B面:农产品竞争力弱 农民增收面临挑战
据了解,四川农业和农村经济取得了明显进步,基础设施大大改善,老百姓的收入也在逐步提高,幸福指数在增强。但是目前我省的三农工作也面临诸多挑战。
据省委农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农业的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我省口粮基本有保障,但我省农产品竞争力不强,一二三产业融合程度低,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不足60%。
此外,国际农产品竞争日益激烈,国内农产品价格“天花板效应”逐渐显现,农业发展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极大变化,农民持续增收面临较大压力。
与此同时,我省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处于起步阶段,既不多也不强,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公共财政扶持力度不足,农业科技贡献平均率、机械化率、生产效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蔬菜亩产仅为山东的62.5%,茶叶平均亩产值比江苏低1000元,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远低于浙江、江苏、河南等省份。
乡村治理指导意见范文4
切实履行为人民群众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的许诺,为贯彻落实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建设幸福广东为主线,以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更好地保证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办好十件民生实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分解责任目标,强化进度管理,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基本原则。
1.立足实际。针对各项民生实事的特点,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科学合理制订分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
2.加强管理。不时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工作落实,切实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3.统筹协调。加强各级政府间、各有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4.落实资金。筹集352亿元资金,保证十件民生实事的落实。各地要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统筹安排外地区所需资金,迅速制订资金分配方案,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二、向全省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
(一)工作目标。
省财政再安排2.8亿元,中央财政年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以及我省年1月中旬从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布置1.08亿元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的基础上。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按每人100元的规范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1.启动价格补贴应急措施。年年底前制订运用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方案。
2.加大力度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证问题。年1月。春节前将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以上工作已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物价局等单位落实。
三、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一)工作目标。
启动54万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危房、泥砖房和茅草房改造。实现25万贫困户、110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省财政拨款14亿元。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1.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年4月底前制订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第二批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资金;推进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及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工作。4月底前制订分配方案,6月底前下达资金;12月底前修订“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考评方法。
2.推进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年3月出台指导意见;4月中旬完成-2012年计划编制;4月底前制订资金管理方法及实施细则;5月上旬前下达年计划任务。省财政安排的年度14亿元专项资金分两批下达。
会同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残联等单位负责落实。以上工作由省农业厅、扶贫办牵头。
四、千方百计促进就业
(一)工作目标。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0万人,城镇新增就业125万人。促进守业10万人。组织培训本省农村劳动力80万人,转移就业125万人。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1.落实促进就业责任。年第一季度分解任务;第二季度出台工作方案;第三季度完善资金管理方法。下达资金。3月底前新增就业30万人,上半年新增就业60万人,9月底前新增就业95万人,全年新增就业125万人。
2.推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年第三季度开展“南粤春暖就业服务月”和“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第四季度制订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指导意见。3月底前完成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任务15万人。9月底前完成45万人,全年完成60万人。
3.扶持大学生等群体创业。年第二季度启动大学生守业引领计划并分解任务。上半年完成4.8万人,9月底前完成7.5万人,全年完成10万人。
推4.加快农村劳动力培训。上半年培训35万人、转移就业60万人,9月底前培训60万人、转移就业90万人,全年培训80万人、转移就业125万人。
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残联等单位负责落实。以上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厅牵头。
五、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一)工作目标。
支持和引导欠发达地区建设1000所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推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免费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办法。支持欠发达地区建设250所乡镇规范化中心幼儿园。新建扩建100所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提升500所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省财政安排14.6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规范提高200元的政策;布置12亿元完善普通高校、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提高本科、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资助规范,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免学费政策扩大至乡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措施;布置9.1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政策。支持各地新建扩建40所特殊教育学校,扶持家庭教育大讲堂进社区(乡村)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省以简报反映各地进展情况;9月初收集各地政策措施;12月下旬总结推广各地工作效果,1.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年4月中旬前印发指导意见;5-8月各地落实指导意见。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
分解工作任务;3月底前印发建设规范及实施意见,2.加快欠发达地区基层幼儿园建设。年2月制定工作方案。各地上报计划;4月底前落实各地具体建设学校名单;8月召开经验交流会;10月底前检查通报各地进展情况;12月底前验收。
11月起开展检查。3.落实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任务。年3月确定各地达标率目标;4月落实各地规范化学校建设数量及具体学校名单;5月底前制订验收规范和验收办法;7月中旬组织中期检查及通报;8月初召开中期汇报会;7月起开始验收。
开展督促检查指导;11-12月进行总结验收。4.加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建设。年3月底前完成工作部署;4月底前确定具体建设学校项目名单;11月底前进行项目建设。
开展督促检查;11-12月进行阶段性总结验收。5.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年3月前底完成工作部署和项目申报;11月底前进行项目建设。
年再提高标准100元,6.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规范。年提高标准100元的基础上。10月底前下达年度省补助资金。
11-12月检查落实情况。7.完善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年2月底前开展检查部署;3月底前下达年秋季学期提高规范补差资金及年春季助学金;6月底前制订新学年助学金政策措施;10月底前下达秋季助学金。
8.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免学费实施范围。年2月底前部署;6月底前制订免学费范围扩大至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措施;10月底前下达资金;11-12月检查落实情况。
9.落实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年3月底前各地上报年第四季度季报;4月初下达省补助资金。
4月底前制订验收规范和办法,10.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年4月中旬确定具体建设学校名单。抓紧出台省实施意见,每季度通报进展情况,7月底前进行中期检查通报,8月底前召开中期汇报会和专题督办会,12月底前开展达标检查。
4月初制订家庭教育大讲堂和儿童友好社区的规范和验收办法,11.扶持家庭教育大讲堂进社区(乡村)年3月下旬确定实施项目。5-6月开发主体课件、宣传品并开展宣传,6月中旬举办启动仪式和主场活动,6-9月重点推进工作,每季度通报进展情况,9月底前进行中期检查通报,10月底前召开中期汇报会和专题督办会,12月底前开展达标检查。
会同省财政厅、公安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民政厅、妇联、残联等单位负责落实。以上工作由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厅牵头。
六、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工作目标。
完成改造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200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02间。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国务院确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规范政策。加快建设广东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1.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年4月底前印发工作方案;5月底前各地上报实施方案;6月底前下达省补助资金;各地落实自筹资金并抓好建设工作;12月底前检查完成情况。
年12月底前检查完成情况。2.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加快推进第三批实施地区的工作。
3.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年3月制定各级财政补助规范从120元提高至200元的方案;方案通过后向各地下达资金。
调整建设和投资规模;7月底前完成“三通一平”勘测设计招标、代建单位招标工作;11月底前完成各项规划报建、各类专业报建、工程监理招标及施工招标工作;12月底前完成料理施工等准备工作。4.加快建设广东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年3月重新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演讲。
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厅、农业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残联等单位负责落实。以上工作由省卫生厅牵头。
七、扎实做好社会平安和社会救助工作
(一)工作目标。
将所有大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平安覆盖率达到60%年底前70%以上的地级以上市开展统筹城乡居民医疗平安一体化工作。全面解决困难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问题。城镇基本医疗平安整体覆盖率达到95%以上。支持欠发达地区将年家庭收入人均低于1500元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证范围。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五保供养资金给予补助。落实孤儿最低养育规范。加快建设广东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省养老服务杨村示范基地,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家。建立社区残疾人康园工疗站145个。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1.年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平安覆盖率扩大至60%第一季度组织各市上报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第二季度初确定第三批试点县区名单并下达参保任务;第三季度组织第三批试点县区正式启动试点;2012年第二季度开展检查评估。
2.扩大统筹城乡居民医疗平安一体化范围。仍未开展一体化工作的地级以上市。稳步开展,有序推进。年第二季度确定开展一体化工作的地级以上市,指导做好推进工作,年底前实现70%以上的地级以上市开展统筹城乡基本医疗平安一体化工作。
3.积极扩大基本医疗平安覆盖面。将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纳入各类学校的代收费项目,以学校为单位料理参保缴费手续。落实财政配套资金,做好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等参与医保收尾工作,年年底前全面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问题。积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及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与基本医疗安全。第二季度布置相关工作,第四季度开展督查。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确保12月底前实现城镇基本医疗平安整体覆盖率达95%以上。
4.提高最低生活保证规范。摸清各地应保未保底数。统筹落实最低生活保证资金,支持欠发达地区将年家庭收入人均低于1500元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证范围。年12月底前清算年度省补助资金。
5.落实五保供养规范。省对欠发达地区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补助。将五保供养规范提高到当地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
6.落实孤儿最低养育规范。年4月底前制订实施意见。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5月底前制订资金分配方案并拨付省补助资金,各市确定具体补助规范及发放办法,建立养育规范自然增长机制。
7.加快建设广东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省养老服务杨村示范基地。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演讲及项目申报;9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12月底前完成项目概算。
8月底前下达年省补助资金;12月底前组织开展绩效考评。8.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年7月底前各市申报项目。
9.加快社区残疾人康园工疗站建设。年4月8日召开现场会。各地开展项目选址、装修和人员培训工作,省派出项目督导组开展督查;12月底前完成145个社区残疾人康园工疗站建设任务。
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厅、教育厅、残联等单位负责落实。以上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厅、民政厅牵头。
八、加快城乡防灾减灾和环境工程建设
(一)工作目标。
除险加固病险水库888宗,加固达标江海堤围980公里。实现重大威胁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84处,抓好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和乡村内涝整治试点。继续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淡水河、石马河、佛山水道、深圳河以及东西两翼练江、枫江、小东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通过布局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工程减排等综合整治措施,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整治,提升环境承载力,确保淡水河、石马河、佛山水道、深圳河、小东江水质继续改善,练江、枫江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主要污染物浓度有所下降。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1.加固达标江海堤围。年汛前完成800公里、年底前全面完成980公里江海堤围加固达标任务。
2.推进除险加固病险水库建设。省专项实施项目553宗中。其余34宗在省补助资金下达后一年内完成;新增大中型项目5宗,年4月底前完成项目申报,8月底前下达省补助资金,2013年底前完成;列入《全国重点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项目117宗,年3月底前审核下达中央资金,6月底前审核下达省补助资金,2012年底前完成;列入《全国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项目213宗,年3月底前完成平安鉴定和初步设计演讲编制,6月底前进行概算审核,年10月至2013年分3批下达省补助资金,2013年年底前完成。
3.实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年3-4月各地制订方案。11-12月检查工作进展,总结各地完成情况。
4.抓好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省级试点年6月底前完成审批。2012年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市级试点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申报,2012年3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审批,4月底前下达省补助资金,2013年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
5.实施乡村内涝整治试点。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规划审批。10月上旬下达省补助资金。2012年汛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5月底前完成试点效果验收。
6.推进水污染综合整治。年4月上旬启动项目申报。6月上旬下达第一批省补助资金。
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地质局等单位负责落实。以上工作由省水利厅、环境维护厅、国土资源厅牵头。
九、加强城乡文化设施建设
(一)工作目标。
乡镇综合文化站50个,支持新建市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20个。城乡社区文化室1800个。建设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0个。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1.加快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年3月底前各地制定文化设施建设计划并报省文化厅;4月中旬前省制订工作方案。审核后下达第一批省补助资金,之后根据各地建设进度适时分批下达省补助资金;12月底前检查并总结全年任务完成情况。
2.支持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年3月底前制订工作方案。6月底前下达省补助资金,12月检查、总结各地完成情况。
会同省财政厅、体育局等单位负责落实。以上工作由省文化厅牵头。
十、健全住房保证体系
(一)工作目标。
年底前解决现有登记在册符合廉租住房保证条件家庭的住房问题。将单亲特困母亲危房改造优先纳入住房保证范围。新建渔民保证性安居房1000套。推进建设保证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31万套。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1.推进保证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年4月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住房保证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制订住房保证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资金和具体项目地块;5月底前各地将开(竣)工时间安排表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并向社会公布;强化督查督办和专项检查,建立月报制度和约谈问责通报制度,第二、三季度分别开展专项督查;6月底前下达省补助资金,10月底前新建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年底前全面完成新开工建设和筹集房源任务。
2.加快渔民保证性安居房建设。年3月底前各地申报项目。5月底前下达资金,落实建设用地,6月底前派出工作组开展专项督查,12月底前完成300套安居房建设并安排入住,201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1000套安居房建设。
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民政厅、海洋渔业局、妇联等单位负责落实。以上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十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一)工作目标。
基本实现全省100%镇有站、符合通客车条件的行政村100%通客车和100%有候车亭的目标。各级财政投入15.3亿元解决农村300万人的饮水平安问题。建设5000公里左右通500人以上自然村以及敬老院、学校、农业示范基地等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推进农村客运发展。
(二)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1.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平安问题。年2-3月编制建设计划。5月底前下达省补助资金并制订考核评价方法,6月底前动工,年底前完成300万人的饮水平安工程建设任务。
2.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建设。年3月底前将5000公里的新农村公路建设规模下发各地。第三季度下达计划和资金并实施建设,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3.加快农村客运发展。年第二季度完成项目申报和计划下达。全面实施建设;第三季度完成90%候车亭(约16081个)50%乡镇站(约574个)符合通车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98%第四季度完成全部站亭(约1148个乡镇站和17868个候车亭)符合通车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100%
会同省农业厅、财政厅、地质局等单位负责落实。以上工作由省水利厅、交通运输厅牵头。
乡村治理指导意见范文5
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落实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和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重点督查普通高中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体育课程。推动各地配齐中小学体育教师、规范体育场地、增补体育器材,完善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广泛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冬季长跑和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完善中考体育考试制度。加强对中等专业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生活卫生设施。认真做好2014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加强学生军训规范化管理工作,推动中小学国防体育进课堂活动。举办第6届全省大学生运动会。
切实改进艺术教育。出台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意见,强化学校艺术教学和艺术活动,研究制定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公示、学校艺术教育年度报告制度,督促学校开齐开足艺术课程。组织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和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工作,做好国家和省级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
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我省《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执行教育部即将出台的幼儿园园长、普通高中校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制定教师评价标准与办法,建立教师评价导向机制。实行市(地)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继续实施教育部“师德长效机制建设”试点项目,建立师德问题举报查处机制。整合资源和人才项目,加大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力度。分类推进幼儿园、小学、中学、中职、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各级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启动实施教育部“省、市、县三级培训基地建设”试点项目,制定出台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标准。完善省和高校访学支持体系,扩大教师访学规模。设立骨干教师和中高级管理人员社会实践项目。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队伍和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制定职业学校编制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启动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推进中小学教师“五年一轮”全员培训计划,组织和实施好“国培”、“省培”项目。启动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攻坚计划。继续开展民族教育双语教师培训。组织开展民办学校校长、管理队伍、骨干教师培训,探索建立民办高校教师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好第30个教师节庆祝活动。
努力提升教研和教育科研能力。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中小学教研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转变教研服务方式,大力加强校本教研,着力完善以校为本、基于网络、覆盖城乡的教研格局。加强职业教育科研工作。推进研究基地和团队建设,探索课题招标与备案相结合的新方法,集中力量研究难点问题。建立科研机构与行政部门工作有效衔接、科研与教学深度融合机制。建立区域调研联盟,定期开展教育调查。做好优秀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和交流工作,加强成果推广应用。
全面发展语言文字事业。深入贯彻实施《通用规范汉字表》,提升师生汉字书写能力和和学校书法教育水平。推进城市和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强对各地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继续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和“经典诵读”等活动。加强语言文字应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贯彻落实外国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注音识字,提前读写”相关科研课题、教学研究和教材建设。
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扩大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园覆盖率。年内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3%,提高5个百分点。按国家要求,探索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探索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独立事业单位管理机制。落实教育部新出台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标准》,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监督管理,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格执行和落实省部确定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时间表和路线图。整合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农村初中校舍工程和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进一步改善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中小学办学条件。全面完成858所农村中小学“小火炉”改造任务。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成235所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大力推进学区制、集团化办学,支持薄弱学校提高办学水平,推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有效破解择校难题,进一步解决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大校型、大班额问题。健全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教育部《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开展“减负”专项行动。
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继续实施普通高中达标学校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多样化特色化办学改革,扩大实验范围、提高实验质量,增加2个试验区、50个左右试点校。贯彻落实教育部即将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建设全省普通高中网络课程资源平台。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完善省级普通高中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快推进与全国学籍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
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改革创新高等职业教育,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大力推进省部共建国家现代农村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全面启动12个项目改革,重点实施市级农村职业教育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国家现代农村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试点县、涉农类职业教育集团办学试点、农村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卓越农业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5个项目。建设11个试验区试点县、11个省级示范校。继续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国家改革试点工作等8个职业教育重大改革项目。
推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落实教育部即将下发的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启动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名师名校长交流特聘岗计划。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意见》。扩大我省“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和规模,建立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继续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全力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落实工作,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落实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儿童的健康和教育实施全过程保障和干预。
继续完善助学机制。研究制定学生资助工作目标考评细则,推动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资助工作,建立和完善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制度,落实中职免学费和国家助学政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学生资助绩效管理办法。继续推进11个国家试点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两为主”政策,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大力加强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民族教育发展的决定”。深入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开展《民族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研究制定《黑龙江省实施“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方案》。开展全省民族文化教育基地学校评审工作。支持办好内地高中新疆班,切实做好新一轮教育援疆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教育,制定我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以加快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为重点,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继续完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和随班就读实验学校资源教室建设,继续推广“医教结合、综合康复”经验。支持绥化学院建设好高等职业特殊教育学院。召开全省特殊教育工作会议。
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完成“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年度建设目标。推动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专项培训,培训比例达到中小学教师的25%。启动高校、中职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以“龙学网”为依托,建设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覆盖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系统应用体系和运行维护体系,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与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学校实现对接,实现试点学校的资源共建共享和统一数据分析。研究制定我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数字校园建设标准及评估指标体系。
强化教育经费保障与监管。积极争取财政投入,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落实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并完善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机制。与财政和物价部门协商在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定额标准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收费标准。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及办学设施基本信息情况项目库。全面加强对各级各类教育资金的使用监督,做好201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推动学校财务公开。加大教育资金审计力度。继续对“小金库”、“假发票”进行专项治理。
大力推进依法治教。提升教育行政治理水平,加大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力度。在全省高校全面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强化高校利用诉讼、仲裁等救济手段治理学校的法制思维和行为规范。发挥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在依法治教中的作用,建立教育法制研究与法律援助机构,加强教育系统法律专家队伍建设,切实维护学生、教师合法权益。继续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按计划完成2014年教育立法计划,推进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建设并不断深化。
乡村治理指导意见范文6
一、方案的指导思想、基本准则和目的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主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实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构建调和社会的目的,坚持“以人本,为民解困”的主旨,在协助农民提高发展才能的基本上,以县政府为指导,以农民为主体,发动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投入力度,整合社会资源,制订并落实优惠扶持政策,支持乡村泥草房的集中革新,切实改善农民群众寓居前提,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乡村泥草房的革新任务。
(二)基本准则
1、量体裁衣,分类指导
依据各乡(镇)、办事处的生活情况及农户经济前提等实践状况,泥草房革新工程要因地、因村、因户而异。经济前提好、自投才能较强的农户可建大面积的独门独房;经济比较困难的农户可建小面积的连体房。集约并节省用地,保证耕地上积,不克不及因革新泥草房而削减耕地上积。从目前开端不再同意新建泥草房。
2、统筹统筹,先易后难
对乡村泥草房革新进行统筹安排,分期推进,选择经济前提较好、革新积极性高的住户,采取先易后难,先涣散后集中,逐渐完成革新。
3、科学规划,突出重点
既要思索乡村安居问题,又要着眼于新乡村建立规划。在建立进程中,要严厉依照乡村建立规划、房子设计规范建房,准则上不新增占用耕地。还,重点优先革新社会主义新乡村省级试点乡镇、省级试点村、推进村、市(县)级试点村以及乡镇地点地和沿铁路、公路两侧的危房、旧房。
4、县政府指导,农民自愿
在实践工作中,必需充分尊敬农民的志愿,执行民建公助,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自动性,发掘农民本身潜力,把县政府的指导化为农民的自觉行动,果断不搞强迫敕令,不搞一刀切,要增强对农户建房的指导和服务,保证工程质量。
(三)目的任务
到2013年,完成革新乡村泥草房17245户,个中民政部分认定的困难户6016户,基本处理乡村泥草房问题。
二、革新前提、建立规范及施行进度
(一)泥草房革新前提
1、本着“就房建房”的准则,泥草房革新户必需有住房,无房户新建住房不在此次革新范围内。
2、乡村困难户要以民政部分认定的住户为准。
3、两户或多户住一栋的要以房子产权人准,只答应建一栋房,其他户及非农户不在革新范围之内。
(二)泥草房认定规范
泥墙、草顶或泥墙、泥顶。
(三)泥草房建立规范
新建住房要符合村镇建立总体规划,普通为砖瓦构造;对原有泥草房革新的要到达砖瓦化。鼓舞采用因地制宜的新型节能保温建筑资料。依据现阶段我市乡村户均住房面积和构造,此次泥草房革新按户均40-60平方米安排,也可依据本身前提,自行添加建立面积,费用自行承当。民政局认定的困难户准则上不超越40平方米;单个涣散供养的五保户和2人以下的家庭,可以采用连建的方法恰当节制建立规范;宅基地上积按《省土地治理条例》规则规范执行。建立局要依照环保、节能、节省、安全、适用等准则,结合各地居民传统寓居习气,设计出分歧方式、分歧格式的样板图纸,供农民自愿选择运用。
(四)泥草房革新津贴规范
泥草房革新的津贴规范为普通户津贴3000元,民政部分认定的贫穷户津贴规范划分为三个层次,个中:老兵、伤残武士、烈属、因公牺牲的武士家眷津贴12000元;五保户、病故武士家眷、带病回籍武士津贴8000元;其他困难户津贴6000元。
泥草房户把原有寓居的泥草房推倒且购置砖瓦房的(完成悉数买卖手续),可视同革新,享用优惠政策。
(五)2012年革新安居工程施行步调
1、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6月20日)。要高度注重,加大宣传力度,对“泥草房革新安居工程”项目标有关政策等要增强宣传,让群众充分认识党的优惠政策和社会主义准则的优胜性。
2、前期预备阶段(6月21日—6月30日)。要充分做好入户查询注销和上报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依照县政府积极指导,农民自愿的准则,上报安居工程的施行方案。
3、工程建立阶段(7月1日—10月31日)。工程开工后,相关部分和各乡(镇)、办事处派上班作人员深化工程现场,指导、监督、服务工程建立。
4、工程总结阶段(2008年11月1日—12月1日)。昔时工程完工后,将以工程进度、完成状况、质量规范、资金运用等状况为根据,统一对乡(镇)、办事处和相关部分进行审核。
三、保证办法
(一)增强指导,落实责任
为保证乡村泥草房革新安居工程有序推进,成立市乡村泥草房革新安居工程推进工作指导小组,由市长孙向武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贾士武,市委常委、副市长关星、副市长逯占元任副组长,发改局、民政局等相关部分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亲密共同,保证泥草房革新安居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局局长李树国兼任,详细负责全市泥草房革新安居工程的日常工作。
发改局:负责做好全市乡村泥草房革新安居工程的综合均衡和具体组织协调工作。财务局:负责抓好各项资金的筹措、运用和监督治理工作。监察局:负责做好泥草房革新安居工程施行的监察工作。民政局:负责做好乡村困难户泥草房的查询核实和组织建立工作。农业局:负责社会主义新乡村试点村的泥草房组织建立工作,要结合新乡村建立详细实践,配套处理户用沼气、改水改厕及其它响应的可以处理的配套设备,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乡村建立历程。建立局:要增强对泥草房革新选址的规划审批以及建立指导,负责建筑设计、规范制订以及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林业局:负责组织施行所属林场的泥草房革新工作,研讨落实泥草房革新中触及木材供应的有关优惠政策。水利局:负责研讨泥草房革新安居工程和乡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联接工作。国土资源局:要依照土地应用总体规划,负责落实好泥草房革新宅基地审批和土地整治复垦工作。交通局:负责泥草房革新施行进程交通运输有关政策的落实。审计局:负责做好泥草房革新安居工程资金的审计工作。地税局:负责做好乡村泥草房革新安居工程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信誉联社:负责融通资金,对乡村泥草房革新中符合借款前提的农户优先供应借款。残联:要结合中心彩票公益金危房革新项目,与民政局共同做好乡村残疾人泥草房革新的组织施行工作。播送局等新闻媒体:负责做好泥草房革新安居工作的宣传发起工作,积极宣传提高前辈典型和提高前辈经历。
各乡(镇)、办事处也要响应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人员,详细负责编制本乡(镇)、办事处的泥草房革新施行方案和年度革新方案,负责安居工程的推进调度工作。
(二)积极筹措,添加投入
要积极筹措资金,努力添加投入,切实保证资金需求。要积极争夺扶贫、救灾等项资金,重点向乡村泥草房革新倾斜。
(三)实行顺序、增强治理
要严厉实行乡村泥草房革新的审批顺序。县政府津贴资金要由泥草房户小我提出版面请求,填写?市乡村泥草房革新安居工程津贴资金请求表?,由村民委员会入户查询核实和民主评断,坚持小我档案,经乡(镇)、办事处审核并汇总后,报市乡村泥草房革新安居工程推进指导小组办公室核准、立案。困难户津贴资金依据民政局方案和革新进度分批次下达;普通户革新津贴资金经市泥改办验收小组检查验收后,填写“市泥草房革新安居工程验收单”;验收及格后,市乡村泥草房革新安居工程推进指导小组办公室将津贴资金一次性下拨给乡(镇)、办事处,由乡(镇)、办事处直接拨付给泥草房革新户。
(四)制订优惠的扶持政策
1、土地政策:对列入泥草房革新规划的农户,准则上在农户原有宅基地上推倒重建,如确需从新选址建立,必需充分应用村内闲暇地、闲置宅基地等存量建立用地和未应用地,尽能够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经依法同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耕地的“占一补一”,可免缴耕地开垦费。对执行拆旧建新、集中建房,进行抛弃地和宅基地复垦整治可以添加耕地的,可经过土地开发整治项目赐与需要扶持。
2、税收政策:地税部分要依照国家规则授与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的优惠政策;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的房子不征耕地占用税;泥草房户把原有寓居的泥草房推倒且购置砖瓦房的,免收买卖中的税费。
3、林木政策:鼓舞因地制宜。全市每年采伐目标要优先知足泥草房革新安居工程,对已到期更新的自有林和集体一切林,用于泥草房革新的执行现场审批,设计费用减半收取,林地赔偿费等审批环节中当地收取费用予以减免。
4、借款政策:信誉联社依照有关借款规则及农户授信额度,对符合借款前提的农户优先供应借款。
5、审批服务政策:规划、设计、监理等部分免费供应服务,相关部分简化审批手续,触及到的行政性收费准则上悉数予以减免,运营性收费予以减半征收。
6、交通运输政策:各乡(镇)、办事处对运输泥草房革新所用建筑资料的车辆,准则上不扣车、不罚款,供应最大水平的便当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