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培训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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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培训范文1

关键词:轨道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提升策略

中图分类号:U213文献标识码: A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持续提升、城市人口的迅猛增长,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成了大多数高密度人口城市的选择。随着国务院对城市轨道交通审批权的下放,全国各地轨道交通建设热情空前高涨。然而,随着轨道交通建设力度不断加大,随之带来运营人才的匮乏、居民对轨道交通安全的认识严重不足等安全问题。北京地铁5号线屏蔽门夹人事故、上海地铁7.23列车冲突事故,无不给地铁安全运营敲响警钟。因而,积极提升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质量,是以人为本理念的升华、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要求,不仅有助于城市窗口形象的展示、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升、更是对乘客生命安全高度重视的体现。因此,展开有关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研究,对于促进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稳健、长久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安全的影响因素分析

结合当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现状以及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不难发现,人、车辆、线路及其他相关设备、外力因素、管理因素等是直接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安全的主要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一、人员

员工:人是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控制因素,特别是行车指挥和列车驾驶等关键岗位,由于人的安全意识麻痹、不安全行为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可能直接引起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乘客:安全乘车知识匮乏、自救能力欠缺。

二、设备

a)车辆。车辆系统的重大危险源有机械故障、电气故障、制动故障、车门故障等主要部件的损坏、系统控制失常、人为破坏等因素,可能造成列车脱轨、列车火灾、列车冲突等事故、并可能引发拥挤踩踏等次生灾害。

b)线路系统。线路系统的重大危险源有断轨、轨道胀轨变形、道岔伤损、道床病害等造成的列车延误、限速、停运等,严重时可能引起列车脱轨等事故。

c)供电系统。供电系统的重大危险源有牵引供电、接触网、动力供电系统故障造成大面积停电、运营中断、火灾等。

d)通信信号系统。通信信号系统的重大危险源有轨旁ATP或车载ATP故障、道岔控制故障、信号联锁系统故障、调度指挥系统中断,可能造成列车冲突、运营指挥失控、运营秩序紊乱等。

三、环境

e)a)自然环境。自然环境方面的重大危险源有恶劣天气、洪水、地震等,可能导致停运、设备故障、结构变形、基础设施破坏等。

b)运营环境。地铁车辆和车站空间相对封闭、狭小,且人员密集、流动性大,在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时事态扩散速度快,危险程度高,人员疏散困难,现场控制难度大。

c)社会环境。社会环境方面的重大危险源有乘客的不安全候、乘车行为,人为破坏和恐怖袭击等,可能导致运营设备损坏、运营中断及乘客伤亡等。

四、管理

管理方面的风险源是因管理制度缺失、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管理不到位、处置不合理等影响运营及人员、设备、设施各方面的安全问题。

二、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提升策略

在认真分析和充分了解影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安全的主要因素之后,广大城市轨道交通工作者们应坚持探索、不断实践,积极采取策略来有效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质量。结合多年实践经验,笔者认为,轨道交通应秉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理念,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夯实安全基础、建立安全体系、树立安全意识

以教育、培训为主,奖罚为辅的“一侧两翼”策略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夯实安全基础主要体现在:一是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建立以决策层、管理层(监督层)和执行层为主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满足运营安全管理要求;二是规范安全管理工作,紧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各层级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例会等各项活动,全面实施过程管控;三是重视安全基层建设,建立员工个人安全教育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借助行业内的事故事件案例组织全员学习,提升安全意识与技能;四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结合行业及企业特点,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建立安全体系主要工作有:一是积极开展危险源识别、评价工作,启动危险源管控系统、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规范现场危险源管控;二是推进职业健康体系建设、环境体系建设,识别并收集相关律法规及标准,按规范要求做好检验检测,邀请行业专家对职业健康、环境体系进行工作指导,认真做好“三标”体系审核工作。

树立安全意识工作主要通过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树立全员安全意识。一是组织事故处理、故障分析、演练现场在内的“三个回头看”活动,针对运营事故事件、应急演练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回头看”活动,查找规章制度、人员技能、设备设施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全面落实安全管理三级培训,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不得上岗;三是随时、随地、随人的即时安全教育活动,督促现场开展员工业务技能培训,通过组织开展班前安全预想、周/月安全例会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四是加强安全绩效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奖惩制度,对违章人员实施处罚。

(二)强化安全队伍培养,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按照现在企业安全管理模式,现场需要既懂安全管理,又懂现场生产的新一代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应积极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制定安全管理人员准入机制、激励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管理准入门槛。可以制定措施,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并通过创新安全条线队伍培训管理形式,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安全条线队伍的培训,拓展安全管理视野,同时加强车间、班组层级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创新安全培训教材,健全培训手段,跨部门、专业组织开展专题研讨、经验座谈、现场观摩等互动活动,提高培训效果。

(二)强化乘客安全乘车教育,提升乘客应急自救能力

在实际生活中,常常会出现乘客因安全意识薄弱而引发乘车事故的不良现象,如某乘客在警报声后仍冲向地铁,导致其严重夹伤;又如上下班高峰期,乘客乘车过于拥挤,而踩踏摔倒人员的惨剧。基于此,必须坚持强化乘客安全教育,增强安全乘车的宣传力度,从而促进安全乘车意识的有效养成。例如,可通过持续循环播放有关安全乘车的宣传视频、在站台站厅内张贴上醒目、易懂的安全标识等声色传播,提升乘客的感官意识;通过不断的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乘车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加强乘客与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的互动;通过安全乘车现场活动,帮助乘客解疑答惑,倾听他们对地铁安全管理的建议;通过邀请乘客参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加强对轨道交通企业的了解;通过邀请乘客参与应急演练,切身体会突发事件如何应对;还可以通过在乘客中聘请“安全使者”、志愿者帮助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扩大乘客安全乘车宣传面。

(三)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是轨道交通事故事件能否得到及时、正确和妥善处理的重要保证。围绕着“预防、预备、响应以及恢复”的工作核心,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建立健全轨道交通运营应急体系,强化应急处置培训,以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不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各级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使企业的应急处置水平得到了稳步提升。

首先,认真组织危险源排查及风险分析。在危险因素分析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确定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和后果,进行事故风险分析,并指出事故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形成分析报告,分析结果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并精心制定实用、可行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其次,结合事故(事件)现场处置实际需求,建立接触网/高压、车辆脱轨/倾覆、通信或信号、轨道等专职救援抢险队伍,确保队伍稳定,完善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培训,保证应急救援能力。

按需配备应急处置专业设备、器材、通讯工具等装备、物资,制定应急物资装备检查、维护、清洁保养制度,定置、定人管理,确保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日常完备有效。

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实战能力。以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为着眼点,重视对演练效果的评估、总结,推广好经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四)持续提升技术与装备水平

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过程中,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与装备,能够有效提升相关设备运行的安全性、正常性,显著降低突发事件、事故以及故障的发生概率。具体应用如表二所示。

表二先进技术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上的应用

三、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模的日益增大,安全运输管理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行中的作用将会越来愈大。为了充分确保行车安全与人身安全,广大轨道交通建设者们应积极寻求有效策略来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输管理质量,从而推动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健康、稳定与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培训范文2

深入贯彻落实党十精神,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中提升全市安全发展水平的意见》为主线,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行业监管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深入开展以“三化四整治一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安全管理信息化;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程施工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安全应急保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年”活动,不断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探索建立和完善长效安全监管治理机制,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各级安全监管水平,提高事故预防预控水平,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责任事故发生,保持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努力实现水、陆交通和交通工程施工、港口安全生产等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杜绝重特大恶性责任事故;确保路航港基础设施、交通工程施工、道路行车和水上交通、港口作业、港口危险货物存储等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管养不善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船舶污染水域有责事故;有效控制工伤、火灾、重大行车事故,避免和减少管理责任事故,确保省交通运输厅、市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具体目标:

1.交通运输系统企事业单位不发生同等责任以上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专业运输企业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有责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有效控制职工工伤死亡、重伤事故;无重大火灾、机电设备事故。

2.辖区内河通航水域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较大以上水上交通责任事故,水上搜救成功率98%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四项指标”稳中有降,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厅下达的考核指标内;辖区航道、船闸不发生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8小时以上的重大断航事件;确保不发生内河因监管不到位导致的重特大船舶污染水域事故。

3.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三关一监督”责任有效落实,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违章现象明显减少,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有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专业运输企业事故“四项指标”可防可控。

4.有效控制交通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确保在建工程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较大以上施工安全事故;新建、改扩建交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港口危险货物码头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进一步规范,严禁未经安全审查的港口危险货物码头建设项目进入施工程序。

5.有效控制港口作业事故,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沿江港口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港口设施保安事件,确保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引发的危险货物泄漏、爆炸事故。

6.交通通行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干线公路好路率达到95%以上,航标正常率达到99%以上;不发生因管养不善而引发的重大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责任事故;交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内容

2013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围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省、市政府和省厅安全会议和文件精神。一是加强宣贯。认真组织学习市政府263号文,把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每个行业企业、每个从业人员。二是组织培训。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强化企业对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应急处置等安全技能培训,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不考核合格不上岗,对交通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港口作业人员要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经常检查用人单位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加强对相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场检查、考核和测试,全面增强员工安全自我保护和遵纪守法意识。市局今年将分批举办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班。三是开展调研。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针对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办法,破解制约安全发展的难题。

(二)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部、省关于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时序要求,督促企业积极主动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在2013年底前,确保从事客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运输企业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特别是上半年,要完成第一批9家石油化工码头企业试点达标考评,务求在年底前完成剩余7家沿江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同时,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

(三)强化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一是坚持安全监管制度和规范建设,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和绩效考核,努力提升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市局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凡是整改难度较大、涉及多部门、多领域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隐患,市局一律挂牌督办。进一步落实主管部门督查、行业检查、专家会诊、重大节日与活动专项检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探索在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和一级公路建设指挥部建立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考核办法,强化落实施工、监理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责任,不断规范港口安全监管行为,建立和完善港口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季度、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制度,补充和完善考核指标,做到定量考核和绩效考核相结合。各级都要建立对监管行业企业安全考核制度,安全考核要与企业运力新增等挂钩,其中运管、客管部门要探索在社会运输企业中建立千万车公里事故死亡人数折合系数考核指标。二是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良好的、科学的、可持续发展的安全监管内控机制和部门联动的协作机制,形成安全监管的合力。其中地方海事部门和港口部门要建立职责明确又相互配合的内河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码头监管机制。继续深化运管、交警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旅游厂包车的安全监管力度。深化源头治理,在全市推广公路、运管违法超限运输信息抄告制度和关联处罚机制,加强对重点源头企业的监管。

(四)积极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强化服务、突出应用、示范引领、重点突破”的原则,加快推进市级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进程,整合公路、航道、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和港口等资源,实现日常运营调控、安全监控、应急处置数据分析和信息、于一体,提高安全与应急管理效能。积极争取资金,加快推进市轨道运营应急信息化系统示范工程项目建设,确保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不断提升,并成为交通安全工作的新亮点。切实督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总结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经验,定期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查找和消除安全隐患。

(五)大力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巩固去年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航段的监管力度,重点整治旅游快艇、乡镇农用自备船以及渔船等,对水上船舶实施监督管理和专业指导,切实维护水上良好的交通秩序。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运管、海事、港口、航道部门要联合行动,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安全管理行为,确保危化品水陆运输安全、有序。运管要加强水、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审核检查;海事部门要加强危化品船舶申报制、报港制和实船签证工作检查;航道部门要创造条件,在船闸待闸区设立危化品运输船舶专用停泊区,加强危化品船舶过闸安全管理;港口部门要以石油化工码头压力管线安全为整治重点,加强对已经移交管理的港口码头危险货物罐区的安全管理。要针对港口作业劳务公司农民工多、年纪大、文化程度低的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防止误操作引发的伤亡事故或泄露、火灾事故发生;要探索在液体化工码头企业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做到人人有安全责任。三是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道路客运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继续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客运企业安全检查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定期自评制度,对“安全带-生命带”、安全告知、车辆动态监控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会同公安、安监部门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落实,组织开展企业安全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干部培训。按照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工作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宣贯培训,指导和规范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继续提升公路安全通行条件,普通国省道MQI值达到90以上,优良路率达到90%以上;县道和乡村道优良路率分别达到78%和72%以上。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定期开展联合治超行动,把全市国省道公路平均超限率稳定控制在2.6%以内;联合公安部门在重点道口开展闯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闯卡行为;联合安全、公安开展高速公路高架桥、普通公路桥下堆积物专项清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四是切实开展重点工程施工建设安全专项整治。要加大对京杭运河四改三和杨林塘三级航道现场安全监管,特别要做好桥隧施工和桥梁拆除作业过程安全管理,严防人员落水、高空坠落事故发生;要重点做好高速公路、城市高架桥施工的安全监管,大力开展防高空坠落和防坍塌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严禁不合格机具进场作业施工。要坚决禁止非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要切实加强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劳务协作人员和农民工的岗前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培训范文3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基本建成安全保障型城市,现就实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23号)国发〔2011〕40号文件和市委三届十次全委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年”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为主线,以有效防控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实施科技兴安和人才强安为支撑,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巩固事故防控成效、推动安全文化繁荣,基本建成安全保障型城市,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和市第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重特大事故控制在2次以内,――事故防控成效明显。全市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11年下降2.5%较大事故控制在45次以内。重大未遂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

配备安全专(兼)职干部;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安全监管合力全面增强。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监管网络延伸到村居。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职业化试点探索取得明显进展。

AB级企业达到85%以上;激励约束机制和“黑名单”惩戒机制全面建立;班组安全建设切实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动纵深推进。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有效规范,企业全面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

实施科技兴安工程。全面完成煤矿“六大系统”建设;新安装道路防护栏1000公里,――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健全科技投入机制。完成200艘短途客船改造;更新改造老旧电梯100台。

提升全民安全意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评审认证市级安全社区100个,――安全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实施文化强安战略。创建国家安全社区5个。

三、工作重点

围绕实施《市安全保障型城市发展规划》切实抓好巩固和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事故防控水平、建设安全文化等重点工作,按照“巩固、落实、深化、提升”工作方针。有效提升全市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一)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加强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

强化市级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监察执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宣传教育等机构、队伍的建设;全面完善市和区县(自治县)重点行业监管部门机构、队伍、装备的配备;建立健全区县(自治县)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按照“充实市级、巩固区县、强化乡镇、延伸村居”要求。2012年年底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进一步规范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村居(社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配备安全专(兼)职干部和适应工作需求的装备设施,健全管理制度和台账,接受乡镇(街道)安监办的指导。切实加强国家和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全市各级政府分管负责人、综合监管部门班子成员、行业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覆盖面要达到100%建立安全监管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提升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实施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健全集约化培训、专业化培训和定期轮训机制。2012年。积极推进岗位认证和专业化、职业化改革试点。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规范安全监管人员选拔、培养和考核激励等制度。坚持“从严治安”与“从优待安”并重,全面落实安全监管岗位补贴,建立安全监管人员意外伤害救助金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履行教育培训、科技推广、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咨询等职能的管理,严格实行资格认证制度。

强化安全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联合执法,――严格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充分发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联席会议作用。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有计划的执法检查,加强执法案卷评审和执法统计分析。全面规范委托乡镇(街道)执法工作,强化委托机关的监督、指导、培训职责。认真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整改、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由全市各级政府按照有关权限批复,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综合采取行政、刑事措施,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

二)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强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强化人、财、物等保障措施,逐级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健全并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落实其对企业安全状况的评估和整改建议权。继续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制定完善行业量化评估标准,逐步将行动范围拓宽到所有工矿商贸企业。坚持分类指导,督促企业持续整改升级,全面建章立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2012年年底前,重点行业(领域)AB级企业达到85%以上。

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工作,――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发〔2011〕4号)要求。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班组安全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认证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建立样板工厂、样板矿井、样板班组(站段)和样板岗位,实现持续达标、动态达标和本质达标。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进行评价验收。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逾期未达标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依法关闭。要将职业危害防治纳入达标创建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2012年年底,全市创建220个职业健康规范化管理企业。

完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全面建立企业安全诚信机制。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技术和安全质量标准,严把安全准入关。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督促检查、行政问责等制度,对企业实施有针对性的分级监管、重点监管。建立激励约束和“黑名单”制度,将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评定级别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和能源供应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激励约束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并将专项资金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构建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全市各级政府要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做到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主要用于监管能力建设、安全隐患整治、宣传教育培训等。督促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全面实施工伤保险、责任保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高危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含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等)要依法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制度,研究拓展救助范围。探索建立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风险控制和管理办法。继续执行小煤矿、小非煤矿山、小危化企业主动关闭“以奖代补”政策。

全市新安装道路防护栏1000公里以上、新建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60套、改造危桥50座、渡改桥10座。水上交通要继续推广船舶防撞自动识别系统(AIS和船载GPS终端安装,――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装备。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研究、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统计信息、考试考核、危化品登记、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测等信息和科技支撑服务体系。广泛采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对不按标准配备使用相关技术和设备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要建立道路交通客运驾驶人安全信用信息系统和强制退出机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和9座以上客运车辆要全部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监控平台;长途客车推广安装具有3G功能的车载远程摄像监控系统;建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保障服务系统。2012年。完成200艘短途客船改造,推进“放心船、平安渡”建设。煤矿要全面完成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和紧急避险等六大系统建设,推动小煤矿机械化改造。要强制推行危险化学品集散控制、紧急停车、安全连锁系统。城区加油站必须采取阻隔防爆、油气回收技术,大型汽车站场、新建加油站推广普及撬装式加油装置。建立危化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危化品生产经营场所现场电子监测监控实现全覆盖。积极推动烟花爆竹安全技术改造,建立“民爆物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要加快实施建筑施工现场适时电子监控,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信息系统,全面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体系。要建成消防卫星通信、短波通信等应急通信网;新增必需的消防车、登高车等装备配置。建设特种设备“物联网”体系,推广应用电梯、气瓶和大型起重机械安全运行远程监控系统。

全面建成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应急逃生实训基地。进一步加强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和“政企结合、条块结合”原则。配备必需的装备,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优势互补、训练有素、协调联动、反应灵敏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小型企业要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有资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实行应急救援有偿服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及时有力有序处置各类安全事故。

四)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坚持企业自查、乡镇普查、区县复查、专家协查、市级部门抽查、市政府督查并举,――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继续深化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充分运用科技和信息手段,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安全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评价、整改销号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治理情况。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引导、鼓励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实施登记管理,做到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全市各级政府安委会要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到位。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实施全程动态监控。将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治理。

深化客运车辆、高速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专项整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四大体系”七大要素”建设。巩固摩托车整治成果,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驶、高速公路违规停车和占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完善农村客运车型标准、通行条件、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实行道路客运企业安全告知制度;统一校车标识,强化校车安全监管。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铁路护路联防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库区及支流水域安全监管和通航保障,严禁“四客一危”船舶超载和冒雾航行,开展非法餐饮娱乐船、砂石运输船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载货。深入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和整合技改,建立完善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制度,对不具备防治能力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按规定停产整改、重组和依法关闭;强化顶板、水害的防治,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全过程安全监管;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整顿规范矿山开采秩序。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严密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非法行为。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联动管理。实施非煤地下矿山采空区监测监控、尾矿库在线监测等科技示范工程,切实抓好非煤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安全监管;加强石油天然气及其输送管网的隐患整治,重点防范井喷失控、硫化氢中毒等事故。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组织开展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继续推进化工装置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及废弃物处置全过程动态管控。开展烟花爆竹“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礼花弹等高危产品专项治理。开展以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整治,集中清查治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大力实施社会消防“防火墙”工程。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活动等安全责任制,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同时,要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市政桥梁等结构设施隐患排查治理;严格锅炉、压力管道(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抓好熔融金属吊运作业、煤气区域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等安全管理;完成434座老旧水电站改造和450座小(二)型水库的除险加固;深入开展民航、铁路、机械、有色、农机、渔船、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打击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已关闭小矿小厂死灰复燃、拒不执行监察执法指令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并严防死灰复燃;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进一步强化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政府责任,对责任不落实、打击不力、安全法治秩序混乱的地方,要严厉追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继续利用网络、举报电话等途径,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五)构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实施文化强安战略。

加快建设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和考试考核基地,――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办学机制。中小学开设安全基础教育课程并开展防灾避险演练。提升安全工程学院办学水平。支持高等院校、高职、中职学校设置安全工程类专业,实行“教考分离”大型企业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继续实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企业“三项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安全培训、严格考核后持证上岗,其他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对不具备安全资质或安全管理能力低下的企业负责人,要坚决采取离岗培训、组织调整等措施。企业用工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农民工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培训”完善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

切实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开展“民生导向、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唱读讲传”活动。打造安全文化精品。利用“安全与法”渝州安全”中国安全生产报》等宣传平台,以电视台、电台、报纸、户外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为载体,大力开展新闻宣传和公益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活动,推进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乡村)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进工地、进景区。大力弘扬与社会成员息息相关的公共安全文化,营造讲安全、懂安全、人人共创安全的道德风尚。扩大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健全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受理、审批制度。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建成“12350投诉举报平台,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促进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社区最安全”理念,――大力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全面开展以乡镇(街道)主导型企业、工业园区为单位的安全社区创建。大力倡导“安全社区我创建。开展宣传动员与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筹措安全社区专项资金,对社区事故与伤害风险进行辨识评价,实施多种形式的安全促进项目,对安全风险进行预防、控制和消除,持续改进社区安全状况。2012年,评审认证市级安全社区100个,创建国家安全社区5个。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