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咨询模式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咨询模式

摘要:在阐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咨询业务的范畴、特点和内容的基础上,从咨询特点、内容、职责、权限等方面分析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中咨询顾问、以管带教、特许经营这3种常规的咨询模式,并进行了3种咨询模式的综合对比。分析结果可为新建的城市轨道交通业主方提供参考。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咨询;咨询模式;咨询顾问;以管带教;特许经营

随着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的管理咨询业务也在逐渐兴起。目前,国内多个城市,特别是建设首条轨道交通线路的城市,都倾向于采用“管理咨询及服务”采购的模式,以促进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水平的快速提高。本文在阐述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咨询业务的基础上,着重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咨询模式进行分析探讨。

1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咨询的市场背景

21世纪伊始,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管理咨询业务开始兴起。2003年,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中国国务院委托提交的《关于当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情况和建议的报告》,成为国家制定城市轨道交通政策的重要依据。从此,国内掀起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大浪潮。基于此契机,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多个城市的咨询企业或轨道交通企业,纷纷成立了与城市轨道交通业务相关的咨询公司。新兴的轨道交通城市及企业(以下简称“业主”)采购“管理咨询及服务”,主要是由于:①业主经验较为匮乏,尤其是开通首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业主普遍缺乏管理经验;②业主方技术力量相对不足,国内现有的城市轨道交通领域人才,尤其运营管理和维护专业人才力量薄弱;③引进现代有轨电车、全自动驾驶、自动导轨系统(APM)等新技术后,在运营管理上与常规的地铁线路有较大差异;④特许经营模式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如TOD(交通引导发展)、PPP(公私合作)等方式的引入,使得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咨询可以多种方式参与其中。

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咨询概述

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咨询,是一种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上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与业主方有关人员密切配合,辅助业主建立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秩序,改进生产与服务的咨询活动。其咨询的核心是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实际情况,制定管理策略及实施方案,保障新线开通试运营,确保运营安全,解决管理和技术问题,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降低成本。运营管理咨询是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咨询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业主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上遇到的问题都可以纳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咨询的范畴。按照时间轴划分,可以分为运营筹备咨询、运营开通准备咨询、运营管理提升咨询、网络化转型咨询等;从业务模块划分,可以分为经营战略咨询、组织结构咨询、制度体系咨询、管理流程咨询、业务流程咨询、生产管理咨询、设备维护咨询、质量管理咨询、绩效管理咨询、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咨询、培训咨询、企业文化咨询、信息化咨询等;从专项角度划分,还可以细分为票价听证咨询、标准化咨询、安全保护区咨询、客服品牌咨询、应急公关咨询等。国务院下发的[2018]13号文件明确规定:城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要树立“规划建设为运营,运营服务为乘客”的理念,将安全和服务要求贯穿于规划、建设、运营全过程。因此,运营理念提前介入到线路的规划与建设中,以贴合线路开通后运营管理的特点和需求,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咨询的重要特征。

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咨询模式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咨询,根据运营管理合作内容和咨询深度的不同,主要有咨询顾问、以管带教、特许经营等3种常规模式(见表1)。

3.1咨询顾问模式

咨询顾问模式是指依据业主委托,就某个项目或某个方面组建咨询团队,为业主出谋划策,提出切合业主实际需求的方案或行动计划等。

3.1.1咨询特点

(1)我献策,您决策:根据业主方的需求,咨询团队基于自身丰富的行业经验,制定出切合企业实际的方案与建议,供业主方参考选择。采用哪个方案及实施的程度,由业主自主决定。(2)咨询内容按需选择:咨询内容以菜单的形式呈现,业主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来选择其中的咨询项目和内容。(3)成果提交:采用咨询报告的方式提交成果。一般不参与方案的具体实施。

3.1.2咨询内容及形式

咨询方主要是为业主在运营介入、运营筹备及运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技术和管理问题提供技术咨询支持和建议方案,包括工程顾问、机电顾问、运营管理顾问等方面。从咨询的内容是否具备全过程和全方位分,咨询顾问还可以分为运营整体咨询和运营专题咨询两种形式。根据合同规定,服务周期有半年至3年不等。项目现场一般不派常驻团队,而是通过阶段性沟通、方案汇报的方式进行交流,经专家评审和业主会审后提交正式的咨询方案。

3.1.3业主方的主要权责

业主方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运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线路从无到有、从线到网各个阶段的建设、发展和全方位管理工作,负责线路的经营管理风险和社会公益责任,并可自由支配线路的各类经营收益。

3.2以管代教模式

以管代教咨询模式是指派出覆盖各核心专业的咨询团队,在业主的运营单位担任运营相关管理部门的实际职务,全程参与新线从筹备到开通的所有环节,保证项目按计划推进。同时,以带教老师的身份,辅助业主培养运营管理的核心人员团队,协助业主逐步实现自主管理。

3.2.1咨询特点

(1)参与运营管理:咨询方派出的咨询团队,在业主的运营单位担任部分中高层职务,直接参与线路运营管理相关事务,并承担相应管理职责。(2)全过程带教:协助业主进行人员招聘、培训、人员考评等工作,辅助业主逐步建立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团队。(3)成果提交:除了咨询报告外,更多的是考评线路运营管理和人员培养的实际成效。

3.2.2咨询内容及形式

咨询方在运营筹备、运营接管、人员培训、计划财务、企业管理、设备保障等方面提供全过程运营管理服务,确保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如期、安全、顺利开通;建立符合业主运营实际的管理模式,形成运营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方案、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指导逐步形成先进的运营管理团队和技术队伍,为合同期满后业主可自主运营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服务周期一般包括3年运营筹备期和1~2年的运营保驾期。咨询方派驻的是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具有丰富的运营筹备、接管及运作经验的团队(约15~20人),常驻项目现场,人员涵盖运营管理、行车组织、客运管理、乘务管理、通信信号、机电、车辆、供电、工务房建等各个主要专业。此外,根据项目具体实施进度和业主需求,分阶段、分批次派遣各专业的资深专家到项目现场进行短期业务指导。

3.2.3业主方的主要权责

咨询方负责部分或全部运营业务的管理,业主方人员负责运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线路在运营接管、系统调试、开通运营各阶段的责任主体和运营权益均为业主方。

3.3特许经营模式

咨询方以运营商的身份,接受业主对新线运营管理的整体委托,或经参与PPP模式进入项目。运营商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和其他法规,负责线路设施的运营和维护,获取票款和其他非票务收益,或收取管理佣金。特许期结束后,运营商将设施交还给业主,或移交给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3.3.1咨询特点

(1)组建运营公司:运营商负责组建专业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团队,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公司。(2)全程服务:工作内容囊括了线路开通前后的所有运营及维护的管理,并负责具体实施。业主方无需操心具体的运营管理事务。(3)管理自主权:在特许期内,运营商拥有线路运营管理自主权,业主原则上不参与各类资源的运作和管理。(4)接受监管:运营商对线路的运营安全、生产指标、经营风险等全面负责,并接受业主及政府的监督和检查。此外,运营商有义务尽其最大努力通过提高运营管理效率来尽可能减少运营成本或资本性支出。

3.3.2咨询内容及形式

一般分为整体委托运营或组建合资公司两种方式。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合资公司是由双方共同出资组建运营公司,运营商开展运营维护工作,双方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获取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其特许经营的年限一般较长,多为15~30年。运营商将安排专业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团队至现场,组建运营公司,进行公司运作、生产管理、人员管理等各方面工作,使线路运营管理所需的各类资源实现最优化组合,从而达到安全可靠、高效运营的目的。

3.3.3业主方的主要权责

业主方为运营商提供合同约定的运营资金拨付、运营管理政策支持、运营管理配套条件构建、客流培育方案支持等。在合同有约定的前提下,业主还可按约定比例享有经营收益回报。

4结语

本文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咨询的3种模式进行了对比分析,综合对比情况如表1所示。分析结果可为新兴城市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借助外力促进自身的成长和提升,提供多种可供选择的思路,以促使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向着更加专业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

[2]陈志雄.城市轨道交通委托运营管理模式合同方案研究[J].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14,17(7):50-53.

[3]赵新文.基于“管理服务采购”模式的轨道交通建设管理与运营服务[J].城市轨道交通研究,2012,15(9):10-16.

作者:余海斌 单位:上海申通轨道交通研究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