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治理的内容范例6篇

城市治理的内容

城市治理的内容范文1

一、整治目标

以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为抓手,持续大力开展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市政园林、环境保护、违法建设、市场及摊点、居住小区、城市出入口、散流物体及建筑工地、建筑物外空间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功能更完善,市容更整洁,环境更优美,管理更有序”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实现打造“蓝色休闲之都世界宜居城市”的战略目标。

二、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环境卫生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普及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推行主干道冲洗除尘,次干道洒水抑尘,延长保洁时间;应对天气变冷落叶增多,适度增加对行道树落叶清扫和处置力度;整治铁路、公路沿线垃圾、杂物,疏通沿线明沟,清理乱设的标示标牌,规范整齐沿线物料摆放;车站、码头、车辆停靠站点、重要旅游景点、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清扫干净,保洁及时;沿街门市、商铺、网店、单位等“三包”落实到位,卫生、容貌、秩序等管理达到标准;餐馆饭店门前无泔水桶、地面无油污污染、周围无便溺;城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密封,无飞扬洒漏,无害化处理率100%;公厕设施完好,清洁卫生,无异味污染;河道堤岸、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居民小区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

责任分工:市城乡建设委负责牵头协调,市城管执法局进行监督和处罚,市交通局、旅游局、铁路局、园林局、物业办及各区城管办、环卫局(处)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二)市容市貌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城市街道广告设置醒目、规范、有序,整治拆除违章及不合格户外广告、灯箱牌匾、店牌店招等,及时清理城市“牛皮癣”、野广告等;城市报刊亭、电话亭、候车亭、宣传栏、广告栏等设施完好,外观整洁;临街门面店铺经营规范有序,无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占道作业、占道堆放得到有效治理;城市主要道路、建(构)筑物及公共场所景观及照明设施完好,亮灯率达到95%以上;深入持续开展“五小行业”整治,强化“五小行业”联审联批联管机制;加强市区养犬许可的审批与管理,集中整治遛狗上街随地大小便行为,加强管理与处罚力度。

责任分工:市城管执法局总负责,市公安局、工商局、交通局、邮政局、市政处协助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三)交通秩序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加强城市交通“乱点”、“堵点”整治,进一步改进市区交通设施,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实施易堵、卡脖路口改造,完善分流方案,杜绝交通堵塞;大力开展路通秩序整治,以行人、非机动车为重点,整治闯红灯、不按信号指示通行、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促进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加强酒后驾驶、违章驾驶、违章停车行为查处,确保在城区行驶的各类车辆行车秩序规范;加强各类车辆运营管理,确保出租车、公交车车容车貌整洁,行车文明、经营规范;重点开展市区机动三轮车专项整治,处罚、取缔机动三轮车载客行为;加强市区停车场规范管理,制止乱停乱放行为,确保停放有序、设施完好、卫生整洁。

责任分工:市公安交警支队总负责,市交通局、城乡建设委、城管执法局协助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四)市政园林设施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加强城市道路、桥梁的维修养护,加强园林绿化设施的管理维护,市政基础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破损的道沿、花坛、护栏及时得到维修,城市供、排水设施完好,路灯亮灯率主干道达100%、次干道达95%以上;加强对主次干道绿化带及公园广场、游园绿地卫生管理和养护管理,清除枯枝死树,按时令季节适时修剪,保证行道树、草坪等景观效果良好;研究易冻树木越冬措施,做好防护准备,减少冻伤冻害;将市区失管、漏管闲置地、空白地等纳入城市绿化管理范围,及时查漏补植,杜绝乱堆放、乱挖掘和乱种菜现象;抓紧办理海源公园、海港公园管理交接手续,尽快规范和理顺到位;各类管线地上设施整洁、有序、完好,地下设施按规划设计埋设,档案图纸留存齐全;严控城市道路冬季挖掘审批,规范审批手续,严肃查处乱破乱挖行为;对现有破损架空管线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逐步实施落地改造,消除视觉污染。

责任分工:市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处、园林局、各区政府(管委)及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邮政、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管线单位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五)环境保护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加强海岸线的保护,全面查处非法使用海域、非法抽取地下水、乱排污水以及乱挖沙土、破坏岸线、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加强河道管理,以治污、保洁、清淤、造景为重点,促进河道管理制度化、常态化;抓好山体的管理与整治,严肃查处开山采石、烧山毁林行为,对市区废弃采石厂进行生态绿化,恢复山体原貌;加强环保监察,治理乱排乱倒行为,改善大气环境和水体质量;工业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等特种废弃物实行分类收集、存贮和处置;严格控制餐饮油烟排放,减少对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责任分工:市环境保护局牵头负责,市海洋与渔业局、国土资源局、城管执法局、水务集团及各区政府(管委)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六)违法建设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坚决遏制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违法建筑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既有违法违章建设实施分类处理,形成规范有序的建设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拆除违法建筑快速处置机制和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和批后管理,努力将违法占用土地和违法建设等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将拆除违法建筑与城中村改造、园林绿化、市政工程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堵疏结合、拆建结合、治管同步,杜绝新的违法建筑出现。

责任分工:市城管执法局总负责,市规划局、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及各区政府(管委)协助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七)市场及摊点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加大市区农贸市场、夜市、早市及周边环境整治,做到场内秩序有明显改观,场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达到规范经营、秩序井然、环境整洁、群众满意的目标;要按照主要道路严禁、次要道路严控、支路街巷规范的要求,着力规范市场摊点行为;依法取缔主要道路及场所室外固定摊点、流动商贩,查处店外经营、露天烧烤等行为;严格控制次要道路的摊点市场,严禁占道经营,引导退路进屋经营;严格街巷临时摊点管理,实行定人定点定时经营。

责任分工:市城管执法局总负责,市工商局、卫生局、贸易办、各区政府(管委)协助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八)居住小区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加强有物管居住小区环境管理,做到小区环境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排水通畅,无违章搭建,无野蛮装修,无乱贴乱画,无杂物乱堆乱放,无车辆乱停乱占道现象;推进无物业管理老小区环境整治,综合实施道路、绿化、雨水、污水、供气、供热、路灯等整治,改善老小区居住环境,同时落实物管企业,实施长效管理;治理整顿草厦子、车库随意改造出租等违章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

责任分工: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总负责,市城乡建设委、城管执法局及各区政府(管委)协助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九)城市出入口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城市主要出入口事关城市第一印象,要设立大型公益形象广告牌,体现城市形象或特色;城市出入口道路两侧无乱设的非交通标志牌匾、广告招牌,无违章搭建,无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无暴露垃圾等;道路沿线环卫设施分布合理,保洁措施责任落实,城市出入口形象明显改观。

责任分工:市城管执法局总负责,市交通局、工商局及城市出入口所在区政府(管委)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十)散流物体及建筑工地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全面开展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要求封闭施工,严禁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加强建筑工地垃圾清运、扬尘及噪音管理,减少建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落实建筑渣土等散流物体规范处置运输核准制度,实行定时、定车、定点、密闭运输,对擅自使用未经核准运输单位和车辆的建设、施工单位按规定给予停工和经济处罚,对海滨路、青岛路、文化路、疏港路等城市主要道路超载、未覆盖的运输散煤、石子、沙土、垃圾等车辆进行严加管理和处罚;对市区积存的堆土,要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针对秋冬季节风大特点采取覆盖防扬尘措施,并限时集中清运,消除环境影响和安全隐患。

责任分工: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市交通局、公安交警支队、环保局、市建管处及各区政府(管委)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十一)建筑物外空间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整顿建筑物外空间,规范空间环境秩序,临街建筑物立面风格协调,整洁美观,消除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吊乱挂现象;对安装的室外空调机、太阳能、晾衣架、防盗网、各种缆线等建筑外挂物进行统一和规范,拆除存在隐患和严重破损的外挂物,对安装不规范的进行治理和整顿。

责任分工:市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市城管执法局、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物业办具体进行专题研究,抓紧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使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能够深入扎实开展,市政府成立市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设在市城管办,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和检查。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都要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负责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参加部门要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按照要求做好整治各项工作。各专项牵头负责部门将所负责专项的整治工作小组人员名单于10月18日前报至市城管办,联系电话。

(二)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各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方案,将任务进行细化和分解,确定整治标准和完成时限,层层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实行定部门、定领导、定目标、定责任、定进度的“五定”工作要求,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各专项整治详细方案由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并于10月18日前报至市城管办,联系电话。

城市治理的内容范文2

一、总体目标

以主街主路、重点街区、出入市口为突破口,以环境卫生、容貌秩序整治为重点,通过城区建筑治“违”、环境卫生治“脏”、容貌秩序治“乱”,对市容市貌、环卫保洁、工地管理、渣土治理等进行集中整治,努力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同时,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城市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环境卫生

1.加强清扫保洁。认真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强化门前三包管理,推进垃圾定时收集,提升清扫保洁质量。开展“洗路降尘”行动,主街主路坚持每天洒水3次以上,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增加洒水、冲洗次数,减少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城区街道;

(2)交通局负责国道。

2.清理积存垃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小街巷、城乡结合部、出入市口、居住区、城中村、集贸市场、灌渠、国道进行专项整治,清理积存垃圾、渣土。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城区、城乡结合部道路便道外边界以内;

(2)交通局负责定魏线

(3)工商局负责新市场、综合市场等商贸市场;

(4)水务局负责渠护坡及河道两侧、河道;

(5)街道办负责城区居民区;

(6)镇负责城、城乡结合部道路

(7)307国道沿线乡镇区负责辖区内

(8)经济开发区负责园区内道路。

3.强化煤灰和城市“三废”管理。加强企业内部煤渣、煤灰等物料存放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围挡、覆盖措施,及时查处废气、废水等乱排、乱放、乱倒等违法排污行为。

责任单位:环保局

(二)整治市容秩序

1.治理占道经营。对城区街道实行分类管理,在非严管街道设置固定摊位和便民市场,在指定范围和时间从事临时性的便民经营活动。清除城区主要街道未经审批的占道摊点、棚亭和市场,杜绝出现市场外溢和环境脏乱现象。全面取缔市区内露天烧烤。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清理城区道路占道摊点,重点解决北马街市场、胜利路西段、人民医院门前、胜利路与东城街交叉口、市府路与昌盛街交叉口、工业路中段等;

(2)工商局负责综合市场、新市场、新华街;

(3)交通局负责汽车站、307国道收费站周边。

2.规范户外广告牌匾。依法拆除未经审批、破旧损坏等不符合标准的户外广告。实施牌匾升级改造,清理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及公共设施上粘贴的非法小广告,做好沿街两侧的各类玻璃幕墙、门店橱窗、广告牌匾的清洗和保洁工作,杜绝临时宣传条幅、私设广告及乱贴乱画现象,净化、美化城市环境。

责任单位:城管局

3.整治火车站广场周边环境。拆除乱搭乱建棚亭和影响观瞻的构筑物;对广场进行改造提升,重新铺设地面砖并进行绿化;对车站候车室外墙立面及周边墙体粉刷美化;在广场建设一座公厕,设置停车位。

责任单位:城管局

4.拆除违章建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主要街道未批先建、超规违建、超期临建、乱搭乱建等各类违法建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并依法予以拆除。

(1)城区道路两侧控制区

牵头单位:规划局配合单位:住建局、城管局、国土局、镇

(2)居民区

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规划局、城管局、街道办

(3)城区管辖内街道棚亭、摊点,重点是通安街与育才路交叉口摊点、胜利路中段路南占道棚亭、育才路东刘村段棚亭

牵头单位:城管局配合单位:工商局、镇

(4)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道路便道外边界以外,重点是清理北马街洗车棚

牵头单位:镇配合单位:城管局、工商局

(三)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设施,依法对机动车随意掉头、乱停乱靠、乱闯红灯以及大型货车、重载车辆占用城市道路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利用闲置场地、空置场所建设停车场,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道路施划停车泊位,规定使用时间和车型,规范市区停车管理,解决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

责任单位:

1.规划局负责,城管局、公安局配合,制定全市停车规划和道路停车场设置规划;

2.公安局负责市区道路停车场设置审批和违法停车处罚工作;

3.城管局负责公共停车场设置完成后的经营管理工作。

(四)开展工地和建筑渣土整治

1.治理工地扬尘。加大建筑工地源头控制力度,督查施工单位落实出入口硬化、工地围挡、施工降尘、物料苫盖、运输车辆清洗、建筑工地废水排放管理的规范化管理制度,整治施工噪音污染、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城市环境等问题。

责任单位:住建局

2.规范渣土运输。合理设置渣土倾倒点,指导督促建设、施工、运输单位按要求倾倒建筑渣土,疏堵渣土有序排放。加强对运输建筑渣土和其他流散体车辆的监管,保证密闭运输,未采取密闭措施的一律不允许进入市区。依法严厉查处超限超载、乱倾乱倒、沿途遗撒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行为。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设置渣土倾倒点,规范运输行为;

(2)公安局负责查处乱倾乱倒、沿途遗撒污染城市道路行为;

(3)交通局负责查处超限超载行为。

(五)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

1.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要求,建立市、镇、村三级管理体制。镇政府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不少于15人的专职队伍,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道路便道外边界以外的容貌秩序(包括摆摊设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绿化等)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同时,在建成区内的所有城中村设立固定的垃圾箱点,成立清扫保洁队伍,按照城市街道

清扫保洁标准进行清扫保洁。

责任单位:镇

2.加快推进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年内,完成数字化城管建设,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动态化,做到及时发现、处理与解决城市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快捷、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政府办、财政局、城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区及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容貌综合整治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序有力、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严格考核验收。市县城办、市容管理考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市城区环境容貌考评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城市管理各责任单位的督导考评。对日常检查考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

下发整改通知书,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保证整治效果。

城市治理的内容范文3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和市的工作部署,以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为抓手,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快完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着力改善市容市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到2013年底,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安全、完好;城区主次干道整洁、有序、优美,大道、人民路、南北大街达到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标准;社区环境卫生、整洁、安全,物业管理健全、规范、常态,60%以上的社区基本达到省级市容管理示范社区标准;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农贸市场周边干净整洁、道路通畅、环境优美,打造宜居、宜商、宜游城市,建设和谐、文明、美丽。

二、整治重点

此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从8月下旬开始,为期三个月。重点整治市容环境、社区环境、交通秩序、物业管理、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建筑场地、公共设施、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户外广告、违法建设摊点棚亭等十项工作。

(一)市容环境整治

1.整治内容

(1)取缔主干道两侧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和出室经营;规范道路两侧车辆停放秩序;清除乱堆乱放的杂物,严禁沿街乱挂晒、棚亭乱占道和乱搭乱建;

(2)对照市容管理示范路标准,重点整治大道、人民路、南北大街、招商街、古田西路等5条道路;

(3)与主干道两侧沿街商(店)家签订市容环境卫生目标责任书,并督促、指导、检查商家履约;

(4)提高城区污染河道的水环境质量,清除水面漂浮物、岸边垃圾,实施重点河道的生态整治;

(5)对“12345”政风行风热线上反复投诉举报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问题进行整治。

2.整治标准

(1)城市主干道容貌整洁,道路平整;临街建筑物及围墙(栏)整洁美观,无乱贴乱画;道路两侧无吊挂、晾晒物品,无破旧、脱落、空白广告,无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车辆停放有序;

(2)示范路的建筑物立面整洁,门窗防护设置不超出墙面,各类管线设置整齐并作美化处理,无破损、无油污、无乱张贴、无乱拉挂;沿街市政公共设施维护良好,路面秩序井然;

(3)主干道两侧市容环卫责任制签约率和履约率≥95%;

(4)河道水质清澈,岸坡和水面无垃圾,河道绿化补植、修剪到位,建成区河道有效治理率达到90%;完成一支河、四支河等重点河道清理疏浚和生态修复工作;

(5)市容环境卫生热点难点问题的投诉件办复率达100%,办结率≥95%。

3.牵头部门:城管局

责任部门:住建局、水利局、食药监局、环保局、工商局、镇、市容包保路段责任部门

4.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二)社区环境整治

1.整治内容

(1)取缔扒翻种植,拆除乱搭乱建,取缔乱堆乱放,纠正乱停乱靠;

(2)清理卫生死角、积存垃圾,保持正常保洁、垃圾收运;

(3)清理散养家禽,规范宠物管理;

(4)保持高压态势,及时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

(5)整治油烟油污,取缔违章广告;

(6)对小区内道路进行维修或翻新;新增(扩)建公用车库和停车场;调整和维修全部路灯;实施楼道亮化改造;落水管全面更换;改造疏通下水;增补亮化、监控设施。

2.整治标准

(1)绿化完好,环境整洁,广告设置规范,车辆停放有序;

(2)22个社区环境达到省级市容管理示范社区的标准;

(3)违建防控人员安排到位,巡防机制健全;

(4)小区内道路平整,无破损,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路灯和楼道灯安装到位。改造提升1~2个小区。

3.牵头部门:镇

责任部门: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规划分局、电信公司、供电公司、移动公司、挂钩联系社区责任部门

4.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三)交通秩序整治

1.整治内容

规范交通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查处违规占道、逆向停车、占用盲道等现象;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电动三轮车和人力客三轮车营运秩序;新增停车设施,规范停车管理。

2.整治标准

(1)合理划定路内停车泊位,新增地下停车场,强化停车管理,保障道路通行顺畅;

(2)出租车上下客在设有临时停靠标志的停靠点即停即走,不得乱停乱靠;公交车辆按规定时间、线路运营;

(3)严禁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非法载客;规范人力客三轮车营运秩序,严禁无证营运、车容不整,严禁非法拼装动力装置。

3.牵头部门:公安局

责任部门: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镇

4.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四)物业管理整治

1.整治内容

(1)加强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抓好9个试点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制定业主委员会考核办法,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并全面推广;

(2)做好道路、排水、排污、路灯、监控、电梯、绿化、游园、泵房及消防设施的维护;维修更新小区内体育健身器材;

(3)整治老旧小区,推行物业化管理;

(4)整治小区内车辆停放乱停乱放;

(5)加大物业费收缴力度。

2.整治标准

(1)对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实行公示,物业管理人员统一标识、挂牌上岗;

(2)符合条件的小区全部组建业主委员会,对已有的业主委员会进行改选;

(3)基础设施及健身器材符合安全条件,满足使用功能;

(4)小区封闭、外墙出新、管线入地、雨污分流、照明亮化、绿化提升;

(5)小区内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大型车辆进停车场;

(6)物业费收缴率90%以上。

3.牵头部门:住建局

责任部门:公安局、城管局、体育局、镇

4.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五)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

1.整治内容

整治农贸市场内及其出租房屋的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横溢等环境卫生问题,以及农贸市场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占道经营、乱搭建、乱停放、乱拉挂、乱堆放、乱贴画等环境秩序问题。

2.整治标准

(1)规划定点的农贸市场达到“一落实、三提升”,即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提升设施配套养护水平、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市容秩序管理水平;

(2)非规划定点的农贸市场达到“三有、四无、五统一”,即有环卫设施、有保洁人员、有管理人员;无卫生死角、无流动摊点、无占道坐吃、无违章搭建;统一经营时间、统一经营区域、统一经营设施、统一经营标识、统一经营管理;

(3)未经批准的马路市场达到一疏一堵,即疏堵结合、合理疏导、依法取缔。

3.牵头部门:发改委

责任部门:城管局、食药监局、供销总社、工商局、镇

4.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六)建筑场地整治

1.整治内容

(1)完善建筑工地周边围档和出入口硬化设施;

(2)完善出入口车辆冲洗、施工现场排水设施;

(3)规范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和扬尘控制;

(4)规范建筑垃圾处置;

(5)规范建筑施工围栏广告设置。

2.整治标准

(1)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围挡,城区主要路段、沿街建筑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其他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挡稳固、整洁;

(2)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冲洗平台,禁止车辆带泥上路。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通畅的排水设施,出水口应设置沉淀池。泥浆、污水必须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出,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和河流;

(3)对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和易扬尘材料应采取网膜覆盖、固化、定期洒水或临时绿化等防尘降尘措施;

(4)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确保日产日清。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3.牵头部门:建工局

责任部门:公安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

4.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七)公共设施整治

1.整治内容

对广场、公园、游园、河滨走廊、体育设施、文化设施、亮化设施、下水管网、道路绿化以及公交站台等基础设施进行整治。

2.整治标准

路面、护栏、窨井盖无破损;行道树、绿化无缺损,无杂草,无明显病虫害,修剪整齐美观;滨河绿化、广场、游园和亮化设施完好、便民,文化设施设置规范,卫生整洁,各类公益宣传、安全标识醒目,实施定人定岗定责管理,设施维护、安全管理到位。

3.牵头部门:住建局

责任部门: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广新局、体育局、镇

4.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八)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整治

1.整治内容

清理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农业废弃物;疏浚河道沟塘;拆除乱搭乱建,修补破损路面,维修健身器材;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绿化美化水平、道路通达水平和村庄环境管理水平。

2.整治标准

一般村居达到一星级康居乡村标准;选择1-2个试点进行城中村改造,打造特色村居;基础设施与城区一体化。

3.牵头部门:镇

责任部门:住建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

4.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九)户外广告整治

1.整治内容

(1)拆除主干道两侧(含绿岛、人行道)、重要街区违规设置的店招、灯箱广告、指示牌;

(2)限期要求沿街、沿路业主更新改造破旧、脱落、空白店招广告牌;

(3)全面清除主干道两侧建筑物、构筑物上违章设置的各类小广告(牛皮癣)、图文广告;

(4)对建筑围栏广告牌、重要节点显示屏、大型三面翻广告等户外广告进行亮化美化,分解落实公益宣传任务,确保公益宣传内容占版面20%以上;

(5)对各类广告的内容、用字进行规范管理。

2.整治标准

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无乱张贴、乱涂写;主干道两侧(绿岛内)及沿街商家门前无违章设置广告灯箱;广告内容符合要求,无不规范的广告用字。

3.牵头部门:城管局

责任部门:文明办、规划分局、工商局

4.完成时间:10月15日前

(十)违法建设、摊点棚亭整治

1.整治内容

(1)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或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2)未按规定限期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3)清理道路两侧、摊点疏导区周边乱堆放的杂物,规范疏导区摊点经营;

(4)清除空置、占用盲道的邮亭及其他各类棚亭;

(5)对各类烧烤、卤菜摊点棚亭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外型式样、统一大小尺寸、统一卫生保洁的要求进行整治。

2.整治标准

(1)2012年10月1日以前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市容的违法建设全部拆除到位;

(2)2012年10月1日以后的违法建设查处率100%,罚款到位率100%,拆除率95%以上;

(3)主次干道无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和出摊经营;摊点疏导区管理有序,环境卫生整洁;

(4)邮亭及其他棚亭设置规范,外形美观,经营有序。

3.牵头部门:城管局

责任部门:住建局、食药监局、工商局、邮政局、镇

4.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30日前)

1.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牵头部门对照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标准及省市相关要求,认真排查存在问题和不足,制定专项工作计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30日前)

1.全面整治市容突出问题,尤其是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2.各主次干道、重点部位(学校、公园、广场)及各社区环境整治基本达到省优秀管理城市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相关要求。

3.认真研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整一项、成一项。

4.全面巩固提升,打造特色亮点。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31日前)

1.按照考核验收各项标准,市、区考核小组分别进行初验。在此基础上,对照市级考核验收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和完善,高标准完成“三创一整治”任务。

2.迎接省和市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相关区领导任副总指挥,区各相关部门、镇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宣传组、保障组和督查组。各整治牵头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整治方案,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专职其事,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和配合部门要紧密协助牵头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长效管理到位。有挂钩联系社区和市容包保路段任务的部门,要主动融入十大整治,做好挂钩社区、包保路段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要把宣传发动贯穿于整个整治活动的始终,做到报纸有文字、广播有声音、电视有画面,营造浓烈的舆论氛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及广大市民支持整治、参与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市民素质教育和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卫生素质。各整治组要及时报送整治信息,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编印简报,对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宣传和曝光。

(三)坚持依法行政,实施严管重罚。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各项整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严格按程序进行。对在整治活动中不服从、不配合,甚至暴力阻碍行政执法的,坚决予以打击,为整治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城市治理的内容范文4

关键词:城市环境工程;污染治理;成本控制

1 概述

基于城市环境工程特点,污染治理是城市环境工程的重要内容,做好污染治理可以更好地为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服务。但是结合城市污染治理实际,在具体的污染治理中,为了达到治理目的,总体成本支出较大。为了提高污染治理效果,有效降低成本,就要立足城市污染治理实际,对污染治理进行合理分类,并提高污染治理的针对性,还要在污染治理中做好成本核算,保证城市环境工程污染治理成本能够得到全面下降,提高城市环境工程污染治理效果。因此,做好成本控制是十分必要的。

2 城市环境工程应将污染治理进行合理分类

在城市环境工程污染治理中,由于污染种类较多,在具体治理中,如果不按照污染的种类进行治理,将会使污染治理出现多方冲突的现象,不但不利于资源的整合,同时也会增加污染治理成本。因此,城市环境工程在污染治理中应对污染进行合理分类,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2.1 城市环境工程应把握污染治理的分类

考虑到城市环境污染种类较多,主要有空气污染、水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这些污染在治理过程中需要花费较大的力气,其成本支出也是比较大的。基于这一现实,只有对污染治理进行正确分类,并按照污染类别进行统一治理,才能达到提高污染治理效果和降低污染治理成本的目的。因此,应对污染治理进行合理分类。

2.2 城市环境工程应按照污染治理类别集中采取措施

对城市污染治理进行准确分类之后,应按照污染治理的类别,调配相应资源,实现对污染的集中治理,既提高污染治理的整体效果,又能够做到合理利用社会资源,达到社会资源综合利用的目的。因此,按照污染治理类别集中采取治理措施,是降低城市环境工程污染治理成本的关键,对城市环境工程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2.3 城市环境工程应提高污染治理的系统化

对城市污染治理而言,由于污染治理分类明确,在具体的污染治理中,只有将污染治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才能提高污染治理效果,实现多种资源的有效利用。因此,城市环境工程应提高污染治理的系统化,保证污染治理工作能够在明确的制度和规范下进行,并对污染治理成本进行严格的管控,提高治理效果。

3 城市环境工程在污染治理中应提高针对性

考虑到城市环境工程中污染治理的实际难度,在具体的污染治理中,应抓住典型污染治理案例,对其污染治理过程和成本控制方案进行深刻剖析,吸取成功经验,提高城市污染治理的整体效果。因此,城市环境工程只有提高污染治理的针对性,才能降低污染治理成本。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3.1 城市环境工程在污染治理中,应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

为了有效分析城市环境工程污染治理中的成本消耗,应选择污染治理的典型案例,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深刻剖析,得出污染治理的成本构成,为后续污染治理的成本控制提供有力的支持,保证城市环境工程污染治理工作能够达到预期目标,达到合理管控污染治理成本的目的。

3.2 城市环境工程在污染治理中,应积极调整污染治理措施

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成本分析,在城市环境工程污染治理中,相关的污染治理成本得到了明确,这为污染治理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成本模版,使污染治理工作的每一个项目成本都得到了细化,为城市环境工程污染治理的成本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根据成本分析,按照降低成本的原则可以适当调整污染治理措施。

3.3 城市环境工程在污染治理中,应把握正确的污染治理原则

虽然污染治理成本是城市环境工程污染治理的重要考虑因素,但是污染治理质量也是必须要考虑的。所有的成本控制和成本降低都是要以保证污染治理效果为基础的。因此,在城市环境工程污染治理中,应把握优质化原则、针对性原则和有效性原则,保证城市环境工程的污染治理在质量和成本控制上都能达标。

4 城市环境工程在污染治理中应做好成本核算

基于城市环境工程污染治理实际,要想在具体治理过程中降低治理成本,就要根据城市环境工程污染治理的实际需要做好成本核算工作,严格执行工程预算,提高成本控制的实效性。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4.1 对污染治理流程进行分析,做好工程预算

为了保证城市环境工程污染治理的总体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在污染治理工作中,应对污染治理流程进行有效分析,掌握污染治理工作的实际内容,并根据治理内容做好工程预算,提高工程预算的准确性,满足成本控制需要。

4.2 加强工程预算的控制,对于超预算项目要加强审核

为了有效降低污染治理成本,在污染治理过程中应加强工程预算的控制,对于超预算的项目要加强审核,确保工程成本能够在预算之内得到有效压缩,提高成本控制效果,达到降低污染治理成本的目的,提高污染治理实效性。

4.3 掌握污染治理的方法,准确核算治理成本

在污染治理过程中,应对污染治理工作内容和污染治理方法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并以此为基础核算污染治理成本,保证污染治理工作能够达到预期目标,提高污染治理的整体效果,有效降低污染治理成本。因此,准确核算治理成本是关键。

5 结束语

通过文章的分析可知,污染治理是城市环境工程的重要内容,做好污染治理可以更好地为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服务。但是结合城市污染治理实际,在具体的污染治理中,为了达到治理目的,总体成本支出较大。为了提高污染治理效果,有效降低成本,就要立足城市污染治理实际,对污染治理进行合理分类,并提高污染治理的针对性,还要在污染治理中做好成本核算,保证城市环境工程污染治理成本能够得到全面下降,提高城市环境工程污染治理效果。

参考文献

[1]王恩山.环境工程污染治理成本分析[D].中国海洋大学,2014.

[2]陈钰泓.环境工程污染治理如何降低成本[D].西南财经大学,2014.

[3]薛珊珊.城市环境污染治理的具体措施及成本控制方式[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4.

[4]于波.城市环境工程控制污染治理成本的必要性[D].厦门大学,2014.

城市治理的内容范文5

【关键词】“中国梦” 城市文化 思想政治教育 作用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4)14-0003-03

一 城市文化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相互关系

文化与教育,都是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目标,城市文化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目标上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新时期下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势必需要以城市文化为大环境,并且城市文化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功能也显露无遗。城市文化既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城市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依托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落实。

1.城市文化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资源

随着城市化发展的不断推进,城市文化已成为社会文化的重要部分,在很大程度上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丰富的教育资源。尤其是在思想道德教育方面,长期的城市文化积淀,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学生的思想及行为习惯。可以说,城市文化形成了一张无形的“网”,影响着城市区域内人的价值取向、思想观念、道德情操等。所以,城市内涵中的文化因素,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重要的教育资源。

第一,城市文化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悠久的历史文化,特殊的近代史,造就了以传统民族文化和革命传统文化为主的文化形式。中国的民族传统文化,承载着的不仅仅是优秀民族文化的积淀,而且承载着中华民族丰富的情感体验以及聪明勤劳的智慧,这无疑是一笔重要的文化资源。在屈辱的近代史中,长期的中国革命历程,造就了中国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崇高的理想,这也就为“中国梦”的凝聚形成有力的现实依据。理想信念是中国革命成功、迈向未来的力量之源,也是中华民族追求梦想的思想源泉。在新的历史时期,大学生是现代化建设的中坚力量,强化大学生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教育,以确定其正确的价值取向,以及正确的道德标准等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问题。在中国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不仅遗留下鲜活的革命图片、资料,而且遗留下的革命遗址是现代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为高校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提供了最为现实的、优秀的教材。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应在“中国梦”的引导下,让爱国主义旗帜永不褪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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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中山市教育科研规划立项课题“校园文化建设与城市文化建设的互动发展研究”成果之一

城市文化的积淀多以文化遗址的形式存在,而这些也正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最为鲜活、形象的教育内容。如北京的地坛、长城,在那里学生们可观、可感、可接触历史。所以,城市文化的鲜活、切实的存在感,给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最为本质的教育蓝本,这远比坐在课堂空洞说教的作用大。此外,“中国梦”是中华民族发展的表现形式,其散播在城市文化的每一个元素之中。于是,城市文化承载着“中国梦”,而城市文化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这就为“中国梦”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搭建了有效的桥梁。

第二,城市文化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我们知道,将教育定格于课堂,无益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开展。在国外,学校教育的平台不仅立足于课堂,而且延伸至纪念馆、宗教场所、科技馆等,都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基地,为教育构建了“三位一体”的教育形式。那么,城市文化是历史与文明的结合物,丰富的内涵、永恒的价值,让城市文化不仅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而且也是重要的载体。城市文化所承载的文化,符合时代的需求、切合德育的目的,并且城市文化的活力、灵性,也让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始终以创新的形态契合时代的发展需求。所以,城市文化将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进一步深化,作为载体的它,让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更加多元化,切合社会及时代的要求。

2.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继承并创新城市文化

2012年12月29日,国家主席提出“中国梦”这一与时俱进的概念,将中华民族文化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与此同时,党的十报告也进一步强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历史使命,着力中华传统文化精华的继承与创新。世界的发展离不开中国,中国的发展需要世界,民族的就是世界的。“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中国梦、我的梦”的理想信念追求,无不体现文化在中国发展中的重要性。对此,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传承并创新好城市文化,让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迈向更好的明天。

第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继承城市文化的精髓。高校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是培育中国现代化建设人才的重要基地。城市文化之所以被高校广泛利用,关键在于城市文化的精髓,丰富了教材、真切了思想道德本质。城市文化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让城市文化的精髓在教育中渗透、深化,有利于在学生中将优秀的城市文化传承下去。城市文化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结合,不仅让学生的思想道德得到了提高,而且还宣传了城市文化,为城市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是城市文化旅游发展的重要支撑。

城市治理的内容范文6

为进一步改善 区人居环境,提升市容市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市容市貌实际,区城管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烧烤经营业户

二、责任部门

成立区露天烧烤整治工作专班,专班由区城管委办公室,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全区露天烧烤整治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各镇(街道)为本辖区内整治活动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实施。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1、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业户

对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一律进店经营,不得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经营活动。严禁露天烧烤,经营过程中所用炉具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环保无烟炉具。

2、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露天烧烤经营业户

对无固定场所、占道经营的露天烧烤业户,一律取缔。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自行整改阶段(2021年4月7日—4月15日)

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烧烤经营业户进行摸排,填写调查登记表,下发《致烧烤业户一封信》,对经营业户进行宣传,现场指出整改内容、标准,由经营业户自行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4月16日—4月30日)

对整治范围内无视劝阻,拒不整改,继续露天、占道经营的、烧烤炉具不规范的业户,由露天烧烤整治专班、各镇(街道)依法处置。

任务分工:

主城区内主次干道两侧的露天烧烤整治工作,由区城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参加,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确定每周三、周五为集中活动日,对主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露天烧烤进行联合执法。

各镇(街道)辖区内的露天烧烤整治工作,由各镇(街道)组织进行实施,自行确定集中活动时间。区整治工作专班负责指导。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5月1日开始,长期坚持)

区城管委办公室、区直相关单位、各镇(街道)对全区露天烧烤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填报露天烧烤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上报区城管委。并制定长效措施,防止问题反弹,区城管委办公室对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区城市管理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多部门协调。本次整治行动是城管委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市容环境治理、餐饮油烟治理等活动,制定的一次专项行动,治理业户数量大,治理难度高,参与的部门多,需要各职能部门,局内部各职能科室协同配合,共同完成整治任务。

2、落实责任、保证扎实推进。各参与整治活动的单位、科室,要切实负起责任,不推诿、不扯皮,现场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保证整治活动圆满完成。

3、服从指挥听命令。由于执法现场情况复杂,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人员聚集、暴力抗法等情况,要求所有参加人员在现场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自身安全,听从现场总指挥的调度,尽快完成执法任务。

附:露天烧烤整治专班成员名单

烧烤经营业户情况统计表

致烧烤业户的一封信

烧烤业户存在问题现场通知书

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露天烧烤整治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