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治理趋向研讨

城市公共治理趋向研讨

作者:唐晓燕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中国经济的转轨激发社会的转型与治理的变迁。在城市发展中,从以生产为中心到以生活为中心,从单纯注重“物”的增长到注重“人”的需求的满足与全面发展,生活回归本位使得生活方式引起愈来愈多的关注。生活方式的变迁与公共治理存在复杂的连结关系,市民生活方式的变迁为城市公共治理达至善治提供了客观条件也提出了现实要求,是城市公共治理水平提升的重要动因。近年来,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进程中,杭州市民生活品质稳居全国前列,市民生活方式呈现出多层面的变迁形态。同时,杭州公共治理创新不断、成就凸显、广受褒奖,是省会城市中“公共治理水平最佳城市”①。但总体而言,杭州城市治理仍处于由管理向治理变迁的探索过程中,要实现善治目标仍有相当长的路要走。辨明市民生活方式变迁与城市公共治理的复杂连结关系,把握杭州市民生活方式变迁的特征与趋势,认清城市公共治理的发展趋势与未来走向,为杭州公共治理向善治迈进提出可行性对策,是顺应城市生活与发展和谐共融趋势、公共治理变迁趋势,推动城市公共治理迈上新台阶、提升新水平的现实需要,是推动杭州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环节。

一、生活方式变迁与公共治理连结的理论逻辑

“生活方式”原属日常用语,19世纪中叶开始作为科学概念出现在学术著作中,而后由附属性的边缘概念发展为具有独立意义的概念,并成为社会学的一个重要范畴。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了“生活方式”的概念。“人们用以生产自己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方式……不仅应当从它是个人肉体存在的再生产这方面来加以考察,它在更大程度上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表现他们生活的一定形式、他们一定的生活方式。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①在这里,生活方式作为为生产方式概念解释的需要而存在,表明生产方式对于生活方式的决定性作用。生活方式受到劳动工具(“怎样生产”)和劳动对象(“生产什么”)等客观条件的制约。生产力发展水平对生活方式变革起决定性作用。“近年来,任何一种机械发明都不像珍妮纺纱机和精梳纺纱机的创造,在生产方式上,并且归根到底,在工人的生活方式上,引起那样大的改变。”“这里,正确表达了实际的联系。‘机械发明’,它引起‘生产方式上的改变’,并且由此引起生产关系上的改变,因而引起社会关系上的改变,‘并且归根到底’引起‘工人的生活方式上’的改变。”②生产力的发展,以生产工具的革新为标志,引起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改变,再是社会关系的改变,最后是生活方式的改变。生产力决定生产方式,进而决定生活方式,生活方式反映生产方式。这是唯物史观对生活方式理解的基本逻辑。

人类社会向前发展,人的主体性、人自身的价值凸显,生活方式的地位日益上升。马克思将人类社会划分为相继演进的“人的依赖关系”、“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和未来以“个人全面发展”和“自由个性”为基础的三大社会形态③,是以人的主体生存状态及自由度为划分标准的。生活方式是人的主体生存状态的外在表现形式,相应地,生活方式的变迁经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螺旋式上升的环节,表现为自然经济时代以生产方式“吞没”生活方式的形态、工业经济时代生活方式成为独立领域的形态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生活方式涵盖生产方式的形态。在依然以工业经济为主导的现时代,生活活动日益从生产活动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领域,但仍局限在相对狭小的生活空间里,表现为对人的需要实现形式的局限性。反映在学术领域,是既往的社会理论未能给予生活方式应有的地位与关注。生活方式作为描述性、附属性的狭隘概念的理论地位越来越难以适应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进步。生活方式必须完成自我理论建构,回归本源意义,彰显目的性价值。从价值角度考察生活方式,强调生活方式的主体影响因素,如需求、爱好、意向等,就是贯彻马克思对事物“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从主观方面去理解”,而非传统的“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④的实践原则。需求是生活方式变迁的主观因素,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其重要性日增。

需求对生活方式的影响,通过生产方式这一中介进行,呈现出“需求—生产—生活”的互动关系,即需求提升、引导生产,生产制约需求,需求通过影响生产间接影响生活方式。社会物质生产越发达,人们满足享受、发展层面需要的欲望越强烈,社会的、交往的、精神层面的需要越多。易言之,随着生产的发展,人类社会从“生产型社会”向“生活型社会”转型,社会发展的“属人性”、“属生活性”越突出,生活质量、人自身的发展问题日益成为社会需主要解决的问题。作为日益自立于生产活动的领域,生活活动有着自身独特的内容、结构和发展规律。生活方式拥有自身所属的独特范畴和概念层次。作为主体范畴,生活方式反映人们凭借一定的生产方式和全部社会条件,进行满足自身需求的生活活动的形式;既可以指称某个阶级,也可指称某个家庭、某个人的生活活动形式,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生活方式的外延至今未有清晰的界定。但各种类型的界定无非从生活方式的主体与环境及两者间的磨合模式三方面入手,至少涵盖三大要素:生活活动条件(包括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设施建设、文化传统和特点等社会条件);生活活动主体(具有一定文化取向和价值观念的人);生活活动形式(生活活动条件和生活活动主体相互作用所外显出的一定行为模式)。①“城市治理”(urbangovernance)或曰“城市公共治理”,是指城市范围内政府、私营部门、非营利组织作为三种主要的组织形态组成相互依赖的多主体治理网络,在平等的基础上按照参与、沟通、协商、合作的治理机制,在解决城市公共问题、提供城市公共服务、增进城市公共利益的过程中相互合作的利益整合过程②。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新公共管理理论不断渗入城市管理实际过程,运用善治理论改变现行管理模式,实现城市善治,成为发达国家城市治理转型的基本趋势。“善治”(goodgovernance)即“良好的治理”,包含治理理念的合理内核,更强调多元的治理主体、多中心的治理模式、不断革新的治理工具、民主化的治理方式等,由此实现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有效等善治要素③的满足。提升公共治理水平,最终实现善治也是我国城市治理的基本目标。生活方式变迁与政治发展、公共治理存在三重递进的逻辑关系。其一,生活方式间接影响上层建筑。#p#分页标题#e#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经典表述④,可以概括为“两个序列”。一是“生产力—生产关系—政治上层建筑—社会意识形式”,二是“生产方式—社会生活过程—政治生活过程—精神生活过程”。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个序列,都不可能完成对生活方式作用机制的正确理解。若将生活方式确立为介于政治上层建筑、社会意识形式之间的亚范畴,则它既与生产关系发生制约与反作用,又制约与影响政治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式。其二,生活方式对政治发展具有本质规定性。政治是生活的场域和实现形式之一,政治活动围绕生活展开,政治主体、政治空间、政治活动形态随着生活主体需要的扩大而变化,随着生活方式各要素的变迁而发展。从根本上说,是生活方式主体需要结构的变动、需要层次的提升激发了政治要素的变迁与政治的发展。生活方式的变迁呈现缓慢、渐变的形态,其变迁的速度最终影响社会整体发展包括政治发展的顺利进行。其三,生活方式变迁激发公共治理走向善治。生活方式问题地位的凸显,体现出社会发展日益以人为本、以生活为本的趋势,要求城市由管理走向善治,逐步实现国家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具体而言,生活活动主体的变迁推动公共治理主体结构的多元化,生活活动条件的变迁为公共治理营造广阔的公共政治空间,生活活动形式的变迁激发公共治理方式的革新。

二、生活方式变迁激发城市公共治理走向善治

杭州作为民营经济发达、市民生活品质稳居前列的省会城市,改革开放以来数百万市民的生活方式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变迁,为城市治理的创新发展准备了条件、提出了要求并赋予了动力,走向善治已成为大势所趋。

(一)生活活动主体的变迁推动公共治理主体从一元走向多元

从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最终达至善治,核心是治理主体的变化,由政府主导转向政府与民间组织、社会组织、公民组织的协同合作。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杭州生活活动主体从以集体为中心向以公民和公民社会组织为中心转变,公民社会和民间组织的迅速成长壮大正是治理变迁的主体因素。民营经济是杭州经济发展的特色和优势,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公民社会组织迅速成长,传统“强国家弱社会”的状况得到有效改变。社会组织在杭州不仅起步早、数量多,而且发展速度快,覆盖面由初期的以社会慈善、扶贫救助为主拓展到农业、工业、服务业、科教文卫等各个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的社会组织体系,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新世纪以来,在接触外来思潮频率较高、影响较深的杭城居民中,相当数量严格意义上的“公民”正在诞生。他们不仅主体意识彰显,且拥有较强的法治与责任意识,以及参与政治生活的意愿与能力。公民、公民社会组织的成长壮大,取代集体成为生活活动主体的中心,推动公共治理主体多元化。

(二)生活活动条件的变迁为公共治理营造广阔公共政治空间

改革开放以来,意识形态的制约力量减弱,社会各层面力量增长,市民生活活动内容丰富多样、生活活动方式选择的自主性增强。城市本身就是公共事务高度密集的空间场所⑤,随着市民生活空间日益扩展形成市场化、社会化、大众化的“公共生活领域”,这种城市公共空间不仅起到地理空间的承载作用,更是“政治的”空间。伴随公共空间集中的是一定程度的分化、个体差异的彰显及新型社会关系的产生。社会的发展与技术的进步使传统家庭的诸多功能为社会所取代,社区日益成为市民网络化活动空间的核心。杭城社区通过打造一个个优质公共服务产品,不仅便利了市民生活,更建立了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民良性互动的新型社会关系。目前在杭州,据统计在全市实际换届的576个社区居委会中,有507个实行了直选,比例达到88.02%;15个社区居委会直选时采取电子投票,有效防止了贿选;首次借鉴国际选举惯例,引入与国际接轨的选举观察员制度,对选举全程进行民主监督。杭州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治实践走在了全国前列。自治已经成为杭州市民的政治生活方式。

(三)生活活动形式的变迁激发公共治理方式革新

生活活动形式是人们一定的生活活动的行为模式,包括劳动生活形式、消费生活形式、社会交往形式、闲暇生活形式、家庭生活形式等,当前正呈现出复杂的变迁形态:市民的工作内容、形式、时间和强度实现了全方位的改变。市民的消费观念呈现出“生活消费被遮蔽—超前消费—消费主义—消费生活审美化”的变动态势;消费结构不断升级,生存型消费比例下降,享受型、发展型消费比例上升。市民社会交往空间扩展,地域对于交往的制约程度减弱,市民通过QQ、POPO、MSN等网络聊天工具及网络论坛、博客、拍客等形式得以随时随地进行沟通;社会交往频率增加、速度加快、深度递减,人际交往随意性增大、感情色彩淡化、功利色彩增强;业缘交往取代血缘交往成为最重要的交往关系。闲暇生活成为市民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闲暇消费需求逐步扩大,休闲内容和方式发生改变。家庭生活趋向现代化、多样化、民主化,更加注重家庭责任的承担与个性满足的平衡;家庭结构从单一走向多样;家庭传统功能萎缩;家庭轴心存在变数。市民生活活动形式的变化驱使城市治理方式实现多重转向:从单纯自上而下权力运作的组织结构转向上下互动、协同合作,公共部门、私营部门、志愿部门共同参与;从命令、指挥、控制转向领导、推动、合作;从静态的制度运作转向动态的应变过程,以动态、快节奏、创新应变的治理风格取代传统相对静态、固定式、程序化的管理形式。

三、杭州公共治理走向善治的基本路径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面对不断分化的社会结构、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有效开展成为城市政府面临的严峻问题。近年来,杭州公共治理层面的创新实践成效显著:初步构建了服务型政府的基本框架,营造了较为务实高效的治理环境;积极培育社会复合主体,构建了各群体、各层次间具有较强互动关系的治理主体结构;“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在一系列公共事业和民生工程中得到实践,并运用于各个政府层级和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一整套民主民生互促发展的制度机制初步定型;大力实施开放式决策,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然而,杭州公共治理水平仍与善治目标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一些重要环节的不足与缺陷,将影响创新实践的可持续性,甚至阻碍公共治理的善治变革。一是公共治理主体结构尚未定型。政府观念和行为模式尚未发生根本转变,人治状况依然严重,服务型政府建设参差不齐。公民社会组织发展不均衡、影响力不足,民办非企业单位甚至面临生存困境。二是社会复合主体进一步发展遭遇难题。社会复合主体呈现出显著的“政府主导”特征,各成员间的细微关系的处理、政府在发挥引导作用的同时不越位成为难点问题。三是公共治理工具有待更新。公共产品与服务依然不能满足公众日益复杂多样的需求,须借助企业、非政府组织提供更为优质和均等化的公共产品与服务。四是公共治理民主化水平有待提升。“以民主促民生”机制尚处于发展起步阶段,涉及面有限;推动力存在持续性问题;媒体的深度分析与理性引导的意识与能力不足;公众的理性参政能力不强,等等。鉴于杭州公共治理存在的上述问题,善治目标的实现需从如下几方面着手,全面提升治理的层次与水平。#p#分页标题#e#

(一)建立多元治理主体结构

善治要求城市治理结构是一个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的治理结构。政府依然是治理的重要主体但非唯一主体,政府治理的局限需要非政府组织来弥补。如今越来越多的非政府组织逐步独立地进行原先由政府机构开展的部分治理活动,成为城市治理的重要主体。但其本身也存在局限性。关键在于,建立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合作关系,结成稳固有效的治理结构。第一,革新理念、完善制度,全方位打造服务型政府。在政府各部门牢固树立“有限政府”观、“民本位”的权力服务观、平等公正服务观。不断巩固改革成果,时刻监控和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进程。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提高民众满意度上做文章。完善和丰富“开放式决策”的内涵,提高市民的参与度,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第二,扶持为重、逐步规范,着力培育公民社会组织。政府应着眼于“扶持为重、逐步规范”的培育和管理思路,提升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加强宣传推广与调查研究、出台具体政策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营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加强监督、规范运作。①第三,放权于民、让权于民,培育公民精神。政府放权于民、让权于民,让私域回归公民,并逐步从一些公领域撤出,支持和引导公民社会发展成熟。将公民教育落实到公民日常生活中,通过各种平台支持公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讨论与决策,提升公民素质,培育公民精神。

(二)健全多中心治理模式

我国城市治理模式经历了管制模式、经营模式和治理模式三个发展阶段,治理变迁路径明显受到社会结构转型和西方公共管理改革的影响,且与西方出现多中心治理的同一趋势。多中心治理是城市政府与企业、非营利组织以及公民相互合作来促进城市发展的过程,它一方面要求政府转变职能,另一方面强调城市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参与,以合力来促进城市的发展和城市竞争力的提高。依多中心治理的理论与模式来看,杭州“社会复合主体”就不仅仅是一种新的组织形式,更是一种顺应全球城市治理发展趋势的新型治理模式———多中心治理模式的实践探索。社会复合主体鲜明地体现出多中心治理的特征,即城市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当然代表,在社会复合主体的运作中仍然起着“掌舵”的核心作用,为多主体的合作机制提供支持、规范、服务和导引。但社会复合主体的杭州探索需在更长久的时间里经受实践检验。健全完善社会复合主体,迫切需要在如下方面努力: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复合主体内在关系的管理技术和微观措施,关键是如何界定各主体参与治理的边界;二是在提高合作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淡化政府行政干预色彩,落实好政府与企业、非营利组织、公民等主体间的平等关系;三是政府作为社会复合主体的推动者,需进一步增强自身推动力。政府要健全各主体的利益表达、利益协商、利益分享和利益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提高各主体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及能力水平。

(三)革新公共治理工具

城市治理工具是指参与治理的各主体为了实现治理目标而采取的行动策略或方式。随着社会不断复杂化,城市政府在运作组织性工具、规制性工具与经济性工具对城市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产生了诸多问题,使得城市治理工具亟需革新。一是革新政府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模式,实现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多元化供给。杭州应努力改变传统的直接生产经营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单一模式,政府集中精力做好决策、监督、协调和指导等工作,将公共产品生产的具体职能让渡给企业和半行政性的机构,实现政府和其他类型机构对公共产品供给的合作共治。同时,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对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治理机制进行有效监督,严格政府对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购买行为的社会公开,让购买行为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二是运用现代电子和信息技术创新公共治理工具。需总结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即业务协同试点工作的经验教训,以点带面,有序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大力建设城市公共服务系统和城市治理咨询系统。充分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推广运用GIS技术,推动治理信息网络化,不断提高治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科学评价治理绩效。

(四)完善民主治理机制

“以民主促民生”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毕竟处于探索阶段,仍有相当大的完善空间:一是拓展运用范围。构建民情评估机制,整合政府、民间智库、新闻媒体和专业调查机构的力量对民情民意进行评估,建立社情民意信息库。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利用媒体实现主动沟通,第一时间把握热点难点问题、普遍性的问题,并通过设置公共议题拓展对象范围。二是提高公民参与意愿与能力。建立公民参与激励机制并将之纳入公共治理全过程,通过法律法规等制度化的显性的激励方式,以及社会奖励、舆论褒奖等隐形激励方式,促进公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治理。三是加强媒体的引导作用。通过定期不定期有计划的培训和实践过程提高媒体从业人员的政治素养与业务素质;加强媒体对民众参政素养、民主理念、民主操作程序的宣传教育,提高思想整合力和舆论引导力;引导媒体做好党政机关与市民之间、社会群体之间的沟通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四是提升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建立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的领导作用,避免出现虎头蛇尾、难以持续的情况;建立由领导小组牵头,相关党政部门、新闻媒体、市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组成的联系会议制度;建立监督保障机制,将“以民主促民生”工作实施情况纳入政府部门考评内容,以此推动该项工作的长期有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