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管理办法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房地产估价管理办法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房地产估价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高职院校;房地产估价;课程;教学目标;研究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26-0281-02

一、引言

高职院校房地产估价实务课程是针对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学生毕业时面向房地产估价机构就业而开设的核心专业课程之一。由于高职院校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学生毕业时,面对房地产估价机构招聘,只能应聘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就业,所以高职院校应当依据房地产估价员岗位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标准,来定位本课程的教学目标。

在国家原建设部与人事部共同制定并施行的房地产估价师的考试办法中以及原建设部制定并施行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中,明确体现了房地产估价师岗位的知识和技能标准,但是没有涉及到房地产估价员的知识和技能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管理部门,似乎并没有按照原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制定房地产估价员的考试办法,也没有实行房地产估价员资格认证制度。

因此,高职院校需要按照房地产估价员岗位的知识和技能标准来定位房地产估价实务课程教学目标,尚没有权威的依据,这使得高职院校房地产估价实务课程教学带有相当的盲目性。所以,进行基于项目化的高职院校房地产估价实务课程教学目标定位研究很有必要,这对于规范该门课程的教师授课与学生学习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对于学生的学习也有着积极的影响作用。

我们深入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房地产估价员岗位的知识和技能进行充分调研,通过房地产估价程序分析、房地产估价员职责分析以及工作分析、课程教学目标定位等四个步骤,完成了基于项目化的高职院校房地产估价实务课程教学目标定位研究,提出了高职院校房地产估价实务课程的六项教学目标。

二、房地产估价程序分析

根据国家法律和政府的规章制度,房地产估价应委托有房地产估价资质证书的专业估价机构进行(以下简称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接受委托后,指派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者注册土地估价师带领房地产估价员,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01),对委托所指定的房地产估价对象进行“独立、客观、公正”地估价。

依据《房地产估价规范》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房地产估价的完整程序包括以下十二个步骤:

(1)受理估价委托;(2)明确估价事项;(3)拟定估价作业方案;(4)收集估价所需资料;(5)实地查勘估价对象;(6)分析估价对象及房地产市场;(7)选定估价方法进行测算;(8)确定估价结果;(9)撰写估价报告;(10)内部审核估价报告;(11)出具估价报告;(12)估价资料归档[2][3]。

三、房地产估价员职责分析

在原建设部151号令颁布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中规定,经过建设部和人事部的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受聘于一个具有房地产估价资质的机构,注册后方可从事房地产估价执业活动[4]。国土资源部2010年修订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方可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并在土地估价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应当通过实践考核,并进行执业登记;经过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方能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5]。

这两个政府部门规章中均明文规定,只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注册土地估价师(以下统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才能独立进行房地产估价,签署房地产估价报告,承担房地产估价法律责任。由此推论并且实际情况也是如此,房地产估价员是没有独立进行房地产估价活动、签署房地产估价报告、承担房地产估价法律责任的资格的。房地产估价员只能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指导下,承担房地产估价过程中的辅工作,协助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完成房地产估价项目。

四、房地产估价员工作分析

当房地产估价机构接受房地产估价委托后,都是要根据房地产估价项目规模大小,选派不少于两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者不少于两名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一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员组成房地产估价项目组,并指定一名资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担任房地产估价项目组长,领导房地产估价项目组全体估价人员团结协作共同完成房地产估价项目。

在房地产估价项目组中,房地产估价项目组长的职责是明确房地产估价基本事项,拟定房地产估价作业方案并进行作业分工,指导全组成员按照分工相互配合完成作业,最后审批并签署房地产估价报告。

房地产估价员的职责,是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指导下,按照房地产估价作业方案,具体承担以下辅工作:

1.按照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指令收集房地产估价对象的权属资料、拟定估价方法所需的基础性文字资料和基础性数据资料。

2.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带领下实地查勘估价对象,拍摄估价对象内部、外观、周围的照片,填写估价对象查勘记录表,完整记录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实际状况。

3.按照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选择的基础性数据和计算方法测算房地产估价参数,按照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选定的估价参数和计算公式计算房地产估价结果。

4.按照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拟定的要点或者拟定的提纲,起草房地产估价报告初稿,并按照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后,交付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审定房地产估价报告终稿。

5.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审定并报请房地产估价项目组长批准房地产估价报告后,打印房地产估价报告,按照规定顺序整理房地产估价报告附件,按照规定份数复印、装订房地产估价报告和报告附件,交付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项目组长签字,交付房地产估价机构盖章,然后提交房地产估价项目委托人。

6.汇总、整理房地产估价项目的权属资料、基础性文字资料和基础性数据资料、房地产估价参数测算资料、房地产估价结果计算资料、房地产估价报告、房地产估价报告附件,经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项目组长审定后装订成册,移交所在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档案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显而易见,只有熟练地掌握了收集房地产估价对象资料、查勘房地产估价对象现状、进行房地产估价基本计算、起草房地产估价报告初稿、制作规范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整理房地产估价档案等六个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才能在房地产估价项目中圆满完成上述六项辅工作。

五、本课程教学目标定位

房地产估价实务课程的教学目标,是指通过教师课堂授课、指导实训以及学生通过课堂学习、完成课后作业并参加实训后,使学生掌握胜任从事六项辅工作必备的知识和必备的技能。根据前述在房地产估价项目中房地产估价员承担的辅工作,按照“应用为本、实用为主、够用为度”的原则,高职院校房地产估价实务课程的教学目标应当定位于以下六个方面:

1.培养学生掌握收集房地产估价资料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目标。

2.培养学生掌握查勘房地产估价对象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目标。

3.培养学生掌握进行房地产估价计算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目标。

4.培养学生掌握起草房地产估价报告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目标。

5.培养学生掌握制作房地产估价报告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目标。

6.培养学生掌握整理房地产估价档案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目标。

六、结语

通过项目化房地产估价实务课程教学目标定位研究,我们提出的房地产估价实务课程六个方面的教学目标,得到房地产估价机构以及房地产估价行业专家的肯定和认可。这六个方面的教学目标,可以作为高职院校选定本课程教学内容、规划本课程教学环节、实施本课程教学活动的依据以及对本课程教学效果进行检验的标准,对于规范高职院校房地产估价实务课程的教学,保障和提高房地产估价实务课程的教学质量,能够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GB/T 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S].1999-02-12.

[2]GB/T 18508-200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S].2001-11-1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1号[Z].2007-03-0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5号[Z].2006-11-22.

房地产估价管理办法范文2

一、法规制度落实情况。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要求自觉接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执行《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和《房地产估价规范》。

二、估价机构资质审批情况。局行政服务股受理估价机构的备案。目前,我县只有“福地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于2015年9月4日通过省住建厅电子政务大厅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系统的网上审批,取得了全国统一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资质。对在我县执业的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进行动态考核,并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在我县执业情况,将逐步建立、健全我县房地产估价行业信用档案。

三、行业监管情况。在我县执业的估价机构中,没有一级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没有出现行政干预房地产抵押业务,强制评估、制定评估等问题,也不存在阻碍和排斥外地机构进入本地市场的情况。

四、估价机构执业情况。异地来我县执业的估价机构目前有2家,我们要求异地估价机构应委派熟悉我县房地产市场情况且相对固定的三名估价师执业,对首次来我县开展估价业务的机构,应持估价机构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估价师的执业证书原件来我局行政服务股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后,才能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

房地产估价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房地产评估行业;存在问题;对策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产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评估行业作为与其相近的一个新兴行业也快速发展起来,这与房地产为其提供的市场空间是分不开的。而房地产评估行业由于社会环境及自身的问题,发展一直处于滞后状态,不能及时适应房地产市场的大规模的需求,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房地产的稳定发展。因此,房地产评估行业应快速找出自身的问题,认真分析思考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使得自身更好的为房地产的发展做出充分的努力。本文就根据我国房地产评估行业的发展现状出发,分析当前评估行业里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相应有效的解决措施。

一、我国房地产评估行业的现状

经过近几十年的发展,房地产评估行业已由一个新兴的行业快速发展完善起来,这些都与我国各级相关部门、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的大力支持和努力是分不开的,就现阶段而言,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相关的房地产评估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实现了以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为核心的法规制度,且各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都在不断地完善补充中。为了使评估的结果可靠有效,房地产评估行业也制订了统一的评估方法及评估程序,并且也慢慢建立了一些房地产评估机构,更好的为房地产交易管理来服务,可一定程度的避免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不实报价或偷税漏税现象的发生。但近年来,房地产评估行业显示出一些在环境及自身方面的不足之处,如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从业人员的素质整体不高、相关评估机构的产权不明确等问题,需要该行业分析且解决。

二、我国房地产评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房地产行业经过不断的发展,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一些相关法规,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房地产行业又以这个法规为基础,分别确立了《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等具体规范制度,但这些只是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及估价人员的管理简单的规定,而具体实施细则却没制定出来,对不同用途的评估如企业改革评估、征税评估都没有确实的针对性。此外,在评估制度上,评估的范围较小,局限在房地产评估报告、经济性鉴定等。

(二)相关从业人员素质整体不高

由于房地产具有特别的价值特点,是项投资较大的风险项目,这也要求房地产评估人员要有较强的专业素质,不同素质和经验的估价师对同样一处房地产的价值有不同的评估结果,这说明了评估的结果往往依赖于房地产估价师的专业素质和诚信。目前,我国在房地产评估相关从业人员的培养和考核方面存在许多不足,造成了许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整体不高,特别是在行业入门门槛方面,没有明确的学历要求,只是一味的通过收取较高的费用来准许其进入该行业。另一方面,现在评估师的级别较为单一,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的激励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后期的培训和提高。

(三)我国房地产评估机构产权不清晰

目前,我国现存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大部分都是产权私有化的有限责任公司。这些公司大都是由各出资人按所出资金的比例来享有公司的产权比例及承担公司相应比例的债务,同时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设立房地产估价机构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是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从而避免了国家机关行政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进入。另一方面,在估价人员与评估机构的人事关系上,只是表面的脱钩,而实际上在体制和人情关系上并没有真正的实现脱钩,仍相互牵扯许多利益关系。

三、改善我国房地产评估行业发展的对策

(一)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一个行业能否健康快速的发展,与其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作用是分不开的。我国的房地产评估行业应放眼未来,要考虑到房地产评估产业的长期发展,不能只看眼下。这就要求,相关的国家管理部门应加紧制定颁布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真正有效的解决在房地产评估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在处理房地产评估行业的竞争时应考虑全局,使评估机构都能健康的发展和生存;在估价师的职业道德方面,应不断加强学习,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从而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二)加强房地产评估执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培养

从业资格证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该行业的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但目前只设有一级的房地产估价师,相关部门应根据现在这个行业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加一到两个级别,以更好的激发我国房地产估价人员继续学习的动力,使我国房地产评估行业迈上新的台阶。具体操作方面,可以先借鉴国外相关的鉴定师的管理制度,再融入我国的国情,实行以房地产估价师职业道德的好坏、评估实践经验是否丰富、评估报告技术含量的高低、执业能力是否较强等方面制定具体的执业等级或水平的动态管理模式。这样做不仅可以很好的保证我国房地产估价师的整体素质水平,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激励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价值,从而能更好的为房地产产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加强房地产评估执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培养,可以从这几点做起:首先,在学历方面应适当提高一个层次,比如要求相关具体专业的本科人员才能报考;其次,在注册方面,应加强控制,不让人情关系来缩水我国的注册制度;最后,在考试方面,不能只简单看成绩,应综合各方面来考察人员的整体素质,比如在思想道德方面。

(三)增强对评估市场环境的监管

好的市场监管环境对房地产评估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目前,由于存在各个评估部门不公平的行业竞争,致使一些评估企业在收取相关评估费时处于垄断地位,这种行业行为严重影响了房地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迫切要求提供一个公平合理的良好环境。因此,在改革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脱钩制度时,应做到使评估机构真正成为独立的中介机构,真正通过自身的实力在平等竞争的环境中以质取胜,提高在公众心目中的信誉度,从而更好的保证房地产估价活动及成果的独立性。另外,一些主管部门应尽量避开这些评估机构的评估工作,确保估价结果的完整性、规范性。在监管方面,如有发现个别评估人员因个人利益而违反诚信和职业道德的违法行为,要严厉处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结语

总之,在我国各个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的不断努力下,房地产评估行业已经取得好的成效,并且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大大增加,这也要求房地产评估行业要认真对待自身的不足,提高评估行业的业务水准,大力培养优秀的专业人才,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不足。从而在真正意义上实现我国房地产评估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君卓.评估立法与房地产评估的监管[J].中国房地产,2006(12).

[2]黄小明,肖修伟.我国房地产估价评估行业的问题和对策[J].中外房地产导报,2003(16).

房地产估价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估价机构;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风险防范

1引言

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与其他房地产估价显著不同。一方面,由于房地产的价值量大,估价结果与当事人利益攸关;另一方面,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相对于其他评估来说,对于估价程序、评估报告形式、估价结果的要求更高。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中,应树立较强的风险意识,规范估价行为,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2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概述

2.1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概念。涉案房地产的司法拍卖估价是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业务中的一种,主要是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运用房地产估价专业知识和经验对涉案的房地产价值或价格进行分析、判断和测算,并提供相关专业意见的活动。这也是目前最主要的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业务。2.2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的特点。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需要确定房地产处置参考价提供参考依据,其具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具有公正性。[1]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工作不同于其他专业活动,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旨在为人民法院妥善处理案件提供财产处置参考价。在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工作中,涉案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一方强压另一方的现象。因此,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工作带有“目的公正性”的属性。第二,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具有严肃性。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不同于其他一般的房地产估价,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的结果与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紧密相关。因此,房地产估价机构在进行司法拍卖估价业务时,必须严格按照《资产评估法》《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规定审慎进行。第三,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的与时俱进性。2018年9月1日起施行的[法释〔2018〕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开启了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的全新模式,新增了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三种方式,对传统的委托评估方式形成一定冲击。新增了人民法院对评估报告的审查程序,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评估机构在三日内予以书面说明或者补正:①财产基本信息错误;②超出财产范围或者遗漏财产;③选定的评估机构与评估报告上签章的评估机构不符;④评估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证明与评估报告上署名的人员不符;⑤具有其他应当书面说明或者补正的情形。同时该规定明确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就评估报告提出异议,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网络询价报告或者评估报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收到报告后五日内提出书面异议:①财产基本信息错误;②超出财产范围或者遗漏财产;③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专业人员不具备相应评估资质;④评估程序严重违法。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据前款规定提出的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理。面对新的司法解释、新的估价要求,房地产估价师虽说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但仍需不断提高执业水平,方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3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工作风险成因

从司法拍卖估价工作的实践情况来看,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司法拍卖估价工作的风险主要集中在程序不合法、评估报告形式不合规、估价结果不公正几方面。以下从程序不合法、估价结果不公正两方面简要分析风险存在的原因。3.1程序不合法引发的风险。在《资产评估法》、2015版《房地产估价规范》中对估价程序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而在司法评估实践中,常常会出现估价程序履行不到位的情况,比如现场查勘时经常出现被执行人不配合的情况下,使得估价师无法完成进入估价对象内部进行查勘的法定义务;又比如现场查勘时评估师没有认真核对人民法院提供的估价对象资料与估价对象现状有无差异,会造成评估的财产基本信息、评估财产范围发生偏差;还有就是有的估价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使得评估报告内部审核流于形式,造成评估报告形式不合规等。这些情形都会成为案件当事人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的理由,也会客观上造成案件执行工作的拖延。3.2估价结果不公正引发的风险估价结果不公正。主要是指由于估价方法、参数、基础数据等选择出现问题等原因导致的估价结果出现需要补正的情形。在司法案件中,当事人的利益对立,估价对象物权即将发生转移,这使得评估报告会成为各相关方关注的焦点。《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五日内对评估报告的参照标准、计算方法或者评估结果等提出书面异议。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工作中一旦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估价错误的,不但会损害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会对估价机构、估价师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带来不利影响,严重的甚至会被从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中除名,这就要求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依法合规、谨慎执业。

4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工作的风险规避及防范措施

4.1提高评估专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就房地产估价机构内部而言,要有效的提高评估专业人员风险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必须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首先,加强对评估专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业务行为受到相关法律的规制,为了使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工作符合法律的要求,必须使相关工作人员明确法律的基本要求是什么,以及违背法律规定可能会产生的法律责任。只有通过对相关工作人员系统的法律培训,才能在评估专业人员头脑中真正树立起风险意识。其次,房地产估价机构除了要求评估专业人员遵守一般的行业职业道德准则之外,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的《房地产司法评估操作指引》,用更明确的标准来约束评估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促使评估专业人员能够审慎对待每一次评估工作,时刻牢记自身的职业道德底线。4.2建立健全机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行为要有效的提高房地产估价机构。在司法拍卖估价中的风险防范能力,除了要从评估专业人员这一角度着手,房地产估价机构自身也要作出充分的努力。很重要的一个努力方向就是要建立健全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来规范业务行为,从而提高司法鉴定结论的质量。[4]为此,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建立一套完整的保障司法鉴定评估质量的制度。在具体的制度内容上,应当包括房地产司法拍卖估价工作实施的程序、现场查勘的记录管理、司法拍卖估价对象材料的获取、使用以及估价结论出具的文本等方面。此外,最为重要的一点是,房地产估价机构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房地产估价机构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进一步规范评估专业人员的业务行为,要使评估专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牢固树立风险责任意识,唯有此,才能真正的达到规范业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的目的。4.3建立执业责任保险或者执业风险金制度鉴于。目前房地产估价机构司法拍卖估价人员面临的执业风险越来越多,执业风险系数也在不断攀升。为了消除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顾虑,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参加司法鉴定执业责任保险或者缴纳执业风险金,通过社会其他机构来分散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风险。我国早在《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办法》中就规定了司法鉴定责任保险以及执业风险金制度,因此,房地产估价机构实施此方案在法律上不存在任何障碍。建立执业责任保险或者执业风险金制度,能帮助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执行业务中分散风险。4.4合理利用假设限制条件和免责条款。在司法拍卖估价工作中要合理地使用假设限制条件和免责条款,避免相关当事方因对估价报告的不合理利用而带来的风险,也避免一些由于其他方面的原因而承担不应该由估价机构及估价专业人员承担的风险。对于司法拍卖估价过程中难以把握的或认为可能存在的风险事项,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及时和委托人进行沟通,并在估价报告中披露其不确定性或所面临不同后果的可能性。在复杂的司法拍卖估价业务中,对不确定的问题和不可知的事实情况,应出具有条件的和有保留的咨询意见。

5结论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一方面社会公众已经形成了较强的法律权利意识,另一方面在经济获得不断发展的同时,各种债务纠纷大大增加,由此导致司法拍卖估价业务增多,房地产估价机构及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风险也相应增多。房地产估价机构当前和今后很重要的一个工作任务就是要做好司法拍卖估价工作中的风险防范工作。要从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专业人员两个方面做好风险把控工作。就房地产估价机构自身而言,要加强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行为,加强对评估专业人员的法律培训。对于评估专业人员来讲,要牢固树立风险责任意识,牢记自身职业道德底线。相信通过这两方面的努力,房地产估价机构司法拍卖估价业务面临的风险增加问题可以有效得到控制。

参考文献:

[1]王学哲.论司法鉴定中房地产估价工作的风险防范[J].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2009(2).

[2]敖立新.浅谈房地产司法拍卖及估价[J].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2017(2):73-77.

[3]陈艳.房地产估价机构防范风险策略探讨[J].住宅与房地产,2019(22):8.

房地产估价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商业房地产 抵押贷款评估 风险 诱因 防范

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的内涵

想要弄清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的风险问题,首先必须弄清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及其评估的基本概念。不同的专家从不同角度对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做出不同的界定。这些不同界定的基本出发点都离不开贷款的取得是以房地产抵押为前提,银行等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通过收取贷款利息和手续费获取收益,而贷款接收者借助贷款达到对抵押房地产的占有、经营和收益的目的。国际银行业对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做出了权威性的界定:商业房地产贷款指借助商业抵押贷款的工具把资金交付给资信良好的借款者,是一种长期融资形式,通常采取长期抵押贷款形式,贷款是通过附着在能够带来收益的房地产上面的抵押形式在法律上得到保证的,按照确定的利率,采取规则性的与期限相关的资本和利息形式,在25年到30年的时期里予以偿还。

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是对抵押人提供、自身拥有完全产权的房地产向商业银行借款担保时,商业银行确认的用于抵押担保的房地产价值决定并贷款金额的一项商业行为,是通过银行所聘请的不直接涉及银行的贷款决定的外部或内部估价师,采取保守和谨慎的方式,在考虑到评估房地产未来出售的可能性,顾及到房地产长期的和持续的特征、正常的和当地的市场情况,房地产的当前用途和可能性的用途改变等条件下,对房地产的客观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的过程。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的内涵包括以下四个方面:抵押人提供、自身拥有完全产权的房地产是商业银行实现抵押权的重要条件;抵押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担保物价值,商业银行对抵押担保的房地产价值的确认是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的关键;是商业银行决定提供贷款金额的行为,贷款是一种商业抵押贷款工具;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是对房地产抵押贷款价值的评估,与市场价值是并列、独立的两个相关指标,共同服务于房地产经济的不同需要。

影响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风险的因素

政府因素

政府追求的一项重要目标就是稳定经济,保持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政府面临的房地产估价风险最主要的是房地产估价带来的金融风险。金融稳定是经济稳定的基础,金融动荡会给社会经济带来动荡和不安。房地产抵押贷款作为整个金融市场中的一项重要经济活动,对于活跃市场,推动投资和消费有着巨大的作用。在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中,如果房地产估价价值过高,不能反映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在银行放出大量长期过高估值抵押贷款后,会给金融机构带来越来越多的呆账坏账,影响金融机构的真实资产。一旦发生存款人的挤兑,银行将无力偿债而导致深重危机以致破产。政府既受到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风险的影响又是风险诱因。房地产价格的变化一方面受到供求变化的影响,另一方面政策变动也同样会对房地产价格产生重要影响。政策变动,包括税收政策、金融政策以及产业政策变动都必然会对房地产价格产生影响。同时还会对估价方法产生影响,如《房地产估价规范》、《城市房地产抵押贷款管理办法》、《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等作为规范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的依据,一旦进行修改或其它变动,必然会对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方法产生影响。

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因素

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在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活动中处于中介的位置,是抵押房地产价值评估的直接参与者,是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风险的直接诱因,尤其是技术诱因。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主要采用三大经典方法―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每一种方法都有其自身的适用范围。市场法在比较案例充足的条件下自然是非常好的方法,但在实际应用上常常受到比较案例数量的限制。商业房地产主要指的是收益性房地产,其价值主要是由在评估基准日现有的和潜在的收益能力决定。因此,收益法是评估这类房地产最适合的方法。但这并不意味着成本法从根本上来说是无用的。一个负责任的估价师在任何时候都会补充评估商业房地产的成本价值。当评估得出很低的成本价值与较高的收益价值之间存在较大的偏差时,就必须非常小心对待通过收益价值最后得出的房地产贷款价值。

房地产估价不是估价师的无中生有,有学者称其为“科学加艺术”,确切的反映了估价的本质。但是不管采用哪一种估价方法,都需要详实的基础资料来支撑,没有基础资料就不能称其为科学。因此,在利用具体的估价方法时,丰富的基础资料是估价结论能否准确的重要保障。实际评估过程中,由于我国房地产业以及房地产估价起步较晚,许多技术资料无法在短时期内积累下来,比如市场基准收益率水平、房地产价格分类变动指数等等。有些估价机构或人员接受一项新业务时,出于方便利用同样的方法和技术参数,省去实地勘探调查而带来风险。此外,估价报告的叙述不完善也会给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估价报告作为估价的最后成果,有所遗漏或出错便直接导致了估价结果的偏差。估价人员素质水平偏低,对于房地产估价基本理论掌握不牢靠。在一些中小城市的评估机构中,很多估价员只有高中、中专学历,对于估价的基本理论了解甚少,还有一些仅仅通过估价师考试缺乏实际估价经验的估价师,在具体负责一项估价业务时在参数选择和方法运用上存在漏洞,也会产生一定的风险。

其他相关经济活动主体因素

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包括提出贷款申请到评估到最后贷款偿还都会带来风险,影响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值。其他相关经济活动主体有抵押人(借款人)、抵押权人(银行)、担保人等。每一经济活动主体都有可能成为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风险的诱因。如,房地产估价主要是对房地产权益的估价。我国房地产市场虽然在逐步规范,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在产权界定方面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不同产权人(抵押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不尽相同,有通过出让方式获得,有通过政府征用取得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些企业为了节省费用不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提供资料不全不实,在抵押评估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诱使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高估房地产抵押价值以获取高额贷款。商业银行直接以估价机构提供的评估值乘以抵押贷款比率(一般为50%-70%)作为抵押物房地产的贷款价值发放贷款。

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风险的防范

规范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的程序

目前,各地办理抵押评估的做法不一,评估的口径很不一致,影响了评估结果的有效性。而一个规范有效的估价程序显然是有助于估价的准确统一性的。首先,必须审定抵押物的合法性。包括抵押物是否符合准许进入抵押市场的条件;抵押物是否已经设立抵押;抵押人提交的产权证明与权证存根及档案资料记录的内容是否相符。然后对权利状况、环境条件等具体内容进行客观确认。实体确认包括房屋结构、装修、朝向、层次、所处的地段等;权利确认包括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状况,并与原来确定的权利状况进行资料对照和认证,检查与其内容是否有异;环境条件的确认包括抵押物所处区域的商业服务、市政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交通、生态等状况。以上工作为价格评估提供基础材料。最后评估抵押房地产的正常价格。

建立健全估价制度

规范房地产估价师和估价机构的资质管理。实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认证,建立初级、高级和资深等代表不同估价水平的房地产估价师等级制度;建立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估价师业绩报告制度;政府对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经常性的审查和监督。

建立和完善估价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在估价机构内部设置的一系列保证估价质量的组织模式。要求该模式从获取估价业务,选择估价业务开始,一直到项目完成向用户提供估价产品―估价报告的全过程中,采取一系列的检验、核查、验证等措施或方法,保证估价的真实、可靠、科学、公正。这需要建立机构适宜的组织体系,并根据体系建设进行必要的职责划分,互相约束、互相促进,做到职责分明,利益明确。

建立房地产估价师职业保险制度。我国大陆截止2002年底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已经达到15000余人,加上2003年通过房地产估价师考试人员总数将超过21000人。这样庞大的队伍,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一个具有极大潜力的发展市场。一旦建立房地产估价风险保险制度,对估价师会产生督促作用。如果某个估价师因为业务水平差经常出现疏忽被索赔的情况,那么保险公司就有可能不再为这些人提供保险。这些估价师会因此失去估价市场,丢掉生存空间。因此,通过估价风险保险制度,可以不断提高估价人员的素质,提高整个行业的水平和形象。

提高估价人员素质和估价技术

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如美国和香港的房地产估价行业规定房地产估价师应该在规定的期间内完成额定时间的职业培训、撰写估价工作心得和论文、提交自己完成的估价报告,如果不能完成相应的工作,就会受到行业协会的惩罚,直至取消其会员资格。我国也要求房地产估价师接受一定时间的后续教育。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已经相继举办了许多次房地产估价师后续教育培训。一个好的估价师必须参加过足够多的估价实践,并且对最新最近的估价理论知识有很好的掌握。因此,对估价师和估价人员的后续教育显得尤为重要。面对估价实践中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唯有通过不断地学习才能克服解决。

商业银行提高风险预警能力

积极的风险规避应该重在事前的预防而不是事后的补救。目前,银行在决定对房地产商是否进行开放放贷时,主要评估的对象是房地产商提供的抵押资产或担保资产。业内专家认为,按照这种评估方式,一旦出现房地产商无力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时,银行规避风险的办法是没收房地产商的抵押资产或担保资产。这种评估方式只是在风险出现之后对风险的一种补救措施,只能消极被动地坐等不良资产的产生。有鉴于此,商业银行应该将重心放在项目开发能力评估体系的建立健全方面,通过设定内部房地产评估部,适时踏勘房地产的宏观、微观收益影响因素是否发生变动,房地产的维护和运行情况如何,对抵押物房地产的贷款价值进行检核性评估,提高风险预警能力。

参考文献:

1.徐永峰.小议不同形式使用权对房地产抵押的影响[J].工程经济,2001

2.宋戈.房地产抵押评估目前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04

3.孙守义,朱宏杰.当前房地产抵押评估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途径[J].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04

4.曲卫东.从新巴塞尔协议透视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J].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04

房地产估价管理办法范文6

总分:700分

1、认真贯彻落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严格依法办事。(50分)

2、严格执行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监督指导全县房地产交易市场,掌握房地产交易市场动态,为房地产交易市场提供业务指导、政策咨询。(60分)

3、加强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备案、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认真做好购房人购房资格审查,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100分)

4、做好全县房地产租赁市场管理,完成对全县房屋租赁调查摸底工作,认真做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积极推进房屋租赁合同网签。(100分)

5、加强全县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工作,并发放《靖边县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100分)

6、做好存量房抵押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探索建立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制度。(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