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的发展范例6篇

金融科技的发展

金融科技的发展范文1

 

 

基金项目:江西省教育厅科技项目,江西省科技金融发展绩效评价与提升路径研究,编号:GJJ14403;江西省软科学项目,江西省科技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困境与对策研究,编号:20151BBA1002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专项课题,释放微观主体的创新创业活力研究,编号:15ZT40。

 

一、科技金融的内涵

 

在经济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众多经济学家、社会学家都在不断探索其源泉问题,不同年代得出的结论也不相同。古典经济学曾把土地、资本、劳动看成是经济发展的三大要素,而现代经济增长理论又把技术进步、制度创新等视为新的重要因素。综观世界各国近几百年走过的路程,不论是发达的工业国家,还是发展中的农业国家,有一个因素的作用在不断的加强,尤其是在高度发达的现代经济中,这个因素的重要性更为突出,它就是金融。

 

对于“金融”这一词语的由来,黄达(2001)认为“金融”一词并非古已有之。古有“金”、有“融”,但未见“金融”连在一起的词,最早来源于1915年出版的《辞源》和1937年出版的《辞海》中。然而,对于金融一词,理论上并没有统一的定义。《辞海》在20纪60年代的试用本和1979年版的释文修订为:“货币资金的融通一般指与货币流通与银行信用有关的一切活动,主要通过银行的各种业务来实现如货币的发行、流通和回笼,存款的吸收和提取,贷款的发放和收回,国内外汇兑的往来,以及资本主义制度下贴现市场和证券市场的活动等,均属于金融的范畴”。《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将金融定义为“资本市场的运营,资本资产的供给与定价。包括四个方面:有效的市场、风险与收益、替代与套利、期权定价。但金融的中心是资本市场的运营、资本资产的供给与定价”。刘鸿儒(1996)认为金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金融是指一切与信用货币的发行、保管、兑换、结算、融通有关的经济活动,甚至还包括金银的买卖;狭义的金融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

 

对于科技金融的内涵,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赵昌文等人(2009)将科技金融分为科技财力资源配置、创业风险投资、科技贷款、科技资本市场和科技保险等五个部分,是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性安排,是由向科学与技术创新活动提供金融资源的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及其在科技创新融资过程中的行业活动共同组成的一个体系。周昌发(2011)指出,科技金融并非单纯的科技产业或金融业分支,而是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机结合,很大程度上,金融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同时,自身也得到了创新,因为科技创新需要金融资金的支持,而金融要能有效地参与科技,就必须创新传统的金融工具、金融产品,才能满足高科技发展的需求,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桂荷发(2012)从金融功能的视角来分析,科技金融是为科技创新及其商业化和产业化提供整体金融服务的金融新业态,其核心是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企业积聚,在促进科技创新的过程中,推动金融创新和金融发展。科技金融的服务对象是科技企业,服务主体是商业金融,本质要求是金融创新,显著特点是公共财政与商业金融的融合,目标是要实现第一生产力和第一推动力的有效结合,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竞争力。

 

二、科技金融对技术创新的支持作用

 

金融支持对科技创新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缺乏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就难以顺利开展。总的来看,科技金融对科技与创新的促进作用大致表现为以下几点。

 

1、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5年10月,中共中央提出的“十三五”规划中进一步指出,要“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因此,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可以通过创新科技信贷机制、培育和发展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丰富现有的金融体系,可以为技术创新研究注入新的资金血液。

 

2、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需要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企业研发机构数量较少,研发能力不足,在世界高科技企业竞争之林中,还缺乏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波士顿咨询公司(BCG)在北京2014年最具创新力企业排行榜中,我国只有四家企业上榜,分别是联想集团、小米公司、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此外,很多中小企业根本没有研发活动,尤其是中西部地区更为显著。作为金融体系的一种机制创新,科技金融在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通过发展科技金融,破解资金与技术的对接难题,支持企业创新技术、管理创新,加快推进产业升级,增强竞争力。

 

3、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的需要

 

技术创新的最终目的是将科技研发的内容顺利转化为应用成果。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事实上,我国科技经济“两张皮”现象严重、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加快科技金融的发展,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对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可以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打通从技术到产业化的“最后一公里”。

 

4、分散科技创新风险的需要

 

我们知道,科技创新的基础研究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也需要较大资金的投入,传统信贷模式难以彻底解决其金融支持问题。一个有效的方法是通过细分市场,让风险承受能力不同的融资主体在差异化的领域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适度匹配。风险相对小的科技创新企业或项目的融资需求可以由商业性金融机构满足,风险大的科技创新企业或项目的融资需求则可以通过天使基金、风险投资、私募股权等方式加以满足。此外,应进一步完善与科技创新相结合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大力发展股票市场、场外交易市场,为科技创新企业的金融支持提供更完善的退出机制。

 

三、促进科技金融与技术创新融合发展的对策

 

1、深化科技金融体制改革

 

经济的发展依靠科技推动,而科技产业的发展需要金融的强力助推,科技金融的管理部门要及时转变思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要求,继续深化科技金融体制改革,放宽金融机构对技术创新的贷款限额,逐步加大后补助实施力度,加强科技专项基金的运作和管理,建立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

 

2、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在现有科技金融体系的基础上,要加大鼓励有条件的科技企业挂牌上市,降低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条件,通过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设立资产证券化产品、吸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融资发展。同时,还可以设立天使基金,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科技领域。天使基金是专门投资于企业种子期、初创期的一种风险投资,它的作用主要是对萌生中的中小企业提供“种子资金”。研究制定天使投资相关法规,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科技领域,逐步扩充科技创新的资金来源。

 

3、创新科技金融服务产品

 

科技金融机构要根据不同的运作模式,积极探索适应科技型企业发展要求的创新产品,逐步降低融资门槛。创新抵质押担保方式,积极推出知识产权、专利权、著作权、播放权等无形资产质押方式,加强科技担保、科技贷款、创业投资等信贷产品的授权范围,在科技人员创业、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科研机构建设、企业科技创新项目等方面加强设立专项贷款。

 

4、加强科技金融人才的培育

 

科技金融对人员素质的要求比一般的金融人才更高,除了要掌握基本的金融知识以外,还应该具备对科技知识、资本运作、创新创业等领域的复合型人才素养,要能精准把握科技和金融发展的基本规律,这在当前还是凤毛麟角。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地加大金融机构科技人才的培育,定期加强培训;另一方面,要打破静态的选人用人制度,实施科技金融人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为科技金融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

金融科技的发展范文2

当前,创新竞争日益激烈。北京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率先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推动北京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是深化科技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是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创新动力的根本要求,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国家创新中心的战略需要。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观点。

——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着眼点是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新动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新引擎,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提供新坐标,为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着力点是综合使用多种融资工具、创新融资模式,加快形成科技与资本对接的有效机制。目前,我市科技企业融资结构仍以债权融资为主。债权所有者需要定期获得固定收益,与科技企业特别是初创期科技企业的风险不匹配;相对于债权融资而言,股权融资在科技金融中应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但股权融资一定程度上稀释了创业者对企业的控制权,一些创业者不愿意采用这种融资方式。要引导和促进金融机构加大金融工具、金融产品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强多种金融工具的统合使用,促进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政府资金和社会资金、实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形成为不同发展阶段科技企业提供更好金融服务的良好效应。

——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关键是发挥好政府的推动作用。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进步关乎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民族振兴,而科技企业特别是早期科技企业资产少、规模小、实力弱、风险高,科技与金融结合存在天然的障碍,这就要求政府承担起推动科技金融发展的责任。政府应通过搭建平台、完善制度、营造氛围、加强监督等手段,有效化解信息不对称、风险收益结构不合理、社会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在弥补科技研发和产业化阶段市场失灵缺陷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运作中应注意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采用多种方式,努力使政策措施产生尽可能好的效果。

——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重点是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高投入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条件。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初创期企业资金缺乏且风险大,融资非常困难。日本、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都在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国或本地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通道,加大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我国大陆一些地方也进行了有益的实践。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针对科技企业多元化的有效融资需求,探索形成了“一个基础、六项机制、十条渠道”的科技企业融资促进机制,并使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难点是解决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科技创新涉及领域多,专业性强,金融机构很难对科技成果的价值、科技企业的发展前景做出准确判断,这影响了为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意愿和效率。应通过培育和发展各类中介组织搭建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之间的有效沟通桥梁,特别是要加强科技成果价值评估,把关于科技企业的有用信息提供给金融机构并让其采信,使那些有创新实力、有市场潜力的企业及时获得融资。应支持引导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逐步发挥其资源开放化、成本集约化、渠道自主化等优势,促进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

综上,进一步推动北京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基本思路是: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这一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各类主体作用,完善科技金融体系,优化科技金融环境,以破解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难为重点,建立健全以政策性资金为引导,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补充、政府资金和社会资金相配套、实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有机结合,多种融资手段统合使用的科技企业融资工作机制,促进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高效对接和良性互动,促进首都率先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格局。

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工作协调和政策集成

一是完善科技金融国家层面和市级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北京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高层指导与统筹协调。拓宽中关村创新平台科技金融工作组服务范围,使其统筹负责全市科技金融发展。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 统筹使用科技金融资金,改变各方资金一定程度上的分割游离状态。

二是增大科技金融政策合力。从整体上加强金融政策、财税政策与科技政策的协调,形成推动北京科技金融特别是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的政策合力。协调国家相关部门联合研究制定一系列先行先试政策的落实措施,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政策服务体系。加强对各部门各区县已出台的支持科技企业信贷融资、债券发行、上市、私募股权融资以及信用体系建设等政策的分类整合和效果评估。根据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重点需求以及目前政策缺陷,进一步完善对知识产权质押、商业银行引导和民间资本进入等的支持政策;对部分不符合改革方向和上位政策规定的条款,要及时清理或修改完善。

(二)积极推动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建设

按照国家九部委和市政府联合的23号文要求,以中关村核心区为基础,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由国家科技金融创新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工作。要从系统论的角度看待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应用系统论观点,构建动态的空间布局,充分整合各种资源,最大限度地释放功能区系统的功能,切实发挥功能的导向和龙头作用。具体开发建设工作由属地政府委托相应的融资建设平台来进行。经认定的科技金融机构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在功能区内先行先试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总结和积累经验。特别是要加快中关村西区产业转型调整和空间腾退,充分发挥该地区已有的科技金融要素聚集的优势,充分释放本地区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潜力,尽快出形象、出品牌、出影响力。

(三)优化调整财政资金支持重点

依靠政府各部门掌握的企业信息以及专业机构评审等多种方式,挑选出创新潜力较大、发展前景较好的早期或首次融资的中小科技企业作为扶持重点,采取资本跟进、贷款贴息、无偿补贴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要注重从平台建设、政策扶持、手段采纳等方面,构建政府、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等多方共同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建立支持金融机构参与科技创新的长效激励机制。在支持债权融资上,把扶持重点从给企业贴息,转到金融机构的风险补偿上来,通过设立风险备偿金并逐步扩大其规模,提高风险补贴的针对性。在支持股权融资上,通过整合现有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追加财政资金、追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手段,做大北京股权投资母基金规模,支持母基金与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作。

(三)大力促进股权投资机构发展

进一步完善落实有利于股权投资基金在京注册、发展的便利机制和激励机制,吸引行业经验丰富、行业背景深厚的“一般合伙人”团队。推动社保基金、保险资金、信托资金、捐赠基金、境内外合格机构投资等期限较长的资金积极参与股权投资基金募集,激活“有限合伙人”庞大资金储备。全力支持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更多私募股权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交易。发展并购市场,拓宽股权投资退出渠道。鼓励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在中关村核心区继续聚集,促进金融机构与股权投资机构开展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银投联贷、并购重组、股权交易等投融资合作,使中关村核心区成为全国创新资本中心。

(四)创新和改进间接融资服务

深化政府与政策性银行的合作,在控制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门槛,稳步扩大统贷业务规模。

鼓励商业银行按照银监会提出的四单原则(即小企业专营机构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财资源、单独进行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进行会计核算)完善特色化的考核管理机制,适当提高对小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探索对未发生道德风险、单笔数额不大、经追索确无法收回的小企业不良贷款的自主核销机制。抓住国家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机遇,申请先行先试政策,争取民间资本尽快在京开办银行。

借鉴“硅谷银行”模式,设立科技银行或创新创业银行,与风险投资公司密切合作,灵活运用股权与债权,为不同行业不同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和增值服务。

支持依法设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特色担保公司,适当扩大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等专业担保机构的资本规模,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之间通过分保、联保、再担保等方式提高行业承保能力。鼓励中小企业通过联保、互保等抱团方式实现增信。

鼓励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共保保险,利用履约保证保险给企业增信,降低授信风险。保险公司要着重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风险的研究,加大对科技保险新型险种的开发力度,尤其是科技企业对外合作和产品推广应用方面的险种。

(五)抓紧完善科技金融配套服务体系

加快科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建立良好市场秩序中的监管作用,整合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的基础信息,强化信用信息的采集与更新,建立和完善科技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渠道,推动统一、完备、全覆盖和一体化的征信平台建设(其中包括将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信用信息纳入征信范围)。规范信用评级机构行为,增强信用评级机构的公信力,推动提高评级报告质量,扩大评级报告应用范围。加强政策引导和信用监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舆论监督等手段,完善信用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入实施“以信用促进企业融资,以融资推动企业发展”的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战略,紧密围绕信用宣传、信用服务和信用管理三大主题,推动企业信用与自主创新、企业信用与科技金融创新、企业信用与社会责任、企业信用与区域合作等方面的协调发展,创建中关村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评估和处置制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属地管理制度,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评估信息服务网络。大力发展专利、信息服务、价值评估、技术评价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培育知识产权质押物流转市场,丰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权处置途径。

(六)引导发展互联网金融

金融科技的发展范文3

【关键词】 科技金融 持续发展 经验模式 启示

一、国外科技金融持续发展的经验模式

1、美国的经验模式

二战以后,美国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在世界经济体中独占鳌头。GDP总量由1952年的3583亿美元增加到2012年的156760亿美元,净增长42.8倍,占当年世界经济总量717070亿美元的21.9%。与此同时,美国也拥有世界上最为发达的资本市场和风险投资市场,形成了以科技产业、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相互联动的较为成熟的金融科技创业市场。在2008年后,美国创投市场上共有1314笔针对金融科技市场的投资,投资总额达到了90.3亿美元。最新的数据显示,2012年的投资完成数量和投资额度分别较2011年增长了20%和22%。

(1)硅谷银行的金融支持。硅谷银行(以下简称“SVB”)是一家独特的金融服务机构,专注于“创新”市场,属于高成长性创新企业的银行。2010年SVB拥有175亿美元总资产,312亿美元客户资金以及12000多位客户。硅谷银行的投资领域侧重于信息与电子技术行业、软件与网络服务行业、生命科学行业,主要向这些领域中高速发展的中小型企业提供投资。2010年,SVB贷款组合总额为56亿美元,有55%是支持软件、硬件、生命科学领域的企业;其中,处于早期阶段的贷款占比达到了14%。硅谷银行的贷款融资,有利支持了这些科技型小企业的发展壮大。2010年硅谷银行净利息收入增长9.4%,贷款增长9.74亿美元,增速达21.4%。硅谷银行在支持美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上起着重要的作用。

(2)完善的科技孵化器。美国的科技孵化器业务范围广,具有多元化的融资功能,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不同的融资服务,其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创意、技术研发、风险投资、未来市场定位和企业管理等,从而为科技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同时,科技孵化器可以将天使投资、风险投资、银行机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有机联系起来,从而使高新技术企业快速成长,实现科技与金融的有效结合。

(3)健全的信用担保体系。美国目前形成了三个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一是全国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对于一般担保贷款而言,小企业管理局对75万美元以下的贷款提供总贷款额75%的担保,对1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80%的担保,贷款偿还期最长可达25年。对于少数民族和妇女所办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小企业管理局对他们可提供25万美元以下的90%额度比重的担保。二是区域性的专业担保体系,由地方政府操作,因各州情况不同而各有特色。三是社区性小企业担保体系。

2、英国的经验模式

英国金融市场是世界上金融稳定性较高的金融市场之一。2009年世界经济论坛对全球55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业进行了综合考察,评分范围涵盖了包括金融监管、商业环境、稳定性等7个领域的120多个项目,综合各项得分,英国在总排名中名列第一。

(1)提供科技担保。2009年,英国政府提出企业融资担保计划(EFG),为具有轻资产特点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担保,营业额在2500万英镑以上的企业在政府担保的前提下,可贷款1000英镑到100万英镑不等。到2011年,EFG为小企业提供银行担保贷款额度达到7亿英镑;个人及法人组织根据其投资于社区金融机构的资金多少,有不同额度的税收减免,从投资之日起四年内每年减免5%,金融机构在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工程提供的资金;对于逾期未支付贷款的科技企业,有权获得商贷利息作为补偿。

(2)提供金融创新服务。英国政府每年用于采购的财政支出占GDP的10%以上,采购信息于每年年初公布于政府公开信息的官方网站上,中小企业采取竞标的方式,针对有满足需求的高科技企业,政府便与其达成协议,以协议的条件进行采购,给初创期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经营环境和发展机会。

3、日本的经验模式

长期以来,日本的研发、生产和制造能力处于世界一流水平,在总体规模和水平上处于全球的核心圈和产业链的高端。因为科技与金融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日本从不同的方向对科技提供着大力的资金支持。

(1)积极发展政策性金融支持。目前,日本政策性金融体系中直接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为有国民生活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商工组中央金库和中小企业综合事业集团等大型金融机构,其中直接或间接与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共8家。

(2)健全的法律保障。早在1953年,日本政府就颁布了《信用保证协会法》。随后,日本政府还颁布了《信用保证协会法施行令》、《信用保证协会法施行规则》等法律规范。1999 年成立了中小企业综合事业团,将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并入其中。2000 年设立了特别公司债保险,鼓励投资者将资金投向担保机构,畅通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资金来源渠道。

(3)发达的风险投资市场。到上世纪末,日本建立和完善了二板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相应降低了市场准入条件,畅通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大大提高了风险投资的积极性,到1995年日本的风险资本额已达到190多亿美元。

二、相关启示借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发展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事实证明,经济的大力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金融已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现代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推动力。因此,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科技快速进步,加快科技带动经济发展,我们总结出以下几点重要启示。

1、培育优质的金融政策环境

一是加强立法建设。风险投资是一种市场行为,这种行为要有法律制度的支持和保障,也要由法律加以规范,才能使其稳定、健康地运行。美国、日本都有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然而,我国目前的风险投资法律制度很不完善,原有的法律法规不能适应风险投资这种新事物的需要,甚至对风险投资是一种障碍,对科技的发展极为不利。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社会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一直是资金借贷所提倡的基本原则。由于科技金融风险较高,建设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也是保障科技金融资金运行安全的重要举措。今后,需要进一步健全金融机构的信用管理系统,加强对科技企业的信贷管理,定期评定企业的信用等级,以有效防范信贷风险。

2、加快科技金融体制机制创新

从资金来源看,美国政府立法允许包括公司退休基金、高校基金、保险公司、投资银行及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等都可以成为科技创新投资的主导力量,而英国则通过财政手段来实现科技金融体制的创新。一方面,可以试点采取股权质押、有偿使用、溢价收回的方式,支持科技协同创新体项目的建设。另一方面,充分利用风险投资市场,通过支持和鼓励科技型企业上市,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设立资产证券化产品、吸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融资发展。

3、加强探索科技保险业务

由于科技创新事业本身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能否取得较好的效益仅靠自身难以得到有效保障。2007年,中国保监会和科技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6]129号)精神,科技保险已经在部分地区展开试点。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探索科技保险业务的开展,扩大试点范围,积极鼓励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共同参与重大科技项目的风险管理工作,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一起创新科技风险管理机制与服务,为科技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方面的支持。

4、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科技行业投资领域。

我国民间资本数额巨大,2011年6月央行曾启动民间融资现状调研。调查显示,截至2011年5月末,全国的民间融资总量约为3.38万亿人民币。银监会测算民间融资规模在3―5万亿之间,而中金公司的报告也认为,截至2011年中期,中国民间借贷余额同比增长38%至3.8万亿。若能将更多的民间资本引入科技领域,正确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科技研发,将会促使科技成果转化更快,科技创新更有生命力。

(基金项目:本文属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江西省科技金融发展绩效评价与提升路径研究”(编号:GJJ14403)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杜琰琰、束兰根:从美国风险贷款看中国科技金融[J].新金融,2013(7).

金融科技的发展范文4

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做法及成效

(一)加大有效信贷投入,助力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金融部门加强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合作,拓宽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抵押担保范围,积极利用小企业简式贷款、速贷通等模式,简化贷款审批环节,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共对科技型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贷款18350万元,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行技术改造,使企业的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目前,金鲵生物科技已建成全国最大的大鲵繁育和养殖基地,奥威科技的五倍子中药材精深加工能力居全国第一。

(二)创新农机购置金融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开办了“农机购置补贴+信贷”业务,在农机财政补贴基础上,金融机构按扣除财政补贴后农机价格的30%发放配套贷款,2012年共发放农机具购置贷款1300万元,拉动农户投入资金2850万元购置农机具,支持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在粮食种植、烤烟种植和茶叶生产领域推行机械化作业。张家界市桑植县退休干部周桂俭在银行信贷资金支持下,购买了制茶农机13台套,承包1400亩茶叶基地,年收入达100万元以上。

(三)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升农业专业化生产水平。辖内金融机构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着力点,采取对社员个人和协作企业发放贷款的方式间接进行支持。截至2012年12月末,贷款余额为20718万元,同比增长14.8%,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6个百分点。其中,农信社贷款余额为19158万元,占比为92.47%,成为信贷支持的主力军。

(四)充分利用信贷优惠政策,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金融机构积极运用西部开发项目贴息、民族贸易优惠贷款利差补贴等政策,为企业实施贷款财政贴息和利差补贴。截至2012年12月末,共为20家企业提供了贷款利差补贴,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近1000万元,使企业能够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技术研发。如张家界金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银行贷款5500万元,每年可以享受民族贸易贷款利差补贴158万元。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科研成果转化资金缺乏,延缓企业转型升级步伐。部分产业化龙头企业虽然在技术上取得一定的突破,但是由于在研发阶段已经投入一定的资金,科研成果转化为新产品,还需要继续投入大量资金,同时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由于涉农企业利润率较低,普遍自有资金不足,同时缺少银行认可的抵押资产,难以得到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目前只是将科研成果作为技术储备,等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完成资金原始积累后,再进行批量生产,导致科研成果不能及时转化为生产力。

(二)贷款期限与企业生产周期不匹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目前银行对大部分产业化龙头企业只提供一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而企业从开展基础实施建设和技术升级改造,到开发出新产品,一般需要三年时间。当企业投入资金上马新项目后,由于尚未产生经济效益,往往会出现资金周转不灵,而银行都会要求企业按期收回再贷。每到还款期临近,企业就会四处筹措资金,难以集中精力进行生产。部分企业为避免产生不良记录,只能通过民间渠道融资偿还银行贷款,加重了企业的财务成本,个别企业甚至倒闭。

(三)信贷产品单一,企业融资成本高昂。目前金融机构没有针对科技型企业的特点推出创新的信贷产品,主要是传统的抵押担保贷款,使得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现象突出。如张家界灵洁食品有限公司掌握了生产优质辣椒和土家腊肉的核心技术,获得了湖南省农博会和国家农产品交易会两个金奖,拥有两项国家发明专利,产品供不应求。由于银行尚未开办专利权质押贷款,公司缺乏银行认可的抵押资产,只能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目前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普遍上浮20%-40%,如果通过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还要收取2.5-3%的手续费,一年期贷款年利率超过10%,导致企业不堪重负。

(四)受现行信贷管理体制制约,种子期和创业期的农业科技企业贷款难度较大。农业科研创新往往周期长、风险大,在风险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的前提下,由于实行严厉的责任追究,银行偏好对市场和产品成熟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贷款,对处于创业期或种子期的农业企业持谨慎态度。某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创业初期,急需资金进行产品研发,但多家金融机构考察后认为该项目研发周期较长、市场前景不明朗,对信贷支持持谨慎态度。后来在科技部门争取财政专项资金120万元扶持下,企业开发出了新产品,并逐渐发展壮大,现在成为各家银行贷款营销的重点客户。

(五)政府配套政策跟进不及时,制约信贷产品创新。目前银行推出一些新的贷款品种,来缓解小微企业贷款难,但政府缺乏配套政策、资金的及时跟进,导致新的贷款品种难以推广。如建设银行推出了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由企业缴纳一定比例的“助保金”和政府提供风险补偿金共同作为增信手段。但张家界市财政困难,财力不足,该品种在我市暂时难以推行。慈利县涉农金融机构希望开办林权抵押贷款来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难问题,但在该县找不到办理林权证抵押登记的机构,导致该信贷产品无法推广。

相关对策和建议

(一)创新信贷产品,提高授信额度。针对科技型产业化龙头企业特点,适时推出农业科技专利权质押和商标权质押贷款,扩大抵押担保范围。建立政府出资、市场运作、服务三农的信用担保机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提供担保,解决其融资难题。积极开办多户联保贷款、林权抵押、订单质押贷款业务,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土地抵押、农村房屋产权抵押贷款等农村产权直接抵押融资方式,切实加大信贷投放。同时根据成长期企业旺盛资金需求,适当提高授信额度,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减轻企业还款压力。除满足企业的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外,还要适当提供中长期贷款,支持企业开展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使企业能够安心生产,潜心进行科技研发,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构建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利用其政策和信息对称优势,及时了解农业科技发展的信贷需求情况,筛选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具有地方特色优势的农业科技项目进行支持。同时利用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宣传金融政策,推介信贷产品,使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能够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二是加强贷后资金管理,提升信贷服务水平。金融机构应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与农业科技部门一起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投融资决策,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确保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银企互利双赢。

(四)拓宽融资渠道,增强企业融资能力。积极运用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新的资本运作方式,解决银行机构因风险偏好而对创业期或种子期的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不足的难题,为农业科技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家族式产业化龙头企业应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银行对企业发展的信心,从而获得更多的金融支持。

金融科技的发展范文5

关键词:农业科技;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型企业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2-0092-03

引言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指出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明确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资金投入对农业科技而言至关重要,根据农业部门的统计,每1元钱的农业科技资金投入对国内农业生产总值的回报高达9.59元,远高于教育、道路、通讯等投入的回报[1]。如果单纯靠政府投入来支持农业科技发展显得势单力薄,农业科技的发展需要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渠道,尤其离不开大量的金融资金投入。这个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及专家学者从金融支持的角度来探索如何促进农业科技发展,及如何建立适合现代农业发展的农村金融体制的深入思考。本文主要结合宿迁市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发展情况及其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展开分析,并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来更好地促进农业科技发展。

一、金融支持宿迁市农业科技发展情况

(一)农业信贷投放增加,农业科技贷款所占比重偏低

在宿迁市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2012年宿迁市农业信贷投大幅增加,但农业科技贷款所占比重偏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结合宿迁的实际情况,加大了对农业信贷及农业科技信贷的投入,有力促进了宿迁农业的持续发展。宿迁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末,宿迁市农村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 226.87亿元,贷款余额1 002.86亿元。农业贷款余额259.75亿元,同比增长24.5%,但其中农业科技贷款余额4 500万元,所占比重偏低。农业科技贷款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宿迁市分行发放,采用政策性贷款,商业化运作的“准商业”运作模式。

(二)直接融资规模有所扩大,以债券融资为主

2012年11月,绿陵化工、禾友化工两家企业成功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1亿元。2013年2月宿迁市首支由首义薄膜、金田塑业组成的“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2.6亿元成功发行。由江苏省农行承销的玖久丝绸、益客食品注册发行的1.8亿元“区域集优”集合票据正在推行之中[2]。但截至目前,农业科技型企业的直接融资仍以债券融资为,宿迁市尚无一家上市农业科技型企业。

(三)农业保险发展较快,农业科技保险产品较为缺乏

2012年宿迁市农业保险得到了较快发展。据统计,2012年宿迁市保费收入30.27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其中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33亿元,同比增长96.7%。中国人保财险宿迁分公司大力开展小麦、水稻、奶牛和能繁母猪保险及设施园艺、规模畜牧业和相关产品责任保险。针对农业科技研发、推广方面的保险产品则较为缺乏,难以有效分散农业科技风险。

二、金融支持宿迁市农业科技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宿迁市现有农业科技型企业自身实力不强,融资吸引力低

目前,宿迁市大部分农业科技型企业的整体实力不强,规模偏小,资金实力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缺乏科技型人才,核心竞争力不强,所面临的风险较大,融资吸引力偏低。并且大部分农业科技型企业缺乏金融机构的所认可的抵押品和质押品,难以满足其较为严格的信贷条件,因此增加了获得银行信贷的难度。同时,也因为农业科技型企业自身整体实力不强而难以达到在主板市场或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的基本条件,并且对对风险资本也难以形成较大的吸引力。另外,大部分农业科技型企业成立时间不长,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存在着管理水平不高、财务管理不规范、缺乏现代化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等问题,这也增加了农业科技型企业获得金融支持的难度。

(二)目前宿迁市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的金融服务不足

目前,宿迁市农业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比例偏低,主要以间接融资为其主要的融资渠道。而农村金融机构在支持农业科技发展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农村金融机构缺乏专业的农业科技信贷管理部门及农业科技信贷管理制度

目前,宿迁市大部分农村金融机构缺乏专业的农业科技信贷管理部门,缺乏了解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情况的专业人才。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较为严重,农村金融机构对一些农业科技项目的技术水平及应用前景缺乏准确的判断,影响到了信贷的投放。并且原有的主要依据借款人财务数据信息和抵押品的信贷审批管理体制,也增加了农业科技型企业从银行获得信贷资金的难度。另外,农村金融机构原有的的信贷考核激励机制也不利于发挥信贷人员发放农业科技型贷款的积极性。

2.农业科技信贷产品创新不足,科技贷款门槛较高

目前,宿迁市农村金融机构所提供的信贷产品大多期限在一年以内、额度偏小,并且需要满足严格的抵押、担保等条件,这与农业科技型企业资金需求所呈现出来的的周期长、额度大、风险高的特点不相适应,难以满足农业科技型企业的资金需求。由于农业科技所面临的高风险性,农村金融机构为了防范风险往往设置了较为严格的农业科技贷款条件。从政策性金融看,农业发展银行所发放的农业科技贷款,在管理上采用商业贷款管理办法,贷款必须满足抵押等条件,评审必须上报二级以上分行,同时经过银行及科技部门双重审批。从商业性金融来看,为了防范风险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对农业科技型企业贷款发放较为谨慎,贷款必须满足担保、抵押等条件。

(三)缺乏有效的农业科技风险分散机制

农业科技的创新与推广伴随着较高的投资风险、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需要有分散和转移风险的机制和方法,来为农业科技发展提供风险保障,而中国目前缺乏有效的农业科技风险分散机制。农业保险发展较为滞后,由于政策倾斜力度不够,农业保险保费政府补贴较低,制约了保险人和投保人的积极性,再加上农业保险市场上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并且由于农业科技面临的高风险性,影响到了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相关保险产品的积极性,使得农业科技保险产品更为缺乏。同时,其他的农业科技风险分散机制还不够完善,增加了农业科技型企业获得金融支持的难度。

三、对策与建议

(一)促进农业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增强资金吸引力

加快建立农业科技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与推广体系,充分发挥农业科技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和支持人力、资本等创新要素向农业科技企业集聚,使其成为农业科技创新的主要载体及农业科技推广的主要平台,提高企业用于科技的资金投入。要通过对农业科技型企业采取一些扶持措施,比如采取贴息、补贴、投资参股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提高科技含量,增强产品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科技型企业抗风险的能力。做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实力、打响企业品牌、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促进农业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切实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和科技水平,真正增强对资金的吸引力,吸引风险投资、信贷资金及民间资本更多地流向农业科技型企业。同时,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型企业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使用现代化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为获得金融支持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1.建立有利于农业科技发展的金融机构体系

建立有利于农业科技发展的金融机构体系,形成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并存的相互补充、相互竞争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进一步明确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定位,扩大政策性金融支农的服务范围,重点满足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中一些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优化农业科技发展的生态环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在保证传统粮棉油等信贷投放的基础上,把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纳入政策性金融服务的范围。对涉农企业研发及科技育种、农产品改良、土地改良、高效灌溉等基础性农业科技发展的资金需求执行政策性贷款的标准,简化贷款程序、延长贷款期限[3]。提高商业性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的资金比例,商业性金融重点满足商业性的、应用性的、具有较强转换能力和经济效益的农业科技资金需求,主要包括农业科技转化主体及社会化农技服务组织在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中的资金需求。进一步促进合作性金融的发展壮大,大力推动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主要满足一些农业科技专业合作社及科技型农户的资金需求。

2.增设农业科技信贷部门,完善完善农业科技信贷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满足农业科技型企业的资金需求,促进农业科技的发展,有必要增设农业科技信贷部门,积极培养擅长农业科技型业务的信贷人员,打造专业化、一站式的农业科技服务机构。农业科技信贷管理人员与通过企业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密切沟通,深入了解农业科技型企业的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融资需求情况,建立农业科技型企业信息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在尽可能满足农业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的基础上,提供专业咨询、财务顾问等更多金融服务,建立稳定的银企合作关系。

同时,为与农业科技信贷管理部门相适应,还要完善相应的农业科技信贷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信贷审批管理体制和流程,根据农业科技企业资金需求特点单列信贷计划、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确定专门的授信评级体系,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打破传统参考客户财务数据和抵押品的准入机制,单独建立基于“企业团队+产品+模式+市场+财务经营数据”综合评价准入机制[4]。建立以价值发现法为核心的农业科技型企业融资能力评价体系,淡化财务因素的比重,增强企业团队、技术前景等因素的比重。创新“专家联合评审选贷机制”,可成立由科技主管部门、农业部门、农业科研院所及高校、金融机构等多方参与的家联合评审选贷小组。

3.创新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金融机构要在加强与农业科技企业的日常沟通、深入了解客户的基础上,结合农业科技企业所处生命周期的不同特点开发系列金融产品组合,来更好地满足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农业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在保证农村金融机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农业科技的信货准入门槛,延长贷款期限,简化贷款手续,更好地满足农业科技发展的资金需求。不断创新符合农业科技企业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探索以农业科技企业的股权、专利权、商标权等为质押进行贷款融资。另外,还可以综合利用金融租赁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科技发展的支持力度。

4.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进一步发展债券融资、上市融资等直接融资体系。鼓励农业科技型企业运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区域集优债等直接融资工具。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科技型企业增加直接融资的比例,尤其要充分利用创业板市场和新三板市场。金融主管部门、地方财政部门和农业科技型企业要相互沟通,共同研究解决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为农业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提供帮助。同时充分发挥民间资本、风险投资等资金在促进农业科技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完善农业科技风险分散机制

为应对农业科技创新及推广的高风险性,为此需要建立多元化的农业科技风险分散机制。通过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和建立农业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发展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等方式来降低农业科技所面临的风险性,以有效增加农业科技对资金的吸引力。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机制,主要是针对农业科技产业化前期的创新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品市场销售等方面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继续加大农业科技保险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保费的补贴比例,减轻农业科技型企业保费负担,促进农业科技保险的快速发展。同时保险公司要利用自身的风险管理优势,要积极探索适合农业科技风险特点的保险产品,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提供风险保障。将科技育苗、农业机械、农作物及畜牧品种改良、标准化养殖等涉及的农产品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鼓励发展农业科技人员人身保险等保险品种。农业科技贷款风险补偿项基金可以由政府、农村金融机构、农业科技型企业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为发放农业科技贷款的金融机构提供风险补偿。大力发展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为农业科技型企业融资创造一些有利的条件。

(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重要引导作用

为了更好地发挥金融对农业科技发展的支持作用,还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由于农业科技所具有的准公共性特征,因此不仅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基础性、公共性的农业科技保障作用,还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应用性较强的农业科技的引导作用。可以通过担保、贴息、设立农业科技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税收优惠等方式,吸引风险投资、信贷资金、民间资本等更多资金流向农业科技领域。并把相关的财税优惠措施长期化、制度化,来更好地推动农业科技发展。

参考文献:

[1] 郑良芳.金融和财政“两轮驱动”,合力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J].区域金融研究,2012,(8):15-19.

[2] 王增怀,李长楼.金融支持宿迁发展实现更大突破一周年盘点[N].宿迁日报,2013-06-28.

金融科技的发展范文6

【关键词】 金融发展; 科技创新; 向量自回归模型; 影响

中图分类号:F270.3;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23-0039-05

一、引言

我国实体经济中的劳动力、资源、环境等成本不断上升,同时出口呈现出周期性回落,传统的投资驱动型、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显示出弊端,其发展难以为继。党的十报告指出“为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必须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我国经济能否成功转型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其关键是依靠科技创新力量。2014年以来,以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当前经济处于“三期”叠加的特殊历史阶段,提出“要从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

2014年5月,在河南考察时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这是我国新一代中央领导首次以“新常态”一词来描述新周期中的中国经济。面对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需要我们坚持发展、主动作为。

2014年11月9日,在2014年APEC峰会上系统阐述新常态,认为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长更趋平稳,增长动力更为多元,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前景更加稳定。新常态的特点在于:从增长速度看,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从结构调整看,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占比上升,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民众;从增长动力看,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2015年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口,体制机制弊端和结构性矛盾是‘拦路虎’,不深化改革和调整经济结构,就难以实现平稳健康发展。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切实抓好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必须坚持不懈依靠改革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

在新常态背景下,金融与实体经济更加密不可分,一方面,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需要金融发挥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实体经济是金融发展基石,金融不能脱离实体经济自行成长。当前出现了“钱荒”现象,有专家将银行资金“空转”归因于实体经济不济,虽然资金“空转”会使银行在短期内轻松获利,但极易引发银行流动性风险,进而导致资产质量下降。杜绝银行进行“空转”的措施是加强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金融业主要的服务和支持对象是实体经济,这是由其在国家经济运行中的地位所决定的,在国民经济中起核心支撑作用,同时实体经济也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经营利润来源。在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情势下,科学发展、技术创新是其必由之路。银行在加大金融支持的同时,应围绕国家的发展规划,提高金融服务能力,为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经济结构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二、相关文献综述及变量选取

国外学者较早从理论角度研究了银行和资本市场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大多数学者认为,银行和资本市场等金融市场的发展对科技创新均有重要促进作用,但两者在促进科技创新方面起到的作用有所不同。Edison等人(2002)对57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金融发展等是否影响经济增长进行实证分析,研究表明,金融发展对经济长期增长的贡献在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Canepa和Stoneman(2008)研究英国金融发展在科技创新活动中的影响作用,研究结果表明,金融对高技术产业和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影响非常大;Benfratello等人(2008)就意大利地方银行的发展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作用进行了研究,认为银行的发展对高科技行业企业工艺创新产生了影响,并且降低了中小企业由于资本支出所产生的现金流的敏感度,提高了企业投资研发的积极性;Lee等(2015)分析了在2008年金融危机前后,金融部门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变化,研究认为,在金融危机后,金融部门加大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我国学者对金融发展促进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研究较晚。主要有:李颖等(2009)对广东省100家企业的科技创新融资微观数据运用面板回归模型进行分析,认为金融发展对科技创新有显著的促进影响;黄国平(2009)分析了金融对科技创新的促进机制,以及相关金融政策在实践中的运用,分析认为我国的金融发展现状与科技创新两者之间存在着不协调的地方;聂正彦(2012)通过建立世代交叠经济系统模型,分析金融转型与技术创新之间的互动关系,研究认为如果一个国家的金融发展水平不高,就会影响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的资源型向集约的科技创新型转换,甚至会产生阻碍作用;束兰根(2011)认为金融的发展能够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持续、协调发展,但是由于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对企业科技创新活动风险的评估很难进行,对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不足;熊名奇(2012)运用回归模型,对东莞市的全要素生产率与金融发展进行分析,研究发现两者之间不存在相关关系,认为东莞市的金融发展对科技创新没有带来促进作用;龚传洲(2012)首先对科技创新指标进行主成分分析,然后运用向量自回归(VAR)计量模型对融资支持我国科技创新进行分析,认为中长期信贷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较大且持久,财政拨款的效果明显,证券市场由于发展不充分导致其支持力度不强。

而在当前新常态背景下的研究偏少,主要侧重于新常态的理解和调控思路。安宇宏(2014)、郑京平(2014)指出必须通过技术创新、人力资本积累以及劳动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来化解增长下行压力和结构失衡,实现经济常态化发展。余斌(2014)认为,经济新常态环境下,宏观调控的整体思路需要根据环境的变化作出调整。张云(2014)探讨了新常态下银行的转型方向及路径选择。赵洪宝和安锦(2015)分析在新常态背景下,财政金融政策对我国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影响,认为应该搭建信息沟通的融资平台,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和发展直接融资市场等手段。

(一)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2014年,我国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进步对GDP的贡献率,仅分别为3%、26%和51%左右,而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达到5%、80%和75%左右。以色列科技进步对GDP的贡献率高达90%以上,被誉为“世界上最小的超级大国”,与其长期奉行“科技强国”的治国方针密切相关。促进科技创新,一方面国家要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基础性、前沿性、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另一方面大力扶持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型中小型企业蓬勃发展。实践证明,中小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能够实现“黄金十年”,主要是由于在其完善的金融体系扶持下,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支持带动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经济质量的稳步提升。

在我国60%以上的专利发明、70%以上的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因此,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必须要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但是,由于此类企业规模小、实力弱,不能达到银行信贷所要求的抵押担保条件,绝大多数企业都无缘银行信贷。

衡量科技创新成果的指标比较多,衡量技术创新最普遍的指标有研发(R&D)投入、高技术产品产值和专利等。Arundel(2001)在分析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时,认为专利数据对科技创新水平的分析具有重要作用。Acs Z(1992)采用专利申请数而非专利批准书来衡量创新技术水平,是为了剔除政府专利机构等人为因素的影响,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科技创新的真实水平。龚传洲(2012)在衡量科技创新指标时也考虑了政府中人为因素的影响,选取国内专利申请受理数指标。

金融相关比率是指一定时期内社会金融活动总量与经济活动总量的比值。2014年社会融资规模为16.46万亿元,而企业债券占比14.7%,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占比2.6%,证券市场在整个社会融资中所占比重不是很大,说明证券市场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发展存在不足。因此,本文在考虑金融发展水平时,借鉴董虹(2012)采用的金融相关率指标,利用金融机构存贷款额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来衡量金融相关率,说明金融的发展水平。文章在分析金融发展支持科技创新的同时,考虑国家财政投入中对科技的拨款效应,选取国家财政科技拨款指标。对国内专利申请受理数、金融发展水平、国家财政科技拨款分别记为Y、X1和X2,并对指标进行对数变换处理,这样处理不会改变变量的协整关系,并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现象,得到新的变量序列,分别记为LNY、LNX1和LNX2。文章选取1991―2013年间各变量数据,数据来源于《金融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金融发展水平变量经过手工计算,并对变量进行对数化处理。

(二)变量的单位根检验

如果有两列时间序列数据能够表现出一致或类似的变化趋势,即使两者之间没有任何有意义的关系,但进行OLS回归也可表现出较高的可决系数,导致出现“虚假回归”问题。如GDP每年都增长和旁边的树每年都长高,如果直接用数据回归,那肯定存在正相关,而其实这个是没有意义的回归。所以,需要对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采用ADF方法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如表1。

从表1的单位根检验结果可以知道,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变量的原序列是非平稳的,但是一阶差分后的变量序列都是平稳序列。

(三)协整检验

变量LNX1、LNX2和LNY是非平稳序列,但其线性组合可能存在稳定的关系。从上面的分析知道,所有变量都是一阶单整I(1)过程,可以进行协整关系检验。

从表2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特征根、迹检验说明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各变量存在三个协整关系,通过了协整检验,说明变量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各变量能够被其他变量的线性组合进行解释。

(四)向量自回归(VAR)模型构建

向量自回归(VAR)模型是分析内生变量间的动态关系,并且该模型不带有任何约束条件,所以又称为无约束VAR模型。建立向量自回归(VAR)模型的主要目的是用于变量间的动态结构分析,分析随机扰动对系统的动态冲击,包括冲击的大小、正负方向和冲击持续的时间长短。

构建向量自回归(VAR)模型,首先要确定最佳滞后阶数。

依据AIC和SC准则,从表3的结果可知,VAR模型的最佳滞后阶数是1。

由此建立VAR(1)模型,其矩阵表达式为:

LNX1tLNX2tLNYt=0.20920.14080.5628+

-0.7895 0.1254 0.0341-0.1102 0.9338 0.1681-0.0691 0.0344 0.8762×

LNX1t-1LNX2t-1LNYt-1

三、向量自回归(VAR)模型的分析检验

(一)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脉冲响应函数(IRF:impulse-response function)描述的是一个内生变量对残差冲击的反应(响应)。具体是指,在随机误差项上给予一个来自系统内部或外部的标准差大小的冲击,经过冲击后对内生变量的当期值和未来值所产生影响,这种影响称为动态影响。

脉冲响应函数反映的是系统内部所有变量间的相互影响,具体是通过将全部变量纳入到同一个系统进行分析,其分析的结果经过系统内部全部信息的相互作用。

根据图1 VAR模型的稳定性检验结果可以看出,所建立的VAR(1)模型的全部特征方程根都小于1,说明模型是稳定的,可以进行下一步的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对于脉冲响应函数分析,采用广义脉冲方法,这样可以避免由于变量的输入顺序不同而造成脉冲输出结果的影响。脉冲响应分析结果如图2。

从图2可以看到,当在本期给金融发展一个正冲击后,专利申请在当期后开始出现正向增长势头,冲击效果一直在持续增长,并且冲击的持续期比较长。总体来看,金融发展对专利申请的冲击效果还是很明显的。这说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相对滞后,不够完善,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不是很强,从另一个角度也说明政府政策的时滞性;但从长远的作用来说,金融发展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和促进作用还是比较明显的。

当在本期给政府财政科技拨款一个正冲击后,专利申请反应迅速,虽然当期出现一定的负值,但不到第2期冲击效果就出现正值,并出现与金融发展类似的效果,冲击效果一直在持续增加,不过当期增加幅度要强于金融发展对专利申请的冲击影响,其冲击效果也是保持一个长久稳定的正向冲击反应。这表明政府财政科技拨款受到的外部正向冲击通过政府的财政预算传递给专利申请,对冲击的反应直接、迅速,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并且具有较长的持续效应。

从金融发展和政府财政科技拨款对专利申请的正冲击反应来看,在当前对于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和作用效果比较明显的是政府财政预算。笔者认为,这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和资本逐利有关。我国的金融市场改革较晚,相关制度等还存在不完善之处,2014年社会融资规模为16.46万亿元,而企业债券占比14.7%,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占比2.6%,证券市场在整个社会融资中所占比重不是很大,我国社会融资仍偏向于间接融资,直接融资的比重还较低。同时,由于我国特殊的经济体制,银行在信贷支持上偏重于国有及大型企业,对科技创新力很强的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不足。当前我国银行出现的“钱荒”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个问题。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金融发展对于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存在严重的滞后性,但其对科技创新的作用不可忽视,其支持效应也是持久的。

(二)VAR模型的方差分解分析

对于VAR模型的动态特征,还可以采用方差分解方法对其动态特征进行研究。方差分解(variance decomposition)是比较不同变量的冲击对一特定变量的影响强度或贡献度,通过将系统的均方误差进行分解,分解成不同变量冲击所做的贡献。通过方差分解分析的结果,可以知道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中,金融发展和政府财政科技拨款的贡献度。具体结果见表4。

从表4可知,不考虑专利申请本身的贡献率,随着时间的推移,金融发展冲击对专利申请的贡献率逐步稳定增长,在第10期达到最大,为3.98%;政府财政科技拨款的冲击对专利申请的贡献率一直平稳增长,在第10期达到了近37%。对比金融发展与政府财政科技拨款冲击对专利申请的贡献率可以发现,金融发展的贡献率较低,发展空间巨大。与张军(2006)认为金融发展在促进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方面所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这一结论相类似。

四、结论与建议

通过上面的实证分析结果可知,金融发展在促进科技创新方面所起的支持作用不是很强,具有时滞性,并且金融发展对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较低,但其冲击效应较为持久,发展空间巨大;相对来说,政府财政科技拨款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反应迅速,效用明显。针对模型的实证检验结论,提出一些建议:

(一)继续加大政府财政科技的力度

模型结果表明,我国政府财政科技拨款对科技创新具有较强的支持作用,且支持效果比较持久。相对于其他科技创新活动活跃的国家和地区,我国的财政科技拨款占政府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较低。龚传洲(2010)的研究数据表明,在2009年我国财政科技拨款占政府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才上升到4.2%。因此,对于科技创新的支持、促进产业结构的转型,我国财政科技投入应该建立一个有效长久的稳定增长机制,促进财政投入对科技创新的冲击效果。

(二)构建多渠道的科技创新资金投入

模型结果显示,金融发展对于科技创新的冲击作用较弱,这也说明我国金融业发展没有真正为实体经济服务,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较少,严重阻碍了我国科技创新活动的进行。因此,进行科技创新,就应该发展多元化资金来源渠道,完善中长期信贷市场对科技创新的贷款定价,最大限度地支持科技创新;优化创新型企业的信息披露,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融资能力,减少企业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依赖。

(三)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对科技创新的服务,尤其是地方性非国有商业银行

发挥城市商业银行的本土特性、与本地域企业联系比较密切、熟悉客户的资信与经营状况的优势。相对国有大型银行来说,城市商业银行能够有效地避免信息不对称问题,并且方便对地方企业进行监督,应充分发挥城市商业银行的比较优势。

(四)构建金融公共服务平台

科技创新活动具有高投入、高风险,资金占用期长的特征,并且活动主体多为新兴产业的中小企业。商业银行放贷以流动性和安全性为本,通过风险投资公司、创业投资基金等科技创新平台来提供金融支持,充分利用融资平台对项目风险等的鉴别能力,能够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风险,降低银行的成本。

【参考文献】

[1] 安宇宏.新型城镇化[J].宏观经济管理,2014 (2): 83-83.

[2] 董虹.我国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与金融发展关系的实证研究:1992-2009[J].价值工程,2012,31(21):179-180.

[3] 龚传洲,陆彩兰,胡建生.我国科技创新融资支持的实证分析[J].研究与发展管理,2012,24(5):109-116.

[4] 黄国平,孔欣欣.金融促进科技创新政策和制度分析[J].中国软科学,2009(2):28-37.

[5] 李颖,凌江怀,王春超.金融发展对国内科技创新影响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基于对广东省面板数据的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26(23):9-15.

[6] 聂正彦.金融转型、技术创新与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2(5):72-79.

[7] 刘建民,杨华.财政支出与产业转型升级的实证分析:以湖南省为例[J].会计之友,2015(1):88-90.

[8] 束兰根.科技金融融合模式与中小科技企业发展研究[J].金融纵横,2011(5):9-13.

[9] 熊名奇,颜汉军.东莞科技创新与金融环境的关系研究[J].科技和产业,2012,12(10):150-153.

[10] 余斌,吴振宇.中国经济新常态与宏观调控政策取向[J].改革,2014(11):17-25.

[11] 张云.主动适应和服务经济新常态[J].中国金融,2014 (21):19-21.

[12] 赵洪宝,安锦.新常态下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财政金融支持研究[J].会计之友,2015(24):96-100.

[13] 郑京平.中国经济的新常态及应对建议[J].中国发展观察,2014(11):42-44.

[14] ACS Z J, AUDRETSCH D B, FELDMAN M P. Real effects of academic research: comment[J].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92: 363-367.

[15] ARUNDEL A. The relative effectiveness of patents and secrecy for appropriation[J].Research policy,2001,30(4):611-624.

[16] EDISON H J, LEVINE R, RICCI L, et al.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tegration and economic growth[J].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money and finance,2002,21(6):749-776.

[17] CANEPA A, STONEMAN P. Financial constraints to innovation in the UK: evidence from CIS2 and CIS3[J]. Oxford Economic Papers, 2007,60(4):71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