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新技术实施方法及内容范例6篇

医疗新技术实施方法及内容

医疗新技术实施方法及内容范文1

关键词:针灸;医疗服务模式;针灸特色技术;人才培养

1制约现代针灸临床服务模式创新发展的因素

1.1针灸服务模式单一

医疗服务模式是指在疾病的整个过程中,以治疗为目的,患者与医护人员之间建立的特定合作关系。现代针灸服务模式,除了涵盖医疗服务模式的一般特点,更要突出针灸治疗手段的应用特色。在如今针灸服务潜能未能很好激发的情况下,如何改革与创新针灸服务模式是现代针灸发展值得深思的问题。目前,我国中医院基本均以“内、外、妇、儿、骨伤、耳鼻喉、眼、皮肤、肛肠”科等来进行临床疾病分科。这种学科分科形式决定了中医院是以“疾病”为核心的服务模式。患者到医院就诊首先去寻找或分配到相关疾病科室。而“针灸科”是以“治疗方法”分科的科室。如今以“疾病”为核心的单一服务模式,大大缩小了针灸疗法在临床上的应用范围,许多针灸治疗效果较好的病症被筛选到其他科室,阻碍了针灸作用的发挥。此外,临床科室多首选药物治疗,这不仅加大药源性损害的风险,长此以往也不符合“控制药品比”的新医改政策[2]。

1.2患者对针灸认知有限

近年来,多项群众针灸认知现状调查显示,普通民众对针灸的认知途径多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其次就是从课本或者其他书籍知晓[3]。即便群众对针灸知晓率在逐步提高,大多数群众仍然拒绝针灸治疗。其原因主要有:(1)群众对针灸适宜病症认知不足,普通人群对针灸认知多限于痛症、中风康复、面瘫等,对于针灸能够治疗内科、妇科、儿科、五官科、精神科等各科疾病缺乏普遍认识;(2)有怕痛、感觉不安全、担心感染、疗效质疑、环境差等心理顾虑[4-6]。

1.3多种疗法配合应用优势淡化

多种针灸特色疗法配合可提高临床疗效。特别对于部分疑难病症,综合应用多种针灸治疗方法,可有效解决多因素、复杂性疾病的长期持续治疗,达到缩短疗程、提高疗效、节约医疗资源等目的。但在临床实践中,因针灸医师工作强度大,治疗患者多,人手不足,部分疗法耗时长,诊疗环境限制如艾灸排烟设备不足,小针刀、长圆针等疗法的无菌操作设施缺乏,刺络放血专用工具较少等原因,导致很多针灸特色疗法临床应用较少,针刺手法受到轻视。而单一针刺治疗制约针灸适应症的扩大和疗效的提高[7]。

1.4针灸装备设施相对落后

中医针灸在全球广泛传播和应用的同时,其所带来的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产品开发等市场也在不断扩大。因此,中医针灸在国际上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如韩国、日本和欧美发达国家都已加入了中医针灸的竞争行列,特别在针灸设备研发上,日本、韩国等国家已走在前面。目前在临床实践中,针灸装备设施相对落后主要表现在:针灸床、针灸椅的原始简陋无法满足临床各种针刺体位需求;艾灸烟雾、刺络放血的污血等处理不当导致环境污染;艾灸温度无法把控、温针灸艾柱跌落导致皮肤烫伤,以及针具重复使用导致感染等风险;电针仪电流输出不稳定、针灸夹子易脱落等导致患者电针体验不佳,等等。诸如此类的针灸装备设施相对落后问题不仅影响针灸功能实现及疗效提高,还影响针灸服务质量的提升。

1.5高质量针灸临床研究证据、指南及标准的缺乏

世界卫生组织(WHO)资料显示:“缺乏研究数据”是传统医学管理的首要问题[8],导致其可信度的缺乏。近年来,国内外对评价针灸疗效方面做了大量的临床研究,但因其设计欠规范、小样本重复、研究结果不可靠等缺陷,导致真正能指导临床,并为临床决策提供高质量证据的临床研究尚属凤毛麟角,这也是制约针灸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之一[9]。

2现代针灸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发展的思考

针灸医疗服务模式应打破“针灸科”为基本单位的单一服务模式的格局,逐步走向“针灸全科化,治疗多元化”的特色服务模式。充分发挥针灸“简、便、易”的优势,转变观念,创新机制,改变服务范围局限、疗法单一、装备设施落后等不足,通过优势病种与特色疗法的拓展、医院多学科协作、针灸技术普及社区、针灸分级人才联动、临床科研能力提升、针灸科普、针灸装备设施的优化与研发等多方面提升针灸临床服务能力,创新与优化针灸特色服务模式。具体改革措施如下:

2.1扩大针灸服务范围,走出针灸科

改革以“针灸科”为单位的医疗服务模式,走出针灸科,要针药结合、针灸结合、多种特色疗法结合,采用“针灸全科化”的服务模式,打破针灸科与其他临床科室在治疗上各自为战的格局,充分发挥针灸“治疗范围广、治疗方法多、临床疗效显著”的优势,努力打造“多学科协同发展,针灸特色技术水平齐头并进”的发展趋势,通过与内、外、妇、儿等临床科室建立业务协作关系,拓展中医针灸服务范围,提高临床疗效,降低药占比和医疗费用,使更多适合针灸的患者能够早期、有效地得到针灸治疗,使“一针二灸三吃药”的服务理念在解决医改难题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1.1针灸优势病种的拓展

根据针灸科专科收治患者特点、技术优势、科研方向等,结合区域实际情况,抓好针灸治疗病种的筛查和梳理,在确定针灸治疗适宜病种和优势病种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针灸治疗病种范围。以科研带动临床,以临床促进科研,建立临床科研一体化研究体系,采用切合临床实际的临床科研方法对优势病种进行临床疗效评价研究,提升针灸优势病种的诊疗能力及服务质量。

2.1.2针灸特色技术的凝练与应用

针灸的疗法包罗万象,每种疗法均有各自的使用范围,然而目前针灸临床实践中常以“针”为主,其他疗法应用较少,针灸疗法的综合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特别是对临床验证有效的民间疗法,因缺乏大量临床数据的支撑而使该类疗法一直处于学科边缘。通过吸纳和引进民间及国内针灸治疗疑难病症的丰富经验、针灸特色技术等,对针灸特色疗法进行系统的归纳与整理,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探索与验证交替的临床评价模式,建立针对临床行之有效的针灸特色疗法的疗效评价方法和医师医疗服务质量相关的评估方法,制定适合病症及操作手法的规范及标准等,以提高疗效,扩大针灸特色疗法的影响力与传播力。

2.1.3与临床科室建立业务协作关系

选派针灸科业务骨干至各临床科室,通过查房、操作指导、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各科医师的针灸临床技术,促进针灸操作的规范化与标准化。组织各临床科室的专家对针灸科医师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针灸科医师的中西医诊疗能力。

2.1.4促进针灸特色适宜技术下沉基层

下沉优质针灸医疗资源,带动继承针灸特色技术发展,提升基层针灸整体服务水平。开展双向转诊制度、针灸专家下社区、人才进修培养、培训指导、针灸适宜技术普及推广等多种形式的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工作。通过“针联体”建设,推动优质针灸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实现针灸医疗资源、大数据资源、科研资源、人才资源等的资源共享。

2.2加强针灸的科普

观念决定行为,行为决定结果。在针灸科普工作方面,充分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多层次的实际需求,针对企事业单位、团体客户、社区、学校等不同受众群体,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下基层等多种途径,采用义诊、科普讲座、印制科普光碟、科普读物等方式,提高群众对针灸的认知力。在科普内容上,注重学术性与科普性、趣味性与专业性的结合[10]。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多媒体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增强现实技术等,采用简单易懂且生动的图片、动画、视频等多种表现形式,弥补文字过于专业、艰涩难懂的缺陷;注重挖掘民众喜闻乐见的针灸科普内容,如针灸可以治疗什么病、针灸的效果如何、针灸为什么起效、针灸在治未病及健康保健方面的贡献、针灸的起源与发展等,提高民众对针灸的认知力及接受程度。

2.3针灸装备设施的研发与应用

目前中医针灸装备设施有品种较多、种类繁杂和应用领域较为广泛等特点,但同时该类产品也面临着整体应用科技含量较低和升级换代慢等问题。因此,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进一步加强针灸装备设施的创新及研发是针灸学科发展迫在眉睫的任务[11]。现代针灸装备设施的研发与创新必须根据现代针灸临床服务的现状,立足于临床需求,将现有的计算机信息工程技术、循证医学、转化医学等多学科交叉技术渗入到针灸领域,通过开发能将中医学术思想与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紧密结合的针灸装备设施,制定针灸治疗仪器的技术标准、临床操作技术规范、装备设施的检测指标等[12],引领针灸行业从传统手工操作向针灸用具现代化、智能化、专业化、自动化、信息化、系列化的转变,改变传统针灸模式,提升针灸医疗服务品质,改善患者针灸治疗的体验,促进针灸传播与推广。

2.4提高针灸科研能力

在针灸科研方面,近年来国内针灸科研学者利用国际通行的临床研究方法,开展了针灸治疗难治性便秘、压力性尿失禁、更年期综合征等疾病的临床试验,在全国有30多支中医针灸的临床骨干队伍参加,完成4000多例临床观察,取得了较为可靠的研究结果,其中《电针治疗难治性功能性便秘和随机对照研究》及《电针对女性压力性尿失禁漏尿量疗效的随机临床试验》分别刊登在国际内科第一刊《美国内科年鉴》及国际四大顶级医学期刊《JAMA》上,标志着我国针灸临床研究呈现出崭新的局面[13-14]。今后应在完成国际针灸临床试验注册中心、国际针灸病例登记注册平台搭建及针灸临床研究在国际取得重大突破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针灸临床评价与数据管理中心,实施针灸有效性的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以及在真实世界的临床研究理念指导下,组织开展国际针灸病例登记注册研究等,从而提高针灸的临床研究质量及学术影响力。通过高质量临床科研成果的应用与转化,进一步提升针灸的临床服务能力。

医疗新技术实施方法及内容范文2

关键词: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教学法;改革

【分类号】R75-4

前言

在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教学中,其教学内容较多,教学难度较大,加之学生的专业基础参差不齐,导致教学工作困难重重。因此,教师应该对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教学方法进行改革,以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的效果,使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学习更多的知识,进一步夯实专业基础,提高专业能力,有助于促进学生的长远发展。下面针对于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教学法的具体改革策略进行研究。

1医疗美容技术概述

在进行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教学方法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对医疗美容技术专业进行准确的定位,这样才能够提高改革的效果。实际上,医疗美容技术专业的学生在学校能够学到并掌握整形外科基本知识和技能,皮肤护理技术,化妆技术,中医推拿、拔罐、针灸、艾炙技术等,成绩合格后可到整形医院、美容院、大型化妆品公司等从事医疗整形行业、生活美容(皮肤护理技术及中医推拿、拔罐、针灸、艾炙)、化妆等工作[1]。由于医疗美容技术专业的实际特点要求教师在进行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教学方法改革的过程中,以医疗美容技术专业的设置原则以及医疗美容技术专业的实际特点为核心,这样才能够确保改革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通过对教学方法的改革,提高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教学的质量,进而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医疗美容人才。

2 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教学方法改革分析

2.1 采用新方法进行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教学

在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教学中,教师应该注重采用新方法进行教学。由于很多教师依然沿用的是传统的教学方法,在课堂教学中满堂灌,学生学习处于被动的状态,在课堂上无法与教师进行密切的配合,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效率,传统教学方法应该被现代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教学所摒弃。在教学中,教师可以采取如下几种有效的教学方法开展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教学活动。①任务驱动教学法。所谓的任务驱动教学法主要就是,在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教学中,学生在教师的帮助下,紧紧围绕一个共同的任务活动中心,在强烈的问题动机驱动下,通过对学习资源的积极主动应用,进行自主探索和互动协作的学习,并在完成既定任务的同时,引导学生进行学习实践,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课堂学习效果[2]。②问题情境教学法。教师结合具体的医疗美容技术专业的教学内容,为学生创设相应的问题情境,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最后,教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学生在此过程中较为主动,需要学生主动的探索,才能够得到问题的答案,进而充分的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有助于扩展学生的专业思维,提高学生对医疗美容技术专业知识的学习效果。

2.2 利用现代化技术实施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教学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教学中,也应该积极的利用现代化技术开展教学活动,以提高教学的效果。例如,多媒体教学法。多媒体教学具有较为突出的优势,由于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教学中涉及到大量的临床图片、影音资料,教师可以将其进行有效的整理,并且通过多媒体对学生进行播放,一方面弥补了教材的不足,另外一方面扩展了学生的知识面,开拓了学生的视野,学生的课堂学习效率也会有所提高[3]。此外,教师还可以利用计算机制作“微课”、制作远程教学课件等等,以满足学生的不同学习需求,学生无论在课堂上或者是在平时的生活中都能够学习到医疗美容技术专业知识,充分的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确保教学方法的科学和有效,实现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教学质量的显著提高。

2.3注重临床实践教学

在过去的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教学中,教师过多的重视理论知识的教学,而忽视了对学生的实践教学。因此,在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教学方法改革的过程中,应该进一步注重临床实践教学,确保学生在实践的过程中,将学习到的医疗美容理论进行有效的应用,将理论知识转化成为实际的技能,促进学生的良好发展。在临床实践教学中,具体教师应该做如下几个方面的努力。①为学生制定合理的实践计划。很多教师偏向于在每学期的期末集中进行临床实践,但是,此种实践方法效率不高,学生将很多的理论知识已经遗忘,影响到实践的效果。教师应该以阶段性的实践为主,在进行完理论性知识教学后立即进行实践教学,使学生将此部分理论知识转变成为专业技能之后接着进行理论知识的教学,这样才能够最大程度的确保学生专业能力的提高。②在临床实践过程中,教师应该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指导,由于医疗美容技术专业理论玄奥,有时难以使人置信,学生在实践的过程中面临着很大的困难,教师只有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指导,才能够确保学生顺利的完成实践[4]。③对学生临床实践的过程进行科学的评价,使学生能够及时的发现自身的不足,及时的纠正,以促进学生专业技能的快速掌握,实现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教学质量的提高。

结论

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教学有其自身的特点,教师应该结合具体的教学情况,利用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对学生进行施教,一方面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在课堂上能够与教师进行密切的配合,另外一方面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进而提高学生的社会竞争力,促进学生的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 赵丽,张效莉,姜晓明.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教学改革的体会[J]. 辽宁中医药大学学报. 2008(07)

[2] 冯居秦.精品战略推动医疗美容高等教育向品牌化 科学化 国际化方向发展[J]. 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 2011(20)

[3] 杨琼娃.浅谈医疗美容技术的发展概况与类型[J]. 临床医学工程. 2011(12)

医疗新技术实施方法及内容范文3

研究背景

PD归属中医学震掉振栗颤证等范畴,通常认为本病与肝、肾、脾等脏关系密切,基本病机为肝风内动,筋脉失养。目前,西医治疗PD主要通过药物和外科手术对症治疗,能部分改善早期症状,尚不能阻止疾病的继续发展,而中医针对不同PD患者进行个性化治疗及整体调节,能够取得一定疗效,尤其是针灸治疗少有不良反应,与药物之间也无交叉作用,被广泛用于PD的辅助治疗。国内报道的绝大多数临床研究,无论从患者的主观感觉上,还是从部分客观指标上,也都认为针灸能改善PD患者的症状,尤其对早期症状轻的患者,能延缓疾病的进展,降低多巴胺类药物剂量,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

中医望、闻、问、切四诊融入了医患双方的主观和客观判断,在整体观和辨证施治思想的影响下,形成四诊合参的诊病模式,是取得疗效的基石。同时,中医的证是一个动态的概念,由于年龄、病程等因素的影响,帕金森病发展不同阶段的四诊特征及证候也产生变化。因此,要实施高质量的针灸干预PD临床试验,有必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采用数字化、量化诊断技术,从诊断到治疗、以及疗效评价的各个环节进行客观化研究。

近50年来现代生物物理科技手段(人机对话技术、语音处理技术、嗅觉传感器技术与图像处理技术)的高速发展,为中医四诊信息的采集、识别、处理、量化、分析、判断提供了理论和方法上的支持,使独具特色的、过去仅凭医家主观判断的心中了了的诊断,有了客观、量化和规范的标准,传统的脉诊、舌诊、闻诊、望面诊等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鉴于此,本研究拟采用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的四诊合参辅助诊疗仪研究PD患者。该设备在脉诊仪、舌诊仪以及闻声诊信息采集处理装置基础上结合人机对话,融合集成四诊信息采集处理于一体。设备系统具有舌谱、闻诊、问诊,中医证候、方药等数据库,能够采集PD患者寸口桡动脉压力脉搏波、标准Ⅱ导心电图、指端光电容积脉搏波、脉搏波传导速度、舌图及声音等信息,予以数字化、量化处理后,进行四诊合参辨证并提供相应的建议干预措施供医师参考。评价该诊疗仪重复稳定性、有效性、临床疗效和安全性的临床研究表明,该诊疗仪重复稳定性和四诊辨证及治疗建议结果符合率高,其辅助诊断和治疗建议结果得到临床专家的认可,同时有关于亚健康、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等内容的多项临床研究已使用了该诊疗仪。

研究内容

本研究主要包括以3方面内容。

1. 应用四诊合参辅助诊疗仪采集PD患者的舌诊、脉诊、闻诊及问诊数字化信息,对PD患者进行辨证分型,实现对PD患者各阶段四诊特征、针刺干预措施及疗效反应的实时动态记录,为系统管理疾病提供了方法学上的支持。

2. 根据患者自评报告,结合临床常用帕金森病评分量表,形成四诊合参辅助诊疗仪的数字化PD评分量表,补充和扩展PD的问诊数据库,使科研量表在临床中更加的实用化。

3. 检索针灸古籍中治疗颤证等主要症状的穴位,以及国内外针灸治疗PD相关文献,初步构建针刺干预PD的数据库功能模块。探索形成基于四诊合参辅助诊疗系统的针刺治疗PD的数字化医生工作站,发展具有中医特色的PD的数字化、量化的诊疗技术。

研究步骤

1. 拟从北京三甲医院帕金森病专科门诊招募PD患者,参照中华神经医学会帕金森病的诊断标准,排除有患精神疾病、失智、心律失常及中医诊断为无脉、斜飞脉或反关脉者。

2. 采用四诊合参辅助诊疗仪采集PD患者的舌诊、脉诊、闻声诊信息,通过系统对脉象的位、数、形、势,舌象的质、苔、色等相关信息、患者的音频信息等进行详细分析,提取和识别其中的特征性信息。

3. 问诊信息的提取,按制作的病例报告表要求,如实、详细、认真记录表中各项内容。根据患者自评报告,结合国际运动疾病学会帕金森病量表制定工作组提出的对帕金森病评分量表(unified PD ratingscale, UPDRS)及其更新建议,形成四诊合参辅助诊疗仪的数字化PD评分量表,补充和扩展PD问诊数据库,实现对PD患者问诊信息的数字化。

4. 根据获取脉象、舌象、闻诊及问诊信息与PD患者的相关性进行分析,同时应用四诊合参辅助诊疗仪的辨证识别模块,对PD患者进行辨证分型,结合针灸经络辨证模块,形成数字化辨证诊断方案,初步建立四诊信息与PD患者的联系,为辅助诊疗系统对于PD疾病的识别提供参考。

5. 在获得的PD患者的数字化四诊信息特征及辨证分型基础上,检索针灸古籍中治疗颤证震掉振栗等PD主要症状的文献,以及国内外针灸治疗PD相关文献,参照《经络腧穴学》、《针灸治疗学》的辨证分型及穴位处方标准化预处理,采用SPSS 17.0统计软件对治疗选用的穴位、针刺手法等内容进行频数分析,以得到针刺干预PD的建议处方。

6. 在突出临床针灸治疗PD有效的头皮针治疗线、辨证加减的特定穴、影响针灸临床疗效的相关因素(如针刺手法、穴位刺激方式、刺激量、留针时间、治疗次数)等内容基础上,根据针刺干预PD的建议处方,以Windows7为操作系统,C++ Builder为开发工具,Microsoft Access 2007为数据库文件格式,建立四诊合参辅助诊疗仪中针刺干预PD的数据库功能模块,为针灸治疗PD的干预措施、疗效评价提供参考和建议。

研究创新

中医诊断治疗疾病是诊断-治疗-修正诊断-调整治疗的反复过程,注重不同阶段证候的变化。本研究将中医数字化、量化诊断技术用于PD患者,并与针灸临床研究相结合。量化、数字化诊疗技术实现了对患者各阶段四诊特征、干预措施、疗效反应的实时动态记录,为系统管理疾病提供了方法学上的支持,且基于云技术的现代移动医疗服务的迅速发展,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医诊疗成本,提高了诊疗水平。

医疗新技术实施方法及内容范文4

〔关键词〕医疗费 合法性 关联性 合理性 司法审查

医疗事业作为影响公众生命健康及公共卫生环境的职业体系,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对提高公民生活质量,创造安宁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综合发展无疑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医疗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发展, 制度建设的严重滞后,相关问题正日益暴露出来,在医疗收费方面的矛盾尤为突出。以至于这种社会热点现象正日益引起国家高层的重视。在诉讼领域,损害赔偿类案件的增多,使医疗费的合理性争议正成为法庭审理的重点。本文试从医事法律、医疗技术规范及司法鉴定制度体系的内涵等方面对医疗费审查相关问题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概述

医疗费是病员应自身健康需求而实际享受医疗技术服务,耗费医用资源如器材、药品等的对价,是特殊商品与医技护人员技术性劳动成果的价值体现。医疗费一般由下列费用组成:(一)诊查的费用。即为明确病员患病的种类、严重程度、预后情况等而发生的诊断及检查的费用、如ct、数字化摄影、各类实验室检查费用等;(二)治疗费用.包括各类手术费,用于治疗的药品及耗材的费用;(三)为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而发生的费用。如床位费、空调费等。各类技术劳动的劳务费已被分解在上述各项收费项目之中。

与其它社会服务收费相比,医疗服务收费存在以下特点:(一)特许性。医疗行业是关系到公众身心健康及生活生存质量的重要职业体系,涉及学科众多,技术要求精密是其独有的特点。一所医疗机构实现对外的专业医疗服务,是建立在大量的资金投入及技术人员投入的基础上的。基于这种情况的存在,世界各国无不采用对医疗机构实施许可经营的法律制度,即对外从事有价医疗服务必须经由国家有权机关为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安全而为的严格审查,在被确认具备医疗服务的行为能力后,才被赋予医疗服务的主体资格的;(二)收费标准的限制性。在计划经济时代,医疗行业被视为纯粹的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其收费项目及标准均由相关国家机关制订并颁布,医疗行业本身无权确定收费的范围及收费额度高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发展,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模式的转型,价值规律在调整各类利益关系中正发挥着愈来愈强大的作用。反映在医疗服务行业中,其对医疗收费的方式、标准、项目等主要因素的确定都在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国家计委、卫生部于2000年8月4日了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取消了医疗服务价格由政府定价的体制,建立了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双轨制模式,其内容主要是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基准价并在其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本单位的实际医疗服务价格;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制主定价①。这就表明了,作为医疗服务主流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其实施医疗服务的过程中,药品耗材及技术劳动的收费其项目及标准都必须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限制;(三)收费手段的技术化倾向。办公现代化及信息化使社会总体工作效率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但各类新型办公技术及实用软件的开发应用同时也增加了操作本身的技术难度。就医疗收费而言,医院内部办公网络的普遍使用,使收费操作被分解到了临床各科室、住院处、医技科室等各部门,病员对收费疑义的查询往往因收费手段本身的复杂而不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解释;(四)主体地位在事实上的不平等性。虽然从理论上来说,医患双方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是以提供技术劳动与支付对价为内容的平等法律关系,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医疗机构在经济实力上的强大及医护技术上的高度垄断及独占,医疗服务市场化改革的不彻底,医疗资源稀缺及分配的失衡,病员及其家属对现代医疗技术了解的缺陷,其真正的需方市场还未能形成,病员就医实际上都是处于求医的地位,医患服务合同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一种特殊的霸王合同,这就势必在医疗费的收取方面无法形成双方平等协商及公开公正的局面。

二、医疗费审查的内容

由于医疗收费的特殊性,故其具有与一般社会服务收费无法比拟的复杂程度。对医疗费高低的衡量,从不同角度出发,可以有不同的评判标准。这也决定了对医疗费的审查应当具有与各种标准相适应的内容。具体包括:(一)合法性审查。首先是指已经形成的医疗费其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预设范围,有无虚设、乱列项目及分解项目的收费情形;二是指针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各类临床检查、治疗措施及药品材料的收费是否超过国家制定的指导价及其浮动标准的幅度;(二)关联性审查。是指医疗费的各组成成份所依据的疾病种类与侵权事实存否医学病理学上的因果关系。这在一般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中涉及不到这个问题,因病员就诊往往并非基于单一疾病,较多病员可能身患数种疾病,虽然它们在症状及预后上有轻重之分,临床医师有职权也有必要针对多种疾病采取适当的诊治措施。但对于因人身损害所致的侵权纠纷而言,关联性审查在医疗费份额的认定方面就显得举足轻重了。非法侵害所致的人体损伤往往是特定的,就临床医学而言,与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的只涵盖该损伤本身及其所致的并发症和后遗症,而它们之间正体现了疾病发展的特殊规律和一般病理过程,它们经常形成一个看似无关,但存在内在必然联系的疾病锁链。如脑实质血肿导致应激性溃疡,进一步致消化道出血。应当认为,为消化道出血的诊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与损伤是关联的。但在司法实践工作中,往往出现损伤必然不导致的疾病的诊治费用也被受侵害者作为诉讼请求一并提出,这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受害者原有疾病的诊治费用;二是因受害者之外的如家属、医护人员基于不当需求而附加的费用,如搭车药品、搭车检查等.。关联性审查其目的就是对这部分不应当由侵权人赔偿的费用予以否定,从而达到维护司法公正,保护正当权益的目的。(三)合理性审查。所谓合理性,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具有特殊的含义,是指一项技术措施是否符合人体生理病理学的发展变化规律,是否从患者的立场出发并充分考虑了其生存权益、生存质量及物质利益。在医学伦理学的应用原则中,合理性实际上被表现为医疗最优化原则。它的含义是指在临床实践中诊疗方案的选择和实施追求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效果的决策,也称为最佳方案原则②。医疗机构自接受患者的就诊或住院时起,就应当被视为双方缔结了以提供技术服务与支付对价为权利义务内容的服务合同关系,双方均应以全面履行义务为最高原则。医疗机构如不能提供并实施符合医疗最优化原则的诊治措施,并且因这种不合理造成了病情的延误、预后的加重或费用的不当增加,就应当承担相应的后果,包括被扩大了的医疗费用和损害后果的赔偿责任。这就对作为医疗机构职务行为的履行者—临床医师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代医务工作者不仅要具备深厚的医学理论基础知识及精湛的实用医疗技术,更要求他们充分尊重病员的合法权益,从善良愿望出发,完全为病人利益所想,不为私利所动,树立良好的医疗执业道德。

三、医疗费司法审查的必要性

在当代社会,由于医学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社会对医疗资源需求的急剧增加,致使实用临床医疗技术大量分化,新的诊治手段、医护措施不断更新,医疗收费项目品类繁多,浩如烟海,其区别于一般社会服务收费的特征正日益凸显。这些特征必然使一般社会公众对巨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合法性等产生合理怀疑,且由于其自身知识能力的缺陷及社会地位的限制,这种怀疑在多数情形下都不能得到正确的解释。相关机构对江苏省2000名对象进行了调查,45%的患者认为医院乱收费经常发生③;另一方面医疗服务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物质利益的刺激,使部分医疗机构及临床医技护人员的价值观道德观念发生蜕变,原本脆弱的医学伦理道德观已无能抵御强大物欲的诱惑,发生在这种故意心理状态下的不合理、不真实的医疗收费已是司空见惯的事;同时,相关法律法规构建的缺陷,主管国家机关监督管理力度的疲乏,给这种不正常现象提供了生存的制度空间。正是由于以上主客观方面原因的存在,才造就了我国医疗市场乱收费的社会环境。

笔者于基层人民法院从事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多年,通过对大量医疗费争议案件的考察分析,不难看出,医疗乱收费大体可概括为以下几种情形:1、“搭车”费用。即在医护人员操纵之下发生的未用于病员本人且其不知情而最终由该病员承担的费用;2、虚列项目。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实现非法利益为目的,杜撰诊断措施、治疗手段而增加的费用。如“患者因医院价格欺诈而状告医方并明确提出一加一赔偿”的陈荣友案④;3、高于指导价标准收费。是非赢利性医疗机构违背国家医疗服务指导价收费标准及其浮动比例而获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如辽宁省立医院对住院患者采取重复检查,多计治疗次数,超标售药⑤即为典型事例;4、不合理的诊疗措施。是指临床医师基于对医学科学技术的错误理解或不正当利益目的所应用的违背医学科学规律及技术规范的诊疗措施所产生的费用。医疗乱收费现象的社会危害性是不言而喻的。首先,畸形增高的医疗费用加重了病员的经济负担,使社会成员承担了不堪忍受之重;其次,造成了社会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并且破坏了医疗资源社会共享的原则,加重了资源分配的不均衡;第三,影响社会安定和宏观经济结构,诱发局部社会领域内的泡沫经济;第四,严重损害了病员的物质利益和身心健康。医疗服务区别于一般商品服务的特征在于其不仅具备后者的物质利益性,更重要的是其体现了生命科学的特殊规律和人文性,医疗服务质量的优劣是完全不能以服务价格的高低作为衡量标志的。不合理的诊疗措施不仅加重了病员的经济负担,同时常因药物滥用、手术方式选择不当等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加重了病员的痛苦,对病员身心健康产生直接不良影响。这种双重侵害是其它服务领域所无法比拟的。一般医疗机构及其医技人员否定医疗费合理性审查的可行性,称其会成为医学科学技术发展的障碍。笔者认为,这不过是行业不当利益保护的托词而已,对医疗费合理性进行严格的司法审查是促进医疗技术合理应用、创新最佳技术措施的有效手段,是维护正当权益的必要程序。它能为构建科学公正的医疗服务体系提供制度上的保障,会对医疗市场的健康发展起有效的促进作用。

四、医疗费司法审查的可行性

法治社会与人治社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于权力是否受到合理监督、行为是否受到规范制约,这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一项重要体现。全面的规范体系、有效的监督机制是维护社会秩序及公平正义的基本条件。医疗机构和作为其职务履行直接主体的临床医护人员,虽然其从事的业务具有强烈的专业技术特征,并且医疗事业具备显著的垄断性及封闭性,但作为社会职业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行为的科学性和合法性理所当然应该受到监督和制约。司法是解决社会具体矛盾的有效途径,司法裁判具有法律赋予的权威性和终结性。医疗费司法审本质上是在诉讼程序中权利人基于对临床医师技术行为的合理性及合法性等产生合理怀疑时所申请的司法救济措施。在此前提下,人民法院及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作为审查的主体其权利能力是无需置疑的。

当然,鉴定人对医疗收费行为的合法性和医师技术行为的合理性作出正确的判定并非易事。绝大多数法医司法鉴定人对该类鉴定持审慎甚至消极态度。考察其成因,不外以下几种情形:⑴超过半数的法医鉴定人原系司法机关专职建制,他们相对缺乏综合的临床医学理论和实际工作经验,对本身实施该类鉴定的能力缺乏信心。但随着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大量具有科研实力的综合性临床医疗机构和医学院校的专家正积极参与到法医司法鉴定领域中来,他们之中大部分是既有深厚医学理论水平又有丰富临床实际工作能力的专家学者,在经过适当的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后,他们完全有能力胜任这项工作;另外,非临床类的法医学鉴定人也可以通过会诊的方式予以介决。⑵医疗费司法审查其本质是鉴定机构基于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申请对原告的医疗费法律属性的判定,其直接指向是权利人的诉讼请求,如果审查结论否定了费用的合理性,则意味着原告的诉讼标的不能完全实现,这是鉴定人基于对被侵害者的同情心理状态所不希望出现的;这就要求鉴定人除具备较好的法医学、临床医学理论基础外,同时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及执业道德水平,树立社会正义感及科学价值观,成为真正的技术法官;⑶鉴定人普遍认为作出审查结论的依据不足。事实上,这是鉴定人在医事法律及医护技术规范方面认识的误区。也是医疗费司法审查之所以难以正常进行的瓶颈问题。本文将以该项审查的法律依据作为讨论的重点。

讨论医疗费审查的依据,首先应当明确审查行为的性质。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司法鉴定是鉴定人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特定事实的存否与真伪所作的判定与甄别,其价值指向是对法官就该争议事实的客观性判断提供技术支持,帮助认定案件事实;而医疗费审查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对医疗机构已发生的事务性收费行为和医疗技术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及相关性的主观评价,是帮助法官对已知事实的是非进行分析、论述的过程,是临床医学科学价值观的体现,是纯粹的法律适用。这种对事实的法律评价是关乎请求人及作为案外人的医疗机构的切身利益。所以医疗费审查与严格的司法鉴定是有着本质区别的。有鉴于此,法律规范及技术规范的选择与适用就理所当然成为医疗费审查的重中之重。我们知道,在现代社会,规范是限制人们不为一定行为或鼓励人们为一定行为的准则,是衡量特定行为法律价值的尺度。虽然医疗行业的特征使其具备其它行业所没有的复杂性,但在当今社会,与医疗相关的规范体系相对来说还是基本健全的。从实用层面来说,这类规范包括以下方面:(一):合法性审查规范。是指调整、限制医疗机构的主体资格、各类技术服务的项目及其收费标准和药品材料的价格的具有强制效力的法律规范。包括单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确规定:“重要的公益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⑥,国家计划委员会根据价格法的授权于二00一年颁布了《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收录的药品和部分重要药品列入了国家定价范围。二000年十月国家计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了《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对医疗技术服务项目的设立及收费标准进行了详尽的规定。此后的几年中,国家计划委员会等相关职能机关多次了规范性文件,对整顿医疗市场收费秩序作出具体规定。以上法律规范均表明,医疗收费必须遵守国家的强制性法律规定,如有违背,则应承担退还多收费用或赔偿相应损害后果的责任。体现在诉讼程序中,人民法院对这部分费用理所当然不应支持。(二)合理性审查规范。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合法性是包含合理性的本质内容的。但由于衡量合理性的尺度较合法性更为宽泛,必须引用大量的技术规范作为依据,且对审查主体的技术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故本文将合理性规范列出单独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有权利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医师有义务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⑦,卫生部《关于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提出, 医疗机构应当“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重点是贯彻《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指导原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建立用药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医院管理评价指南》明确指出,医师的临床处置应“诊断、手术适应症明确”,医疗机构应当“持续提高诊断治疗质量,包括诊断准确,治疗安全、及时、有效、经济”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以上强制性规范说明了医师的临床技术行为并非仅凭自己的主观意志和技术认知任意而为的,其科学性及合理性均应受到一定规范的限制和约束。那么,怎样评价临床技术行为即诊断治疗措施的合理性呢?我们知道,医疗作为一门实用性综合技术,历经数千年的发展与积累,至今已形成分支庞杂、涉及科学领域广泛的理论与技术体系,其业务规则很难用统一而专门的文本来表现,就我国目前的现实状况来看,临床技术规范一般均散布在各种专业教材和理论文献之中,由有权国家机关依法颁布的技术规范极为少见,后者当然具有明确的法律拘束力,如由中华医学会制定,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颁布的《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指导原则》对各种抗菌药物在临床使用中的适应症、使用期限、使用剂量及联合应用的限制等相关内容作出了详尽而严格的规定,医疗机构在临床业务工作中抗菌药物的使用如违反了这些原则,则可被视为不合理,审查主体完全有依据否定超出原则之外的药品费用。关于医学院校专业教材和理论文献之中的技术规范,我们认为,应当视这些规范的性质区别对待。在临床医学浩如烟海的技术规范体系中,有一部分是经过临床反复验证、医学界一致认可,甚至被理论证明了的有效、安全而经济的规范,这类规范是成熟而稳定的技术规范, 理应被使用在临床诊治工作中;而另一类是处于研究、探索,或者试用之中的规范,它们的临床效果及安全性未经切实的验证,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同,仅仅是少部分专家学者在特定领域内的研究成果,这类规范是不稳定并且是不成熟的,依据这类规范衍生的实用医疗技术的使用依法必须得到医疗机构的批准和患者的知情同意。从以上两类规范的表现形式形式来看,前者往往被收录在卫生部教材编审委员会审定的教材中,其性质是国家有权机关审查认可并批准的的行业技术规范。由此可以认为,统编教材虽然不是规范性文件,但其法律约束力是显而易见的;而后者因其理论探索的的特征只能在限制条件下使用。对超出成熟技术规范而实施的临床诊断治疗方案,包括药物选择、术式选择,如不能达到预期治疗效果,甚或造成严重损害,引发医患矛盾,部分医疗机构一般会以病员及其家属签署了手术同意书为由进行抗辩。其实,从法律规定和通常情理来看,这种抗辩是苍白无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及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院管理评价指南》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手术、麻醉、输血以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应当获得患者的书面知情同意。进行医患沟通时,应当使用患者及其家属易于接受的方式和理解的语言。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可见知情同意是患方的法定权利,相对于医师而言,则转化为一项法定义务。如何履行这项义务,是医患关系中的重要内容。医师在告知病情及诊治方案时,“应当使用患者及其家属易于接受的方式和理解的语言”详尽而耐心地向患方阐释病情、预后、诊治方案,帮助其确认诊治措施的有效性、安全性及经济适用性,从而实现医疗方案的最优化。选择最优化的医疗方案是患方的根本要求,病员一般都以用有效安全经济的方式解除自身病痛为强烈愿望的,除非是出于对临床医学知识的认识缺陷和误解.而在社会实际工作中,医师往往忽视告知义务的深度和广度,业务解释笼统模糊,甚至受利益驱动,故意夸大患者病情,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⑨,曲解医疗技术规范,诱导患方选择那些并不合理但能给医师本人及其所属机构带来巨额利益的诊治手段。这其实是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严重侵害。发生在这种被故意误导甚至被欺诈情形之下的所谓同意是无效民事行为,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当然也不能作为判定医疗费合理性的审查依据。所以医疗费合理性的审查只能以是否违背临床技术规范为根本依据。为论述方便,笔者选择下列案例进行分析,以期对医疗费的司法审查作出详细说明。

案例一:原告郭某,2005年9月4日15时许因交通事故致伤急诊于某县人民医院,急诊ct显示右侧脑皮质血肿约2.0×2.4cm,被诊断为急性颅脑外伤、颅内血肿收治于该院脑外科,行止血、抗脑水肿等内科治疗后,又于2005年9月6日上午病员处于浅昏迷状态时在医嘱条件下作颅脑ct 检查,结论同前。诉讼中,被告某保险公司提出对医疗费进行审查的请求。经法定程序委托后,鉴定机构作出了9月6日ct 检查费(仅为诸多不合理费用中的一项)为不合理费用的审查意见并说明了理由。我们认为,该审查意见是正确的,依据如下:(一):众所周知,颅内出血病员在急性期是禁止被动活动的(明确的技术规范⑩),因活动有显著加重出血的可能。而ct 检查则必须将病员抬入ct室,在这种情形之下,病员经受剧烈的被动活动是无法避免的;(二):病程经过记录中并无因病员症状、体征变化加重而需再次检查的记载,且后次的结论本身也证明了这一点。以上事实和规范能够说明该项检查非但对病员病情的确认不存在支持作用,而且能够促使病情的恶化。医师的这项医嘱不仅有违临床医学原则,并且是草率而不负责的。所以,这项检查是违背临床诊断技术规范的,相应的费用也是不合理的;(三):该检查措施并非基于患方的主动要求,即使这种要求存在,医师也有义务详尽、充分告知患方这项检查的不当并加以记载,否则,这项检查应被视为是在医师未尽义务的特定条件下发生的(知情同意原则)。

案例二:原告吴某(住院号061016),2006年5月21日因交通事故致伤入住某县第三人民医院.入出院诊断均为“多处软组织损伤,面动脉破裂”,行清创缝合术,住院达34天之久。住院费用计10770.38元。住院过程中,计使用抗菌药物四类七个品种,包括:(一):头孢类. 头孢他啶2克静脉滴注,每天一次×22天; 头孢派酮2克静脉滴注,每天一次×6天; 头孢唑啉钠4克为清创缝合时使用;(二)喹诺酮类:依诺沙星0.1克静脉滴注,每天一次×20天;加替沙星、氧氟沙星常规口服15天;(三):大环内酯类。阿奇霉素口服28天;(四):硝唑类.奥硝唑0.5克静脉滴注,每天一次×22天。抗菌药物计费5507元。经审查该患者住院病历得知:治疗方式为门诊小手术,创口整齐污染程度轻,病程中无任何支持感染发生的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验等依据存在,说明该病员临床抗菌药物计费应用的合理范围至多为预防性。该类手术预防的对象主要为金葡菌感染,使用时间“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基本原则第二条第四款),联合用药要有明确指征,包括确认的严重感染,混合感染,需长程治疗且易产生耐药的感染(《基本原则》第六条)。另外,经调查得知,该医院具备药敏检测条件,病员陈述从未向医师提出应用药物的任何要求,抗菌药物选用完全系经治医师独立作出。以上情况不难看出,本例药物应用的不合理在于:(一):药物种类选择严重错误;(二):使用严重超出规定期限;(三):严重违背预防性用药和联合用药的基本原则。临床用药畸形的程度没有理由不令人怀疑医师是出于药物回扣的不良动机。

另外,手术方式选择的合理性在临床中也是普遍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骨折病员被选用简便、有效而安全的外固定治疗方式已是非常鲜见了。许多无内固定指征的骨科病员几乎全部被使用了费用昂贵、并发症多见的内固定手术。经笔者在工作中的不完全统计,约有70—80%的内固定患者并发了骨不愈合,甚至发生了难以治愈的化脓性骨髓炎。事实上,在临床技术规范中,术式选择的原则是详尽而具体的,由于篇幅关系,本文对此就不予讨论了。

五、医疗费审查的原则

医疗费审查的结果是肯定或否定部分诉讼标的的法律属性,对法官是否认定原告的诉讼请求起巨大的支持作用。正是因为审查结论对当事人甚至是作为案外人的医疗机构的切身利益影响之大,才要求鉴定人在实施审查行为时必须认真、严谨、仔细,作出可采性较强的审查意见。审查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理性化原则。一是指分析认定临床诊断治疗措施是否符合医疗最优化原则时,须全面综合考察病员的个体特征、病情状态、医疗机构的业务资质等因素,对照与该损伤最为相关、最有适用价值的成熟技术规范, 对复杂疑难的病例,可以请求相同学科的专家进行讨论或会诊,并充分考虑诊断治疗措施、所选择的手术方式与损伤之间在病理生理上的内在联系。力求使所作出的审查意见符合程序和实体法的规定,更要符合临床医学科学规律的要求。二是鉴定人应当尊重法律、尊重科学,树立客观公正的审查理念,完全以第三人中立的立场出发,努力排除主观上的任何情感因素,这就对司法鉴定人的医学理论素质和执业操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深度审查原则。首先,赔偿义务人所提出的医疗费审查的请求,并非针对某项特定费用而言,而是泛指所有医疗费的。所以,医疗费审查应当是面向诊断、治疗、护理乃至病员生活必须费用等各个层面各种属性所进行的全面仔细的审查;其次,审查工作应在分析病情清晰、适用技术规范正确的基础上对医疗机构赋予更高的要求。一般来说,临床实际工作中收治的病员绝大多数是常见的外伤病例,这些都是有明确的技术规范和治疗原则的,除非是用于科研和探索的目的。如无确切证据证实后者的合法性,审查机构应将那些被确认违背医疗最优化原则并违反临床技术规范的诊疗行为全部列出并在费用上予以量化,绝不应当以医学技术发展快、更新讯速等为由加以妥协。这也是整顿医疗收费市场和保护病员合法权益的需要对司法鉴定人提出的更高要求。

(三)当事人主义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利益的争议或相关请求的提出,应当基于当事人明确真实的意思表示,人民法院一般不主动加以审查或处置,除非有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存在。所以,在涉及医疗费争议的损害赔偿案件中,医疗费审查程序的启动必须经由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并且该申请应当具有明确的理由和范围。

六、结语

医疗市场公众服务质量和收费的规范性与公众的生命健康、物质财产利益关系密切程度是社会其它行业所无法比拟的。在当前社会,由于市场体系的幼稚及制度的缺陷,医疗行业的乱收费、不合理收费甚至医疗陷阱等现象是令人触目惊心的。行风的整顿,合理体制的构建应当成为国家相关职能机关的当务之急。尽管司法并非医疗行业管理的主流渠道, 但人民法院和司法鉴定机构应为扼制医疗乱收费现象尽绵簿之力,这是他们的职权所在,也是为了维护正当权益和人民福祉的需要。同时我们也呼唤真正科学、公正、理性的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到来。

参考文献

①:国家计委、卫生部2000年8月4日颁布《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第一条。

②:孙慕义主编《医学伦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6月出版,第46页。

③:张忠鲁《从医生和医院角度透视医患关系》,《医学与哲学》杂志2004年9月第25卷第9期,第23页。

④:转引自吕高玉《论医疗欺诈行为》, 《法律与医学杂志》2005年第12卷第2期,第111页。该案中,患儿陈一鸣因阑尾炎入住郑州市市儿童医院治疗25天后死亡,花费医疗费84157.92元,最终证实该医院多收费用达6336.3元。

⑤:周宏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医患矛盾及对策浅探》,《中国卫生事业管理》杂志,2004年第9期,第559页。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8条,第41条。

⑦:《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21条第1款,第22条第1款。

⑧: 卫生部2005年3月17日颁发《医院管理评价指南》,第二.(四).1.(2)条,第二.(四)2.(5)条。

医疗新技术实施方法及内容范文5

“十.二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卫生和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的中心,以项目为载体,以农村为重点,狠抓卫生计生体质改革、预防保健、医疗质量和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等工作,在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支持下,特别是浙江无私援助下,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

按照县委、县政府“发展抓项目”的战略思路,我们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建设发展现状和业务发展的需求,调整和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十·二五”期间,完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配套设备建设,完成全县、乡、村309个医疗卫生单位和36个乡镇计生服务站的项目灾后重建任务。

——卫生计生改革不断深入,形成了统一的内部管理新机制。城乡医疗卫生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得到完善,进行了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了竞争、竞聘上岗机制;实行全行业管理;村卫生站全面实行了标准化建设一体化管理的新格局,初步形成了小病不出村、大病分级转诊的新模式。

——预防保健和计生服务工作成绩显著,妇女儿童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市、乡、村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工作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防疫、妇幼专干配备齐全,业务素质显著提高,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组织管理系统、技术指导系统和冷链运行系统。全市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达到98%以上;传染病监测、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遏制了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新法接生率达到99.6%,住院分娩率达99%以上,杜绝了新生儿破伤风,有效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常规检测率达95%以上,着力提高了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服药的及时性、规范性和依从性。孕产妇补服叶酸率达95%以上,有效预防了神经管缺陷。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90%以上。新生疾病筛查率达98%以上。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普查率达85%,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面达80%。

——医疗质量不断取得新进展。目前,全县医院床位达到757张,全县每千人拥有2.8张床位。乡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达659人,我县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县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有24个达到一级甲等卫生院标准,村卫生站268个达标。随着急救体系依托县中医院的建成投入使用,将满足广大群众急诊急救的需要。

——农村卫生服务范围不断扩大,社会效益更加突出。

乡镇卫生院不断增加服务项目,广泛开展医疗业务,全面承担了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任务。36 个乡镇卫生院全部开展了B超、透视、拍片、心电图等检查业务和三大常规,等化验项目,为农民群众就近就医提供了方便。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达10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实际支付比例为79.4%以上,基金报销最高限额46.8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23.82 万元,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大病医疗救助3万元。 新农合以村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我县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189581人,参合率99.47%。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6445.754万元,其中,农民自筹1137.49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5308.26万元。截止__年6月30日,我县共支出新农合基金5221.24万元,其中门诊统筹补偿249889人次,872.64万元(其中,一般诊疗费补偿金额约200万元);住院统筹补偿17045人次,4293.57万元;重大慢性病门诊补偿404人次,42.3万元;家庭账户补偿1717人次,12.73万元。

——卫生计生执法体系日臻完善,执法效果十分显著。根据两化一制及其有关要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覆盖面达到了100%,执法队伍不断加强,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计划生育违法生育处理面达90 %,收缴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达到60%。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认真把好行政审批关,审批正确率达100%。实现卫生计生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1、基层专业人才短缺。卫生计生专业人才的短缺导致整体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县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进度。

2、 现行的基本药物品种不能

完全满足群众的医疗需求,一些当地群众以前经常使用且价格便宜的药物,目前尚未纳入目录范围,群众反映强烈。另外,我县部分村卫生室交通不便,药品集中统一配送难度较大,致使一些药品配送企业不愿配送,乡村医生和群众对此反映很大有待进一步改善。 3.财政投入存在困难。近年来我县财政克服困难,挤出资金、加大医改投入力度,保障了改革顺利推进,但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尤其是中央、省、市改革步伐加快,投入比例应该逐年提高。

4.医生的业务收入有所下滑。医改后,由于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偿不足以补偿医院收入的下滑。医改改变了自主创收和奖金分配的旧体制,过去“以药养医、以药补医”的局面不复存在,医务人员收入有所减少,工作积极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需在这方面加强。

“十三·五”期间我县卫生计生工作的发展思路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项目带动发展的战略目标,坚持把发展作为卫生计生工作第一要务,加大公共卫生建设力度,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和预防保健工作;总结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经验,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农村卫生计生建设;深化城镇医药卫生计生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社区卫生计生服务,有效引导民营资本办医模式,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卫生计生法制建设,完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强化医疗卫生计生行业监督;加强卫生计生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纠正卫生计生行业不正之风,努力开创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新局面,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

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需求为宗旨,以经济社会发展为基础,以改革促发展,在完善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规模、强实力、提水平,使我县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达到全市先进水平,国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赶超国内同类地区的平均水平。

——主要健康指标

1、到2020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 76.5 岁。

2、到2020年,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

3、到2020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 ‰以下。

4、到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 25/10万以下。

——事业发展目标

1、机构发展目标:

——完善县卫生计生局、县卫校、120应急指挥中心、县卫技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计生服务站、县卫监大队、县卫生计生信息数据中心设施设备。巩固268个村卫生站、村计生服务点的良性运行。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完善管理办法,落实管理责任,提高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根据县十三五发展规划,按照我县一城一区六镇的区域规划,竹园开发区是我县的经济新区,为了服务__经济建设,方便群众就医,新设置县传染病区。

——按照每2万人口以上的集镇设置1所社区卫生计生中心,新建社区卫生计生中心6个。

——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有序放开个体医疗机构和民营专科医院行业准入秩序,依法制定高标准、高档次、高水平的准入要求,解决医疗高端领域的医疗服务。

——巩固完善农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县人民医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规范化标准化的乡镇卫生计生院36个;不断完善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卫生计生站,在幅员面积大、服务人口多的行政村可设置1至2所村卫生计生室,减少乡镇卫生计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卫生计生站。100%的全面完成村卫生计生站达到规范化标准。

——巩固和完善中医医疗服务机构。进一步提高县中医能力建设:(一)在深化医改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 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调整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在医保中鼓励使用中医药、探索中医单病种收费试点、组建中医医疗联合体等改革重点开展政策研究。完善中医药服务补偿机制,加强中医临床路径实施,改革中医医院管理体制,建立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新机制,推进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和中医药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完善中医药服务补偿机制,进一步落实在新农合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中,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进一步做好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项目,将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纳入绩效考核目标。(二)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情况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开展提升工程工作成效总结,收集提升工程启动前后对比的有关数据、图片等资料,编辑提升工程建设成效宣传画册,全面展示工作成果,并深入发掘好经验好做法、典型事迹、实施效果,在各级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健全县、乡、村三级网络服务。(三)加强中医医院中医特色优势和服务能力建设

创新中医诊疗模式,充分发挥中医特色优势,方便群众就医,推动中医药向家庭、社区和养老延伸。坚持中医医院办院方向,突出中医特色优势,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广泛运用中医药技术提升临床疗效。(四)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

开展实施中医“治未病”工作和 中医医养结合产业发展项目。(五)继续做好中西医

结合与民族医药工作 继续做好中西医结合工作和加强民族医药工作。(六)提升中医医政管理水平加强中医医政管理队伍建设和医疗质量、医疗技术监管并做好中医医疗质量及基层中医工作数据监测(七)推动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 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建设,围绕部分重大疑难疾病防治开展联合攻关,提高临床疗效。(八)加强对县乡村三级中草药质量及采购的监管。

——继续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计生、疾控等体系建设。

——建设县级医疗急救中心,统筹管理县域内医疗救护资源,强化医疗救护人才及能力培养,提升农村医疗急救能力。

——建立康复中心,提高老年病诊治能力和康复医疗水平。

——探索系统综合性财务管理模式,建立财务核算中心,完善对县级医疗机构包括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和乡镇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长效机制。

2、资源配置目标:床位,全县每千人口病床数按3.0张计算,全县床位总数达到750张;卫生技术人员按每千人口4.2人计算,全县卫生技术人员达到1050人,其中执业(理)医师数400人以内(每千人口1.6人),护士数200人以内(每千人口0.8人);疾控人员、妇幼保健人员均按2人/每万人口配置;卫生计生执法监督人员按0.7人/每万人口配置;执业(助理)医师与医技人员配备比例1:0.28,医技人员为112人。实现乡镇计生服务站与卫生院有效整合,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3、卫生计生建设目标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按《四川省2008-2020卫生计生资源配置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和《广元市十三五医药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广元市区域卫生计生规划(2011-2020)》“综合医院:200张床位,每张80平方米。”“乡镇卫生计生院:无床,每院200-300平方米;1-20床,每院300-1100平方米;21-29床,每床50-55平方米。”等标准加快规范化建设。建成省级重点专科2个,市级重点专科4个。

4、人才培养目标

根据人才强卫发展战略,结合__卫生计生人才实际,将采取多种渠道引进和培养县、乡、村不同层次和要求的医药卫生计生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

——到2020年,县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本科以上学历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30%。

——到2020年,乡镇(中心)卫生计生院大专以上学历卫生计生专业人员比例达到80%。

——到2020年,每万名居民有1至2名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计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

5、计划生育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动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措施,稳定低生育水平。我县年平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以内;年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1%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0以内。到2020年,全县总人口控制在25万人以内。

——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巩固完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稳定并加强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基层工作队伍。推进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制度改革,简化审批办证程序。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认真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改革举措,严格执行“三公开”和“两分离”规定。全面深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开展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情况阶段性评估。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建立打击“两非”工作机制。

——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全面落实“两奖两扶”政策,做到奖扶对象资格确认准确,资金发放足额及时,无重大责任事故。全面完成计生“三结合”工作任务,将失独等特殊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纳入所在乡镇帮扶部门重点帮扶任务。

——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构建网格化管理机制,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机制,与流出人口主要集中地新建双向协作机制,签订协作协议。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建设。

——规范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继续实施免费生殖健康普查项目。加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力度,落实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做好病残儿和手术并发症鉴定及单独两孩再生育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加强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服务管理。

6、加强落实“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进一步改善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巩固和夯实“强基层”基础保障,提升“报基本”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巩固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计生“建机制”综合改革。

十三?五期间完成以下项目:

项目1:__县传染病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传染病区建设项目

项目选址:__县人民医院院内

项目建设背景:按照国家对传染病的救治要求,每个县必须建设传染病区,确保一般传染病的诊疗救治和重大传染病的留观与转诊。因此,建设传染病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治体系迫在眉睫。项目实施后能确保全县开展传染病救治和留观服务所需的基本条件,医疗服务范围将进一步拓宽,能更好地发挥救护职能,能及时有效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计生事件。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传染病区1010平方米、区内环境打造,专业人才培训,购置必要的设备、器械,网络建设等。

投资估算:建筑面积1010㎡,估算总投资为1590万元(含必要设备、器械、网络设施)。

项目2:各乡镇卫生计生院附属设施建设

项目名称:乡镇卫生计生院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选址:拟建乡镇卫生计生院规划选址

项目建设背景:由于目前全县乡镇卫生计生院还没完整配套设施,即乡镇卫生计生院职工周转房和医疗卫生计生的职工病员食堂建设等。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建筑面积5000㎡,主要满足全县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职工和病员就医生活问题。

投资估算:建筑面积5000㎡,估算总投资为1500万元(含必要设备)。

效益分析:项目实施后,将满足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职工住宿和职工、病员生活就餐等。

实施单位:相关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项目3:全县乡镇卫生计生院补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乡镇卫生计生院补助基础设施建设项

项目选址:拟建乡镇卫生计生院规划选址

项目建设背景: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建筑面积8800㎡,主要解决乡镇卫生计生院业务用房不足,更好拓展新业务开展等。

投资估算:建筑面积8800㎡,估算总投资为3200万元(包括附属设施建设、污水处理等)。

效益分析:随着__4A

旅游业的发展,__县发展将不断扩大,医院、诊所、厂矿企业、宾馆、饭店等将不断增加,医疗卫生计生工作量不断加大,监管困难,为保障人民健康权益,建成后效益远远大于投资效益。实施单位:相关卫生计生院

项目4:卫生计生系统人才培训项目

项目名称:全县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才培训

项目选址:相关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项目建设背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群众就医的需求量增加。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5年内培训各科室专业技术人才25000人左右,主要满足群众就医难的需要,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就医。

投资估算:估算总投资为1850万元。

效益分析:建成后可以明显改变__县就医条件和群众就医难的局面。

实施单位:__县卫生计生局

项目5:卫生计生系统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名称:全县医疗卫生计生系统设备更新

项目选址:相关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项目建设背景:更新卫生计生系统的设备。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新购置需要的设备高、新、精先进设备。

投资估算:更换需要的相关设备估算总投资5000万元。

效益分析:满足群众诊疗目的。

实施单位:相关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项目6:__县卫生计生信息网络平台项目

项目名称:全县医疗卫生计生信息网络建设

项目选址:拟建于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信息科、应急办公室

项目建设背景:我县将逐步构建以统一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重点的乡村和社区卫生计生信息网络平台;要加快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并以项目为载体,推进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全面深化城乡基层卫生计生标准化、规范化和一体化建设。

医疗卫生计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它又是一个科技密集型的领域。随着医学科学、生物技术、制药技术等的高速发展,医疗手段不断推陈出新、药品品种不断更新换代,竞争十分激烈。我国医疗卫生计生事业目前正处于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阶段。医疗体制改革逐渐走向深入,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启动,外资医疗机构进入医疗市场,各级医院及医疗卫生计生行政单位都将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完成医疗体制改革任务,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高效的现代化医疗卫生计生体系,不仅要有一定的资金投入,更要有高科技的支持。所以,加快医疗卫生计生领域的信息化建设,把现代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广泛应用于医疗卫生计生领域的方方面面,大幅度提高这一领域的高科技含量,充分发挥电子信息技术的倍增和催化作用,向高科技要管理、要效益、要发展,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全县卫生计生信息建设标准,要跟国际先进水平标准建设,达到我国卫生计生信息网络平台的先进水平。

投资估算:医疗卫生计生领域的信息化建设,把现代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广泛应用于医疗卫生计生领域的方方面面投资估算2000万元。

效益分析:全县卫生计生信息网络平台的建立,可以将信息及时的传达以及最快速度的执行。有效地减少了经济损失;一旦突发公共卫生计生事件,全市信息网络平台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将加快医疗卫生计生领域的信息化进程,提高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推进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潜在的效益将是不可估量的。

实施单位:__县卫生计生局

项目7:中医药能力建设项目(康养项目、具体见康养专项规划)

项目名称:__县中医药能力建设

项目选址:广元市__县白龙湖、唐家河。

项目建设背景:在白龙湖沿岸建设养生疗养区;唐家河运动养生基地;健康养生项目。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水上娱乐区、生态钓鱼区、鱼业体验区。

效益分析:旅游观光休闲娱乐,为我县成为旅游强县而奋斗。

实施单位:__县卫生计生局

项目8: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__县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项目选址:县疾控中心和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项目建设背景: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

全县公共卫生设备设施建设投入使用。

项目总投资

项目规划总投资2200万元。

效益分析:

实施单位:_>:请记住我站域名/<_县疾控中心

项目9:医疗废物处置周转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乡镇医疗废物处置周转点建设项目

项目选址:拟建乡镇规划选址

项目建设背景:由于目前全县乡镇卫生院均无规范的医疗废物处置暂存和周转点,乡镇包括村卫生站、个体诊所的医疗废物处置安全风险高等。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建成6个周转点,每个建筑面积200㎡,主要解决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周转处置问题。

投资估算:建筑面积200㎡,估算总投资为1200万元(含必要设备)。

效益分析:项目实施后,将满足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废物处置等。

实施单位:相关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7、计划生育工作民生工程项目:

一是:完成全年计划生育奖扶扶助政策,继续执行并发症纳入特别扶助范围,该项工作每年年底全面完成,兑现和完成率要达到100%。

二是:及时分解下达每年上级下达我县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任务,做到乡镇早知道、早安排、早完成。参加检查人员必须达到乡镇第一年生育人数80%的检查面。

8、爱国卫生计生

创建目标:

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到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乡镇2个占比达5%,省级卫生乡镇8个占比达36%,省级卫生村79个占比达41%;广泛开展省、市级卫生单位创建工作,创建省级卫生单位12个,市级卫生单位30个,病媒生物防制示范单位60个单位,农村改厕示范村12个,无烟单位60个。

启动创建健康__。

努力创造促进健康的良好环境

(一)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薄弱地段整治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整洁行动,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推行县域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行,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不断提高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处置,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严禁秸秆随意焚烧。严格活禽市场准入,监督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逐步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以雾霾频发地区为重点,坚持源头管控,狠抓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综合治理。制订或修订村规民约,落实清扫保洁制度,组织开展义务劳动,清理乱堆乱放,拆除违章建筑,疏浚坑塘河道,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建立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强化水质检测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水源保护区污染综合整治。加快全县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加强农村特别是重点寄生虫病流行区和地方病病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维护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在有条件的地方,优先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或建设跨村、跨乡镇连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统筹解决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建设,抓紧建立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三)加快农村改厕步伐。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进程,有效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发生流行。加强改厕后续服务和管理,教育和引导农民使用卫生计生厕所,建立卫生计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改厕适宜技术研究,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广粪便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四格式生态厕所”等新技术。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合理整合项目资源,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方投入的改厕筹资模式。

(四)科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调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防止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药物、器械和技术研究,完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提高预防控制效果,减少环境污染。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使用的药物、器械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推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市场化发展,规范服务行为。

全面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

(一)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摒弃乱扔、乱吐、乱贴、乱行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社会和谐、精神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加大新闻媒体无偿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公益宣传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结合各类健康主题日,组织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健康教育的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加强健康教育的内容建设,组织科学防病知识,及时监测纠正虚假错误信息,坚决取缔虚假药品等广告、打击不实和牟利性误导宣传行为。继续实施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等活动,打造一批健康教育的品牌活动。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在提供诊疗服务时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推动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

(二)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改善城乡居民运动健身条件,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着力提高青少年体质,在政策、措施上加大对青少年体质健康的扶持力度,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加强职工体育,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间操制度,建立职工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加强全民健身科学研究,推广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方法,指导个人根据体质和健康状况开展适合的健身活动,提高群众科学健身水平。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健身活动,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群众经常、持久地参加健身活动。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大力推广和规范传统养生健身活动。

(三)落实控烟各项措施。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的社会风气。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发挥带头表率作用,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有关法律规定,将青少年作为吸烟预防干预的重点人群,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群。开展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认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创建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努力建设无烟环境。

探索开展健康城市建设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鼓励和支持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努力打造卫生城镇升级版,促进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城市发展实际,编制健康城市发展规划,围绕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培育健康人群等重点,将健康政策相关内容纳入城市规划、市政建设、道路交通、社会保障等各项公共政策并保障落实。紧密结合深化医改,不断优化健康服务,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促进卫生服务模式从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转变。推动健康城市理念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营院,提高社会参与程度。

提高爱国卫生工作水平

(一)积极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在疾病防控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在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等疾病防控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推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共同落实传染源管理、危险因素控制、防病知识普及、社会心理支持等综合防控措施。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疾病流行规律和研判情况,发挥爱国卫生工作的独特优势,及早动员部署,调动各方力量,从源头上控制疾病的发生与传播。坚持群防群控,发挥乡镇(街道)、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爱国卫生机构队伍的群众工作优势,强化专业防控和群众参与的协作配合,形成共同防治疾病、促进健康的工作格局。协调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重大疫情防控、大型活动卫生计生防疫保障等工作。在重大自然灾害应对中组织开展环境和饮用水消毒、食品安全保障、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和垃圾粪便收集处理等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二)提高爱国卫生工作依法科学治理水平。深入开展政策研究,注重经验总结,提炼工作规律,形成可推广的爱国卫生理论成果。适应新的形势需要,研究推进爱国卫生相关立法工作,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上升为法律,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切实采取措施将各项法律制度落到实处,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加强爱国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普法教育,推动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自觉守法。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爱国卫生相关基础数据在部门间信息共享,强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开展行业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健康管理、健康促进等方面的先进理念和技术,推介我县爱国卫生运动取得的成绩。

(三)改革创新动员群众的方式方法。建立政府和市场有机结合的机制,通过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整治、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工作。改进爱国卫生活动形式和内容,动员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参加义务劳动等方式,参与爱国卫生公益活动。探索推广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病友互助小组、健身小组、社区健康讲堂等有效形式,发挥群众组织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广大群众开展自我健康管理搭建平台、提供便利。大力宣传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营造良好

社会氛围。坚持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推动解决1-2个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卫生问题。——医药产业发展目标

1、拓展中药资源开发,主动服务,参与建设重点品种重楼种植、附子深加工中药材产业基地2个。

2、引入科研技术成果,有效转化资源,发展银杏系列产品开发,协助建成银杏产品研制基地1个。

3、整体谋划,引入社会资本,助推康养产业发展。制定康养产业发展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分阶段推进项目实施,分别在青溪镇阴平村、唐家河自然保护区、白龙湖风景区建成康养基地各1个。

(一)健全三大体系

1、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应急救治、卫生计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计生事件协调机制和工作网络,全面建成县统一的急救网络和急救指挥体系。强化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医疗机构依法承担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救治等职责。

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内容,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并因地制宜逐步调整和增加服务内容,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

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人员和设施配置,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重点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出生缺陷与残疾等疾病的监测与防控。积极探索建立以农村和城市社区为基础的疾病防控干预机制,推行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加强免疫规划,推行慢性病防治进乡镇(社区)服务模式,强化职业病监测检测和评估能力建设,加大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和物资储备力度。完善妇幼卫生计生服务体系,落实婚前保健和孕前保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干预措施,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城乡卫生计生监督体系建设,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机构要将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工作延伸到乡镇,加大农村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力度,保障农村卫生计生安全。大力促进环境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及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卫生工作。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推动卫生城市(县城、乡镇、村)、生态文明示范县和AAAA县城的创建,努力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卫生环境。

2、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

进一步健全以县医院、县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计生院为枢纽、村卫生计生室为网底的农村医疗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主要负责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诊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镇卫生计生院、村卫生计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计生人员的进修培养;乡镇卫生计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巡回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计生站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政府重点办好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乡镇卫生计生院和在每个行政村设立1个村卫生计生站;鼓励县级医疗机构帮扶乡镇卫生计生院,继续推行乡村卫生计生一体化管理。

加快建设中医药服务体系。巩固完善全国农村中医药创建工作,确保“十三?五”期间完成重点专科和特色科室建设、临床科研基地建设,确保在全县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龙头作用。推进中医药“三名”(名医、名科、名院)和“三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工程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到2020年,实现每个乡镇卫生计生院(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有1个标准化中医科和1名以上中医执业医师或中医专业毕业生。遴选一批中医药治疗有特效的疑难病和慢性病种,挖掘收集、整理民间的单方、验方,加强中医临床研究。积极扶持县内中药材基地建设。鼓励开办个体中医诊所,积极引进民间资本举办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科医疗机构1所。组织开展中医药防治疑难病的联合攻关,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加快构建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计生事件、医疗、保健和康复服务中的作用。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要向中医院、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中药制剂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中医药服务量达到基层医疗机构总服务量的40%。

3、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体系

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医疗保障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健全政府、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以大病保障为重点,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提高保障水平,形成政策相互衔接、关系转移顺畅、费用结算便捷的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鼓励医疗互助和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支持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发展社会慈善医疗救助,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

(二)深化医药卫生计生体制改革

1、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长效筹资机制,要把新农合工作作为关系全局惠及广大农民的一件大事来抓,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要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健全长效的筹资机制、监管机制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不定期地对新农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行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

2、巩固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抓好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及相应的经费补偿和报销政策的落实,督促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减轻群众负担。建立药品零差率销售长效补偿机制,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完善体制机制,促进医疗保障等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相一致,惠及更多百姓。

3、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全面落实国家十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加强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重性精神病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如期完成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农村妇

女增补叶酸、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项目。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质量。认真实施十一项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项目,免疫规划接种率达到95%以上,重点慢性病病人规范化管理率达到70%以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要达到70%。4、实施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落实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岗位设置工作,特别要争取公共卫生计生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编制的核定工作。在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医务人员绩效工资与其服务质量、服务数量、服务水平直接挂钩。探索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开展以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考核、基本药物制度、人事分配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等为重点的综合配套改革,逐步改善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

5、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深化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积极探索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实行以事业单位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为核心的人事管理制度,严格工资总额管理,实行以服务质量及岗位工作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三)优化卫生计生资源配置。按照市场经济体制规律,通过投入调整、布局调整、结构调整、专业调整,发挥市场在卫生计生资源配置上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完善卫生计生区域发展规划,按照区域内人民群众的卫生计生服务需求来配置卫生计生资源,以提高有限的卫生计生资源的利用率。重点是优化卫生计生增量资源的配置,对卫生计生存量资源进行调整,使卫生计生资源的配置符合区域规划的要求,使各项卫生计生事业能得到统筹发展,与区域内人民群众的卫生计生服务需求相适应。

(四)加强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和科技工作。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和农村工作,加强毕业后教育,推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提高医师队伍临床诊疗能力和整体素质。加强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技术人员培养。制定人员培养标准和计划。鼓励医务人员从事全科医生业务。发展卫生计生教育,为广大的基层培养卫生计生技术人才。抓好学科学术带头人和卫生计生人才梯队建设。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

(五)加大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村乡镇卫生计生院建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备装备建设、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机构设备装备建设、突发公共卫生计生事件应急指挥信息建设、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到2020年全县建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房屋适宜、设备配套、技术适用、功能完善,能适应医疗、疾控、保健、执法、应急、教学、科研需要的城乡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

(六)强力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统筹规划、资源共享、网络互联、分步实施、安全保密”的原则。在整合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的基础之上,不断巩固和完善新农合、HIS系统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系统服务功能;健全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管理、医疗管理、妇幼保健、疾病监测、疫情报告、卫生计生监督、120应急指挥、社区服务、居民健康档案、远程会诊、网络教育、医保互通、电子政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高效、便捷、畅通、安全的、兼容全面卫生计生信息的应用体系平台,实现全县范围内卫生计生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力争到2016年底,建成覆盖全县城乡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并与县卫生计生局、县内相关部门互联互通、适应卫生计生改革发展需要的区域卫生计生信息体系。

加强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8%;加强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医疗机构90%以上要建成数字化医院;加强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实现县、乡、村三级远程医疗服务;加快“一卡通”的实施,居民健康卡的发卡率达到90%。大力开展卫生计生信息化人才队伍培养,加强卫生计生信息的标准化和安全体系建设。

1.继续强化政府职能,深化医疗卫生计生改革,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积极汇报工作,争取更多的支持,并加大与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系,争取更大范围的社会支持。要在用人制度,分配制度,业务管理制度上下功夫,探索改革经验,不断完善,逐步推广。

2.切实加强农村卫生计生工作。进一步抓好农村合作医疗、改厕、村卫生所管理、业务技术提高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重点放在人员培训上,把乡镇卫生院职工轮流送往地级以上医疗单位进修学习形成制度,狠抓实施。

3.加强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卫生防疫、妇幼保健机构的配套建设,增加监测保健设备,改善业务用房条件,扩大服务项目,充分发挥中心指导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卫生计生健康教育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卫生计生健康意识。

4、积极推进卫生计生执法工作。要依法按规定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监督审查,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监测水平,确保《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全行业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行医,依法办事,促进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医疗新技术实施方法及内容范文6

关键词:手术公证,法律效力,医疗纠纷

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中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与一般的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方式正相反,因而被称为“举证责任倒置”。加上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理》)的颁布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风险责任增大,就会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和举证不能所带来的赔偿等责任。为规避风险,分清责任是非,1999年3月4日我国武钢二成功地为87岁高龄的患者周梅根实施了人工股骨头置换术,这是我国首例经过公证的手术。[1]此事经新闻媒体报道后,各地医疗机构纷纷效仿。手术公证便成了处理医疗纠纷的一个亮点,褒贬不一。

1 手术公证的法律效力

所谓手术公证应该是公证机关根据医患双方的申请,为划清医疗风险与责任,避免不必要的医患纠纷,依照法定程序,对其法律行为、事件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的一种非诉讼活动。[2]核心是医方履行告知义务和患方知情同意权问题。,手术公证产生以来,利弊参半,褒贬不一,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1.1手术公证行为与现行法律不存在冲突。

只要公证书所证明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程序合法。手术公证行为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应该是没有疑问的。关键是应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医疗法规,保证手术公证内容的公平、合理,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体制建设,以有效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1.2手术公证具有较强的证明力。

手术公证既是医患双方诚信缺失的无奈之举,也是公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体现。手术公证书至少可以表明四个方面的信息:一是能够证明医方履行了告知义务;二是记录了履行告知义务的内容;三是证明患方的知情权得到了维护;四是也证明患方行使了同意权,是自己真实意愿的表示。公证书不是判决书,“公证”在法律上只是起到加强证据的法律效力的作用,没有经过公证的手术同意书同样有效。所以,公证书、同意书或其他协议书,只是表明医方履行有关事项的告知义务。对是否是医疗事故,依据这些公证书、同意书或其他协议书本身是无法判明的,还是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鉴定才能判明。

1.3手术公证中的风险责任分配是受限的。

公平原则实际上是商品道德规范的法律化,公平观念也就是道德的观念、正义的观念。从民法学上讲,手术公证的免责事由,是当事人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约定的,法律一般承认其效力,但是,为了追求公平,我国《合同法》第53条规定,以下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24条也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在该法第五章“法律责任”中第37条规定:“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手术公证中医方“概不负责”、“一切后果有患方承担”等条款与此是相抵触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2手术公证法律效力质疑

2.1从主观上看,手术公证有“乘人之危”之嫌。

表面上,手术公证是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是医疗机构与患者合理分担医疗风险的一种措施。事实上,在医患关系矛盾体中,医患双方是信息不对等的两个群体,患者方对医疗知识和医疗规则知道的毕竟很有限,是绝对的弱势群体。需要什么样的(手术),怎样治疗(手术),患者方没有抗争的任何优势。对患者来说,要么接受,要么拒绝。如果拒绝医方的要求,患者就会冒更大的风险,甚至死亡。在签订手术公证的过程中,患者方基本上丧失了讨价还价的资格,不可能平等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所以,进行这种风险公证,医方有“乘人之危”的嫌疑。

2.2从内容上看,手术公证使患方承担更多的风险,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很不对等,显失公平。

医方与患方签订手术公证,把受法律保护的公民生命,交由医务人员去处理,当手术失败,导致病人残废、死亡等严重后果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可以“不受法律的追究”。这实质上是以所谓的“合法”形式,达到规避法律制裁的目的。手术公证把应由医方承担的风险,转嫁到患方的身上,这是玩忽职守,违反社会公德,有推卸责任,明哲保身之嫌,这对患方是显失公平的。

2.3实践中,手术公证后的医疗行为缺少医疗质量的有效监督。

医患双方签订手术公证后,医方的思想包袱解除了,而患方的压力更大了。我国现有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至多也只是列举了一些一般性的服务类型,无法达到面面俱到,更多的自由裁量权总是操纵在医方手中,医方是否提供了适当的医疗服务,完全靠道德和良心来约束,因为我国尚无医疗质量监督机构,谁来“公证”医方的医德和医术呢?所以,怎样从法律上来规范医方的服务行为还是个问题。

3手术公证的价值分析

医学是一门永无止境的学科,是在探索中的学科,充满着未知数和变数,临床上又没有绝对安全的药物和诊疗措施。医院有顾虑,执业医师也有压力,手术没有百分之百成功的把握。但是,患者或患者家属又强烈要求实施手术。所以,手术公证是化解风险、避免医疗纠纷的一种新尝试。

3.1有利于医患双方加强沟通。医疗机构充分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使患者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所谓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就是指临床上具有独立判断能力的患者,在非强制状态下充分接受和理解各种与其所患疾病相关的医疗信息,在此基础上对医疗人员制定的诊疗计划自行决定取舍的一种权利。[3]我国的现行医疗制度中,很多做大手术的患者一般是不了解手术同意书的内容的,手术同意书由亲属签字。这样做的目的很显然是为了减轻患者的心理负担,不至于诊疗、手术和术后病情的调理和恢复。但是,医疗手术的风险(包括死亡)由患者承担,而患者又不知情,这与我国的基本法精神相违背的。事实上,只有患者本人才拥有对自己生命健康的取舍权。因此,施行手术或者特殊治疗,必须首先征得患者本人意见(除非患者意识不清、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在西方国家,不管医疗费用由谁承担,在手术协议上签字的都应该是病人自己,除非病人失去了这种行为能力。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告知义务,提供真实而充分的信息给患者,包括诊断结论、采取的治疗措施、手术方案、相应的疗效、手术成功的机率、潜在的风险、防范风险的预案、可能的并发症等。医方应尽可能地拟订多种治疗方案供患方选择。当然,医务人员应注意告知的“技巧”,要考虑患者的文化水平、语言背景、理解能力、知情程度、意识状况、环境压力等。手术公证实际上就是对医务人员履行告知义务和患者的知情与同意的法律证明。主要是对病人、医生双方都有一个约束,既避免病人在手术之后变卦,也避免医生篡改手术同意书。

从根本上讲,医患关系是对立统一的矛盾体。能将医患双方利益统一起来的,就是相互之间的信任,以及勇于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的态度。患者首先应当信任医方,同时也必须清楚,很多手术都是充满一定风险的,医方事先不可能保证百分之百成功,一旦手术出现意外,如医方没有过错的,患者或患者亲属应当按手术公证的约定,理智地对待不幸的后果。

3.2有利于医务人员摆脱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可以化压力为动力,让技术与潜能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

面对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推出,医疗机构也存在“举证难”的。新《条理》也改变了过去的医疗损害有限“补偿”规定,明确提出了医疗损害赔偿的概念,并将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问题纳入了“民事责任”范畴。医疗诉讼请求的标的额由几千、几万元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因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不考虑手术的高风险和医疗成本。保守、“防卫性措施” 将在无奈之中膨胀。过去遇到一些技术上尚需探索的高风险手术,纵然患者有强烈的求治愿望,医生也有恻隐之心,但由于医疗、舆论、带来的顾虑,医师大多数望而却步。“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做出百分之百的努力”的执业道德受到挑战。手术公证使医患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和风险,消除了医务人员的后顾之忧,化压力为动力,让技术与潜能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这无疑为过去医生不敢治、病人愿意治的病提供了一定的治疗机会和法律保障,同时也维护了危重病人接受治疗的权利。

3.3有利于医疗纠纷的处理。一旦发生经过公证的医疗意外,医患双方可以根据事先约定的责任及时、彻底、妥善解决纠纷。

任何纠纷的最终解决都要靠证据。医疗纠纷争执的焦点是证据的采信度,为掩盖真相、弥补漏洞、逃避责任而篡改病史的行为在已司空见惯;对医务人员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医患双方各执一词。所以,单方面提供的证据材料,其证明效力往往受到质疑。况且医学还有很多未解之谜,对很多疾病的认识还非常有限,很多疾病的治疗都不尽人意。疾病的原因比较复杂,不是“非此即彼”,有些疾病还达不到“证明”的水平。手术公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具有独立地位的第三者站在法律公正的立场上进行裁决,有利于医疗纠纷的及时、彻底、妥善解决。

3.4手术公证是对高风险诊疗保障机制的有益探索。

没有病人自愿承担风险的精神,也不会有医学的进步、诊疗技术的提高。签订手术公证,让医生敢于做手术,放心做手术,对医院大胆推进技术创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攻破医学难题将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减少医疗纠纷,使医院从众多的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更好地为患者服务。手术公证不能从根本上避免医患纠纷,如何合理解决医疗风险问题有待进一步论证。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国家(如美国)的办法,建立“医疗过失责任保险制度 ”,把医务人员因过失导致的赔偿责任强制纳入商业保险机构的承保范围,从而建立起一个由医方、患方和保险公司共担风险的风险理赔机制。这样,既能保护医方利益,使执业医师敢于冒风险,积极探索医疗技术的创新;又能保护患方利益,最大限度地使患者得到赔偿。

注释:

[1] 纪光伟,吴宏怀.一份手术公证的诞生[N].人民日报,1999-03-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