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范畴的概念范例6篇

经济学范畴的概念

经济学范畴的概念范文1

韦尔奇曾经说过“我整天几乎没有几件事做,但有一件做不完的事,那就是规划未来”;德鲁克也认为没有战略的组织就好像是没有舵的船;张瑞敏则认为一个企业没有发展战略,就没有发展思路,没有思路就没有出路。

可见,战略对一个企业的重要性,战略决定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绩效,有时候甚至决定一个企业的成败,有效的战略可以帮助企业获得长期的竞争优势;可以给顾客不同的价值和效用;可以为顾客精心设计价值链,不仅运营效率高,而且顾客体验好,感知价值明显。

总之,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战略,更离不开有效的战略。

2、企业社会责任战略

环境是战略制定的基础,企业面临的环境可以分为市场环境和非市场环境,非市场环境是外在于与市场交易、但却与之相关的社会、政治、法律、舆论、文化等,能够为企业提供秩序的内外部环境因素,如果能充分利用非市场环境,那么企业就可以有效地运转,获得并保持长久的竞争优势,获得经济、社会绩效的统一[1][2]。面对不同的外部环境,企业采取的不同战略就相应的称之为市场战略和非市场战略。

非市场战略是企业在面对政府、金融机构、新闻媒体、公益机构、公众等利益相关者所组成的外部环境时所采取制定的有利于自己的一系列战略。我们重点研究非市场战略中的社会责任战略。根据企业采取非市场战略的事项类型进行分类,分为政治战略、社会责任战略以及社会公众与媒体战略[3]。其中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包括3个层次:初级层次(对股东和员工负责);中级层次(对客户、政府、环境以及社区负责);高级层次(从事慈善捐助事业)[4]。

3、运用扎根理论分析浦发银行的社会责任战略

选择浦发银行,是因为早在2006年就了中国银行业第一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迄今已连续7年。多年来,该行坚持围绕国计民生、金融普惠、优质服务、金融创新四大领域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断优化客户体验,关爱员工,努力回馈社会。

研究社会责任战略采用扎根理论,是因为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是定性指标,主要是企业采取的具体行为,这些行为从不同层面表现在企业新闻报道、财务报表以及社会责任报告数据资料中,而扎根理论又正是一种定性研究工具,能够通过对资料的分析、比较提炼出有价值且根植于资料的结论,为建立一套理论解释而进行研究[5]。

运用扎根理论,笔者研究浦发银行的社会责任战略,最终形成概念模型。

3.1个案资料的开放性译码

开放性译码是指将搜集到的企业原始资料逐步进行概念化和范畴化,并对资料内容以及抽象出来的概念再综合的过程[6]。主要分为两个步骤:一是概念化,整理原始资料,从资料数据中发现概念、概念属性、维度,以概念将原始资料重新组合。二是范畴化,一些基本的概念编码可以根据其属性被归在一个更高抽象的概念之下,形成范畴[6]。

第一步,经过对浦发银行2010-2012年三年的社会责任报告资料进行逐句贴标签(定义现象)和初步概念化后,最终得到531个标签和255个初步概念。第二步,对第一步的初步概念进行归类、抽象,逐步提炼出概念;对已经得到的概念继续提炼、归类,逐步提炼出范畴,最后抽象出123个概念和68个范畴,于是概念和范畴逐渐替代了资料的内容。经过开放性译码的分析,将收集整理来的资料转化为利于比较研究的单位,以便能从繁多复杂的文字资料中透过现象看到本质,有利于进一步研究新问题新观点。

3.2个案资料的主轴译码

在开放性译码中,分解、提炼出来的范畴是独立的,没有深入探讨最终范畴之间的相互关系,所以引入主轴译码。主轴译码是将各个独立的范畴加以总结联结,从而将被分解的资料重新整理[7]。

典范模型是扎根理论方法的一个重要分析工具,典范模型包括“因果条件现象脉络中介条件行动/互动策略结果”六个方面的要求[8],典范模型中被其他范畴进一步解释、说明的范畴就成为了主范畴,而条件、脉络、策略和结果等范畴,与“主范畴”有关而且帮助了解该范畴的,称为“副范畴”,因此,典范模型将范畴分为主范畴和副范畴,并构建起范畴间紧密的支撑关系。

在资料的开放性译码中,一共提炼了68个范畴,通过运用典范模型对范畴继续的归类和抽象,一共得出三个主范畴,分别是“AAA1责任管理”、“AAA2经济责任”、“AAA3社会环境责任”,而其余的范畴则是为了说明、解释这三个主范畴的副范畴,这些主范畴通过下面的典范模型而构成。典范模型以及范畴之间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主范畴“AAA1责任管理”的典范模型

因果条件 AA5保护投资者、AA7维护与评级公司关系、AA60审议高管绩效和福利薪酬 现象 AA4董事会高效决策

脉络 AA1社会责任战略化、AA2社会责任品牌化、AA3社会责任管理化 中介条件 AA9风险管理、AA10内部控制、AA49建立审计组织

行动策略 AA8信息披露、AA17信用评级稳定 结果 AA12社会责任机构、AA14公司治理获肯定、AA16国际排名前列

主范畴“AAA2经济责任”的典范模型

因果条件 AA13优质服务、AA15金融创新、AA19支持国计民生、AA24金融普惠 现象 AA18网点增加、AA27灾备建设、AA53人民币业务国际化

脉络 AA23村镇银行服务三农、AA33合规管理收费、AA55客户业务办理高效、AA63优化客户申诉处理 中介条件 AA29拓宽融资渠道、AA30完善金融运行体系、AA54客户忠诚度评价体系、AA62提升客户安全意识和知识、AA43防腐倡廉、AA44反洗钱

行动策略 AA20支持文化产业和载体、AA21支持地方经济、AA22支持中小发展、AA65帮助客户财富增值、AA66提供客户专家顾问团、AA67提供客户业务诊断 结果 AA25网点服务转型、AA26客户满意、AA48合规经营

主范畴“AAA3社会责任”的典范模型

因果条件 AA32发展员工、AA40捐赠工作机制化规范化、AA52支持政府项目、AA13优质服务、AA15金融创新、AA28建设空中银行 现象 AA6同行互相沟通学习、AA35全行志愿者活动、AA56员工互助友爱、AA45节约环保、AA46绿色金融、AA47环境友好、AA59绿色信贷

脉络 AA34拓宽捐赠渠道、AA57培养后备干部、AA58征信知识宣传 中介条件 AA31关怀员工、AA36保障监管善款、AA68银政合作

行动策略 AA37扶贫帮困、AA38助学、AA39赈灾捐助、AA41援藏医保、AA42关爱老人、AA64支持世博亚运 结果 AA5最佳雇主、AA61志愿者活动优秀

经济学范畴的概念范文2

关键词:统战学;学科范畴;学科建设

作者简介:刘邦捷,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湖南 长沙 410083)

刘新庚,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湖南 长沙 410083)

骆 清,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湖南 长沙 410083)

统战学是一门新兴的基础性学科,其学科范畴尚未厘清、把握不准,已成为制约其学科发展的重大瓶颈。统一战线的思想与理论源远流长,从《共产党宣言》的发表算起,至今已有160多年的历史;同志于1945年在党的七大上就已指出:“统一战线是一门专门的科学,我们党内很多人还没有学会,很多人不善于同党外人士合作,我们要学会这门科学”{1}。但科学不等于学科,现代意义上的统战学学科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以来的事。改革开放以后,时任统战部长的李同志1979年重申统战学是一门专门的科学之命题,1985年负责中央书记处日常工作且分管统战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同志再次强调“统一战线包括民族、宗教,是一门科学”,1994年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王兆国同志在第三次全国统战理论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加强统一战线学的学科建设”,并指出这是统战理论研究的基础建设,没有这个基础建设,统一战线的科学大厦就很难建立起来。此后,包括统战学学科范畴在内的学科建设的相关研究迅速展开。时至今日,统一战线作为一门科学来研究,已经取得了很大成就,使其成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也毋庸讳言,统战学作为一门学科来研究,其进展不能算大,至今还没有成为一门完全独立的学界公认的学科。就其学科范畴的研究而言,基本上还处在统战工作的概念梳理和经验用语的提升阶段,统战学的概念体系远未形成,不能适应统战工作理论大厦建设的要求,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统战学的学科发展,也影响了党的统战事业的发展。正如列宁曾经指出的:“如果不先解决一般的问题,就去着手解决别的问题,那么随时随地都会不自觉地碰上这些一般的问题”{2}。因此,深入探讨统战学的学科范畴,理论上具有丰富其学科知识体系、推动学科发展和统战工作实践创新的重大价值。

本文立足学科建设视野探讨统战学的学科范畴,实为统战学学科之时展的必然。通观当今时代,现代统战工作迫切呼唤其学科范畴的拓展。统战学是关于党的统一战线的科学,其学科建设事关党和国家协商民主的重大战略,事关我国现代民主政治建设大业。探讨统战学的学科范畴,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意义重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要求高度重视“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3},足可见统战学的时代使命之厚重,其学科范畴理应与时俱进地大力拓展,诸如“协商民主”就应该成为该学科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新概念。正是顺应时代需要,广大专家学者也从理论高度,着力诠释了诸多新的统战学时代概念,诸如吴家庆教授认为“加强政治整合是统一战线汇聚力量的根本保证”{4},丁三青教授认为要重视研究“新世纪新阶段的工农联盟问题”(或称之为“阶层联盟”){5},其“政治整合”、“阶层联盟”等新概念也理应纳入统战学的学科范畴之中。

加强统战学学科范畴的学理性探究,也是突破统战学学科理论发展瓶颈之使然。当前,统战学学科范畴的研究面临的问题较多,最要害的是,学界对统战学的学科范畴研究较少、认识不一,关于其学科范畴的许多概念及其概念体系到底是什么?到底应该如何构建概念体系?都还未能达成比较一致的认识,成为了其学科研究与发展的瓶颈,严重掣肘着具体概念乃至整个概念体系的时代拓展。据中国国家图书馆联机检索系统查询,专论统战学(含统一战线学)学科范畴的著作只有1部,论及统战学学科范畴的也只有5部。中国知网中,专论统战学(含统一战线学)学科范畴的文章只有2篇,论及者也不超过10篇。就其研究深度而言,一般都比较浅显,文字通常只有数百字,或强调建立学科范畴的重要性、必要性,或只是列出了一些具体概念,诸如政治、政党,人民、朋友、敌人,阶级、阶层、利益集团,领导者、同盟者,求同存异、共同利益、政治联盟,团结和斗争、战略和策略等,但什么是统战学学科范畴,其概念体系到底应该如何构建,构建其学科范畴的依据是什么等,都很少论及。因此,如何构建统战学的概念体系即如何建树统战学的学科范畴,还是一个亟待深化研究的重大课题。对此,许多专家学者也有同感,甚至直言“对于统战学的基本范畴、基本原理以及统一战线的客观规律等还认识不够”{6};“目前,统战学学科建设中对于概念、范畴的研究还比较薄弱,远没有形成自己的话语体系……只有创造出适应统战学学科建设的概念范畴,才能实质性地推进统战学的发展”{7}。

根据现有为数不多的相关研究成果,关于统战学学科范畴建构的观点主要有二分法、三分法和多分法。二分法认为应构建两对基本概念体系,即同与异、分与合。{8}三分法认为主要概念应是“合与分、同与异、领导者与同盟军”{9}{10}。多分法主张者较多,如牛旭光主张“同与异、领导者与同盟者、战略与策略,原则性与灵活性,合作与斗争”{11};罗振建主张“共同利益和团结合作、共同利益和共同目标、结构和功能、求同和存异、原则性和灵活性、团结和斗争、战略和策略、实践形式和思想、领导者和同盟者”{12};莫岳云、刘国普主张“领导者和同盟军、政治联盟、同与异、合作与斗争、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原则性与灵活性、战略与策略”{13}等等。

毫无疑义,现有研究成果均具有较强的探索和奠基作用,但也存在一些明显不足:一是有的过于笼统、概括不全。诸如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两分法(参见注释8)、刘庆祥和王世豪的三分法(参见注释9和10)。二是有的过于宽泛、抽象不够。诸如牛旭光的五分法、罗振建的九分法和莫岳云、刘国普的七分法(参见注释11、12、13)。三是最为关键的,即上述研究都缺乏深刻的学理性分析和学科性反思,没有从学科属性和本质规定性上去认识学科范畴,基本上都停留在提出一些基本范畴的概念,并没有深入分析为什么应该由这些概念来构成学科范畴,也没有深入阐述这些概念应该如何构成概念体系,更多地是凭实践经验感觉其重要性来作取舍。应该说,从统战学的学科属性视角,其学科范畴的研究总体上还是处在表层概述层面。

本文着力学理思维、重整学科概念体系,就是源自统战学学科自身内在的特殊矛盾性和本质规定性的客观要求。破解统战学学科范畴研究瓶颈的关键,是要对其范畴的内涵进行学理认识与准确界定。一般意义上说,范畴(category),是指一个学科的概念体系,是人的思维对该学科领域所包含的客观事物的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14}范畴是人类认识的结晶,是从不同侧面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揭示事物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范畴是进行理论思维的逻辑形式,任何一门科学都是运用范畴、定理、定律等思维形式反映现实世界各种现象的本质的规律的知识体系。正如恩格斯所说:“要思维就必须有逻辑范畴”{15},从事任何科学研究都必须运用范畴去概括所研究对象的本质、特性及其发展规律。各门科学都有自己的一系列概念,正是这些称之为范畴的一系列概念及其相互联系才构造起了学科的理论体系,正所谓学科范畴是学科建设的基石。同志也曾指出:“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16}事实上,正是这些体现各个学科特殊矛盾性的特定概念,组成了各自学科的概念体系,即各自的学科范畴。统战学的学科范畴也是一样,其范畴就是反映和体现统战学学科特殊矛盾性的概念体系。

从学科论视角,统战学的学科范畴应是人的思维对统一战线的普遍本质的概括和抽象。换句话说,其抽象出的概念体系必须能反映和体现统战学学科的特殊矛盾性和本质规定性。首先应该概括和抽象出的,应是构建统战学学科体系的核心词和关键词,它们应能体现其学科的特殊矛盾性,能反映和规定统战学的特质,是统战学特有的并将统战学与其他学科区分开来的那些核心概念。只有按照这种学科思维,统战学学科范畴的建构才能避免人为的随意性,体现本质规律性,其概念体系的选取与组合才具有基本准则。因此,必须遵循统一战线学科本质的规定性,围绕能反映和规定统战学学科特质的核心概念来搭建体系,才能形成科学适用的学科范畴。

正是基于上述学理性界定和反思,我们认为统战学学科范畴的构建,主要应围绕四组核心概念来组建学科概念体系,即求同与存异、合作与斗争、战略与策略、领导者与同盟者。显然,我们的观点既立足学界多年研究成果之基,又不简单等同于二分法、三分法或多分法。因为这四组核心概念反映和规定了统战学的特质,具有根本的学科逻辑规定性。其中,“求同与存异”是指统一战线的构成动因,“合作与斗争”是指统一战线的组合方式,“战略与策略”是指统一战线的方针和方法,“领导者与同盟者”是指统一战线主体各方之间的相互关系。这四组概念是一个关于统一战线学术本质要素的完整组合,它既反映了我党统一战线领域工作实践的全部过程,是党的统战工作的系统整合和经验升华,也反映了统战学学科范畴的本质特色,体现和反映出了统战学的学科理路和特质范式,是构建统战学基本原理和方法理论的独特概念体系。其深层的学理性,使其能够作为组建统战学学科范畴的主纲,其他概念都可以也必须以它们为基础而拓展延伸出来,从而形成四组概念体系即学科范畴。正因为这四组概念体系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分别揭示和反映出统一战线的构成动因、组合方式、方针和方法、主体间关系等四个方面的特殊矛盾性和本质规定性。因此,我们有理由预言,它们理应成为权威的统战学学科范畴的学术旨归。

下面,我们再将其具体内涵作进一步的学术揭示和解析,以利准确把握统战学学科范畴的本质内涵。

1. 求同与存异

“同”在统战学中是指各种社会政治力量之间共同的经济利益、共同的政治基础和共同的政治斗争目标。“求同”就是寻求各种社会政治力量之间共同的经济利益、共同的政治基础和共同的政治斗争目标的过程。“求同”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现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有不同的具体内容。在我国革命战争时期,它的主要内涵是通过建立包括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开明绅士、其他爱国分子、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在内的统一战线谋求民族的解放;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它的主要内涵是通过建立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谋求祖国的统一、民族的复兴和国家的富强。“异”在统战学中是指各种社会政治力量在经济地位和经济利益上的差异,以及由于这种差异所导致的政治态度、斗争目标上的差异。“存异”就是对各种社会政治力量之间不同的经济利益和政治斗争目标的承认和兼顾。“存异”同样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现象,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当人类实现彻底解放之后,这种经济地位、经济利益、政治态度和斗争目标的差异将完全消失,人类将实现共产主义的大同。在共产主义社会实现以前,人类社会必然存在不同利益群体、不同的政见、不同的斗争目标。

“求同与存异”是统一战线的构成动因,二者之间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其中,“同”与“异”是统一战线的基本态势,“同”与“异”矛盾的运动发展即求同存异是统一战线的运行机制,展同消异是统一战线的发展机制{17}。要“求同”,首先必须“存异”,正因为不同利益群体的经济和政治差异性,才需要寻求共同点,才需要建立统一战线。如果这种社会差异性消失了,统一战线也就随之消失了。只有真正把握各种社会政治力量的差异性,才能真正寻求其共同点,通过各种政治斗争手段与策略,在不同政治基础、不同的斗争目标下,建立不同性质的联盟。如果忽视了差异性,也就必然会忽视不同社会政治力量的经济利益,就难以建立起真正凝聚意志的统一战线。所以,“存异”是“求同”的前提,“求同”是“存异”的目的。不“存异”就难以“求同”,只有承认和照顾同盟者的利益,才能与同盟者联合、团结和合作。当然,“存异”的目的必须是“求同”,而不是其他什么别的动因。我们党的十确立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就是“求同与存异”辩证统一的光辉典范。

为了实现“求同存异”的辩证统一,还必须讲究妥协、善于妥协。妥协是指用让步的方法避免与己不利的冲突,争取与己有利的形势,以达到预期的目的。恩格斯指出:“为了顾全主要的事情,在次要的问题上作出让步。”“没有相互间的让步,我们就永远什么事情也做不成。”{18}列宁对政治上的妥协作了更具体的阐述:“为了同别的政党达成协议而在某些要求上让步,放弃一部分自己的要求,这在政治上叫妥协。”还说:“真正革命的政党的职责不是宣布不可能绝对不妥协,而是要通过各种妥协(如果妥协不可避免)始终忠于自己的原则、自己的阶级、自己的革命任务。”{19}中国共产党为了巩固革命统一战线,也曾同民族资产阶级做过各种妥协。必要的妥协是团结人民、壮大革命队伍的策略,也是分化瓦解敌人、孤立打击敌人、争取革命胜利的斗争艺术。中国共产党人之所以能成功地运用统一战线的法宝,就是由于十分尊重中国社会各阶级、各阶层、各种社会政治力量的差异性,从而采取了区别对待的统一战线策略,实现了不同历史时期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 合作与斗争

“合作”在统战学中有自己特定的涵义。从广义上讲,它是指各种社会政治力量,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由于某些方面有着共同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为着实现共同的斗争目标,在政治上所采取的联合行动。从狭义上讲,它是指马克思主义政党在争取本阶级利益的过程中,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历史条件下,同其他阶级、阶层、政党、集团或特定的群体,乃至特定的个人,为着某种共同的政治要求和经济利益而采取的联合与结盟。同志曾明确指出:“中国无产阶级应该懂得,他们自己虽然是一个最有觉悟性和最有组织性的阶级,但是,如果单凭自己一个阶级的力量,是不能胜利的。而要胜利,他们就必须在各种不同情形下团结一切可能的革命的阶级和阶层,组织革命的统一战线。”{20}

“斗争”在统战学中也有自己特定的涵义。从广义上讲,它是指各种社会政治力量,由于不同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在一定历史时期,具有不同或对立的目标,在政治上所采取的对抗行动。从狭义上讲,它是指马克思主义政党在争取本阶级利益的过程中,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历史条件下,同其他阶级、阶层、政党、集团或特定的群体,乃至特定的个人,为着某种不同的政治要求和经济利益而采取的对抗与分裂。当然,这种“斗争”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有时是武装斗争,有时是政治斗争,也有时是经济斗争。

“合作与斗争”在学科理论上可视为统一战线组合方式的特有概念,它是指构建统一战线既对立又统一的本质形式。建立统一战线的目的,毫无疑问是寻求不同社会政治力量之间的合作。美国学者基欧汉(Robert Keohane,1941~)认为合作就是通过谈判将各个独立的个体或组织的行动变得相互一致起来;当行为者将他们的行为调整到适应其他行为者现行的或可预料的偏好上时,合作就会出现。{21}但合作不是无条件、无原则的,为了实现合作,一味地退让反而达不到合作的目的。在“合作”的同时,千万不能忘记“斗争”,只要有不同政党或政治派别的存在,这种“斗争”就必然是一种客观存在。在统一战线内部,由于各种社会政治力量在经济地位和经济利益上客观存在着差异,必然导致主观政治态度、利益目标上的差异,所以矛盾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斗争的目的不是为了分裂统一战线,斗争是争取和维护合作的手段,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合作,联合、团结才是斗争的目的。所以,不能只讲联合,否认斗争,也不能只讲斗争,否认联合,要在合作的旗帜下开展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求得更加真诚的合作。

3. 战略与策略

“战略”与“策略”是统战学中的两个重要的基本概念。“战略”在统战学中是指某种社会政治力量规定的一定历史时期内的全局性的方针任务,包括政治战略、经济战略、军事战略、文化战略、外交战略等方面。“策略”在统战学中是指某种社会政治力量为实现战略任务而采取的方法和手段,如组织策略、宣传策略、资源管理策略、品牌策略、竞争策略等。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无产阶级翻身解放斗争中的战略和策略问题。统一战线首先是作为为无产阶级的解放这一战略目标服务的一种策略思想,在马克思主义诞生时产生的。伴随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建立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兴起,统一战线就应运而生,相应的统一战线策略思想也随之形成。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第四章中所提出的两个“到处”和一个口号,亦即“共产党人到处都支持一切旨在反对现存社会政治制度的革命运动”,“共产党人到处都努力争取世界各国民主主义政党之间的团结和协议”,“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22},就是统一战线战略和策略的中心问题。战略和策略的关系反映了全局和局部、长远和当前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战略问题事关全局,即革命和建设的总方向、总路线、总任务;策略问题是关于事业的某个局部问题,是为实现战略任务并适应革命形势和阶级力量对比的变化而采取的对策。战略是宏观决策和部署,策略是实现决策的方式和方法。战略是涉及长期性、全局性和根本性的决策,策略则是临时性、局部性和一般性的决策。策略隶属于战略,是战略的一部分,它服从于战略,依战略为转移,并为达到战略目标服务;而战略任务又必须通过具体的策略来一步一步地完成。战略在一定历史阶段上具有相对稳定性,而策略则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无产阶级统一战线就是在无产阶级解放斗争的战略目标指导下,采取的一种策略手段。统一战线要面对不同世界观、不同利益的社会群体,要争取在共同目标下的合作,这既要讲究战略谋划,又要讲究工作策略。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坚持战略的原则性和策略的灵活性是统一战线工作的灵魂。

4. 领导者与同盟者

“领导者”在统战学中是指实现联合的各种社会政治力量中的核心。这种居于领导地位的政治力量,可以是一个阶级或它的政党,也可以是一个领导集团。它根据各种社会政治力量的共同利益和斗争目标,按照求同存异的原则,提出并制定寻求与实现联合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同盟者”在统战学中是指与“领导者”相对应的其他社会政治力量。领导者与同盟者是相辅相成的,共同构成统一战线这一特殊社会历史现象。没有领导者也就没有同盟者,没有同盟者也就不存在领导者。

“领导者与同盟者”是关于统战主体的重要概念,是指统一战线中主体各方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范畴。统一战线是在一定政治基础上结成的联盟,这种政治基础是由于主体各方在某一历史时期、某一方面有着共同的利益,产生了共同的奋斗目标。其中,“领导者”是核心,是推动统一战线健康发展的中坚力量;“同盟者”是合作者,是统一战线事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领导者必须把握历史发展方向,根据历史进程的客观要求,善于同新的社会政治力量寻求共同利益、共同奋斗目标,努力巩固原有的同盟,并积极争取团结新的同盟者,不断扩大自己所领导的统一战线。因为历史在不断发展,社会将不断出现新的阶级、阶层、新的社会政治力量,领导者与同盟者实现联盟的政治基础也必然发生相应变化。如果领导者不能正确把握历史发展方向,不能引导和确立与新的社会政治力量之间的共同利益和共同奋斗目标,在社会政治力量中就会形成新的核心,形成与原有联盟相平行甚至相对立的新联盟,甚至有取代旧联盟的可能。因此,领导者一方面要努力寻求与同盟者共同的政治基础,向各类同盟者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运用正确的策略去团结坚定的可靠的同盟者,争取处于动摇状态的同盟者,团结大多数朋友,孤立极少数的敌人,实现最广泛的合作;另一方面,还要认识到统一战线各方在政治利益上的差异,在给予适当照顾的同时,要保持自己在联合中的独立性,揭露企图搞分裂的同盟者,并敢于和善于同这样的同盟者作必要斗争,如果这样的同盟者公开分裂,还要敢于对它分化瓦解,直至彻底战胜它。

通观上述四组概念群,可见其各自都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一个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不仅分别揭示和反映出了统一战线的构成动因、组合方式、方针和方法、主体间关系等四个方面的特殊矛盾性和学科本质的内在规定性,而且具有很强的关联性,由其组成的概念体系,各自都能彰显出很强的自我规定性和相互规定性。其中,统一战线以“领导者”实现其一定历史时期的“战略”目标为旨归,要实现统一战线的目的,就离不开领导者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同时,又强调通过“求同”、“存异”与“策略”获得其他“同盟者”的“合作”,在共同的利益基础上进行团结合作是统一战线的本质。正是这种相互规定性,构成了统一战线学术本质要素的有机统一,共同搭建起统战学学科范畴的发展平台,是构建统战学学科范畴的理想组合。

注 释:

{1}:《文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415页。

{2}列宁:《列宁全集》(第1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476页。

{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29页。

{4}吴家庆:《论改革开放以来统一战线创新发展的基本经验》,《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年第5期。

{5}丁三青:《新世纪新阶段的工农联盟问题》,《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

{6}刘凤瑞:《统一战线疑难问题研究》,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年,第224页。

{7}刘菊香:《试论统战学与相关学科的整体关系》,《湖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年第4期。

{8}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建设中国特色的统一战线学》,《光明日报》2014年1月4日。

{9}刘庆祥:《马克思主义统战学的基本范畴》,《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1992年第6期。

{10}王世豪:《马克思主义统战学原理》,北京:外文出版社,1993年,第6-9页。

{11}牛旭光:《把统一战线科学的研究推向前进》,《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1999年第3期。

{12}罗振建:《统一战线学研究简述》,《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

{13}莫岳云、刘国普:《统一战线学科体系建设若干问题初探》,《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

{14}《辞海》(1989年版),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第1514页。

{1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33页。

{16}:《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09页。

{17}刘新庚等:《关于统战学学科界定的理论思考》,《江西社会科学》2013年第1期。

{1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13页。

{19}列宁:《列宁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30页。

{20}:《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08页。

{21}Keohane,Robert O. After Hegemony:“Cooperation and Discord in the World Political Econom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5,pp.51.

{2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85-286页。

Academic Thinking on the Category of United Front Science Discipline

LIU Bang-jie,LUO Qing,LIU Xin-geng

Abstract:The category of united front science discipline is the conceptual system that manifests the subject’s special contradiction,and it is the cornerstone of the theoretical system of united front science discipline. The reality that the category of the subject has not been identified and the conceptual system has not formed, which severely impeded from developing and negatively affected the united front work and the general situation of democracy. According to the subject’s special contradiction and essence stipulation,we must rebuild the conceptual system of discipline,and construct the conceptual system of united front science which core are four groups of concepts:seeking common ground and reserving differences,cooperation and conflict,strategy and tactics,leader and ally,and fully reveal the essence stipulation of united front including the motivation of constitution,combinations,guidelines and method and intersubjective relations,and form the category of the subject,logically combining the nature elements of united front,which support and reflect the orientation of united front science.

经济学范畴的概念范文3

关键词: 原型理论 一词多义 认知语言学

一、一词多义的界定与发展

作为一个科学术语,一词多义首先由法国语言学家、现代语义学奠基人M.Breal于1867年提出并迅速获得学术界认同。Breal认为,一词多义指一个词项拥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密切相关的意义聚合的语言现象(Taylor,1995)。

一词多义体现了人类语言的经济性原则。任何词汇在使用之初都是单义的,每个事物或现象都有一个特定的词汇来指代。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类的认知思维能力也不断地发展着,人们将新的认知与已知的事物相联系,找到它们的关联点,用同一个词表达与之相近的意思,这样就产生了一词多义。如用英语中的crane(原义指鹤)来指代起重机,用mouse(原义指老鼠)来指代电脑用的鼠标。如果这种临时替代得到了其他语言使用者的认可,并在同一语言社团内扩散,那么这一用法就成为该词的一个新的义项,该词就成为一个多义词(束定芳,2001)。

二、原型理论与一词多义现象

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的意义在于指导人类对世界进行范畴化和概念化。词语意义的发展演变是人类认知范畴化和概念化的结果。范畴化是人类对世界万物进行分类的一种高级认知活动,在此基础上才具有了形成概念的能力,概念形成后依附于符号而获得意义。随着人类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有些概念会不断发展,从而导致意义发展演变,产生新的意义,继而形成多义现象。

范畴化理论有两个代表性理论:经典范畴化理论和原型范畴化理论。

1.经典范畴化理论

经典范畴化理论是根据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范畴化理论发展和建立起来的。其主要理论原则是:范畴由范畴成员共有的一组充分必要特性来界定;同一范畴中各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不同范畴之间存在非此即彼的清晰界限。例如“鸟”这一范畴,当具有“两扇翅膀”、“两条腿”、“有喙”、“会飞”、“会生蛋”等充分必要特征(条件)时,才能被称为“鸟”。如果它缺少其中一个或者几个特征就不属于这个特定范畴的成员。在认知语言学领域中,虽然经典范畴化理论运用十分广泛,但是它却难以解释英语语言中广为存在的一词多义现象。

以hold一词为例:

(1)He was holding(手拿) a knife in one hand and a fork in the other.

(2)How long will this good weather hold?(持续)

(3)How much water does the pan hold?(盛装)

在这三个句子中,“hold”各自拥有一组差异较大的语义特征,很难利用经典范畴化理论来解释,而原型理论是在批判经典范畴化理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2.原型范畴化理论

作为对经典范畴化理论的批判,Eleanor Rosch(1973)创立了原型理论。原型是同一个概念范畴中最典型的成员,能最好、最典型地反映本范畴的特征。同一范畴的各成员之间并不具有共同特征,而是呈现出一种家族相似性结构。也就是说,建立语义范畴的基础不是共同性而是相似性。以“game”一词为例,不是所有的游戏都具有共同的特征,而且“game”范畴的所有成员由家族相似性地联系起来。

3.原型理论指导下的一词多义现象

原型范畴理论是认知语言学的基础理论之一。认知语言学认为,支配着多义现象的原则是语义的隐喻性映射,即隐喻和转喻。Ullmann (1962)把人类造词的语义理据分为“隐喻”和“转喻”。Lakoff(1987)也指出,多义词源于不同认知域及同一认知域中不同元素之间的关系,即多义词源于人类的隐喻和转喻思维。

(1)概念隐喻

隐喻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来看,是一种认知现象,它“从一个认知域投射到另一个认知域”(Lakoff & Johnson,1980)。当词汇义项以隐喻性思维结构延伸的时候,各事物之间表现为相似性特征,各义项之间均没有联系,但与本义具有相似性的特征,词义以辐射性方式延伸。Lakoff 和Johnson(1980)提出了“隐喻概念体系”理论,认为隐喻不仅是一种语言形式,而且是人们思维和行为的方式,即“概念隐喻”。他们指出,英语中有大量的隐喻表达,普通语言中大约有70%的表达方式来自于隐喻概念,语言的本质就是隐喻。

Sweetser(1990)指出,大部分多义现象源于隐喻的使用。例如,“人生”和“旅行”这两个概念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实体对应关系,人们常常用具体的“旅行”来描述抽象的“人生”,就有了“Life is a journey”这一概念隐喻。又如,如果我们要表示“诚实、正直”,则一般会选用表示“白色”概念的词,因为在人们的文化观念中,“白色”隐喻地代表诚实或道德上的纯洁。

(2) 概念转喻

Lakoff和Johnson(1980)认为,在思维和语言表达中,人的潜意识会有意或无意地用转喻进行思维和表达。转喻是词义延伸的最基本过程之一。当词汇义项以转喻思维结构进行延伸的时候,各事物之间具有邻近性关系特征,属于同一域中的映射,各项之间虽然独立,却有联系,词义以连锁方式拓展。在英语里常说“John is taller than Tom by a head.”(约翰比汤姆高一个头。)事实上,在比较两个人高矮的时候,比较的是人整个身体的高矮,head处于人身体的最高位置,因此就把head作为比较高矮的参照点,head就得到了凸显,带有转喻的色彩。又如,“50 head of cattle(50头牛)”,这里把head作为人或动物的数量计算单位,head的数量就表示“人”或“动物”的数量,这是以“部分代整体”的转喻。

三、结语

Rosch的原型理论是在传统主义范畴观的基础上,为了更科学地定义词义的范畴而提出来的一种概念构建模式,对语言各个层面的研究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原型理论对我们分析一词多义现象的成因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在词的多义化过程中,词的基本义可以被看做是这个词义范畴的原型,通过隐喻和转喻等认知手段,逐步向词的边缘义项引申和拓展。在多义词习得过程中,掌握了基本义项之后再向边缘义项引申和发展,词的多个义项就比较容易习得。因为作为范畴的原型,基本义项与其他非典型的范畴成员之间有着比较多的共同特征,这些特征对于学习英语单词的多个义项很有帮助,这也符合认知语言学中的原型理论。

我们在理解一词多义现象时,要充分考虑其原型义项在人类认知客观事物过程中的作用,充分利用原型义项来帮助理解其延伸义项。从认知语言学观点来看,知识是以网络形式存在于人脑中的。在这个网络中,有些知识位于中心,有些知识则处在边缘位置。位于中心的知识就是网络的原型,它们更容易被提取和记忆。利用原型范畴理论,我们可以更深刻地理解词的多义化过程,更灵活地进行词汇学习,使枯燥的词汇学习变得有趣而有效。

参考文献:

[1]Lakoff,G.Women,Fire and Dangerous Things:What Categories Reveal about the Mind[M].Chicago:Chicago University Press,1987.

[2]Lakoff,G.& Johnson,M.Metaphors We Live by[M].Chicago:Chicago University Press,1980.

[3]Rosch,E.Natural Categories[J].Cognitive Psychology,1973,4:328-350.

[4]Sweetser,E.From Etymology to Pragmatics [M].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

[5]Taylor,J.Linguistic Categorization:Prototypes in Linguistic Theory[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99.

[6]Ullmann,S.Semantics:An Introduction to the Science of Meaning[M].Oxford:Basil Blackwell,1962.

[7]李瑛,文旭.从“头”认知——隐喻、转喻与一词多义现象研究[J].外语教学,2006(7):23-25.

经济学范畴的概念范文4

【关键词】生产力概念;共同活动方式;自主活动;科学发展观

一、生产力概念的演进

(一)古典政治经济学中的生产力概念

1.根据现有文献可知,第一次提出生产力概念的可能是法国古典经济学家、重农学派创始人弗朗斯瓦·魁奈。1757年,弗朗斯瓦·魁奈在他的论文《谷物论》中指出:“和庞大的军队却会把土地荒芜相反,大人口和大财富,则可以使生产力得到很好的发挥。”①魁奈所说的“生产力”,主要是指“土地的生产力”,即土地产出产品的多少,它是量的概念。考察当时的社会生产条件和工业的发展状况,以及他对土地创造财富的论述可以知道,生产力概念是在工业还不发达以及为了论述土地创造财富的重要性的基础上提出的。在今天看来,魁奈的土地的生产力是将生产力片面归结于土地上面。但他提出并明确使用生产力概念使得学者们开始从“量”的意义上研究财富的增长机理,这对后人的研究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2.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认为社会财富的增长,不仅取决于参加生产的劳动量,而且更重要的是取决于更大的劳动生产率。他将分工的概念引入生产力中并考察对生产力的作用。他说:“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是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②众所周知,分工首先表现在农业和工商业的分离,农村和城镇的分离。分工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标志,个人的分工、交往、再到共同的社会活动和实现是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斯密对生产力的范畴的规定还不成熟,只是从工商业是创造财富的劳动,强调分工在生产中的作用角度进行了探索,此时的劳动生产力仍然是在经济学的范畴内劳动生产创造财富的多少上进行“量”的表征。

3.李嘉图是继亚当·斯密之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集大成者。李嘉图使用生产力概念与魁奈相似,都是指土地产出产品的量,生产力是依赖土地产出的。他认为农业改良有两种:一是增进土地的生产力;二是通过改良机器。另外,农业产出的量是由土地生产力的差异决定的,以此产生级差地租。此时,李嘉图对生产力的规定仍然停留在对自然界和物质的力量,但他认识到了土地的差异和生产工具对生产力的影响。

4.法国经济学家萨伊对生产力的理解介于斯密和李嘉图之间。萨伊认为,斯密没有看到资本具有同劳动、土地同样的生产力,而且他批判地指出:斯密把精神劳动排除在创造财富的生产之外。他认为:“创造具有任何效用的物品,就等于创造财富。”③精神劳动也可以创造效用,也属于生产性的,它是间接地作用于物质生产的发展。正如人对自然界的改造和从自然界中获得财富一样,都是通过间接的手段,即对劳动工具的使用。关于李嘉图,萨伊认为,不仅土地有生产力外,其他的自然力如江河湖海也同样具有生产力,自然的生产力通常和资本的生产力结合在一起。工人的生产力,在萨伊看来“即他的体力与技巧的结果,这结果本身也是实际产品”④工人和机器结合可以大大提高工人的生产力。同样,生产力在萨伊那里也是用生产财富的多少,以“量”的概念来提出的。与斯密和李嘉图相比,萨伊认为财富或生产力来自劳动、土地和资本的结合。对生产力概念的这一理解大大接近了今天人们对生产力认识的程度。

纵观古典政治经济学中的生产力概念,都是在经济学范畴内做出的局部规定,从土地生产力到自然生产力,再到劳动、土地和资本的生产力。他们的共同特点都是以生产财富的多少,从“量”的概念上考虑的。虽然他们对生产力概念的认识上贡献不小,骤步丰富了生产力概念的内涵并趋于成熟。但最大的缺陷是对概念的认识仅停留在经济学范畴之内,只注重物对生产力的作用,没有从哲学的视角对生产力概念作出一般的规定。马克思在研究古典政治经济学时,自然对其中的生产力概念有所关注,随着马克思对经济问题的深入研究,生产力概念的变革之路也随之开始并不断深入。

(二)马克思生产力概念的形成

马克首先使用生产力的概念是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此时马克思基本上沿用了古典经济学的理解。他把生产力与人的生存状态联系起来加以考察,他说:“分工提高劳动生产力,增加社会的财富,促使社会精美完善,同时却使工人陷于贫困直到变为机器。”⑤此时,马克思还未能对生产力本身作哲学上的解读。

经济学范畴的概念范文5

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直接决定着其研究方向,确立正确的研究目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性问题。从总体上说,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在于揭示和探索经济法产生、变化、发展的规律,促使理论研究的深化和成熟,从而更好地指导我国经济法制建设的实践,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为此,可把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具体分解为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法学作为法学中较新的分支学科之一,首先应把如何建立和完善其自身特有的基本范畴、如何构筑其科学体系确立为其研究目的。

由于“范畴及其体系是人类在一定历史阶段理论思维发展水平的指示器,也是各门科学成熟的标志”[1],因此,经济法学研究的目的首先就应立足于如何完善其自身的基本范畴、如何构筑其科学体系之上,这是构筑经济法学原理的基石。但是,我国目前经济法学界对此方面的研究不够重视,致使经济法基础理论和原理的研究十分薄弱,而在与相关学科的争论、与其他学科划分研究对象及其范围上却投入较多精力。如果说在经济法学产生初期基于为了充分论证经济法存在的独立性,反驳否认经济法地位观点的需要而对有关问题进行争论、并极力确认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范围确有必要的话,那么,经过十多年来广大学者的辛勤努力而逐步把经济法学的研究引向深入,经过立法机关的勤奋工作而制定的大量经济法律、法规,以及经济法在改革开放中所发挥的极其重要的作用,已足以表明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价值性。在此情况下,就没有必要再花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学科之间的论战、争抢研究对象及其范围,否则,不仅不利于经济法学自身的发展和成熟,相反还会阻碍其发展。“任何具体科学都有自己的基本概念和范畴,是否形成由概念和范畴所构成的理论体系,是这门科学能否独立的重要标志[2]”。实事求是地说,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学自身究竟应包括哪些基本范畴、每个基本范畴应包含的科学涵义是什么、如何构建经济法学的范畴体系这些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尚没有给予深入、系统的研究,这固然存在经济法和经济法学产生时间短、研究幼稚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但也不能否认,存在于人们主观上对经济法学研究目的的认识偏差和对经济法学基本范畴研究重要性的忽视同样对经济法学的研究产生了消极影响,致使经济法学界迄今也未能向理论界提供具有充分说明力的、令人信服的、确能体现经济法学自身独立存在和成熟标志的基本范畴及其范畴体系的框架结构。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与经济法学处于并列地位的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等学科已经建立起来了法学界公认的、并为各学科所特有的比较成熟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3].所以,经济法学在建立其自身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方面可谓任重道远,经济法学界的确应将研究的重点转移到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构成上来。

(二)经济法学作为法学中内容最为丰富的学科之一,理应把如何深化部门经济法学的理论研究确立为其研究目的。

如果说对经济法学自身基本范畴及其体系的研究构成了经济法学原理的基石和框架,并以此构成了经济法学总论的内容的话,那么,对部门经济法学理论的研究则是经济法学内容的具体展开和体现,并以此构成了经济法学分论的具体内容。研究部门经济法学的内容,一方面,应对已制定出的单行经济法的内容和理论予以研究。我国目前尚未制定一部经济法法典或经济法通则,而制定了大量适用于不同部门、领域、不同种类经济关系的经济法单行法和配套法即部门经济法,它们构成了经济法体系的主干,如何制定、修改、补充、完善、理解、实施、适用各种部门经济法,正是经济法学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另一方面,经济法学的研究又不能仅局限于现行立法的既定范围内,对尚未制定单行法和配套法的部门经济法的理论也应予以研究。由于受多种原因的影响,我国经济法立法带有明显滞后性的特点,许多本应属于经济法学内容的单行法和配套法尚未制定出来,比如,作为经济法核心的计划法、反垄断法等都没有出台,因此,经济法学的研究不能忽略或遗漏该部分内容,加强对它们深入、系统地研究,以更好地指导立法工作,同样是经济法学面临的课题。

(三)经济法学作为法学中实践性最强的学科之一,理应把加强最能体现其实践应用性的经济法立法[4]问题的研究确立为其研究目的。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目的,也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5],为了使经济法学的研究更能适应实践需要,其研究丝毫不能脱离国家经济生活的重大实践,时刻关注着对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法律现象的研究,对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将它们归结到一点,就是要通过加强对经济问题的法律研究,并以此指导经济法立法活动,从而实现对经济关系的全面调整,达到国家干预、管理经济生活的目的。“法学的产生和发展是以立法的发展和对立法的研究为前提的,没有立法学的发展,不可能有法学体系的真正的完善”[6],同样,如果没有经济法立法学的发展,也不可能有经济法学体系的真正完善。因此,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应该立足于加强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并把它作为其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尽管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法立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但是,立法上也有严重缺憾,立法技术水平和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与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不够重视以及由此导致研究薄弱有着直接的关系。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立法问题尚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至今几乎还没有关于经济法立法方面的专著,涉及该方面的论文数量也较少,并且大多是对立法概况的泛泛介绍,而对经济法立法的原理、制度和技术等问题的系统研究却非常薄弱,理论界尚未对经济法立法的专业性、技术性、特殊性引起足够的重视,而是简单把经济法立法与其他部门法立法混同,这种作法很难使经济法立法适应实践的需要。因此,对我国经济法立法进行深刻反思,加强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认真总结我国立法中的经验和教训,以更好地指导对现行经济法的修改和今后的经济法立法工作,从而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的经济法体系和经济法制,无疑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迫切需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加强经济法立法正是其关键之一。而加强经济法立法和完善经济法制,又离不开经济法立法理论的指导,故随着适应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立,经济法立法问题应该、也必将会成为经济法学界关注的重点问题。

二、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问题

每门学科都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它决定着该学科研究的内涵和外延,故学科研究应以确立其精确、科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为前提。经济法学的研究也应恰当地确立其研究对象和范围,把研究的视野置于适当的限度内,准确地把握其研究对象、范围的广度和深度。如果把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范围确定得过宽或过窄,都不利于研究的深入和深化。

我国经济法学产生时间较短,学科建设比较薄弱,加之受其他原因的影响,经济法学的研究至今也未能恰如其分地解决其研究对象和范围问题。它自产生之时起即处于与相关学科、尤其是与民法学、行政法学的争论之中,学术争论虽然对经济法学的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负作用,导致目前经济法学的研究过于看重其研究的对象及其范围问题,且将对象、范围界定的过宽,甚至存在无节制地扩大经济法学研究领域和范围的倾向,这在以经济法学专著和教材所体现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上显得尤为突出。我国现行的很多经济法

学教材或专著,包括颇具影响的几部统编教材或专著,在确立经济法学研究对象和范围上存在一定缺陷:即把本不应属于经济法学而应属于其他部门法学的内容硬性划入其中,如在现行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中,有的把应属民法学内容、应属商法学内容、应属劳动法学内容、应属环境法学内容[7]列入其中,有的甚至把应属行政法学内容[8]、社会保障法学内容[9]、刑法学内容[10]都划入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中,此外,几乎所有的教材和专著中都包括应属诉讼法学的经济司法、经济仲裁[11]的内容,还有的把应属法制史的经济立法史[12]的内容也列入其中,导致现实法与历史法不分、实体法与诉讼法不分,都将它们混为一体,使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几乎涉及了法学内容的方方面面,其研究范围近乎于“诸法合体”状态,大大超出了其应该研究的领域和范围,致使经济法学成为了一个“覆盖面最广”的学科,严重阻碍了经济法学理论自身的发展和成熟:一是致使人们难免产生“经济法究竟是什么?”、“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的经济法学究竟包括哪些内容?”的疑问,进而引发了人们对经济法能否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经济法学体系是否存在、能否建立起来等一系列问题的怀疑,对人们科学地认识经济法和经济法学产生了严重障碍;二是导致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过宽、过大,难于集中精力认真仔细地研究其自身内容,致使经济法学成为最为幼稚的学科之一;三是由于其研究对象和范围中混杂着不同性质的其他学科内容,混淆了经济法学与其他部门法学之间的界限,导致了法律学科与法律体系的不必要混乱,致使经济法学难于形成其科学体系。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经济法制的日趋完善,为我国经济法学界深入研究经济法学自身的内容和基本范畴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条件。因此,经济法学的研究应该首先恰当地界定其研究对象和范围,而“并不是占领别的学科的研究领域。相反,它是开垦同它相邻的学科没有开垦也不能开垦而又必须开垦的领域”[13].“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14].据此,确立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并划分它与其他部门法学内容界限的标准就是经济法律现象领域内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质的规定性。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干预、管理商品经济关系或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调整对象是商品经济管理关系或市场经济管理关系,这是经济法的质的规定性,也是划分经济法学对象和范围的标准。简言之,就是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其性质(即经济法调整的特定性质的社会关系)来划分经济法学与其他部门法学研究对象和范围的界限,即凡具有商品经济管理或市场经济管理性质内容的,应属于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反之,则不属于其栐象。经济法学的研究应以此为前提条件,下功夫重点研究的确属于经济法学的内容,对于属于其他部门法学的独立性、独有性的内容,也应予以尊重和肯定,使它们各自归位,回到各自所属的部门法学体系中去,经济法学的研究不再涉及。具体说,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法学自身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框架。

“任何一门比较发达的科学,尤其是基础科学,都是由一系列反映其研究对象的相互关系、相互配合的概念(范畴)所组成”[15],所以,确立科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仅仅是经济法学研究的前提,经济法学的研究既不能把其研究对象和范围确定得过宽、过大,也不能确定得过细、过小,“过宽过细或过大过小,都有背划分部门法的原意”[16],故应确立其恰当的对象和范围,但又不能只停留在确立和划分其对象和范围的表面上、形式上,而应以确立恰当的对象和范围为基础,进一步把研究深入化、具体化,即通过对经济法学自身内容认识、分析、比较的深化,总结、归纳出经济法学自身独有的基本范畴,“以严格可靠的概念、范畴为依据;形成或引进新概念、新范畴;明确范畴体系的逻辑起点;确定范畴序列和联系链条等等”[17],并以此作为构筑经济法学体系的基石。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管理经济生活的法律手段,对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它在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内容方面与刑法、民法、行政法等都存在着明显区别。因此,应通过深入、系统的研究,对构成经济法学基本范畴的经济法概念、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经济法性质和特征、经济法原则、经济法关系、经济法主体、经济法权利和义务、经济法行为、经济法责任等予以细致地探讨,深刻挖掘其内涵,探求它们相互之间的逻辑联系。只要加强研究,善于归纳分析,就能总结、概括出经济法学自身独有的基本范畴,并以之为基础,形成其科学体系。而经济法学自身基本范畴及其体系的科学建立和完善,正是经济法学理论研究成熟的标志。

(二)部门经济法学内容。

在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确立为划分经济法学对象和范围的标准的同时,可把以单行和配套经济法律、法规为基础而形成的部门经济法学的内容以经济行为法的体系框架体现出来。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管理社会经济生活的法律规范,它以经济法权利、经济法义务为核心。而权利、义务设定的目的在于通过为经济法主体提供行为模式,实现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调控和规范,从而实现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管理。我们把这种经济法基于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需要而确认、调控、规范经济法主体行为形成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称为经济行为法。经济法就是通过确认、调控、规范主体行为为中介而展开和形成的行为规范体系。该体系所表现的部门经济法学的内容框架可作如下表述:

1.行为主体法。即规定经济法行为主体资格、种类及其法律地位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在国家干预、管理经济生活的过程中,形成了具有不同法律地位的经济法主体,主要可分为经济法管理主体(经济管理机关)和管理受体(市场主体)两大类,经济法对该两类主体的资格和法律地位应予以规定。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集体经济组织法、私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

2.行为管理法。即规定对主体行为进行管理、调控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关于宏观经济调控行为管理方面的内容有:计划法、财政税收法、金融法、投资法、价格法、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法、对外经济管理法;关于行为运行管理方面的内容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3.行为客体(对象)法。即规定经济法管理主体实施管理行为所指向的客体(对象)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自然资源管理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市场秩序管理法、产品质量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证券期货管理法等。

4.行为形式和程序法。即规定主体行为形式和程序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登记管理法等。

5.行为监督法。即规定对主体行为进行监督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统计法、会计法、审计法等。

(三)经济法立法问题研究。

一切经济法都来源于经济法立法,所有经济法制度和理论都应以经济法立法为契机。如果没有经济法立法,就没有经济法,离开经济法立法,经济法学的研究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深化经济法立法理论和技术的研究,才能以成熟的立法理论更好地指导经济法立法实践,指导立法者不断地制定出更科学、更严密、更合理、更符合实际需要的经济法规范,更好地发挥经济法的作用,也才能促使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深化和成熟。从此意义上说

,经济法立法是把经济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市场经济的实践需要结合起来的最好媒介,它既是经济法学研究的出发点,又是其归宿。因此,经济法立法应是经济法学研究的不可缺少的环节,主要应对以下问题展开研究:

1.经济法立法基本原理问题研究。即运用马克思主义立法学的基本原理,结合我国经济法立法实践的特点,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立法的概念和特征、经济法立法的观念、经济法立法的历史[18]考察、经济法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经济法立法的制约因素等,揭示经济法立法的一般规律和原理。

2.我国与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比较和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产生时间比我国经济法立法产生时间要早得多,而且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积累,已具有比较丰富的立法经验。我国经济法立法不仅时间比较短,并且现行立法大多是为了适应原有经济体制的需要而制定的,与市场经济的要求存在差距,故更有必要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成功经验。通过把我国经济法立法与外国经济法立法进行比较,能够发现我国经济法立法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以便在立法中把立足我国国情和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成功经验和精华结合起来,使我国的经济法立法更具科学性和可行性。

3.经济法立法制度问题研究。我国尚未制定一部统帅、协调所有经济法律、法规的经济法法典或经济法通则,而是形成了由单行和配套经济法律、法规为主干的分散立法体例。这种体例致使各个经济法律、法规之间在内容、级别、层次、效力等方面难于协调一致,既可能导致立法的矛盾和重叠,也可能导致立法空白。为了建立科学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法体系,应加强对经济法立法制度问题的研究,主要研究我国经济法立法体制、经济法立法权、经济法立法主体、经济法授权立法、经济法立法程序等,以合理划分不同立法主体之间的立法权限,完善经济法授权立法制度,制定有效、科学的经济法立法程序。

4.经济法立法技术问题研究。经济法立法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又有不同于其他部门法的特殊性,故应研究经济法立法的体例结构、逻辑结构、立法语言和专有名词、术语的规范使用,确保经济法立法结构更加合理化、科学化。

5.我国经济法立法的改进和完善问题研究。即通过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系统研究,总结经济法立法的一般规律、特点和经济法立法的技术规则,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现行经济法立法做出客观评析,发现其欠缺和不足,进而提出改进和完善我国经济法立法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济法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

不同学科的研究对象不同,其研究方法当然有别。方法论上的差别,往往会导致理论观点和理论体系的重大分歧,甚至是根本分歧。经济法学的研究不仅要确立其正确的目的、对象和范围,而且要确立其正确的方法论。选择和运用正确的研究方法,往往会使研究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在经济法学研究中,除了要坚持法学的一般研究方法外,还应结合经济法学的自身特点,运用以下方法论:

首先,应采用统一、科学标准的方法论。如前所述,经济法学理论是否成熟与完善,并不取决于其体系内容的杂而全,而取决于构筑体系基础和标准的统一性、科学性,恰恰相反,杂而全的体系内容只能说明理论及其体系的幼稚与欠缺。我国现行经济法学体系内容繁杂、体系混乱的原因就在于,没有确立建立经济法学体系的统一、科学的基础和标准、并始终如一地予以贯彻和实施,学者们往往出于各自不同的研究、教学目的和需要,出于各自不同的兴趣和爱好,确立自己的体系基础和标准,并据此建立各自的体系,致使体系杂乱,随意性大。为了促使经济法学研究的深化和成熟,应该克服那种随意确立体系标准的作法,在研究中坚持统一、科学的标准,把用以划分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界限最重要根据的经济法调整对象及其法律性质作为准确界定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的标准,作为确立其体系的基础,净化体系的内容,把已经由其他部门法调整的诸种经济关系、并应属该部门法学的内容均排除在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之外。“如果只是简单地把已经受到其他部门法调整的诸种经济关系都归经济法调整,并以此建立经济法部门,这不仅违背了唯物主义法学关于以社会关系本质属性作为划分部门法的基本理论,而且必然是以否定或贬低其他部门法为代价的,这势必会有害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19].

其次,应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论。既注重经济法的实用价值,又注重其理论研究深度。一方面,为了注重其应用价值,经济法学的研究首先不能脱离现行经济法立法内容,应以现行立法为基础,对主要立法进行较全面地概括和论述,避免纯理论的空泛议论;另一方面,又要重视研究的理论深度,不能把研究内容只局限于现行立法内,也不能只是对立法内容予以简单介绍,而应在立足于对现行立法内容予以概括的同时,进一步根据经济法的性质和特点,对立法规定中的不足或欠缺、立法未能全面规定的内容进行评析、反思,进行超前性的理论概括和研究,避免只对立法予以简单、肤浅解释的作法,摆脱纯注释法学方法在研究中的影响。同时,应加强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以更好地指导立法实践,提高立法质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经济法调整的要求。

再次,应采用比较借鉴的方法论。经济法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性学科,在研究中要借鉴相关学科的知识和理论,尤其要运用和借鉴经济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等知识和理论。但是,运用和借鉴仅仅是研究问题的方法和手段,其研究的目的在于科学地建立经济法学自身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深化部门经济法学、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进而完善经济法学体系,促使理论研究的成熟,指导经济法制建设的实践。因此,在研究中应避免对相关学科基本范畴的简单、机械地照搬照抄,或者进行一些形式上的“创造”,诸如把民法学中的法人改造成为“经济法人”[20],并作为经济法学的范畴的作法是值得商榷的。此外,有些学者还把“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经济责任”[21]、“经济行为”[22]、“经济立法”[23]等这些含糊不清的概念作为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笔者认为,这种作法同样不可取,因为它将使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很不科学、很不规范,不利于经济法学研究的深化和理论的成熟,故应予克服。同时,对外国经济法学研究中的成功经验和精华,应予大胆借鉴和吸收,不能盲目排斥,但也应注意鉴别和选择,不能盲目照搬照抄。

最后,应重视系统论、控制论在研究中的运用。一方面,经济法是各种经济法律、法规的统称,是由一切经济法律、法规有机结合构成的统一体。从系统论的角度看,经济法是由诸多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经济法律、法规和经济法律制度(要素)所构成的系统或整体,但又不是各要素的简单相加,所以,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的经济法学不能单纯地研究某一个经济法律或法规,更不能仅仅研究经济法的某一个具体制度,而应把由各种经济法律、法规构成的集合体、把所有经济法律制度构成的集合体作为一个整体来系统加以研究,揭示不同经济法律、法规或某一具体经济法制度在整个经济法系统中的不同作用,并进一步揭示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进而充分认识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所发挥的整体调整作用,防止和避免在研究中产生孤立、片面的的认识。因此,应该重视运用系统论的研究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科学的经济法学体系。另一方面,为了有效地实现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管理目的,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高效、有序运行,经济法学的研究应注重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有效控制的研究。控制论中突出了其最基本

的概念-控制[24],并且认为“控制概念中最基本的属性就在于它必须具有目的,没有目的,无所谓控制”[25],“一切有目的的行为都可以看作需要反馈的行为”[26],揭示出控制、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这对经济法学的研究颇具启迪意义。经济法通过规定经济法主体的经济法权利和义务,为经济法主体设定行为模式,借以实现对主体行为的法律调控和控制,进而达到对社会经济生活予以干预、管理的目的。因此,研究经济法学,不能只停留在静态的社会关系之上,而应该重视对主体行为的调控,通过研究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出能够有效控制主体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实现经济法的目的。

注:

[1]张文显著:《法学基本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3月版,绪论篇。

[2][17]刘瑞复著:《新经济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6月版,第5页。

[3]比如,刑法学中的犯罪概念、犯罪构成、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刑事责任、刑罚等;民法学中的民事主体、公民、法人、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法律行为、、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诉讼时效、民事责任等;行政法学中的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行政指导、行政责任等都属法学界公认的、并为以上三学科各自所特有的、比较成熟的基本范畴。

[4][12][18]本文中的“经济法立法”与“经济立法”不同:前者特指立法机关为了实现国家对宏观经济关系进行干预、管理的目的而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补充和废止以不同经济法律、法规形式表现的、并形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活动的总称;后者指立法机关所进行的用以调整一切经济关系的立法活动的总称。前者只是后者的一部分(参见拙文:《经济法立法概念的重新界定》,载于《当代法学》1997年第4期)。相应地,本文中的“经济立法史”与“经济法立法的历史”也分属两个不同的概念,应该区别开来。

[5]高清海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下),人民出版社1987年6月版,第336页。

[6]周旺生著:《立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9月版,第4页。

[7]关于此点,在很多专著、教材中都有所体现,由于受篇幅所限,本文仅列举有代表性的、影响较大的几例。例如:高等学校法学教材《经济法学》(第五版)(群众出版社1995年6月版)把应属民法学的专利法、商标法的内容,应属商法学的公司法律制度、破产法律制度的内容,应属劳动法学的劳动调控法律制度等内容列入其中;高等教育法学教材《经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9月版)把应属民法学的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经济合同法律制度、技术合同法律制度的内容,应属商法学的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等内容列入其中;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经济法学》(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5月版)把应属民法学的工业产权法内容,应属商法学的公司法、票据法、证券法、保险法等内容列入其中,并把劳动法学、环境法学内容也列入其中;《中国经济法概论》(全国政法成人院校研究会编,中国法制出版社1992年2月版)把应属民法学的商标法律制度、专利法律制度、经济合同法的内容,把应属商法学的公司法、保险法内容,应属环境法学的内容,应属劳动法学的内容等列入其中;《中国经济法教程》(修订本)(中国人民大学1995年12月版)把应属民法学的承包经营户和个体工商户法律规定、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工业产权法的内容,应属商法学的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票据法内容,应属环境法学的内容列入其中;《经济法要义》(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年8月版)把应属民法学的财产法(包括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采矿权、承包经营权)、经济合同法、侵权行为法、专利法、商标法等内容,应属商法学的保险法内容列入其中,并把应属劳动法学、环境法学的内容等都列入其中,等等。

[8]如《中国经济法理论与务实》(中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中心教材编写组,法律出版社1992年9月版)把应属行政法学的“城市规划法”内容也列入其中。

[9]如成人高等法学教育通用教材《经济法教程》(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法律出版社1996年5月版)把应属社会保障法学的“社会保险法”的内容列入其中;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经济法学》(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5月版)把社会保障法列入其中。

[10]如《新编中国经济法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6月版)把应属刑法学的“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主要经济犯罪”的内容列入其中;《实用经济法》(中国审计出版社1990年11月版)把应属刑法学的“经济犯罪及处罚”的内容列入其中。

[11]如注[7]所列的专著、教材中几乎都把经济仲裁、经济检查、经济审判内容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列入其中。

[13]王保树、崔勤之编著:《经济法学研究综述》,天津教育出版社1989年7月版,第28页。

[14]《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284页。

[15]孙国华主编:《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研究-关于法的概念和本质的原理》,群众出版社1996年12月版,第1页。

[16]沈宗灵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7月版,第329页。

[19]《佟柔文集》编辑委员会编:《佟柔文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6月版,第153页。

[20]如《新经济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6月版)中即认为“经济法人是民法法人制度的扬弃”(详见该书第345~347页)。

[21]如高等学校法学教材《经济法学》(第五版)(群众出版社1995年6月版)使用了“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经济责任”的概念(详见该书第80~92页);《经济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8月版)把“经济权利”、“经济义务”作为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详见该书第67~80页)。

[22]如《经济法基础理论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6月版)中使用了“经济行为”的概念(详见该书第112页~116页)。

经济学范畴的概念范文6

关键词:中国现代管理理论;核心范畴;科学化;概念链条;理论体系;效益价值;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C9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4)01-0041-04

“中国现代管理理论”是一门正在创建过程中的崭新学科,关于其核心范畴的研究,不仅是现代管理理论的重要问题和理论创新,而且直接关系到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框架结构、内在逻辑、理论体系与基本原则,是关于中国现代管理理论学科建设的重要问题。

西方管理学的著作中没有研究与设立“核心范畴”,其理论体系及概念与范畴链条也缺乏内在逻辑联系。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研究中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实践与管理过程,是对中国追求与实现现代化进程中管理实践、管理理论的归纳、概括与总结,在明确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研究对象、任务和方法的同时,认识和把握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核心范畴及其相关内容,对于深化和完善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逻辑结构和实质内容有着重要的建设意义。

一、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核心范畴

所谓核心范畴,是指既能够客观反映某一理论体系概念链条的本质内容,又能够充分体现该理论体系的特征、过程及其趋势的基本理论概括。一般来说,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不仅要有自己相对独立的一般范畴的系列,而且必须组成具有内在逻辑性的范畴链条,同时,还应当有反映该特定理论体系本质内容的核心范畴。特定的核心范畴对于所从属的理论体系有着关键性意义,对于所从属的概念链条有着决定性作用。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发展史上,由于“剩余价值”这一核心范畴的确立,展开了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经济学说;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由于“效益价值”这一核心范畴的确立,从而奠定了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基本内容;[1]在中国现代经济理论中,由于“现代化”这一核心范畴的确立,从而对中国现代经济理论基本内容的逻辑展开具有关键意义。

中国现代管理理论这一新学科的建立、发展与完善,不能没有自己的核心范畴,就像不能没有自己的研究对象、逻辑要求和理论主线一样。“中国现代管理理论”是关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系统管理理论,根据一般核心范畴的基本要求对我们的启示,可以客观地将“科学化”确立为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核心范畴。

这里所谓的“科学化”,主要是指管理理论科学化和管理实践科学化两方面。理论的科学化包括外国管理理论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以及中国的传统管理思想与自身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相结合;实践的科学化既包括过程与行为的客观性与适合性,也包括对理论的正确运用、检验与发展。任何科学理论都是在实践基础上产生及其对实践的客观、公允、正确的归纳、概括与总结。管理理论是对管理活动与规律的科学概括与总结;管理实践既是管理理论丰富与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也是检验管理理论的唯一标准。显然,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研究中国现代化建设过程的管理实践与管理理论,是对中国追求与实现现代化进程中管理理论、管理实践的归纳、概括与总结。在中国,一方面,现代管理理论还很年轻,有待科学化、系统化;另一方面,其自身发展经历了一系列的坎坷与挫折,增强客观性、科学性极为重要。与此同时,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发展过程也必然是一个不断科学化的过程。面对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其科学化的任务更加繁重。

二、中国现代管理理论核心范畴的依据

科学化作为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核心范畴,是由中国的现实国情基础与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基本诉求与逻辑内涵决定的。

1. 从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特定历程考察。管理的质量与水平,不但体现组织的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而且关系到组织的发展与前程。西方现代管理理论十分重视程序、规范与逻辑,尊重规律的意识渗透到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社会的方方面面,追求科学性成为人们的一种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从而保证了社会组织的管理工作及各项工作的预测性、计划性和适合性,为其实现组织目标提供了保障。我国之所以近现代落后了,原因之一就在于存在着阻碍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制度与观念,特别是在管理实践中重经验、轻科学,重意志、轻逻辑,重传统、轻创新。在我国传统社会中,管理所依据的主要是经验,与科学技术相比,其作用有限,特别是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传统的经验式管理愈加满足不了生产力发展的需求。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现代化进程与科学观念的普及,科学化管理被逐步认可和接受,并不断从规范式管理向科学化管理转化。应当说,管理规范化是管理科学化的前提与基础,但是,现代管理不仅要求管理的规范性,而且要求管理的专业性与技术性、程序性与制度性、实践性与科学性多方面的统一。在现代管理实践中,管理越来越具体化、专业化、精细化,由粗放管理走向集约管理,由刚性管理走向柔性管理,从外延式管理走向内涵式管理,由规范管理走向科学管理,由“线管理”“面管理”走向“点管理”“体管理”。这一切的实质,其实都是管理“科学化”的体现。可见,“科学化”不但是我国现代管理理论进步与发展的关键词及其内在逻辑,而且把此确定为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核心范畴是科学和必要的。

2. 从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一般状况考察。纵观现代管理理论,可以认为管理绩效是其核心范畴。这种认识是否适合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答案也是肯定的,因为管理绩效范畴在中国现代管理的理论与实践中同样具有普适性。但是,中国又是一个特定的国家,具有自己独特的国情,其管理实践与管理理论同样具有特殊性。管理绩效固然重要,但就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中国而言,管理理论与管理实践的科学化更重要,没有管理理论与管理实践的科学化,管理绩效就无从谈起。一方面,在中国的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诸多管理实践很大程度具有封建性、非科学性或不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一般逻辑,因而科学化有其必要性;另一方面,从中国现代管理理论自身的发展看,照抄照搬西方管理理论是不行的,不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是不行的,不尊重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规律也是不行的,包括范畴链条的建立,核心范畴的选择,理论板块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科学体系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创立与完善,也有一个科学化的问题。我们不能用不科学的理念与范畴构建中国现代管理理论,更不能用不科学的管理理论来指导我们伟大的现代化实践。况且普适性也要与实践性相结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可见中国现代管理理论发展的过程实际上依然是一个科学化的过程。从管理的职能层面考虑,计划、组织、领导、控制都必须从实际出发实现具体化、操作化,科学化既是手段,也是过程,还是归宿;从管理的传导层面考虑,战略与决策、配置与协调,既是管理理论的实施过程,也是管理科学化的实现过程。让科学化统辖管理、科学化控制管理;让管理实践体现科学化、管理实践实现科学化,实际上就是管理理论科学化;从管理的实践层面考虑,诸如资源管理、流程管理、风险管理、文化管理、绩效管理、创新管理、社会管理等一系列具体的实质性管理过程,都必须科学化。因此,科学化贯穿管理全过程、各层面、各环节,是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灵魂所在。还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从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发展和创新考虑,其实质性内容也要求不断地实现科学化。[2]可见,科学化对于中国现代管理理论而言,既是规范,又是要求,制约着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全过程与全内容。

3. 从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逻辑要求考察。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创建,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与市场经济发展与完善在管理理论方面的必然反映。二战结束后,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日趋全球化、一体化,信息技术越来越成为经济发展的关键与领先因素,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在社会进步过程中的作用日益突显,管理成为更重要的生产力。人们越来越体会到,没有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普遍化,组织的运行、发展、绩效、目标及其可持续性都将成为严重问题。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已经告诉我们,管理理论的发展不能不依托于社会进步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这是一方面;与此同时,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自身逻辑也要求管理主体的素质与水平蕴含相应的知识修养与理论基础,管理客体同样也因为社会进步而引致管理模式、方式、体制或机制等方面的改革。社会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现代化与管理理论的科学化是紧密依存的,二者之间相辅相成:社会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现代化为管理理论的科学化提供了基础与平台;管理理论的科学化为社会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现代化提供了机制与保障。也就是说,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核心范畴——科学化是立足于中国实际,实事求是,不仅依托我国的基本国情,更是理论发展的可靠保证。[3]

4. 从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范畴链条考察。考察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范畴链条系列,不难发现,都与科学化核心范畴密切相关,要么是其实现的路径与手段,要么是其体现的内容与形式,要么是其落实的过程与结果,要么是科学化核心范畴的深化、延伸、同质或转形。例如,体现管理职能的计划、组织、领导、控制是科学化核心范畴的实现路径与形式;体现管理传导的战略与决策、配置与协调是科学化核心范畴实现的手段、体现与具体化;管理模式、方式、幅度、层次、激励、沟通、评估、反馈、校正、纠偏、调适等概念或范畴不过是科学化核心范畴的实现或过程;管理效果、效率、效应、效能以及管理效益、理念、思想、理论其实是科学化核心范畴的要求或结果;管理绩效也可以理解为科学化核心范畴的延伸或转型;民生与发展实际上也是科学化核心范畴在中国特定环境下的深化与发展,如此等等。正因为如此,从实证的角度看,科学化确实是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核心范畴。

总而概之,现代管理的本质要求是尊重客观,把握规律,实事求是,讲求绩效,其实就是注重科学性,实现科学性。

以上说明,在中国,管理理论的一系列范畴需要科学化,管理的一般环节与过程需要科学化,管理理论自身的发展与创新也需要科学化。换言之,在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创建、发展、丰富、完善的过程中,制约它最基本、最重要、最关键的理念就是科学化问题,包括:实践中的行为科学,理论中的范畴科学,系统中的理论科学,包括理论发展的科学与理论创新的科学。归根结底,将科学化确定为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核心范畴,实际上是现代管理理论的核心范畴——管理绩效在中国现代管理理论中的实现形式,特别是,怎样才能使得现代管理理论在中国的发展更有绩效,那就是追求与实现科学化。

三、中国现代管理理论核心范畴的实现形式

管理活动对于人类社会的重要性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组织规模的不断扩大而日益重要和显著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管理也越来越具体化、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中国现代管理理论核心范畴的实现形式直接体现在:

1. 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指导思想。实现现代化是百年来中华民族梦寐以求、卓绝奋斗的伟大追求。在中国,发展的核心问题是实现现代化,现代化的实质问题是改善民生。实现现代化的关键,首先在于发展战略的客观与科学。科学发展观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经验与教训的总结,其基本内涵是坚持以人为本、不折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换言之,其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过程是不折腾。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科学发展观是推进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根本战略,其出发点与归宿点、过程与实质不能不归结为民生与发展,是民生与发展之间的辩证逻辑。抓住民生与发展问题,就切中了新中国一切问题的根本。这就是从中国实际出发的最大科学!

科学发展观既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根本战略,也是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指导思想。改革开放前,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之所以长期处于挫折甚至跌到了崩溃的边缘,重要原因就是在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过程中,诸多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是不科学的:因为政治管理的不科学,出现了反右斗争;因为经济管理的不科学,出现了;因为社会管理不科学,出现了,等等。正是由于这些管理不科学的存在,中国被折腾了几十年、现代化进程被推迟、“富民强国”之路再三受阻。

中国现代管理理论实际上是中国实现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管理实践的理论概括。实现现代化,必须用科学的理论作为指导,不科学的理论只会继续再折腾。新时期的科学发展观,最核心的意义在于“科学”:既要科学发展,又要发展科学。以科学发展观作为理论基础与指导思想,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对于在管理实践中形成的理念、认识与经验进一步归纳、概括、深化与升华,才能体现“科学化”的本质诉求。因此,中国现代管理理论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紧紧抓住“科学化”这一核心范畴,实现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全面展开。

2. 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理论主线。理论主线,是指贯穿于特定理论体系的基本研究与内容中的具有制约作用与关键意义的内在逻辑。一般而言,成熟的理论学科都有自己相应的理论主线。例如:关于物质与精神及其相互关系的阐述,可以说是哲学的理论主线;关于贸易保护主义与贸易自由主义及其相互关系的阐述,可以说是国际贸易学的理论主线;关于计划与市场及其相互关系的阐述,可以说是中国现代经济理论的理论主线,如此等等。[4]中国现代管理理论也有自己的理论主线,那就是民生与发展及其相互关系的阐述。

“民生”一词最早出现在《左传·宣公十二年》,所谓“民生在勤,勤则不匮”。中国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提出的“民生主义”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他最早用民生主义把中国的大同主义与西方的社会主义相结合,使社会主义在中国有了自己的最初形态。在孙中山看来,“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又名共产主义,即是大同主义。”所要达到的境界就是“天下为公,世界大同”。同时,他还指出:“我们要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和外国是有相同的目标,这个目标,就是指全国人民都可以得到安乐,都不受财产分配不均的痛苦。”由此可见,作为近现代史上具有承上启下意义的孙中山先生的“民生主义”,其核心就是要实业建国,走出一条中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富民”与“强国”之路。

发展是硬道理,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经济落后国家的发展问题更具有时代意义。当代中国的发展道路,实质就是实现现代化之路。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现代化道路。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了从新民主主义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转变;从传统计划经济向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转变。世界各国都已经看到,中国正有条不紊地走着一条独具特色的富民强国之路。

民生需发展,发展为民生,两者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民生为发展提供基本动力与内涵;发展为民生提供可能与基础。21世纪以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民生与发展有机统一,经济建设与人民幸福息息相关。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谋发展、促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民生与发展不能不成为中国现代管理理论新学科的理论主线。

3. 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生动实践。管理实践是理论产生、发展与完善的源泉,人类的管理活动与文明曙光是同时出现的,对于管理理论的概括可以追溯到所有文明古国。从管理的实践活动看,理性的价值观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是影响管理实践活动和管理科学化进程的两个基本层面。前者是文化层面的影响,后者是环境层面的影响。社会文化的影响,体现在通过影响管理者的感觉、理念、思想和判断影响管理者决策的科学水平和执行管理职能的效能和质量;环境的改善则直接体现着科学的进步。一般认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泰罗(美)开始通过规范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法约尔(法)则思考组织管理活动的普遍性和规律性,标志着管理学的诞生,管理学开始以科学的姿态步入人们的社会生活。经过整整一个世纪的发展,管理学已经发展成为具有独立性、综合性、实践性的学科,在人类文明进程和知识宝库中占有重要位置。

新中国成立以来,大量事实说明,很多在实践的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与问题以及对它们的说明与处理,往往不是某些学者所说的所有制问题,而是管理问题:制度的不合理、认识的不科学、操作的不到位、运行的不顺畅,其实多为管理不科学。必须承认,实践也是不断发展的,实践检验理论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科学化的过程。一方面,中国现代管理理论本身就在生动的实践中;另一方面,生动的管理实践必然成就中国现代管理理论。虽然中国现代管理理论完整、系统的理论体系尚待建立,但中国现代管理理论正是从现实的生动实践出发,立足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发展的、能动的、深化的、升华的实践活动中走向科学,体现与实现管理科学的功能与意义。

总之,人类文明随着社会大生产的日益商品化、现代化、信息化、一体化,现代市场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基本形式,亦即成为资源配置形式的主体和现代管理的平台。与之相适应,管理的模式、方式、体制、机制等方面也在发生着一系列的变革,日趋现代化、专业化、信息化、国际化。明确中国现代管理理论核心范畴,探索和建立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科学体系,对于中国现代管理理论具有重要理论意义。

首先,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中国积累了丰富的关于管理方面的经验和知识,中国传统管理思想是管理理论的富矿;西方的管理理论亦通过各种渠道传入中国并在具体应用的过程中中国化;在中国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具有中国风格、中国特色、中国精神和中国气派的现代管理的经验与理论也亟待概括与总结。然而,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与管理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关于中国特色的管理理念、思想、理论与学说的系统阐述几乎空白,更谈不上体系化与科学化。偌大的中国,在极为艰巨、复杂、长期的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没有相应的、适合的、有效的管理理论是不行的。同时,我国管理理论的研究至今尚无较为系统的“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研究及其门类,这就为拓建“中国现代管理理论”新学科和进一步发展、深化与完善提供了基本前提。

其次,任何一个成熟的理论,都应当有自己相应的概念链条与核心范畴、理论主线与基本原则(基本理论),中国现代管理理论也不例外。在明确了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研究对象、任务、方法与框架体系、逻辑内涵之后,中国现代管理理论原创性地确定了自己的核心范畴——科学化。核心范畴的确立,是中国现代管理理论区别于其他管理理论的重要标志之一。例如:中国现代经济理论的核心范畴是现代化,既能够揭示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方式与实质,又能够阐释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动力和方向,同时还集中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与特征。同理,科学化这一核心范畴的确立是形成中国现代管理理论一系列基本概念及其链条的前提与基础,更重要的是,其关系着中国现代管理理论一系列基本理论的展开。当然,核心范畴还可以使学科之间加以区别。以往的管理学没有概括与提炼核心范畴,这也是国内很多管理理论学科混淆不清的重要原因之一。

此外,作为一门正在创建过程中的崭新学科,中国现代管理理论在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必将越来越人本化、越来越技术化、越来越权变化、越来越知识化、越来越战略化、越来越一体化、越来越可持续化,而这一切都离不开科学化,亦即中国现代管理理论的核心范畴。

参考文献:

[1]武.现代管理学教程(第二版)[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

[2]武,李晓琳.中国现代经济理论研究的新认识[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3,(1).

[3]何炼成,李忠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经济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