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参与途径范例6篇

社区治理参与途径

社区治理参与途径范文1

关键词:社区治理 公民参与 社会组织

一、引言

不同时期的地方政府,对基层社会采取不同的治理模式,与此相联系的居民回应方式也不同。政府权能的变化决定治理方式的变革,随之也引起了居民参与方式的变革。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民主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观念和行为发生了深刻变化。面对社会发生的一系列变化,现行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运行方式、管理规模、管理方式已完全不能适应。与市场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居民参与从单纯的政治参与提升到了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也使得政府的含义在消退,原来单位和街道之间有效的配合也出现了问题,在很多情况下,街道必须面对没有单位配合的治理状况。

在此背景下,“参与式治理”应运而生。盖伊.彼得斯提出的参与式政府治理模式为我国政府治理模式的创新提供了一个可借鉴的蓝本,对我国政府机构改革、治理等问题都有重要启示。已有研究和实践证明,实现政府、社会和居民共同治理可以推进政治民主化的发展,是个正确的发展方向,尽管这个过程是复杂、漫长的。

二、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的含义、意义及途径

(一)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的含义

公民参与,通常又称为公共参与、公众参与,就是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的一切活动。公民参与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参与的主体。公民参与的主体是全体公民,既包括作为个体的公民,也包括由个体公民组成的各种民间组织。二是参与的领域。这一公共领域的主要特征是公共利益和公共理性的存在。三是参与的渠道。社会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渠道,公民可以通过这些渠道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

(二)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的意义

1.公民参与是实现公民权利的基本途径。政治参与是公民争取和扩大个人权利的最主要途径,只有通过积极的政治参与,公民的个人权利才能得到最充分的实现。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广泛的公民参与,特别是公众的政治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础。

2.公民参与可以有效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有效地制约公共权力,一方面需要权力体系自身内部的相互制衡,如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另一方面也需要权力体系之外的制约,即公民和公民社会的制约。公民对政治生活的积极参与,是实现对公共权力有效制约的基本条件。

3.公民参与可以使公共政策更加科学和民主。公民参与的直接后果通常就是影响公共决策和公共生活,迫使决策者倾听公民的意见,并且按照公民的意见来制定有关政策,从而使相关的政策更加符合公民的利益。公民对决策过程的参与,还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政策的失误和偏差,从而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因此,公民参与是提高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的质量,保护和增进公民权益的重要手段。

(三)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的途径

近年来,随着社区参与内容的多样化发展,居民参与有了更大的空间。通过居委会的民主选举可以使居民积极参与到社区活动中,让他们行使社区居民自我管理和自我治理的民利,而社区中的志愿者队伍、群众文化团体等形式也是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主要方式。目前,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的各种管理和各种社会性活动的主要途径有:

1.社区政务的参与

居民参与社区直接选举、监督和罢免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他们可以当选为人大代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监督和罢免区人大代表;他们也可以通过居民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对街道办事处及上级政府部门的政务进行评议,发表意见和进行监督;他们还可以直接对街道办事处及上级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实行监督;通过人大、政协、、对话等多种途径参与社区政务。

2.社区管理的参与

居民参与民主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比较充分的居民区基层民主自治。

3.社区文化的参与

在文化教育和文化补习、文艺体育表演、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信息以及外来人口管理方面,居民参与大有用武之地。在社区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方面,有法律专长的居民可以参与举办普法讲座和法制宣传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作为社区志愿者,为社区文化建设献计出力。

4.社区治安的参与

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城市发展与繁荣,往往伴随着社会治安状况的复杂化和管理难度的增大。作为一种区域安全需求,社区治安也是居民参与的广泛空间。为维护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居民对社区治安的参与意识经常是自发的。他们或加入治安巡逻队,或担任化解邻里纠纷调解员,或成为“两劳”释放人员及罪错青少年的帮教者。居民在社区治安的参与,是政府警力及专业保安队伍之外的重要补充。

三、推行社区参与体制改革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配套政策与行为规范

社区治理的提升对制度供给的依赖不是单一的,它需要有一个系统化的制度体系作保障。“参与式治理”所需的制度体系一般是指对参与式治理的贯彻实施起着潜在影响的外部机构和力量,从层次上来看可以分为宏观制度体系和微观制度体系。宏观制度体系是指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的总称。微观制度体系则是“参与式治理”与经济组织相互作用的体系。“参与式治理”制度体系约束着组织、个人对环境保护行为的有效选择,同时又刺激着居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的提高。公众、团体和组织的参与方式和参与程度,将决定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的进程。中国宪法和法律已经对公众参与国家事务作了一些规定,并认识到公众参与在环境领域的特殊重要性,应该为团体及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制定全面系统的目标、政策和行为规范。

(二)构建居民参与治理的机制和渠道,增强民主自治功能

推动参与式治理,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决策、民主执行、民主监督,给予居民利益和要求的表达机会。建立居民有效参与社区环境保护与治理过程之中的商议式民主机制,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支持与实践方式。倡导“商议合作型治理”模式,使商议性民主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联接起来。这样不仅有助于重构政府与居民的信任关系,还能让环境价值之间的冲突得以谅解,最关键是能让居民实现从客人到主人的角色转变,让人人都愿意为社区做贡献。在如今信息手段多样的环境之下,容纳非官方的公共领域参与,让公众平等参与而且尽可能广泛地参与治理,采取方式让各方的利益诉求通过公开的表达与和平的协商而达成共识。这样的社会机制在治理上更有理性化,人们可以对社区环境问题有关联的不确定性和集体行动做出反映,还能够有助于彼此之间建立一种全新的治理政策的监督机制,加强司法、立法等各领域的监督,吸收不同利益群体的参与监督。最后,公众应该有权利与机会、渠道就国家或地方政府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决策进行讨论,提出相关的建议。

(三)转变政府职能为参与者提供政治支持

任何一种事物的产生与发展都不是尽善尽美的,要社区真正的介入治理,政府首先就需要进行能力的重塑。一方面:政府应鼓励支持公民参与环境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为公民参与提供制度和程序上的保证,并通过具体的制度化途径和参与技术使公民真正分享决策权力。这样可以为参与者提供更多的政治支持,有助于未来政策的执行,也为以后的合作互动积累长期的信任与社会资本,政府也才能做到真正的“问计于民、还权于民、造福于民”。另一方面:推行“阳光行政”,建设透明政府。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向居民公开政府内部信息和政务信息,可以避免行政官员“暗箱操作”。再次,政府必须树立理念,建立保障公民个人权利和自由的途径。

参考文献:

[1]俞可平.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治理的变迁[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社区治理参与途径范文2

关键词:少数民族地区;政策过程;公民参与

一、少数民族地区公民参与政策制定过程的必要性

公共政策制定是政策制定的首要环节,是政策科学的核心主题。“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更是有助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有助于增强公共政策与公民需求之间的相互适应性,有助于公民接受政府制定的公共项目的规划,有助于公民帮助政府组织推行公共项目的实施。”公民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只有重视公民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作用,才能减少政策的失误,制定出正确的公共政策。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是实现公民权利的基本途径。特别是在少数民族地区,在信息不充分的条件下,公民只有充分参与政策的制定,个人的权利才能得到充分的实现。在少数民族地区,由于民主政治的构建还不全面,因此,公民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有利于有效的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也有利于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实质上是一个利益分配的过程。利益的分配不均,利益受损的公众会对政策进行抵触。因此,公民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有利于缓和各方面的冲突,促进社会的稳定。

我国的少数民族地区都是比较偏远落后的,多个民族聚集、多种民族文化碰撞的地区。相对于东部地区而言,少数民族地区在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政治文化氛围、教育等方面都显得与众不同。这就促使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就必须考虑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民风民俗的公众的利益需求。不同的文化背景与不同的民风民俗的公众对相同的公共政策的接受程度是不同的。有时,一些公共政策还有可能触及少数民族居民的禁忌,严重伤害民族感情。例如,在我国西南地区的一些少数民族至今仍然保留着一些原始的生活方式,如持有枪支,猎杀部级保护动物,乱砍乱伐,违背伦理道德的仪式和活动;有些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但确是少数民族长期保持的风俗习惯。这就要求政府在制定相关的管理政策时,要因地制宜,照顾到民族习惯,防止独自垄断行政信息资源及对公共政策进行垄断决策,扩大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民参与。否则就会影响到少数民族地区的和谐稳定与各个民族的团结。因此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表达自己的利益需求,增强了公共政策与自身需求的相互适应性。

二、影响少数民族地区公民参与政策制定过程的影响因素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民族地区公民政策参与的影响因素

在少数民族地区,虽然公民在政治生活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影响着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公民的权益也得到了基本的保障。但是,我们也发现存在影响少数民族地区公民政策参与行为的障碍因素,这些因素制约了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政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1.公民参与公共决策制定过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公民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密切相关。政治生活总是要以一定的经济生活为基础。在不同的经济条件下,公民的参与程度与政策的偏向性都不相同。从世界各国的政治发展的长远过程来看,经济发展程度越高,公民参与公共决策过程的程度越高。在我国的大部分的少数民族地区,地理环境恶劣,自然条件较为艰苦,经济发展滞后,公民的经济地位不高,这就严重影响了公民的参与程度。科恩曾在其《论民主》中说到:“严重贫困的群众,根本无法获知参与公共事务的足够信息,对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的讨论。”可见个人的经济地位严重地影响到了公民的政策参与。

2.公民参与政策制定过程与其传统文化背景密切相关。少数民族地区是一个多元民族文化汇集的地方,各个民族都有着不尽相同的文化传统与思维方式,对于政治都有着或多或少的忌讳。例如,我国历史上就曾经多次出现过封建统治者对少数民族的迫害政策,这使得少数民族对政治有一定的偏见与忌讳。这种情况在我国的西南地区颇多,明朝万历四十年,明朝廷在湘西修了一条三百六十余里的防苗边墙,将苗汉分开,互不来往,后人称之为“南方长城”。这使得西南苗族地区的居民对政治都有所忌讳,形成一种对政治的隔阂感,不利于其参与政策的制定。还有,许多少数民族都是全民信仰宗教的,宗教已经成为民族文化的一部分,其也影响着少数民族的政策参与。例如,佛教就要求信徒自我修行,超越轮回。因此。受其出世思想的影响,信佛教的少数民族的政策参与意识可能就会弱一些。

3.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与教育水平相关。公民的素质高,对民主的要求就越高,对参与到政府管理的过程就愈发有兴趣;公民的素质不高,就很难形成一种政治文化意识,也很难攫取政治信息,对政府出台的政策全然不知。因此,个人的素质也是影响着公民参政的障碍之一。但在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发展还是相当落后的,无论从入学率、师资力量还是从基础教育设施建设来讲,西部的多民族聚集地都落后于东部的发达地区。

4.与政府的引导相关。我国当前的政策制定模式是在社会没有利益多元化的条件下,由政府精英代替人民进行利益的综合与表达的。然而,政府往往把制定政策看作是自己的事,无视公民的参与。还有一些政府官员往往只重视公民形式上的政治参与,局限于对民意代表、官员的选拔和监督上,政府部门及其官员就有可能以自身的利益为价值取向而置公共利益于不顾。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官员就有可能利用各种手段阻止公民对政策制定的参与,提高公民参与成本,设置公民参与的壁垒。这种情况在越落后的地方就越严重,当公民的参与意识不强时,政府的引导是很重要的。

(二)目前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公民政策参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民对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缺乏热情,冷漠对待。有些公民参与途径过于形式化或者是政府设置公民参与的壁垒,提高公民参与成本,自己独占公共决策资源,这都使得公民的意见得不到反映,导致公民缺乏对政治的热情。在广西部分乡村,由于村委会的选举过于形式化,使得公民丧失了对参与村委管理的信心与兴趣。公民参与程度低下,基层组织公民自治的说法就显得空洞与苍白无力了。

2.相关保障法律落实不到位。虽然国家也有相关的法律来保障公民的参与权力,并明确规定了一些参与途径,但在少数民族地区,由于自然地理环境与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使得公民的参与权利得不到保障。

3.公民意见表达的制度化方式宣传和引导不足。由于少数民族地区公民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导致有些公民对政策有意见,但不知该如何表达,又没有人引导他们该如何做,所以容易通过偏激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看法。如果政府在工作中过于独断专行,不积极邀请公民参与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甚至利用各种手段阻止公民对政策制定的参与,使制度性的参与得不到充分的落实与保障,公民就会通过游行示威、骚乱、静坐等激烈的参与方式来对公共政策施加影响,偏激事件就时不时发生了。

三、扩大少数民族地区公民参与政策制定过程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公民参与机制与法制保障

在疏通制度性的、主流的参与途径的基础上,对一些非制度性的、非主流的参与途径应理性地区别对待。因为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市场体制还不够健全,各项政策制度的制定和社会的改革还不够全面,人们的政治素质普遍偏低。在这种状况下,不能确保公民真正地参与到政策的制定过程中,不能全面切实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使得公民的参与行为出现偏差,采取更加激烈的参与方式,如利用媒体舆论的压力、上访、静坐、游行、闹事等参与方式。当公民的意见得不到采纳或反馈时,或者政府为了利益集团的利益而排斥公民参与政策制定时,公民可以通过媒体的调查、报道和公开披露,制造社会舆论压力、形成舆论吁求,引起整个社会的讨论,博取广大的同情,从而影响政策制定的方向,达到公民的初衷。但是,如静坐、游行、闹事等这种较为偏激的参与方式不利于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构建和谐社会也会产生消极的影响。因此,这些参与途径是不值得提倡与借鉴的。政府要切实树立人民公仆的形象,主动接近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拓展公民参与途径,积极引导公民走正式的参与途径。对即将或已经出现的一些过激的行为,要区分对待,征询群众处理意见,争取妥善处理。当然少数民族地区公民更要理智看待自己偏激的行为方式,对一些损害到自己的公共政策,要通过合法的、正式的途径去反映和解决。

同时,建立健全公共政策的监督体制,引人多元主体的监督机制,确保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确保基层组织的选举民主化。要尽量做到务实与公平,真正保障公民能够参与到其中来,管理与自己息息相关的事务。

(二)政府要在政策的制定中扮演引导者的角色,改变获取政治信息的渠道。调动公民的积极性

政府要充分听取公民的意见,加大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确保公民在政策制定互动中的知情权,扩大政务公开,将人民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的政策制定公诸于众,让公众了解自己的责任与义务,自己的意见也能得到及时的表达。政府也要积极邀请公民参加到政策方案的设计中来,使得政策的制定中包含有公民的意识,这有利于公民对政策的认可与接受,保证政策顺利的实行。

人的行为往往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公民主动参与政策的制定主要是对政治信息作出的反应。所谓的政治信息就是政策法令、政治思想、政治文化等。”政治信息对公民参与政策制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少数民族地区,由于自然条件与经济条件的原因,通讯条件较为落后,居民获取信息的途径较为单一,口头传播成为信息流通的主要途径,这会造成信息的滞后与失真,不利于公民的政策参与。因此,电视、报纸、广播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普及尤为重要,利用它们信息量大、传播面广、快捷、方便的特点,使相关的信息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让公民了解,有利于他们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

(三)政策制定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多样的咨询机制。改革听证制度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广开言路,向社会征求议案,征集立法建议。采取多种形式征求公民意见。政府机关可向专家、学者咨询。公布公共政策制定草案,征求各阶层公民意见。采取发放民意调查卡、电话咨询,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以网上咨询等形式征求公民意见。

建立内容和程序都比较简化通俗的乡镇行政听证制。与人民群众的整体文化水平和素质相适应的政策内容与制定程序更有利于降低公民参与的成本,使公民不会被排斥在之外,才能切实地参与到政策制定活动中去。

(四)探索运用适合少数民族地区特点的政策参与方式

由于历史地理等因素的影响,民族风俗习惯及文化传统等仍有深厚的社会基础与群众基础,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针对少数民族的特殊情况,可尝试以下一些参与方式和方法:

1.家族会议制。家族会议就是指同宗同族的村民定期举行宗族会议,商讨本族的事务与祭奠活动。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人们都是以同一的姓氏宗族聚居在一起的,强烈的同宗同姓观念使他们能够紧密的团结,一致对外。家族会议的决策都是以协商、民主表决等形式实现的,容易获得家族成员的认同。因此,要扩大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程度,可合理有度地运用这一形式,即公民可以通过家族会议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家族集中向政府反映族员的意见或政府直接咨询家族会议的意见或者看法,族员的意识体现在公共政策当中。由此,公共政策既体现了公民利益需求,又能够很好地解决社会问题,顺应民意。

2.关键公众的接触。“关键公众接触即公共管理者选择向一些关键的接触者进行政策咨询,并与其进行磋商,听取其意见,这些关键的接触人物通常都是经济界的领袖或是其它组织的领导人。”当然,在少数民族地区不仅仅是这一些人,还可能包括某个宗教团体的领袖,宗族的族长,长期具有威望的人。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部分区域人民的利益需求,通过这一点可以更加广泛地了解到公民的态度和看法。

3.公民调查。公民调查是一项新的参与技术,是政府以问卷的形式向公民征询对政府政策与服务的意见。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居民有依山傍水分散居住的习惯,要出来逛街买东西都极为困难,更何况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对于这种情况,公共管理部门只有采取深入山区群众,运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来听取群众的意见,才有可能获得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有时,公民调查的时间可以选择在某个民族节日,那时正是人们最聚集的时候,在这时进行公民调查得出的数据就更加有代表性了。

社区治理参与途径范文3

关键词: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困境;对策

1 引言

随着信息化、全球化的到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公民参与已成为全球的热点问题,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公民的政治参与对于确保公共政策的公共利益价值取向,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维护社会的稳定,培养公民的主体意识和政治认同感,使公共服务效能最大化,提高公共服务的品质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2 公民参与及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形式的概念阐释

公民参与是指拥有参与需求的公民或公共组织,在公共领域范围内通过各种途径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以表达和实现自己的利益需求的一切活动 。另外,从公民参与的领域上讲大致可以分为政治上的公民参与(国家政策制定之前、制定过程中以及政策实施中的公民参与)、经济上的公民参与、文化上的公民参与以及较小范围内社区中的公民参与。

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民参与就是指在法律上保障公民以及公共组织,享有自由参加社会政治活动权力的同时,促使公民及公共组织能够通过一定的参与渠道,充分参与对居民自身生活产生各种影响的政策和决策的制订,并监督其执行情况的一切活动的总和。

3 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中的现实困境

3.1 公民参与意识不足

官本位思想的误区认为公民只应接受公共政策的结果,而忽视公民应有的参与权利;即使是意识到公民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参与权利,却对公民参与的能力和效果持怀疑态度,而片面强调“专家”和“精英”治国。同时,公民的参与意识相对淡薄,尽管公民享有种种参与的权利,但是长期以来政府决策运作的封闭型和不透明性,使许多人都形成了一个基本共识,个人的参与对公共政策的制定影响力较低,导致公民的不参与以及较低的政治效能感。

3.2 公民参与渠道不畅通

我国宪法法律法规赋予公民参与的权利,并规定了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多种渠道,如选举活动、途径、参与政党活动、参加政治团体的活动等,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有许多问题:一是选举制度不够完善。在这种选举制度下,较高层次的人大代表不直接由人民群众选出,使得通过选举途径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效果大打折扣;二是制度也很不完善;三是我国第三部门不够发达,使得公民缺少了一条参与公共政策的合法有效的途径。

3.3 公民参与的实施机制不完善

对于一个社会或组织系统来讲,如果制度得不到实施,会影响制度的稳定性和权威性,让人们产生蔑视制度的文化心理。现行条件下,由于制度设计上的原因,在我国公民直接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途径是极其有限的,即便是已经建立了一些公民参与的制度化渠道,很大程度上也只是流于形式,公民的知情权难以运用,参政权难以充分发挥,监督权难以落实。

4 健全完善我国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民参与机制

4.1 提高公民参与素质, 扩大公民参与的渠道和范围

首先,建立决策议程的提前公示制度和重大事项公示制度,从而为公民参与政策制定做好各种积极的准备。其次,建立和实施公开听证制度。听证大会代表的选择应该尽量扩大范围,尽量照顾各种群体和阶层,提高其代表的广泛性,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在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民主讨论,激发公民的参政议政热情,保证决策的科学化、 民主化。再次,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和疏通利益表达渠道,通过有效机制,保证公民的意见和愿望及时反映到决策中枢系统中来。

4.2 规范和培育第三部门,改进和完善第三部门的公共政策参与机制

由于在社会公私领域的独特地位,第三部门能够达到组织机构和个人之间以及社会公民之间利益的整合,在政府和公民间搭起一座沟通的桥梁:一方面向广大公众传导政府政策;另一方面集合公众的意志,向政府反映民众的诉求,使不同人的要求找到一个合法的表达途径和利益代言人。同时,政府应加大对第三部门的扶持力度,在资金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同时加强对第三部门的引导,改进管理体制,促进其能力的提高。此外,政府应努力与第三部门建立一种良性的合作伙伴关系,为第三部门参与政策制定创造有利的环境。

4.3 加强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建设

现阶段,我国公民参与的制度建设最重要的是使现有的政治参与制度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避免现有各种合理制度被曲解,得不到执行,流于形式。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尤其是增设弱势群体,如农民下岗失业、工人打工族的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渠道。

4.4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参与型的政治文化氛围

为彻底摆脱传统顺从型政治文化的桎梏,转变消极被动的政治心态,建立参与型政治文化,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政治民主化建设;二是强化政府官员的公仆意识;三是加强民众的主人翁意识和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总之,政府与公民双方都应该转变观念,公民一方应大胆主动参与,政府一方要敢于面对问题,给予公民参与高度重视,率先垂范,强力推动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

5 结论

在利益博弈过程中经过多方讨论,沟通意见,彼此容让,并提供他们参政议政的途径和宣泄政治情绪的渠道,在利益得到充分表达并达成相对平衡的基础上,将政策诉求传递给决策系统,进而促进决策机关作出公共决策。只有建立了完善的公民参与平台,这样才能引导公众在公共决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加布利埃尔・阿尔蒙德.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M].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2]侯伊莎.政府社区与公民社区制的三维架构[J].中国行政管理,2005(12).

[3]李学余.论公共政策制定中公众参与的必要性[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4(6).

[4]李景鹏.政府职能与人民利益表达[J].新华文摘,2006,(18).

社区治理参与途径范文4

摘要:公民参与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种实现形式,其重要性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然而我国民族地区由于其本身的特殊性,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明显落后于其他地区。目前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制度还不完善、参与意识不强、参与渠道不畅、民主观念并未深入人心等问题特别突出。要提高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水平,必须加快民族地区公民思想观念的转变,扩宽公民参与的渠道、途径和方式,提高公民的文化素质,并制定和完善民族地区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的制度。 关键词:民族地区;公共管理;公民参与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政治过程正在向民主化和法制化发展,公民的独立自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法制意识以及政治民主化的要求也在逐步增强。公共管理中公民参与的要求愈益加大,而中国公民的主体性亦将愈益增强。我们党在十六大报告中就曾经提出要赋予公民四项重要的民利:公民参与决策的权力,参与管理的权力,参与选举的权力,参与监督的权力。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仍然还只是停留在初级的阶段,而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受特殊的政治、经济、宗教、历史文化及地理环境的影响,更是落后于其他地区,并有一定的特殊性。我国实行的是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地区发展成熟且广泛的公民参与,非常有利于民族地区的稳定和长足发展。 一、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中公民参与的特殊性 公民的政治参与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种实现形式,在我国公民参与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应有之义,一个政府如果真正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那么它将非常注重公民参与公共管理。而政治生活总是要以一定的经济生活为基础,公民参与公共管理过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公民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密切相关,在不同的经济条件下,公民的参与程度与政策的偏向性都不相同。从世界各国的政治发展的长远过程来看,经济发展程度越高,公民参与公共决策过程的程度就越高。然而,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祖国的内陆及边疆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这些地区,地理环境恶劣,自然条件较为艰苦,经济发展滞后,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公民的参与程度,使得公共管理中公民参与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第一,受自然环境影响公民参与具有地域特殊性,使得公民参与具有难以执行的特性。民族地区的自然环境恶劣,广大的民族地区多是高山、大漠、戈壁,仅西北地区就有87 万平方公里的沙漠,这些地区主要居住的是少数民族。即使在南方的各民族地区,广大少数民族也多分布在高山峻岭、自然环境比较恶劣的地方,各自形成一定程度的自然隔离。在这些地方,信息相对来说是比较的闭塞,畅通渠道受阻,无畅通的信息传递环境,这对公民参与的执行力有非常大的影响。例如许多少数民族聚居的西部地区,地广人少,加上自然环境恶劣,交通不便,信息传递速度慢,许多听证会就无法及时参与,从而使公民由于外界环境而无法或者难以行使参与的权利。因此,公共管理中公民参与自然而然地要受到环境的影响。 第二,受经济影响公民参与缺少经费支撑难以维持,使得公民参与具有落后性。经济发展水平与政治参与之间存在着相关关系,高水平的政治参与总是与高水平的发展相伴随,而且经济越发达的社会越趋向于赋予政治参与更高的价值。我国各民族之间生产力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民族地区经济相对落后。首先,从纵向看我国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存在相当大的距离。例如:民族地区人均GDP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民族地区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偏低。其次,财政入不敷出。民族地区财政困难,虽然财政支出增长持续,但是财政自给率却在不断下降,对中央和上级的财政转移支付的依赖程度不断地加强,只能依靠中央政府大量财政支持以维持各项事业的运转,有些民族地区甚至影响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或欠下大量债款。再次,居民收入水平低下,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与全国的平均水平差距较大,民族地区许多群众的生活还很贫困。中国有句古训:“仓禀实而知礼仪,衣食足而知荣辱”,意思是人们的思想、政治、文化及道德水平是由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在现实中,公共管理中公民参与必然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无论是政府,还是公民,莫不是如此,民族地区的经济状况影响了其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社会经济发展落后,不能为政治参与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这必定会影响公民的有效政治参与,从而使民族地区的政治参与具有落后性。 第三,受到民族地区特殊社会文化和政治文化的影响,公民参与缺少独立性。和风俗习惯是社会文化的重要内容。中国大多数少数民族都信仰宗教,在群众性信仰宗教的民族居住地区,宗教文化的影响较大,有的甚至大过政府法规。而不同民族由于历史上迁徙发展形成各自不同的风俗习惯,各种风俗习惯又制约着人们的日常政治生活和工作。例如在,以寺院为中心的藏传佛教主要为藏、蒙古、土、裕固等民族所信仰,长久以来它不仅传输着宗教思想,并且影响着文化教育。在封建领主统治的几百年时间里,的文化教育功能主要由佛教寺院承担,且讲授内容为“大小五明”,使藏民族的生活方式带有深深的宗教烙印,从而影响着人们的政治观念和政治行为[1]。因此,作为重要政治行为的政治参与,还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构成人们政治行为模式的政治文化的影响,这些影响人们生活很深的民族政治文化势必影响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使其公民参与缺少独立性。 二、我国民族地区公民参与公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长期以来,由于传统行政管理的积弊和公民自身素质的局限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我国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中公民参与的缺失,而公民参与的缺失正是我国民族地区在公共管理中出现失误和面临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如今,随着中国民主建设的不断发展,民族地区公民参与也有所发展,但是发展还比较缓慢,就目前来讲,总体上有些还处于刚刚起步,有些地区由于众多原因甚至还未曾起步。民族地区公民参与的步伐为何停滞不前呢?笔者认为主要是因为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成为其停滞不前的障碍。 (一)民族传统政治管理对公民参与的消极影响虽然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且少数民族实现了宪法所规定的自治权利,但是他们又不同程度地生活在他们本民族的传统政治生活当中,这就使得他们往往不可避免地受到其民族传统政治管理的影响,进而现代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也会受到影响。而且,我国民族地区公民缺乏参与意识是有其深刻的历史根源的,各个民族都有着不尽相同的文化传统与思维方式,对于政治都有着或多或少的忌讳,并且中国历史上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实行的政策也会影响到现今少数民族的政治参与。例如,我国历史上就曾经多次出现过封建统治者对少数民族的迫害政策,这使得少数民族对政治有一定的偏见与忌讳。这种情况在我国的西南地区颇多,明朝万历四十年,明朝廷在湘西修了一条三百六十余里的防苗边墙,将苗汉分开,互不来往,后人称之为“南方长城”[2]。这使得西南苗族地区的居民对政治都有所忌讳,形成一种对政治的隔阂感,不利于其公民参与。另外,如前文所述,我国各少数民族受宗教影响很大,多个民族信仰不同宗教,其宗教生活呈现出多种多样的格局,并多少影响到他们的政治生活与传统政治。若干民族历史上存在过“政教合一”的传统管理体制,政教合一,就意味着世俗和宗教权力都集中于宗教上层,这种宗教支配全社会和全民族,对政治的参与,也就意味是宗教上层人士的事,而与不掌握社会公共权力的公民无关。这样一种情形也就造成了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中公民参与的意识淡薄,或受传统宗教影响以及本民族社会文化的影响使得公民根本没有参与公共管理的意识。 (二)民族地区公民参与渠道不畅通现如今公民参与公共管理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但是民族地区如前所述由于其地域的特殊性,其公民参与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外界环境的阻碍。民族地区多为贫困地区,多为经济不发达地区,互联网的普及与发展远远赶不上东部,这条为公民参与开辟了广阔空间的科技途径就受到了其所处地域的阻碍。公民参与无法通过这条便捷的途径得到准确快捷的信息,当然,也无法把自己的意见通过网络表达出去,对于一些公众议题自然也无法即时参与。另外,由于西部地区交通不便利,对于立法听证会、行政听证会不但无法及时得到信息,也无法及时赶去参与,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在操作层面由于诸如此类的外部原因,从而使民族地区公民参与的执行力很差,最后只能流于形式。此外,民族地区社团参与代议制不发达,导致这一重要的政治参与渠道受限。许多社团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大,独立性弱。有时,其对政策的研究、分析变成对政策的解释或论证,对政策实施结果的评价与实际有距离,提出的政策意见带有片面性。一些民间社团的组织分散凌乱、内部管理欠佳、诚信缺失、自律性差、监督机制不健全,特别是利益表达组织化不足,公民对 民间社团的认同度低,怀疑其参与公共管理的能力,影响了公民通过民间社团参与公共管理的积极性。有些民间社团是纯粹的俱乐部性质,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的积极性低、那么其在公共管理中的影响作用相对来讲也就极小。 (三)民族落后地区公民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文化素质是形成政治文化的内在要素, 而文化可以塑造一个人的政治品格,一个社会的政治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本身的文化素质。文化素质包括所学到的和所接受的人文社科类的知识,因此个人本身的文化素质取决于受教育程度,教育与文化素质有一定的相关关系。公民参与的主体是公民, 公民的文化素质对公民意识、公民有效参与公共管理有着直接的影响。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的程度与受教育的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公民的文化素质高,对民主的要求就越高,对参与到政府管理的过程就愈发有兴趣,公民的文化素质不高,就很难形成一种政治文化意识,也很难攫取政治信息,对政府出台的政策全然不知。因此,个人的文化素质也是影响着公民参政的障碍之一。 (四)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中公民参与的制度不完善我国公共管理中公民参与还处于起步阶段,公民参与制度还未形成,在公共管理缺乏公民参与制度的情况下,公共管理者主观上存在着对公众参与的轻视和排斥,使得在公共管理中主观主义,经验主义和个人独断专行的作风与行为经常发生。这种传统的、存有缺陷的管理制度及模式并未彻底消除,而完善的公民参与机制又并未最终完整地确立起来。使得公民的政治参与多停留在表层,不能够深入。但是,必须明白公民参与不只是一种理念,它需要在管理中通过一定的制度、条件和方式得以实现。然而,当前公民参与制度化的缺乏,公民意见表达的制度化方式宣传和引导不足,并且某些政府官员还利用各种手段阻止公民对政策制定的参与,使制度性的参与得不到充分的落实与保障。致使一旦公民对政策有意见,容易通过偏激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看法,例如公民通过游行示威、骚乱、静坐等激烈的参与方式来对表达自己的意见,使得偏激事件就时有发生。 三、推进民族地区公共管理中公民参与的路径 (一)加快民族地区公民思想观念的转变人类的政治参与实践表明,相应的政治文化建设是确立政治价值观和掌握政治参与所必需的知识和技术[4]。一定的政治文化建设是能培养公民的政治价值和政治信念,提高公民对政治制度、政治过程以及公民政治权利和义务的认知水平,形成有效的政治参与行为模式的重要保证。而在民族地区,可以通过大力宣传,推行民主政治建设,从思想文化上使原来根深蒂固的宗教文化和长期习惯得到一定程度的动摇。并从教育方面入手,从小培养他们的民主意识,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的意识,改变过去那种对于政治尽量不参与的态度,加快思想转变。一些调查曾显示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的意识与受教育程度有很大的关系,有较高文化程度的公民政治参与的意识更强。这里的教育程度指的不仅仅是学校教育还有家庭教育等等。只有加大对于公民参与的宣传,使公民建立起自觉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责任感。有了作为公民的责任认同,使传统行政管理思想得以转变,他们才会自觉地参与政府决策,参与管理,参与选举,参与监督。 (二)扩宽公民参与渠道、途径和方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就是扩大公民的知情权,鼓励公民了解政治,吸引公民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继续大力发展西部经济,国家政策要向民族地区偏斜,经济可以推动民族地区财政收入得到提高,从而外部环境的改善使得网络得到普及,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完善,使得公民参与渠道得以扩宽而不受到外界客观条件的制约。其次,完善社会团体,完善利益表达机制。除了完善政府内部的公民参与方式以外,我们可以试图去培养公共组织发展的土壤,让公共组织或者利益团体代表单个的公民与政府进行对话协商。即能够使民意得到表达,因为利用团体的力量来表达自身的利益会比单个的力量要大得多,又能减少成本,这对于民族地区来说无疑是一个比较经济的做法,这样良好有效的社会团体也不失为一个公民参与的途径。再次,信息公开是公民有效参与的前提,信息公开的程度和获取信息的途径直接影响公民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党的十六大在推行政务公开方面提出了十分具体的要求:推行电子政务,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管理机制;建立社会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管理过程的论证和责任制。如能在民族地区认真推行,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使普通公民的政治参与成为一个具体的、有序的行动过程,从而加速中国民族地区政治民主化的进程。 (三)提高民族地区公民的文化素质着力于提升民族地区公民的文化素质,有利于提高民族地区公民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增强民族地区公民的主体性。对于提升民族地区公民的文化素质,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首先,加大对西部民族地区各层次教育的支持,将各种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大力支持西部民族地区继续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条件成熟时可考虑在某些地区试行十二年制义务教育制度,积极扶持旨在培养实用性人才的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从招生、办学资金、师资建设、硬件建设、实验实训条件等方面对民族地区高校进行政策倾斜,同时要深入落实高校对口支援制度,用好用活一切有利于西部民族地区的教育政策,构建一套公平、健全、完善的正规教育体系,为民族地区公民学习文化知识,提升文化素质,从而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提供有力的教育保证。其次,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和引导,搭建形式多样的公民文化素质教育平台。大力开展科教普及活动,发展西部地区文化事业,通过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和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寓教于乐,使西部民族地区的民众在愉悦的气氛中学到知识和技能,有助于开拓视野增长见识,无形中提升公民的自主意识、维权意识 和政治参与意识,强化各少数民族成员的政治社会化过程。 (四)制定和完善民族地区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的制度中国民族地区公民参与公共管理存在最突出的问题是制度化程度不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就是加强法制化和制度化建设。而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为中国民族地区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奠定了法律基础。为此,应建立科学民主的公民参与制度,并把它纳入行政法律中去,从而使得公民参与公共管理是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这也是现代民主国家公共管理的基本要求。民族地区应建立健全的公民参与规章,与此同时,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管理主体和客体的法制意识。从而使公民参与通过法制融入人心。通过法律依法明确公民参与公共管理的途径、机制和基本程序,依法保障公民参与权力。对于妨碍公民参与的行为,要依法予以纠正,对于故意阻碍和破坏公民参与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机关或个人,要依法予以惩处。 参考文献: [1] 杨晓纯.各族人民政治参与的发展[N].中国民族报,2008-6-13. [2] 罗康隆,黄贻修.发展与代价——中国少数民族发展问题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 2006:13. [3] 约翰•克莱顿•托马斯. 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公共管理者的新技能和新策略[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54. [4] 卡罗尔•佩特曼. 参与和民主理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23.__

社区治理参与途径范文5

关键词:社区治理;城市居民;网络参与;个案研究

社区治理是社会建设的发展方向。从治理理论的视角出发,社区成为一个能够接纳多重力量的开放性场域,这就必然打破原有社区治理主体的单一性,转变为由政府、社区组织、非营利组织、居民等主体共同治理的多元合作格局。信息技术的变革发展催生了网络社区的形成,拓宽了公民参与的渠道,为城市社区治理提供了思考空间和实践路径。重庆市B社区突破传统管理的窠臼,以互联网为载体,对公民网络参与社区治理进行了探索与实践。

一、社区治理中网络参与的特点

社区是社会的基层自治空间。在我国传统的社区自治中,“由于参与渠道不畅通、参与机制不健全,以及缺乏利益保障和实际诉求的动力, 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不强, 参与范围不广,仍然是一个普遍的问题。”[1](P205)然而,在当代治理浪潮中,公民参与社区治理则成为一种必然逻辑,这既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诉求,也是社区治理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与此同时,互联网在城市生活中的普及发展,已然超越了信息传递工具的简单功能,塑造了一种全新的社会环境和生活空间。在现实社区的网络化、信息化建设中,传统的沟通交流方式和公共事务的共同治理方式发生转变,网络成为“公民参与政治的一种工具、方式和途径,是公民参政的基本载体”。[2]

所谓公民网络参与,是指“公民个人或公民组织以网络为基本载体,对与自己相关或者与公共利益相关的事务发表意见、阐述利益诉求,进而影响和推动国家政治、经济或社会生活的一切活动。”[3]由于互联网本身所具有的虚拟性、互动性、开放性、平等性等特性,与传统的政治参与不同,社区治理中的网络参与凸显出自身鲜明的特点:一是参与主体的拟实性。传统意义上的参与主体主要是社区居民、社区组织,身份是具体的、单一的。而网络参与的主体则不然,他们既可以是传统现实的居民个体和组织,也可以是现代虚拟的“网民”、“虚拟团体”等。二是参与客体的公共性。网络领域比现实社会更天生地指向“公共性”,因为“虚拟自我总愿意围绕着社会公共利益诉求而聚集、发声乃至行动。”[4]网络参与的治理客体主要指向典型的社区公共事务,比如社区的环境、治安和公共设施等,鲜少涉及政府行政性事务和个人选择性事务。三是参与方式的便利性。基于互联网本身所具有的独特性,网络参与社区治理突破了传统地理上的局限、信息沟通方式和信息获取途径的局限,体现得更为直接和便捷,也大大降低了参与成本。四是参与环境的开放性。互联网具有天然的开放性和可扩充性,是一个无边界、无中心的分散式结构。参与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跨越时空界限,自由访问社区内外的各种网络信息资源,广泛交流、传播自己的理念和观点,自主选择自己喜欢的信息和内容。可以说,网络参与体现了政治行为与信息工具的深度结合,它打破了居民制度性参与的禁锢,使城市社区治理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境遇。

二、网络参与社区治理的个案实践

B社区位于重庆北部某高校校园内,建于1950年。现有常驻人口2776户6516人,其中16岁以下803人,17岁至59岁4143人,60岁以上的1389人。社区劳动人口中,经商劳动力147人,工人2045人,教师、医生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589人,其他行业137人。社区空巢、独居老人76人。总体来看,B社区具有独特的优势资源:1.居民文化素质普遍较高,公共参与能力强;2.社区历史悠久,居民相互熟识,社区归属感强;3.学生和教师志愿者众多,社区建设的人力资本丰富;4.居民电脑拥有率和上网率高,便于信息沟通与交流。基于这些优势,2010年 B社区积极探索了网络参与社区治理的新型模式。

(一)创建公共参与平台。网络社区是网络参与的主要载体。网络社区是“建立在电脑基础上,用来满足特定社区中个人社会需求和经济需求的一个系统或一套系统。”[5](P118)B社区居委会与高校志愿组织合作创建了一个数字化综合管理与服务的网络页面平台――“我们的网上家园”,开设了社区动态、社区服务、社区教育、社区活动、社区论坛等版块。居委会在社区网上征求居民意见,回应居民诉求,动员居民参与社区活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逐渐赢得越来越多的关注率和参与率。其中,“社区服务”、“社区教育”、“邻里互助”、“特色论坛”等版块更是备受关注,成为社区居民之间、居民与物业、居民与居委会(或其他管理机关)等主体间交流互动的平台。

(二)培育社区参与主体。在网络社区治理体系中,B社区除了维持传统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物业公司等治理主体,还将培育社区组织列为工作重点。首先,社区主要通过展板、海报、宣传页、入户走访、条幅、宣传手册、文艺汇演以及新闻媒体等形式,对培育社区组织的目的和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其次,通过网上投票、入户走访的形式寻找社区内的积极分子与社区精英,从中选出老年人代表、青少年代表和妇女代表,聘请专业教师培训他们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最后,让这些代表们负责发动居民参与社区活动与建设,并建立社区组织,为社区和居民服务。目前社区主要有志愿组织、活动组织、教育组织、管理组织、邻里互助组织和环境治安组织等居民组织。

(三)扩展居民参与范围。依托社区网络平台的信息传递和资源整合作用,重点引导居民广泛参与社区治理,重点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公共事务管理,让居民对社区服务、环境卫生、社区治安等社区事务建言献策,形成良好的舆论场所。二是社区教育活动,通过整合、优化、利用地区教育资源,形成与经济社会相适应的社区教育体系,其中包括“生命教育”、“老年大学”、“家庭学校”、“社区大讲堂”四个子项目,它们相互关联、相互补充,形成了一张密织的教育网络。三是社区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促进社区文化建设。依托社区居委会和社区组织,形成以居民为主导开展形式多样文体活动的模式,培养居民自主管理的社区意识。四是社区志愿活动,志愿者协会秉承“爱心、奉献、互助”的精神,负责及时各类信息、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慰问和帮扶老人等公益活动,融洽了社区人际,提升了居民的凝聚力和社区归属感。

(四)构建互动回应机制。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程度,有赖于政府对民众诉求是否主动回应。为促进公民网络参与的积极性,B社区构建了互动回应机制。一是建立社区(街道)网络党建工作指导小组,通过网络党建推进网络参与社区治理。二是成立社区网络舆情分析和研判联席会议,由党政部门、社区居委会、辖区高校的相关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应对网络重大、焦点舆情,及时提出对策措施。三是将网上回应和网下落实相结合,相关政府部门将网络信件按接待回复、待签收、办理中、已办结等进行分门别类,并规定了信件办理时限。

从B社区这几年的实践来看,公民网络参与社区治理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居民诉求能及时反映并得到妥善解决,提升了政府形象;居民邻里关系进一步融洽,增强了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增强,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政府治理模式。

三、进一步推进网络参与社区治理的思考

需要指出的是,B社区对公民网络参与的探索和实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同时也还存在着一些困境:缺乏整体宣传和理性引导,居民对社区组织的了解还不深;社区网上的服务内容仍需完善,存在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开设栏目单一等现象;参与主体和参与领域不平衡,参与主体不平衡,偏重于专业技术人员、商业服务人员和学生,中青年人居多,同时参与的领域也失衡,主要集中在文化教育等非政治活动和医疗、社保、就业等密切关系自身利益的事务。要进一步推进网络参与社区治理的实践,必须正视这些问题,并积极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主体参与意识。公民网络参与的有序运行,取决于参与主体的理性意识。首先,作为政府主体,要革新观念,摈弃“全能政府”的传统思维,建立与公民、自治组织等主体多元合作的治理结构,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共同行动,实现社区善治;其次,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引导社区居民理性认识网络参与的社会价值,力争将社区参与内化为居民个人的价值追求和生活需要,并将网络民主参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激发公众参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再次,加强社区的网络化建设,降低网络通信使用费用,提高其使用率,同时注重丰富和适时更新网站信息内容,满足居民的多层次、多元化需求,使社区网站真正成为各治理主体间的信息桥梁。

(二)加强参与教育,提升主体参与能力。互联网虚拟、匿名的特性容易消解公众参与的心理障碍,往往成为公民释放现实压力、畅所欲言的网络公共场域。这种隐匿性、安全性一方面促使居民乐于通过网络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积极与政府互动,另一方面又容易使社区网站成为非理性情绪酝酿和发酵的聚集地,从而背离了民主参与的理性精神。因而,应加强对社区居民网络参与能力的教育,引导其理性、有序参与社区治理。一是建设网络社区的同时,针对各类群体,分层次、分类别、分专题开展社区网站使用培训班,使居民能够灵活应用网络操作技术,正确识别和分析各种网络信息,提升公民有序参与的基本技能。二是强化网络道德教育,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橱窗、互联网、专题讲座等形式,有目的、有步骤地培养人们的公共精神和公民责任感,规范居民的网络道德行为。三是加强网络道德监督,筛选和过滤网上的不文明、不健康言论,清除虚假信息,建立文明、生态的网络空间。

(三)完善参与机制,保障主体有效参与。稳定的、良好的制度是实现公民有效参与的保障。首先,要加快制定网络参与的相关法规。对网络参与立法,可以为居民有序参与社区治理提供一个“有法可依”的制度环境,规范网络参与秩序。完善网络立法,既要注重“将互联网的特征与民主政治的实质相结合”,又要“注重处理好网络秩序与公民参与之间的关系”,[6](P36)从而有效保障公民网络参与秩序。其次,要推进社区电子政务建设。电子政务天然具有的技术性和便利性特征,为居民的网络参与提供了一条制度化的途径:一方面,政府通过社区门户网站推行阳光政务,能够有效缓解乃至规避信息传递的“肠梗阻”现象,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另一方面,它能够促进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政府借助网络平台广泛征集社情民意,而居民则可以直诉衷肠,表达自己真实的利益诉求或意见,有利于政府科学决策,促进社会治理。加强社区电子政务建设,一是要丰富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吸引居民广泛、踊跃地参与;二是要优化政务信息服务,及时透明公布信息,整合区域网络资源,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三是要提高网络安全性能,培养优秀的社区网络技术人才,强化居民的网络安全意识。再次,优化社区网络服务平台建设。社区网站是服务居民的重要窗口,也是影响居民网络参与度的重要环境因素。优化网络服务平台建设,一是要进一步整合网络服务资源,注重拓宽服务内容的亲民性、便民性和实用性,同时网络平台设计要界面亲和、操作简洁、便于居民参与,提升居民参与率;二是要以维护居民根本利益为导向,提供人性化的网络服务,根据不同的用户群体需求,提供规范的、有针对性的服务,尤其增强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服务供给力度;三是要加强对政府等责任主体的监督问责,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回应网络参与,尤其对一些网络热点问题要及时引导,有效解决,及时公开结果,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此促进网络互动的规范化、常规化。

从理论上讲,与传统社区的管理模式相比,网络参与具有显而易见的优势,它是一种自发的、主动的、去中心化的治理形式,与现代社会的民主政治精神内涵相契合,是社区治理的发展方向。但事实上,由于当前的参与机制不太健全,网络参与还仅仅只是一种制度外的有效补充路径。在这种背景下,作为个案的重庆市B社区网络参与的实践,本身就是颇具自身特色的发展方式,能否持续地、有效地发展下去,还有待进一步观察和分析。相应地,作为普遍意义上的网络参与社区治理的长效机制,还有待于政府、社会、学界共同深入探讨和研究。

参考文献:

[1] 魏娜.社区组织与社区发展[M]. 北京: 红旗出版社,2003.

[2] 盛馨莲.网络环境下公民参与政策过程的问题和对策[J].东南学术,2007,(4 ).

[3]魏娜、袁博.城市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网络参与[J].中国行政管理,2009,(3).

[4] 王英杰.网络空间的价值认同:特点、规律及其引导[J].理论导刊,2013,(11).

[5] 安德鲁・查德威克.互联网政治学:国家、公民与新传播技术[M].任孟山译.北京:华夏出版社, 2010.

社区治理参与途径范文6

1.福州某社区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选民投票率达到了98%,真正做到“自己的干部自己选,自己的事情自己管”。这说明()

A.社区选民具有较强的民主参与意识

B.社区选民积极参与我国基层政权建设

C.社区居民委员会享有高度自治权

D.社区居民选举人大代表的积极性很高

【解析】选A。从极高的选民投票率就可以看出社区选民具有较强的民主参与意识。社区不是基层政权,不享有高度自治权,居民委员会成员不是人大代表,故B、C、D观点错误。

2.(2015·莆田模拟)近两年来,广东所有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必须100%听证,还要经过民意调查程序。这说明()

①民意是正确决策的重要信息资源

②公民通过社会听证制度参与民主决策

③增强参与度是民主管理的重要基础

④监督听证会是公民参与民主监督的新形式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解析】选A。广东要求所有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必须听证并经过民意调查程序,这正表明民意是正确决策的重要信息资源,同时也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途径,①②正确。公民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参加管理国家的基础,③错误;材料没有提及民主监督,④与题意不符。

A.公民可以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参与民主决策

B.公民可以通过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参与民主决策

D.互联网已成为公民间接参与决策的主要途径

【解析】选A。公民通过QQ议政群,对政府决策提出建议,可见属于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故答案为A。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主要指将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向社会公示,听取意见和建议,题干未体现,排除B。题干没有涉及公民政治权利的广泛性,排除C。题中公民是通过直接方式参与决策的,排除D。

3.作为福建省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的古田县,对于当前农村一些技术含量低、简易零散项目,2014年该县共对21个项目采用了“四自三公开”管理模式进行,即由村民自行组织、自行采购、自行施工、自行监管,同时实行项目决策公开、建设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这一做法()

①有利于维护村民的民主管理权利

②进一步强化村民自治的基础

③有利于提高村级管理服务的透明度

④有利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B。村民自治的基础是选举当家人即村委会成员,②不选;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组织,④错误。题中做法尊重了村民的民主管理权利,加强了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监督,①③入选。

4.(2014·青岛模拟)2013年10月30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山东省供热条例(草案)》(简称“草案”)进行网上立法听证。此次网上听证通过报名或邀请,确定了8至10名陈述人。如果给这则消息拟写一个新闻标题,的是()

A.行使基本民主权利,建言献策

B.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倾听民意

C.集中专家智慧,科学决策

D.听证于民,决策利民

【解析】选D。本题考查学生对材料的分析综合能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材料中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故排除A、B;材料中是公民通过社会听证制度参与民主决策,不是专家咨询制度,排除C。

5.2013年9月25日,第四届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领域专家咨询组成立会议在北京召开,湖北7位专家受聘成为“973”计划专家咨询组成员。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专家咨询有助于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B.专家意见是一切决策的根本立足点

C.将决策依托在少数专家身上缺乏民主性

D.有了专家咨询就能确保决策不出现失误

【解析】选A。专家在各自的领域拥有更为全面、更为深刻的知识,专家咨询有利于增强决策的科学性,A项符合题意。客观实际是一切决策的根本立足点,专家咨询制度是民主决策的表现之一,但不能确保决策没有任何失误,因此B、C、D三项都是错误的。6.(2014·乌鲁木齐模拟)《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的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下列宣传标语中与材料内容最贴切的是()

A.巩固基层民主政权,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B.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共建祥和文明社区

C.深入推进村民自治,广泛实践人民民主

D.提高村民政治素养,直接参与国家管理

【解析】选C。题干材料针对的是村民自治、发展基层民主,A中“巩固基层民主政权”、B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D中“直接参与国家管理”均与题意不符,C项入选。

7.某市拟在五个城区主要路段禁行电动自行车方案公示后,很多市民通过打电话、报纸留言、网络评议等方式积极参与讨论,方案经过适当调整修改,最后获得了大多数市民的认同。这体现了我国公民通过________方式参与民主决策。

()

A.信访举报制度 B.专家咨询制度

C.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 D.社会听证制度

【解析】选C。A项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方式;该市禁行电动自行车方案公示并采纳市民建议,属于通过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进行民主决策;通过专家咨询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进行民主决策涉及的人数要有限得多,B、D明显不符合题意。

8.某同学在上学途中发现街道中间隔离护栏预留的行人横穿马路的缺口太少且间隔太长,给行人横过马路带来极大不便。该同学准备以“城市隔离护栏设置应人性化”为题对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他可以通过________________形式反映此问题。()

①街道居委会 民主管理

②人大代表 民主监督

③交通管理部门 民主监督

④政协 参政议政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②④

【解析】选B。本题考查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该同学可以通过人大代表行使民主监督权,通过向交通管理部门反映问题这一民主监督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②③当选。该问题的解决不属于居委会的职责,①不选。普通公民不能参政议政,④不选。

9.对右边漫画《村规》的理解正确的是()

A.公民应该坚持有序参与政治生活

B.要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

C.不得非法剥夺公民的监督权

D.要畅通公民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

【解析】选C。信访举报制度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渠道,任何人都不得非法限制,故本题选C。

10.“信”字是由“人”和“言”组成的,“访”字是“言”字旁加个“方”字。设立信访局,给老百姓提供了一个讲话的地方,有利于保障公民的()

A.决策权 B.质询权 C.知情权 D.监督权

【解析】选D。公民没有决策权和质询权,A、B两项排除;给老百姓提供了一个讲话的地方体现的是公民的监督权,不是知情权,排除C项,故选D项。

①了解公共事务的知情权

②对国家机关的监督权

③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权

④分享公共服务的平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A。公开“三公”经费,让公民了解实情,便于行使监督权,①②观点符合题意。材料体现的是国家事务,不是公共事务,③观点排除;④观点中的“分享”说法不科学。11.某社区举行了关于公民政治参与的交流活动,根据下面列举的政治现象,我们可以判断()

①甲参与了对政府的民主监督

②乙参与的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选举

③丙依法直接参与了民主管理

④丁参与政府的民主决策过程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选C。居民委员会的选举不同于人大代表的选举,②错误;通过人大代表反映问题,是间接参与民主管理,③不选。只有①④符合题意。

12.公民通过网络监督政府时,要有责任意识,不能在匿名的保护下随便发表不实言论,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并且要遵循一定的规则。这表明()

①党和政府日益重视网络媒体反映的民众呼声

②网络促进公民对政府的监督,促进社会良性发展

③公民应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④公民应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②④

【解析】选C。由“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可推知公民应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④入选;由“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可推知公民应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③入选。①②材料未体现,可排除。

二、非选择题(共52分)

13.(26分)(2015·泉州模拟)为进一步推进城市规划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某市政府举行专家座谈会,与会专家学者根据各自不同的学术领域,围绕城市形象定位、城区的规划与建设等方面展开热烈讨论,为该市的城市规划提出可供借鉴的操作建议及发展良策。

有人认为:“该市政府的做法是引导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最有效途径,有利于增强决策的科学性。”请运用民主决策的有关知识评析上述观点。

【解析】本题属于辨析题,考查民主决策的知识。首先审准设问,找出辨析点:该政府的做法是否属于民主决策的最有效途径?是否有利于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其次,结合所学知识对上述两点进行分析回答,指出题中观点有其合理性,同时指出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其他途径、其他方面的意义,由此说明题中观点具有片面性。

答案:(1)专家咨询制度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途径。该市通过举办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专家的意见,集中学者的智慧,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从这个意义上,题中的观点有一定的道理。

(2)公民还可以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等途径参与民主决策。从这个意义上说,题中观点是片面的。

(3)公民参与民主决策,还有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烦恼一 小张每天开车上下班几乎要用2个小时才能走完1个小时的车程。原因:堵车。

烦恼二 虽然家住十二楼,但小张一家都不太敢开窗,街上车流的声音和尾气实在让人难受。原因:污染。

小张因此“上书”市政府,要求政府采取措施解除他的烦恼。

请你从政治生活角度:

(1)为小张的“上书”寻找依据。

(2)温馨提醒小张“上书”应注意哪些事项。

【解析】根据材料,“上书”就是“要求政府采取措施解除他的烦恼”,属于行使监督权的表现;“上书”的注意事项,就是行使监督权的要求,结合材料回答即可。

答案:(1)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真实性。②我国公民有监督政府的权利,政府也要接受公民的监督。小张的“上书”正是以批评、建议的方式行使监督权。③我国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要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对小张所反映的堵车和污染等民生问题,政府应当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加以解决。

(2)①公民行使监督权时,要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勇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监督权。同时,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②公民应依法有序地参与政治生活,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14.(26分)(能力挑战题)某校组织学生开展“公民的政治参与”综合实践活动,请你参与其中。

材料一 陈氏村是一个经济发达的村庄,农民人均年收入12 000多元。但同学们调查发现,该村在选举村委会主任时,却出现了混乱场面。

材料二 同学们进行“社区居民与政治生活”的问卷调查,结果如下图所示。

(1)针对材料一中的问题,完成下表,并为该村民主建设提出建议。(16分)

做法举例 政治生活依据 选举环节 由成年村民直接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 ①

决策环节 ② 民主决策有助于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管理环节 ③ ④ 监督环节 ⑤ ⑥ (2)根据材料二中的调查结果,谈谈这对公民正确参与政治生活的启示。(10分)

【解析】第(1)问虽然对知识的考查层面较浅,但涉及知识多、综合性强,主要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在填空中要求学生做到理论材料相结合。第(2)问,首先要对信息进行全面分析,然后从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参与政治生活的原则等方面作答。

答案:(1)①要根据具体条件确定选举方式②本村重大决策必须通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③召开村民会议,制定村管理规则,由村民委员会执行④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⑤村民委员会定期述职⑥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建议:民主选举是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方式之一,但它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还需要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从而保证公民有序地参与政治生活。

(2)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公民应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和参与政治生活的能力,主动地参与政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