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范例6篇

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

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范文1

用矛盾观点正确认识当前任务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发生了深刻变化,党面临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执政能力、外部环境等“四种考验”,要应对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等“四种危险”,十八大再次强调仍然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决不能有丝毫的动摇”,同时指出“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首次在党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了新的历史时期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重要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发展具有不平衡性,分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决定作用,规定或影响矛盾群体中其他矛盾的发展,而次要矛盾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不起决定性作用;同时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也是辩证统一的,它们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在某些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可以说,胡锦涛同志的讲话充满了辩证法,既强调了经济建设这个主要矛盾,也兼顾了稳定这个次要矛盾,同时注重了主次矛盾的转化性,突出了“两手抓”。新时期,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手抓”具有重要意义。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解决当前经济社会主要矛盾的需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某些沿海发达城市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已经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2010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超过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实体。但是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东西部地区和城乡之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近14亿人口中,仍然有很多群众生活在温饱线上,甚至有几千万人民至今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相当一部分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与发达国家居民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对物质生活有了新期待,迫切需要继续提高生活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任重道远。在人口多、底子薄、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人均占有自然资源水平低的大国,可以说,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能够提高社会生产力,提升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改善民生,增强人民幸福感,破解经济落后、经济发展不均衡、人均生活水平低的矛盾。

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解决次要矛盾的需要。“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与落后社会生产力之间矛盾”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除此之外,还有次要矛盾,比如精神文化不能满足群众实际需要,生态环境日渐恶化,社会存在不稳定因素,黄赌毒等各类犯罪活动影响社会和谐,外部环境考验,敌视社会主义中国的外部势力依然存在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高低,发达的经济和高水平的物质生活不但能够为提高人民精神生活品位提供物质基础,减少社会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且能够有足够的资金发展高新技术,改造污染型产业,治理土地沙漠化,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同时还可以增长综合国力,提高国防建设水平,战胜国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的挑战。也就说,抓住了经济建设这个牛鼻子,拥有了强大的经济实力,可以为解决一些次要矛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便于更好地解决其他非主要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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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情况新特点

近些年来,人民内部矛盾出现了以下五种值得注意的新情况:一是矛盾涉及的范围更加广泛。在不同社会阶层和不同经济成分之间,在每一个社会阶层和每一种经济成分内部,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矛盾。二是矛盾触及的层次加深。如经济上的矛盾触及到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层次,思想上的矛盾深入到价值观、人生观,乃至民主观、人权观的方方面面。三是矛盾牵涉的对象更具群体性。随着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具有相同利害关系的社会成员对利益问题更容易产生共鸣,群体性特点日益明显。四是矛盾呈现的状态更加复杂。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矛盾往往围绕利益问题交织在一起,相互渗透,牵一发而动全身。五是矛盾显现的方式更加尖锐。在多种所有制经济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情况下,各种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有些一时难以调和,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激化。此外,党内腐败现象滋长、国际国内敌对势力插手等因素,也会不同程度地加剧人民内部矛盾。

上述情况,使当前的人民内部矛盾呈现新的特点:一是利益矛盾凸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社会生产的发展尚不能充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使得利益上的矛盾十分突出。二是干群矛盾比较突出。其中包括:在改革过程中作为社会管理者的领导机关与群众之间的矛盾;一些领导干部严重的、形式主义与群众之间的矛盾,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权钱交易,甚至腐化堕落,更是严重破坏了干群关系。三是民族和宗教的矛盾有所滋长。特别是境内外敌对势力纵容和支持民族分裂势力分裂祖国的活动,加剧了人民内部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的危险。

与此同时,思想文化领域的矛盾错综复杂,主要表现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革新与守旧、正确与错误、先进与落后等思想观念上的矛盾和冲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与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之间的矛盾;科学上不同学派、不同观点之间,艺术上不同形式、不同风格之间的争论和矛盾。

二、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原因

一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相对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我国虽然从整体上进入了小康社会,但在一些地区经济文化落后的状况仍然存在,人民内部的许多突出矛盾,特别是当前一部分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贫困地区还有不少人口尚未解决温饱问题。所有这些,归根到底还是由于经济文化落后造成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种矛盾将始终处于各种社会矛盾的中心位置,也是产生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原因。二是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变化带来的各种经济成分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以后,我们逐步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各种经济成分之间的种种矛盾。比如,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在同属公有制的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之间,此种实现形式的国有企业与彼种实现形式的国有企业之间,以及不同私营企业之间,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矛盾。三是经济结构调整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经济结构调整将极大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也会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比如,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通过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信息、生物、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提高了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但与此同时,伴随着许多产品质量低劣、技术陈旧落后、规模不合理、严重浪费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被关、停、并、转,下岗和失业人员将大大增加。在地区结构调整过程中,党和政府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力地促进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但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不可能在短时期内解决。而且每一项区域经济政策的调整,都会触及有关地区的利益,还可能带来地区经济之间新的矛盾和问题。在城乡结构调整过程中,我们把提高城镇化水平,转移农村人口,作为优化城乡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但在这个过程中,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将始终是个巨大的社会问题。而在优化城乡结构过程中,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之间的矛盾也将更加突出。四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改革措施尚不配套和政策法规还有待完善,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分配关系尚未理顺,一些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以及一些党政干部等问题一时难以得到根本解决。五是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带来精神领域的新的矛盾和冲突。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改变了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旧观念,竞争、效益、民主和平等等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本身具有的自发性和盲目性,也会使一些人模糊和动摇对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信念,滋生和助长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同时,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时代的来临,使各国之间文化交往日益密切,国外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文化也会乘机而入。我国社会长期存在的封建主义残余思想,在一定的条件下也会沉渣泛起。这一切,必然使思想文化领域的矛盾和问题更加突出。

此外,国内敌对势力往往利用我们工作中的某些失误,以反腐败、争民主、要人权为幌子,在人民内部制造矛盾,挑起事端。国外敌对势力也一直在民主、人权、民族和宗教等问题上对我大做文章,制造混乱,企图瓦解和颠覆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

三、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保持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基本方针,使我国在风云变幻的国际局势中保持了社会政治稳定的大好局面,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在新世纪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我们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而不懈奋斗,首要的问题仍然是要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发展社会生产力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物质前提。同志指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这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必须看到,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的需要在不断提高,因此发展社会生产力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只有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才能为顺利解决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我们强调发展生产力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中的关键作用,并不是说经济发展了,一切矛盾都会迎刃而解,也不是说在经济不发达的时候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就无能为力、无所作为;而是说有雄厚的物质基础,综合国力增强了,就为我们解决各种社会问题创造了基本的物质条件。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同时,我们要善于运用经济手段,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确保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的生活。要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千方百计增加就业机会,并为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创造条件。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做到“两个确保”,即确保国有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工作,使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落到实处,做到应保尽保。

深化改革是解决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动力。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要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深化改革。我们必须把妥善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同深化改革结合起来。通过改革,从制度上和体制上理顺人们的利益关系,化解由改革不配套、不完善带来的各种矛盾。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统揽全局,精心谋划,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协调统一起来,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保持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法。各级领导干部要适应形势的发展,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向广大人民群众讲清楚当前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只能通过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来解决的道理,讲清楚党和政府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有关政策措施,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增强信心,自觉地支持改革,投身建设。要满腔热情地解决人民群众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努力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把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制度保障。首先,要抓好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法律制度,使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做到有法可依。其次,要进一步强化公正执法,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保证现有法律、法规的统一和有效实施,坚决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再次,要抓好普法。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放在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尤其是权利义务观念上,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人民内部矛盾。与此同时,要扩大民主尤其是基层民主,坚持让群众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同时加强民主监督,实行政务、厂务、村务、财务公开,让群众了解情况,有困难向群众讲清楚。

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范文3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创新;发展

[作者简介]齐振山,集美大学政法学院2000级硕士研究生,福建厦门361021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3)01-0024-03

矛盾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矛盾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推动着人类社会的变化发展。所以研究社会发展,必须首先研究社会矛盾的变化发展。这一点对于社会主义社会也不例外。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在理论上有所建树的是中国共产党四代领导集体。他们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正确认识和理论,最终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

一、是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系统提出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的第一人

在人类历史上,马克思恩格斯首次运用唯物辩证法观察人类社会的发展,指出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这一基本矛盾运动最终推动了人类社会向前发展。但是由于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限制,他们并没有机会和可能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作出详尽的论述。在苏联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列宁和斯大林虽然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有所探讨,但实际上也没有解决这一事关社会主义道路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

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们没有鳃决的理论问题,在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中给予了科学的阐述。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前后,对如何认识社会主义和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理论思索,形成了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一系列正确认识,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理论基础。

1.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对矛盾明确概括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并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同时,又认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与一般阶级社会的基本矛盾性质不同,是非对抗性的矛盾,“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和冲突,表现为剧烈的阶级斗争……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是另一回事,恰恰相反,它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它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得到解决”。

2.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任何社会的基本矛盾都和人的生存与发展有关,所以它势必表现为人与人之间、阶级与阶级之间的矛盾。由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性质和特点,它反映到社会主义社会的人与人之间就表现为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划分为两类,即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而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特点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大量地体现为人民内部矛盾,因此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以后,我国政治生活的主题就是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3.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后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在广泛存在的人民内部各种矛盾中,一定有一种矛盾是现实中国社会亟待解决的主要矛盾,只有正确地认识和把握这个主要矛盾,才能明确我们党在现阶段的中心任务和主要工作方向,并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为此1956年9月召开的中共明确指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正是在对社会主要矛盾变动的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党的才能制定出发展经济、发展生产力、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正确路线。

二、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学说的完善发展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理论是深刻的,它给我们提供了认识和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思想武器。但是,由于在晚年运用这一理论分析和解决社会矛盾时,没有进行深入的具体研究,导致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曲折。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开拓了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理论的新领域。

1.肯定了的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邓小平深刻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在肯定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的同时,强调改革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最终目的是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同时只有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推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学说的发展体现在他第一次把社会主义制度划分为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两个层面,科学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具体表现形式,他指出: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个好制度,必须坚持,但“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这里讲的“具体做法”指的就是体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具体制度,通过这样的划分为新时期的改革开放奠定了理论基础,并且为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特点的论述赋予了更为科学的解释。

2.联系我国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考察现阶段的主要矛盾,创造性地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邓小平正确运用的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科学地分析了当代中国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实际状况,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为我国发展市场经济、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理论指导。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至于什么是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也就是目前时期全党和全国人民所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或中心任务,由于三中全会决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来,实际上已经解决了。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邓小平的这一论述可以说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3.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界定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由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已经在我国确立,阶级斗争不再是我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敌我矛盾只在小范围内存在。因此,邓小平指出,必须以是否触犯刑律作为判断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的底线,而处理敌我矛盾也必须依据法制原则,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进行这种斗争,不能采取过去搞政治运动的方法,而要遵循社会主义法制的原则。全党同志和全体干部都要按照宪法、法律、法令办事,学会使用法律武器(包括罚款、重税一类经济武器)同主义势力和各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斗争。”事实证明,在新时期的社会主义实践中,以法律为准绳,以法制为原则判断和处理两类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维护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安定团结的局面,避免了出现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

三、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的创新发展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发展,以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集体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应用于新的实践,在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问题上取得了新的经验和新的成果。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创新发展主要体现在开拓了正确认识和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新领域。

1.扩大了新时期“人民”概念的内涵。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社会阶层的构成打破了过去的传统格局,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社会阶层。如何看待这些新的社会阶层,就成为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在中国共产党十六大报告中明确回答了这个问题,他旗帜鲜明地指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我国工人阶级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广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这段论述与时俱进地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的概念作出了新的界定,扩大了“人民”概念的内涵,纠正了长期以来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关于划分敌我的片面甚至错误的标准。

2.提出了判断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正确标准。总结二十多年我国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经验,在如何判断新时期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问题上提出了更具有现实意义的标准。在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做的贡献。”这一论述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为新时期判断人民内部先进落后、是非对错提供了理论依据,为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确立了符合时代要求的基本原则。

3.提出了解决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方法。继邓小平提出用经济、法律手段来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矛盾的方法,在新的社会实践中,又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执政理念,这是在新的社会实践中摸索出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又一创新之举。它对于社会转型时期的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对于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矛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解决新时期中国社会矛盾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面对的社会利益主体和利益关系更加纷繁复杂。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完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有待解决,地区发展很不平衡,经济的飞速增长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不断增加,等等。为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强调提出“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为我们更妥善地处理当前各方面的突出矛盾,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所谓社会全面进步,就是指人、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的相互协调、可持续发展,也就是说,人的活动和社会的发展必须符合自然的要求,维护自然和社会的平衡,才能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对于效益和利益的盲目追求,使得人们无节制地利用自然界的资源,破坏了生态平衡,破坏了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的和谐。这种情况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有效控制,就可能使自然环境反过来变成威胁人类生存发展的力量。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必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必须通过各种手段有效地解决人和社会发展与自然的矛盾,使社会与自然共同生存、共同发展。而科学发展观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这为解决新的发展时期中国社会矛盾提供了新的思路、新的方向。

总之,党的四代领导集体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认识和处理,为我们当前正确认识和处理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在几代领导集体的传承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参考文献]

[1].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A].建国以来文稿:第6卷[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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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题】理论探讨

【关键词】邓小平/主要矛盾/根本任务/贡献

【正文】

能否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并以此来确定某一时期的工作重心和根本任务,事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由于没有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只提供了一些认识的原则和方法;同志结合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较为系统地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理论,但在实践中也有较大失误;邓小平同志则在总结社会主义事业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社会主义建设中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理论,对科学社会主义作出了重大贡献。

一、马恩认识和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的方法论原则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和具体论述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但是,他们对生产力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论述,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的揭示,对资本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分析,为我们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原则。

第一,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生产力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们指出:“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P80)在致帕·瓦·安年科夫的信中马克思又指出:“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是以往的活动的产物。”(P532)“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相应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相应的市民社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就会有不过是市民社会的正式表现的相应的政治国家。”(P532)生产力的发展变化是人类社会一切经济形态、生产方式、交换方式、社会制度演化的根源,“随着新的生产力的获得,人们便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而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他们便改变所有不过是这一特定生产方式的必然关系的经济关系”(P532)。因此,研究人类社会的历史,必须同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联系起来,加以系统分析。

第二,从分析社会基本矛盾入手,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首先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即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桔。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P32-33)。

第三,马克思恩格斯所揭示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是我们认识和把握某一社会形式主要矛盾的根本方法和理论基础。社会基本矛盾和社会主要矛盾两者之间是普遍和特殊、一般和个别、绝对和相对、抽象和具体的关系。社会基本矛盾是从各个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中概括出来的,它贯穿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而社会主要矛盾则是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发展某一阶段的集中表现,对某一阶段社会的发展起支配和决定作用。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特点决定社会主要矛盾的性质、特点,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有赖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以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为指导,具体而深入地研究某一社会的主要矛盾,才能补充、丰富和发展对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认识,而不至于使它成为枯槁和僵死的东西。

第四,马克思恩格斯指明了正确解决社会基本矛盾和社会主要矛盾的方向,那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针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他们指出:“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P33)。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他们阐述了一条总的原则:“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容纳的生产力全部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P33)。

二列宁、斯大林在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理论上的贡献

作为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和理论家,列宁不仅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而且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的理论。

首先,列宁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社会基本矛盾范畴,但是,他对社会基本矛盾的内容作过多次概括。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主义者?》一书中,在分析马克思、恩格斯如何得出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的结论时,列宁指出:他们“所用的方法就是从社会生活的各种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即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P(6,8)。把思想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这两个归结的实质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

其次,初步探讨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列宁在十月革命后,初步总结了苏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经验,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进行了深刻的思考,指出:“对抗和矛盾完全不是一回事。在社会主义下,对抗将会消失,矛盾仍将存在”(P281-282)。这表明,列宁已经初步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与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在性质上是有区别的。

再次,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始终把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社会最根本的任务。列宁把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任务,作为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和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根本条件。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提出苏维埃政权当前的紧迫任务是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的劳动生产率。1918年4月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一文中,列宁指出:“在任何社会主义革命中,当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任务解决以后,随着剥夺剥夺者及镇压他们反抗的任务大体上和基本上解决,必然要把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结构的根本任务提到首要地位,这个根本任务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P490)。列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生产力标准,指出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P223);生产力的状况是“整个社会发展的主要标准”(P224)。在1919年《俄共(布)纲领草案》中,他又指出:“提高劳动生产率是根本任务之一,因为不这样就不可能最终过渡到共产主义”(P727)。

最后,探讨了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发展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并且在实践中重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能动作用,这主要表现在重视改革的社会作用,重视科学技术和文化建设等方面。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在总结苏维埃国家建设初期的实践经验时,首创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条件下改革的问题。他认为,改革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会改革和社会发展是相并而行的。他指出:“目前的新事物,就是我国革命在经济建设的一些根本问题上必须采取‘改良主义的’、渐进主义的、审慎迂回的行动方式。”[9](P610)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就要对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文化体制进行改革。他指出:“今后在发展生产力和文化方面,我们每前进一步和每提高一步,都必定要同时改善和改造我们的苏维埃制度;而现在我们在经济和文化方面水平还很低。我们有待于改造的东西很多。”[9l(P613)

在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问题的认识上,斯大林经历一个从“无矛盾论”到“有矛盾论”的过程,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最终形成作了前期准备。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书中,斯大林指出: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完全适合”生产力的性质。但斯大林并没有顽固地坚持“无矛盾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改变了他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认识。他指出,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完全适合生产力这种说法不能在绝对意义上理解,“应当理解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通常不会弄到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生冲突,社会有可能及时使落后的生产关系去适应生产力的性质。社会主义社会有可能做到这点,是因为在这个社会中没有那些组织反抗的衰朽的阶级。”[10](P577

斯大林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理论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他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作了首次正确的表述。他指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重要特点和要求,可以大致表述如下:用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办法,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11](P602)这一表述阐明了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和手段(用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办法);体现了社会主义时期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和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这一最主要最根本的任务,同时也体现了对发展科学技术的高度重视。

然而斯大林不是通过改革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来发展生产力,而是“通过无产阶级的残酷的阶级斗争来消灭阶级”,来推动当时苏联的农业集体化运动。当由斯大林的错误政策造成的严重后果在党内产生重大分歧意见时,斯大林把阶级斗争进一步从社会上扩大到党内,恶化了党内的政治生活,这不仅给苏联共产党和人民造成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灾难和创伤,损害了社会主义的形象和声誉,而且也给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消极后果。

三、在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理论上的得失

同志在深刻把握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性质、特点的方法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不仅第一次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范畴,精辟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特点及其运动规律,而且正确地找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以及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

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科学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范畴,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12](P373)。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分析,为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提供了理论基础。

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规定或影响社会主义社会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正如在《矛盾论)中所指出的:“捉住了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探索,始于党的。中共决议明确指出:中国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已经基本解决,“中国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成先进的工业国”。这一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最初表述就其基本精神来说是正确的,就是要实现工作重心的转移,就是要把发展经济作为社会进步的主题。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重视通过生产力的发展来解决社会基本矛盾。建国后,同志继续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探索中国特色的生产力的发展道路。1951年在一次题为《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解放生产力》的讲话中,他指出:“要在几十年内,努力改变我国在经济上和科学文化上的落后状况,迅速达到世界上的先进水平”[13](P2)。1956年,党的在分析国内形势和主要矛盾的变化后,提出了党的根本任务:“党和全国人民的当前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14](P79-80)。在1956年,在谈到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明确指出,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同志还强调指出:“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15](P771-772)在1957年2月写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他还指出:要“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我们的新国家”[13](P375)。应当说,这是从社会基本矛盾得出的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结论。

但是,正如《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所指出的:“由于社会主义建设经验不足,对经济发展规律和中国经济基本情况认识不足,更由于同志、中央和地方不少领导同志在胜利面前滋长了骄傲自满情绪,急于求成,夸大了主观意志和主观努力的作用,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试点,就在总路线提出后轻率地发动了‘’运动和农村化运动,使得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地泛滥开来。”随着整风运动形势的变化,特别是面对少数分子的进攻,对国内的形势的估计过于严重,对阶级斗争的过分关注动摇了他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的认识。

在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问题上之所以发生如此重大的变化,是有着深刻的现实原因的。在国际关系方面,当时的中苏关系日趋紧张,印度制造边境冲突,美国派兵进入台湾,叫嚣,在这种状况下,重新审视国内外阶级斗争状况时,主要是把注意力转向阶级斗争。在国内,由于经济建设的失误造成了人民生活的严重困难,关于社会主义建设问题出现了不同意见甚至激烈的争论。遗憾的是,用阶级斗争的眼光去观察分析经济建设中出现的意见分歧,把这种人民内部矛盾当成两个阶级、两条战线的斗争。这样就使党的工作中心越来越偏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正确轨道,纳入到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轨道。

同志在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理论上的重大失误,“就是忽视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是说他不想发展生产力,但方法不都是对头的,例如搞‘’、,就没有按照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办事”[16](P116)。在改革开放以前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都是把发展生产力的思想作为“惟生产力论”,扣上修正主义的帽子,进行猛烈批判。这些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四、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特别是同志在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问题上的是非得失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拨乱反正,使党的工作重心重新回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进行了创新和发展,正确认识和把握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

第一,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同志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上的积极成果,使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的认识,回到了正确的轨道。邓小平指出:“关于基本矛盾,我想现在还是按照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的提法比较好。同志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17](P181-182)

在重新审视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态势,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矛盾进行深刻分析之后,邓小平对现阶段的阶级状况和阶级斗争形势作出了正确的判断。他指出:“多少年来我们吃了一个大亏,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了,还是‘以阶级斗争为纲’,忽视发展生产力。‘’更走到了极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是最根本的拨乱反正。”[16](P141)

在此基础上,由邓小平亲自指导起草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作了全面而准确的表述:“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必须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初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这样,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就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第二,创造性地发展了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区分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具体体制。邓小平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是个好制度”,与我国生产力发展的性质和社会经济基础是相适应的,但是“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17](P250),这些具体做法是为实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而确立的具体制度、体制和政策。基本制度和具体做法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基本制度决定和制约这些具体做法,具体做法又决定和影响基本制度优越性发挥的程度,甚至严重影响基本制度优越性的发挥。

与生产力发展相矛盾的,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而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对这些旧体制的改革不是取消社会主义根本制度,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中国的问题不在于生产资料的公有化程度不够高,而在于没有根据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不同层次找到相应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如果不对旧体制进行认真改革,就很难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不只是四个现代化没有希望,甚至于要涉及到的问题”[17](P327、397)。因此,要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就必须进行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教育科技文化体制改革,这样才能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

第三,重申了生产力在社会基本矛盾中的核心地位,并把它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最根本的是非标准、“压倒一切的标准”[17](P314),把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同志是实践标准和生产力标准的倡导者,一直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作为评判党的工作好坏和成败的根本标准。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所阐明的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他反复强调生产力标准,就是要提供一把对社会主义进行再认识的金钥匙。他用“三个有利于”标准作为评判改革开放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用“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作为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的“压倒一切的标准”。

他把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作为社会主义是否够格的标准,作为社会主义是否有优越性、共产主义能否实现的标准。“社会主义的任务很多,但根本一条就是发展生产力,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体现出优于资本主义,为实现共产主义创造物质基础。”[16](P137)1984年6月,邓小平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

正是因为有了生产力这样一个客观的评价标准,禁锢人们思想的障碍开始烟消云散,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开始由空洞抽象的议论转向求真务实,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社会主义所有制、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方式、社会主义本质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的理论突破,超越了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从而在实践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第四,把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从生产力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来寻求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办法。在深刻理解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与主要矛盾直接一致性的关系基础上,邓小平同志结合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根本任务以及党的中心任务等问题,紧紧抓住生产力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指出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是内在统一的。“至于什么是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也就是目前时期全党全国人民所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或中心任务,由于三中全会决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来,实际上已经解决了。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17](P182)解决这一主要矛盾就是要发展生产力,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17](P128)

第五,提出了大力发展生产力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形成了较为系统、科学的生产力理论。如何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邓小平同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践,在这一问题上进行了重大的理论创新,这些创新也构成为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在邓小平看来,发展生产力的措施和手段主要有这样一些:(1)进行包括经济体制在内的各种改革。改革是中国生产力发展的必由之路。“我们所有的改革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16](P134)。(2)实行对外开放,利用世界文明成果帮助我们发展生产力。“任何一个国家要发展,孤立起来,闭关自守是不可能的,不加强国际交往,不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先进科学技术和资金,是不可能的。”[16](P117)(3)实行科教兴国战略。对科学技术和教育在经济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必须加以重视,邓小平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经济发展得快一点,必须依靠科技和教育”[16](P377)。(4)实行“三步走”渐进发展战略。生产力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任何脱离实际的冒进都只能是对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破坏。以上这几个方面的政策和措施构成为一个主题明确、逻辑严密的生产力理论科学体系。

第六,提出要正确处理好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关系。党和国家工作的重心已经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们必须横下一条心来,始终如一、毫不动摇地搞经济建设。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社会主义社会次要矛盾的作用,必须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17](P208)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文化建设和思想建设,特别要重视政治思想教育。邓小平同志强调,要教育我们的下一代,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不能让他们做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俘虏。

党的十五大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的论述,指出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存在着种种矛盾,阶级矛盾由于国际国内因素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但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个主要矛盾贯穿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整个过程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把经济建设作为全党全国工作的中心,各项工作都要服从于这个中心。只有牢牢抓住这个主要矛盾和工作中心,才能清醒地观察和把握社会矛盾的全局,有效地促进各种社会矛盾的解决。

【参考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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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选集(第6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

列宁选集(第1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

列宁选集(第3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

列宁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范文5

关键词:社会和谐;社会发展;社会矛盾

中图分类号:A8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6-0188-02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1]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然而在发展过程中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即社会存在的矛盾问题。对于这些负面的问题,如果不能妥善解决,社会和谐是很难做到的。以下就对社会和谐、社会发展与社会矛盾之间的关系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社会和谐与社会发展

1.社会发展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方式。社会和谐是一种美好的社会状态,它蕴涵含着人们的憧憬与希望,它并不是海市蜃楼,让人遥不可及,而是通过我们努力,真切的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2005年2月19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具体阐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我们当前的社会与之仍有较大差距,不和谐的因素还很多,从不和谐的社会过渡到和谐社会必然存在着一个发展过程,而且是一个良性的发展过程,它必须合理的解释为什么发展、如何发展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在总结了改革开放和经济转型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在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并把它的基本内涵概括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科学发展观为社会发展提供理念和思路,可以说,科学发展的目的就是减少矛盾,使社会和谐。

2.社会和谐是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单纯的GDP增长一定能带来稳定和和谐吗?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如果GDP的增长是靠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过度开发和利用各种资源,一旦资源短缺,结果不堪设想,只有合理地发展才能持久和和谐。发展不能失去方向,从建立新中国到十一届三中全会这段时间,中国的社会发展一度失去重心和方向。“以阶级斗争为纲”和“”让中国遭受了重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上毫无生气,人们的生活水平普遍很低,社会存在各种不和谐的因素。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发展的重心由搞政治革命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磨炼和积累,对于社会发展的方向,中国共产党经过反复的思索,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远大理想,为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则是社会科学发展的标靶。只要方向正确,社会发展必然一步一步地造就良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状态,同时这种过程中的和谐关系又是社会发展的保护伞和强心针,保障和促进社会的良好发展。

二、社会和谐与社会矛盾

1.社会和谐是平衡社会矛盾的必然结果。矛盾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社会矛盾亦然。历史已经证明,在经历了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之后,社会主义社会仍在存在着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而由此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导致当前社会不和谐的状态,因此要求我们合理地解决社会矛盾,创造和谐。可是一种矛盾的解决可能同时产生新的社会矛盾。因为当前的社会矛盾大多是物质利益矛盾,矛盾的解决意味着一个或者多个利益群体的利益受损,由此新的社会矛盾又会产生。社会矛盾的处理应该重在平衡矛盾而不是使矛盾消失,当然矛盾也不可能消失。就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一样,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运动规律体现为从基本适应到相互排斥再到基本适应的反复过程。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人用智慧通过不断地实践发展了生产力,这种不断进步的生产力要求改进或变革生产关系,从而更快地发展。但是生产关系具有相对稳定性,一旦确定下来很难更改。

2.社会矛盾是建立社会和谐的本质原因。改革开放以来,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纲领指引下,中国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取得了骄傲的成绩,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显著的改善。但是,种种的喜悦正面临着挑战。由于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改革,导致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不断分化调整,不同的思想观念相互碰撞。进而引起各个领域中的具体矛盾。经济领域中,地区间、城乡间、行业间贫富差距现象始终没有彻底扭转,以行业之间收入差距为例:“按行业细分的职工年平均劳动报酬,2006年仍以证券业为最高,达8.67万元,比上年增长54%;其次是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和航空业,分别为6.32万元、6.11万元,航空业6.01万元;在4万元以上的有其他金融活动业5.62万元,烟草制造业4.61万元;最低的是林业职工,只有8 220元,比上年增长13%。最高与最低的行业收入差距由上年的7.5倍扩大为2006年的10.6倍,比上年扩大了3.1倍,比1978年的1.3倍扩大了9.3倍。若包括高收入行业的奖金和工资外收入,则行业差距更巨大。”[2]政治领域中存在着大量的干群矛盾和腐败问题;文化领域中,中西方文化,市场经济观念与传统经济观念之间矛盾激荡;社会生活领域中,就业问题、医疗问题、教育问题、社会保障等关系民生的重要问题仍没有彻底解决。社会矛盾问题凸显,社会不和谐的因素增多,给国家的团结和稳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三、社会发展与社会矛盾

1.社会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基本矛盾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社会矛盾产生、变化、发展的中枢。中国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它与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相适应;上层建筑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的政治法律制度,它与中国的经济基础也是基本适应的,所以说,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在中国是基本适应条件下的非对抗性矛盾。基本矛盾的运动和发展并不是自发的,人在其中发挥了关键的作用。在利益的趋势下,人们调节矛盾、化解矛盾,矛盾的运动发展过程中,人也随之发展进步,社会自然而然地就发展了。“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趋势研究事物的发展,即把事物的发展看做是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自己的运动,而每一事物的运动都和它的周围其他事物互相联系着和互相影响着。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任何事物内部都有这种矛盾性,因此引起了事物的运动和发展。”[3]当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面发展,要努力做到“五个统筹” ,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这“五个统筹”实际上就是五对矛盾,科学发展观就是围绕这五对矛盾展开,而且解决矛盾的方法就蕴藏在矛盾自身当中。

2.社会发展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根本途径。邓小平南巡讲话中提出了“发展才是硬道理”,这是总结了中国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经验后,得出的具有深远意义的结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而完成这个根本任务,必须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我们的各种工作都应该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因为生产力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靠自己的发展”[4]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因此当前中国的社会矛盾更多地反映在物质利益方面,贫富差距、社会保障、教育和医疗问题一直没有根本解决的原因就是中国的物质文化水平还很有限,当然,这与我国经济基础差、底子薄、人口众多等客观原因也有很大关系。物质上的匮乏是其他东西不能弥补的,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把蛋糕做大,手里面的东西多了,才有底气去处理社会矛盾,才有解决社会矛盾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1]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新华网,2007-10.

[2]汝信,陆学艺,李培林.2008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340-341.

[3] 邓小平 论科学发展[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08:1.

[4]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65.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ocial Harmony, Social Deveplopment and Social Contradiction

JI kun, WANG An-ping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 Nanchong 637002,China)

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范文6

基层社会矛盾的成因及化解探究

【摘 要】 本文阐述了当前基层社会矛盾的性质和基本特征,分析了基层社会矛盾产生的主要原因,提出了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基本原则,揭示了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的现实意义和作用。指出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得民心、顺民意,能够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我国经济内在的发展动力和创造活力,推动和谐社会建设,获取巨大社会效益。

【关键词】 基层;社会矛盾;成因;化解原则;现实意义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形势是好的,但由于地区、城乡发展不协调、不同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悬殊等因素,导致基层社会新型矛盾不断产生。有些问题还相当突出,有些问题将会在较长时期内存在。这就要始终着眼于基层社会矛盾化解,把协调利益关系、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抓手,妥善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

一、当前基层社会矛盾的性质和基本特征

1、基层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持续保持了经济高速成长、社会充满活力、政治安定团结的局面。但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困难还有不少,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凸显:

一是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二是城市建设征地和拆迁纠纷;三是城市社区物业纠纷;四是企业用工过程中的劳动纠纷;五是企业改制中的职工权益纠纷;六是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七是环境污染产生的生态纠纷;八是涉法涉诉引发的矛盾纠纷;九是突发性。

2、基层社会矛盾的性质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贯穿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整个过程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决定了我国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

3、基层社会矛盾的基本特征

面对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深入地研究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的基本特征,对于积极探讨解决矛盾纠纷的对策和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新时期的社会矛盾呈现出许多新的特征,主要表现为:第一,趋利性。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使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重大转变,主要表现为相关群体实现和维护自己利益需求的一种非制度性的参与。第二,潜伏性。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发生是有其规律的,事情的发展总会有一个过程,各种矛盾从产生到发展直到成为恶性事件,一般都有一个很长的潜伏期,并非突然出现。第三,复杂性。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愈来愈多,造成各类纠纷复杂多样,越来越多的公民和经济组织参与其中。第四,牵连性。往往一个矛盾的处理牵涉到其他矛盾,某一事件处理不当、不及时,常常会引起周边地区、同类利益主体产生“共振”,引起更大范围的事端。第五,危害性。矛盾纠纷的多样性、复杂性,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各种社会矛盾已进入深层次,从隐蔽到显露的轨迹越来越清晰,矛盾的对抗性增强成为一个突出特点,造成极大危害。第六,可控性。就总体而言,我国社会基本保持了安定局面,保持着许多能够有效应对和解决社会矛盾问题的优势。

二、基层社会矛盾产生的主要原因

社会转型是一种社会事实与社会价值相统一的社会变迁。原有的利益分配方式和权力高度集中、政府统管一切的社会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现实要求,社会矛盾因此多发。

1、社会转型期是基层社会矛盾的凸显期

社会转型期,许多复杂的经济、社会、政治和技术挑战接踵而至,快速发展过程中积聚的矛盾集中爆发,包括经济增长回落或停滞、贫富分化、就业困难、腐败多发、信仰缺失、民主乱象、社会动荡、过度城市化、金融体系脆弱、社会公共服务短缺等问题交织叠加出现,以致长期深陷困境。

2、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导致贫富差距拉大

改革开放的历史过程实际上伴随着打破旧的利益格局和建立新的利益格局。一是普遍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二是重点改善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生活;三是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是中国体制改革之后利益分化的重要结果,但如果改革配套措施不到位,往往会造成 “利益格局失衡”。

目前再分配对居民收入差距的调节作用仍然有限,并且表现出不断降低的态势。由此看出,目前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两个层次上都存在制约分配公平性的缺陷,其中初次分配的相关制度是现状形成的决定性因素,再分配制度缺陷助长了不公平分配。2011年《世界财富报告》称中国内地超百万美元富人达53.5万,居全球第四。但同时,我国仍然还有4000多万人没有摆脱贫困,城市低保人群尚有2000多万。我国目前收入差距格局,有许多不同于一般国家的特点:一是我国是在平均计划分配制度基础上演变成收入差距较大的国家;二是除了市场分配的差距,在国家财政的再分配方面也有很大差距;三是一些权钱交易和现象将贫富差距问题在人们心理上进一步扩大。由此带来的诸多问题正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3、基层社会矛盾产生的主要原因

基层社会矛盾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利益格局“失衡”;社会管理“失范”;文化心理“失约”。

当前,伴随着社会转型产生的利益格局“失衡”、社会管理“失范”和思想心理“失约”是基层社会矛盾易发多发的根本原因。但是,基层社会矛盾的产生往往由一些直接的“导火索”引发,例如: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不畅;一些干部素质与群众新的利益诉求不适应;境内外敌对势力、势力、社会恶势力的从中蛊惑、煽动、操纵,企图通过制造社会动乱来达到罪恶目的。

三、妥善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基本原则

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首先要求我们要科学认识当前的基层社会矛盾,坚持妥善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基本原则。

根据我国历史传统和现在的基本国情,要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

第一,科学认识的原则。这是一个社会矛盾的多发期,它集中了不同体制下的矛盾;我国正处于结构性调整时期,这个阶段的社会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又出现大量的发展问题,它们就会形成一个矛盾的“大合唱”。第二,以人为本的原则。长期以来我们的人文关怀意识较弱,对“人”缺乏个体的、价值理性意义上的理解与尊重,因而把工作仅看作是“干事情”,“为人”的意义反而模糊了。以人为本,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第三,注重发展的原则。大发展小困难,小发展大困难,不发展最困难。目前存在于社会生活中的许多矛盾,可以说都是发展中引发的矛盾,如果从改革发展的角度对比分析就会发现:不是改革进行到今天已经不需要进一步推进了,而恰恰是由于在某些难点上有待进展,一些问题才处于胶着状态甚至复杂化,所以还是要通过发展的办法来解决。第四,源头治理的原则。源头治理是治本之举。加强源头治理,从根本上讲,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建设,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好民生、民主、民心问题,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从操作层面讲,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必须建立健全各项机制,促使管理关口前移。第五,依法化解的原则。行政和经济是刚性的矛盾处理方法,其中有不乏合理和人为之处,然而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可以将社会矛盾转化为法律纠纷。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必须采用法治手段,做到依法管理。第六,统筹兼顾的原则。化解基层矛盾需要发挥各方积极性。必须将社会矛盾化解置于工作全局中去谋划和摆布,切实增强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为社会管理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组织基础和物质基础。这就要求牢固树立统筹兼顾、共同治理的理念,正确反映和协调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阶段的利益诉求和社会矛盾。第七,继承借鉴的原则。化解当前的基层社会矛盾,一方面要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社会矛盾化解文明成果。中华文明作为人类文明史上传承最好的文明之一,几千年的社会治理,至少在两个方面仍有借鉴意义。

目前国内经济还有许多影响生产力发展的矛盾存在,深化发展就是要不断地解决这些矛盾,打破利益格局的平衡。只有这样,经济才能发展,社会才能进步。而往往改革处于攻坚的时候,也是利益关系调整最大的时候。30多年改革的实践证明,每当在利益关系调整中出现一次阵痛过后,终将有一大的收获。在利益变动过程中,要获得就必须要付出代价,享受发展的成果也必须要承担改革风险。如果我们都想坐享其成,维护自身既得利益,又不愿意付出,企求平平稳稳,改革是不会前进和成功的。

四、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的现实意义和作用

1、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得民心、顺民意,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是兑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实际行动,是体现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宗旨和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原则的必然要求。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意味着我们党能够在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和得失比较中,努力地实现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具体利益和根本利益的有机结合,在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中,站在社会公众利益和最大多数群众合法权益的立场,公正、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使人民群众维权要求得到长久的机制性保障。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实践证明,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我们党的执政水平正面临着来自多方面的严峻考验。

2、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可以提高我国经济内在的发展动力和创造活力

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主动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可以将化解社会矛盾的“关口”前移,“使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可以使中国经济内在的发展动力和创造活力进一步迸发出来。

3、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推动和谐社会建设,获取巨大社会效益

在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人民内部各种具体矛盾不可避免地、经常地、大量地表现出来,明显的影响了社会和谐安定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社会事业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社会层面积累的矛盾和风险逐年增多。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通过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确保社会运行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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