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范例6篇

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

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范文1

(一)对中小学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识重视程度不够

目前,学校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基本上都是“离任审计”,往往都是“先离后审”、“不离不审”,一般都是在学校领导人暑期变动或正常调动后才交办。人事、纪检部门还没有真正把中小学校长的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学校干部管理之中,经济责任审计中人事、纪检、审计部门联席机制不健全,存在由内审机构走过场的现象,审计成了“马后炮”、“过河牛”。多数情况是校长已被调动或已被提拨任用后,才通知内审机构对其进行审计,形成了校长任归任,审归审,导致任用、审计“两张皮”,难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学校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也加大了审计意见执行的难度,致使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受到一定的影响。同时由于经济责任审计还没有开始或尚未结束,被审计的学校干部已经持令上任或调动,使本来为选拨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的经济责任审计失去实际意义,这不仅影响审计结果的运用,也挫伤了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同时这种临时交办往往集中在一个时段内,内审工作组就会面临时间短、工作量大、压力重的困难,短时间内集中完成大批量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也增加了审计风险。

(二)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透明和处理缺乏标准

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规定,任期经济责任结束后,内审机构应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报告,报送人事管理部门,但人事管理部门对审计结果的运用结果不够透明。而且,对于存在一些问题的校长,该如何处理也缺乏具体标准,包括在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的问题上,也没有明确的要求。审计结果运用缺乏具体标准,没有明确的经济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和造成的损失,容易造成前任不负责、后认不认账的情况,不利于将群众监督和审计监督相结合。

(三)对被审计学校领导人履行经济责任的评价难以掌握

中小学学校校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所涉及的方面较为广泛,主要包括:(1)学校会计信息质量及学校财务管理是否规范的审计评价;(2) 学校资产管理使用处置是否规范、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审计评价;(3) 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是否规范有效的审计评价;(4)学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相关经济责任指标执行情况的审计评价;(5)学校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的审计评价;(6)学校遵守财经法纪法规情况和被审计领导人的廉洁自律情况的审计评价等等。但现在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对上述考核的范围缺乏统一规范的评价标准和指标,而经济责任审计是人格化的审计,不仅包括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效益审计、财经法规等的审计,更主要的是对被审计单位领导人履行职责的程度作出客观评价,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评价体系,内审人员很难做出正确和恰当的评价。

二、存在问题的根源

(一)部门与部门之间工作衔接、配合不够

在教育系统,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不单是审计部门的工作,它需要人事、纪检监察、财务等部门相互协调与配合。一般的中小学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都由教育人事部门根据在校长离任或调任以后根据局长室意见交办,审计部门在年初的时候也无法进行项目安排,人事部门也没有完整的委托审计工作计划。在人员调任或离任以后才突击交办,基本上都是“先离任后审计”或“先任命后审计”的做法。而校长调动的话,往往集中在暑期,调动的人员也比较多,内部审计部门接受人事部门委托后要对一大批调动的校长在短时间内集中进行审计,加上教育内审专职人员少,多数是抽调学校的兼职审计人员,从而导致审计任务重,审计质量无法保证的局面;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往往只是被动地等审计结果,对审计中发现的个别违纪违法线索短时间内也无法深挖细究,造成审计存在了一定的风险。

(二)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相应的经济责任不明确

2010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都明确提出“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要“大幅度地增加教育投入”,到2020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将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4%,随着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和教育资金的大额投入,中小学的经济活动越来越多,像校安工程、校舍维修、学校资源撤并整合等等。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对学校校长任命时,往往只确定了教育教学目标,而没有明确具体的经济责任目标,因此从哪些方面对学校的校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就缺乏量化的参照,这就形如空中楼阁,直接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责任的确定,影响到能否正确评价被审计人员的经济责任。

(三)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没有形成统一标准的权威评价体系

相对于国家审计中的经济责任审计而言,中小学校内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起步稍晚,虽然教育部17号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内部审计实务指南》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等内审制度和法律依据都比较全面,但对教育系统内部审计人员来说,怎样的经济责任审计才是到位的?该怎样通过对财政管理和财务活动的审计来评价被审计领导人?在审计过程中,对有关经济责任指标怎样评价分析、如何达到定量与定性的结合?教育教学指标和经济活动的指标如何结合?评价时又遵循什么样的原则?诸如此类的问题教育部门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权威规范。

三、完善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和对策

(一)加强部门与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行“任前、任中审计”

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单单是教育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它需要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审计等各部门相互协调、积极配合沟通。因此,笔者认为,在中小学校长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应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二)明确中小学校领导的任期经济责任的内容,规范统一行之有效的评价标准

任期经济责任应当是领导干部任期前明确、固定的指标。首先应当明确学校领导的经济责任,如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等。在学校领导经济责任明确的基础上,关注被审计领导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学校和个人遵守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情况等。建立健全学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有利于学校领导经济责任执行的规范和管理,也使经济责任审计有客观、公正的基础和评价标准。

(三) 构建科学合理的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范和评价指标体系

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范和评价指标体系应在在国家现有的《审计法》、《会计法》的基础上,围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育部关于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按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要求,教育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结合校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制定一套内容明确、方法适当的操作规范,

(四)落实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加强审计回访制度

对于审计结果的落实,一方面可采取审计结果公示、经济审计情况通报、谈话诫勉、审计整改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推行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公告制度,提高审计结果的透明度,进一步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另一方面教育人事和组织部门应将审计结果纳入审计对象的个人干部管理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考核、任免、年度绩效目标奖惩结合起来。对领导干部和所在学校要处理处罚的违纪违规和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将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及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联席会议成员。而教育内部审计部门应实行主审负责制,建立健全每个经济责任审计的档案资料和有关台账,对被审计对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实行审计回访,督促被审计单位和领导积极整改和落实,促进审计成果的应用。

参考文献

[1]朱尧平.经济责任审计向导[J].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

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范文2

【关键词】行为审计 经济责任界定 路径

一、引言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的完善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经济责任审计的需求进一步扩大。但是和扩大的经济责任审计的现实需求相反,经济责任审计理论还不够完善,尤其是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中责任界定不清的问题一直没能彻底解决,这成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的重要瓶颈。

行为审计作为从社会学、心理学等角度来分析审计过程中各种行为的研究范式,与传统审计研究分析问题的角度有较大区别。本文从行为审计的视角,针对经济责任界定问题进行探讨,旨在从不同的审计研究角度对经济责任界定的路径进行进一步探讨。对经济责任的界定路径探究,不仅是为了解决经济责任界定不清的问题,同时也是为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作用,更好地对被审单位制度文化问题提出建议,发挥审计能动作用。

二、文献综述

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独有的一种审计方式,责任界定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部分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大难点,无论是实践还是学术上都逐渐受到了大家的重视。我国学术界早已认识到经济责任界定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的重要性,朱海丁(2012)认为对于审计出的问题事项,若没有对被审计单位领导人的经济责任进行界定,则不能称之为经济责任审计。李颖丽(2012)对2000年到2010年间经济责任审计理论相关研究进行归纳,认为我国在经济责任审计理论的研究上应加强对经责审计评价标准和内容的细化以及责任界定的明确化。针对经济责任界定存在的问题,彭思瑶(2014)认为责任界定主要存在责任分类模糊、界定的标准模糊和审计报告中对责任界定的表达模糊三个问题。对于解决经济责任界定难度大等诸多问题,陈丹萍(2003)指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不仅要结合定性和定量,还要充分考虑现实中存在的各种情况,不能以指标代替分析。

随着审计行为和行为科学的不断发展,行为科学在审计活动中得到了更多的运用,行为审计应运而生。刘小年、岳阳(2005)指出行为审计是行为会计的重要构成部分,研究比重从1987的28%逐渐上升至1991的58%。针对行为审计的定义和研究方法,王胤宇、叶磊(2009)认为行为审计是从社会学和心理学角度对审计行为的分析,有独特的审计方法如实验法、观察法和条件反射法。在行为审计理论的创新上,夏明(2012)认为,行为审计的研究内容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审计人员本身的审计行为,二是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的行为,主要研究被审单位蕴藏在审计数据背后相关人员的行为以及影响这些行为的心理和社会因素。郑石桥,宋夏云(2014)具体比较了行为审计和信息审计的区别,对行为审计理论做了归纳性的总结和拓展,强调了行为审计中动机的重要性。

从学术界已有的研究中可以看出,针对经济责任界定中存在着责任分类模糊、界定标准模糊等问题,学者们和审计人员早已认识到了重要性并且做出了相应探索,但是并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而现有文献对行为审计的研究大多集中于理论层面,鲜有研究对于行为审计在实际操作中的的运用进行进一步探讨,行为审计在经济责任界定中的运用更是少之又少。结合经济责任界定在理论与实际中存在的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基于行为审计的研究方法和思路,从经济责任界定过程中的审计人员行为和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的相关行为着手,以期在经济责任界定途径的探索上有所创新。

三、经济责任界定对行为审计相关思想的需求研究

(一)基于行为审计角度研究经责任界定的基础

1.经济责任界定实务操作中存在问题。从法律角度看,我国目前针对经济责任界定还缺乏细化的标准和规范。2014年《党政主要领导人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界定的要求,细化列举了直接责任、主管责任的情形。《规定》和《实施细则》将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虽然两办规定和实施细则对界限的划分提供了较多依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情况下审计人员只能通过审计实践和有关经验,通过主观判断作出评价,责任界定难度大。基于行为审计的角度的分析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改善审计人员在经济责任界定中的实务操作难、法律法规依据不足的现状。

2.行为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共性。行为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两个不同的审计类型,无论是在实际运用还是理论研究程度上都存在较大差异。但是两者也存在很多共性。从审计对象上来看,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对象具体内容上是针对受托行为人履行情况的,和行为审计类似,都是针对行为人的审计。从审计主体上来看,经济责任审计是政府审计中很具特殊性的一个领域,而行为审计虽然不局限于政府审计范畴,但是在机会主义倾向严重的领域如政府审计,行为审计的需求较强烈,因而两者都是政府审计中的重要部分。从审计动因上来看,经济责任审计中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的任命制和业绩考核是导致其产生虚假政绩和经营业绩的动机,领导干部机会主义行为及其对经济社会影响的问题严重,而相应的,机会主义也是行为审计的动因,的机会主义表现为不按委托人的期望或约定来实施特定的行为或过程。从审计目标上来看,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是鉴证或认证受托行为人所承担的任期目标责任的履行是否符合要求,而行为审计的目标是对行为的合法或合规性进行鉴证,判断人的某些行为是否符合委托人期望,两者都是对行为是否符合标准或要求进行鉴证。基于经济责任审计和行为审计在审计对象、审计主体、审计动因和审计目标这四个方面的共性,将行为审计的研究方法和思路运用于经济责任界定的研究上具有很大的可行性。

(二)行为审计思路在经济责任界定中的具体应用研究

1.加强审计主体建设。行为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人的行为,具体来说,对人行为的分析在审计现实操作中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对审计人员的主观行为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二是对被审计单位人员相关行为及其动机心理的分析。两者都强调对审计人员的激励和行为管理,注重制度和环境的改善。行为审计中体现了很多行为学的思想,从这些思想的角度看经济责任界定,可以从审计人员这个角度更好地解决经济责任界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接下来主要从行为学的个体行为、群体行为和组织行为三个角度来展开分析。

从个体行为的视角看,审计人员的行为是由于内外原因共同作用产生动机进而导致的。从外因来看,要注重对审计风险的控制。在经济责任界定过程中,对责任的判断存在高风险,有时尽管审计人员想保证客观性和结果的真实性,但是无形中还是难以避免判断中存在的风险。因而审计人员个体应避免在审计过程中有大量需要主观判断和决策的情况,在经济责任界定中合理选择审计程序,向审计程序的规范化靠拢。从内因来看,要注重审计人员自身素质的提升。行为审计的研究重心逐渐从研究审计人员的认知过程向研究审计人员的判断能力发展。经济责任界定作为比较依赖审计人员主观判断的一项审计行为,尽管法律法规提供了界定的标准,但是在实际情况下,仍存在很多需要审计人员自己判断的情况。影响审计人员判断能力和决策能力的因素有很多种,除了知识因素外,还包括学习归纳能力、沟通技巧、职业判断力和洞察力等。

从群体行为的视角看,审计群体行为理论在经济责任界定中主要可以在以下两个方面有所展现:一是避免羊群行为,二是群体力量的有效运用。在实践中提到较多的群体行为是羊群行为,也就是从众行为,即审计人员的行为因为大众舆论和行为而发生改变,而不是依靠收集到的信息和证据。在经济责任界定过程中,审计人员应避免受到外部大众舆论和行为的误导,同时也要注重运用群体的力量,结合不同专业人员的知识,改善审计专业判断的力量。现在很多政府审计部门在审计时,会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加入审计小组,每个小组还会配备专业计算机人员,相比单一的政府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有了更多的技术支持,加强了审计判断的有效性。

从组织行为的视角看,组织行为理论在经济责任界定中可以具体分成两方面有所体现。一方面,行为学在审计中的一个重要运用就是找出异常经济行为的的原因进而通过科学方法实施控制管理,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因此根据审计人员行为剖析制度原因和控制因素可以有效的提高经济责任界定的效率。另一方面,从组织行为的角度看,不同组织之间的沟通是否良好取决于审计人员个体是否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规范良好的沟通可以有效地提高审计的客观性和准确度。

2.划清经济责任界限。行为审计中对被审计单位人员相关行为及其动机心理的分析这一思路用到经济责任界定中,主要集中在划清经济责任界限这一部分。在界定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主管责任这三种责任的过程中,审计人员必须首先要界定清楚以下这些责任的界限,即现任领导责任和历史责任的界限、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界限、故意责任和过失责任的界限、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的界限以及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的界限。本文从责任界定中相关责任界限的划分入手,将行为审计的相关思想运用于解决以下界限划分问题。

一是针对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界限划分问题。根据两办规定和实施细t,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法的相关人员需要负直接责任,但是如何判断审计对象是纵容包庇还是无意为之,在界定直接和间接责任时就可以从被审计人员的行为动机着手,分析影响其行为的社会因素和经济因素。二是针对现任领导责任和历史责任界限划分问题。不管是企业还是政府经济行为都具有连续性,因而在界定经济责任时都要注意责任期间的界定。加强对前任领导人的离任审计,看他是否存在因为短期任职进而好大喜功片面求进的心理问题。而对于现任领导人对于前任遗留下来的问题是否有努力解决的行为,也应进一步探讨,判断现任领导人因此所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大小。三是针对故意责任和过失责任界限划分问题,若行为的发生认定为有意识的,如利用职务谋取私利或有意欺骗上级的,都应界定为故意责任。对于该行为是否是有意造成的,需要研究其这个行为是否经过策划和预谋,是否会对行为人自身产生较大的经济利益,行为人是否在作出这个决策之前经过缜密的判断和研究。四是针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限划分问题,大多数国有企业进行决策是通过集体讨论程序,而将集体的经济责任划分到个人身上又面临问题,领导班子中成员各应承担多少责任需要审计人员根据具体事项进行进一步研究,需要对当时决策时领导班子里各个成员的行为入手,分析他们在这一决策中起到的推动作用的大小。五是针对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界限划分问题。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划分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时,存在比如领导人员做了很多的努力但是由于客观原因不能避免经营决策的失败或者领导人将他的主观过错归咎于客观原因等值得探讨的情况。单从主观责任这一方面考虑,存在主观恶意和主观善意两种情况,根据因果联系原则,只有主观意向所形成的行为导致的严重后果才需领导人承担较大经济责任,因此,审计人员应该考虑领导人主观善意的如何界定领导人所承担的责任。判断领导人主观上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需要对被审计对象的行为进行进一步研究,看其是否面对问题恪尽职守、不、审慎地进行处理。

四、基于行为审计的经济责任界定路径研究

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范文3

一是建立地方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管理机制。成立由地方政府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建立相关成员单位审前共商、审中互助、审后运用的工作机制。二是地方党政的主要领导要切实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工作,组织建立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情况反馈、结果运用等制度,形成一个上下联通、规范有序、整体推进的联席会议工作运行机制。三是地方党委、政府要大力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审计和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为审计部门顺利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四是切实落实地方经济责任审计职责所必需的机构、人员和经费。

认真学习,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环境

两办《规定》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步入了新的发展时期。《规定》的实施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的重要途径,是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地方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是规范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举措。地方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规定》的自觉性与责任感。地方党委、政府和审计部门要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扎实抓好《规定》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从而营造良好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氛围。应当把学习经济责任审计的法规制度作为地方各级党校培训的必修课程之一,使地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增强经济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切实做到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规范程序,创新方法,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在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一定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规范地操作。要保证审计程序到位要开好“三个会”,一是开好审计方案讨论会。由审计组长牵头,作好审计前的调查,对被审计对象及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做到心中有数。结合实际,拟定好审计工作方案。组织参审人员对审计方案进行认真的讨论,确保审计方案具有操作性。二是开好经济责任审计进点动员会。由组织部门牵头,审计部门、纪检等部门参加,被审对象、被审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和财务人员参与会议,由组织、审计等部门负责人对被审对象及被审单位提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要求。三是开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报会。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公告率达100%,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此外,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还要创新审计方法。对每一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做到用AO方法审计,建立相应的数据库资料;对每一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纳入全局审计工作,统筹安排,节约审计成本;对每一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完之后编一条信息、提出一条启示;对每一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审计评价建立量化评价体系;对每一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做好审计审理工作,以切实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全面审计,审深审透,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不能满足于对被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要关注被审单位和被审对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贯彻执行经济政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方面的情况。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到哪里,经责审计就要跟踪到哪里;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审计就要监督到哪里。经责审计中要做到“五个关注”:一是关注与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相关的问题,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轨迹,对地方政府投资领域、土地出让、市场准入等权力运行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进行认真审计。加强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要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二是关注财政资金的安全问题,经济责任审计做到“三个必审”,即“专项项目资金、惠民民生资金、政府投资资金”必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关注经济社会中的一些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加强审计结果的分析,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和症结,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为地方党政领导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四是关注领导干部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责情况,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五是关注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有关情况,对审计中发现的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以及经济案件线索要移交纪检和司法部门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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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校 经济责任 审计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独具中国特色的审计监督形式建立、发展起来。近几年,高校内部审计也在逐步探索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但由于此项工作开展时间短,经验不足,工作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如何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积极探索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在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是摆在我们审计工作者面前的课题。现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开展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着力点。

一、工作基础――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1.要建立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章制度

在长期的审计工作实践中,我们充分认识到制度建设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保证和客观要求,所以,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中,也要做到制度先行,并在工作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进行修订和完善。特别要在制度中明确被审计对象、审计原则、审计内容、审计程序、联席会议制度、审计结果利用以及审计工作责任等内容,并要明确学校组织部、人事处和纪委、监察处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该负有的职责和义务,以及审计结果要作为考察、考核、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这样,才能使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从源头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2.要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严肃性的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复杂,要求高,为建立起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有效机制,要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一般来说,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应由组织部门牵头召开,成员由纪委、监察处、组织部、人事处、工会、财务处和审计处领导组成,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商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审议审计报告,监督检查审计结果利用和整改落实等情况,特别是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把握不准、责任不清、审计小组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联席会议集体审定。通过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学校组织、人事、纪委、监督处等相关部门相互支持、配合、协调、沟通的作用,形成经济责任审计的合力,同时也规避了审计风险。

3.要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立项和工作程序

经济责任审计程序,是审计人员必须遵循的基本步骤,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操作规程。首先,组织部门委托是立项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前提,;其次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程序是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保证,在经济责任审计立项后,要根据审计项目实际需要,组织安排人员成立审计组,明确人员分工,然后按审计程序,进行审前调查,编制审计实施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被审计干部个人及所在单位),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见面会,也称进点会,在正式实施审计前召开,组织部、审计处、被审计干部及所在单位领导和主要干部参加,具体提出审计工作要求以及做好联系沟通工作,同时,逐步推进审计公示制度,在被审计干部所在单位进行审前公示,向广大教职工公布审计事项,也欢迎反映问题,监督工作,最后进入审计实施阶段。

二、工作实效――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几个环节

1.抓好审计调查取证环节

审计调查取证是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环节。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要根据被审计干部及所在单位的情况,通过有针对性和目的性的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取得真实可靠的审计证据。

一是做好审前调查,这是开展审计的基础性工作。在正式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前,应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审前调查。首先是制定详细周密的调查方案,针对被审计干部及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拟定调查提纲,对调查内容和人员进行分工;其次是深入细致开展审前调查,采取调查和被审计干部所在单位内部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调查主要是走访主管部门、纪委监察、组织部门、财务部门等,了解是否有群众举报以及反映问题等情况,在被审计干部所在单位内部调查了解基本情况,包括被审计干部所在单位基本情况,如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被审计干部的职责范围,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有关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和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情况等。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制定审计方案,确定审计重点。

二是做好审中调查取证,这是审计实施阶段的重要工作。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除了运用常规的审计取证的方法,如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就审计中遇到的问题,还可以运用以下方法收集了解有关情况,如有针对性地进行个别谈话和召开座谈会听取广大干部职工对被审计干部的反映和评价,特别是职责履行、民主决策、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纪要、函件、通知等,以掌握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资料。在调查取证中,首先是抓住重点,有的放矢,围绕审计方案和重要内容进行调查取证,特别是针对内控制度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其次是去伪取真、去粗取精,把审计调查所取得的资料进行汇总和梳理,注意发现重要线索,并分析性质和重要程度选取审计证据。通过审计调查取证,可以有力地支持我们的审计意见,为审计评价提供证据支撑。

2.抓好审计评价和审计报告撰写环节

审计评价和审计报告的撰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加之高校也未建立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目标,给审计评价和审计报告撰写带来一定的难度。

一是做好审计评价。经过充分的审计取证,下一步就是要把审计证据进行整理归纳,最后落实到对被审计干部的审计评价上。对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要通过对其所在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对被审计干部应负有的经济责任进行综合评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基本原则。审计评价首先是围绕被审计干部的相关经济责任进行评价,不能把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对被审计干部业绩全面评价等同起来,同时对于依据不足、性质不明、责任不清或政策法规不明确的事项,不写入审计报告,更不做出评价;其次要注意区分责任,要划清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前任责任和后任责任、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最后要肯定与否定相结合,既要肯定被审计干部任职期间的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和不足,对于履行经济责任成绩突出的,应建议组织部门给予其表扬,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落实责任,坚决整改。这样,审计评价客观公平,实事求是,才能得到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肯定和被审计干部及所在单位的认同。

二是审计报告三级复核制。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很大程度上反映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上,所以,要重视审计报告的撰写与审定。首先,审计小组在充分取证的基础上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其次,审计组长(一般为审计处处长)对初稿进行复核,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对存在问题和审计意见,特别是涉及到被审计干部评价和责任界定,要十分谨慎,如有必要,要求审计小组再进一步核实和取证,在此基础上修改审计报告,审计组长审核后作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送被审计干部及所在单位征求意见,有异议则审计小组再次核实并报审计组长审核;最后,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成员集体审议审计报告,特别是对于审计评价做到集体审议并最终定性,落实责任。这样,审计报告经过三级复核,提高了审计报告质量,达到了降低审计风险的目的。

3.抓好审计结果利用环节

开展审计工作,发现问题不是目的,纠正错误、整改问题,以促进单位加强内部管理,这才是审计的目标。首先,要通过制度详细规定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要将审计结果作为对干部考察、考核、提拔任用、奖惩的依据,审计结果报告要进入干部个人档案和廉政档案,对于审计查出的有关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应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交由干部管理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其次,要注重抓好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要将发现的问题写入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后,与被审计干部所在单位和被审计干部交换意见,对反映的存在问题以及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要求被审计干部所在单位和被审计干部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写进正式印发的审计报告,改变以往审完即止的状况,真正发挥了审计的“纠、帮、促”的作用。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单单靠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的力量难以发挥出其巨大的威力和震慑力。只有学校领导重视和支持,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才能发挥出经济责任审计的最大效力。我们相信,随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开展,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会不断完善和发展,在健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贺长雄,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形成与防范[J].陕西审计,2003,(1):16

[2]王漪,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浅探[J].安徽教育学院学报,2003,(4):113-114

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范文5

[经济管理;经济责任审计;高校审计;干部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是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而出现的,也是党中心、国务院在新时期为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而采取的一项重要办法。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高等教育作为整个教育的龙头也进入了市场。在国家加大对教育经费投入的同时,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格局也已经形成。作为寓监督、检查于服务中的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如何更好地发挥功能,成为相关人员探究的重要课题。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目前状况

目前,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所有部属高等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各校为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和规范化,都结合实际,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并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或规定,有的以学校文件的形式颁布,有的以内部规定的形式颁布,并能健全有关经济责任的配套制度,规范运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体发展进度较快,已逐渐成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

据调查了解,大都分学校经济责任审计是经过授权进行的,授权部门以组织部门居多。说明在审计授权方面,各校的熟悉是比较统一的,符合经济责任审计的特征和要求。各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式包括届满(离任)审计、届中审计。从调查情况看,大部分学校只开展了届满(离任)审计,而未开展届中审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功能的充分发挥。

经调查,绝大多数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实施审计情况、存在的新问题、审计评价、审计建议等几方面。审计评价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审计、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审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审计、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审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审计及其他方面。虽然各高校审计报告及评价涉及的内容基本一致,但从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评价的尺度把握等方面来看,仍有必要制定一个规范性的制度。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新问题[1

(一)宣传力度不够

目前由于学习宣传不够,高校部分干部、群众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熟悉尚不到位,非凡是领导干部对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熟悉不够端正,不能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理解成一种常规的经济监督形式,或认为只有有新问题的干部才会被审计,或认为只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就一定要查出新问题。这些直接导致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很难寻找突破口。有的人认为,被审计者都是领导干部,他们的调任或晋升组织已经有意向或即将作出任用决定,经济责任审计是搞形式、走过场。有的人非凡是被审计者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组织对领导干部不信任,还有的人认为被审计对象都是领导干部,审计工作过于认真会得罪人等等。

(二)贯彻“先审后离”原则不够

根据中办发[199920号文件第四条规定,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退、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一些干部管理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性熟悉不足,有关部门从自身工作出发,在审计之前就做了干部任用或调离的决定。另一方面,由于和审计部门事前衔接不够,造成“先离任、后审计”多有发生,形成了审归审、用归用,审用两张皮的现象。这样难以达到审计应有的效果和目的,起不到监督功能,也起不到考核干部的功能,影响了审计评价的有效性

(三)缺乏行之有效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在大多数情况下,任务书中所确定的经济责任不是很明确,不能进行量化考核,难以对被审计者的经济责任进行准确评价。在实践工作中,由于没有具体量化标准,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导致审计评价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等新问题。

(四)经济责任审计未能跳出财务收支审计的模式

目前部分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停留在对被审计对象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上,审计的形式还是就账审账,没有认真开展审计调查。如调查被审单位有无“小金库”、有无未在财务部门账上反映的账外账,有无领导个人决策及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财产流失和浪费的情况。因为侧重点不明确,达不到经济责任审计应达到的高度和层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价值和功能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审计结果也就得不到学校党政领导和组织部门的重视。

(五)有关部门配合脱节[2

部分高校到目前仍未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也未成立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在审计工作中缺乏必要的协调和配合,如审计部门制定工作计划时没有主动征求组织部门意见,组织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不重视,被动参和或根本不参和。由于部门配合脱节,工作中轻易互相推诿,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

(六)审计人员较少和任务繁重的矛盾十分突出,导致审计滞后

由于批量任免、调动,集中开展审计,审计任务重和审计人员不足的矛盾表现得十分突出,直接影响到审计的效果。突击性审计往往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并且有的责任人任职时间较长,由于审计力量有限等原因,短时间内很难将其经济新问题查清、查透。从而导致审计缺乏深度和广度,直接影响了审计质量。有时审计部门同时组成几个审计小组,全力以赴、交叉进行,也很难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三、加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策略

(一)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正确熟悉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的重视是搞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前提。由于该项工作责任重、工作量大,学校领导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随时听取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提出要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监督指导审计部门开展工作,以增加审计人员的信心和责任感。审计部门要积极主动向领导汇报工作,不仅要向领导汇报本部门的计划、做法以及在工作中碰到的新问题和困难,争取领导的支持,还要汇报各高校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使领导在指导工作时更有针对性。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系统工程,许多人对其重要性熟悉不足,对审计程序缺乏了解,所以配合不够主动。应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大家充分熟悉到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有利于激发领导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更有利于分清是非曲直、促进干部廉洁自律,而且对加强领导干部队伍管理、端正党风、加强廉政建设也有重要意义。在实际工作中,审计部门要及时和组织、人事委托部门沟通,确定年度拟进行审计的项目,并将其纳入审计工作计划中。这样,审计部门可以合理布置审计时间,避免突击性任务,增强科学性,减少盲目性,使经济责任审计能有序进行。

(二)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3

加强立法和规章制度建设是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机制,加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本保证。首先要加快经济责任审计立法的步伐,对现有的《审计法》进行必要的修改,增加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规定,使经济责任审计有法可依。其次,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因对届满、提拔、调任的领导干部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以及经济责任审计中不负责任导致用人失察失误的有关部门负责人追究领导责任,并制定责任追究细则,一是明确追究主体应负的责任,二是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三是规定由谁来执行责任追究。实行责任追究可以减少经济责任审计实施过程中的人为性和随意性。再次,各行各业都要尽快制定适合本行业的统一的、明确的、科学的经济责任指标体系,统一评价口径和标准,使评价具有可操作性。

(三)建立科学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

审计评价的核心是如何确立领导者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为此,必须正确区分四个界限,即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前任领导责任和现任领导责任、故意责任和过失责任。审计评价应坚持“客观、准确、全面、统一、谨慎”的原则。合理确定审计评价标准对于恰当评价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至关重要。在目前尚无规范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的情况下,我们认为,审计评价应注重以下三点摘要:一是紧扣该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价,不要超越审计的职能去对领导干部进行评价;二是客观明确地界定该领导干部应负的责任,对于和财务收支无关及尚未查清的新问题,以及不好定性的新问题,可通过适当的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咨询,必要时要向学校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小组提交书面报告,而不宜直接进行评价;三是要考虑影响领导干部业绩和责任的各种因素,在评价时据实写明相关的具体情况,对于事实不清、审计证据不充分或拟移交的事项不纳入评价。

(四)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审计质量

质量管理是审计组织所有管理工作的核心和关键。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规范的探究,制定相应的审计程序规范、审计工作底稿规范、审计报告规范、审计评价规范等。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应严格按规范实施审计,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应注重经济责任审计和日常审计工作相结合。在高校内部财务收支审计中,将涉及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个人廉洁自律的资料存入“经济责任审计档案”,以备经济责任审计时利用,减少重复审计,节约审计资源。同时,应加强任职期间审计。加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既有利于及时发现存在的新问题,促进其改善管理,也可降低到离任审计时由于审计范围时间跨度过长形成的审计风险。

在新形势下,高校审计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为此审计方法也要不断创新,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高校审计工作。

首先,审计前应重视收集和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包括和审计项目相关的规范、以前内部审计中发现的带有共性的新问题、质量控制关键点等,在此基础上,探究审计风险点及控制办法,并编制充分具体的审计工作方案。应要求被审计经济责任人写出述职报告。听取经济责任人述职有利于审计人员了解和把握其所在部门或单位的全面情况,避免审计工作的盲目性。为明确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要和被审计经济责任人及其所在部门或单位签订《审计承诺书》,要求被审计经济责任人及其所在部门或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做出承诺。这有利于降低审计风险,也有利于保护审计人员,缩小其承担责任的范围。

其次,在审计过程中应当把握重点,突出审查任期经济责任目标的实现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程序和效果情况,国有资产的平安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况,有关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健全和执行情况,经济责任人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情况等。对由于会计人员的责任而造成的会计处理差错,在未达到重要性水平的情况下,不应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力争做到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审计效率。要重视召开相关部门或单位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充分了解经济责任人的经营能力、业绩、勤政、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找经济责任人所在部门或单位干部职工个别谈话等形式获取相关审计情况和线索。

第三,审计报告要针对经济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来反映新问题,并分析落实经济责任人对新问题应负的责任。评价语言要标准规范,不用或少用修饰性词语,切忌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事项、证据不足的事项及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进行评价。对于审计中发现的和经济责任无关的其他新问题,可采用管理建议书等其他形式来辅助反映。

第四,要强化内部审计复核工作,包括对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的复核,及时发现审计人员专业判定中可能存在的偏见,提高审计质量。要加强和被审计经济责任人及其所在部门或单位的沟通。在对审计证据认真整理分析的基础上撰写出审计报告的征求意见稿,征求被审计经济责任人及其所在部门或单位的意见,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地方进一步核实并做必要的修改,对被审计经济责任人提出的不合理意见不能屈从,但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此外,应加快审计软件的开发和推广应用。这是减少误差、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审计风险的有效方法。

(五)加强部门协调和配合

校内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是搞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保障。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内容复杂、涉及面广,必须依靠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等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才能取得成效。为此,各高校应尽快建立并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协调配合机制,要求部门在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和成果运用等环节上相互支持,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程序,形成整体合力。要定期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专题会议,认真探究和解决审计中碰到的新问题和困难。这不仅有利于对责任人进行监督、考核,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审计手段的不足,确保了审计结果的权威性,提高了审计成果的综合利用水平。

(六)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能否发挥应有的功能,关键在于审计结果的正确处理和运用。为了防止出现“就审计论审计,审计结果运用不落实”的弊端,应从以下几方面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摘要:一是对审计结果的运用要讲究方法、区别对待,慎重确定使用方式。二是在干部监督管理上,除了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外,还要求实行任职公示制度,并将经济责任审计和干部任职公示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将审计结果纳入干部任职公示的内容,增强干部监督管理的力度。要进一步增强教职工参和监督的功能,不断完善干部任职公示制度。既可以让教职工更全面、更具体地了解任用干部的情况、尤其是履行经济责任方面的情况,又可以有效地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功能和效果。三是要把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运用审计的量化结果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的功过是非。

(七)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4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理论功底要求都非常高。审计部门要定期组织优秀审计项目评审和典型案例分析,促进审计人员提高审计业务技能,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对最新颁布的财经法规、审计法规的学习,更加准确地把握政策界限,为科学全面的考核和评价领导干部创造条件。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业性、政策性强,审计风险大,审计人员不仅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还要熟悉被审计单位的工作特征。审计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端正态度、严明纪律,对审计核实的新问题,要认真对待、严厉处理。在审计过程中,不仅要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及利益的诱惑,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还要依据审计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那些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的行为依法抵制。

总之,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在管理经济活动中的业绩和对存在新问题应负的责任,从而增强领导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进而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有效办法;是从机制和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严厉财经纪律加强学校的财经管理、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实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现代教育发展的必然,它有利于抑制各种腐败现象,促进领导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尽其责,搞好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教育事业健康顺利地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同广。评析高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及策略[j.扬州大学学报摘要:高教探究版,2004,8(4)摘要:73-74.

[2王漪。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浅探[j.安徽教育学院学报,2003,(4)摘要:113-114.

中小学经济责任审计范文6

1.经验教训促使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这些年来,高校在教学、科研、产业等方面有较大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高校在经济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如对外投资只管投资不问效益;盲目对外投资或违规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管理不到位,成本利润不实,固定资产帐实不符,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隐瞒截留收入;基本建设方面,任意改变建设项目计划及内容,基建超计划投资;违规从事金融活动,乱集资,乱借款,乱担保,乱抵押;专项基金被挪用,没有做到专款专用;个别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侵占公物等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产生,与有关部门领导和企业负责人财经法制观念不强,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经济责任不明确,学校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力有关,为此,学校也付出了沉重的经济代价。这些教训促使人们反思,加强财经管理必须将加强对干部的约束和监督落到实处,明确经济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增强其自律意识,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搞好廉政建设尤为必要。

2.高校的发展呼唤经济责任审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不断扩大,国家增加了对高校的投入,使高校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招生规模的扩大,成人继续教育的蓬勃兴起,科学研究项目的增加,国家专项资金的投入,校办产业迅猛发展……所有这些,都给高校注入了活力,增加了经济实力。高校不再是单纯的事业单位,在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同时,开展对外投资、合资、合作、租赁、创办经济实体;资金运用上涉及了教学科研、产品生产、后勤保障、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高校大量的经济活动,要求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包括财经管理和监督制度,而建立完整的任前把关、任中监督、离任审计的干部管理制度,促使其认真履行经济职责,保障高校良好的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充分发挥内审作用,积极开展高校经济责任审计

1.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1994年颁布的《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1995年颁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七条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应审计的事项中包括“经济责任”;原国家教委1996年的《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教育内部审计机构应审计的事项中包括“所属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原国家教委1997年的11个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范中《高等学校有关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教育系统企业单位有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对高校有关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内容、程序都作出了详细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了两个暂行规定后,去年又了中办发[2000]16号文,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加强干部考核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2000年7月三日起实施的新《会计法》强化了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责任制,强化内部监督,提出了开展内部审计的要求;教育部和财政部共同签发了《关于高等学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监督几点意见》,明确了经济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的措施,“要利用内审力量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人的离任审计制度”。综上所述,高校内审机构是高校内部监督经费合理有效使用。帮助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学校经济活动健康开展的不可替代的部门。这些法规和规定的颁布实施,为高校内审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依据,也对内审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和主要内容。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学校财务、校办产业、基本建设、后勤管理部门和院、系、所的主要行政负责人及校办企业法人代表任职期间、任职期满或因调动、退休、辞职、免职、撤职等原因离开现职岗位前在管理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监督鉴证、评价。上述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共同的内容主要有:是否依法履行其相应的管理职责;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有无纠纷和遗留问题;国有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经济决策是否符合程序、有效;有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个人遵守财经法规情况。不同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各有侧重和不同:

(1)财务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的合规性;年度决算和财务报告及有关会计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的管理和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有无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等问题;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2)校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企业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情况;企业收益分配情况,能否及时足额纳税,能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向学校上交有关费用和利润;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3)基建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基建项目是否纳入计划管理,有无任意改变建设项目计划和内容,是否超计划投资;工程招标、承包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有无严重超概预算工程项目和长期延误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是否真实、合法;基建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4)后勤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纳入财务管理,是否真实、合法,效益如何,有无乱收费、乱集资或截留、挤占、挪用学校经费和其他经费的问题;有关合同、协议是否合法合规,有无损害学校权益的问题;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5)院、系、所的主要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各项收人和支出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管理,是否真实、合法,各项支出效益如何,有无重大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问题;所办产业和经济实体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盈亏状况如何;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三、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1.充分认识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正确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开展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高校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要从政治高度来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积极行动,使之制度化、经常化;同时,要充分认识其复杂性,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要求高、风险大、困难多的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审计风险,使经济责任审计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深化。

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上,应避免两个误区:一是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认识不足;二是过高估计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把对干部考核和考察过多地寄托在经济责任审计上,对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期望值过高。因此,在宣传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性的同时,必须明确:经济责任审计是从审计角度来认定其经济责任,而非全部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是被审计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执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而非对被审计人进行德、能、勤、绩的全面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对干部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全部手段。

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两个暂行规定”,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是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委托建议书或由人民政府下达审计指令,审计部门依法实施审计。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不单是审计部门的工作,需要上述部门共同协调、积极配合,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审计监督与组织监督、纪检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从当前审计实践来看,由于以前没有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财务制度不完善,先天不足,前任朱作审计,现任责任不明确,前任与现任领导、企业负责人的财务基数不明确等因素,给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经济责任评价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这就需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内容、范围、评价指标、实施办法等,使之制度化并加以固定。在此基础上,建议有关部门共同建立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任职审计档案,任职前进行财经法纪教育、谈话,明确其任期的主要经济责任,并将其任期内发生的重大经济决策及经济活动,在日常审计中及早关注与经济责任审计有关的事项,与离任审计的材料一并归入任职审计档案中,使经济责任审计更加注重过程与实质,做到事前经济责任明确,事中有监督,事后评价实事求是,严格分清经济责任,做到奖惩分明,避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