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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投保流程范文1
关键词:移动保险 操作风险 风险源 风险评估
中图分类号:F84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6—038—03
近年来,随着我国移动互联网的纵深发展,特别是智能手机的普及与移动技术的成熟,各種基于移动设备的保险应用纷纷出现。从手机保险网站、短信投保到移动理赔系统,移动保险采用了多種多样的形式。本文所指的移动保险,指通过移动设备(包括智能手机、掌上电脑等)接入无线网络实现保险经营活动开展的一切形式。
在保险企业与IT企业的联合推动下,移动保险迅猛发展,但是移动保险涵盖的产品却只是电脑网站的简化版,险種也仅限于投保手续简单的险種。对移动保险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疑虑,是许多顾客不选择移动终端投保的重要原因,指引性文件的空缺也使保险企业面临法律诉讼的风险,怯于推广复杂险種。在这样的背景下,保险企业应该如何从人员、业务流程、系统、外部因素四个方面进行有效操作风险管理,减少由移动保险带来的纷争,值得探讨。然而,目前操作风险管理研究仍然欠缺。本文意在借鉴移动电子商务风险管理以及保险企业操作风险管理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移动保险操作风险的源头、特征、表现形式的初步探讨,为强化移动保险风险评估和改善风险源提出建议。本研究将移动保险操作风险定义为在开展移动保险过程中由于人员、系统、业务流程、外部事件引起损失的风险。
一、移动保险操作风险源
进行有效的操作风险控制手段之一就是控制或者改善风险源。因此,有必要找出移动保险操作风险的风险源。根据现代企业风险管理理论,风险源指可能促成不利结果出现的危险因素的来源,移动保险的危险因素源自下列环境:
1.自然环境。自然环境对移动保险的开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移动终端、移动通讯与相关人员的影响。恶劣的天气、自然灾害可能影响移动保险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和安全状况进而影响移动定损查勘等工作的开展,可能导致移动终端的破坏与丢失、移动通讯的中断,进而导致保险信息的丢失。我们虽然无法控制自然环境,但是可以通过有效措施切断风险的传递。
2.认知环境。移动保险的认知环境主要体现为移动保险企业的企业文化,包括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企业道德、企业宗旨、企业使命和企业目标,对相关的工作人员起到导向、激励、约束作用,影响企业资源整合。目前,我国保险企业操作风险管理理念不强,风险管理作为一種管理职能基本上还未纳入保险企业管理,保险经营还处于财务型控制被动经营状态,这样的企业文化容易导致移动保险操作风险的产生。
3.运作环境。动保险的运作环境主要指保险企业的产权制度。目前,中国保险业形成了以大型国有控股企业为主导,多家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分企业并存的竞争格局,中国保险业的产权也演变为公有产权、私有产权并存的混合产权形式。移动保险企业中包含政府部门、保险企业管理层、移动保险开发商、移动保险合作方、保险企业员工及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五个层次的委托关系,多层委托导致各级委托人信息不对称,可能出现内部人控制、逆向选择、道德风险,产生操作风险。
4.技术环境。移动保险的技术环境主要指移动技术、移动保险操作系统、移动终端的研究成果以及国家保险信息化投入情况。近几年学者纷纷开展移动保险主要技术(包括GPRS、WAP、J2ME、SMS等)的研究并指出各種技术的优劣势及改进方法,但是随着技术发展,技术风险也不断发展。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中国保险行业信息化投入为65.5亿元,较2010年同比增长12%,IT投入进入持续增长期,有利减少移动保险的操作风险。
5.法律环境。移动保险相关法律的欠缺导致操作风险的产生。我国对保险企业操作风险的研究、立法起步较慢,至今尚未有移动保险的操作风险及其管理的立法。这样的情况下,解决移动保险带来纷争只能依据保险法,但是移动保险相关资料电子化、通过移动网络传递,保单的生效条件、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和保险说明义务的履行形式与传统保险应有所不同,保险法没有做出与移动保险相适应的修改,保险合同双方都面临法律风险。
二、移动保险操作风险的特征
移动保险的操作风险与传统保险具有共性:内生性、非盈利性、普遍性、可控性。同时,移动保险由于终端的移动性和接入网络的虚拟性,其操作风险相对传统保险操作风险有以下突出特征:
1.成长性。移动保险操作风险的成长性源于移动技术的发展、应用程序的开发。
移动技术的发展可能消除移动保险原有的操作风险,同时也催生新的操作风险。移动保险正处于不断变化阶段,从手机保险网站、短信投保、移动理赔到自助保险卡,每一種形式的移动保险操作风险都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随着移动技术进步、移动保险形式更新,移动保险操作风险的表现形式、特征会不断变化,具有成长性。
2.隐蔽性。移动保险操作风险的隐蔽性源于其运用网络的虚拟性与保险信息的电子化。
移动保险的投保单、理赔资料等数据在移动终端中保存,通过无线网络传输,这些电子信息不为人们所见,泄露、丢失、被窃取或修改都不易被发现。另外,人为破坏造成的机器硬件和手机终端表面损坏很小,风险产生后较少留下破坏痕迹或者很容易消除表面痕迹,移动保险操作风险不易被发现。
3.高科技性。移动保险的部分操作风险具有高科技性,这是由其运用平台的高科技性决定的。
移动保险风险的有些制造者具有较高的科技知识背景与掌握较高的科技手段。黑客是其典型代表,他们利用自身的计算机技术知识和娴熟的操作技能,搜寻移动网络、移动终端系统的漏洞,伺机攻入移动保险的核心程序,通过更改程序、向计算机系统输入非法指令等手法,盗取、伪造投保人信息和理赔资料,给移动保险企业带来风险。
4.高传导性。移动保险终端的可移动特点以及其接入的网络虚拟的特点,使得移动保险操作风险可在地区间甚至全球的高速传导。移动终端可移动、终端的持有人可移动、网络信息的高速流动,三层流动决定了移动保险相关人员的失误行为、犯罪行为带来的后果可以高速传导。
移动保险操作风险隐蔽、高科技、高传导的特点决定了其后果的严重性。尽管移动保险风险复杂多变,但由于它是由于人员、系统、业务操作流程、外部因素经内部因素传导引起的,具有内生特点,仍然具有可控性,我们可以通过一定方法进行风险控制。
三、移动保险操作风险分析
(一)风险分类
为了对移动保险的操作风险有清晰的认识,奠定操作风险度量的基础,本节在借鉴巴塞尔协议与传统保险中操作风险分类的基础上,对移动保险的操作风险进行分类。如表1。本分类只是对现有移动保险操作风险进行初步探讨,随着移动保险的创新,其操作风险的表现形式和具体描述需不断改进。
(二)风险分析——以手机投保为例
目前国内具有代表性的手机保险网站有中国平安、泰康人寿与人保财险的手机网。三家公司手机投保流程相似,如图1所示,值得注意的有两个问题:
一是保险条款阅读仅作为选择环节,免责条款需要用电脑登录网站才能阅读,投保人在利用手机投保时只能获知保险保障金额与保障范围。这会导致两个方面的问题:投保人在不便于上网查看详细条款的情况下,出于紧急需要直接投保,后期容易出现理赔纠纷;保险人设置责任免除条款阅读的环节形同虚设,依据保险法该免责条款无效,保险企业面临法律诉讼的风险。
二是被保险人的名字、身份证号码对应的名字、信用卡持卡人姓名不一致仍然可以进行投保,产生利用他人的身份证号码没有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就为非法定可为其投保人投保,进行骗保的可能。虽然保险企业可以以投保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经被保险人同意为由拒赔,但是这样就无法保护误填信息的保险消费者。
相关数据表明,外部欺诈和执行、交割以及流程管理的风险事件占我国保险企业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的比例超过60%,手机投保流程导致的操作风险必须引起重视。
五、移动保险操作风险管理对策建议
(一)强化风险评估
1.运用模糊影响图分析移动保险风险要素关联情况。移动保险的操作风险产生的环境复杂,通过关联因素高速传导,一系列的风险事故或者多个风险事故组合到一起就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应对其相互关联的风险因素一起评估。模糊影响图是处理移动保险相关专家给出不够精确、完整的模糊信息的有效工具。
2.融合专家意见,决定移动保险操作风险因素等级。移动保险操作风险不断变化、隐蔽、高科技的特征,使得操作风险数据获取极其困难,无法定量分析损失发生的频率以及决定风险因素等级。因此,融合专家评价评估出风险因素等级就显得非常必要。通过征集与移动网络密切相关方面专家的意见,进行群决策,避免由于问题的模糊性、复杂性和专家对问题认识的局限性从而导致评估信息的不确定。
通过运用模糊影响图分析移动保险风险要素关联情况、融合专家意见决定移动保险操作风险因素等级,移动保险企业可以决定各类损失是否在自己的承受范围内,采取对应的措施。
(二)改善风险源
1.建立重视操作风险理念的企业文化氛围。认知环境是操作风险生长的土壤,移动保险的操作风险管理应该从建立重视操作风险管理的企业文化氛围开始。移动保险企业从三个角度着手改善企业文化氛围:第一,从保险企业的董事会到基层机构都明确各部门的风险管理目标,并且建立操作风险管理激励机制;第二,通过日常规章制度规范操作,同时,适时地组织学习应对恶劣天气、系统问题、意外事故等问题的技巧,从实践中树立重视操作风险管理的企业风险文化氛围;第三,吸引、招纳具备风险管理知识与经验的人才,让他们推动重视操作风险管理的企业风险文化氛围的建立。
2.完善移动保险业务操作流程。业务流程的不完善是移动保险操作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保险企业加强与IT企业合作完善业务流程,是减少操作风险的重要措施。手机保险要进行推广得从这些方面完善流程:把保险条款中可能引起争议的条款做突出处理,对专业术语作详细说明;把免责条款的阅读作为投保的必要环节;减少数据传输可人为操作环节;建立精细有效的身份认证机制确保投保人的真实身份。
3.提高移动保险的安全性能。移动保险的安全性不高是阻碍其持续发展的最重要原因,改善技术环境既得有政府重视保险信息化投入,学者们技术研究,还需要保险企业重视操作风险管理,从物理层、网络层安全和系统层三个方面进行安全防范。物理安全防范应从设备、线路、系统所处环境进行;网络层可以通过防火墙安全技术、入侵检测安全技术等防止黑客、病毒入侵,保护移动支付安全。系统层安全防范需要关注移动系统研究最新成果、及时进行系统升级、数据备份。
[项目基金: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1184611008)]
保险投保流程范文2
一、切实加强组织推动
(一)调整组织构:我镇将根据人动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镇领导组、农险办、理赔办,确保农业保险工作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到位。
(二)我镇将进一步做到办公地点(牌子)、设备、制度、人员、经费“五落实”,安排专门办公场所,村服务点建设也要取得明显进展,要保证场所、制度和人员到位。
(三)加强协保员管理:对全镇村级协保员进行调整确认,稳定协保员队伍,认真开展政策与业务培训,切实发挥协保员在一线办理投保理赔工作的作用。
(四)加强监督检查:镇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农业保险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包括对人员及履职情况、赔款到位情况等检查。确保农业保险工作平稳、有序、有效地开展。
二、切实改进投保理赔
(一)增加投保品种:2015年继续对政策性农业保险6个种植业品种(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油菜)和一个养殖业品种(能繁母猪)及2森林保险共9个参保品种进行投保,在此基础上抓好烟叶的参保工作,适时开展特色品种(蔬菜)的保险,同时全力支持国元公司开展好涉农商业保险工作。
(二)扩大投保范围:水稻、油菜两个主要种植业品种和能繁母猪要实现全覆盖(投保率达到100%),小麦、玉米、大豆、棉花、商品林、烟叶、蔬菜等品种要进一步扩大投保范围。
(三)完善投保流程:认真执行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基本操作规程》,按章办理投保业务,确保投保业务的时效性、合规性。
三、做好理赔工作
(一)规范理赔程序:认真按照“接报案、查勘、定损、理赔缮制、通过一卡通支付理赔款、抽查回访”等的工作流程办理理赔工作,切实规范理赔工作程序。
(二)创新理赔方式:针对种植业定损中,“面积”和“程度”两个关键因素较难合理准确确定的实际情况,我镇将结合灾情实际,在规范的基础上,合理简化程序确定受灾面积和分期分段的赔付标准,创新理赔工作方式,确保理赔工作公平公开、平稳有序地开展。
四、做好宣传工作
(一)、印发材料宣传:我镇将结合民生工程宣传要求,将宣传材料直接送达农户,并做到村村张贴,户户到位。
(二)我镇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会议和宣传活动,以人带点,以点带面,努力做到农业保险政策家喻户晓。
(三)典型示范宣传:围绕投保和理赔两个关键环节,宣传有关政策和程序;结合保险受益者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用事实说话,让广大农户切身感受到农业保险的好处,自觉增强农业保险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切实提高广大农民对保险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五、做好基础工作
(一)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认真执行《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管理办法》,对保费资金要做到预算安排到位、政策争取到位、资金清算到位;对赔付资金要做到准确理算到位、清单公示到位、一卡通发放到位;对工作经费要合理安排到位、直接兑付到位。
(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基本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国元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实规定进行操作,进一步规范投保理赔的业务流程。
(三)努力做好协调工作:根据有关政策和工作实际需要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切实做到工作不缺位、不越位、不推委,防止出现职责不清、落实不力的现象发生,一切以落实好农业保险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加强农业保险硬软件建设:加大硬件投入,改善办公环境和条件;完善农业保险数据库建设,做好农户补贴基础数据与保险数据的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全面规范整理保管投保、理赔及管理方面的软件资料;认真开展农业保险调研工作,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完善农业保险有关制度。
六、切实加强资金保障
(一)落实保费补贴:完善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将保费补贴列入财政预算,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完善保费补贴预决算制度,及时核拨资金,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合理安排经费:县乡两级财政对农业保险工作需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元保险公司安排的农业保险经费列支的标准、程序和具体操作要求要进一步提高、完善和改进,要与实际工作的推进相持钩。
(三)促进金融服务:国元保险公司应积极探索“保险+信贷”经营模式,缓解种、养大户融资难问题;探索通过提供附加险的方式增加保险金额,提高保障水平,满足不同层次的农户需要。
七、切实强化监督考评
保险投保流程范文3
保全风险是指在保全作业和审批过程中由于客户和保全人员的原因导致保险公司和客户风险程度增加,保全风险主要有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一、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指由于人们不诚实、不正直或有不轨企图,故意促使风险事故发生,导致经济损失。寿险公司的道德风险主要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获得投保资格或保险金,而故意进行欺骗的行为。保险业务中,保险公司对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因素所引起的经济损失,不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
道德风险在保全环节主要发生投保人变更、受益人变更、复效、新增附加险、给付类业务等保全项目。
1.风险识别。通过对投保人变更、受益人变更、复效、新增附加险、给付类业务等高风险保全项目进行分析,对保全环节的道德风险进行识别。投保人变更非原投保人的真实意愿;受益人变更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复效、新增附加险未如实告知;给付资金未给付相关权益人。
2.风险评估。对保全环节的道德风险进行评价,以便进行有效的风险管控。投保人变更非原投保人的真实意愿,如发生保险合同质押、解除等将严重影响保险合同效力;受益人变更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变更后的受益人为骗取保险金危害被保险人身体健康或保险事故发生时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复效及新增附加险业务未如实告知,特别是大额失效保单复效及新增高额住院费用类险种及高额身故类附加险的客户,可能存在带病投保骗取保险金的风险;给付资金未给付相关权益人,可能存在冒领、错领给付资金的风险。
3.风险控制。道德风险控制主要通过加强客户身份识别、规范实务流程、推行非现金给付、加强通知回访服务等方式进行道德风险的管控。
(1)加强客户身份识别。一是运用技术手段识别客户身份证件,充分利用身份证识别仪器进行有效客户身份识别,防范虚假证件引发的道德风险。二是密码认证,通过输入保单密码或发送手机确认短信,确认客户身份,防范冒认客户身份引发的道德风险。三是核对保险合同权益人签名,通过对申请人签名与公司留存的签名资料进行核对,防范冒领资金的给付风险。
(2)规范实务流程。一是严格委托代办管理,对变更投保人、保险合同借款及较大金额的给付类业务等高风险项目,限制委托代办,需权益人亲办。二是加强核保管理,所有失效保单复效、新增复效险全部提交核保,由核保人员根据风险保额及财务状况等对投保人及被保险人进行风险评估。三是加强事中风险控制,通过风险识别系统对风险因素进行识别控制,自动将高风险作业提交审核环节,对高风险作业进行事中审核控制。
(3)推行非现金给付。大力推广非现金给付方式,通过批量银行转账将给付资金转至权益人账户,保证资金安全,防范错付资金风险。严格执行保监会关于非现金给付的规定,在客户亲办的情况下,才能支付小额现金,委托代办业务应全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至权益人账户。
(4)加强通知回访服务。通过完善客户信息,更新留存客户最新的联系方式,保全业务特别是涉及保险合同权益的高风险保全项目,办理完毕需实时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进行电话回访,通知客户办理结果,防范道德风险。
二、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公司内、外部相关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而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保全环节的操作风险主要有员工风险和操作流程风险。
1.风险识别。保全环节的员工风险主要是公司内部人员或销售人员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人员提供虚假委托手续、公司内部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冒用客户名义虚假解除合同、领取保险金,侵占给付资金,损害客户利益等虚假支出风险。保全环节的操作流程风险主要是公司内部员工未严格执行公司制度规定存在违规操作的风险,可能存在保全申请资料不齐全、保全项目操作错误、给付对象错误等。
2.风险评估。保全环节的员工风险危害极大,未经客户同意,公司内部人员、销售人员假借客户名义,提供虚假资料,办理虚假退保及给付,不但严重损害客户利益,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极易引发风险案件,对公司经营可能造成严重影响。保全环节的操作流程风险主要是合规性风险,可能引发保险合同诉讼纠纷,引起监管部门的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对公司品牌及社会形象造成不好的影响。
3.风险控制。操作风险控制主要通过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加大集中管理力度、加强后督核查管理、加强预警监测分析等手段防范员工风险和操作流程风险,提升操作风险的管理水平,减少操作风险损失金额及操作风险所引发案件的影响。
(1)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一是加强对销售人员的诚信教育,强化销售人员的诚信合规意识。二是坚持开展内部员工的职业道德、风险意识、案件警示等教育,强化员工的执行意识,提高制度执行力。
(2)加大集中管理力度。通过推行集中管理,将高风险作业集中至省公司或总公司审核,事中审核人员应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业务处理的合规性、客户身份识别进行有效审核,可以防范基层公司因人员流动性大、风险意识不高所引发的违规风险及虚假给付风险。
保险投保流程范文4
车主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给汽车投保。
1、保险公司的处:例如4S店、车管所。通过这个方式购买的保险比较可靠,可以对保险项目了解得非常清楚后再购买。规模稍微大一点的4S店会有几家保险公司的代办点,可以比较价格和折扣进行投保。驾驶、理赔经验丰富的司机可以选择小保险公司,理赔快并且价格低;如果是新手还是尽量选择大型保险公司,流程和手续正规。
2、保险公司的公司:目前在北京、广州、上海等大城市,有过半的汽车保险业务是由公司销售的。
3、网络和电话投保:各大保险公司都开通了网上投保和电话投保的业务。只要填写相关信息,就有客服人员主动联系完成整个投保业务。
(来源:文章屋网 )
保险投保流程范文5
购险容易 理赔难
2008年4月8日原告南阳防爆集团油井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的一辆型号为(ACCORD2.4)HG7240白色本田雅阁客车在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投保,并与被告签订了《机动车辆保险单》一份,双方约定投保车辆盗抢险的保险金额为180000元,保险期限一年。2009年1月6日7点50分,原告的法定代表人王X发现停放在河南油田泰山区26号楼前的投保车辆被盗,于第一时间分别向河南油田公安局和被告的业务人员报案。被告接到报案后,虽认定车辆被盗属实,但拒绝足额赔偿。其理由有二:其一,在公安局没有破案之前,车辆是否被盗存疑,故保险公司不应承担理赔责任。其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车辆被盗之日止共计八个月,依照合同条款(约定折旧率为0.6%),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根据《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盗抢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发生全车损失的免赔率为20%。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南阳防爆集团油井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签订的机动车辆保险单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为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自觉履行保险单约定的义务。原告如约交纳保险费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了投保车辆被盗的情形,原告也及时按合同要求进行了现场报案,并及时通知了被告,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因此有权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因被盗车辆的盗抢险赔偿金额为180000元,故应由被告按此标准对原告进行赔偿,原告的请求合理,本院予以支持。被告辩称赔偿金额应扣除车辆折旧以及20%免赔率的意见缺乏法律依据,且在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中未明示,故本院不予支持。
保险理赔难 难在哪里
理赔人员拒赔“谋略”,让人叹为观止。笔者从某网站得到一份关于车险理赔的投诉。事故发生于2010年12月,而在事故发生一年后,理赔纠纷还没有得到解决。相关事主最终发出这样的感慨,“有关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为索赔者设置的不理赔、少理赔的障碍与圈套,达到了常人难以置信的地步”。2010年12月15日,当事人陪同父亲从娄底至长沙做心脏手术,乘坐戴某驾驶的轿车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父亲左胸四根肋骨骨折,肺部挤伤,花费治疗费3.5万元。司机戴某因无赔偿能力而“人间蒸发”。后在律师协商下,当事人接受戴某家人提出的,由保险公司的车险理赔款作为事故赔偿。此后,当事人开始了漫长的替司机戴某理赔的经历。当事人在5个月的时间里,四次找该保险公司娄底营销服务部负责人英某理赔,最终英某答应办理。于是,案件转至该营销服务部康某手中,康某又以肇事者戴某涉嫌非法运营为理由拒赔。在历经16次交涉后,在2011年9月,该公司终于同意打折理赔,车损费按80%赔付7200多元,座位险按1.5万元折算理赔。就在当事人以为“修成正果”的时候,蒸发9个多月的肇事司机戴某突然来到保险公司,签署文件自动放弃了车险理赔。事后当事人了解到,戴某放弃理赔是为了车辆过户,而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也没有告知戴某,赔案马上就要结束,并不影响车辆过户。这位当事人表示,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的“谋略”和“坚韧”,让人叹为观止。
“有时候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是催一下,才动一次。出了险,你就是天天催,它不是卡在理赔流程未核实,就是卡在还未办完理赔流程这样的问题上。”有着十年驾龄的老张,买过不同公司的车险,也办过几次理赔。他感叹道:“有时候办理理赔,等的人心慌。可流程到底进行哪一步了?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说法。问来问去,自己都问烦了,最后索性不问了。”更有车主发现,尽管手上拿着保险公司的保单,但理赔时却遭到无端的拒绝,让人纳闷不已。
现象一,理赔金额有分歧。同一事故、同一车辆或人伤,涉及不同公司,赔付结果往往不同。不少保险公司甚至将投保车辆的价值故意评估过高,造成投保车的保险金额高于车辆的实际价值。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理赔,双方就理赔金额自然产生了巨大的分歧。
现象二,理赔时效性差,便利性也不够。正如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保险法专家方乐华所言:“部分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为由,拒绝履行代位求偿责任,或者让车主去指定维修店维修。从法律上讲,这些规定并不合理,难以让投保人满意。而投保人要与保险公司讨价还价是很困难的,毕竟投保人时间、精力都很有限。”与国外成熟的保险市场不同,我国目前保险主体的竞争大多还停留在业务拓展方面,佣金战、价格战仍是主要竞争手段。前面放松了“入口”,要想控制成本,自然就会在“出口”(理赔)上进行把关。保险公司一句“还在核查中”就足以让投保人或受益人陷入索赔无期的窘境。
解开保险理赔难魔咒
保险投保流程范文6
保险诚信问题的出现,最主要的原因来自于人们对于保险的不信任。而人们对于保险不信任首先是从人们接触保险开始的。从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来看,主要是保险人的展业、签定保险合同后的保单有效期以及理赔期三个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又以展业和理赔最容易产生不诚信现象。
(一)保险人的展业期
保险人尤其是个人人的展业是人们接触保险产品的第一步。通过展业这一阶段,保险人向客户介绍保险公司的产品和各种保险服务,并尽力去促成保险产品的交易。由于个人人的工作业绩与个人的佣金有着紧密的正相关关系,所以在这个过程中,不诚信现象容易产生。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1.保险人的专业素质不高。
保险合同条款涉及许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术语,一般人很难看明白,而我国的保险人只是经过短短的几个星期的培训之后,就上岗进行展业,他们往往对合同条款不是很熟悉,因此也很难向客户解释清楚,严重的会引起客户的误解,这在保险合同纠纷中也很常见。
2.某些人的道德素质不高。
在展业的过程中,存在着误导客户的行为,有的过分扩大保险产品的功能;有的承诺不能实现的投资回报;有的只讲收益,对风险避而不谈;有的人为了获得更多的佣金,在推销保险产品时没有从消费者的实际需要出发,而是推销一些不适合消费者的产品,并且在推销过程中,隐瞒保险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比如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等,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甚至受益人;
3.有的保险人存在着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填写不属实资料的情形。
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后,需要填写投保书,投保书里的内容需要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根据事实来填写,同时这也是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担保险责任的依据。如果保险公司的核保部门通过审核发现此保户不符合承保的条件,从而不给予承保,那么人的努力将会白费,而人也将拿不到佣金。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人就会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隐瞒一些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非常重要的事实或引导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填写虚假的资料。在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后,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就会产生保险公司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之间的各种纠纷。
(二)保单有效期
对于寿险产品来说,它的有效期大多超过一年,有的长达数十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生活比如家庭住址等方面往往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而这些方面可能不会引起他们的注意,若保险人联系不到他们,因此会出现因为不能按时交纳保险费使得保单无效等情况。同时由于保险人的淘汰率比较高,一旦经手的人被淘汰,这些保单就会成为孤儿保单,即使有新的人来接手,他们也会因佣金的关系不把精力放在这些保单上,而是去开拓新的保险客户资源。
(三)理赔期
理赔是保险公司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通知后,对自身应该承担的保险责任的范围以及如何进行赔偿的过程。理赔是最容易产生双方纠纷的环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往往希望保险公司能够多赔偿;保险公司从自身角度出发,希望能够尽量少赔偿,于是就有了赔与不赔,多赔还是少赔的问题。另外保险公司一般都会促使理赔部门尽量减少理赔的支出,这样产生的一个消极影响就是本应该得到赔偿的可能不赔,本该多得到赔偿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能够得到充足的赔偿,从而使得保险不能充分发挥它的保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利益的作用。此外,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索赔过程中对索赔的流程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不是很熟悉,因此索赔程序比较麻烦,再加上保险公司的理赔花费时间长,服务质量也不是很高,使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产生索赔难的认识。
二、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的对策
(一)加强对保险人的管理
第一,要提高保险人的专业以及业务水平,使人具备扎实的保险基础知识,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保险服务咨询。因此为了提高他们的专业以及业务水平,必须提高人的上岗持证率。只有人的持证率的提高,才能进一步促使他们的专业和业务水平的上升。
第二,要提高保险人的职业道德素质。为了提高保险人的职业道德素质,保险公司在引进人的时候,应严把质量关,应把那些业务能力强、思想素质高的人吸纳进公司来。
第三,明确保险人的社会地位。目前我国的保险销售模式,决定了保险人尤其是个人人的地位。他们与保险公司签定的是委托合同,因此不是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因而不能享有和正式员工一样的福利待遇,这也就造成了很多保险人对工作的不敬业,以致为了获得自身的经济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保险公司对保险人应该进行分流管理。将那些职业道德素质差、业务能力弱的人淘汰;将那些职业道德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保险人吸纳到保险公司里,使之成为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剩下的人使之成为保险公司的员工。
第四,构建保险人信用数据库,进而加强保险人的信用机制建设。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通过进入这个数据库,了解各个人的信用情况,从而选择自己可以值得信赖的保险人。同时要将那些不合格的人实行黑名单制,在数据库中充分的显现出来,真正做到信息的共享和透明。
(二)加强保险公司的理赔制度建设
理赔将意味保险公司现金的支出,这是保险公司都不想看到的,同时也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保险公司首先要正视理赔的意义和重要性。理赔在一方面意味着保险公司现金的流出,尤其是遇到巨灾理赔时,但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应该意识到在理赔的同时,这也是检验公司是否能够履行承诺的重要环节。如果理赔处理的恰当、及时和合理,可以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更加信任,他们不仅会继续和公司合作,而且会给公司带来更多的潜在客户资源,无形之中给公司做了广告宣传。其次,保险公司要提高理赔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把理赔程序简单化、通俗化,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再觉得索赔难。
(三)大力加强保险诚信文化培育并积极倡导诚信理念
保险行业协会等组织应继续大力加强保险诚信教育,普及信用知识,使保险人、保险人等市场行为人充分认识到诚信对它们的重要性。并使诚信文化建设逐渐成为保险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强化保监会的信用监管职能
保监会应充分发挥其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通过监管,加强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使保险行为主体有法可依,能够自觉的去实现诚信行为;同时对守信者要给予奖励,对失信者加大它们的失信成本,以保障保险市场的有序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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