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执行校长工作总结范例6篇

教育机构执行校长工作总结

教育机构执行校长工作总结范文1

摘 要: “执行力"是21世纪开始风行于企业管理领域的关键词汇,把它引入学校体育领域,用 以分析当前我国学校体育政策执行力问题是具有理论研究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以学校为 研究层面,认为“能力"和“效力"是学校体育政策执行力的基本内涵。学校体育政策本身的 正 确合理性、具体明确性和协调性,校长对学校体育政策的认知力、认同力,以及学校体育政 策执行物力资源是影响普通中学体育政策有效执行的主要因素。其中利益的权衡是学校校长 选择消极执行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学校体育;政策;执行力;内涵;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G80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3612(2009)02-0104-04

An Analysis of Influencing Factors on Policy Execution in SchoolSports

WANG Shuyan1,SUN Xiaoting2

(1.College of Physical Education,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 Fuz hou 350007, Fujian China;2. Harbin No.3 Middle School, Harbin 150000, He ilongjiang China)

Abstract: “execution" is the key word that is popular in enterprise management a t the beginning of the 21st century. The paper introduces it into the field of s chools sports for analysis of current school physical education policy executionis of theoretical value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It holds that “ability" an d“effectiveness" are basic content of school sports policy execution. The schoo lsports policy's correctness, clarity with coordination, principal's cognition s trength, approval strength, and resources for the school sports policy executionare main factors affecting effective execution of school sports policy. And thebenefit balance is main cause for school principals inclining to negative execu tion of school sports policy.

Key words: school sports; policy; execution; content; influencing factor s

为切实提高我国青少年体质,加强我国学校体育工作,自2007年“中央 7号文件”以来 ,国家教育部联合相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的学校体育政策。但是,全国教育系统落实中央 7号文件的基本状况反映出:相对中央7号文件提出用5年时间使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有所 提高的目标来讲,推进速度还比较慢,工作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长效机制还需建立[ 1]。 美法良策在于行,我国体育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实施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上级部门制定的政策 法规中有26%没有得到执行,有53.6%的体育政策法规因各种因素没有被有效执行[2]。美国 学者曾经指出:如果不具备执行能力,再伟大的梦想,再优秀的战略都没有任何意义。可见 ,何为学校体育政策执行力,影响我国学校体育政策执行力的因素到底是什么?这些问题确 实是我国学校体育理论界和实践界,亟待探讨和解决的课题。

1 研究对象和方法

以文献资料和理论分析方法为主,首先对学校体育政策执行力的基本内涵进行分析,在 此基础上以学校为研究层面,辅以问卷、访谈等调查方法就影响普通中学体育政策执行力的 主要因素进行初步探讨,以期能为提高我国学校体育政策执行力整体水平提供一些思考。问 卷调查对象为黑龙江省普通高中校长和体育教师共计141人,其中校长20人,体育教师121人 。体育教师问卷发放是利用200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体育学科骨干教师教材培训期间 进 行,校长问卷是选取省内具有不同代表性高中学校校长20人,由相关培训教师带回填写。问 卷有效回收率分别是94.67%和90%,问卷信效度检验结果均达到满意水平。

2 结果与分析

2.1 学校体育政策执行力内涵分析执行力的概念首先来自于法学领域,之后在工商企业管理领域成为研究的热点。保罗•托马 斯和大卫•伯恩(2003)认为执行力是一整套的行为和技术体系。我国学者周永亮认为:“ 在形成了决策、制订了具体的计划后,达成目标的具体行为就是执行,而确保执行完成的能 力和手段构成了执行力”。 可见,企业管理领域的执行力主要是指企业在日常运作过程中 ,执行企业战略计划的技术体系、能力和手段。公共行政管理领域对于执行力的研究刚刚起 步,公共政策执行力是公共政策执行主体为达到政策目标,通过对各种政策资源的调度、控 制和使用,有效地执行公共政策的能力和效力[3]。鉴于此,结合学校体育特点, 本文认为学校体育政策执行力是学校体育政策执行主体通过准确理解学校体育政策目标、精 心设计执行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对

投稿日期:2008-11-27

作者简介:王书彦,副教授,在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学校体育学。 各种政策资源进行合理调度、控制和使用,有效完成学校体育 政策任务,达成学校体育政策目标的能力和效力。学校体育政策执行主体是指国家、地方等 各级教育行政机构、学校组织及其上述机构和组织的相关工作人员。“能力”和“效力”是 学校体育政策执行力的基本内涵。“能力”主要是指作为学校体育政策执行主体的组织和人 员所具备的能力的总和,如体现于执行过程中的执行人员的理解力、计划力、沟通力、协调 力等的综合;产生于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下的特定组织的激励力、调控力、信息传播力等的 综合。“效力”则是指在学校体育政策执行者的有效工作促使下已经在事物身上发生的富有 成效的良性效力。具体表现为学校体育政策任务的完成程度和学校体育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 。整体而言,学校体育政策执行力是一种“合力”。一方面体现为上述执行人员和组织所具 备的各种能力的综合;另一方面作为一种“能力”的综合,学校体育政策执行力始终围绕学 校体育政策的落实得以体现,它是各级教育行政机构及学校人力、物力、财力等多种资源和 多种能力素质共同作用的结果。不过,这些“力”的综合并不是简单相加,而是各类资源在 一定的制度环境下有机整合的结果,是各种“力”的矢量相互作用、相互渗透形成的一种“ 力场效应”。

根据组织层次不同,学校体育政策执行力的特点、要求也有所不同。学校是最基层的教育组 织,是整个执行链条上最为重要的一环,本文将以学校层面为研究侧重点,就影响普通中学 体育政策执行力的主要因素进行初步探讨。

2.2 影响普通中学体育政策执行力因素分析

2.2.1 政策本身对普通中学体育政策执行力的影响 许多政策 研究者指出,政策之所以在执行中出现问题,很重要的原因是由于政策本身的不完 善。学校体育政策本身科学与否对学校体育政策执行效果至关重要,是学校体育政策执行力 的基础和前提。理想化的政策体现在政策的正确合理性、政策的具体明确性和政策的协调性 三个方面。

2.2.1.1 学校体育政策的合理性对执行力的影响 正确合理的 政策首先体现它是针对客观的社会问题,表现在政策所规定的各项内容能够很好 地反映客观存在的现实情况。《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制定于20世纪的90年代初。制定之初, 《条例》客观的反映了当时我国学校体育的现实情况。但是政策问题发展可变性的特征,决 定了学校体育问题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学校应当在学生中认真推行国家 体育锻炼标准的达标活动和等级运动员制度;第十九条中写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关部 门应当妥善解决体育教师的工作服装和粮食定量。显然,这些条款已经与现存的社会问题不 相符合,如果不及时修订必将降低《条例》的权威性,影响《条例》的有效运行和对学校体 育工作的全面指导。

其次,政策本身的合理性表现为政策目标体系的合理性。以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为例,以目 标的层次体系作为《课标》文本的基本主线,是本次设计《课标》时的有益尝试,新课标提 出的“课程目标"、“学习领域目标"、“内容标准"和“学习领域一至五”等新概念也是本 次《课 标》的首创。但是,上述概念在含义和相互关系上还有许多不清晰之处,这是造成体育教师 作为使用《课标》者对其体系理解困难,并在课堂教学目标上照搬《课标》目标的原因所在 [4]。本次调查在对体育教师进行“在实际工作中你发现《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 目标的明 确性和内容的具体性”两个问题中,认为明确和具体的比例未超过半成,分别是39.4%和35. 2%。一位美国学者在研究美国总统外交政策的执行时候发现导致政策执行失败的三个基本原 因之一就是政策执行人员无法准确地了解上级领导或决策人员所要求他们做的事情;更因为 政策执行人员所得到的政策指令往往是含糊不清的,很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从而导致政策 执行的失败。可见,只有厘清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纵横目标间关系,建立合理的课程目标体 系,才能保证课程标准的执行效力,才能从源头上保障体育课程改革的最终成功。

2.2.1.2 学校体育政策内容的具体性和可操作性对执行力的影响政策内容的具体性、可操作性是政策能够化为实际行动的关键。一项政策要能够顺利推行, 必须具有明确的内容条款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和行动步骤。人们对本次体育与健康课程实 施效果的质疑之一,就来自于课程标准内容的虚设。由于课程标准规定得过于原则和抽象, 可操作性差,造成了作为执行者的广大体育教师的无所适从;另一方面,从政策的纵向上看 ,高层次的总政策,需要明确的、操作性强的具体政策来实现。但是,在体育与健康课程标 准的推行中恰恰缺失了这一环节,或使这一环节处于虚无的状态。也就是说,各地方体育与 健康课程实施方案的迟迟没有出台,加大了广大体育教师执行课程标准时的难度和不确定性 ;也给各级学校和广大体育教师留下了较多的可做可不做的空间。通常,工作认真、对人民 教育负责的体育教师,可能会尽一切努力做好每项工作;而不负责任的体育教师,则会以种 种 理由敷衍、拖拉、不做实事;或者表面执行而实际没有执行等,导致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 执行效率不够高,效果不够显著,而且还可能造成一定范围内的片面执行,甚至是错误执行 。

2.2.1.3 学校体育政策的协调性对执行力的影响政策系统作为一个有序的整体,要求各项政策之间具有协调性。否则,就会破坏政策系统的 结构,使政策系统功能发生紊乱,并可能导致整个政策的瓦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 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纲领性 文件。它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执行与实施过程中需要配套相应的具体政策,建立相应 的制度规范,才能有助于该项政策的有效执行,保证政策目标的实现。目前,继中央7号文 件颁布后,教育部或教育部与相关部委联合下发了《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等配套政策,加之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 标准》、《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等,逐渐形成了中央7号文件的配套方案或相应的 制度 规范,其为中央7号文件精神的可操作化、细化和学校体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但 是,我们不能不看到,中央7号文件的有效执行同样将面临 “升学率”的挑战。升学率作为 一些地方政府考察学校和教师工作业绩重要指标的事实,难免会把学校和教师的行为,导向 到以各种方式追求升学率而不断提高学生的课业量和课业强度,从而挤占学生校内外的体育 活动时间。在利益选择中,各级各类学校很可能将中央7号文件的落实停留在表面执行、象 征性执行上。因此,学校体育政策系统内政策间的协调,配套和学校体育政策与其它教育政 策的协调一致将影响着学校执行体育政策执行的力度和效力。

2.2.2 学校校长对学校体育政策执行力的影响学校作为教育机构的基层组织,其执行体育政策的主体主要是指校长、学校行政工作人员和 体育教师等,校长是影响学校体育政策执行力的第一人。著名教育家张伯苓早就说过“不懂 体育的校长不是好校长"。现在,基层的体育教师也在疾呼:“学生体质下降,校长应该承 担责任[5]”。可见,学校体育政策的有效运行关键在校长。

2.2.2.1 校长对学校体育政策认知力不足准确的政策认知是准确执行政策的前提条件,政策执行主体只有对政策的内容和精神实质有 了准确的认知,才能准确地理解政策制定者的政策意图,才可能会形成准确的政策态度,才 可能会有符合政策目标的执行行动,才可能会坚定地、创造性地、完整地执行政策,保证上 级政策获得预期的执行效果[6]。在现行的学校体育政策执行中,之所以执行力 欠佳乃至背 离了既定的学校体育政策目标,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学校校长对所执行的学校体育政策认 知力不足。据本次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有36.3%的被调查者认为校长对学校体育政策精神和 内容的把握程度好,63.7%的被调查者认为把握程度一般和差。校长对学校体育政策认知力 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学校体育政策的价值、功能或作用缺乏正确的认知,特别是对学校 体育政策的长远利益价值没有充分认识;其次,对学校体育政策的内容和精神实质缺乏正确 的认知,特别是对学校体育政策目标、原则和措施缺乏准确的理解。校长对学校体育政策执 行认知力不足将导致消极的执行行为,据有调查发现,学校领导不关心体育,对体育工作不计 划、不部署,33.0%的学校校长(或副校长)不主管体育,25.5%的学校从未开过全校性体育工作 会议[7]。

2.2.2.2 校长对学校体育政策深层认同力较低所谓政策认同是指政策执行主体认识到自己与所推行的某一项政策的统一性,它意味着政策 执行主体对所推行政策的认可与赞同。问卷调查统计显示:校长重视学校体育政策执行的占 被调查者的51.6%,一般重视和不重视的比例分别占35.5%和12.9%。不同群体评价结果不 同,相对校长而言体育教师认为校长一般重视和不重视学校体育政策执行的比例更大,二者 相差17.4%。这主要是体育教师对校长执行学校体育政策重视程度的判断和评价,不 单纯依据校长的执行态度,更多的则是依据校长的实际执行行为。在校长问卷“您对您校执 行体育政策提供的支持力度”问题统计中,回答支持力度一般为50%,这与校长自我回答重 视学校体育政策执行的比例相差16.7%。通常情况下,学校体育政策的认同是以认知 为基础的,并且随着认同程度的不同,学校体育政策的执行行为也有所不同。深层次的认同 是政策执行主体对政策的内容及其意义准确而深刻的理解并做出积极肯定的评价为依据的。 这种政策认同是基于其内在的需要的满足而产生的,其必然产生积极的、自觉的政策执行行 为。上述调查结果某种程度上表明,如果校长对学校体育政策持深层次认同,则通常表现为 对学校体育工作要求高,提供的政策执行条件、环境等执行资源的力度大,注重对体育教师 的选用、培训和激励,从而利于学校体育政策任务的完成和目标的实现。否则,对学校体育 工作的总体要求不高,管理松散,能够提供的政策执行支持力度小,体育教师的奖励、职称 晋升等激励机制缺乏,造成体育教师执行动力不足、目标不明确,致使学校体育政策执行效 率不高,力度不够。

2.2.2.3 利益的权衡是校长选择消极执行学校体育政策的主要原因按照“经济人”的理论假设,校长同样是“经济人”,存在着一种作为“经济人”的自立倾 向,会遵循“经济人”规则,从自身条件和利益出发决定对学校体育政策执行的方式。美国 公共政策学者巴达克认为政策执行过程实际上就是一种赛局,在冲突和竞争的情况下,每一 参加者都寻求得到最大的收获,并且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在学校体育政策执行过程中, 校长和上级教育机构就构成了博弈的双方。依据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理论,校长对于学校体育 政策的执行策略包括积极执行和消极执行或不执行,上级教育机构对于校长的执行行为包括 制裁和不制裁两种。当校长认为消极执行学校体育政策所获得的效益大于积极执行学校体育 政策所获得的效益时,就会采取消极执行。试分析,消极执行可能带来的好处有学生学习时 间延长、成绩提高、升学率得到保证,校长因此有业绩、有声誉、职务获得晋升;消极执行 带来的坏处有学生身体疲劳、身体素质下降、上级批评等。两者相比,显然依据现在对于一 名校长工作业绩或者一个学校办学质量的评价标准,当然采取学校体育政策的消极执行方式 所获得效益要明显大于效益损失。况且,消极执行所带来的效益损失的发生率也只为50%, 也就是只有在被上级教育机构发现的基础上才能产生。可见,对于上级教育相关管理机构而 言,要想促使校长和学校能够积极执行学校体育政策,增强查办的概率和制裁的力度,使其 为消极执行或不执行埋单,即所得的收益降低到最低点。这样再次经过利益权衡,校长及其 学校组织对学校体育政策的执行大有可能采取积极的态度和行为。

2.2.3 执行物力资源对学校体育政策执行力的影响学校体育政策执行资源是保障学校体育政策执行所必须的各类资源与条件,是学校体育政策 执行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一般来说,学校体育政策执行资源包括物力资源、人力资源 、信息资源和权威资源。物力资源和人力资源是学校体育政策执行的物质基础,是保障学校 体育政策执行的经济技术条件。常言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强调的就是物力的必要性,充 足的物力资源有利于执行要素的优化组合。

据有研究表明,当前影响我国福州市城市中学体育教师适应新课程的11个主要因素中,场地 设施就列为第二因素[8]。在本次校长问卷“您认为影响贵校较难落实学校体育政 策的 关键因素是什么?”的开放性问题中,有的校长说:体育经费不足,体育器材短缺,场地不 够,体育教学及训练难以实施;有的说:现有经费很难达到体育器材与场地要求,只能做一 些基本要求,高考是主要目标,学校体育政策的落实只能逐步去改善;有的说:影响学校体 育政策较难落实的主要因素是资金落实和匹配不到位、不及时,未能达到标准所致。调查统 计结果显示:黑龙江省普通高中36.2%和20.3%的被调查者认为学校体育经费不能满足和完全 不能满足体育教学和课余体育工作的需要;44.9%和30.4%的被调查者认为体育场地器材部分 不能满足和距离需求差距较大。同样,山东省重点中学22.4%的体育教师认为学校设施等物 质条件不能满足教学和课余体育工作需求,是实施新课程的不利条件[9];农村学 校在执行 资源方面的欠缺则更显突出,据对河南省农村初中、小学体育现状调查发现:在被调查的10 8所农村中、小学中,拥有11?15个篮球、排球、足球的学校比例分别为13.89%、13.89%和 5 .56%,而能够具备11个以上体操垫和铅球的学校为零[10]。由此可见,目前我国学 校体育政 策的物力执行资源无论对于发达省份,沿海城市、还是内陆不发达省份,都不同程度的形成 了对学校体育政策有效执行的阻力,尤其是一些不发达的内陆省份和为数不少的农村学校, 执行资源已经成为学校体育政策执行力难以提高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3 小 结

提高我国学校体育政策执行力对彻底贯彻“中央7号文件”精神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研究 学校体育政策执行力问题应成为当前我国广大体育学者和体育教育工作者关注的重要课题。 研究初步认为,“能力”和“效力”是学校体育政策执行力的基本内涵。学校体育政策本 身的正确合理性、具体明确和协调性,校长的认知力、认同力,以及学校具有的体育政策执 行物力资源是影响普通中学体育政策执行力水平的主要因素。其中利益的权衡是学校校长选 择消极执行的主要原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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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杜宇峰.我国体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机制的研究[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3 (5):1 5.

[3] 周国雄.论公共政策执行力[J].探索与争鸣,2007(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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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丁煌.政策执行阻滞机制及其防治对策[M].北京:人民出版社,111.

[7] 林友标,章舜娇.广东省普通中学贯彻落实体育法情况的调查分析[J].广州师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1999(12):15.

[8] 魏刚.福建省城市中学体育教学适应新课程状况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38.

教育机构执行校长工作总结范文2

(一)目标要求:

1、汇编现行有关教育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理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关系,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力和义务分解到各科室,明确岗位责任。

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依据,法定职责执法管理目标,制定相关的保障机制和执法制度。

3、建立教育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程序,做到主体和权限合法,内容真实,无现象。

4、开展以义务教育、民办教育、教育经费、教师待遇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监督,查处、纠正各种违法行为。

5、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大力开展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争取全社会对教育行政执法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教育行政执法的顺利实施。

6、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和谐、均衡、协调、有序发展奠定管理基础。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以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通过全面建立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教育行政机关的执法权限和工作职责,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教育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有效实施教育行政管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证教育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平、公正、公开”,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保障我市教育“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实施教育行政执法的方案,加强对教育行政执法的领导,成立*市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日常事务由办公室负责。

三、主要职责和管理目标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镇(街道)、市级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研究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提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的意见,指导、协调并检查实施工作。

3、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高等教育和自学考试等工作;审核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审批初中、小学、幼儿园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

4、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教育教学研究,进行教育质量评估。

5、规划并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思想政治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工作;指导全市校办企业、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实验设备等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6、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聘任工作;制订教师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度,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管理和指导各级各类中小学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调配派遣的有关工作;负责系统内教职工的调配工作。

7、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教育系统的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小学、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指导学校基建、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8、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工作;管理来华教学以及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及合作办学工作。

9、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市的语言文字工作。

10、查处或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涉及教育的违法违纪事件。

11、承办上级机关交办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任务。

(二)管理目标

1、全面开展教育经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重点抓好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挪用和克扣教育经费的行为。

2、维护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不受侵占和使用安全。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维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侵占,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3、严格监督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收费的行为,并责令退还所收费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行为,使教育经费全部用于教育活动。

4、依法审批和监督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依照管理权限,撤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的初中以下教育机构,并没收违法所得及依法查处有关责任人员。

5、依法公正、公平地组织招生工作和国家教育考试工作。查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员和在招收学生工作中的人员,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的,一经查实,宣布教育无效并没收违法所得及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6、严格监督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行为,查处率达100%。

7、依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侮辱、殴打教师的案件,查处和结案率达100%。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拖欠教师工资或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受理教师因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申诉,并在三十天内作出处理。

8、依法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应当在该地区或者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的行为,查处对适龄儿童、少年辍学不采取必要措施加以解决的行为。严肃查处体罚学生情节严重、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案件,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查处率和结案率达100%。严格监督、制止义务教育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开除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行政执法责任的分解落实

(一)办公室

1、主要职责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文秘档案,做好党建、和市政府直线电话交办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负责教育行政信息的收集、报送及宣传;协调办理各类议案和提案的答复工作;负责法制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

2、管理目标

开展对学校的文秘档案的检查,负责各类提案的答复和各级批转的件处理回复工作;以局名义发出的文件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报送工作;承担综合性政策和决策的咨询。

(二)基础教育科

1、主要职责

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幼儿教育、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统筹管理学校德育、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负责普通高中、九年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和普高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及初中毕业证书验印及发放工作;负责指导基础教育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学校安全工作;负责本市幼儿园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批工作;负责学校先进集体的评比工作;负责教育奖励基金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2、管理目标

开展义务教育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违反《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行为,依法保护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合法权益和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办学行为是否规范。负责查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应当由该地区或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行为,负责查处对适龄儿童、少年辍学不采取必要措施加以解决的行为,负责监督纠正义务教育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劝退开除适龄儿童、少年学生的行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按计划进行。

(三)职成教科

1、主要职责

综合管理全市职业高中学校和镇(街道)化技术学校;指导职业教育、化技术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做好成职教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职业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毕业生毕业资格的审核工作;负责职业高中毕业生的技能考核和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社会力量举办中小学的初审、更各、年审工作;承担*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2、管理目标

开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行为,保证全市职业教育快速协调持续发展;负责全市职业高毕业生证书的审核和管理;依法报送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并依照管理权限、指导和监督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民办学校解散后的善后工作。

(四)人事科

1、主要职责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全市学校的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聘任制工作,协调并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承担教师职务评审的具体工作;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派遣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先进评比和表彰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和校长岗位培训工作;统筹管理全市师德建设;负责教育系统外事以及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负责本市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管理教育人事档案;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

2、管理目标

开展教师管理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违反《教师法》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提高教师待遇,查处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受理教师因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申诉,并在一个月内作出答复或处理;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侮辱殴打教师的案件;开展校长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执法检查,维护教师参加进修或者其他培训的权利;监督检查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和完成中小学教师培训任务情况;监督检查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情况。

(五)计划财务科

1、主要职责

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本市公办中小学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或审批工作;指导全市教育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经费的分配、编审年度教育事业费预决算;负责或指导局机关、学校的财务、基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经费、教育事业的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中以下教育的收费标准。

2、管理目标

开展以教育经费、教育收费、学校财产为重点的行政执法检查,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挪用和克扣教育经费的行为;检查和监督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查处违反规定收费的行为并责令退还所收费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行为,使教育经费全部用于教育活动;负责维护学校及其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不受侵占和使用安全,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六)监察审计科

1、主要职责

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学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学校(单位)负责人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教育法规情况;调查处理本局管理的机关和学校(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工作;负责学校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负责教育内部审计工作。

2、管理目标

开展教育系统违法违纪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查处率达100%;监督检查教育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校长离任审计率达100%;受理群众来信举报、调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教职工的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实施教育行政执法,首先是要提高认识,增强教育执法的自觉性。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使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都能高度认识到教育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实施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是依法治教的具体化,也是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实施教育现代化、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尤其是结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要切实加强教育法规的学习,明确行政执法依据、规范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责任,提高对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促使教育行政机关工作规范廉政高效。

2、加强领导,组织保证

随着教育法律法规日益健全,教育行政执法任务相应地加重。因此,我们必须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促进教育行政执法落到实处。为此,“一把手”要亲自过问这项工作,局分管领导具体抓这项工作,并成立教育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切实从组织上保证教育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培训,提高质量

搞好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关键是要优化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为此,我们要加强对教育执法人员的培训,从思想上、业务上和工作上高标准、严要求,弄懂教育法律法规,熟悉教育行政执法的程序,明确具体标准和要求,明确执法职责权限,落实执法任务和责任,严格依法行政。同时,我们要加强对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考核,确保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到位,避免出现偏差。

4、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合法、规范、有效的制度,保障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一是法制学习、宣传、培训制度;二是行政会议工作制度;三是行政许可办理工作制度;四是执法过错追究和错案责任制度;五是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制度;七是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考核制度等。通过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水平和效率。

六、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发动,制定方案

1、传达学习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建立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研究制订行政执法责任制具体方案。

2、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有关文件和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深入思想发动。

(二)分解责任,组织实施

1、根据市政府审核同意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将执法职责和管理目标分解到各相关科室和执法岗位,同时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

2、专门人员负责整理汇集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总结考评

1、结合学校教育督导评估和年终科室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查漏补缺。

教育机构执行校长工作总结范文3

论文摘要:教育督导是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教育中的政、教、学三个方面应该是教育督导活动中督与导的对象。而要使教育督导工作顺利进行并收到良好的效果,就必须建立一个具有相对独立和权力的教育督导机构,一支人员结构合理的督导队伍,并采取恰当的督导策略,加强教育督导过程中的心理分析。

教育督导是教育行政过程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经常地、系统地进行教育督导活动,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改进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

一、教育督导概述

从性质上讲,教育督导即行政的监督,其主要任务是对本辖区内(一般指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促进和保障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教育督导能对依法治教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教育督导的目的在于“导”,而“督”则是手段,是“导”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没有导,就没有督;而没有“督”,“导”也乏力。因此必须通过监督发现问题,通过指导从而解决问题。总体而言,教育督导是督促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履行职责,转变职能,加强领导,创造条件,办好每所学校;督促指导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教育督导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引导社会、家长用正确的标准评价学校的办学水平,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作。教育督导是对整个教育教学活动的监督和指导,是全方位的。它涉及到教育教学活动的方方面面。具体来说,教育督导主要是对教育行政、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的学习进行监督和指导,即全面地督导“政”、“教”、“学”。

改革开放20年来,从督导的实际内容来看,我国教育督导评估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督政”为主的。督政主要是对教育行政及其人员的监督和指导。就学校而言,侧重于对学校的领导与管理、财政与教学设备、教职工与校舍以及政府办学的精神是否得到认真贯彻执行等“行政性”的内容的督导和评估,看他们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是否有效地对学校进行了科学的管理。督教是对教师教育教学的督导,主要是对其教育教学的态度、教育教学的科学性,以及具体的教育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的督导。如教师是否认真备课上课,是否深入钻研教材教法,是否尊重学校的教学秩序等。在这方面的督导,侧重于看作为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是否具备应有的素质,是否热爱教育事业,有没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甘做蜡烛与春蚕的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是否具备在知识和能力方面的素质,如专业知识是否过硬,教育科学知识是否宽厚,文化知识储备是否充足,是否有组织教学与管理的能力和应有的教育机制;是否能正确地分析、加工、传导教育影响等。督教的目的在于调节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使它更加合理、科学,且富有教育价值。在督学方面,教育督导应放在学生的成绩与进步、学习态度、表现和自我发展上。

二、中国教育督导体制及发展

(一)我国教育督导体制下的教育督导机构模式

我国现行的地方教育督导体制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1.教育督导机构设立在教育行政部门内,隶属于教育委员会(或教育局)编制,但比教委的其他职能部门地位略高。它虽然直属教委领导,但与此同时又是由政府授权,享有代表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的权力。故其权力同时来源于政府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

2.督导机构就是教育委员会(或教育局)的一个职能部门,权力来源于教育行政部门。

3.督导机构作为与教育委员会(或教育局)平行的教育督导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由教委或教育局领导兼任。

(二)我国教育督导机构组织模式的未来发展

从我国现行教育督导机构组织模式可以看出,我国教育督导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组织结构,各地方政府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立了教育督导机构,对教育督导工作的开展、帮助教育行政领导了解学校情况、改进工作作风、顺利推进政令、提高工作效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与科学化的教育督导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突出表现在教育督导机构的权力来源和隶属关系不甚明确,导致教育督导机构的独立性差或没有独立性,不利于更有效、更顺利、更有力地开展工作。上述前两种模式在我国教育督导中所占的比例较大,其教育督导机构受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其职责也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决定;第三种模式所占比例较小,其教育督导机构的负责人本身就是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但不管哪种情况,教育督导机构都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控制之下,不能很好地行使自己独立的权力,也就很难有效地发挥教育督导应有的功能。因为教育督导是代表政府对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督导,并将信息反馈到政府部门,以便使政府调整、改进教育工作,而现有督导模式反映出的是自己督导自己,自己对自己做出的决策加以评判、否定,其效果难以尽如人意。为了促进教育督导机构模式未来的发展,必须采取以下主要对策。

首先,对于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教育督导应代表同级政府部门对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督导,即教育督导机构与教育委员会平行为直属政府领导的独立职能部门,其权力来源于政府主管部门。教育督导机构的领导和成员应由专门人员组织,不挂靠任何部门,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采取这种方式,可以使教育督导者从相对独立的高一级层次和角度来审视各地方的教育行政工作。如对上级政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科学化管理的程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解决问题的督促建议、指导等,这样,督导者工作的客观性大大增强。如果发现的问题是由于政府部门决策所致,则可以向政府部门及时反映并从教育科学的角度向政府部门提出建议,以便做出恰当的调整和改进,使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得到提高。这样,教育督导机构对教育行政工作的督导作用就能真正发挥出来。这一过程需要政府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与教育督导人员的密切配合。行政部门领导虽然是督导人员的上级,但应该虚心听取督导工作者的汇报、意见和建议,并正确取舍。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应接纳教育督导工作,配合教育督导人员的工作,将自己部门的工作如实地展示出来,不怕暴露问题,着重解决问题,而不应当持消极态度或应付了事。缺乏这三者之间的配合,教育督导工作同样不能有效地开展并取得好的效果。

其次,对学校教育工作的督导。学校教育督导机构应代表学校领导对学校各部门工作、教师的教书育人和学生的学习进行全面督导。在行政关系上与学校各直属部门同级,但对各直属部门的工作又具有督导的功能。采用这种方式本质上与前者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从学校教育这个微观领域进行分析,并说明学校教育督导机构的权力来源和工作范围。学校教育督导工作效果的好坏,也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学校领导、各职能部门、教师、学生与教育督导人员的配合情况等。这反映了学校教育督导工作的复杂性、重要性和艰巨性。总之,教育督导工作的设置不管采取哪种模式,首要的是其独立性问题,这种独立性的不强甚至缺乏的教育督导机构则等于形同虚设,教育督导就缺乏实际意义。

三、完善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几点看法

(一)形成督导队伍合理的人员结构

教育督导的主要内容决定了教育督导工作的全面性、综合性,从而对教育督导人员结构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1.要有合理的职业结构

教育督导队伍中应有对教育的政、教、学方面都较内行的人员,这样,在教育督导工作中,既有人专门对教育行政工作进行督导,也有人专门对教育活动特别是教学活动进行有效的督导,使教育督导的各项任务得以顺利实现。

2.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

在教育督导机构组织特别是学校教育督导机构中,应该有各种专业的督导人员,而且应该对本专业造诣较深和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这样,才能在督导中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及时加以正确指导。

3.要有合理的年龄结构

教育督导的对象不仅是多专业的,而且还是多年龄层次的,因此,督导人员也应该老、中、青相结合,充分发挥各自的长处,实现优势互补,以使教育督导工作更和谐、更有效地开展。

四、进一步加强教育立法,强化依法治教的意识

教育督导是政府依法监督教育的行为,因此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国自恢复教育督导制度以来,教育督导工作主要是进行各级督导机构的建设和对基础教育的督导检查,与此同时,规范督导行为的立法工作也有一定的进展。1991年,国家教委在总结督导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主任会的形式了《教育督导暂行条例》,对教育督导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了明确的阐述。随后,地方各级政府在教育督导的工作实践中,陆续出台了相应的地方督导法规,以规范保障督导工作的健康发展。1995年《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和评价制度,为加强教育督导法规和规章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执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必须彻底改变传统的教育管理观念和模式,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职能工作部门,提高教育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不断增强教育行政部门自觉履行教育行政执法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要制定和完善教育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规范。现行教育法律法规中,涉及教育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规范不多。即使有,内容也大多含糊不清。为此,国家权力机构和行政机关应该制定和完善教育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规范,使其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这是保证教育行政执法正确、及时、合法的重要环节。

教育督导是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能,是政府对教育工作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新中国建立以来,教育事业伴随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督导制度。但仍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但我们深信,经过深化改革,我国的教育督导工作定能真正地走上健康、协调、稳步的发展之路,定能更好地发挥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提高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朱勃编译.比较教育——名著与评论[M].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98.

[2]吴文侃.比较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

[3]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编著.新中国教育行政管理五十年[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

教育机构执行校长工作总结范文4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校的管理,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云南省中小学常规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学校领导的管理常规

1.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学校领导者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指示、规定,依法治教,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遵循教育规律,建立学校工作规范和良好的秩序,优化育人环境,形成方向正确、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校风。把素质教育贯穿于学校工作的全过程,贯穿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各个方面。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分工负责学校工作。学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外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内是学校一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副校长协助校长分工负责相应的工作,对校长负责。学校内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工作计划实施,对分管领导和校长负责。规范学校领导职数配备和内设机构设置。

(1)普通中学、完全小学配备校级领导3人,内设机构为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高中(完中)学校在24班以上的,可增设学校办公室;达30个班以上的再可增设科研处。各内设机构可配备领导1-2人。农村小学(1-3年级)或分校、教学点指定1 名教师负责学校工作。乡镇中心小学设教学总辅导员1人,列入教务处成员,各学科辅导员由学科教研组长兼任。

(2)学校党组织和群众团体按有关章程建立。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党群组织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可以相互兼职,也可以由教师兼任。

3.建章立制,依法治校。学校领导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教育规律制定和健全学校管理规章制度。要结合本校实际,首先制定好学校章程,使之成为学校管理的基本法;在学校章程的基础上,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制定德育管理、教学管理、后勤管理、财务财产管理、校园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制定学校各种岗位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标准,并作为检查和考核教职员工工作的依据。

4.规范学校管理过程。学校管理工作应包括:计划----执行----检查----总结这四个环节,构成完整的管理过程。

(1)全面规划学校工作。学校要在发展规划的框架内,每学年(学期)开学前,要精心制定本学年(学期)学校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形成学校工作计划,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并印发到各处(室),组织教职工学习。各处(室)、科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根据学校总体目标和任务的分解,制定贯彻学校工作计划的方案(即工作计划),上报主管处(室)。学校所开展的专项、专题活动也应在事前充分做好计划,按计划开展工作。

(2)全面执行工作计划。学校工作计划确定后,分管领导要经常检查督促指导各处(室)、科组和教职工全面执行工作计划,全面开展工作。

(3)及时进行工作检查。及时检查督促是确保各项工作计划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只有计划,没有检查,计划就会容易落空。学校领导要建立工作检查制度,每四周要组织检查一次计划执行情况,专项工作要按完成任务的时间周期,分阶段进行若干次检查,并有检查记录。通过检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的全面开展。

(4)及时总结反馈。学校各项计划任务完成后,校长或分管领导要认真总结计划执行的情况、取得的实效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影响工作计划执行效果的原因,为制定新的工作计划提供依据。学校各方面工作,每学期要总结评比一次,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5)建立值日(值周)制度。要建立学校领导值周、教师和学生干部值日制度,用专用的值日(值周)记录薄检查记录师生出勤情况、教育教学活动情况、卫生情况、安全情况和学校内务情况以及当天学校的大事,作为学校管理过程的原始资料,妥善保管。

5.切实做好开学工作。新学年开学前,学校要抓好学生入学、招生和新生编班工作;落实人事、教学和生活用房及设施安排。学校领导要组织人员清理校园校舍,检查和维修校舍、课桌,打扫环境卫生,清洗食堂炊具餐具;组织购买课本和办公用品,印发“三表”(校历表、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充分做好开学准备工作。每学期开学第一天校长要组织领导成员,对各处(室)、科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工作和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坚持工作例会制度。一是学校行政会每周一次,由校长主持,分管领导分别汇报本周学校计划执行情况和下周工作思路,研究确定下周工作项目(周计划);二是班(年级)主任会议间周一次,由分管德育的副校长或学生处主任主持,班(年级)主任汇报班级管理和学生思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学生德育工作中的新动向、新问题;三是间周一次教研组长会议,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或教务主任主持,主要是了解和研究教学进度和教学问题,研究改进教学、提高质量的办法;四是间周一次班会,由班主任主持,班主任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或班级实际,选定班会主题;五是间周一次团队会,由团干部或少先队辅导员主持;六是至少每期一次教代会(规模小的学校召开全体教师会议),由工会主席或副校长主持,主要内容是:校长做学校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上届教代会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征求教职工的办学意见、讨论通过学校经费支出预算方案和重大事项;七是校会,每学期1-2次,由校长或副校长主持,由校长或副校长总结本学期(阶段)取得的成效与经验,总结表彰先进,提出下学期(下阶段)目标、任务和要求;八是要认真执行升降国旗制度,每天升降国旗,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学校领导或聘请上级领导、先进典型作“热爱祖国,立志成才,报效国家”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九是每学期一次的开学(毕业)典礼和表彰会。十是定期组织召开全校性或年级性的专题教育会。学校领导要充分做好工作例会准备工作,提高会议质量。凡是会议都应有专门的会议记录。

7.实行民主管理学校。学校领导和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发扬民主作风,办事公道,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依靠教师办学,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要经常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依靠他们贯彻落实学校的管理制度和各项基本要求,尽心尽力为教师排忧解难,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要完善校务公开制度,每期结束时,要组织教师代表对学校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布一次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公布审核情况。

8.妥善安排期末工作。要认真组织期末复习考试和学期结束工作,教师、班主任、科组和各处(室)要认真写好工作总结,上交学校;学校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的措施、经验和成绩,形成书面总结,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要督促班主任认真填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督促有关人员收集、保管好各种资料图表,妥善保管教学仪器、设备,安排好师生的假期生活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教育机构执行校长工作总结范文5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jimlin”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度教育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为全面深化法治**建设,大力推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不断提升教育系统法治工作水平,为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根据《**市**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工作的通知》(柯依法行政办〔2020〕14号)精神,将一年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落实法治责任

**区教育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自觉将教育工作纳入法治思考,确保依法行政规范运行。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教育科(政策法规科)所有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持全局工作一盘棋,将依法行政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制订工作目标、加强过程督查、定期研究问题。各科室根据业务范围和主要工作职能,履行相应的依法行政职责,把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完善执法普法机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积极组织机关全体人员集中学习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组织人员参加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以及区司法局的执法培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专门培训和培养,着力提高我局执法理论水平和实际执法能力的人员水平。

三是深化法治阵地建设行动。把法制教育列入到学校工作的重要日程,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和规范办学行为文件学习。目前,全区中小学共聘任38名由公、检、法部门工作人员兼职的法制副校长,各校法制副校长定期在学校开展主题鲜明、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法治宣讲活动,大力推动依法治校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2020年,共开展“法制副校长进校园”活动40余场次,内容涉及宪法宣讲、防范诈骗、扫黑除恶、校园欺凌等。

二、抓行政检查,推进依法治教

一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持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工作,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学前教育阶段,每年通过年底考核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进行全覆盖检查。

二是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积极落实《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准则》、《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准则》,开展中小学违规补课专项督导,严格规范治教、治校和从教行为;根据《**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考评细则》,开展师德师风和教育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和讨论,将教师教学行为和师德师风情况纳入教育教学常规检查和年度教师岗位考核。

三是加强培训机构管理。2020年我局对**区中小学文化课程培训机构相继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面督查、年度检查考核等活动。通过实地查看,重点督查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办学行为、办学场地安全、是否存在在职教师任教,参与有偿补课等内容,积极巩固我区中小学文化课程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四是巩固联合执法成效。为维护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2020年我局联合公安、交警、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卫健、消防等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安保、消防、交通、食品、校车、扫黑、防溺水、反诈、防疫等方面联合督查30余次,交办、整改安全隐患320个,化解涉校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19件;各学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分别开展开展互查互学4次,安全自查610余次,排查报送各类安全隐患460处,整改到位432处,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明确整改方案,纳入工作日程。

三、抓行政许可,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依法审批办学资质。作为我区营利性文化课程培训机构的审批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我局强化信息公开、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办理程序、规范操作流程,牵头组织其他部门共同加强对文化课程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目前,全区经审批通过的民办幼儿园有69所,其中城市民办幼儿园46所、农村民办幼儿园23所;67家校外民办文化课程培训机构已取得办学资质,1家民办文化课程培训机构正在递交申办审批材料;民办小学1所。

二是依规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认真做好负责辖区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每年,分春秋两季向社会公示《**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020年全年,我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共接受咨询300多人次,受理650多人次,通过认定610人,其中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179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279人,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152人。

四、抓阳光政务,健全行政执法制度

一是完善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我局遵循“事前调研、事中讨论、事后征询、集体决定”的原则,增强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聘请**市柯山法律事务所毛伟民律师担任本单位法律顾问,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必经合法性审核、必经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等流程,法律顾问全年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诉讼、仲裁、信访等涉法事务,审查把关大合同合法性以及其他相关法律事务共计28次。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等情况,

二是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省市区关于“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和部署,我局积极推进本系统工作改革,明确22项教育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流程、材料目录,健全网上事项库,实现网上申报、数据共享行政审批形式。截止目前,我局最多跑一次的网上办实现率、掌上办实现率、即办率、跑0次率均已达到100%,承诺时限压缩比率达100%。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针对信访工作,我局落实分管领导、责任科室,由专人负责信访举报处理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认真查处投诉和举报案件,全力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教育系统的稳定。2020年共收**网络问政平台咨询和投诉件325件;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信访件737件,其中来人信访5件,来信信访6件,来电信访297件,网信信访429件,全部依法依规办结。信访问题平稳处置且无非正常进省访、进京访,没有无理缠访人员。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教育行政执法队伍薄弱。目前,我局在编在岗公务员仅有6名(2名借调在外),其余人员均为事业编制。符合申请执法证条件的局长雷晓、副局长徐渭清、副局长刘秀芬、副局长余鹂均已办理了执法证。

二是教育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市深化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中指出,**区教育局原行使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权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故我局当前暂不具备行政执法权力,日常执法力度不强。

六、努力的方向和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明确职责和任务,齐抓共管,深入推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实现教育系统行政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检查经常化、执法监督制度化。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法治素质。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改进管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与上级开展的各类法制培训活动,深入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增强规范执法意识,提升管理人员法治化水平。

三是加大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氛围。围绕“法治**”建设主题,开展“法治学校”创建工作,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推动法治教育与校园文化有机融合,整合利用各种法治教育资源,多措并举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教育行为,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制意识,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和整体水平,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使全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教育机构执行校长工作总结范文6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促进全县教育体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结合我系统实际,现就__年教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1.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要按照《__县教育体育局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表》的安排认真履行执法职责。年初按照职责要求对本科室的行政执法工作作出安排,年终对本科室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总结,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收集行政执法工作档案,整理归档备查。

2.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许可行为,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民办教育机构审批等工作。依法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促进民办教育机构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设置、招生广告审批、财务监督、督导评估等制度,清理整顿民办学校招生广告。

3.落实教体系统内部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和检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职能科室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台帐记录,对学法、行政行为、执法监督等情况都要按规定记录归档。

4. 建立健全政策与法规学习制度。以学习型机关建设为平台,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求,进一步完善局领导班子、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做到学法培训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__年学法重点内容应包括:《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宁夏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及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

5. 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培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和年审工作,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学习资料、组织培训等形式,加大教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局机关新增人员和未领证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认真做好教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和申领《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主体合格,持证上岗。

6.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县政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地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的整理工作,力求规范化,争取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取得好成绩。

7.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按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和备案等工作。

8.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执教制度。各职能科室及校(园)要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力度,使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不断得到优化,服务质量不断得到提升,积极推进依法执教工作的进程,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局纪检监察科。

9.完善教育行政救济渠道,做好行政应诉专项工作。顺应经济社会发展与公民权益保障大势,完善教育申诉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校内申诉与行政申诉两条救济渠道的环节与路径、处理时限,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健全法律顾问聘用和咨询机制,为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利用多方资源,为教育行政执法和解决校园疑难问题提供法律援助。做好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应对工作,努力化解行政争议。

10.加强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工作。依法实施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收费等具体行政行为。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11.进一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畅通群众获取信息的途径。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机关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提高行政透明度,加大教体系统有关招生、收费、学校安全、素质教育等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

12.加强对教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教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