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门公路资产管理制度出台的意义

交通部门公路资产管理制度出台的意义

摘要:为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部门公路资产管理,确保公路资产安全完整,促进公路事业发展,根据贯彻执行关于印发《公路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2021〕83号精神,需要制定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公路资产行业管理制度。现对制度制定的必要性、注意事项、促进公路事业发展、推动事业单位改革、服务地区经济的重要意义等方面简要分析如下。

关键词:交通运输部门;公路资产;行业管理制度

1公路资产行业管理制度出台的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游离账外,未能纳入统一的账务系统进行核算管理。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政府会计准则》和《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财会〔2020〕23号)有关要求,现对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进行清查摸底及会计入账核算,工作完成后,将对公路资产开展日常管理,需制定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公路资产行业管理制度。基于我国多年以来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游离账外的事实以及公共基础设施会计入账核算价值计量难度较大的现状,以笔者个人从事的工作举例,笔者在甘肃省交通运输部门从事资产报表的汇总、审核及待报废资产处置工作,为做好公共基础设施会计入账核算工作,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及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属相关单位,省公航旅集团、省公交建集团、PPP项目公司成立了工程、计划、财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协同配合,共同完成资产实物量、价值量清查统计。其中实物量由工程、计划等部门负责,价值量确定由财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会计入账工作完成后,公路资产将实行日常信息化管理,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制定公路资产行业管理制度,包括公路资产处置和公路附属设施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制度,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由此可见,制定出台公路行业管理制度对于规范管理数量、原值庞大的公路资产具有重要意义。

2公路资产行业管理制度出台的注意事项

2.1公路资产的分类及信息化管理

公路资产日常管理应按照资产管理信息化要求,依托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公路资产动态管理机制。省级财政部门与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联手制定适应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的公路资产管理信息卡,可分公路及构筑物、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等项目对公路资产进行信息化管理,信息卡的格式要能适应交通运输行业特点,方便管护单位填写。公路资产管理信息卡功能模块务必于2021年12月月底前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正式加载上线,方便后续工作的开展。

2.2公路资产计提折旧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五号———公共基础设施》的有关规定,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对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但政府会计主体持续进行良好的维护使得其性能得到永久维持的公共基础设施和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的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使用权除外。计提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时不考虑预计净残值,一般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公共基础设施,当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公共基础设施,当月不再计提折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公共基础设施,不再补提折旧。因改建、扩建等原因而延长公共基础设施使用年限的,应当按照重新确定的成本和折旧年限计算折旧,不需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这些细节问题各省交通运输部门在制定公路行业管理制度时一定特别注意。

2.3公路资产处置公路资产处置

必备的前提条件有:一是公路资产管理信息卡中累计折旧全部计提完成,资产净值为0,其中折旧年限可以分清路基、路面的,应分别设置不同折旧年限,因路基相对于路面折旧年限较长;路面折旧年限完成的,可优先处置路面价值;不能分清路基、路面折旧年限的,统一设置折旧年限。二是公路资产是否遭遇重大自然灾害严重毁损不能继续使用,包括毁损的路基和路面,如果毁损的是路面,先在账面处置路面价值,路基价值不动。这些都是在能够分清路基、路面折旧年限及价值基础前提下考虑问题。三是因为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比如征地拆迁需对修建年代久远的公路资产进行处置。公路资产账面原值巨大,加强处置管理尤为重要。制定公路行业管理制度时,明确公路资产管护单位对公路资产处置不分金额大小,统一向上级单位申报公路资产处置申请,由上级单位向省厅申报。省交通运输厅组成工程、财务、计量等专业评审队伍对待处置资产出具专业性的处置初审报告,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出具最终处置意见,严禁私自处置。根据省级财政部门出具的最终处置意见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资产处置申请单,进行下账处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形成的公共基础设施完成了确认计量和入账,后续资产处置严格参照以上规定执行。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确认计量时严格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十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财会〔2019〕23号)执行。

2.4公路附属设施资产的处置

根据《公路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路附属设施资产为构成公路不可缺少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绿化环保设施)等资产。各管护单位要严格根据审批权限向上级单位逐级申报公路资产处置申请,由省级交通运输部门组成工程、财务、计量等各领域的专业评审队伍对待处置资产出具专业性的处置初审报告,报送省级财政部门,由省级财政部门出具最终处置意见,严禁私自处置。根据省级财政部门出具的最终处置意见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资产处置申请单,进行下账处置。以个人从事的具体工作为例,笔者认为,公路附属设施资产由高速公路服务公司负责管护,附属设施资产处置由高速公路服务公司逐级向上级单位申报,服务公司本级设置为无处置权;上级单位负责根据审批权限进行附属设施资产处置,其权限内无法处置的,由上级单位向省级交通运输部门申报;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权限内无法处置的,向省级财政部门申报处置,最终审批权为省级财政部门。各省交通运输部门在制定公路行业管理制度时一定要注意,对公路附属设施资产审批权限的划分以及划分标准是否合理;公路资产和附属设施资产处置形成的收入,属于政府所有部分,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规定上缴国库。

3制定公路资产行业管理制度对推动事业单位改革以及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游离账外,未能纳入统一的账务系统进行核算管理,造成全国范围内公路水路资产家底不清,账实不符,无法真实、完整、准确反映公路水路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信息数据。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财会〔2020〕23号)有关要求,对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进行清查摸底及会计入账核算。通过建立健全全国范围内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实物量和价值量完整的信息数据,可全面反映我国公路水路资产家底,不断夯实交通运输部门政府财务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内容,为规范管理公路水路资产打下坚实基础,更为推动交通运输部门事业单位改革、服务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笔者认为,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公路水路资产管理的逐步规范,以及国家为了完善公路水路资产入账核算制定出台的管理办法等,和人们对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普遍重视程度的增强,目的就是为了及时将公路资产早日纳入会计账务和资产核算系统,夯实我国的公路资产家底进而最大程度盘活公路资产,从而解决基本建设资金欠缺的难题。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根据省情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本省公路资产行业管理制度,改变了以往数量、原值规模庞大的公路资产未能纳入账面反映的被动状态,积极主动地将公路资产纳入账面反映,对公路资产实行全程监管,并分步骤、分阶段最大限度盘活公路资产,为解决当前基本建设资金不足问题提供参考依据,发挥公路资产应有的效应,为服务地区经济发展起到重大作用;同时也会促进事业单位加快改革的脚步,事业单位由于职责调整等原因将会促进事业单位进一步改革,改革的目的是更好地支持服务经济,促进经济发展,这也是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公路资产实行日常信息化管理后,所有的公路资产将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严禁存在任何账外资产。今后全国安排新增公路项目时,各省公路项目“存量”资产底数不清的,不得安排“新增”公路项目,从根本上杜绝资源浪费的情况,将有限的资源优先用于保障人民群众最急需的事情以及人民群众最关注的事情。

4公路资产清查

对公路、水路资产实行日常信息化管理的同时,省级财政部门、省交通运输部门、管护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公路资产清查,清查依据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公路资产信息卡数据为底数进行现场全面彻底的清查,充实完善系统数据。清查工作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相关程序执行。清查方式可采用定期清查与不定期清查相结合,时间可采用五年小查、十年大查的方式。

5公路资产报告

管护单位和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报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及国有资产年度报告时,要纳入公路资产管理情况内容,包括公路资产基本情况、公路资产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公路资产形成、养护运营、处置和收益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规定的程序,审核汇总所属管护单位公路资产,承担监督责任,组织、监督所属管护单位根据上级单位要求,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同级财政部门。各管护单位必须承担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整改落实具体工作,向上级单位报送整改情况。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管护单位在公路资产报告环节一定注意,必报内容杜绝人为疏漏,必须详细填报。

6结论

公路资产行业管理制度的出台是适应《公路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必然要求。制定实施省级公路资产行业管理制度,必须兼顾省级工作实际情况,为规范公路资产管理以及盘活公路资产提供具体的行为遵循准则。

作者:窦玮 单位: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投融资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