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提高农村食品安全质量,切实保障农村群众食品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推进农村食品供销体系和监管模式改革创新,建立更加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完善更加有效的监管机制,实施更加严厉的监管执法,健全更加有力的监管保障机制,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有效防控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让农村群众吃得放心。

二、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对食品安全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紧盯农村食品消费安全,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劣质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治理,总结“安全食品进农村”试点工作经验,加快推进“安全食品进农村”工作力度和范围,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常态化、规范化。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有效的加强领导,组织和开展好全市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成效,成立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监督管理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以城乡结合部、乡镇一级的农村食品市场、农村校园及周边、农村旅游景点为重点区域。

(二)重点对象。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

(三)重点品种。米面油、5毛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四)重点违法违规情形。重点查处劣质食品(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山寨”食品(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过期食品;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两超一非”食品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的“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五、整治措施

(一)开展生产经营环节执法大检查,集中收缴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相关分局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对象开展全面清理检查,针对重点品种加大现场检查力度,针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检打联动,查看是否存在重点违法违规情形。发现问题隐患,要进一步核查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索证索票是否到位、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生产经营记录是否健全。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坚决收缴并及时销毁,切实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全面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二)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大追查,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发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以及为其提供商标、广告、认证、包装等服务的经营者。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端掉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实施禁止从业限制。涉嫌犯罪、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共治大行动,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乡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实施网格化综合管理。完善监管网络,开展群防群治、形成社会共治。广泛张贴宣传12315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农村居民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将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社会信用平台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引导和督促各类主体依法生产经营。

(四)开展食品知识和法律标准大培训,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标准宣传培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加大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教育管理。引导农村食品生产者守法守信,生产推广符合农村需求的产品。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活动,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把好食品进销关口,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打建结合,构建农村食品放心消费渠道。在严打假冒伪劣食品的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正规品牌食品生产企业进农村、占市场,完善农村食品统一配送网络,加大配送覆盖面,发挥供销系统建制优势,建立完善农村优质食品供销渠道。推进“放心消费”“食品安全示范店”等创建活动向农村延伸。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丰富农村市场食品品类渠道。

六、实施步骤

各分局要坚持整治与整改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与加强巡查检查相结合,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集中整治阶段

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种、重点违法违规行为,按职责分工集中开展大检查、大清理、大追查、大行动、大培训,集中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监督检查汇总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期限进行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做到查处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

(二)总结提升阶段

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有效监管模式,进行宣传推广并上报,加快建立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各分局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增强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坚持党政同责,把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重点任务、推进措施和目标要求,严格落实工作方案,采取重点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村和工作人员,严肃追责问效。

(三)务求工作实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整改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要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要达到100%。对重要案件要一案一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问题食品,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监管部门彻底追查。

(四)加强信息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