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戴口罩不聚集劝导工作实施方案

市民戴口罩不聚集劝导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委和委统一安排部署,全力确保“出门戴口罩、不聚集”精神落到实处,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除交管部门负责的交通路口和公安特巡警部门负责的广场、公园等7个公共区域以外的城区主要干道、农贸市场周边,对市民不戴口罩或不规范戴口罩以及聚集聊天等行为进行劝导。

二、实施时间

2020年2月21日至3月2日。

三、具体安排

1.集中人员力量。除有桂林街道小区防疫、综合工作协调、后勤保障等任务以外的人员,全部参与市民戴口罩、不聚集劝导工作。

2.定人定岗定责。由党组副书记牵头负责,将城区划分9个片区,每个片区由1名责任领导、1名具体负责人和若干队员组成。其中,责任领导负责片区的指挥调度工作;具体负责人负责统筹安排片区工作,并每天汇总和报送片区工作情况;队员深入一线劝导市民戴口罩和不聚集等工作,并兼顾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管理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由党组成员牵头负责,组织所有执法车辆(包括执法机动车、执法摩托车和执法电动车)在城区巡回播放宣传防疫相关知识,并在每辆车车身上张贴防疫宣传标语。

4.做足后勤保障。由党组成员牵头,做到车辆安全上路,保障防疫所需物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形势,即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局党组统一安排部署,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

2.严明纪律,奖优罚劣。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充分展现城管的良好形象和执行能力,既要率先垂范带头做好戴口罩和不聚集,还要有效劝导市民戴口罩和不聚集。对防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向上级推荐先进事迹,并在全局通报表彰;对防疫工作中履职不积极、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针对坚决不听劝阻、态度恶劣的市民,及时向片区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报告,由责任领导与属地公安派出所联络,并由公安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起到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