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全面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我镇历年来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全镇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镇区域内的地质灾害有崩塌、塌陷和滑坡等,近几年,我镇未发生地质灾害事故,但有很多地质灾害危险点。通过调查,全镇有地质灾害危险点18处,涉及全镇5个村和1个安置小区,其中可能产生崩塌4处,滑坡14处,潜在危险人员728人,房屋24栋,道路106米,预计直接构成经济损失87.8万元。

二、防治方案

1、各村要组织人员,根据已掌握情况,对本村地质灾害进行调查,核定具体隐患的位置、类型、规模以及危害情况等,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上报镇政府备案。

2、加强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巡回检查,明确责任人,落实监测人员,在巡查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3、对所有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

4、灾情发生后,要立即查明情况,按要求迅速上报。防灾小组要按即定分工,国土所、水利站负责查明灾害范围,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并加强现场监测,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抢救被压人员,卫生院组织医务人员对伤员进行急救,民政所做好安置救助工作,派出所和综治办负责维护灾害点公共秩序,并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实施措施

1、各村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地质灾害监测、勘察、防治等工作,尤其是对重点防灾区域实行层层防御责任制度。

2、利用多种形式宣传途径,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消除和减少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

3、切实加强日常巡查和监测,实行专防和群防相结合,保证必要的防灾经费投入,镇国土所负责做好地灾点日常的巡查登记工作,同时制定相应防灾预案和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地灾点的危险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