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汇报材料范例

乡镇汇报材料

乡镇汇报材料范文1

一、精准扶贫档案作用

精准扶贫档案,顾名思义,是指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电子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精准扶贫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党和国家扶贫攻坚战略的重要历史见证,是农村精准扶贫工作过程的原始记录。是实施脱贫攻坚过程和成效的反映和记载,也是各级开展扶贫督查的重要基础依据。所以说,抓好扶贫档案资料管理,促进基层精准扶贫档案资料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做好全省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夯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一定要提高精准扶贫档案资料归档的认识,扎实做好乡镇精准扶贫档案的整理工作,意义重大。

二、扶贫档案管理依据

《辽宁省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标准》(辽脱贫发〔2016〕2号)和《辽宁省档案局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加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辽宁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档发〔2016〕8号)等文件先后下发,分别做了学术性、指导性的要求,这为我们很好地收集材料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精准扶贫档案分为五大类进行整理:文书档案按《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进行整理;扶贫项目档案按《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GB/T11822)进行整理;扶贫资金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整理;照片档案按《数码照片规范归档与管理规范》(DA/T50)进行整理;电子档案按《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和《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进行整理。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上出现的问题,如档案整理不规范、档案归档不及时、扶贫档案管理水平不高等,都会导致扶贫档案管理工作效率低下。镇扶贫工作站工作人员要协调各村,帮助梳理审核每一户档案材料,查缺补漏,让各村级档案更加完善整齐,保精准扶贫档案资料的数据准确性,全面及时纠偏改错。

三、铧子镇精准扶贫工作

2015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始实施精准扶贫工程,确定了五个省级贫困村,分别是杨寨子村、东王村、形相村、栈道村、黄堡村。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1420户,2820人。经过四年时间的工作,五个省级贫困村全部实现脱贫摘帽,栈道村于2016年实现脱贫,2017年杨寨子村、东王村、形相村摘掉贫困帽子,黄堡村于2018年底摘帽。2018年6月全省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活动,按照最新扶贫识别标准,整户新增17户、32人,户内新增5户、8人,不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259户,345人,自然减少45户、45人。截至2019年底,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131户、1754人,全部实现脱贫。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铧子镇采取了一些很好的办法,针对贫困户不同类别,分别制定脱贫方案,精准对症施策,切实把精准扶贫落实到民生工程来抓。为了留下宝贵的经验,我们以档案的形式记录了一些典型的做法:一是医疗扶贫。将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剔除低保户和五保户民政负担人口,剩余贫困户缴纳新农合费用由扶贫资金给予支付,2017—2019三个财政年度,共代缴新农合达到3010人次。此外,他们还享受辽阳医疗扶贫的住院报销政策。二是教育扶贫。在2016—2019年全镇为507人次同学发放助学补贴。三是产业扶贫。该镇积极联系灯塔市聚方农业专业合作社、辽宁兴旺畜牧公司、辽宁忠信晟态、灯塔市中圣、辽宁兰亭等公司为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批次、分阶段地签订了入股协议。同时,还采取调整种植结构的方式,引导贫困户发展农业经济,并协调灯塔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开展惠农资金支持。四是组织“手拉手结穷亲”扶贫。几年来组织了401名党员、100名致富大户、退休教师、干部职工,建立272个互助组,完成了所有帮扶人与贫困户对接工作,并建立了长效帮扶机制。五是危房改造扶贫。针对贫困户住房问题,先后协调民政、住建部门,2017年实施了115户危房改造。其中83户C级,32户D级,如期完成改造。六是社会扶贫。发动广大爱心人士、民营企业出资出力,为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非常大的帮助。不仅改善了村容村貌,更加坚定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

四、档案分类准确完整

乡镇汇报材料范文2

 

为进一步加强县范围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加大税源监控力度,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做到应收尽收,提高我县税收管理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各部门、各单位相互配合综合治税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清理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税收专项清理检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兼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清理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开展等工作,各乡镇(场、街道)也设立相应办公机构。本辖区内的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由各乡镇(场、街道)牵头,财政、国税、地税配合完成。   二、检查范围   (一)全县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的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户。   (二)国地税实际管辖的但税负明显偏低及应征未征的纳税户。国税主要指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性质的纳税人,具体行业主要是矿山企业、竹木经销、服装加工、食品加工、砖瓦、沙石、石材、瓷砖、铝合金门窗、玻璃材料、塑料管材、金属管材等纳税户;地税主要指建筑安装工程建设单位和实际施工单位(个人)等地税局管辖的纳税人。   三、检查时限   本次税收专项清理检查的税款所属期为年1月1日—年5月31日。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涉及以前年度税收违法行为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四、检查内容   (一)各生产经营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缴税情况。   (二)各生产经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的账册、生产销售合同等与纳税相关的资料。   (三)清理检查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各项国、地税征收的税种。   五、检查处理   (一)被检查的纳税人在开展自查期间,自行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或补足少缴税款的,从轻行政处罚。   (二)各单位实施实地检查期间,发现企业存在涉税问题的,由检查小组向纳税人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对查补的税款,责令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查补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对办理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责令限期办证,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对既未办理营业执照,又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全部纳入无证户管理,实行核定征收管理。   (四)被检查单位有违反《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违法行为,或拒绝接受国地税机关检查情形的,按稽查程序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工作步骤   开展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工作准备阶段(年6月6日至6月10日)   通过媒体清理检查通告。组织人员开展调查摸底和社会宣传,向清理检查对象发送通告和自查表,通知纳税人自查、督促补税。   (二)第二阶段:清查实施阶段(年6月10日至7月31日)   在清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涉税违法行为应及时分别移送国、地税稽查部门深入检查。县政府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清理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并适时开展实地督导,以保证整个清理检查工作科学、顺利、有效。   (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年8月1日至8月20日)   各单位对清理检查发现的涉税问题要速办速结,对行业税收管理问题,应及时认真研究制定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对各乡镇好的经验和做法将总结推广。各单位应于年8月20日前将此次清理检查工作总结报县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本次开展县内纳税人税收清理检查,是我县加强税源管控、规范行业税收管理、增加税收收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各单位领导要具体负责落实清理检查的组织工作,确保清理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协调配合。此次税收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管控协作,同时明确内部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做到边清查、边处理、边入库。   (三)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要根据被检查企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重点企业集中力量实施清理检查,然后总结出有效的检查方法以推动其他企业检查工作的开展。   (四)利用媒体,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此次清理检查工作的目的,要积极主动汇报,争取相关部门最大支持,以不断营造依法行政、综合治税的良好氛围。   (五)认真总结,整改提高。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税收检查数据的汇总统计工作,及时上报统计汇总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结合本次清理检查的具体情况,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本县的税收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防止税款流失。

乡镇汇报材料范文3

一、评价依据

本年度绩效评价主要依据《2019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19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

二、评价内容

本年度绩效评价总分为100分,分以下两个部分:

(一)半年评价。评价成绩占本年度评价成绩30%分值。评价内容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实施效果、综合评价五个部分,按总分130分评分折算;

(二)年终评价。评价成绩占本年度评价成绩30%分值。评价内容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实施效果、综合评价五个部分,按总分130分评分折算;

1.组织管理(10分)。包括本年度项目方案制定、人员培训、项目宣传、问题整改、绩效评价、督导检查、日常管理等情况。

2.资金管理(10分)。包括项目资金管理、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核算等情况。

3.项目执行(65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及《2019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4.实施效果(15分)。评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知晓率、服务对象满意度、基层医务人员满意度、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程度等情况。

5.综合评价(30分)。一是参加全省基层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在线考试(5分);二是《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2018)》在线学习、培训、考试情况(10分);三是各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数据报表报送时间、任务完成情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10分);四是采取电话调查、专项督查等形式,对各单位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检查(5分)。以上三项纳入绩效评价总分计算。

总分130分,现场评价总分100分,现场评价评分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三、加减分项目

1.代表全县在本年度国家、省、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评价、检查、评比中排名前十的单位分别按3分、2分、1分给予加分;代表全县在本年度国家、省、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评价、检查、评比中排名后十的单位分别按3分、2分、1分给予减分。

2.代表全县在本年度国家、省、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调研、创先的单位分别按1.5分、1分、0.5分给予加分。

四、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镇卫生院、敦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矿职工医院、村卫生室以及有关机构。

五、评价范围

县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评价的覆盖面应当达到100%,并按照指标体系进行全面评价,在农村地区至少抽查20%的村卫生室。县级评价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评价结果应当及时报送上级卫生健康、财政部门。乡镇卫生院要做好村卫生室的评价,乡级对村卫生室的评价至少每年开展1次,覆盖面为100%,评价情况及时报县卫健委、县财政局。

六、评价主体

县卫生健康、财政部门根据全省绩效评价方案和本绩效评价方案,组织评价工作,明确负责绩效评价的具体人员,充分发挥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及其他项目指导机构的作用。

加强项目的效果评价和成本效益分析,突出居民感受度和获得感。利用好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与拨付挂钩。建立问题整改机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对问题进行整改,切实发挥绩效评价的促进作用。县卫生健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所有承担项目任务的机构开展一次综合评价,年度评价工作应于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

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进一步健全内部绩效评价制度,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评价,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项目工作任务落实。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现场考核方案、参与考核,汇总资料、分析考核数据,形成考核报告等。

七、评价方法

线上评价通过调取居民健康档案系统、严重精神病管理系统、预防接种系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平台等系统数据进行;项目管理、项目资金管理、项目效果等采取现场评价;现场评价采取听取汇报(书面报告)、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问卷调查、电话访谈、入户核查和书面考试等形式进行,采用相应评分工具表,对各评价指标进行评分。

八、工作要求

(一)组织队伍。现场评价应根据覆盖范围,县卫生、财政部门组织联合考核组。包括从事卫生管理、财政管理、公共卫生、中医药、基层医疗卫生等专业,具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管理、服务工作经验,责任心强、认真负责、具有协作精神的人员。

(二)收集材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价工作,应于评价前准备好相关文件、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居民健康档案、资金发文通知、财务管理资料、会计核算资料等材料清单,积极配合完成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评价工作。

(三)实施现场考核。考核评分采用相应工具表,对各考核指标进行评分。考核组现场查阅和收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的有关文件、数据和其他相关资料。随机抽取各类健康管理档案,使用统一制作的相应工具表,核查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核实年度补助资金落实、使用和管理情况。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形式,考核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效果,了解居民知晓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服务效果。现场考核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禁提供虚假材料、妨碍考核人员正常工作等影响考核秩序的情况发生。

(四)加强质控。县卫生健康、县财政局对评价过程全程监督。认真开展评价前培训,使评价人员明确职责和任务,熟悉评价程序和工作要求,统一评价标准。制作和使用统一的评价工具表,设立核心专家组,统一解答相关技术问题。加强考核质控,对评价数据、评价材料的完整性、客观性进行复核。

九、结果应用

(一)评价结果经公示后全县通报。评价结果与单位主要领导年度业绩评价挂钩,严格按县卫生局《关于科学核算绩效工资优化收支结构的通知》(吉县卫字〔2018〕15号)有关要求兑现奖惩。评价结果将作为结算2019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结算经费挂钩。

乡镇汇报材料范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关注民生、依法履职、科学监管为指针,通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明确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生产加工行为,提升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絮用纤维制品产业健康发展。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实效,确保全市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

二、整治目标

1.辖区内符合行业标准的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全部按有关要求取得手续齐全的证照。

2.所有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正常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六有”:产品标识齐全有效,有出厂检验记录、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有原材料和产品进销台帐、有产品标准依据、有质量安全承诺。出厂产品必须符合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不准出厂。各类台账记录内容真实、齐全,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3.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与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实行分开生产。同一生产企业不得同时生产“生活用”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除依法标注标识外,必须在产品和包装的显著位置加注“非生活用品”警示标识。警示标识应当采用永久性方式标注。

4.再加工纤维产品按规定进行包装,产品名称统一标明为“再加工纤维”,其显著位置应当有“禁止用于生产脱脂纱布、脱脂棉等医疗卫生用品和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警示说明。警示说明要采用永久性印刷方式标注,不可采用可撕毁、可拆除的方式标注。

5.“禁用原料”进行脱色漂白生产再加工纤维的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区域性质量问题和重大的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镇北营村,镇土山、村。

(二)重点企业:全市所有絮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产品企业。

(三)重点工作: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及再加工纤维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加强产品用途监管;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坚决遏制和杜绝“黑心棉”。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至6月15日)

通过召开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会以及印发宣传材料、印发明白纸、村村通广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内部质量管控能力。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

絮用纤维制品加工企业严格按照整治目标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完善各种手续,办理相关证照,进一步规范絮用纤维制品加工行为。否则将依法取缔。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6日至7月20日)

市政府成立检查验收小组,并邀请市纤检所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各部门的相关要求,逐企业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并经验收组各成员单位签署意见后方可开工生产。

(四)巩固提高阶段(7月21日至11月30日)

由市质监局会同相关镇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絮用纤维制品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违法行为依法严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整顿仍不合格的,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五、责任分工

镇、镇政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负责搞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导企业增强法制观念、质量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质监局:落实市政府研究确定的有关事项,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和组织,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技术支撑;检查企业的产品质量,同时按要求对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及时送市纤检所进行检验。

工商局:负责检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该吊销营业执照的依法吊销;对无照生产经营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依据消防大队和市质监局提供的相关证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环保局:负责检查企业环评情况,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

安监局: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严格依法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

消防大队:负责检查企业消防安全情况,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严格按要求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于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家庭作坊式”加工点,实施联合执法,依法关停。

供电局:负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违法违规企业实施断电。

国税局及地税局:负责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稽查,依法查处存在偷税、漏税、逃税等行为的企业。

公安局:负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阻碍执法、甚至暴力抗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企业存在任何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六、相关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的工作领导,我市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和市质监局局长为副组长,质监局、工商局、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局、供电局、消防大队、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主管副职和、镇镇长为成员的“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镇,镇长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在整治期间,镇、镇切实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严格按照整治目标及部门的要求,共同推进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乡镇汇报材料范文5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核查,开展提升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专项活动,实现低保审批程序规范、信息录入准确、分类施保合理、档案资料齐全,促进城乡低保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关系保”“人情保”以及经济情况明显好转的低保户坚决予以清退,做到“应退尽退”,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坚持按户申报,整户进入

除成年重度残疾人按规定可分户单独申报外,其他申请低保对象必须坚持按“户”申报原则,确保整户进入,杜绝保人不保户、“拼户”等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分类施保,重点保障

按照分类重点救助的要求,特别应将老弱病残等靠自身努力无法改变基本生活的困难家庭列为“常补对象”,予以重点保障,按照保障标准实行全额救助,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救助政策的落实。

(四)坚持年度审核与兜底保障扶贫专项治理和城镇脱贫解困工作相结合

通过同步推进,确保低保对象精准、数量精准、保障精准和应保尽保目标的实现;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在精准扶贫与城镇脱贫解困工作中的精准托底保障作用。

(五)坚持有错必纠与违法必究的原则

进行年度审核的过程中,应坚持按照低保政策办事,注重问题查纠,并对所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规及时予以处理,决不姑息。

三、保障标准与提标要求

(一)保障标准

根据《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19年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赣市民字〔2019〕55号)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县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80元提高到64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由380元提高到41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40元提高到385元,月人均补差水平由255元提高到285元。

(二)提标要求

按照分类施保、保障重点的原则,城乡低保提标不搞平均分配,应在本年度审核的基础上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收入以及实际困难状况,按以下保障类别提标。

1.A类(长期保障对象)

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患大病或重度残疾(一至二级)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其他成员年老或未成年,家庭无收入或收入低的特困家庭;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子女均上学,家庭无收入或收入低的特困家庭;农村60岁以上二女户老人且女儿不在一起共同生活,女儿无赡养能力的困难家庭;已成年且丧失劳动能力的单身重度残疾人等靠自身努力无法改变基本生活状况的困难家庭;均全额享受保障标准,其中城市对象每人每月640元、农村对象每人每月385元。

2.B类(重点保障对象)

家庭成员(非主要劳动力)因重病、重残需要长期专人护理或患重性精神病、肇事肇祸精神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常年困难的特困家庭,城市每人每月550—630元、农村每人每月320—380元。

3.C类(基本保障对象)

单亲家庭,子女未成年或在校读书,本人因病、残收入低且原配偶家庭生活困难的家庭;家庭收入低于低保保障标准,且家庭成员中有读大学或长年患病或残疾的家庭,城市每人每月380—540元、农村每人每月220—310元。

4.D类(临时保障对象)

A、B、C类以外的低保对象,其中城市低保标准控制在每人每月220—370元、农村低保标准控制在每人每月160—210元。

四、年审内容

(一)审核对象

对2019年5月已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家庭及新申请城乡低保待遇家庭逐户进行核查。

(二)审核要求

各村(居)应严格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要求,对已享受保障对象家庭和新申请对象家庭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核查,对仍符合保障对象的家庭继续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

五、实施步骤

2019年度城乡低保年度审核工作从5月13日开始至6月10日结束,分动员准备、调查评议、审核审批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9年5月13日—5月17日)

组织召开全镇城乡低保提标提补与年度审核工作会议,《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提标提补与年度审核工作的通告》,告知低保对象做好接受核查的准备;各村(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抓好入户核查人员培训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

(二)调查评议阶段(2019年5月17日—5月25日)

1.个人申报。新增申请对象持相关材料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无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表》;原已享受对象持相关材料向所在地村(居)委会如实申报其家庭成员、财产及收入情况;新增申请对象及原已享受对象同时签订同意相关部门对其家庭状况进行核查的授权委托书,户主签署委托书时须留影存照,并上传数字民政系统。

2.上户核查。各乡镇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组建入户核查工作组,由驻村(居)乡镇领导任组长,县挂村(居)精准扶贫工作队队员、乡镇驻村(居)干部、村(居)委会干部为成员,采取“直观看、具体问、邻里访、资料查”等办法,对辖区内所有已享受对象和新增对象家庭实际生活人口、收入情况、财产情况以及家庭成员身体状况逐一调查核实,入户调查必须两人以上,其中一人为国家干部,并如实填写《城乡低保年度审核审批表》,《审核审批表》上必须有核查人的亲笔签名,实行“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

3.信息核对。所有已享受对象和新增对象家庭须将家庭所有成员(含未共同生活的儿子、儿媳、孙子、孙女等及已出嫁的女儿)的身份证、户口本、家庭困难证明材料(如疾病证明书或出院小结、残疾证、离婚证、学籍证明书)等原件或复印件上交乡镇民政所,由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录入数字民政进行信息核对。

4.民主评议。核查工作结束后,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召开民主听证会(5月26日前),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听证;听证人员由乡镇驻村(居)干部、县挂村精准扶贫工作队队员、村(居)干部、村(居)民代表参加,听证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15人,村(居)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加听证人数的三分之二。

民主听证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是宣讲政策。驻村(居)干部宣讲低保资格条件、补差发放、动态管理等政策规定,宣布评议规则和会议纪律。

二是介绍情况。申请人或者人陈述家庭基本情况,入户调查人员介绍新增申请对象和原享受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

三是现场评议。参加听证人员对新增申请对象和原享受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对象家庭困难程度进行排序。

四是签字确认。民主听证应当有详细的听证记录,所有参加听证人员应当签字确认听证结果;对民主听证争议较大的低保申请,应当重新组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

五是初定对象。民主听证结束后,村(居)委会召开由驻村(居)干部、县挂村精准扶贫工作队队员、村(居)干部、村(居)民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会议,评议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15人,村(居)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加听证人数的三分之二。根据新增申请对象和原享受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民主听证、困难程度排序等情况,就是否享受低保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乡镇对申请对象最终审核结论的重要依据,但不能作为唯一依据;同时建立健全评议纠错机制,对家庭确实困难但未通过评议的、有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形但通过评议的,应由县挂村(居)精准扶贫工作队、乡镇、村(居)工作人员进行再次评审,确定是否将其纳入低保;对拟享受对象按照低保新保障标准确定拟保障类别及补助金额。

5.张榜公示。各村(居)委会入户调查、信息核对、民主听证和民主评议结果应在所在地村(居)委会设置的低保固定公示栏和村(居)民聚居地公示(公示情况须有照片存档),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县民政局5792276),接受群众监督,并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对象名单、公示照片、听证评议记录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三)审核审批阶段(2019年5月26日—6月10日)

1.资料收集。个人资料:(1)所有已享受对象和新增对象家庭须将家庭所有成员(含未共同生活的儿子、儿媳、孙子、孙女等及已出嫁的女儿)的身份证、户口本、家庭困难证明材料(如疾病证明书或出院小结、残疾证、离婚证、学籍证明书)等原件或复印件、电子照片;(2)《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表》或《城乡低保年度审核审批表》;(3)授权书及签字照片。全部资料6月10日前交至镇民政所。

村级资料:附件1-6签字盖章纸质表、电子版;评议会照片、会议记录;公示照片。全部资料6月10日前交至镇民政所。

2.乡镇审核。乡镇对各村(居)委会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后确定的低保对象,组织力量进行复核,召开城乡低保评审会议进行审核,作出审核决定并返回各村(居)委会公示;公示无异后,把审核的拟享受对象和清退对象户数、人数、类型构成等情况进行汇总,并将相关表格(包括电子文档)报县民政局。乡镇审核时,负责对申请家庭有关情况进行复查,复查覆盖面应达到100%。

3.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组成若干工作组,采取听取乡镇核查情况汇报、走访群众、查阅有关资料、上户核查等“听、访、查、核”的方式,对乡镇提标提补及年度审核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工作组入户抽查应不少于全部低保对象的30%;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以及有疑问、有举报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低保申请,应当全部入户调查;对乡镇核查提出的处理意见不准确的及时进行纠正,对保留、取消、调整、新增的对象重新进行评议评审,确定好补助标准,并将结果返回所在地乡镇,在所在地村(居)委会公示(公示情况须有照片存档),以确保提标提补及年度审核工作落到实处。

(四)资金发放和档案整理阶段(2019年6月10日—6月12日)

1.资金发放。提标提补资金从2019年1月份起发放,各村(居)按重新核定的低保对象和补差标准,在6月10日前将相关统计表、备案表(附件1-6)报镇民政所。

2.档案整理和数据录入。各村(居)务必在6月12日前将城乡低保对象的相关申请、调查、审核等“一户一档”资料整理归档,做到档案逻辑关系合理,相关资料齐全规范,同时将低保对象个人信息资料录入到社会救助网;对新增的对象做好低保证填写和发放工作,原已享受的城乡低保对象应在其低保证及变更表上做好相应的审核情况记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将其作为精准扶贫与城镇脱贫解困工作的一项具体行动,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各村(居)应对本村(居)特困群体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符合条件未纳入低保的要全部纳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坚决不予纳入保障范围。

(二)严格程序,规范运作

各村(居)必须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民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三榜公示的程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组织开展;同时结合低保提标提补及年度审核工作,进行一次低保工作“回头看”,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积极加以整改;坚持基层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制度,认真执行听证评议、三级联审制度,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制度、分类管理分类施保和低保公示制度;健全对城乡低保对象年审制度和不定期明查暗访制度,按月签到制度和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参加义务劳动制度,探索“救助渐退”等动态管理新机制,不断提升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强化监督,落实责任

适时抽调镇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安排部署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办公室作业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对违规违纪操作、隐瞒对象家庭成员信息、优亲厚友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群众意见较大、反映问题较多的村(居)委会,重新按步骤开展工作。

乡镇汇报材料范文6

一、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题教育入脑入心。狠抓‘四个到位’,推动主题教育入脑入心。一是注重抓思想认识到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总局、省市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等相关精神。组织开展税务局党委中心组集体研讨汇报交流会、“学国史熟党史”暨国庆观影心得体会交流学习会、拜访县局两名荣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老同志、赴西湖李家聆听李斗罗老市长上党课。二是注重抓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中共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党支部”,开展集中办公,充实工作力量。三是注重抓检视问题到位,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和税务局基层税务干部座谈会,开展六个一大走访活动,通过访谈和问卷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建议。四是注重抓整改落实到位,结合学习调研发现的问题以及检视出的问题,认真组织召开不忘初心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确定整治重点、明确整治责任,真刀真枪解决问题。

(二)组织收入工作倾尽全力。我局始终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中心工作,在强化税源调查的基础上,及时调整收入计划,对收入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到岗到人,确保目标落实到位。同时,深入分析收入形势,坚持对收入工作实行月分析、周调度,严格对税源管理部门的收入预测、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全力以赴组织收入。截至11月,我局累计组织财政收入30.6亿元,同比增收6.5亿元,增长26.9%。

(三)减税降费工作持续发力。从2019年1月9日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推出后起,县局迅速行动,多措并举,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一是积极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在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出台后,撰写减税降费工作专题汇报材料,分别向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委、人大、政协以《进贤税务专报》的形式进行了汇报,同时县局班子成员走访县委县政府以及纪检、审计部门,向主要领导汇报减税降费专项工作,相关工作获得县委书记钟益明、县长叶修堂的肯定及支持,为政策有效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抓好细节管理。严格执行三级台账管理制度,要求各税源管理部门、县局各相关股室及每个税管员做到全面客观反映政策宣传、培训和8个税种2个教育费附加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户户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做好宣传辅导培训。通过举办政策培训会、发放减税降费宣传册、纳税人学堂专题讲授、送政策下园区、下乡镇、入户走访等方式,以点对点、面对面、手把手地做好征纳辅导。四是加强工作督导。强化内部监督,围绕减税降费各项工作,采取明察暗访、抽查检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认真开展督察检查,确保纳税人和缴税人应享尽享。

(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不断加力。一是及时安排部署。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工作方案及重点任务推进表,召开动员部署会。将规范、高效、优质、透明、开放的服务理念贯穿在纳税服务之中,不断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二是持续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行动安排上,把握“长流水、不断线、打连发、呈递进”的工作节奏,统筹规划,梯次推进,层层落实。在行动内容上,聚焦纳税人所期所盼,全年共推出4类14项82条便民办税服务措施。三是进一步加强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开展了包括通过召开了一次专题会议、开展了一次摸底调查、举办了一次专题辅导、开展了一次工作走访、开展了一次问题反馈的“五个一”专项行动,加强涉税专业服务监管,进一步夯实了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工作基础,提升了监管水平。加强了对软硬件服务商工作人员和办税服务场所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严禁其冒用税务机关或税务干部名义招揽业务。持续开展严禁税务干部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工作,严格落实“五个禁止”、“三项制度”,认真履行“三项职责”,彻底切断税务人员和涉税中介的不当联系。四是做好了工作日、周末和节假日的错时延时预约服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制定错时延时服务值班表,做好值班业务办理登记。按要求将统计表报送至加强与区行政服务中心沟通,做好周末、节假日错时预约服务业务办理。

(五)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凸显活力。一是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发挥好绩效管理“风向标”“指挥棒”作用,持续优化改进组织绩效考评规则和指标体系,推动工作落实。按照好干部标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序推进干部选任工作,合理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全面推行数字人事,对干部能力与业绩进行量化考评,奖勤罚懒,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动力活力。二是持续提升干部素质。开展大规模的业务培训,以岗位一线实训辅导为主,以集中调训为辅,重点培训岗位能手、税政人才和中层管理人员。充分利用“互联网+教育培训”的优势,依托中国税务网络大学平台,开展网上练兵、指尖竞赛,以赛促学,以学促用,积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澎湃动力。三是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积极开展“减税降费”主题党日等支部活动,加强红色革命传统教育,按月发送政治生日祝福,依托工会兴趣小组,积极开展登山等各类文体活动,增强了干部集体荣誉感和认同度,促进了干部身心融合。

(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坚强有力。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县局始终坚持把加强思想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经常性组织学习党章党规、第一时间组织学习新修订党章和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机构成立以来,先后组织全局开展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系列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发挥县局党委优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听党话、跟党走,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二是巩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县局党委积极主动作为,严格贯彻“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始终根据税收工作职责,定期分析研判近期及今后一段时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方向,班子成员定期汇报落实“一岗双责”履行情况,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列入绩效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定期通报。持续落实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完善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下抓两级、抓深一层”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党委成员与干部间谈心谈话,始终掌握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情况及意识形态,发挥头雁效应。三是创新载体激发活力展,提升工作水平。积极推进“学习强国”APP的应用,把党员教育管理融入经常、抓在日常。组织支部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看红色电影,读红色家书,讲红色故事,将“八一”精神、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等红色基因融入改革血脉。

二、2020年工作安排

(一)全力以赴紧抓组织收入。一是抓实税收收入。按照目标任务,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分析测算税收收入,结合税源情况逐一核实,找准差距,将目标任务按月下达到各个征收部门,对重点税源盯紧盯实,跟踪管理,对小税源紧抓不放,堵漏增收。二是实现均衡入库。加强税收预测工作,重视数据分析,密切关注本县重大投资项目、重点行业等各方面的数据变化及其对税源、税收收入的影响,通过分析,力求及时全面地掌握税源状况及其发展趋势。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掌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对全区税收收入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应对预案,以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三是防范税收风险。按照日常分析与专题分析、税负预警相结合的原则,从广度和深度上反映情况、剖析矛盾、揭示问题和探索对策,提升税收分析质量,发挥税收分析在税源管理中的“眼睛”作用,不断提高收入预测准确率,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服务好大局。把全力推进减税降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细,加大政策措施落地的征管服务、宣传辅导、跟踪问效、考核评议力度,确保每一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严守依法征收底线,不越虚收预收红线,切实提升税费征缴质量。创优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抓好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优化营商环境系列举措落地,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三)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围绕推进“四合”目标,严格贯彻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好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有序推进干部选任工作,全面推行数字人事、职务与职级并行,做好规范工资和津补贴管理、养老保险参保等工作。创新教育培训方式,组织岗位练兵、业务比武活动,对新进人员实行导师制,促进干部快速成长成才。建立和完善精神激励、职级激励、人才奖励等制度,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乡镇汇报材料范文7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卫生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高度关重,特别是农村非法行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问题日益突出,加强农村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迫在眉睫。我们针对吕梁农村卫生监督体制机制和机构现状,开展了调查研究,调研情况如下:

1调研范围

吕梁市共有13个县市区119个乡镇,本次调查以中小乡镇为主,涉及13个县市区。

2调研内容

(1)乡镇卫生监督监管模式。(2)乡镇卫生监督人员数量、素质、隶属关系、机构性质、经费来源、工作用房、设施设备等。(3)乡镇卫生监督机构监管职责。(4)乡镇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3调研方式

事先发放调研提纲和调研表,让各县市区做好书面准备。我们调研小组每到一县,均召集其卫生监督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座谈讨论。基层非常支持这次调研活动,每一位参会人员均作认真发言,大家还对有关农村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调研小组对各县市区的汇报材料和座谈情况进行整理分析汇总。4调研结果

4.1监管模式

4.1.1依托乡镇卫生院模式。在乡镇卫生院指定1~2名卫生监督员或检查员,有的经过吕梁市卫生局组织的培训考试取得了监督执法证。编制隶属于所在地卫生院,人事管理和工资发放全部由所在的乡镇卫生院负责,所有的业务经费也全部由乡镇卫生院承担。有80%的县属于这种模式。

4.1.2建立乡镇卫生监督站模式。孝义市(县级市)设立5个乡镇卫生监督站,成为监督所的派出机构,工资、人事等由孝义市监督所直接管理。

4.1.3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直管模式。个别县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直接由县卫生监督所承担,乡镇卫生院不承担。

4.2机构及人员性质

由于乡镇卫生院属差额事业单位,乡镇卫生监督站挂靠乡镇卫生院,财务、人事不分,故乡镇卫生监督机构属于差额事业单位,人员属于事业人员。

4.3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监督站)卫生监督监管职责

乡镇卫生监督员承担以下工作任务:(1)掌握辖区公共场所、饮用水单位、职业病危害企业、学校等管理相对人的基本情况,并建立管理相对人卫生监督管理台帐;(2)开展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处罚建议;(3)受理社会投诉、举报,及时报告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调查处理;(4)宣传卫生法律、法规;(5)协助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等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6)协助做好饮用水、公共场所等的验证、换证工作;(7)及时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参加调查处理工作;(8)执行县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交付的其它工作任务。

4.4目前乡镇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在2009年前,多数县市区的农村卫生监督工作主要靠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直接负责,但由于路途遥远,车辆、经费、人员有限等原因,卫生监督工作普遍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乡镇一级监督可以触及,而农村卫生监督工作基本不能开展,属于监督盲区。近几年,随着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出上述几种监管模式,卫生监督工作有很大改观。

4.4.1多数农村卫生监督工作网络正在建立健全。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基本能够掌握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站)监管单位的数量、监督覆盖情况等基本信息。

4.4.2乡镇卫生监督员能够协助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办理卫生许可证和组织从业人员体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到目前为止,多数农村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70%以上,卫生许可证发放率达到60%以上,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率达到60%以上。

4.4.3乡镇卫生监督工作主要是两级负责。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多由乡镇卫生监督员负责日常监督管理。放射卫生、职业卫生、医疗服务等监督工作多由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直接监督管理。

4.5存在问题

4.5.1农村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发展很不平衡。在13个县市区,一半以上乡镇具备上述模式的最基本的卫生监督网络,但还有一部分乡镇监督站徒有虚名,无固定监督人员。而且监督条件参差不齐,差别很大。

4.5.2多数农村还没有开展真正意义上的卫生监督工作。从理论上讲,乡镇卫生监督员应该具有上述所列职责,但由于人员、经费、条件等方面的因素,多数仅能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办理以饮用水、公共场所为主的卫生许可证和组织督促从业人员体检。其他监管职能很少涉及。而县卫生监督所人员严重短缺,目前仅有卫生监督员346人,而且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仅占65.5%(227/346),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占41.8%(145/346),无职称的达18%(62/346),与卫生部的卫生监督员全部要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加之监督力量分散,不可避免地出现监管不到位,监管不力的现象。特别是偏远地区,几乎是空白。

4.5.3乡镇卫生院的力量和能力距离农村卫生监督工作的需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现有的挂靠乡镇卫生院管理模式,虽然名誉上做到了卫生监督机构的全覆盖,但由于一个单位一般只有2~3个人,院长兼站长,而且身兼数职,主要精力投放在医院经济管理上。卫生监督员不仅承担卫生监督工作,还担负着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卫生监督工作只是他们工作范畴中的一小部分,在既没有行政命令又没有考核标准的情况下,卫生监督工作在他们的工作中更显得微乎其微。加上卫生监督员人事管理和工资发放全部由乡镇卫生院负责,所有的业务经费也全部由乡镇卫生院管理和使用,这样县卫生监督所对乡镇卫生监督员的管理也无能为力。

4.5.4乡镇卫生监督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相对较低,公共卫生专业毕业的人员几乎没有,加之平时参加培训的机会极少,卫生监督执法仅凭感觉和经验进行,这样势必会影响卫生监督工作在农村的开展。

4.5.5乡镇卫生监督机构普遍没有任何的执法取证工具和现场监督检测仪器,给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带来一定的限制。

5农村卫生监督工作亟待探讨研究的问题

5.1农村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管问题农村有很多一把剪子一把椅子的家庭式理发店,无任何消毒设施,而且点多面小,隐蔽性很强,一般不容易发现。农村现在还有很多小浴池,洗浴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无消毒设备,一般一周只营业一到两天,从业人员不固定。#p#分页标题#e#

5.2乡村小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管问题多数小企业生产不规律,职业危害接触人员不固定,流动性大,企业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差,对《职业病防治法》不了解,生产技术落后,制度不完善,防护措施不到位,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不能履行,劳动者也不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职工健康监护工作基本不开展,缺少专业人员,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职业卫生监管盲点较多等。

5.3农村学校卫生监管问题农村学校普遍存在财政投入不足,校舍达不到学校卫生标准,教室采光、学生人均面积等达不到规范要求,食堂布局不合理且无资金改造,学生传染病报告不及时甚至不报告等问题,给监管带来很大难度。

5.4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管问题饮用水卫生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在农村普遍不被重视,管网老化不能及时维修,不能及时对水质进行检验。自打井一般不自检,不上报,没经过卫生部门验收就投入使用。很难对被监督单位形成有效管理。

6讨论

目前,农村卫生监督工作点多、面广、线长、量大,卫生监督队伍力量十分薄弱,农民卫生防范意识差,许多乡村成为卫生监督工作的空白点和各种违法行为的集散地,是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面临的最为突出的问题。当前正值卫生监督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应理顺职责,加强协调,加大人、财、物的投入,不断完善农村卫生监督体系,壮大农村卫生监督队伍,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建议从以下4个方面探讨:

6.1努力开发政府领导层,争取政府支持,让政府出面,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农村卫生监督网络。按照“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设立独立的乡(镇)卫生监督派出机构,作为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监督站,配备专职卫生监督员,人员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数按照当地人口比例确定,人员工资及经费由县财政拨付,其余人事、考核管理等由县市区卫生监督所统一负责,与县市区卫生监督所正式干部职工同等对待。卫生监督站承担本片区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执行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辖区卫生监督执法任务。

6.2提高卫生监督员准入门槛,公开选拔一批优秀专业大学生担任农村卫生监督工作,切实改变目前县级卫生监督机构非专业人员和低学历人员占编或缺编严重现状,从根本上解决卫生监督队伍专业素质低下、人员紧缺的问题。

6.3对已在岗的卫生监督员要进行多种形式的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知识水平、综合法律知识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卫生监督集卫生技术、法规标准、行政管理于一身,是一项技术性和科学性很强的工作,要求卫生监督人员有很强的卫生技术知识,有对法规、标准的准确掌握能力和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农村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加强对卫生监督员尤其是乡镇卫生监督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技术能力和执法能力的培养,采用“走出去、请进来”以及自学、集中学习的方法,打造出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水平精的高素质卫生监督队伍,为人们健康保驾护航,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6.4加大对农村卫生监督队伍的财政投入:增加卫生监督人员着装、执法快速检测仪器、取证器材、交通工具等执法装备,提高执法效力;追加专项执法经费,提高执法质量;改善卫生监督员办公环境,提高卫生监督员工作信心。建议国家卫生部或省一级人民政府应对各区县的经费数额有具体指导意见。

7建议

乡镇汇报材料范文8

一、2020年第一季度交通运输行业脱贫攻坚进展情况

(一)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为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交通运输行业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根据国务院、省、市、县有关脱贫攻坚文件精神,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成立了交通运输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交通运输局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意见》、《交通运输局脱贫攻坚全面巩固提升实施方案》、《交通运输局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脱贫攻坚“大比武”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压实县交通运输局脱贫攻坚责任的通知》。

(二)认真抓好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检视问题、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工作。为使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议进行研究部署,4月14日我局召开了落实“三项整改”工作的动员部署会;对标对表,对照问题认真进行研判、排查,结合我局实际,我局共排查出7个问题,制定确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销号台帐,逐项进行整改销号。在此基础上,印发了“三项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期限、责任股室,并成立了“三项整改”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整改的日常工作。

(三)抓好市交通运输局挂牌督战的“畅返不畅”路面整治工作。2020年上级下达我县“畅返不畅”项目目标任务7.811公里,分别是西牛白兰至大阿芫峰5.133公里,虎山龙洲至樟树2.678公里。2个项目于2020年1月开工建设,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目前正在做项目扫尾工作。

(四)巩固“四好农村路”创建成果。

1.抓好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在建项目情况:①X809大田至茶亭下升级改造项目,二级路完成路基100%、桥涵90%、垫层100%,水稳86%、砼路面21%;三级路完成路基95%、桥涵90%、垫层52%、水稳31%。②杨家大桥-水西大桥(电厂)累计完成路基98%、桥涵95%、垫层累计完成95%;③S454正平至崇仙段公路改建A段已完成15km沥青路面;B段完成路基93%、桥涵完成83%、垫层完成23%。④G357坪石至县城段公路已完成路基35%、桥梁6%;⑤G105物流城至大塘埠公路已完成路基87%、涵洞51%、路面31%。前期工作情况:①X806大石下-四升三级公路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②X062桥下至蛇坑子已完成预算编制,正在进行财审。

2.抓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建设。危桥改造项目4座,已完成乙口大桥、余桥桥,完成比例50%;大星桥、天桥正在建设。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桥,邀请了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桥梁进行鉴定。

3.抓好农村公路窄路面拓宽、安防等工程项目建设。3月16日我局召集各乡镇召开旅游路、产业路等项目库建设工作项目申报会,要求各乡镇对旅游路、产业路等项目、通25户以上自然村道上的桥梁项目进行上报摸排,我局公路站分5个组采集电子地图上报市交通运输局。3月组织人员对全县窄路面拓宽以及安防等工程项目进行了实地调查,上报了村道窄路面拓宽和安防工程计划。

4.抓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①积极开展农村公路管养工作。2020年,我局紧抓“四好农村路”管养建设,努力推行“路长制”,强化各级责任落实,积极推动我县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在全县278公里县道、365公里乡道、1499公里村道养护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了养护示范镇、文明样板路、养护精品路创建工作,我县农村公路管养水平已有大幅提升,X064小河至龙州、X850马牯山至龙州、Y011谷山-焦坑申报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创建工作已顺利通过市交通运输局的考核,市局已向省公路局上报复核。②积极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强化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作业,开展了以清洁路面、平整路肩、疏通涵管、开挖水沟为工作重点的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压实乡镇属地责任,对各乡镇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每月进行评分和排名。③提供公益性岗位。我局紧密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开展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为增加贫困户收入,全县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农村公路养护工公益性岗位46个,在家门口解决了贫困户就业问题。

5.做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提升(国开行贷款)资金项目工作

为了更好推进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提升(国开行贷款)项目建设,3月20日,召集各乡(镇)分管领导在我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农村交通基础提升项目(国开行贷款)建设调度会,对当前国开贷款项目的建设程序、质量监管、报账等工作进行了调度,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分五个组分片对各乡(镇)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提升(国开行贷款)项目建设进行了督导,提供技术服务,督促乡镇对已完工的项目尽快办理报账程序,截止目前我局已审签了297个项目资料。对未已完工的项目建立了台账,进行了挂牌督战。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坚持高质量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一是高标准抓设计。按照“四好农村路”和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标准要求,新建县道按路基宽8米以上、路面宽6.5米以上建设(其中水泥路要求按级配碎石垫层、双水稳层、24厘米厚水泥面层,沥青路面要求按“双基双面”沥青路面结构标准);新建乡道按路基宽6.5米以上、行车道宽5米以上建设。严格落实生命安全防护设施、绿化“三同时”制度,坚持做到路肩、边沟、防护边坡、标识、标线、标牌、绿化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一步到位。二是精细化抓管理。从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调查摸底、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核批复、资金预算审核、工程招投标、项目报建、项目开工、工程监督、质量抽检、工程验收等环节入手,严格项目程序化管理,全面落实“七公开”制度。三是高要求抓质量。“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关系千家万户安全出行,我县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的质量安全,招聘了4名公路与桥梁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项目施工现场驻地管理,强化了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管,把严各个施工环节,严格保障项目质量达标合格。

(二)坚持高标准抓好农路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一是健全农村公路监管机构。各乡(镇)均成立了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全面负责辖区内乡、村道、通组路建设和农村公路管养工作。设立了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并通过标准化验收,全面统筹开展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质量监管。二是将美丽生态农村路、路域环境整治、国开行项目建设列为各乡(镇)交通站举行“大比武”内容,并将“大比武”评分结果列入对乡镇脱贫攻坚全面巩固提升工作每月评价内容,实行每月一排名一通报。三是压实农村公路管理责任。先后出台了《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制度》、《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制度》、《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制度》等,每月对各乡(镇)农村公路管养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

(三)抓好挂牌督战工作落实。4月15-17日,由局领导带队分8个组下到各乡(镇)就交通行业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破损路面、交通基础设施大比武、群众诉求等方面进行了解并实地查看。4月20日召开了挂牌督战专题汇报会,将对收集到的问题进行汇总。

三、存在的问题

公路桥梁专业技术人员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检视问题、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按照时限要求,认真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检视问题、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工作(7项),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能落地落实、每一个问题都能见底清零。

(二)立足解决突出问题。将挂牌督战收集到的问题进行汇总,根据群众需求,分轻重缓急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