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2 17:51:16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深刻领会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严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持安全也是第一要务、安全是最基础的民生理念,按照“三个绝不能过高估计”(绝不能过高估计安全生产形势,绝不能过高估计干部群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绝不能过高估计各部门各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和“三个敬畏”(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的要求,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最高职责,把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同时考虑、同时部署、同时落实。按照讲话要求,积极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机制,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抓安全。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坚持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自觉履行安全生产各项职责。
二、总体目标
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全镇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确保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亿元GDP死亡率、工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等指标稳步下降;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为确保2014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实现,构建“平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级安全管理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和《企业厂长(经理)安全责任制度》及《车间、班组岗位责任制度》,形成层层有落实,人人懂安全,面面有负责的安全管理体系。同时,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及支持体系建设,为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2.抓好动态管理。根据人事的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因领导变动影响抓安全工作的责任。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抓好全镇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指导工作。各村(居)委会、各企业要健全完善相应安全机构,配备安全专(兼)职人员,管理本辖区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3.镇政府每季度组织辖区内厂长(经理)、安全员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分析会,企业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生产安全工作例会。同时,完善企业每半月安全生产报告制度,此项工作由各企业安全员负责落实上报。
4.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健全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各企业应当根据各企业情况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设施,强化救援队伍的组织领导和演练。
(二)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各项安全宣传活动
1.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119消防日”等活动为契机,经常性组织企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工作,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讲座、竞赛、测试、文艺演出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各行政村要加强村民用电防火防灾安全宣传和管理。做到“人人懂安全,人人要安全”的观念真正体现在实际工作中。
2.强化安全及新技术教育的培训,抓好安全生产。不论是矿山井下企业、生产性企业,还是服务性企业,依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对新招收工人必须进行岗位培训,并取得岗位资格证后方能上岗。各企业在年初要制定出《安全资格培训、教学计划》,并报镇安办备案。
(三)加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强化企业现场管理
要加大检查力度,特别是对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重点跟踪检查,查出隐患及时整改,整改率要达到100%。对漠视安全生产的企业要进行通报批评,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停产整改直至关闭,以确保生产安全。
(四)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1.煤矿安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强化民爆物品和电力供应方面的管理。认真落实已关闭矿井反回潮巡查责任制,明确分片责任挂包制度,明确巡查周期、巡查责任人及职责,建立和完善巡查登记、报告、建档制度。加大煤矿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镇分管领导、安办、煤管站及各矿负责人要严格按要求进行日常巡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
2.非煤矿山。切实抓好非煤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全面完成露天矿山、地采矿山、排土场和尾矿库的安全专项整治任务。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本辖区、本单位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化采矿秩序整顿,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落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防非法开采和已关闭、取缔的非煤矿山死灰复燃。要加强对重点矿山的安全监管,继续推行机械化铲装和中深孔爆破技术,完善地采矿山机械通风系统,实现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
3.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安全标准化创建为载体,以企业诚信机制建设为重点,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要手段,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企业内部层层责任制落实。认真组织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工矿商贸企业贯彻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培育树立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示范行业”和“示范企业”。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制,高危行业企业和构成重大危险源单位将承诺内容向社会公示,形成社会对企业安全生产舆论监督与行为制约;积极探索企业安全诚信管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推动安全生产考评结果在相关许可中的前置应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对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一年内连续发生2次以上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予以公布,并通报相关部门。着力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常态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五)加强民爆物品、消防、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民爆物品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强化基础工作。规范爆炸物品的审批、购买、运输、领用、清退、储存、使用等各环节,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和民爆物品外流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严禁民爆物品私藏、私拿、私用、转借、转让、转卖、赠送或丢失,严禁向非法矿山转供民爆物品,严格限制停产整改工作面的民爆物品的供应量。
关键词:乡镇兽医动物检疫;工作现状;优化对策
养殖经济作为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畜牧养殖的规模化和集约化建设,乡镇兽医动物检疫工作的开展质量也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从某方面来讲只有确保检疫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才能在有效控制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传播流行的同时推动地区畜牧养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是保证畜牧养殖安全,保护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基础保障。但随着人们对检疫站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兽医检疫站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也在不断增加,再加之受某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检疫工作形式化较为严重,为此针对乡镇兽医动物检疫工作问题展开针对性处理,是目前推动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基础。
1乡镇兽医动物检疫工作现状剖析
乡镇兽医动物检疫工作站与养殖户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密,防疫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从某方面来讲对推动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畜牧养殖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据调查乡镇兽医动物检疫工作主要内容有监测动物疫情、防治疫情扩散、发现潜在传染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对常见地方性传染性进行科学调研、优化防控手段及采取针对性控制对策,但整体来看,当前乡镇兽医动物检疫工作现状并不乐观[1],造成这种情形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1检疫站工作人员缺乏对防疫工作的重视。乡镇兽医检疫站工作者作为动物防疫工作的执行者,自身专业能力和思想认知水平对防疫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影响十分大,但从目前来看,由于政府职能部门对养殖产业的关注度较低,检疫站工作人员对自身工作价值认知不到位,加之迂腐守旧的传统观念,检疫工作的开展往往过于形式化[2],防疫工作由此难以取得预期成效。除此之外,养殖户作为养殖工作的主要践行者,自身由于养殖观念传统化,当乡镇检疫站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工作时拒不配合的现象十分普遍,各项工作的开展也难以进行,疫病高发给区域经济发展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
1.2检疫站工作体系的不健全和不完善。疫病监测是基层防疫站检疫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对推动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及保障畜牧养殖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但在检疫工作开展过程中[3],检疫站工作体系的落后性导致各项工作的开展难以落实到位,再加之制度不合理也无法对防疫工作者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疫情监测不到位、不及时和不全面,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疾病爆发率,给区域经济稳定性发展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响,此外,监督机制、运行机制及责任管控机制不健全,使得各项防疫工作难以落实到位,防控效果难以实现。
1.3资金供给不足,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作为一项系统性工作,动物检疫工作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要想达到预期作业目标,更换基础设施,建立完善的检疫工作体系十分必要[4]。但在当前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基层政府机构对乡镇检疫工作站的投入资金、设备与检疫站作业需求之间始终存在一定差距,药品补给不及时、检疫设备落后都导致疫情防控工作难以有序开展,资金链的严重脱节更是导致基层防疫工作要求难以被满足,畜牧业整体发展也由此受到一定的影响。
2乡镇兽医动物检疫工作的优化对策剖析
现阶段,伴随经济的快速化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在不断提高,对肉制品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因此,近年来乡镇检疫工作站检疫工作是否落实到位也受到各界关注。在畜牧规模化和集约化养殖过程中,疫病的发生不仅损害了养殖户自身的经济利益,与此同时对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也十分不利,为此要想提高疫病防疫工作质量和效率,乡镇防疫站及其工作人员需做好如下工作。
2.1加大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普及宣传,提高人们的防疫意识。现阶段在防疫检疫工作开展过程中,群众防疫意识孱弱是影响防疫工作开展质量和效率的重要因素,无论是乡镇兽医检疫站的工作人员抑或是养殖户,作为检疫工作参与者,要想全面改善当前检疫工作现状,加大动物防疫工作宣传力度,提升乡镇检疫工作站人员思想认知及养殖户的防疫意识是确保防疫工作顺利化开展的重要战略基础。从某方面讲,区域政府职能部门需从根本上提高对基层防疫工作的重视度,通过定期组织防疫站工作人员进行再教育、再培训,由此在引导防疫工作者建立正确防疫意识的同时,全面提升其建议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由此确保其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防疫工作中。除此之外,作为养殖工作实施的主要践行者,为进一步强化养殖户自身防疫意识,乡镇检疫站和区域政府机构可采用各种先进的媒体设备和网络平台进行防疫知识宣传[5],在转变养殖户固化认知的同时能积极配主动地开展检疫工作,以此来确保畜牧业的健康稳定性发展。
2.2建立健全完善的动物防疫工作体系,落实好相关的疫情报告制度。在疫情防疫检测工作开展过程中,防疫工作体系不健全和不完善是影响检疫工作开展质量和效率的重要因素,再加之疫情报告制度形式化,导致各项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影响。疫情监测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是避免疫情传播的主要手段,但为从根本上取得预期的防疫工作成就,在动物防疫工作体系构建过程中,乡镇兽医检疫站工作者需在结合防疫工作实况的基础上对原有制度进行不断调整和优化,由此通过有效约束防疫工作者行为的同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乡镇检疫站在疫病高发期还要对各类疾病展开动态防疫监测工作,落实好相关疫苗的注射工作,以避免疫病发生。除此之外,在落实疫情报告制度时,检疫站工作人员需在明确防疫人员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的基础上找出责任人[6],系统化剖析防疫工作的开展成效,为后期防疫工作的开展提供重要的战略指导。
2.3加大防疫站资金投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防疫工作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对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影响,但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在进行区域资金分配过程中,由于基层政府机构对防疫工作的重视度较弱,资金投入难以满足区域防疫工作需求,给地方性经济发展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就目前来看,为从根本上改善当前防疫工作现状,确保基层地区动物防疫工作高效开展,加大防疫站资金投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培训专业人才是当前乡镇动物防疫站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
3结语
言而总之,乡镇基层防疫站防疫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对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现阶段受某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防疫工作形式化问题较为严重,为进一步强化防疫工作人员作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制定针对性解决措施是确保畜牧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的重要战略基础。
参考文献:
[1]罗琳玲.如何做好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J].农家参谋,2019,12(23):108-109.
[2]明光君.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探讨[J].兽医导刊,2019,12(23):153-154.
[3]潘志霞.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J].农业开发与装备,2020,12(1):59-65.
[4]张明磊.探究如何做好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J].畜禽业,2020,31(1):27-29.
[5]张进.谈如何做好基层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J].吉林畜牧兽医,2020,41(2):105-109.
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是省综治委为科学研判全省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势,准确评价平安建设工作成效,发现和纠正各地在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工作措施,认真履行综治工作责任制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各村(社区)和综治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针对测评的具体项目,进一步强化措施,压实责任,抓实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用实实在在的成效提升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
二、正视差距,充分认识当前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镇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得分较低,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乡镇和部门对平安建设工作具体内容、重要性认识不够,导致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实,与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期盼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宣传引导不到位。宣传引导力度不够,对平安建设相关工作宣传不到位,群众对我们抓平安建设的举措和取得的成效了解不多,参与不够,对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的问题理解不透,不能准确回答电话调查事项。三是作风转变不到位。有的干部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诉求解决不到位,影响党委、政府的公信力,进而影响了对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结果。四是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不扎实,群众对居住的小区是有网格员开展民生服务工作知晓率太低。
三、强化措施,全力提升平安建设工作水平和满意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深化平安创建系列工作。由于人员变动,调整我镇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担任组长,镇综治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各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具体组织推动此项工作。各党支部、镇综治委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工作任务,用半个月时间(5月底前)对本辖区在平安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顿,全面达到平安建设目标要求,实现“五个不发生、三个大幅减少、两个明显上升”,“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治安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刑事事件、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重大火灾和安全生产事件,“三个大幅减少”即: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刑事案件明显减少、突出治安问题和不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两个明显提升”即: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社会治安综合防控能力明显提升。
1、扎实开展群防群治。各党支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充分发挥好专兼职群防群治队伍、红袖标队伍等群防群治队伍的力量,组织发动平安志愿者等社会组织参与到平安建设中来,在节假日、逢场天、重点时期,组织开展巡逻等工作(5月至少2次),提升群众在平安建设中的参与度。
2、筑牢治安防控网。各村和镇综治委成员单位要协同配合,切实加强街面防控网、村(社区)防控网、单位和行业场所防控网、区域边际防控网、虚拟社会防控网、“三电”治安防控网建设,加大技防、人防、物防建设。同时,运用好防控网体系,有效打击违法犯罪,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生产环境,让广大群众切实享受到平安建设的成果,进而提高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
3、加强特殊人群帮扶教育工作。要继续大力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等各类特殊人群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关怀帮扶体系;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做好闲散青少年、流浪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等服务管理,坚决防止此类重大治安(案)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所有专兼职网格,从即日起全部进入所在的社区,开展网格化信息走访和民生服务工作,务必在5月26日前必须将所在网格的寄递物流点、见义勇为群体、烟草零售户、特困群众和相关重重点人员走访到位。走访调查情况必须如实记录并录入网格化服务系统。
(二)抓住重点,严厉打击,着力整治治安突出问题。一是深入开展“抢夺、抢劫、盗窃”严打集中整治行动。公安派出所要加强重点地区、校园周边场所和治安突出地区的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两抢一盗”、诈骗犯罪、暴力犯罪、黄赌毒犯罪等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犯罪行为。强化警力治安巡逻防范,提高街面见警率。
(三)强化责任,健全机制,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调解督查指导力度。按照“大调解”工作“一体化、常态化、规范化”要求,以落实责任、增配人员为抓手,切实加强大调解工作指导督查力度,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抓好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增强群众满意度。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解民怨、顺民心作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着力排查化解重大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要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使他们从内心理解和支持政法部门和综治工作,从而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率。
(四)转变作风,规范执法,塑造政法干警良好形象。人民群众对平安创建工作的满意度在很大层面上取决于对政法队伍及政法干警的满意度,因此进一步转变政法队伍作风,规范执法,塑造政法干警良好形象,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最有效的措施之一。一是开展作风巡查、推进执法公开。政法各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作风巡查工作,并将巡查信息和干部考核评介、选拔任用、奖励惩处和干部调整等密切挂钩。进一步推进执法公开,拓展渠道,健全制度,确保司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坚持从严治警,加大反腐力度。要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办案责任意识,纠正执法过程中少数干警纪律作风涣散、法律意识淡薄、不严格依法办事的不良现象,严肃处理在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人员,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五)强化宣传,全面发动,营造平安建设浓厚氛围。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在“宜宾县综治网格化工作”QQ群文件中下载“2017年宜宾县综治办成品(高清专题片),立即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观看学习。要紧紧围绕打造“平安宜宾县”主题,不断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载体,活跃宣传形式,用更加生动活泼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平安宜宾县”建设深入人心,提高广大干群对“平安宜宾县”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各村(社区)和部门要在主要街道、路口、集镇、等人流聚集处设置综治平安建设横幅及固定标语,张贴发放平安建设宣传资料。在宣传活动中,要大力宣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活动的成效,大力宣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综治工作的经验,人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平安宜宾县”建设的生动事例和感人事迹,从而激发全县广大干群参与“平安宜宾县”建设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宣传活动,印制一批《网格化服务管理公开信》张贴到各村(社区)及居民小区楼院,向广大群众宣传网格化服务,提高网格化管理服务知晓度。
(六)吃透情况,找准症结,强力推进问题整改。镇综治办要认真收集、梳理、核查省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中反映出的本地区突出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领导包案、部门专案,逐项解决落实。对存在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的要马上解决,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要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到人,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群众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以为民办事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切实提高平安建设满意度。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决策部署,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关爱保护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设立“儿童督导员”,村(居)设立“儿童主任”,每年组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能力,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二)按季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行一次走访排查,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台帐,并录入“三留守”系统,要确保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监护人和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建立发现报告、干预处置、评估帮扶机制。根据《民政厅关于做好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民电[2019]64号)文件要求,“三留守”系统首次信息录入工作要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切实履行部门职能,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行兜底保障。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分别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特困人员求助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孤儿申报“孤儿助学工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社指[2019]12号)文件要求,从2019年起我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机构供养标准提高到1350元/月,散居标准提高到950元/月。
(四)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做好资金保障。民政部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中单独划拨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补助资金,用于强化流浪未成年人源头预防和治理而开展的求助保护线索收集、监护情况评估调查、跟踪回访、监护教育指导、监护支持、监护资格转移诉讼等工作所需的开支,加大政府购买儿童关爱服务类社会组织资金支持力度。
(五)整合现有资源,选择居家养老服务点、村(居)委会等空置资源打造儿童之家,并建立长效机制,使儿童之家活动经常化。
(六)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加强部门沟通与协作,做好政策衔接和对接。督促、检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落实。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学校、幼儿园、和医疗、社会工作、救助管理等机构及志愿者在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中的作用。
(二)强化督查考核。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任务和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年底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行评估。
关键词: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法律规范
一、我国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规定
(一)宪法和法律层面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根据该修正案的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并着力发展公民所需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当公民遇到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时,国家和社会会提供物质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它赋予了我国公民基本的社会保障权。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进行了修正。该修正案指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维护,子女有义务赡养扶助其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我国一部保护婚姻家庭的部门法,具有法律约束力,它保护了我国公民尤其是老年人的正当家庭权益,体现了宪法原则之一———基本人权原则。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并决定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该法规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部分组成,待遇则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除此以外,该法还规定,参加此类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只要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就可按月领取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我国唯一一部社会保障层面的基本法,具有法律强制性,它规范了我国公民应履行的社会保险义务和应享有的社会保险权利。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正。该修正案指出,国家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晚年基本生活,有关组织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不得无故克扣、拖欠或者挪用。另外,经济条件尚可的农村,除了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外,还可以凭借着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设立养老基地点,该基地点的收益则全部用于老年人养老所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出台,具有法律权威性,它不但为老年人的正当权益与老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准绳,而且传承了中华民族尊老的优良传统。
(二)部门规章层面
1992年1月3日,国家民政部下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该方案指出,国家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全体农民的老年基本生活。该方案将年满60周岁的市城镇户口、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农村人口作为保险对象,并规定缴纳保险年龄为20~60周岁。在基金方面,本保险采取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方式进行筹集,并实行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除上述内容外,本方案还对缴费的标准、支付及变动,基金的保值增殖,立法、机构、管理和经费等内容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1995年10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该意见总结了自1992年民政部下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以来的实践成果,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五点建议,即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推广规范操作逐步完善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基金的管理与监督,以及加强宣传工作改进工作方法,以推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政策规定层面
2009年9月1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从2009年起我国开始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即新农保)的试点工作。新农保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原则,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并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的方式开展保障工作。新农保制度覆盖了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农村居民,但不强制参保。其基金的筹集则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同时设立用于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并且支付终身,只要农村户籍老年人年满60周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就可以按月领取此养老金。此外,该政策针对待遇调整、基金管理与监督、经办管理服务、相关制度衔接、组织领导、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以及舆论宣传工作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二、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行规定存在的问题
现今,在我国虽然已颁布了不少的法律法规用以保障农村老年人的晚年基本生活,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基本法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弱
目前,我国涉及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有较高法律效力的基本法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虽然数量较多,但大多数条文内容都是点到为止且比较分散,不具备可操作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只提到国家会在公民遇到特定困难情况时给予物质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只提到子女必须赡养老人且法律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虽提及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待遇和领取期限,但过于简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只是提及了有关机构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金,针对无故克扣、拖欠或者挪用的现象,并未出台具体的处罚措施。另外,就经济条件尚可的农村设立养老基地点事宜,也只规定了其收益全部用于老年人养老所需,具体的如何运用则没有细化。况且,此事还牵涉到许多其他问题,该法都没有给予明确的解决方案或指导框架。
(二)法律保障层次低,强制性弱
如上文所述,我国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法内容都是点到为止。因此,我国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依靠民政部门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来实施的。这些《基本方案》《通知》《指导意见》虽在一定程度上为规范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了操作依据,但其无法成为法律依据。与此同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了保证每一位农民年老之后的基本生活,维持社会稳定而建立的,应当具备强制性,然而无论是在《基本方案》还是在《指导意见》中,均遵循农民自愿投保原则,从而导致了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大多是经济水平较高的农民,而经济水平相对较低甚至无经济来源的农民则无法投保,违背了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初衷。
(三)缴费标准较低,保障水平不高
依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至于到底应选哪种缴费档次,则由参保人员(即农民)自行确定。但现实是,大多数农民的经济条件都不富裕且参保意识不强,即使他们参与投保,也往往会选择较低甚至最低的标准进行缴费,这样一来,待他们年老后就很难享有高水平的保障了。除此以外,《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还规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给予一定补贴。按照此规定计算,农民平均每人每月领到的养老金大致在100元左右,较多的也不超过200元。当然,有些地方农民的养老金还达不到每人每月100元。与如此低的养老金收入形成明显对照的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现今的物价水平年年上涨。这样的的保障标准,对于农村老年人而言显然是偏低的。
(四)违法违规处罚不明确,争议纠纷解决方案缺失
法律责任是保证任何事宜健康顺利发展的坚强后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亦是如此。尽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法律责任作为单独一章被列出,但内容较为笼统。另外,纵观三个视为操作依据的部门规章与政策性文件,其中民政部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和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分别只涉及了管理机构的职责、管理的方法、经费的支出途径和基金的监督,对于违法违规处罚只字未提。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也只是简要地提到党纪政纪会严肃处理贪污、挪用基金或因渎职导致基金严重损失的行为,情节严重到触犯刑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除此以外,无论是基本法还是政策法规,都未就争议纠纷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三、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行规定的对策
(一)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法,做到有法可依
我国农村养老长期以来都是依据部门规章或政策规定进行保障的,但这些部门规章或政策规定都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国家应提高农村养老规范的法律层次,即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出详细具体的农村养老规范,包括保险对象、覆盖范围、基金的筹集给付与运营管理、管理的机构及其岗位职责以及保险纠纷解决机制等内容。因为经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属于基本法,具备较高的强制性、约束力等法律效力。它不仅能作为农村养老的基本法定标准和法律制度框架,而且能为解决农村养老过程中的一些复杂问题提供一定的法律依据。更重要的是,这一层次的法律,能消除农民存在的质疑与不信任,能使农民安享晚年生活,能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
(二)拓宽保险基金来源渠道,提高保障水平
虽然国务院2009年颁发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提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方筹资的方式,但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方面,由于国家的财力有限,因而国家向农村养老保险提供的财政补贴较低。另一方面,当农村集体组织一旦遭遇经济实力瓶颈时,就无法对农民实施养老保险补助。因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筹资来源还是农民个人缴费,从而变相地加重了农民的负担。针对此现象,建议国家可以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制定具有约束力且操作性强的法律规范,即政府补贴资金筹集方面、集体组织补助资金筹集方面和个人缴费资金筹集方面。第一、政府补贴资金筹集方面。首先是政府财政预算,即由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因此它脱离不了政府的财政支持。其次是征地补偿金的发放额度,即国家因发展或其他需要,会征收部分农民的土地,同时给予适当的补偿金。但实际上这些补偿金的额度偏低,难以维持农村居民的长远生计。农民也没有“余钱”缴纳保险费。因此,国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征地补偿金的额度水平,并从中提取一部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用以保障全体农民的晚年生活。再次是与农村养老保险相关的福利的发行,1987年我国开始发行福利,逐步将残疾人事业、孤儿事业、困难人员援助事业等纳入该操作模式,即通过该模式向公众筹集社会福利资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亦可采用该模式,并划拨所获利润中的一部分作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第二、集体组织补助资金筹集方面。首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本着农民自愿的原则,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的互助合作经济组织,其作用是增加社员的收入。建立与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为合作社社员的养老保险提供资金补助。其次是乡镇企业的设立与发展,此举不但可以为企业中的农民工提供养老保险补助,而且还可以从利润中拿出一部分交给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排用于其他村民的保险费补助。再次是农村集体经济传统发展思路的改革,即在充分了解现实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挖掘农村特色,开办“休闲农业”、“观光农业”、“旅游农业”等,从而扩大农村集体组织的经济来源,同时加强管理。当农村集体组织达到一定的经济能力后,由该集体组织向村民提供养老保险的资金补助。第三、个人缴费资金筹集方面。建议可采取鼓励农民以实物(如土地等)换取养老保险。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村尚处于较低层次的经济市场化和产业化程度,土地等虽作为一种农业资源,但其利用率和收益率都偏低,用土地等实物换取养老保险,将有利于缓解农民经济贫困的实际问题。
(三)明确处罚规定,落实法律责任
明确处罚规定是规范社会保障健康运行的基石。现今,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了法律责任,然而考虑到我国的某些农村存在着特殊情况,因此建议可以运用法律手段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进行明确规定,对象涉及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个人等,同时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区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并做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的衔接与配套工作。
(四)填补争议纠纷解决机制空白,维护参保农民正当合法权益
农业科技培训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工作。要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重点围绕协调管理、资金投入、考核奖惩等环节,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农业科技培训工作稳步推进。
1.1健全管理机制
农业科技培训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工作。面向基层农技人员和广大农民的培训工作应重点抓好县、乡两级的培训。目前县级的农口部门基础较好,一般都有专门的培训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乡镇不平衡性较大,基础较差,有的乡镇甚至很少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工作。健全农业科技培训的管理机制,县级主要是完善提高,应重点抓好协调管理,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发挥更大的作用。从统一管理的角度,可建立由农口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各地产业特点,挂靠在主要产业的主管部门,主要做好全县农业科技培训工作意见的制定和协调指导。县级重点抓好乡镇、村级农技人员以及达到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的培训。乡镇要打好基础,可建立由政府分管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牵头、农口各站所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协调指导全乡镇的农业科技培训工作,主要抓好广大农民的培训教育工作。由于乡镇师资力量不足,县级要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强化对乡镇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农口各业务主管部门及培训机构的科技人员要积极参与到乡镇的农业科技培训工作中去,每年承担一定课时的授课任务,并常态化地坚持下去。
1.2健全投入机制
要认真落实国家对农业科技培训的各项扶持政策,对各种培训专项资金一定要确保落实到位,严禁挪作他用。有些地方,在农业科技推广上仍然是简单的层层行政推动,往往到“最后一公里”就推不下去了,效果甚微。县、乡两级要更新观念,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减少一般性的会议部署,把重心放到培训上,把资金投到培训上,农民真正地掌握了农业科技知识,不用“催收催种”,自然也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怎样才能把事情做得更好。农业科技培训投入要有制度保障,不能仅靠哪一任领导重视就多投一点,这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不断增加投入的民生工程。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社会各方面都要重视农业科技培训工作,形成合力,积极给予培训设施、场地等物质上的帮助和资金上的大力支持。重视城乡统筹发展,积极提倡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县、乡财政要发挥主渠道的作用,将农业科技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逐年增加投入。各级农口业务主管部门及培训机构,要认真抓好农业科技培训项目的包装、立项、实施工作,对其他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也要安排一定的培训专项经费,通过农业项目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科技培训能力。
1.3健全激励机制
各级要制定农业科技培训的中长期计划、年度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建立考核制度,把农业科技培训纳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考核之中,纳入优质服务部门的考评之中。要建立督查制度,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同时,要建立奖惩制度,把农业科技培训工作业绩与农业科技人员的提拔使用、技术职务晋升、各种评优、继续教育等结合起来,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对农业科技人员参与培训工作,发放一定的补助费,充分调动其工作热情。加大典型培植力度,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推动农业科技培训的深入开展。对农民参加培训学习,可以在种苗供应、农产品销售等农业专业化服务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对学习成绩优异的农民可以提供更高层次的学习培训机会,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
2不断创新是提高农业科技培训水平的重要保证
农业科技培训有其自身的特点,区域性、季节性、操作性都很强。提高农业科技培训水平离不开创新,需要立足各地的实际情况,以创新的思维、开拓的精神做好培训工作。培训内容要体现新技术的发展动向,培训方式既要实用有效、切合农村实际,也要跟上现代教育理念,积极运用先进的教育手段。
2.1贴近产业特点开展培训
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工作,要突出重点、抓出特色。在做好各项常规技术普及的基础上,要加强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当地产业特点,紧紧围绕传统产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发展推进培训工作的开展。一个地方的优势产业一般产业化程度和科技含量也较高,因此不但要抓好生产过程中的技术培训,更要重视农产品深加工技术、营销技术的培训。要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紧密结合农业结构调整的进展进行培训,随着品种结构的变化,对配套技术的应用也必然提出相应的要求,农业科技培训的内容和方法也要不断充实、不断更新。
2.2鼓励专业大户现身说法
农民渴望致富,希望掌握更多的农业科学知识。各类专业大户实际上就是走在最前面的人,他们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也是最有说服力、最有可信度的人。专业大户的示范带动是一笔宝贵的资源。在农业科技培训中,要充分发挥他们的现身说法作用。让不同类型的专业大户承担起“土专家”、“土教授”的角色,在乡镇农业科技培训班上为广大农民传经送宝。同时,专业大户的“三亩二分地”也是乡镇农业科技培训班最好的“实习工厂”,乡镇、村要善于做好协调引导工作,让“农民学员”在“实习打工”中增强信心、取到真经、学到真本领。
2.3充分发挥现代传媒作用
一、2020年第一季度交通运输行业脱贫攻坚进展情况
(一)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为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交通运输行业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根据国务院、省、市、县有关脱贫攻坚文件精神,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成立了交通运输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交通运输局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意见》、《交通运输局脱贫攻坚全面巩固提升实施方案》、《交通运输局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脱贫攻坚“大比武”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压实县交通运输局脱贫攻坚责任的通知》。
(二)认真抓好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检视问题、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工作。为使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议进行研究部署,4月14日我局召开了落实“三项整改”工作的动员部署会;对标对表,对照问题认真进行研判、排查,结合我局实际,我局共排查出7个问题,制定确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销号台帐,逐项进行整改销号。在此基础上,印发了“三项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期限、责任股室,并成立了“三项整改”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整改的日常工作。
(三)抓好市交通运输局挂牌督战的“畅返不畅”路面整治工作。2020年上级下达我县“畅返不畅”项目目标任务7.811公里,分别是西牛白兰至大阿芫峰5.133公里,虎山龙洲至樟树2.678公里。2个项目于2020年1月开工建设,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目前正在做项目扫尾工作。
(四)巩固“四好农村路”创建成果。
1.抓好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在建项目情况:①X809大田至茶亭下升级改造项目,二级路完成路基100%、桥涵90%、垫层100%,水稳86%、砼路面21%;三级路完成路基95%、桥涵90%、垫层52%、水稳31%。②杨家大桥-水西大桥(电厂)累计完成路基98%、桥涵95%、垫层累计完成95%;③S454正平至崇仙段公路改建A段已完成15km沥青路面;B段完成路基93%、桥涵完成83%、垫层完成23%。④G357坪石至县城段公路已完成路基35%、桥梁6%;⑤G105物流城至大塘埠公路已完成路基87%、涵洞51%、路面31%。前期工作情况:①X806大石下-四升三级公路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②X062桥下至蛇坑子已完成预算编制,正在进行财审。
2.抓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建设。危桥改造项目4座,已完成乙口大桥、余桥桥,完成比例50%;大星桥、天桥正在建设。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桥,邀请了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桥梁进行鉴定。
3.抓好农村公路窄路面拓宽、安防等工程项目建设。3月16日我局召集各乡镇召开旅游路、产业路等项目库建设工作项目申报会,要求各乡镇对旅游路、产业路等项目、通25户以上自然村道上的桥梁项目进行上报摸排,我局公路站分5个组采集电子地图上报市交通运输局。3月组织人员对全县窄路面拓宽以及安防等工程项目进行了实地调查,上报了村道窄路面拓宽和安防工程计划。
4.抓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①积极开展农村公路管养工作。2020年,我局紧抓“四好农村路”管养建设,努力推行“路长制”,强化各级责任落实,积极推动我县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在全县278公里县道、365公里乡道、1499公里村道养护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了养护示范镇、文明样板路、养护精品路创建工作,我县农村公路管养水平已有大幅提升,X064小河至龙州、X850马牯山至龙州、Y011谷山-焦坑申报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创建工作已顺利通过市交通运输局的考核,市局已向省公路局上报复核。②积极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强化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作业,开展了以清洁路面、平整路肩、疏通涵管、开挖水沟为工作重点的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压实乡镇属地责任,对各乡镇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每月进行评分和排名。③提供公益性岗位。我局紧密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开展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为增加贫困户收入,全县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农村公路养护工公益性岗位46个,在家门口解决了贫困户就业问题。
5.做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提升(国开行贷款)资金项目工作
为了更好推进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提升(国开行贷款)项目建设,3月20日,召集各乡(镇)分管领导在我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农村交通基础提升项目(国开行贷款)建设调度会,对当前国开贷款项目的建设程序、质量监管、报账等工作进行了调度,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分五个组分片对各乡(镇)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提升(国开行贷款)项目建设进行了督导,提供技术服务,督促乡镇对已完工的项目尽快办理报账程序,截止目前我局已审签了297个项目资料。对未已完工的项目建立了台账,进行了挂牌督战。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坚持高质量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一是高标准抓设计。按照“四好农村路”和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标准要求,新建县道按路基宽8米以上、路面宽6.5米以上建设(其中水泥路要求按级配碎石垫层、双水稳层、24厘米厚水泥面层,沥青路面要求按“双基双面”沥青路面结构标准);新建乡道按路基宽6.5米以上、行车道宽5米以上建设。严格落实生命安全防护设施、绿化“三同时”制度,坚持做到路肩、边沟、防护边坡、标识、标线、标牌、绿化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一步到位。二是精细化抓管理。从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调查摸底、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核批复、资金预算审核、工程招投标、项目报建、项目开工、工程监督、质量抽检、工程验收等环节入手,严格项目程序化管理,全面落实“七公开”制度。三是高要求抓质量。“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关系千家万户安全出行,我县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的质量安全,招聘了4名公路与桥梁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项目施工现场驻地管理,强化了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管,把严各个施工环节,严格保障项目质量达标合格。
(二)坚持高标准抓好农路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一是健全农村公路监管机构。各乡(镇)均成立了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全面负责辖区内乡、村道、通组路建设和农村公路管养工作。设立了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并通过标准化验收,全面统筹开展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质量监管。二是将美丽生态农村路、路域环境整治、国开行项目建设列为各乡(镇)交通站举行“大比武”内容,并将“大比武”评分结果列入对乡镇脱贫攻坚全面巩固提升工作每月评价内容,实行每月一排名一通报。三是压实农村公路管理责任。先后出台了《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制度》、《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制度》、《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制度》等,每月对各乡(镇)农村公路管养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
(三)抓好挂牌督战工作落实。4月15-17日,由局领导带队分8个组下到各乡(镇)就交通行业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破损路面、交通基础设施大比武、群众诉求等方面进行了解并实地查看。4月20日召开了挂牌督战专题汇报会,将对收集到的问题进行汇总。
三、存在的问题
公路桥梁专业技术人员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检视问题、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按照时限要求,认真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检视问题、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工作(7项),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能落地落实、每一个问题都能见底清零。
(二)立足解决突出问题。将挂牌督战收集到的问题进行汇总,根据群众需求,分轻重缓急进行解决。
1临夏县发展现状
临夏县地处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位于甘肃省中部,临夏州西南部,南以甘南州合作市、夏河县为界,西与青海省循化县毗连。总面积1212.4km2。海拔1735~4636m之间。年日照时数为2323.5h,无霜期150d左右,降水量631mm。县辖25个乡镇,219个行政村,总人口38.12万人。临夏县畜牧业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1+17”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和州委“六抓”发展思路,全面贯彻县上“摆好三个主战场,打好三个硬仗”的总体部署,以促农增收为中心,全产业链开发为主线,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和集约化为要求,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和安全为标准,突出规模养殖,狠抓草产业开发、品种改良、疫病防控、检疫监督和科技推广工作,全力培育壮大畜牧产业,全县已形成了“三大产业带,两大基地”。临夏县先后被省上列为民族地区养羊大县、奶牛养殖重点县、秸秆饲料化示范县和草地农业试点县。截止2016年底,全县畜禽存栏170.38万头只,畜禽出栏158.35万头(只),生产肉类20111.45t、鲜奶71740.25t、禽蛋4029.62t、水产品111.24t,预计到2016年底,牧业产值可达5.65亿元,牧业增加值可达4.12亿元,牧业人均纯收入可达1058.28元。全县累计建成养殖场(小区)360个,养殖大户4080多户,发展龙头企业18家,创建标准化示范场37个。建设青贮池24.1万m3,玉米秸秆饲料化利用量19.5万t,其中玉米全贮5.3万t,玉米秸秆饲料化利用率68%。畜牧产业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2存在的问题
2.1草产业开发亟需提高
目前,全县玉米秸秆饲料化利用率仅为69%,而剩余31%的玉米秸秆由于机械设备少,不能再黄金时段有效的收割贮存而被焚烧处理,不仅造成饲草资源的浪费,而且严重污染环境。但随着牛羊存栏数量不断上升,大量牛羊饲草供应严重不足,并制约着临夏县畜牧产业的发展壮大。面对养殖业饲草供应不足和种植业玉米秸秆无法存贮而浪费的这一供需矛盾,临夏县要急需引进一批玉米秸秆收割、打捆、包膜机,有效解决饲草紧缺和玉米秸秆浪费之间的矛盾问题。
2.2无牛羊定点屠宰场
由于没有牛羊定点屠宰场,广大群众和各屠宰户只能在街道两旁和自家巷道屠宰,导致农村环境污染严重,同时,疾病传播和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极大,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3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程度低
全县现有各类规模养殖场360个,其中已完成粪污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场为12个,其余养殖场由于缺乏资金、技术等原因,将产生的粪污没有经过发酵、固液分离、雨污分离、防漏、防渗等必要措施而排出场外,严重污染空气、水源和土壤等生态资源。
2.4病死畜禽无害处理难度大
近年来,随着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随之而来大量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也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加之养殖场(户)无害化处理意识差、资金不足等原因,没有经过严格的无害化处理程序并随意深埋,存在生态环境污染和潜在的疫病传播风险。
2.5基础办公实施设备不足
近年来,临夏县实施了标准化乡站建设,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基础设施有所改善,但是由于大中专学生分配到基层乡镇畜牧站就业,造成了基层畜牧站出现技术干部多,办公设备少的现象,导致部分乡站工作效率有所降低,为进一步提高单位办公效率,提升群众服务水平,对基层畜牧站配备应有办公设施设备迫在眉睫。
3发展前景
临夏县畜牧产业通过招商引资建成了蒙牛壹清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甘肃临夏燎原奶粉生产基地、安多清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庄园乳业等一批具有竞争力和成长性的旗舰企业,这些企业带领着临夏县广大养殖企业开拓市场,为进一步提升畜产品市场竞争力地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近年来,通过政府支持,市场引导,典型示范,龙头带动,农户参与等多措并举,现已构成了“企业+基地+农户”发展模式。在以后的发展路子中临夏县充分利用临夏县的畜牧业具有背靠甘南青海牧区、面向兰州的区位优势,当地少数民族善养殖懂经营的民族优势和玉米播种面积大饲草料丰富的资源优势。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品种改良,并通过与国内外的著名企业开展合作,提高科技含量,改善经营管理模式,充分利用民族优势的清真品牌,开拓中东等国际市场。
4发展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畜牧业生产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目标,以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废弃物减量化产生、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优化区域布局,推进规模养殖,促进种养循环,建立病死畜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做大做强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畜牧业现代化道路。
5工作意见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