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思考探讨

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思考探讨

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要有明确的思路、任务、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合资源、协调共享、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工作要点是深化“信用交通城市”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强化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推进交通运输政务诚信建设,信用监管示范创建和诚信宣传。新时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以以“信用交通城市”建设为载体,聚焦信用和业务深度融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1]。

一、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照国家、省及市的有关部署,明确工作思路、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由易及难,有序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的建立。

(二)整合资源、协调共享。充分利用“信用中国”、“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信息网站,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模板,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和报送,及时更新红黑名单信息,共同搭建多渠道、多元化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社会信用监管体系系统。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推进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完善信用制度及相关政策的建设,促进信用信息的广泛应用和公开透明,扩大社会监管渠道,落实联合奖惩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有效解决信用缺失问题,优化诚信社会环境。

二、工作要点

(一)深化“信用交通城市”建设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有关信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信用管理制度文件。深入推进“信用交通城市”建设工作,构建本市交通运输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2]。

2.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实施机制,推进信用交通建设向纵深发展。定期研究推进“信用交通城市”建设工作,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信用办强化联动,形成制度化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日常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信用体系建设部门人员和经费保障。

3.明确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十四五”发展思路。根据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信用办的“十四五”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发展规划,结合发展实际,确定本地区本部门“十四五”发展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和重要措施。

4.加快完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建设制度体系。完善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信用管理配套执行制度,持续将信用监管要求体现到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之中。

(二)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1.参与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配合市信用办推进市县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库建设,配合省厅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归集、稽核、共享和统计分析,确保“双公示”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努力提高数据报送质效,形成“全程可记录,问题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的信用信息记录模式。

2.做好信用网站平台维护。将“信用交通”“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作为行业信用信息公开的“总窗口”,及时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全力抓好“信用交通”“信用中国”网站工作动态推送,定期报送本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相关情况[3]。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用监管

1.拓展信用承诺应用范围。重点在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道路水路运输、科研、普通公路养护等领域,在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审核、行政执法、招投标活动、专项资金管理、科技项目立项、评优评先等环节及信用自检、信用修复等方面推进落实信用承诺制应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理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时,按程序即时办理、优先办理。按要求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研究落实信用承诺不兑现的惩戒闭环措施。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实施信用承诺制情况的跟踪统计,按要求归集进市县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形成电子台账。

2.组织开展行业信用评价。组织开展全市运输市场、港口经营等领域信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通过“信用交通”“信用中国”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督促行业市场主体规范从业行为。

3.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分级分类监管,研究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信用评价机制。加大“两客一危一货”领域安全监管力度,重点开展货运超限超载运输、公路建设与水路运输等领域的污染防治和港口企业经营等领域信用监管。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差异监管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4.积极运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充分发挥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作用,努力实现第三方信用报告在本市交通运输领域推广和普及。

(四)强化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

1.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奖惩。依法依规进行红黑名单认定、公示,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和公示流程,落实信用奖惩,拓展信用奖惩在安全生产、超限治理、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等领域的应用范围,及时通过信用网站公示奖惩案例。

2.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聚焦网约车管理、非法营运客车整治和超限超载治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对失信者开展精准打击,促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

3.规范完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修复。进一步规范信用信息异议申诉处理操作流程,规范信用修复适用范围、条件、流程以及信用信息公示期限,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公开信用修复方式,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失信主体申请信用修复,切实保障市场主体权益。

(五)推进交通运输政务诚信建设

1.加强执法领域诚信建设。建立政府部门守信践诺机制,强化执法队伍诚信建设,增强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和人员应依法行使职权,严格行政执法程序,细化量化执法自由裁量权,提高交通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技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便民为中心,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流程,继续清理、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行政权力清单,推行网上服务、并联服务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措施,运用信用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落实好对人民群众的承诺事项,增强政府公信力。依法依规做好信用信息主动公开,加强依申请政府信息办理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增强政府公信力。

(六)信用监管示范创建和诚信宣传

1.大力推进行业信用监管示范创建。持续深化“信用交通城市”创建,有序推进实现“两保障、两覆盖、两提升,一城市一特色应用场景”创建目标,实现信用监管在行业重点领域全覆盖。持续推进交通“信易+”应用服务工程建设,制订完善“信易行”相关文件,明确本地区“信易行”诚信标准、优惠政策和便民服务措施,结合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在行业各领域创新开展“信易行”活动,至少拓展2个应用场景。

2.组织开展诚信宣传和典型培树。积极开展“诚信春运”“信用交通宣传月”“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等信用宣传主题活动。组织参与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培树行业道德模范、诚信之星等先进典型,积极营造行业诚信文化氛围。鼓励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特色主题活动,宣传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全方位讲好信用交通故事。挖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企业诚信典型案例,记录相关信用信息,并积极报送地方信用管理部门。

3.组织开展信用培训。开展信用专题培训和各类信用政策宣贯培训,编印信用管理学习资料、手册,提高信用管理队伍人员从业技能和素质。加强公务人员诚信教育,将信用管理专题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计划。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按照市政府及市信用办的工作要求,安排部署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

(二)建立管理制度。完善联合奖惩工作制度。完善联合奖惩制度机制,相关单位要根据行业管理工作情况,将联合奖惩措施融入到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的流程中,渗透到重点领域的监管和服务环节中,同时积极扩大到其他领域,扩大联合惩戒范围。

(三)信用信息归集报送

1.按时录入“双公示”信息。严格按照国家数据标准和模板录入,所有数据做到应录尽录,“双公示”信息生效7天内在本单位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内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后台系统,确保录入数据的及时、准确,建立“双公示”信息台账,每季度报送一次。

2.其他信用信息。按照信用信息归集目录,结合交通运输领域实际,做到应录尽录,不能录入的出具书面说明及依据。

3.加强工作动态与信用新闻报送。工作中产生的与信用相关的新闻简讯、方案文件印发、活动开展情况、会议报道、风险提示、警示约谈、信用宣传等信息,及时在网站。

4.信用主体信用承诺。我国经济学家刘劲哲指出:行业机构应提倡和鼓励来办理业务的企业主动作出信用承诺,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网站的“信用承诺”专区公示栏做出信用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按要求建立信用承诺台账。

作者:徐颢月 单位:青岛市黄岛区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