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安全工程问题发展

职业卫生安全工程问题发展

1.主要原因

1.1国家作为主体又分为权利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

近年来我国政府已经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并更换了监管的权利主体来加强法制建设,取得进展的同时,各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此外,由于我国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开展年限并不久,在标准制定、检测技术、监管方法等方面仍需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这些会因为职业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而迅速进步,却不会因此而一蹴即成。目前我国技术服务机构数量不足、执行部规范、服务能力有差别,在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上尚不能很好的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目前我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总数不足1500家,供需严重不平衡;由于发展年限较短,服务机构在执业和服务能力上同国家的管理体制一样还需要一个时间段的认知和规范过程,并需要国家法制的辅助和与监督来完成。

1.2企业的主体责任

国内多数企业思想观念并不能及时适应我国对职业卫生安全认知的提升和重视过程。尤其是靠自己生存的私有企业,他们重经济发展和企业效益,忽视职业卫生安全,其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按国家要求建立有效的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的制度和措施,各种违规的建设、生产、作业问题突出;有的企业严重缺乏甚至没有职业危害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和相关规章制度。而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虽然建立了相关的制度却执行不严谨,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不力,依旧造成了重大职业卫生安全隐患。与此同时,我国整体经济发展方式粗放、产业结构不合理,重化工业、采掘业、冶炼业等传统和高危行业在占有很大的比重,而煤炭和非煤矿山、化工等行业集约型增长能力和集约化生产水平较低,由于安全生产和管理的投入不足、技术生产管理落后、职业危害治理和职业健康工作滞后、从业人员素质差,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直接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增大。

1.3劳动者的自身保护意识不强烈

从劳动者自身保护方面来看,职业病多属于潜伏期较长的病症,因此企业一线职工普遍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而我国目前的工伤保险制度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等维护工人利益方面发挥作用明显不足,缺乏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等来干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2.改善方式

2.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体系

我国近几年在职业卫生安全体系中的努力使目前已具备了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基础条件。下面要做的应该是将目前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国家和企业现有的管理基础实现一个动态发展、不断改进和不断完善的过程;并使其能够充分反映国家和企业的特点;此外,还需要与其他管理体系进行结合发展。

2.2加强培训、宣传、教育

职业卫生安全工程是一项长期持久并不断发展的系统工程,必须取得政府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定期对企业进行培训、宣传、教育,让企业充分认识到职业病危害的严重性,明确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其主动有意识的定期开展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安全和职业健康的培训、宣传和教育工作以及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政府和企业均应消除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不能以牺牲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为代价片面追求眼前的经济效益,正确处理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2.3权利部门通体合作,并加大执法力度

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权利机构不仅包括安全监督管理局,还涉及到卫生、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工商等各政府职能部门,只有各部门通体协作,明确职责与分工,加强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才能在各企业各项目的源头、管理、治理、善后等各方面整体上控制和消除职业卫生安全隐患和职业病危害,维护好企业和劳动者共同的利益,保护好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2.4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目前我国职业健康检查机构鱼龙混杂,需要政府上述机构的各项工作从根本上进行统一和规范。严格发放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证;规范职业健康检查,确认检查资质,统一检查项目、指标、目标疾病;明确职业禁忌症和职业病,对检出进行尽可能的具体化和规范化;加强技术服务机构自身业务建设,包括检测机构和体检机构;提高职业病危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和救治能力。

作者:姜海超 况明春 戴巧红 单位:浙江建安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