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法治文化范例

传统法治文化

传统法治文化范文1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内涵

所谓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是指中国持续几千年来各个时代所有支配法律内容全部的根本原理。要继承、发扬和革新传统,首先就是要认清、把握传统法律思想的精神实质所在。当代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克鲁克洪将文化分为显型文化和隐型文化两大类。法律文化也可以分为两类:显性法律文化和隐性法律文化。显型法律文化主要指制度性的文化,包括法律法规、法律制度和法律设施,它总要人用权力来维持和运行,是一国法律文化的表现形式。隐型法律文化指理念性的成分,包括法律心理、法律意识和法律思想。它深藏于社会深层,是一国法律文化的根基。由此根据构成成分,作者认为法律文化是指内隐在法律理论、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组织机构和法律设施当中并通过这些法律现象表现出来的法律思想观念价值体系。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作为社会总体文化的一部分,许多特征都可以从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找到根据。正如马克思曾说: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而是在他们所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的。

(二)社会主义法治的历史进程

法治通常的理解就是法律之治,即通过法律治理国家;同时,法治又是通过法律使权力和权利得到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中国试图建设法治国家的努力已有百余年,但是回顾这百余年的沧桑历程,中国仍然没有实现法律的现代化。1842年到1901年这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中国在坚持根本的政治制度、伦理纲常不变的前提下进行了一些与西方法律接近的改良和补充,这是一条过于保守的道路。1905年开始的清末修律到1949年国民政府垮台,这一时期法律现代化的进程实际上是贯穿了“全盘西化”的原则;而自中国共产党及其政权建立到1978年的法律现代化进程则以“全盘苏联化”为原则,这两个阶段的法律现代化都是照抄照搬他国的东西,无视本国实际,以强制推进的急功近利的方式迫使中国法律实现现代化,事实已经证明这是失败的。中国真正走上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之路,严格的来讲只是近二三十年的事情,表现在: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了领导干部职务和政治生活的法治化转变,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人权得到可靠法律保障,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法治环境不断改善,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得到加强。

(三)传统中国法律文化的积极作用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蕴含着值得借鉴和继承的合理成分,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1、民为邦本。

民为邦本的思想文化,强调在人民与国家、政权、君主、官吏等关系中人民处于根本的地位。这种思想文化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很多,比如“民惟帮本,本固邦宁”,“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等等。民为邦本的传统思想文化为保护公民权利、保护私权利,以及减少“人治”提供了思想基础。

2、以法治国。

以法治国最早是法家倡导的治国理政策略。韩非子说:“治民无常,唯以法治。”管仲说:“威不两错,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随着这种为巩固和维护封建君主专制统治服务的策略,与社会主义法治存在着本质区别。但不可否认,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最早期的思想渊源。

3、礼法并用。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文化中倡导把礼治、德治与法治有机结合起来,把天理、国法、人情有机结合起来,把“严刑峻法”与“慎刑恤罚”、“和为贵”,“少讼”、“息讼”、“无讼”等结合起来,强调社会和谐,注重以非诉讼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可以说,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文化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文化背景和历史土壤,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文化资源。社会主义法治正是在批判地吸收、扬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基础上不断前进的。

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实施社会主义法治的制约

中国是一个有着数千年专制主义传统的国度,政治传统和法律文化一向崇尚权力至上、推崇礼治而轻视法治,把法律视为统治人民之工具。在这样一个政治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基础之上移植或建设现代文明的法律制度、建设法治秩序,也就注定了现代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冲突,将会伴随着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之始终。

(一)“权力至上”传统与“法律至上”原则的冲突

在西方,法律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崇高地位,法从某种意义上就代表着对上帝的信仰,而不只是一种外在的工具。人只是发现法律而不是创制法律,宗教信仰在西方价值系统中的神圣性和崇高性,确立并且巩固了法的神圣与权威,从而使后来的法治与宪政的发展成为可能。而由于中国的价值系统先天性缺乏西方那种“上帝立法”的观念,法律的地位不高,因而也不可能具备如西方历史上法律所拥有的那种神圣性和权威性地位。两千多年来的专制主义政治,强调皇权独尊,至高无上,强调“尊君、卑臣”,实行“愚民”统治,政治权力垄断整个社会、政治权力决定一切的现实,积淀而形成了“权大于法”、权力就是真理的政治文化和法律文化传统。在中国法治建设过程中,此种政治文化传统实乃对现代法治“法律至上”理念构成的一股最强大的排拒力。“权力至上”传统与“法律至上”原则的冲突,在现实社会的具体表现是:法律的权威性一直难以得到政府和民众的认同,作为法治国家的根本大法、最高权威的宪法,在建国以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被当作一种花瓶和摆设。在十年“”期间,宪法成了一纸具文,法律遭到践踏,法律制度毁坏殆尽。改革开放以来,民主与法制建设虽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至今还面临巨大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但在现实生活中,违宪现象常有所见,宪法至上、依法治国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一些个人、组织和行政机构的权威高于法律的权威,执政者“以言代法,言出法随”,违宪的审查和监督机构未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党大于法”、“权大于法”的现象在实际生活中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

(二)“引礼入法”模糊了法律与道德的界限

在法治社会里,法治不仅意味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人都要接受法律的规范,任何人都不得超越法律之上;还意味着法律平等适用于一切人。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以儒家的“礼”或礼教伦理维系的社会,儒家讲究私人关系;强调道德标准内外有别的道德价值和伦理规范的二元化特质与现代“法治”强调法律的普遍性;强调法律平等适用于任何人的理念判断有别。结果,法与道德的界限消失了:一方面,道德、礼义,成为法的最后根据,以致两者在内容上趋同。合乎道德的即为合法的,违背道德的,要受到刑罚。另一方面,立法者和执法者也都在不容程度上受到了社会中占优势的道德观念的影响,从而使道德信条不可避免进入法律制度中。这样一来,法就成了礼的附庸。中国的价值系统注重道德的内在超越,政治和知识精英们都执着于对“内圣”功夫的强调,推崇道德至上、伦理至上,在社会生活中,往往热衷于发挥主观的能动性,讲求“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不重视也不愿意接受法律这种客观外在的规则对日常行为的规范。客观精神的先天性缺失,法律缺乏权威,与儒家道德价值和伦理规范的二元化特质兼容一体,投射在当代中国的司法实践上,重视人情,漠视法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随心所欲地运用自由裁量权,不重视客观的方法和一般司法程序,法律得不到一体遵行等弊端几乎与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形影相随。

(三)国家本位和等级观念导致对平等、自由的忽视

我国传统法治观念和法律秩序是以法家的法治理论或儒法合流统治思想构筑的,它以“尊君卑臣愚民”的君主专制而不是“主权在民”的民主政治为基础,以官民的等级特权而不是全体人民的主体平等为前提。导致了中国古代政权的架构是以皇权为中心的国家政权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无论是强调以“权”、“术”治民的法家的国家专制和集权思想还是强调以“仁”、“孝”治世的儒家的德治思想同样受到统治者的青睐,并使这些理论和观念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在这种背景下,国家本位主义就有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和生存环境。国家本位主义、等级观念的法律传统虽然在现今的制度层面上被否定了,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控制着人们的思想,这直接导致了现今我国公民对权利的不尊重,维权意识的淡薄在“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口号下,漠视了对平等权利的追求。中华民族的人民习惯了顺从、忍让,无形中导致了对法律的轻视、远离和不信任,因此他们难以真正地以纳税人的身份理直气壮的监督政府行为,理所当然地要求政府保障自身的权利,不卑不亢与政府对话。

三、结语:革新传统法律文化,突破实施社会主义法治的文化瓶颈

作者认为,尽管我国法律传统与法治原则有着诸多的不兼容,但这并不足以构成我们拒绝、不接受或故意拖延将现代法治理念及相应制度安排移植入中国的理由。我们应该革新不利的因素,为实施社会主义法治扫除障碍。

第一,继续大力推进普法宣传教育。

1985年,国家开始“一五”普法,这是在“”后拨乱反正的特殊时期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开展的全民活动,具有法治观念启蒙式的扫盲运动性质。目前已经是“五五”普法。在普法中,要特别注重对“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法律意识的培养,抵制“权利本位”、“官本位”思想,真正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为实施社会主义法治创造人文环境。

第二,普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去年以来,中央在国家部委机关、央企、高校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的学习宣传活动。作者认为应当不断扩大和深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强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要让广大人民切实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

传统法治文化范文2

关键词:初中道德与法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

《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提出要有机整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学。这就为新时代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教学改革指明了方向。初中道德与法治是落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课程[1]。目前,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的研究,主要有三种研究路向,分别是价值、问题与策略。三者虽然聚合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的教与学,但是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学的内在规定性解读不够,缺乏整体视角。“新课标”指向课程核心素养,强调整体设计,为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与路径。以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核心素养为主线,系统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的价值定位、主要问题与教学策略,不仅有助于高质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有机融入,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效果,而且还有助于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增强文化自信,助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学的价值定位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有机融入,首先需要厘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融入的价值定位及必要性。

(一)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增进国家认同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基因”和“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初中道德与法治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思政课,又是落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课程,对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进国家认同具有重要作用。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渗透于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引导学生探究这些思想的当代价值与积极意义,有利于培养他们对国家、民族与文化的高度认同。因此,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道德与法治教学,既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客观需要,也是厚植学生热爱祖国和中华文化的情感,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实需要。

(二)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提升道德修养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且具有恒久价值的中华传统美德资源,是非常优秀的思想道德遗产。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等道德理念与规范,熔铸了中华民族高尚的道德品质与良好的道德行为。充分发掘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资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有机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有助于培养学生健全的道德认知与道德情感、养成学生良好的道德行为,从而使中华传统美德在学生道德实践中得以继承和发展。总之,在教学中引入体现正确荣辱观的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故事、神话传说、佳言金句等,可以帮助学生理解中华民族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荣辱观念,以及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有效培植学生的道德意识与道德行为。

(三)践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增强文化自信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其中蕴含的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等思想观念,深深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融入到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鼓励学生努力践行中华民族自强不息、敬业乐群、脚踏实地、实事求是的思想,不但可以加深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理念、人文精神与传统美德的理解,也能大大提升其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与自觉,形成强烈的民族自豪感,更加坚定文化自信。

(四)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培育健全人格

初中阶段(7~9年级)是学生“三观”形成、人格塑造的关键时期。引导初中学生培育健全人格是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的重要任务。理想人格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各家各派的共同追求,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一种不断塑造和培养理想人格的文化。以儒、道、释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都留下了极为丰富的塑造理想人格的思想精华。例如,儒家就提出“修齐治平”的理想追求与“内圣外王”的人格境界,这些都需要通过艰苦的磨砺和崇德修身才能实现。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塑造理想人格的思想精髓,有机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有利于培育学生的健全人格。

(五)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提高责任意识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经数千年而绵延不绝,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始终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与创新的重要内容。“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守责担当、家国情怀的典型表现。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责任担当意识与爱国主义情怀有机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可以帮助学生感受家国情怀的重要意义,激发学生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教师可通过引导学生对“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思想的感悟,把责任担当意识与家国情怀二者紧密结合起来,以提升学生对自己、家庭、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主人翁意识和担当精神。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学存在的问题

从一线教学实践来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还存在着融入目标淡化、融入评价失当、融入内容不足与融入方法固化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融入目标淡化

教学目标是教学的核心或灵魂,也是贯穿教学全过程的主线,是一切教学活动的方向和归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可以通过制定科学、准确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融入目标,导向与深化融入教学。“新课标”不仅明确提出围绕核心素养确立课程目标,还列出了总目标和学段目标。第四学段(7~9年级)政治认同这一核心素养中明确指出:“体会中华文化的源远流长与博大精深;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理念、人文精神和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具有强烈的中华民族自豪感;学习和理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革命文化,坚定文化自信。”[2]与《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提出的“认同中华文化,继承革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3]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相比,这一目标更加具体完善。但部分教师并未充分意识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融入目标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且未能充分 理解学段总体目标以指导具体教学,从而极易忽视制定具体而有效的教学融入目标,出现淡化甚至空白等问题。例如,在七年级上册第一课第二框“少年有梦”的教学设计中,教师如果没有制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融入目标,而只是按照教学用书设计目标,即使本课教材内容中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相关内容,但由于缺乏明确目标的指引,而极有可能使教师在教学中轻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融入。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融入评价失当

传统应试教育的价值取向、知识性主导的学习内容、非素养导向的评价环境,不仅严重制约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的教学效果,而且导致了浮于表面的融入评价机制,出现融入评价失当等问题[4]。现阶段,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融入评价失当方面,主要有三个问题亟待解决。第一,侧重于总结性评价。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仍然以考试为导向,这就使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融入评价还是以总结性评价为主,过程性评价为辅。总结性评价注重学习结果,难以有效实现理性认知与非理性情感的交融。第二,评价标准相对模糊。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价的重点在于通过学科核心素养的测量来评价学生的思想品德发展状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道德法治教学的评价亦是如此。而现阶段用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融入的效果,还难以具体化和明确化,甚至出现了部分偏差。第三,评价内容相对简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需要重点考虑运用哪些指标和具体内容去测量,以及如何运用科学化的命题设计测量学生的学习获得感。

(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融入内容不足

教学内容是教学的主干,能否选择恰当的文化素材,直接关系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融入是否科学有效。目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在内容的选取上还存在着不够充足的问题。在融入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这种“不充实”与“不充分”主要表现在融入内容与“新课标”所明确的目标任务还存在一定差距。“新课标”围绕五大核心素养提出了初中学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容要求,包括:濡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传递的核心理念,增进政治认同;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培育的社会风尚,提高道德修养;践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思想精华,培育健全人格;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追寻的人格理想,成就个人价值;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强调的责任意识,厚植家国情怀。但是,部分教师由于文化素养不高、经验不足等原因,在实际教学中还存在着无法全面充分地渗透以上五方面的内容,或表面化、形式化解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问题。此外,在融入内容的力度上也存在不足。

(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融入方式固化

当前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部分教师由于缺乏足够的创新精神以及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学的能力,导致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学融入方式上固化现象问题比较严重,这一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融入方式单一片面,重课堂教学,轻实践教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学,往往局限于课堂,很少涉及实践层面的探索。一般来讲,教师在课堂上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常用的是讲授法,这种方法不利于提升学生的核心素养。第二,不重视课内外教学融通,重课内教学、轻课外教学。课外教学也是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方式,课外拓展是对课内教学的有力补充与强化。如果课内课外教学的融入方式不能有效配合,就会极大降低教学融入的实际效果。第三,忽视隐性教学与显性教学的配合,重显性教学,轻隐性教学。显性教学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发挥着主要作用,但仅有显性教学也是不完整的。而当前教学中,隐性教学与显性教学还未能形成良好的互促关系。

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学的策略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从制定教学目标、改善教学评价、充实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等方面,提出以下改进策略。

(一)制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的教学目标

教学融入目标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学15的方向和纲领。实际教学效果需要通过教学融入目标的达成度进行评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科学合理地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应立足核心素养,制定相应的教学融入目标。首先,教师要有意识地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学目标的制定,注重“新课标”的宏观指导。其次,教师应挖掘教材中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并选取合适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将其具体体现在目标制定中。下面以七年级上册第三单元第七课第一框“家的意味”为例,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的教学目标设计。政治认同:通过播放视频———汉字中“家”的演变过程,帮助学生理解家的内涵,通过小组讨论,探究“家”的功能与意义,以及“家”在中国人心目中的地位,培养学生对“家”的深厚情感。道德修养:通过对中国古代家规家训的分享和交流,增强学生对孝亲敬长这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认识,认同中华文化中“孝”的价值观念,提高学生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能力和行动力,把道德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而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健全人格:通过对家的内涵、中国人心目中的家、孝亲敬长等内容的学习,增强学生对家庭、亲人的认识和理解,学会处理与家庭、亲人的关系,培养学生在家庭中与家人相互支持的品质。责任意识:通过播放“家国天下”的视频,引导学生理解“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的内涵,培育学生的责任意识,提升他们对自己、家庭、集体、社会、国家的责任感,逐步增强学生的担当精神和参与能力。由此,立足核心素养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目标,实现了核心素养在教学中的转化与落实,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同时,核心素养的教学目标将知识、行为、效果联结在一起,有助于开展教学活动,实现学生个人素养的培育。其中,教师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核心素养培育的目标之中,把活动与过程作为通往教学目标的路径,建构不同情境与体验来提升教学效果[5]。

(二)改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的教学评价

“以评促教”是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关键路径。首先,要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评价体系中,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教师要以学生的学习体验为目标,创新地运用过程性评价手段,丰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学的评价内容,创设多种课程情境,使之以认知、情感、体验为观照,以学习任务、学习活动、学习情境、学习结果为观测点,对学生个体的知识学习、综合能力等形成全程性的评价[6]。以七年级上册第九课“珍惜生命”为例,守护精神家园离不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在个人精神的充实中发扬民族精神。教师在教学中可通过创设多种情境,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演讲、辩论赛等活动,引导学生在实际情境中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同时,教师也要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及其成果记录下来,以一定的过程性评价标准将其转化为分数,并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其次,组织研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学的标准,设计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案与体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学评价的不足。“新课标”增加了“学业质量”这一模块,并且明确了“学业质量”以及“学业质量标准”的内涵及内容。所谓学业质量标准,是以核心素养为主要维度,结合课程内容,对学生学业成就具体表现特征的整体刻画[5]。因此,学业质量标准是促进“教—学—评”一体化、指导教学评价与考试命题的基本依据。将学业质量标准应用于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尤其是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学评价,是落实素养本位教学评价的关键。用学业质量标准引导教学评价,着重评价学生在真实情境与任务中,能否运用所学到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够对学生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掌握情况、运用能力等做出科学合理的检验与判断,也有助于对教师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学内容、方法与过程实施正确评价,从而引发教学的思考反省或经验总结,以进一步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的教学质量和学习成效。最后,教师运用科学化的命题设计,利用典型情境,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学评价内容的逐步深化。具体而言,题目命制应基于学业质量标准要求,合理选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的内容。在形式上,创新思路,突破传统试题唯知识、唯教材的考查目标,向创设真实情境任务的方向转变,给予学生充分的思考与探究空间,以充分激发学生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增强学生的文化认同感和文化自信。情境的创设应选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具有典型性、价值性的内容,并且要贴近学生生活、契合命题立意;在任务指向上,考查学生对于真实情境任务的应对情况,促进评价情境的多元化。同时,注重任务设定的多样性,包括判断、论证、评价、提出方案等,以全面提升学生的能力。

(三)充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的教学内容

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必须把好内容关,高度重视传统文化的素材选取工作,确保所选取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兼具价值承载性、思想渗透性、内容多样性以及形式多元性。针对当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学在内容方面存在的不足等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解决。首先,应该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使其充分意识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积累和提升自身的传统文化素养。其次,教师要善于用学科大概念来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的教学内容,积极拓展融入内容的深度、广度和力度。“新课标”提出以学科大概念推动学科内容的优化整合。作为一种概念性的工具,学科大概念能够强化学生学科思维,联结学科知识片段,使学生具备迁移和应用的素养[7]。拓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深度、广度和力度,同样要求教师凝练大概念、创设大情境。结合“新课标”所明确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容要求以及初中道德与法治五大核心素养的相关要求,充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构建起能够增进政治认同、培育健全人格、提升道德修养、厚植家国情怀的素材体系,并增强相关内容在教学中的出现频率和渗透力度。以九年级上册第五课“守望精神家园”为例,这一课主题式地呈现了中华文化传承、发展与创新的时代图景。教师要抓住核心知识,提炼“课时大概念”。在大概念的引领下,教师既要对教材中“相关链接”“探究与分享”等材料进行重构,也要积极从时政热点或现实生活中挖掘更丰富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创设大情境,从而拓展融入内容的广度、深度与力度。例如,在第一框“延续文化血脉”的探究与分享活动中,课时大概念是“文化自信”,教师除充分开发教材相关资源外,还可以结合“我在故宫修文物”等视频,设计“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智慧”的主题活动,创设“我在故宫修文物”的情境,引导学生身临其境地思考和讨论“我国文化遗产有哪些?如何保护这些文化遗产?”等问题,使学生认识到保护文化遗产的价值、延续文化血脉的意义,从而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智慧、弘扬传统美德、提升核心素养。

(四)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的教学方式

2022年7月25日,教育部等十部门印发《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8],提出了“改革创新主渠道教学”“善用社会大课堂”“搭建大资源平台”等实施方案,主张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和资源推进“大思政课”建设。面对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融入方式固化问题,教师可以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各类资源,不断创新教学方式,“跟现实结合起来”,“不仅应该在课堂上讲,也应该在社会生活中来讲”[9],从而建设思政“大课堂”。首先,坚持创新教学方式,促进教学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大思政课”大就大在坚持“开门办思政课”,善于利用社会大课堂。例如,九年级上册第五课“延续文化血脉”,可以利用当地各级各类实践教学基地资源,开发现场教学专题,也可以利用教育部、国家文物局联合设立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题实践教学基地,开展研学旅行、博物馆参观访问、文庙活动现场观摩、花茶制作、汉服节志愿服务等。其次,坚持创新教学方式,加强课内课外联结。“大思政课”大就大在坚持“课内课外一体化”,一体化相关课内外资源,让课外紧贴课内教学展开,课内教学由课外拓展延伸,进而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例如,七年级上册第二课“学习新天地”,关于“学习”话题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原典有很多,如“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不学不成,不问不知”“人学始知道,不学非自然”等,教师可以让学生在课外就自己感兴趣的原典进行学习,并在课内进行交流分享,以加深对学习之道的感悟和认识。最后,创新教学方式,实现隐性教学与显性教学相配合。“大思政课”大就大在“显性隐性教学相辅相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融入,需要相关部门优化物质性隐性教学,创设良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环境;丰富心理性隐性教学,营造良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氛围;提升制度性隐性教学,落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制度建设;建设观念性隐性教学,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校园文化等,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随时随地受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与影响。隐性教学与显性教学双剑合璧、良性互动,能够有效避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娱乐化、形式化、表面化”。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印发《革命传统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的通知[EB/OL].(2021-01-19)[2022-08-20].

[2]教育部.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10.

[3]教育部.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5.

[4]陈美兰.高中思政课教学目标素养化设计的问题与对策[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基础教育版),2020,21(4):30.

[5]张聪.重审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的生活化转向[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基础教育版),2022,23(1):1.

[6]谢翌,曾瑶,丁福军.过程性课程评价论刍议[J].教育研究,2022,43(7):54.

[7]李刚,吕立杰.落实学科核心素养:围绕学科大概念的课程转化设计[J].教育发展研究,2020,40(Z2):86.

[8]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EB/OL].(2022-08-10)[2022-08-20].

传统法治文化范文3

关键词:小学;道德与法治课;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渗透路径

优秀传统文化优秀之处在于,其是前人思想文化的结晶,蕴含着传统美德、正确价值观、优秀的道德素养等,具有很高的教化与陶冶人的价值。小学生教育要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与法治课是主要阵地,这门课程的教学目标与优秀传统文化有共通之处。因此,道德与法治课中要积极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使其感受民族文化魅力,在浸润中提高道德素养,确保人格健全,并能知法守法,健康快乐成长,增强学生的民族文化自信。

一、道德与法治课中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意义

优秀传统文化中积聚着民族精神,包含传统美德、人文情怀、优秀品质等。学习优秀传统文化既能使其感受民族文化魅力,从而产生自豪感,形成文化自信,抵御不良文化冲击,担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优秀传统文化以仁义礼智信为主要内容,对小学生具有熏陶作用,可促使其道德水平的提升,思想品质逐渐趋同,教化价值极高。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目标是培育德才兼备的素质人才,让学生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自觉去践行,这就有必要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当代小学生每天都会接触到良莠不齐的网络信息,学生的三观容易受其影响。道德与法治课是德育主战场,也是保证立德树人目标实现的根本,强化这门课的教学成效是重中之重。道德与法治课帮助小学生建立正确道德观与法治观,并引导其在社会实践中践行,成为一个有道德有法治观念的人。从上述内容看出,道德与法治课和优秀传统文化有共通之处,联系十分紧密,这种情况下寻找两者结合点,在课程教学中有效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立足于优秀传统文化做好道德与法治教育,这是培养核心价值观的主要途径,也能使学生在民族文化浸润中正确深入认识道德与法治,发扬传承民族精神,并提高道德素养与水平,且做到懂法与守法,能够用法律武器维护自我权益[1]。小学生三观正,法治意识强,不但有利于个人梦想达成,而且有利于中国梦早点实现。

二、道德与法治课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路径

(一)教师提高自身文化修养。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要渗透优秀传统文化,利用其达到德育目的,对于教师要求高。教师要熟悉优秀传统文化,在分析道德与法治教材中敏锐发现其与优秀传统文化的融合点,然后有目的地利用其开展教育,做到有的放矢,从而达到令人满意的道德与法治教学效果。教师要在这门课中借助优秀传统文化进行教育,首先要做的就是丰富自我,提高自己的优秀传统文化素养,明确其精髓所在,并能找到其与道德与法治课契合点,这样才能在教学中合理运用优秀传统文化,达到预期教育成果。教师博览经典著作,汲取优秀传统文化中包含的精神营养,道德与法治课就能旁征博引,运用补充教育资源,使学生不自觉吸纳精华[2],在优秀传统文化影响下自我改进,促使这门课程教育质量提升。另外,教师既要提升优秀传统文化修养,还要去践行,用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学生,帮助其建立正确的三观,培养和提升道德与法治素养。平时要做一个尊师重道、孝敬父母、与人为善、忠于国家、勤俭节约等优秀美德的人,这些传统美德会在潜移默化中给小学生带来影响,就是我们道德与法治学科融入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成功。

(二)以教材为出发点。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不能脱离教材,这就要求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结合教材,对其进行补充,以达到更好的教育教学效果。道德与法治课就要让学生明确如何做,知识熟记于心远远不够,必须落实在行动上,做到知行统一,这样才能确保课程功能发挥。教师在平时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研究,做好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制订教学方案过程中,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课堂中去,并与教材有效结合,做到全方位的教育和渗透。例如牵扯到爱国和修身养性相关的内容,教师可以借助于《礼记·大学》开展教育,如“欲明德天下,就要先治其国;而要治国,则要先齐家;欲齐家,便要修身养性”等。引导学生学习与之相关的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情感升华,这样对于理解道德与法治学科的内容有很大帮助。学到了真诚、忠孝等相关知识,提前布置任务,要求学生搜集与之相关的人物和事迹,比如屈原精忠爱国的经典例子。课堂中学生自己列举,并说说通过这些对所学内容有哪些启示,自己从中明白了什么。这样不仅能让其了解优秀传统文化,达到了传承文化效果,同时也能促进道德素养提升,使其明白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3]。

(三)教育方式多样化。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服务课程目标,先要培养兴趣,使其自主参与探讨。过程中被优秀文化所陶冶,促进道德水平提升,并懂法且守法,一切行为都在法治框架内进行。这门课程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式多样化,不仅能发展兴趣,还能引发探究欲,使其在优秀文化熏陶下认识所学内容本质,并更好内化,最终在情感的升华中增强认知,以传统美德以及道德规范等,约束自己行为,建立正确的观念[4]。教学中运用诗词歌赋,面对现在金钱主义盛行,热衷攀比的问题,可应用“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等诗词。运用多媒体技术,展示古人的家训,学生观看和思考,从家训中获取启迪,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和家庭观,做到孝顺父母、尊重长辈、勤俭持家等。当今社会具有物欲一面,教学中利用经典诗词或名言警句,例如“与朋友交、言而有信”等,让其明确诚实守信的品质是多么重要。优秀传统文化在课堂中渗透,可提高学生抵御金钱诱惑能力,使其更好处理诚信和利益关系。这门课中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也可创设情境,以56个民族是一个家部分为例,播放歌曲《爱我中华》,先调动其情感,紧接着列出爱国和忠于民族人物,教师讲或者学生说,学习这些人物的品质和精神,并强调热爱祖国和忠于民族,是从前人那里流传下来的优秀品质,需要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从而达到了教育的升华,促进学生落实到以后的生活中成长中去。

(四)组织实践。道德与法治课中引导学生了解优秀传统文化,主要目的在于教化,不仅要让其形成符合社会共识的道德与法治观,最为关键的是让其自觉行动,改变不好的习惯和行为。教学中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注重实践,让学生在亲身感受中形成认知,树立正确法治观和道德观。例如,有关传统节日过年的内容,可让学生尝试着写对联,组织其剪纸,或者是引导学生画年画,感受优秀传统文化和节日魅力。当学生学到某些传统节日的相关内容,向其介绍背景,使其清楚在不同节日里有哪些独特风俗,并动手去实践。如端午节时人们包粽子、赛龙舟,清明节时祭祀祖先、踏青游玩等。文明礼仪部分,引用优秀传统文化,比如“言必信,行必果”,使其形成诚信意识。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目前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相对较少,故而应加强对这个部分探究,寻找有效结合路径,才能使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这门课程中发挥最大作用,我们要为时展和祖国需要培养合适的人才。

参考文献:

[1]徐岩.探究如何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中开展传统文化教育[J].文渊(小学版),2019(6):27.

[2]全晓洁.中小学教科书优秀传统文化道德形象的价值传承研究[D].西南大学,2018.

[3]张凤.浅谈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的传统文化教学[J].教育艺术,2018(11):11-12.

传统法治文化范文4

一、课题研究实施步骤及具体执行情况

在研究准备阶段,我们确定课题,建立科研小组,培训实验教师;讨论研究方法,制订实验方案;以课标为指导,分部分、分单元、分框题,利用网络和其他方式收集各种传统文化资料,为课题研究做好前期工作。在初步实践阶段,我们将收集到的传统文化资料分年级汇编成册;实施课题教学实验,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或阶段交流会,根据反馈情况及时调整研究方法,并根据教师的研究实验,撰写阶段性实验报告。接着,举行开题报告会,这意味着课题研究全面开始。课题组邀请濮阳市教育局教研室主任管仲杰、河南省特级教师王金明、濮阳市教育局教研室中学语文教研员曹洪彪参加开题报告会,本课题成员全部参加。会议肯定了课题的方案有效性与研究意义,研讨了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发展途径,并再一次强调了课题研究的注意事项。在全面开展阶段,课题组首先进行了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在道德与法治教育中渗透传统文化的现状不容乐观。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道德与法治教师缺乏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德育关系的正确认知,传统文化素养及教学技能有待提升等。以此为问题依据和现实基础,我们提出在日常教学中进行文化溯源,通过教师修养的文化感染、课堂教学的文化熏陶、教学评价的文化启迪、课外活动的文化引航、网络平台的文化传播等多种途径,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之后,我们举行了课题中期报告总结会。专家们听了课题组这一阶段进行的各项工作的报告,对课题组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如下建议:1.继续创新传统文化教育方式,努力探索立体有效的文化渗透教育模式。2.充分发挥学科组优势,及时总结、整理阶段性研究成果。3.加强资料的收集,把课题申报评审表、课题实验方案、分阶段实施计划及阶段性实践工作小结认真整理、归档。4.课题组成员可以采取录课的形式了解课堂的各种细节,以便下一次的优化完善。最后是研究总结阶段。我们完善研究工作,整理、分析实验材料,总结特色经验,撰写科研论文和结题报告,进行课题研究成果展示和结题评估;对本课题研究过程及资料进行系统分析,形成课题总结报告,并将专题论文、调查报告、研究个案、传统文化教育读本、传统文化视频资料汇编成集,接受省市专家的评估验收,为开展成果推广工作和进一步研究奠定基础。课题组建立了严格的课题运行管理制度,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中研讨交流活动,从而保证课题研究真正落到实处。

二、课题成果概述

第一,我们提出“道德教育需要文化溯源,道德与法治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具有高度的价值契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道德与法治教育都具有人格塑造和价值引领的作用。第二,我们论证和揭示了道德与法治教育具有丰富的文化属性。道德与法治教育置于丰富的文化环境中,教育目的、教育主体、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各个要素都烙有文化印记,具有丰富的文化意蕴。第三,我们明确提出了道德与法治的价值追求。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渗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旨在弘扬中华文化基本精神,打造充满人文关怀的道德与法治课堂,增强学生的文化认同和道德修养,实现立德树人、文化育人。第四,我们梳理了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渗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具体内容。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渗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遵循《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的核心内容要求,体现《初中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内容要求,充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道德与法治教材内容的契合点,讲述中国故事,发出中国声音。第五,我们构建了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渗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多元教育途径,营造多元立体的道德与法治教育文化环境。

三、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

传统法治文化范文5

【关键词】传统文化;职工道德建设;孔子思想

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转方式、调结构、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补短版,这一系列措施会使整个社会生产方式以及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巨大改变,给人们的心理带来巨大的冲击。弘扬优秀传统思想道德,树立诚信观念,就成为我们迫切需要研究的课题,工会作为职工群众的组织,和职工群众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培养职工道德,提高道德修养方面必定发挥重要的作用,而道德建设是孔子思想的一个核心内容。也曾经提到“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所以,我们应将研究孔子思想和培养职工的道德观念紧密结合起来。目前以道德建设为核心的传统文化教育,是有一定的社会原因的。

一、转型期的困惑

中国经济在“十三五”期间将实现艰难转型,整个社会的生产方式、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都将发生巨大的变化。中国GDP总量在2005~2010年,分别赶超了法、英、德、日等国,成为世界第二。2014年,中国人均GDP约为7485美元,已进入中等收入阶段。根据国际经验,在中等收入阶段,社会转型的压力明显加大。因为在此阶段,贫富差距容易扩大,社会容易失范,公平诉求超过效率诉求,经济发展的社会成本增加。近年来,中国已明显感受到这方面的压力加大。

1、中等收入陷阱问题

中等收入阶段,就有可能掉进“中等收入陷阱”。“中等收入陷阱”表现为贫富差距加剧,产业升级艰难,城市化进程受阻,社会矛盾凸显等方面。最重要的就在于产业升级困难,而只有实现升级换代,才能创造出更多的高收入职位,提供中产阶级产生的源泉。以前我国是以三来一补、加工贸易为主,主要竞争力体现在“价廉物美”,过去有竞争力的产业都不行了,下一个阶段有竞争力的产业,我们现在还没有看到,这其实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我们现在的新常态,不是经济衰退,而是以中高速增长,发展方式转变,结构深度调整,发展动力转向。以前我们靠一些低级产品打遍天下,但是我们过去拥有的土地、人力、税收、环境等优势,现在没有了。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要诀是:提高中国在全球产业链条上的定位,对内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对外优化贸易和产品结构。转型升级原理其实也简单,就是把中国经济增长模式从要素投入推进到效率的提升阶段。

2、转型升级机会问题

(1)行业重组。行业重组是指通过并购实现业务扩张和资产剥离出售等方式,对企业经营范围及资产控制方式进行调整。经济就像自然界,生老病死是自然现象。2015年以来,国资委先后完成了中国远洋和中国海运、招商局和中外运长航、港中旅和国旅、中国建材和中材6组12家中央企业联合重组。(2)升级换代。过去靠投资、出口、消费三驾马车拉动经济的发展方式,现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消费显得前所未有的重要。从过去我们的国问“吃了吗”,到现在每年一亿人次的出国旅游;我们的生活从物资短缺到丰衣足食,再到“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中国数以亿计的旅游者在国外的“买、买、买”,从一个方面就能看到我们生活品质的变化,也对我们的生产方式提出了挑战。新的四大发明高铁、支付宝、共享单车、网购,彻底改变了我们的生活。(3)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2017年西安市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26.6575万户,同比增长103.6%。截至9月底,全市累计建成众创空间、孵化器、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各类众创载体342家,载体总面积达1079万平方米。一批创意街区、智慧街区、科技街区、宜居社区、特色社区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重组,集中、升级换代,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在中国大地轰轰烈烈地上演着。我们“十三五”规划中,“三去、一补、一降”,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中国经济在“十三五”期间将经历艰难转型。整个社会的生产方式,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都会发生巨大的改变。要缓解社会转型压力,一方面要通过针对公平的改革,理顺各主体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公平分配权利,另一方面要拿出大量的真金白银来大力发展养老、医疗、住房、教育等社会事业,如何在经济增速换挡时期维护好社会稳定,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二、孔子思想的启示

经济转型时期是工会发挥其作用的重要时期,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而传统文化的应用会使工会工作更加有力量。1982年在巴黎,诺贝尔奖得主们曾开会讨论,到了21世纪,人类需要什么思想?最后他们一致认为,人类在21世纪最需要的思想是孔子的思想。下面我们先来对孔子的代表性思想进行一个简单的梳理。《论语》是记录孔子思想的主要载体。孔子说:“君子上达,小人下达。”《论语》告诉人的是,人是有道德责任的,人不仅要自己过一种道德的生活,养成道德的人格,履行道德义务,还要有建设道德社会的责任。按孔子的话说,这就是人的“天命”。认知并履行这样的天命,便是君子,否则,就是小人。从这个意义说,《论语》是“人的觉醒”,是人作为一个“人”的“觉醒”,是人脱离动物,进入文明的标志。一句话,《论语》使“人”有了“终极关怀”。一部《论语》就是告诉我们怎么成人的。什么叫做成人?孔子看来,就是在道德上完善的人。有一种力量,那就是理想的力量,精神的力量,道义的力量,良知的力量。孔子经过自己一生的努力,告诉我们:人生的最高境界是自由和道德融合的境界。我们生而为人,这就是天命。认知天命,是仁;敬畏天命,是礼;履行天命,是义。我们今天学孔子,是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打开一个宏门正学,开辟一条广阔的道路。今天我们学孔子,主要原因是目前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主流价值不是很明显,甚至变化幅度非常之大,我们自然地转向古老的智慧,去寻求一种能够持久地指导我们心灵和行为规范的东西。孔子可以说是中国人的行为举止体系的总设计师。孔子努力的目标是建立秩序,健全心灵。他一辈子秉承一句话,就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传统文化源自中华民族自身,并根植于每个中国人的内心。任何一个团队、组织乃至国家、民族,经过财富的原始积累后,都会遇到发展的瓶颈,这个时候思想与文化往往是突破瓶颈的最终力量。当拜金主义、功利主义日益侵蚀着人们的心灵,人们面临后现代化的心灵荒漠,当人们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找不到信仰时,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品质以及“内圣外王”的原则,给了无数人以心灵慰藉。当人们不再相信博爱和同情,转而惟利是图时,中国传统文化道德的纯粹性,又给了人们行为准则。儒家文化中的“学而知之”、“自强不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一系列思想,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激励着古往今来的政治家、思想家、科学家奋勇前进。也正是胸怀天下、自强不息的精神,造就了中国人的奋发有为,推动了社会的不断发展。

三、传统文化在职工道德建设及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2014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广大职工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引导职工继承发扬优秀历史文化,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丰富营养。在新形势下,要充分发挥好“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其中,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根据传统文化精神,每个人都有社会责任和道德使命,要做君子,要使“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这个志向就是《礼运•大同篇》中“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思想。如果每个人都尽职尽责,都为对方着想,为社会着想,各种维权工作就会顺利得多。

1、在新形势下,首先要倡导企业文化

(1)比如说华为公司的核心价值观是以客户为中心,长期艰苦奋斗。全国工商联经济部2016年民营企业500强分析报告,华为成为榜单第一。企业领导者最重要的才能就是影响文化的能力,人是可以受驱动的,文化的作用就是在物质文明和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使员工超越基本的生理需求,追求自我实现的需求。从利益的角度看,华为公司认为利润最大化会伤害企业的战略地位,要赚取合理的利润,让上下游合作者也有合理的利润。从人才的角度看,华为公司认为,要让高层有使命感,让中层有危机感,让基层有饥饿感。没有奉献精神,处处计较的人,受不了委屈的人,不能成为干部。要耐得住寂寞,受得了委屈。任何人都应该为目标和理想而奋斗,我努不努力和你认不认同没有关系,在人生的激励中,更重要的是自我激励。最优秀的人都是靠自我培训出来的,你要对自己负起学习发展的责任。我们的任何渴望除了用努力工作获得外,别指望天上掉馅饼。要明确员工在华为改变命运的方法只有两个,一是努力奋斗,二是有突出贡献。任正非不认为被淘汰的员工是知识问题,而认为第一是劳动态度,第二才是知识问题。(2)陕鼓集团从2002年起,稳居国内同行业龙头位置,201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卷交易所上市。陕鼓集团在企业文化建设中,逐步形成了与企业发展相互适应、相互推动的五大特色文化体系。责任文化,首先指干部必须履职,其次干部必须具备优秀的履职能力,再次干部要敢于腾出“板凳”。诚信文化,首先是指企业、管理层对员工的诚信。其次是员工要讲诚信,再次是陕鼓对用户和合作伙伴要讲诚信。感恩文化,陕鼓将感恩根植于“企业、学校、家园”愿景和“向上向善”的价值观中,感恩文化源于感恩带来的良性循环。陕鼓人感恩客户的选择,兢兢业业生产最优质的产品,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客户满意陕鼓,又增加新的订单;陕鼓的效益要感谢员工的付出,陕鼓的平台又为员工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机遇,促使他们为企业做出更多的贡献。这种企业与客户之间、员工与企业之间的良性循环,是非常好的模式。

2、我们可以树立学习传统文化知识的标兵和典范,用榜样的力量带动大家学习的积极性

(1)在具体工会工作中,工会有自己的组织架构,有所属机关和事业单位,有网络、报纸等。我们可以利用这些平台学习宣传传统文化,应用传统文化提高思想境界,提高工作能力。(2)我们还可以搞传统文化知识讲座,普及传统文化知识。传统文化几千年来一直以戏曲、书画、文学艺术等形式活生生地存在着。还可以利用文化宫,以琴棋书画为载体宣传传统文化,这些形式容易获得广大职工的认同。西安市总工会下属纺织城文化宫依托和利用设施集中、项目齐全、人才丰富等优势,不断地加强社会服务功能,成立了秦腔团、豫剧团、中老年合唱团、舞蹈队、中老年模特队、锣鼓队等社团,每年定期免费为群众表演。边家村文化宫职工书屋是我市工会系统唯一一家中华全国总工会授名的部级书屋,服务职工十多年,丰富了地区职工的文化生活。边家村文化宫公益性流动电影放映队免费服务于西安市各企业、工地、社区、农村及大专院校等,成为工会服务群众的重要品牌。(3)2013年6月,西安市总工会和西安市教育局联合发文(详见市总工发[2013]28号),从2013年开始,在全市开展资助千名青年职工(农民工)“圆梦大学”行动,西安市职工大学连续三年承办的“圆梦行动”青年职工学历提升计划,也是提高职工素质,宣传传统文化,在用实际行动履行工会的使命,为国家的经济建设,为社会的转型升级服务。“圆梦行动”计划在西安市总工会的支持下,一直会持续进行下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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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定军,顿雨.“民企500强榜单公布:华为收入第一联想降第四”.21世纪经济报道,2016.8.26.

传统法治文化范文6

关键词:传统茶文化;行政法制;建设;影响

作为茶文化的故乡,中国拥有着悠久的茶文化历史,传统的茶文化的存在,对于当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影响。无论是位于偏远山区的地方特色的茶文化内涵,还是众所周知的知名的茶文化,在传统茶文化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对于外界的影响也在不断的增强。在我国法制建设的过程中,行政法制的建设是在政府职责的不断执行以及制度的不断遵守之中逐步发展的。传统的茶文化所具有的重要内涵,在行政法制的建设之中也得到了重要的体现。本文通过对传统茶文化的重要分析,研究传统茶文化对我国行政制度建设的重要影响。

1相关概念诠释

1.1传统茶文化

作为传统的礼仪之邦,我国的儒家思想一直存在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在我国的传统礼仪之中,以茶待客是一直存在的,所以,在不断发展的茶礼仪之中,茶文化也就逐渐形成了。在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之中,传统茶文化的形成也是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添加融合,而形成的独具特色的中国的传统茶文化。与茶有关的相关茶艺的形成,也是在礼仪不断的演化之中形成的。无论是用来招待客人,还是用来自己品尝,传统的茶文化都是与人的生活密不可分的。无论是在物质领域的茶具的相关运用,还是在意识领域上对于茶艺的相关体会,都是我国传统的茶文化在人们生活当中的重要体现。做为精神文明的一种,传统的茶文化与人们的精神世界相联系,无论是物质层面产生的各种各样的与茶相关的茶产品的出现,还是人的精神生活中茶文化与其他文化的相融合,都是我国有效的传统茶文化的重要作用。

1.2行政法制

我国的行政法制制度的建设存在的时间较短,在我国建国之后才开始逐步形成完善的。建国初期的行政法制的建设,大多数都是借鉴其他国家的,很少的部分是符合中国国情的。随着时代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的社会发展逐步走向了世界化的大舞台,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法律制度,变成政府发展的必须。在新中国的建设发展中,传统文化对于相关的法律制度的制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在不断完善着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在社会不断转型之下,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也在不断的发展与完善。改革开放,让中国打开了国门,融入了世界化的发展大潮之中,传统的茶文化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法制制度不断的建设之下,政府的行政法制的建设也受到了传统茶文化的影响。茶文化以礼为名,在行政法制建设的过程中,政府坚持依法行政,为人民服务,不断的发展传统礼的内涵,推动我国行政法制建设。

2传统茶文化的重要行政法制作用

2.1指引行政法制建设

在行政法的内部规定中,对于传统茶文化的保护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传统茶文化发展的进程之中,对于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引意义。无论是在行政法律制度的规定方面,还是在行政制度的执行上面,都离不开传统茶文化的重要影响。在不断推进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的过程中,对于传统文化吸收借鉴,是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在使传统茶文化与现代科技相结合,适应当代人类社会发展,在行政制度建设方面,对于协调文化与制度之间的问题有着极强的指导作用。传统的优秀茶文化,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在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中具有重要影响,作为我国的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茶文化在时代的进程中得到了不断的丰富与发扬,传统的茶文化也成为了一种文化内涵的代表,在改革和改变之中融入了发展的大潮中。在我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之中,传统文化对于现代社会的影响逐渐的加深,所以如何把握传统茶文化的重要影响,对于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意义重大。

2.2推动行政法制发展

传统的茶文化是在历史长河中不断形成和发展的。在推动行政法制的建设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影响。作为一种精神文化的传承,茶文化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文化的自身发展,对于其他社会生活的一些方面,传统的茶文化,也具有很强的指导与推动作用。我国传统的茶文化承载着我们的民族情感。传统的茶文化所蕴含的精神内涵,在当代社会中留下许多值得称道的民族精神,深深印在了行政法制建设的领域之中。也对政府的相关工作发展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在博大精深的茶文化中包含着丰富的法律教育资源,我国传统的茶文化无论是关于道德还是法律的相关概念,都对当今社会上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在没有对行政制度建设有着充分了解的基础之上,对于把传统茶文化的重要作用运用到行政制度建设当中,也具有不适应性。在相关的文化内涵之中,传统的茶文化是人们保护的重点。在对行政制度的不断建设之中,对于传统茶文化的保护,以及对于现代社会发展之中的当代茶文化的融合,是促进茶文化发展的重中之重。茶文化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

3传统茶文化对行政法制建设的影响

3.1认识层面上

传统茶文化有利于人们对行政制度认识的提升。在传统茶文化之中,文化的形成都是人们在日积月累中的生活经验所形成的。在工业文明不断发展的当今,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生产关系的不断发展,让人们对于传统茶文化的体验不同于以前的社会生活。茶是一种在我国流传了数千年的一种传统文化。它属于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也具有自身的文化特色,在对于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制度建设方面,传统的茶文化,让人们有着清醒的头脑,并且在清醒之中对于传统茶文化有着更深的体会和认识,在认识层面上对于行政制度建设有很强的提升作用。

3.2建设层面上

在传统茶文化不断地发展之中,对于行政制度建设来说,传统茶文化对于它的建设也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行政制度的建设也是在社会的发展之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的,在行政制度不断发展完善之中,传统的茶文化的重要作用也得到了不断的体现。在这些相应的茶文化背景之下,对于行政制度的建设也在不断的进程之中。行政法除了对于政府行政权力的监督以及指导作用之外,更重要的是在传统茶文化的建设有指导意义,对于行政制度建设的发展来说具有重要影响的。应更加重视对行政权力的控制和限制,以避免任意侵犯公民权利。就行政法的内容来看,把握传统茶文化与行政法制建设的平衡非常重要。在行政法制的不断发展建设的过程中,注重政府服务对于人的重要建设层面的作用非常重要。不同于每个人对于法律责任的承担,就政府而言,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逐步提升对于传统茶文化的认识,发挥传统茶文化重要的建设作用。所以,在传统茶文化不断发展的进程之中,对于行政法制建设的重要影响得到了体现。

3.3作用层面上

传统茶文化无论是在对于文化发展的作用上,还是在于对于当代茶文化的健康运行之中,亦或者是对于我国的现行的相关制度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具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的保障。在历史文化发展的过程中,传统的茶文化被视为重要的文化,以创造和传承的形式表现出来。社会的不断发展,让传统茶文化的重要作用得到显著体现。然而,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人们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和审美观念不断变化。传统茶文化的重要作用也在不断地被认识到。对于当今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制度建设来说。保护传统的茶文化,也就是保护行政法制的建设,在行政法制的健康发展之中,同时也可以实现对传统茶文化的发扬。

4结语

我国的传统茶文化,在历史的长河之中不断的丰富发展。传统的茶文化无论对于当今茶文化的发展还是对于现代社会化进程的发展都具有重要影响,传统茶文化对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在很多方面都具有重要影响。所以,我们既要发展传统茶文化,也要不断推动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

参考文献

[1]任瑞娟.试论传统茶文化思想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影响[J].福建茶叶,2017(2):188-189.

[2]张文艳.论传统法律文化对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影响[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15(32):13-15.

传统法治文化范文7

关键词:海南;传统饮食文化;旅游价值;开发研究

海南作为我国的一个重要岛屿,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和发展特点,饮食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将会对当地的旅游、餐饮、住宿等第三产业起到促进和发展作用,所以作为一项综合性的项目工程其产生的经济效益也是多方面的。民以食为天,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重视饮食文化的国家,各个地域有各个地域的美食与文化特色,彰显了劳动人民的智慧与不懈的精神追求。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不断丰富,在解决基本的温饱问题之后,必然会要求吃的有品位、有文化,所以各地在不断加强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建设。

一、海南饮食文化产品的发展优势及意义

(一)发展优势

饮食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根本,是社会发展与经济稳定的一个重要前提,人们解决基本温饱问题的基础上,饮食文化不断发展,最重要的就是菜式的发展,在吃饱的同时也要重视精神享受,从美学的高度去评价饮食。海南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并且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海南文化在世界舞台上也占有很大的比重,海南凭借独特的安全卫生,具有保健功效的食品,在国际上建立了良好口碑,有椰岛、中国第二大岛和东方明珠之称。

(二)海南名菜

海南有四大名菜分别是文昌鸡、和乐蟹、嘉积鸭和东山羊。文昌鸡是海南历史上悠久的名菜,产于文昌,所以起名为文昌鸡,文昌鸡在海南的宴席中占有核心地位,在我国香港和东南亚地区备受青睐,和乐蟹的烹调方法很多,蒸煮烧烤均具特色,特别以清蒸为佳,既能保持鲜美,又能体现原色形之美。嘉积鸭盛产于海南琼海市嘉积镇,相传是由300多年前华侨从马来西亚引进,体型扁平,皮肉之间有一层薄脂肪,特别甘美,但白切最能体现出原汁原味,所以最为有名,而东山羊产于万宁县的东山岭,东山羊从宋代开始变为皇室贡品,民国时期政府也将其列入总统府的用膳单,所以名扬四海。

(三)旅游文化产品开发的意义

在海南地区进行饮食资源开发,能够有效的扩大内需,增加当地居民的就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并且对于第三产业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带头作用,当今世界各国第三产业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培养对象,第三产业在GDP中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国内很多专家都重视到了这一行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海南地区具有独特的人文地理优势,结合农业生产,能够更好的实现旅游一体化发展,对于海南旅游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海南饮食文化产品建设存在的问题

海南拥有着丰富的物产资源,但是在旅游大发展的背景下,文化产品的整合仍然存在问题,部分具有特色的饮食产品分布在岛的各个地方,没有得到有机整合,对于外来游客在短时间内无法进行全面了解,而且没有形成自主品牌,只在民间流传,随着市场的不断开放,竞争不断加剧,这种开放式的分散经营,对于品牌建设和特色建设是十分不利的。

三、如何加快海南传统特色饮食文化建设与发展

(一)必须要加快文化圈建设

海南旅游文化产品分布相对分散,在中国著名的几大菜系中,每一种菜系都有自己文化圈的建设,所以海南饮食文化圈建设至关重要,文化圈和建设能够形成特色的旅游资源,凝聚独特的文化地理特色,通过一些可查阅的资料以及自媒体宣传等,向用户进行推广,当前海南的饮食文化资料十分零散,没有专门的介绍材料,所以只有将文化构建整合才能够通过专门渠道向外传递,使品尝海南饮食的游客络绎不绝,加快旅游文化项目建设。

(二)深度发掘饮食文化内涵

为了构建有影响力的文化圈,所以必须将海南菜系知名菜系挖掘其存在的文化内涵,包括饮食习俗,传统文化,传统故事等,将其整理编纂与菜系融为一体,使琼菜更具有影响力。

(三)建设文化品牌

为了更好地促进海南旅游文化的发展,必须要打造独特的海南饮食文化品牌,树立良好品牌优势,形成品牌竞争优势,加快当地零散销售者凝聚,形成自己独特的发展理念,鼓励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带动其他产品的发展。

四、结束语

海南传统特色饮食文化建设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必须要做到全面策划,加快文化圈体系建设,整合历史文化资源,打造独具特色的旅游资源,由政府鼓励,企业融入,全民参与,加快宣传,以媒体平台为主要宣传方式来加快美食文化的传播,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争取为海南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便利。

参考文献:

[1]李丽.海南饮食文化旅游资源体验模式开发研究[J].现代营销(经营版),2018,(08):102-103.

[2]管玉梅,夏冬艳.基于联合分析法的海南疍家文化旅游偏好研究[J].旅游论坛,2017,10(06):63-73.

[3]盛颐,张侨.三亚美食旅游开发研究[J].科协论坛(下半月),2013,(08):145-147.

传统法治文化范文8

关键词:法治理念;法律制度;传统文化;美国宪法;选举权

法律常常滞后于现实生活,法律也可能超前,然而法律只有与社会理念契合,与文化传统保持同步才能达到最佳境界。滞后状态往往是一种常态,它是指法律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的状态①,其表现形式为法律缺位或者法律失灵;而超前则指统治阶级为达到某种社会秩序的愿望,而将其转化为明确的法律规范,以引导、规范人们行为②。《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作为世界历史上第一步成文宪法,其滞后的一面从不断的修正中体现出来,在两百多年的时间里,总共进行了二十七次修正;其超前的一面也体现在诸多方面,如该宪法对于选举权的规定,经历了近一百多年的发展方与社会生活相适应,达到法律与文化的相对契合。本文拟就因种族、肤色以及性别等因素与《美国宪法》选举权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探讨文化传统对法治理念的影响。

一、殖民文化与印第安人选举权

美国历史的发展首先是白种人对印第安人的征服史。欧洲人到来之前,印第安人就居住在这片土地之上,是这片土地的主人。欧洲人到来之后,他们却被作为“非我族类”而被排除在国家之外③。正如美国历史学家弗朗西斯•保罗•普鲁查指出的,欧洲人的倾向和愿望就是要“把美洲土著人当成纯粹的自然环境的一部分,如像看待森林、野兽一样,视之为‘进步’或‘文明’的障碍”④。白种人将自己的文化称为文明,认为印第安文化落后而野蛮,而且将印第安人排除在美国人之外。尤其美国西进过程就是对印第安人驱赶和土地剥夺的过程。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尽管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提出:“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很显然,这些平等和权利印第安人是不享有的,这在美国初期的人口普查和宪法中就有直接的体现。美国于1790进行的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对种族进行了统计。当时将人口分为四类:“自由白种男性”、“自由白种女性”、“所有其他自由人”和“奴隶”。⑤这四类人依政治权利分为“自由人”与“奴隶”,“自由人”又分为“白种人”和“其他自由人”,“白种人”继而分为“男性”与“女性”。其中的“其他自由人”是指黑人自由人以及其他自由人。尽管当时的奴隶主要是黑人,但也有部分黑人因各种原因获得了自由,占黑人总数的比例非常少。因此,美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未将印第安人纳入统计范围,他们不属于上述四类人口。这种分类主要基于社会生活对种族的认识。将印第安人排除在美国人之外,还基于1789年《美国宪法》规定,该法第一条第二款明文规定,自由人总数包括必须在一定年限内服役的人,但不包括未被征税的印地安人。一个世纪之后,1869年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一款规定,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和他们所居住州的公民。第二款规定,各州年满21周岁,并且是合众国公民的男性居民,都有选举权,但该款仍然将不纳税的印第安人排除在统计人口之外。1870年宪法第十五修正案进一步规定,合众国或任何一州不得因种族、肤色或以前的奴隶身份而否认或剥夺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该修正案界定了美国公民的概念,形式上似乎使印第安人获得了公民资格和选举权。事实并非如此,联邦政府授予印第安人公民资格始于1919年。国会立法规定,凡在一战中服役过的土著退伍军人,可以申请成为美国公民。这说明二十世纪20年代才有部分印第安人成为美国公民。1924年,国会又通过《印第安人公民权法》。该法宣布,“在美国境内出生的非公民印第安人,就此宣告为美国公民”,“授予这种公民权,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或影响任何印第安人对部落或其他财产的权利”。至此,所有的印第安人才第一次在法律上获得了美国公民资格。⑥公民资格的获得距离选举权的取得仍然有一段漫长的路。1964宪法24条修正案禁止在全国性选举中把是否缴纳人头税或其他税作为选民的条件。自此,印第安人最终从宪法规定上获得选举权。但实际上直至1975年国会通过《1965年选举法修正案》,禁止任何州或其分支机构以某人属于语言上的少数族裔群体而利用任何选民限制条件或剥夺其作为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而“语言上的少数族裔”指的是本土美国人、亚裔美国人、阿拉斯加土著人或者西班牙族美国人。⑦从选举权的赋予到选举权实施障碍的扫除,不仅是印第安人抗争的过程,也是美国文化对印第安文化认同的过程。基于美国白种人对印第安人的认知,欧洲文化和印第安文化的冲突以及因此形成的观念,印第安人经历了“自然界的物”、外国人、公民等阶段,最终于1975年全面获得选举权,这一过程经历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

二、农奴制度与黑人选举权

美国黑人自《独立宣言》宣布“人人生而平等”至宪法第十五修正案,经历了近一百年,终于在宪法中明确了“合众国或任何一州不得因种族,肤色,或曾经的奴役状态而否认或剥夺公民的选举权”。从此,在宪法层面确立了黑人的选举权。人权理念的确立至以宪法形式固定历时一百年,从宪法规定到选举权的实现又经历了另一个一百年。直至1964年《民权法案》(CivilRightsActof1964)规定,美国境内不得采取种族隔离,将对黑人、少数民族与妇女的歧视认定为非法。它结束了美国自立国以来长期黑人种族隔离政策,被认为是人权进步的里程碑。从宪法条文和宪法修正案的规定来看,黑人选举权的获得经历了四个阶段。奴隶贸易阶段,宪法第一条第九款规定,国会在1808年以前,都无权制止奴隶贸易。之所以规定1808年,是因为按照奴隶主的计算,到那时奴隶的自身繁殖就可以使奴隶的队伍得到扩充。⑧禁止奴隶制度阶段,作为南北战争的结果,1865年第十三修正案规定,在合众国境内或属合众国管辖的任何地方,不允许有奴隶制或强制劳役存在。公民权获得阶段,1866年第十四修正案规定,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于合众国并受合众国管辖的人,均为合众国和他所居住的州的公民。选举权取得阶段,1870年第十五修正案规定,不得因肤色否认或剥夺公民的选举权。但此后美国最高法院确立的“隔离但平等”原则一直延续了一个世纪方得以废除。黑人公民权和选举权的取得,首先受到奴隶贸易和农奴制度的影响;其次源于根深蒂固的等级观念;此外,白人社会对黑人的偏见与歧视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旧制度的终结和新制度的建立随着理念的转变,延续时间不一定很长,但制度的切实实施则需要整个社会的认同,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天赋人权、人人平等的理念最早倡导于美国,公民权利和公民选举权规定也首见于美国宪法,但权利的实现却远远落后于其它西方国家。从理念到制度,再到实施往往会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整个社会的认同在理念的最终实现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三、传统习俗与女性选举权

传统习俗与宗教是女性取得与男性平等权利的文化障碍。美国与其它西方国家一样长期以来一直是男性主导的社会。根据圣经记载,女人“由男人的肋骨创造”,并且作为母亲和妻子,女人应该是被统治者、被保护者和家务操持者。美国女性较男性受宗教信仰和传统文化的影响更大,在参与政治活动方面,男性的阻碍是一方面,女性自我觉醒也是重要的因素。因为美国历次涉及宗教信仰的民意调查显示,女性比男性更重视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⑨这种文化不仅影响女性对于政治活动的参与度,也影响男权社会的立法和法律实施。这种文化传统在宪法中的体现表现为:第一,女性属于自由人,但从选举权角度来看,她们在议员人数分配中仅具统计意义,地位略高于奴隶⑩。第二,从宪法的立法语言可以看出,建国初期立法时根本未考虑女性权利问题。美国宪法无论是对总统、副总统还是议员的人称代词指称全部使用了“he”,亦即立法时根本未将女性纳入考虑范围,更不用说赋予女性选举权。第三,即便在1870年的第十五修正案中赋予被解放的奴隶选举权,也未考虑女性选举权问题。第十五修正案第一款规定,合众国或任何一州不得因种族、肤色或以前的奴隶身份而否认或剥夺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其中并不包括女性。甚至,1868年第十四修正案第一款规定的公民权是否包括女性都值得怀疑。因为该款规定,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于合众国并受合众国管辖的人,均为合众国和他所居住的州的公民。但是,第二款却规定,各州年满21岁且为合众国公民的男性居民,其选举……权利被取消或剥夺时,该州众议员人数应按上述男性公民的人数同该州年满21岁的男性公民总人数的比例予以削减。该款只强调男性居民,未提及女性。根据其文义解释,要么女性的该种权利不会被取消或剥夺,要么女性根本就不享有该种权利。如果说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明确赋予了女性公民权利,那么19世纪末,美国17个州赋予女性有限的选举权○11,也并非宪法规定的结果。宪法对于女性选举权的明文规定始于1920年第十九修正案。该修正案规定,合众国或任何一州不得因性别而否认或剥夺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美国建国初期的自由人包括白种人女性,但自由人是针对奴隶而言的,女性从自由人到公民权的获得,再到选举权的取得,从宪法的角度来说,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时间。真正达到无歧视地与男性地位平等,仅从立法角度来看,差不多历时两个世纪。直至1964年《民权法案》出台,该法规定对女性的歧视为违法,真正使女性在形式上达到与男性地位平等,但消除社会生活中的歧视与不平等还需更长的时间。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