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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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思政建设探索

摘要:课程思政作为实现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高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路径,是实现新时代高校育人理念的新内容、新发展、新方向,是高校培养时代新人的新方略、新方法、新途径。课程思政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把对新闻舆论的重要论述融入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本文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例,对课程思政建设进行了探索。

关键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思政;教学改革

一、建设目标

学校通过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课程的思政建设,希望能在安全工程专业教学中有机融入思政精神。为培育具有科学精神、探索创新精神的新时代安全工程专业人才,我们将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贯穿渗透到专业课的教学中,引导学生增强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的意识。[1]我们通过本门课程的建设与教育,培养学生具有人类共同发展进步的历史担当的思维。具体建设目标如下:1.将新时代思政思想融入自然科学的教学中,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课程准备阶段、课程教学阶段与课程成果总结阶段,将思政思想建设融入多媒体课件、教案等文档材料中。2.通过课程思政改革建设,初步培养本专业学生具有科学精神、工匠精神的品德。3.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学过程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爱国、爱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4.总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学改革成果,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思政教学模式。

二、建设思路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思政教学改革建设思路将价值导向与知识导向相融合,明确了课程思政的教学目标。在教学过程中,我们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爱国、爱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以培养科学精神、工匠精神等为思路。我们要从教材解读-课件建设-教案撰写-思政讨论的建设思路出发,充分发挥教师的灯塔作用,发挥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思想能动性,从而形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思政结合的思路。

三、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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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调研

为深入了解近年甘肃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以及《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在生产经营单位的落实情况,甘肃省总工会对甘肃省安全生产法规的体系建设及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本次调研采取查阅资料、函询相关单位、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通过查阅甘肃省近年出台的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文本、立法说明及相关法律文件解读等资料,掌握了甘肃省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体系建设情况,并从中有针对性地选取了部分有代表性的、职工普遍关切的重点内容设计了问卷,通过问卷调查,初步掌握了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及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

一、调研基本情况

甘肃省安全生产所依据的法律体系主要分为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两大部分,国家法律法规主要依据的是《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劳动法》等。甘肃省先后出台了《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共计12部地方性法规,其中《甘肃省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条例(1997修正)》《甘肃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1997修正)》2部法规已经失效,现行地方性法规10部;先后出台了《甘肃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19修正)》《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共计6部地方政府规章,其中《甘肃省尘肺病防治条例实施办法》《甘肃省工业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暂行规定(1997修正)》2部规章已经失效,现行地方政府规章4部。调研问卷重点从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了解知晓情况、落实情况、宣传学习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设计,调查对象涉及生产型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广大干部职工,涵盖了电力、通信、交通、石油、服务等多个行业,收回有效问卷6万8789份,问卷的样本规模及答题质量对调研项目具有较强的参考性。

二、存在的问题

1-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深入

参与本次调查的职工共计6万8789人,其中生产型事业单位职工1万2705人、国有企业职工5万4855人、民营企业1229人。总体来看,对所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较为熟悉的职工仅有1万9629人,占总数的28.54%;只了解个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职工有2万1787人,占总数的31.67%;另外还有2万7373名职工不清楚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甚至完全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占总数比例高达39.79%。从人员岗位结构来看,对所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较为熟悉的负责人或领导岗位职工为832人,占总数的52.59%;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为4703人,占总数的31.28%;一线职工1万4108人,占总数的27.02%。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全不了解的负责人或领导岗位人员22人,占总数1.39%;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382人,占总数2.54%;一线职工3689人,占总数7.07%。另外在各个岗位,均有占比将近一半甚至多半的人员只了解个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者不清楚具体内容(见表1)。通过分析,可以看出职工对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还不够,能够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职工占比相对较低,绝大部分职工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掌握不够全面或者处于一知半解状态,甚至还有部分职工完全不了解。需要注意的是,有小比例的负责人或领导、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全不了解,这两个层级的人员担负着安全生产政策的制定和生产技术指导的重要职责,如果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极易出现盲目指导、违章指挥现象,从而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在此次调研中,针对生产经营单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重点选取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健康体检、工伤保险办理4项具有代表性、职工感受直观和职工利益密切的方面进行了考量。结果如下:规章制度建立情况:40.28%的职工所在单位仅制定了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4.29%的职工所在单位仅制定了职业卫生相关规章制度,53.79%的职工所在单位同时制定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1.64%的职工所在单位没有制定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39.44%的职工所在单位重点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15.82%的职工所在单位重点开展了职业健康隐患排查,仅有36.53%的职工所在单位开展了安全隐患和职业健康隐患排查治理,另有5.13%的职工所在单位虽然开展了隐患排查,但治理效果一般,还有3.09%的职工所在单位未开展安全隐患和职业健康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健康体检情况:88.99%的职工所在单位在职工入职、在职和离职时能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9.68%的职工所在单位能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但没按规定时间进行,1.33%的职工所在单位没有开展过职业健康体检。工伤保险办理情况:69.75%的职工所在单位为所有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26.83%的职工所在单位仅为正式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临时性或劳务派遣性质的职工未办理工伤保险,3.43%的职工所在单位没有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从调查情况来看,企业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不够到位,一方面,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选择性执行现象,着重表现在重安全生产、轻职业健康,主要是因为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到单位利益,出现生产安全事故对单位损失较大,因此单位较为重视,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积极性较高。而职业健康由于其危害性在短时间内难以显现,和企业经济利益关联度小,导致部分单位不够重视,在制定职业健康相关规章制度、开展职业健康相关隐患排查方面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甚至有的企业未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成效不够明显,部分企业虽然开展了隐患排查,但治理效果一般;职业健康体检方面,所在单位未曾开展职业健康体检的职工仅占1.33%,考虑调研样本中存在不涉及职业危害的岗位,因此职业健康体检率较高,但仍然存在体检不按时、不规范的情况;工伤保险选择性办理甚至不办理现象较大面积存在,临时性或劳务派遣用工社会保障力量薄弱。同时,调研中发现有个别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不及时、打折扣,用品质量不高,甚至存在以其他形式代替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现象。

2-宣传学习不够深入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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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渔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律意识,根据《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20年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霞海渔〔2020〕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教育,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全面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全力推进渔业安全建设,做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覆盖。

二、工作重点

(一)宣传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

1.加强政策决策宣传。认真贯彻、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党的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工作会议以及全国渔业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宣传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工作的总体部署,提高渔业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措施的知晓率。

2.加强工作责任宣传。深入总结宣传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渔业船舶主体责任落实、依法加强监管执法、渔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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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新《安全生产法》、新《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动员各行政村、各站所、各单位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

活动于6月在全镇开展。

三、活动内容

1、收听收看国家"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动员视频会,

2.开展宣传贯彻依法治安精神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活动。一是开展与重点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活动,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制观念根植于企业一把手心中。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宣讲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镇里要组织宣讲队伍深入村和社区宣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在基层企业得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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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工作建议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目标。、总理就安全生产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特别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作为一名农机安全监管人员,深感来自安全生产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本文就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工作,谈谈自己的认识。

1当前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党和国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出台了新《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条例》,各省也修订和完善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办法》,从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规划、安全资金保障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强调党委和政府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上都负有领导责任,各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伴随着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管的法律、政策不断完善,以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到位,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和安全生产的目标以及广大人民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暴露的问题依然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理念淡薄。“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红线意识是指导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方针,但是在部分基层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机构的干部职工头脑之中并没有牢牢树立这条“红线”,只有发生了农机事故后,才想到自己承担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职责和责任,特别是全社会对农机安全意识总体上仍较淡薄,重交通安全,轻农机安全。二是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不到有效落实。一些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上,只重视经济效益,漠视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人员,没有和驾驶操作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没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安全管理松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得不到严格执行,形同虚设。没有本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从来没有进行过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合作社大部分的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都是农民,安全意识淡薄,违规操作、作业现象严重,成为导致农机事故的重要原因。三是农业机械相关的安全生产标准不健全。突出表现在与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法律相配套的操作层面的规程、标准、条例细则尚不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广大机手安全法律意识仍然比较淡薄,违法违规现象严重。在基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依然大量存在,与公正、文明、严格、规范的执法标准还有较大差距。四是农业机械装备安全保障能力低。多数小型拖拉机的使用年限超过10年以上,由于用途少,又不跑运输,普遍存在年久失修、凑合着用的现状,安全性能差;大中型拖拉机失去运输市场后,作业面较窄,闲置在家时间长,没有库房,风吹日晒,机械状况较差,安全隐患众多。五是基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关监管力量被严重削弱。近年来,由于受机构合并的影响,各县级农机监理站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部分县农机监理站编制不到5人,严重影响了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特别是乡镇农机站在许多地方已经没有了机构和编制。

2农机安全监管的法律依据和职责

201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这里的政府监管就是指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新《安全生产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三定”方案的规定,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此可见,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是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是由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政府监督管理行为,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普遍约束性。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管的主要职责:一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事项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对农机行业、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单位实施监督管理;三是依法对农机行及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督促、指导农业机械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四是定期分析农机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年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农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并定期向同级安委会报送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伤统计等相关信息;五是制定和完善农机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六是参加农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处理的有关决定;七是负责督促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主办的群体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八是法律、法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明确的其他职责。

3农机安全监管的措施和建议

在强调“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做好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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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安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知识普及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三、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付忠亮,副组长:余桂录、王永祥、刘建光、成员:张东华、钟志伟、杨学著、余其文、姚正、徐进进;决定于6月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服务、演练、竞赛等活动,同时深入乡村、学校、园区、社区、家庭、企业各部门进行隐患大排查,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等知识宣传到群众,从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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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办全年农机安全指导意见

 

各村(居)委会:   为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农机管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就年全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关系到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和农村文明建设。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进一步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了明确责任抓落实,成立镇农机安全生产领导组,并与各村(社区)签订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各村(社区)务必与本村(社区)各机手签订年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齐心协力,加强监管,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各村(社区)要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农机部门的统一领导下,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确保我镇农机安全生产。镇农机部门要配合县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机生产、销售、维修厂点的管理,配合工商和质监部门整顿农机市场,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农机产品的行为;要配合县农机培训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41号令《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切实抓好本辖区内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要配合县农机监理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抓好农机牌证管理和农机驾驶员考试以及农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农机登记入户率和年检率,加大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尤其要加强在重要节点和农忙时节农机作业的安全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打击无牌无证、人货混装、非法载客、酒后驾驶、带病作业等严重违法行为,消除重大农机事故隐患,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各村(社区)要切实抓好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密切与镇农机部门联系,加强日常农机安全管理,发现农机违章作业及时劝阻并上报,积极配合县、镇执法部门开展农机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三、强化宣传,开展培训,营造浓厚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各村(社区)及镇农机部门要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渠道和舆论工具,采取各种形势让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村入户”,使广大机手、农民群众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农机户、驾驶员和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大力营造浓厚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要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农业部第42、43、72号等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通过出黑板报、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机政策法规和安全作业常识。   四、开展 “平安农机” 创建活动,从源头上防止农机事故的发生。   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是从源头上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镇农机部门和各村(社区)要以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为抓手,深入基层,服务到家,在服务中消除事故隐患,在服务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在服务中促进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形成人人讲农机安全的良好氛围。一是建立健全村(社区)级农机安全管理组织,鼓励、支持并指导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自愿成立安全协会组织,积极开展村(社区)内农机安全管理工作。二是落实村(社区)内农机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台帐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三是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农机安全政策法规和农机安全作业常识,增强安全意识。四是积极为农机户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指导农机户进行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和保养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促其增强遵章守法、安全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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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论文2篇

第一篇

一、建筑企业安全生管理的现状分析

现代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建筑施工人员缺乏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导致建筑事故频频发生。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不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知识,不能够及时的发现建筑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再加上很多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不认真,没有认真落实关于生产安全的各项活动,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建筑施工人员很多是从农村来的农民工,他们的文化水平很低,对生产安全相关知识的了解更少,还有一些建筑企业为了节省开支,对于一些特殊作业没有聘请具有证书的专业人员上岗,造成很多悲剧发生。缺乏有效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很多建筑企业缺乏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很多企业虽然设立了监督机制,但是监督人员缺乏专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知识,没有严格的按照监督机制的相关程序进行监督,很多监督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容易造成监管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建筑企业在监督机制上投入的人力、财力不足,导致监督机制不能够发挥出其真正的价值。

二、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策略

1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视

建筑企业的领导层只有认识到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才能够根据企业运行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有效的措施,提高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政府部门要通过新闻、广播等方式宣传建筑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提高领导层对安全管理的认识。企业的领导层要把安全管理的相关认识传达给企业的宣传部,企业宣传部可以通过交流会、座谈会以及开展相关的活动来加强建筑企业各部门对安全知识的认识。建筑企业要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部门,专门负责建筑的安全生产,安全生产部门建立安全预警机制,以便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解决建筑企业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建筑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管理上人力、财力的投资,这样才能够保证有足够的经费来加强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企业的发展。

2增加安全生产人员的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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