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与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安全生产月与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我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信安字[2020]3号)部署,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最大限度阻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按照“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原则,组织开展今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系列活动,结合我县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时间:6月至12月。

二、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活动内容

(一)政府部门层面

1.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6月份):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网络课堂培训;在报刊、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

2.推广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片(6月份):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通过网络、电视、LED等多渠道滚动播放市应急管理局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制作拍摄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短视频及警示教育片,并组织全县矿山企业学习观看。

3.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活动(6月份):结合我县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1次联合执法行动

4.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6月份):通过主题宣讲、张贴海报、放置展板、分发宣传册、制作电视节目等多种形式,推动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增强全县矿山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5.参加第十五届安全发展论坛(6月份):组织安全生产工作者,特别是监管执法干部、法制工作者、理论研究人员,结合我县矿山行业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书面文稿,积极投稿。

6.开展应急管理基础年活动攻坚行动(6月份):按照《“应急管理基础年”活动方案》部署,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基础年活动攻坚行动,扎实推进镇、村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制定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进一步取得“应急管理基础强化年”活动实质性成效。

7.开展安全生产“流动红旗”竞赛活动(6月份):6月底前,准备好相关评比资料,参与县安委办组织的2020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流动红旗”评比活动。

8.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大曝光”活动(6-12月份):对多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在县电视台频道进行曝光。

9.参与“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6-12月份):积极参与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题行”新闻采访活动,各乡(镇)、部门要督促辖区、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记录,确保各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控落实到位。

(二)企业层面

1.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五个一”活动(6月份):对生产作业所用场所、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逐项整改销号,并建立台账。

2.开展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份):积极组织企业员工参与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公众开放日”、安全体验场馆360全景示范展示、安全打榜直播答题、全国网上安全知识竞赛、抖音“我是安全明白人”话题、“安全生产月”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等全国性活动。

3.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宣传活动(6月份):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组织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在矿区范围内,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条幅、放置展板、分发宣传册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

4.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6月份):5月份未进行应急演练的企业,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

5.开展一次风险辨识专家“会诊”活动(6月份):各企业聘请矿山行业专家进行一次风险辨识专家“会诊”行动,筑牢矿山安全防线。

6.开展矿山领域基础年活动攻坚行动(6-12月份):根据县安委会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转发安委会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强化矿山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十项措施的通知》(信安矿专[2020]2号)要求,各企业逐项对照整改提升到位。

四、有关要求

(一)组织保障。各乡(镇)、部门、企业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保障“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工作,并派专人进行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

(二)确保实效。各乡(镇)、部门、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要通过此次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全县矿山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浓厚氛围。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各矿山企业要按照方案部署,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形势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各矿山企业要及时提供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并于6月23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12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和附件2相对应表格报县安委会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总结要突出具体实例和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