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索赔报告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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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索赔报告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管理的方法探讨

摘要: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为整体施工周期比较长,投资金额较大,再加上整体工程量比较大,因此涉及到很多参建单位,因此很容易发生违约和因为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履约的情况,因此在水利工程施工中需要加强合同索赔管理。分析了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提出针对性的管理方法,对于实际工作起到参考作用,保障水利工程整体效益。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管理;有效方法

水利工程施工过程,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都会影响到施工合同的履行,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索赔问题的发生率越高,不仅会损害合同双方的经济效益,同时还会影响到整体工程进展。为了减少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索赔问题,顺利完成水利工程施工任务,合同双方都要重视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降低索赔引发的经济损失,推动水利工程施工可持续发展。

1概述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索赔

1.1工程索赔的内涵

索赔主要是应用在合同中,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合同一方因为非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约定,从而引发经济损失,然后向对方要求赔偿损失,这个行为就是索赔。不同施工合同的标准和范围也是不同的,此外赔偿的损失不断发生变化。开展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索赔,主要涉及到施工技术和项目管理以及合同法律等方面,在合同索赔阶段需要结合水利工程实际施工情况[1]。工程索赔要保证是承包人因为非自身因素而产生损失,可以是因为发包人的行为引发的损失,也可以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引发的损失。自然条件很容易影响到水利工程施工,因为事前无法预料很多的因素,例如无法精确的预测水文气象条件,再如勘测地质条件的过程中,虽然可以参考勘测资料,但是无法将地下情况详细准确的反映出来,导致设计方案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因此在水利工程施工中将会发生设计、工程变更行为。因为水利工程普遍规模较大,合同内容非常复杂,因此很容易存在不完善的部分。因为水利工程具有较长的工期,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相关政策法规可能会发生改变,这些情况发包人无法准确的把握,也将会引发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

1.2工程索赔的引起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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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变更索赔问题探讨

一、变更索赔概述

变更和索赔之间是相互伴随的。在工程的进行中,因特殊原因而造成的工程内容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是由很多种类构成的,其是变更内容还是索赔项目,一般是很难区分的,二者往往是相伴发生的。例如,在桥梁的施工过程中,投资方因对原计划改变而造成的工程项目增加,会对施工方的施工工期待产生很大影响,如果投资方同意进行一定的费用补偿,施工方也可以向投资方要求工期延长,从而产生工期索赔;另一方面,如果投资方对于工期的要求很高,不能变更合同工期,则施工方必须以加大投入的方式来赶工期,则可以向投资方进行费用索赔。相反,如果合同规定的项目有所减少或工程发生简化,会使施工方的劳动资源闲置,从而造成损失,施工方可以向投资方进行费用索赔。

二、桥梁工程施工变更索赔的意义

在桥梁施工过程中,变更索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体现工程的完成质量和设计工作的水平。在工程的开始阶段,要进行全面的考察工作,以此为依据进行工程设计;在设计过程中,设计的精准度是很重要的,如果设计考察到位,对施工中的各因素影响都能提前预知和计划,则会使工程按计划进行,反之则会在工程进展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必须进行工程项目改变才能使工程完全符合要求,这就会产生变更索赔。另外,施工方对于工程的管理也直接关系到工程完成的效果,如果施工方有一个完整的管理团队,使用科学的管理方法,那么其就会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有计划地完成工程;相反,如果施工方的管理比较混乱,则很难保证其有能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这样就会产生变更索赔。所以,变更索赔不但能够反映出设计方的设计水平,也能够充分地表现出施工方的管理水平。

三、变更索赔的性质

一提到索赔,很多人很快会想到一方因为犯错误而对受害方造成损害,受害方进行惩罚性索赔。但是,在桥梁工程施工中的变更索赔并不是处罚性的,而是为了保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以索赔的方式来应对工程进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可抗因素导致的工程延期或工程质量不达标的情况。这些情况可能是合同的一方原因造成的,也可能是双方原因造成的,同时也可能是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双方通过协商来解决,如果达不成一致结果时,必须由仲裁机构进行协调解决。

四、变更索赔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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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工程经济管理作用

1施工索赔概述

所谓的施工索赔其是就是索赔中的一种,也就是施工合同的范围之内,如果一方因为另一方未履行合同中的内容而使得一方遭受到经济损失,就可以提请另一方进行相应的经济赔付的一种正当行为。施工索赔具有公正、公开、公平的特点,其讲究在客观事实范围之内要求发包人对非施工单位自身的原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经济赔偿。这种权利是施工单位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其也是施工企业工程经济管理中的重点工作内容,施工企业一定要重视施工索赔,充分理解施工索赔的含义,进而能够正确的利用施工索赔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按照性质的不同,施工索赔的目的也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施工单位应用较多的索赔目的为工期索赔以及费用索赔。

2施工索赔形成的原因

施工索赔所涉及的内容较广,其需要掌握的技巧也较多,施工企业只有充分的掌握各种施工索赔手段,才能够更好的对自身的权益进行维护。在施工管理中,要重视发现索赔机会,从而可以更好的开展索赔工作。施工索赔专业人员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除了能够掌握索赔常识外,还需要具备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在依据施工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对施工中的各个环节都要进行全面的掌控,对建筑合约的内容以及相关条款进行熟悉,能够掌握一定的会计理论知识,而对工程经济方面的常识要做到更加全面的掌控,及时的发展潜在的一些索赔机会,从而为施工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而就施工企业工程经济管理中可能出现的索赔机会进行分析,形成施工索赔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2.1因业主的行为可能引起的索赔

①业主没有按照所签订的合同中的内容进行施工场地的交付;②业主在合同的规定期限内,没有为施工单位提供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地下障碍物等服务;③业主未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要将施工所需要的水电等接通到指定的地点,同时也没有对施工期间的一切需要进行有效的保障;④业主并没有根据合同的要求进行坐标控制点以及水准点的书面上交;⑤业主对于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拖延实施,对于施工单位所提出的问题延期回答等,使得施工工期被延误;⑥业主并没有依据合同中规定的内容为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场地地下管道线路的具体分布情况,同时也没有为施工单位提供详细和准确的施工信息,造成施工的延误和施工质量的下降;⑦业主没有依据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时间支付施工单位相应的工程款;⑧业主在合同规定的内容之外,要求施工单位加快工期。而在这些因为业主自身的原因可能引起的施工索赔的条件中,最常见的两种就是第七种与第八种。

2.2因业主代表的行为可能引起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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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工程施工索赔初探

[摘要]索赔重点为了保障合同双方的正当权益,以此来弥补建设损失,促进经济效益提升。随着近年来我国对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农村公路工程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但是随之而来的事故也时有发生,由于施工阶段不恰当的处理,导致索赔也逐年增加。基于此,本文对农村公路工程施工索赔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农村公路工程;索赔;措施

1施工索赔的概念

通俗来讲,施工索赔就是一切不符合原有合同明文规定的行为,从而给承包商带来的所有损失,不管是成本还是工期方面,应得到经济或时间上的补偿。此时,承包商就有权利向业主提出索赔。这是一般意义上的,其实从本质来看,这项工作并不是单向的,而是针对承包商和业主两者的,如果由于实际操作过程存在误差,就可以进行“反索赔”,即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要求。索赔具备如下特征:承包商自己没有过错,其责任在于业主、业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承担;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或工期损失,必须得有确凿的证明;承包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必须要有支持性文件,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及相关法律规定。

2加强对农村公路工程施工索赔措施

事前积极预防:现阶段在我国交通中,由于各种规章制度的不统一,政府对合同管制松懈,承包商的风险意识、合同意识不强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严重阻碍了公路施工水平的进步,而且严重影响了工程质量,造成了工程经济的浪费。因此,施工工程若要成为一个高标准、高品质的工程,工程承包方在合同风险意识方面要加强学习,提高合同风险防范技巧和手段。事后及时妥善处理:农村公路工程实际中,每个工程由于大小、用途、所处环境等不同均存在差异性,但总能从这些差异中得到某方面的共性。而这些共性就成为了解决所有工程索赔必须要遵守的规则,以此为基础,再针对每个工程的特性及差异性给出具体的有效解决方法。工程中通过分析合同漏洞及早发现索赔机会,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提供论证充足的相关文件,尽量争取单项索赔,避免“一揽子索赔”,最后编写完整并具有说服力的索赔报告。设置施工索赔管理机构:不管我们拥有多么专业的施工人才、对于农村公路工程索赔的有效管理,必须要建立起机构才能够确保索赔工作顺利的开展,它主要是承担对公司所有项目索赔的任务。因此,企业必须重视专业机构和管理人才的培养,更好的促进我们创造有力的索赔条件,抓住最佳机会。注意工程索赔的时效:这是确保承包商能否及时的收到索赔,减少损失的直接体现。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关于索赔的时效问题,可以总结为:索赔发生4周(即28天)以内,就可对工程师发起索赔意向通知;在通知达到后同样4周内,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和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4周)签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做出上述行为,则视为放弃索赔,业主有权拒绝。主动创造索赔机遇,及时办理书面签证:在实际的施工阶段,必须以监理和业主的书面指令为准,绝对不可擅自行篡改,不管是发生怎样的情况,都需要先经过监理师的批注,哪怕是口头的,这样才能够进行工程调整,而且,之后还需要及时地要求他们重新的拟定文件,做好工程更改。同时做好施工日志、技术资料等施工记录,每天应有专人记录,并请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签字;当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摄像、录像,以达到资料的完整性;对停水、停电、甲供材料的进场时间、数量、质量等等,都应做好详细记录。在工程前期就应关注与索赔相关的资料的收集:这可以说是为后期工作打基础的关键,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充分的准备能够减轻企业的工作负担,确保顺利索赔。必须明确资料包括:合同的签订协议、有关权利和义务、工程造价管理等、是否有索赔的可靠依据等。在这个过程,工作人员必须恪尽职守,绝对不能因为自己的失误,造成工程资料收集的偏差,从而使企业受损。

3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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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合同索赔探讨

1建筑工程合同中索赔的类别

建筑工程索赔是对建筑工程合同签署以及合同实施而起,建筑工程合同是指承建法人、承建单位根据建筑工程进行的勘探、设计、施工等技术工作,另一边是由发包商、业主所支付的相关款项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的背景是在建筑项目的背景下签署的,承建单位向发包单位、业主、投资方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以及建设过程中的服务性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由于自身就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再加上建筑工程具有周期长、技术难、多元化等一些施工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建筑工程合同中充满了多种变化的因素,在制定和签署过程中很多合同内容都容易被遗漏,从而降低了建筑工程合同的严密性,最终形成双向索赔条件。

1.1合同签订以及实施过程中所引起的索赔

1)合同文件文字描述的表现力不佳,容易引起建筑工程索赔。

目前,中国建筑工程的合同文件格式根据国家制定的通用条款进行了统一,但是有一些条款作为建筑工程合同的核心内容,还是要根据不同环节的工程实际情况来进行制定。合同文字表达一定要简洁明了,合同内容描述的准确对于合同来说是极其重要的。例如,在合同中标出了建筑的总价,同时又标出了建筑的平方米单价,这种不能明确总价是否包含了单价,从而容易引起合同双方的争议,最终导致索赔问题的出现。

2)合同签订实施后,由于工程量的增减所引发的索赔。

建筑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不会完全根据预期的施工计划来进行施工,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会出现多种多样的因素,导致工程量出现增减现象,对于之前签署的建筑工程总价所增加的部分会被进行索赔,而索赔的业主方也会根据施工量增加凭证或相关依据来给予承建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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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财务成本管理的优化

1.确立财务成本管理在施工企业中的地位

制度管理是现代管理最主要的特色,施工企业财务成本管理工作的重点就在于确立财务成本管理在企业中的地位,而地位的确定又是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来实现。一方面,建立健全施工企业财务成本管理的规章制度,既能够使得财务制度满足施工的发展需要,将施工企业财务成本管理工作中的灵活性与原则性做到统一;另一方面,能够让施工企业财务成本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地解决施工企业财务成本管理存在制度缺陷问题。

2.注重施工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对于施工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人员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必须要注重技能培训。①注重培训的实效性。培训内容要实在具体,培训人员要按时到场、培训时间要落实到位,通过培训来让施工企业员工的业务素质上一个档次;②培训应该具有广泛性。应该对培训内容进行合理设置安排,要兼顾财务成本管理的各种知识,要让施工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人员尽量多掌握一些技能和知识,成为“多技型”、“复合型”的人才;③细化人员培训计划。施工企业应该结合财务成本管理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晋升计划、再教育计划、人才引进计划以及培训计划等。按照“走出去、请进来”的原则,既安排员工外出参加各类培训班,也要邀请专家学者到单位、到岗位上对财务成本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全面提高施工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④还应该为施工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人员建立科学的激励和评价考核机制。从目前来看,绝大多数的施工企业现行的绩效考核体系都没有可量化的考核指标。而定量评估却能够大幅度提高考核的有效性和准确性,便于对财务成本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正确评价。定量评估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应该详细说明每个岗位的具体内容,包括工作评价、岗位条件、工作职责等;第二,量化考核绩效考核体系中的“廉、绩、勤、能、德”;第三,详细分解“廉、绩、勤、能、德”,将分解项目制定为相应的评价标准;第四,根据财务成本管理人员不同的行政职务来制定相应的分值标准,即按照普通员工、一般干部、中层干部、主要领导来设定标准分值,总分为100分。对于那些评价考核长期低于60分的财务成本管理人员,应该找其谈话,要求其整改,若还是屡教不改,则应该予以待岗、淘汰,扣发绩效。这种评估方法可以较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个工作人员的绩效,优化配置岗位人员。

3.建立规范有效的财务成本稽核工作规范

施工企业在制定财务成本稽核工作规范时务必要参考企业的内部控制业务流程,以此来达到解决问题、发现问题的效果。例如施工企业的采购流程可以分为12个环节,分别为:对企业物资采购管理人员的职责进行明确;对供应商进行考核、选择;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批与编制;签订与执行采购合同;控制采购价格;保险与运输;货款支付与核算;检验入库;考核等。在稽核采购流程时,可以重点稽核质量检验单、采购合同的签字是否有效、是否有预算、采购流程是否合规、是否按企业的正常程序来对采购价格进行确定、采购过程是否实现了职责的分离、等,具体可独立妥善保管每笔业务的报告单,以备检查。

4.实现内控与财务稽核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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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索赔审查要点

摘要:公路工程索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从行政主管部门造价审查的角度,从索赔依据是否成立入手,重点对索赔是否遵守程序和时效、索赔是否包含在综合单价相关内容中、索赔金额是否合理、价格调整或各项参数取值是否符合合同文件及造价管理规定、索赔文件的基础资料是否齐全等几方面进行了重点论述,以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工程索赔;审查工作;变更索赔

1索赔依据

公路工程索赔审查必须以施工单位(承包人)和建设单位(发包人)签订的有效合同为依据。所有的索赔必须从相应的合同中寻找到相应的依据。当合同未明确约定是否建设单位应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及合理利润时,同时已出新的国家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定了相应补偿标准,可根据最新的国家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进行审查。现将交通运输部2017年11月30日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下同)中规定的可以索赔条款整理。实际工作中,如某高速公路项目路基桥涵标段,因高速公路施工的原因,部分桥梁涵洞的排水系统接入当地鱼塘,恰逢2013年雨水较多造成排水不畅,雨水和淤泥杂物等排入当地鱼塘和农田造成污染,需要对受污染的鱼塘进行清淤处理,施工单位进行桥梁、涵洞排水系统直排至鱼塘产生的清除淤泥费索赔。审查中通过核查合同文件,根据合同条款“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采取保通措施、交通安全保护措施及环保措施和文明施工所需的费用,并计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细目的单价中。若承包人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工程保通、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承包人必须服从并应承担由于其措施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承包人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是所需增加的投入,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排水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于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再另行支付[1]”及“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其中降水的衡量标准如下:(1)按本省气象部门统计的降水资料,取最新二十年的平均降水天数为标准;(2)按实际统计的年降水天数,监理人评定恶劣气候对工程的影响还将考虑施工期限内其他月份的异常良好的气候的时间予以补偿”,同时引用项目所在地某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印发的《某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6年版)》(与项目竣工决算审查时期一致)中的“承包人对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程中的一切施工作业,有责任采取足够的预防措施,以保证不影响临近的建筑物、构造物安全与正常使用,不对群众的财产造成损失,如发生上述情况,并由此导致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开支时,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承包人在施工报价和组织施工时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及“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审查认为该费用发生的根本原因是施工方将排水系统直接当地鱼塘,该做法是否妥当有待商榷,若不妥当则属于合同中规定的措施不当,则该费用由施工方自担;若措施合理,是由于恶劣天气引起的,则属于受恶劣天气影响的不可抗力,应考虑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按比例承担责任。

2索赔程序和时效

索赔应遵照相应的程序和时效,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具体总结。进行索赔费用审查前,应对索赔的程序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查,若发现索赔不符合相关程序及时效性,要核实索赔资料的真实性,是否存在竣工决算阶段申请索赔及建设单位同施工单位共同造假等情况,并及时同建设单位沟通,全面了解原因后再进行费用核查。

3索赔与综合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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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造价精细化管理分析

【摘要】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当前我国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有所降低,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减少,而施工企业的数量却在不断增加,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路工程项目的中标价格也呈走低的趋势,在施工过程中稍有不慎则可能导致项目亏损。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如何通过精细化造价管理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对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基于施工企业角度探索了公路工程造价精细化管理模式,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

【关键词】公路工程;造价;管理

工程造价,从投资者(业主单位)角度来定义,是指进行一个工程项目建造所需要花费的全部费用,即从工程项目立项直至建成、竣工验收为止的整个建设期间所支出的总费用。依据《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工程造价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和建设期贷款利息。从承包商(施工企业)角度来定义,工程造价是指在建筑市场,通过工程招投标程序,由需求主体(投资者)和供给主体(承包商)共同认可的工程价格,即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鉴于施工企业是建设工程的实施者,在市场经济中占据主体地位,建筑安装工程费在项目固定资产中占比约50%-60%,是建设工程造价中最活跃的部分。因此,本研究基于施工企业的角度进行分析。工程造价只有开展事前、主动、动态的精细化管理,向管理要效益,通过强化施工企业内部管理,才能实现项目盈利的目标,同时也有利于施工企业发展壮大和提高市场竞争力。本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分析,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得出影响公路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为合同、结算、变更和索赔。

一、合同管理

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规范、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等。建设工程合同集技术、经济于一体,是订立合同当事人最高的行为准则,也是明确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协调合作关系、解决经济纠纷的重要依据。通过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可有效预防和化解施工企业的经营风险、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为此,施工企业需要有合同管理的意识。无论是工程计量计价、工程变更、工程索赔、材料调差、争议解决等,都必须以合同为依据,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律框架内进行项目建设,与合同管理相关的工程造价精细化管理内容如图1所示。其实,一切工程造价问题都是法律问题,法律问题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合同管理需要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才,具有较高的工程造价专业技术能力与素养,专业人士是合同管理的基础之一。

二、结算管理

工程结算是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结算款。根据结算时间段不同,可分为中期结算(即中期计量)和最终结算。工程结算款是施工企业的新鲜血液,是保持项目正常运转最重要的资金来源。作为工程造价管理人员,需要依据设计图纸理解设计意图,熟悉招标文件、合同资料,熟悉国家法规、政策和规范(如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消耗量定额、生产要素市场价格信息等;工程结算包括依据设计图纸复核工程量,建立工程量清单台账,应与投标工程清单子目保持一致,将中标工程量与施工过程工程计量进行对照,动态进行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两算”对比。计量过程应严格按照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则计量,确保不错计、不重计、不漏计;质保资料是工程结算的重要支撑,要确保质保资料与现场施工进度同步,避免因缺少质保资料而无法计量,或因质保资料滞后而造成工程价款无法及时回收;在每期计量工作完成之后,应及时建立台账并与中标工程量进行对比,不仅有利于查找工程清单少项遗漏或错算,还可为项目最终结算奠定坚实的基础。工程最终结算是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成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款清算的经济文件。最终结算是以施工图为依据,对整个建设项目的工程量(含变更和索赔)重新计算并确定最终的工程造价,计算规则和中期计量一致。为提高最终结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须重视现代信息技术在工程计量管理中的应用,如应用众望计量软件、同望计价、纵横计价软件等,可有效提升工程结算的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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