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业和城镇化建设融合内生困境

农村产业和城镇化建设融合内生困境

[摘要]城镇建设定位中的趋同问题在于缺少与农村产业的融合,实现传统农村产业融入城镇化进程是破解城镇建设趋同病的有效路径。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为验证农村产业与城镇建设融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提供了新的思路,结合农村产业与城镇场域之间的结构二重性逻辑,发现农村产业与城镇建设融合中存在城镇发展自身的公共性、现代性与经济技术理性,与农村产业中所内含的个性、传统性与小农理性,存在着内生结构性困境与约束。因此,从场域交融、系统整合与变迁以及摆脱制约的实践性三个维度,建构农村产业与城镇建设相融合的动力逻辑,为农村产业振业与城镇化建设有效衔接提供有益的理论参考与逻辑内涵。

[关键词]产业振兴;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结构化理论

一、问题的提出

关于城乡产业融合的问题是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且既有研究并未达成一致,归纳来看形成了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主张城市偏向策略对农村发展起到的带动作用。张占耕[1]认为,城市工业水平的大规模提升可以反哺农村,推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第二种观点主张农村偏向策略有利于打破城乡不平等问题。崔红志[2]认为,向农村倾斜公共资源人均投入,从而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第三种观点主张优化要素资源双向配置。张康洁等[3]认为,通过市场化机制有效调节城乡自然资源、生产和服务要素的自由流动和有效对接,构建城乡要素协调。从以上研究结论来看,关于城乡产业融合的观点虽然存在争议却具有强大吸引力,但也存在一定不足:第一,城乡产业融合的研究视角较为单一,缺乏系统性层次意识。第二,研究内容方面,对有关融合路径的问题较为关注,而涉及融合的动力尚未形成系统性观点,基础理论的支撑不足,即是否可以融合以及其合理性?因此,本文针对融合的学科与路径分歧,考虑到城镇作为城乡资源融合场域,对经济意涵转向于农村产业领域创造支持条件,着力解答下述问题包括:第一,试用社会学家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逻辑架构验证农村产业与城镇建设有效融合的合理性;第二,剖析小农产业与城镇建设融合过程中的内生困境并为其建构动力逻辑。

二、理论阐释:结构、空间社会与产业融合

基于结构化理论内涵,分析农村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融合的可行性与合理性。学术界有关“结构”的界定并未达成一致:第一,关于结构是“虚拟的”还是“现实的”的讨论。功能主义者以视觉图像作为理解载体,把结构理解为满足我们需要的最经济的客观存在,具有客体和工具的表现形式[4]。与功能主义相反,Strauss认为,结构是事物内部的、不可观察的,虽是整体但也具有可变性,隐含逻辑关系。第二,关于结构研究方法论是“个体主义”还是“整体主义”的讨论。Lukes认为社会现象是对个体形态的描述缩写,结构与功能体现在整体主义路径研究。Giddens结构化理论所涵盖的二重性特征[5]均对上述分歧与本文未提及的结构理论内容予以回应,城乡之间不是相互分立的二元体制,而是蕴含者二重性及其辩证互动,本文试用结构二重性理论来论证农村产业与城镇建设发展之间的联系,按照帕森斯的描述,要素互动限定了产业汇总形成的各种融合模式,产业结构融合的本质是形成秩序[6]。城乡产业之间的融合将单一的要素联系升维至广义的城乡空间效应,农村经济收益的产生源于资源、要素、技术在城乡之间的整合,劳动力、土地、资本等要素的形式和配置不同的可能,是社会、时间与空间投入的统合性表现。这一论证也证实了逻辑起点的正确性,对农村产业与城镇建设相融合可行性具有理论意义。

三、产业振兴与城镇化融合的内生困境:结构约束

(一)农村产业公共性、个性与城镇治理公共性、私性的交杂

农村产业以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形成集聚,内化于农民增收需求,但同时也具有公共性。另一方面,农村产业体系结构状态呈日渐碎片化,特别是对小农户治理,农民更加关注农村产业短期与明确的收益,导致缺乏凝聚个体的公共特性。相比农村产业,城镇建设中的产业模式有鲜明的多样化表现形式,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在城镇场域中交织,城镇的“客观性”现实不完全依赖与单一政府或企业,而是体现在多主体价值存在,既需要容纳政治、文化与社会定位,也需要满足产业结构需求的基本秩序。

(二)农村产业的传统性与城镇现代性的冲突

农村传统家长制特征对小农户主的家庭决策具有主导作用,对产业经营的投资支出、风险考虑等都会改变农村产业的聚集形态。城乡之间的二元结构,更进一步加大了农村传统与城镇现代之间的差距,城镇现代化间接冲击传统农村产业。

(三)农村产业的小农理性与城镇发展的经济技术理性的冲突

农村产业产生存在的区域分布产生变化,其生存与发展自然也受到威胁。农村产业“空心化”其背后是小农理性选择的缩影,小农户对农村产业的发展具有生产成本低和产出效率高的特点,劳动的付出与增收的回报成为农户经济行为的决定因素,更倾向对“劳动辛苦程度”均衡的主观感知,与产品消费-劳动满足均衡为感觉阈限。根据AdamSmith所阐述的经济理性概论,技术进步促进产业分工,产业转型促动城镇的发展,但同时也使农村产业的结构边界消除,城镇区域内的资源自由组合,效率、竞争成为城镇产业发展的趋势。在LewisMumford看来,城乡之间人口数量和密度的差别,也是经济效率与理性选择的差别。此外,农民出于增收理性目的,流入城镇导致的农村“空巢化”问题也成为城乡产业冲突的掣肘缩影。

四、农村产业振兴与城镇建设融合的动力逻辑

(一)时间与空间:农村产业与城镇建设的交融场域

从Giddens的“场域”基本概念出发,基于时空相结合角度验证城乡产业融合动力逻辑。Bourdieu认为“场域”是环绕在各种位置间的动态关系网络。对城乡而言,“场域”既是农村发展的物理环境的延续即城镇空间,也是围绕农民与村庄形成的农村关系空间网络。城乡产业在不同场域内发生融合,既实现产业边界的重构,也包括各主体产业自觉水平的提升,实现乡村建设与城镇发展的良性互动。同时也是农村产业“定位”的过程,通过Fo-ley的“四维”城市空间架构,把城市要素的空间与乡村元素的时间相融合促动,城乡空间场域内的路、区、界、结、标等元素意象,均可以体现城乡经济场域交融促动的理念与内涵。

(二)系统整合与变迁:农村产业与城镇融合的路径

系统整合是结构化理论中的重要一环。城乡整合体现出资源禀赋在场的交互协同,产业整合则属于群体与群体不在场的交互作用。只有当城镇趋于去中心化与跨界化之后,产业整合才有可能得以显著的效果。尽管城镇的包容性与农村产业的个性相悖,却也可以与其公共性相融。农村产业是一种公共资源,也需要在公共领域得以显现作用。城镇包容性与农村产业的公共性相融合,才能实现城乡产业系统的有效整合。关于变迁的逻辑,学者们更多地借鉴了Darwin的进化论思想,在研究产业经济时,结构化理论对产业变迁的描述与进化论的方式截然不同,基于结构化理论视角,城乡产业的统筹过程有别于以进化方式的转型,而是以结构转化升级的方式变迁,使新型农民经营者向职业化过渡,也增强城镇对农村产业的吸纳、承载与集聚。

(三)实践性———摆脱“制约”:农村产业与城镇建设融合的落实

城镇建设者与农村产业经营者,要利用好要素流动过程中的人力资本和规模优势,遵守规则摆脱桎梏。面对物质性成本、结构性约束和实操难题,城乡之间产业互动理念真正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发挥人力在产业升级与城镇化中的能动作用。同时,农村产业由于本身的“人情乡土”特征,更易深入人心,使城镇更易承接农村产业的外溢,因此,城市空间不仅是人口的流动地,也是农村产业促动的新兴地。

五、结语

对于农村产业与城镇建设能否融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本文借以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为依据,结合城乡产业结构二重性特征给出了肯定答案,回归整体主义方法论,分析了二者融合过程中的内生结构约束困境并建构动力逻辑,探讨二者融合有助于发掘农村产业转型升级的可治理性,为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有益的逻辑参考,提升农村产业振兴与城镇空间优化的内生动力与融合内涵。

作者:李智 杨英法 单位:吉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河北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