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治理方式分析

生态环境治理方式分析

[摘要]近些年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要坚持人与自然的共生模式、区域之间的共建模式、治理成果的共享模式、责任体系的共赢模式,强化综合治理、分类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和精准治理,降低生态环境治理的成本,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质量和科学化水平。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治理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经历了四个时期。即环保意识觉醒到环境保护法确立的探索起步期;积极参与全球环境保护大会到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本形成期;坚持“科学发展”原则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不断成熟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到提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发展完善期。在生态治理的理论和实践上,都体现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但对照新时代新形势的新要求,部分地区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短板。迁西县作为河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上具有重要生态涵养作用,抓牢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既是工作责任,更是政治任务。我们从实践中体会到,面对突出问题,要按照的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到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形成共同认识,推动共同行动,实现共同治理,采取多种共治方式,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的质量和成效。

一、生态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思想情绪化

在思想认识上,有的领导干部认为,生态环境治理是赔钱赚吆喝、只投入不产出的事,费力不讨好。因此,在环境治理上,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即使治理也是在考核趋紧、项目限批、追责问责施压下的被动为之、被迫为之。存在着上级抓紧了就干干,抓松了就停停,甚至对上级督查满腹牢骚、怨声载道。还有的认为,抓生态治理迟滞了地方发展,成为了地方政府的包袱,存在着躲的倾向、推的做法。比如,迁西县森林覆盖率达63.5%,连续3次入选全国百佳深呼吸小城,生态底子好、条件优。也正是由于这样,个别干部认为抓生态不如抓经济发展成效明显、政绩可观,甚至仍有唯“GDP”论的思想惯性。

(二)手段粗放化

在环境治理的手段上,往往以行政干预、经济处罚为主,表现为一关了之、一停了之、一罚了之。运用差异化税收、差别化电价水价等市场化手段治理环境的思路不宽、方法不活。对如何与企业一道研究生态环保问题缺乏成熟的思路、完整的体系,仍未完全摆脱传统治理的思维定式。

(三)治理形式化

突出表现为被动应付、表面整改,对存在的问题打马虎眼、塞责敷衍。有的采取少报问题、不报问题等手段或暂停封堵排污口、沙土掩埋、简单苫盖、调换样品、数据作假等手段;有的欺骗上级环保督查,搪塞人民群众举报,使治理效果大打折扣,降低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政府的公信力。从近期生态环保部曝光的一些典型案件看,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假整改问题依然突出。

(四)监管程序化

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有的执法部门一般采取到现场走一走、到企业看一看、就问题简单点一点,下发个整改通知书,给相关设备贴个封条,下个督办通知单等程序化手段虚以应付。至于后期如何整改、整改了多少、整改得怎么样,缺乏“一竿子插到底、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致使整改工作流于形势、浮于表面。

(五)投入单一化

从目前看,环保治理投入多以企业为主体。地方政府对生态环保治理的投入不足。而企业在生产经营好的情况下,可能愿意拿出部分资金用于环保设施建设。一旦经济效益下滑,为减少生产成本,就容易减少环保治理的投入。即使上了环保设备也不使用,或少使用,或白天用晚上关,或上级督察部门来了就用、走了就停。

(六)关系复杂化

生态环境整治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多个方面,包括政企关系、银企关系、商企关系、村企关系等。特别是一些企业和干部在利益上有纠葛,关系说不清道不明,甚至充当非法生产企业的“保护伞”和“通风筒”,一有风吹草动,就提前通风报信,造成执法难、取证难、处罚难。有的干部怕涉事企业出问题,拔出萝卜带出泥,尽量帮企业遮掩问题,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七)责任悬空化

生态环保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住建、商务、环保、交通、公安、国土、矿山等多个部门,单独靠环保部门牵头,既做不好,也做不了。在整个责任体系中,存在着九龙治水、谁都想管、谁也管不好的局面。往往是马路警察,各管一段,形不成治理合力,攥不紧治理拳头,看似热热闹闹,实际上责任不落实。

(八)体系扁平化

从目前看,县级环保问题治理,多限于县直相关部门,治理网络向下延伸不够。即使向基层延伸,乡镇层面因没有相应执法权而无法执法,对域内的相关违法企业缺乏有效的约束,没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立体化治理体系,使治理效果打了折扣。

(九)行为短期化

一些地方对生态环境的治理,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哪里出了问题就治理哪里,甚至存在着一人得病、全家吃药,一个部位有病、全身检查的情况。缺乏长远的规划,对应该治理哪些部位、哪些领域,缺乏深入的思考、理性的判断和有效的手段。能应付一时是一时,能应付一回是一回,缺乏系统化的治理思维、统筹化的治理方法。

二、生态环境治理的思路和实践

(一)人与自然的共生模式

迁西县有一个河北唯一、全国十家的花乡果巷田园综合体试点,在全国率先实施“生态生活生产”三生同步、“一产二产三产”三产融合的共生模式。在实践探索中我们认识到,按照生态循环理论,人生于自然,最终也会归于自然。如果对环境过度掠夺,对资源过度开采,势必遭到大自然的报复。就资源型县域经济来说,资源挖一点少一点,修复的成本往往要比收益大很多倍。从一定意义上讲,这是得不偿失的。由于对资源的过度掠夺、过度开采,造成水体污染、房屋塌陷、饮水困难、环境恶化,一些曾经辉煌的矿区甚至变成了“无人区”。建立人与自然共生的发展模式,可以说势在必行、迫在眉睫。人与自然要像朋友一样相处,各得其所、共享其乐,构建起人与自然的命运共同体。这种观念要在干部心中扎根,在治理修复中见效,决不能出现企业老板一人发财、党和政府担责、普通群众受害的现象。

(二)区域之间的共建模式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行政分割不再像过去那样明显,区域与区域之间越来越多地由竞争走向合作,由拆台走向补台。生态环境治理需要树立大局观念、全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自觉跳出一地一域和地方保护主义的思维定式,打破行政分割、部门割据的局面,要求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形成完整的责任链、治理链。只有这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才能做到不分彼此、荣辱与共。比如,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需要共同治理环境污染。迁西县潘家口、大黑汀两座水库是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引滦入津水源地。2016年10月,我们全面开启了潘大库区网箱养鱼清理攻坚战,历时5个月清理网箱养鱼各类设施1.9万个、库鱼8400万斤,使潘大库区再现一池碧波美景。

(三)治理成果的共享模式

共享理念是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其中也蕴含着生态命运共同体的内容。在巴黎气候峰会上,向世界宣布,“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这一宣言充分体现了大国担当,彰显了生态治理的中国气魄,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和广泛认同。但治理方案、治理目标要靠各地以实际行动去支撑、去实现。只有这样,世界人民才能共享蓝天、碧水、白云、净土,才能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安全的食品。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在环境治理上必须以共享促共治。

(四)责任体系的共赢模式

在治理责任上,只有各个部门齐想办法、齐用力,各个地方多下气力、多努力,才能护卫蓝天白云、净水清气,才能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为健康中国、美丽中国、幸福中国添砖加瓦、加油助力。这种共赢不仅要赢在起点上,更要赢在重点上;不仅要赢在治理方式上,更要赢在治理效果上;不仅要赢在大国担当上,更要赢在具体工作上;不仅要赢在全球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的领跑上,更要赢在生态治理的中国标准制定上。

三、生态环境治理的方法和要求

(一)强化综合治理

在治理内容上,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只有综合治理,才能达到山绿、水清、林茂、田丰、湖美、草绿。在治理方式上,要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综合治理。行政上要突出服务和监管,法律上突出配套和精准,经济上突出宏观和微观,通过多措并举,才能使治理无死角、全覆盖。在治理目标上,要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其实质就是将“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统一起来,把经济产出和社会稳定统一起来,把民生福祉和政府形象统一起来,真正实现各领域、各方面的共建、共赢、共享。

(二)强化分类治理

生态治理要突出针对性,区分不同地方、不同情况、不同类别,全面地历史地辩证地加以区分和指导。在主体分类上,企业正在生产经营的,以企业为治理主体,督促企业增投入、上设备,提高治理能力;对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境的,通过兼并重组的方式,盘活僵尸企业;对已破产的企业,在破产清算中,要预留出一部分治理费用,避免“一破了之”、烂摊子没人管、欠账没人还,最后政府买单的情况。在监管服务上,对屡次触碰治理底线、屡教不改的,造成生态环境事件和恶劣影响的,要出重拳、下狠手,坚决予以打击,一律关闭关停,彰显铁腕治污;对有改造和提升空间的,以教育引导为主,督促其提高环保意识、增加环保投入、多上环保设施;对有发展空间、前景广阔的企业,要加强服务,帮助其谋划发展路径,争取做好做大做强。在治理实效上,对规模大、有社会影响力的企业,要多为企业想办法,采取积极稳妥的方法,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决不能简单粗暴、顾此失彼、一棍子打死。既要强化生态环保,又要保持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利益。

(三)强化依法治理

严格的制度、严密的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生态治理必须依法依规,减少人为因素、社会干扰。凡事用制度和法律来约束和规范。要高扬法律利剑,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自我革新的勇气,破除唯“GDP”论思维,宁可舍弃短期利益也要守住生态底线。具体说,要将法律依据找足,围绕涉事企业的违法违规问题,留存影像资料、及时固定证据,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要把法律程序走好,严格按照行政法规赋予的执法权力,从问题发现、立案调查,到案件分析、处分下达,都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确保案件经得起推敲、经得住检验。要让法律效果凸显,对环境违法案件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涉事企业责任,又要深挖严惩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起到查处一企、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强化系统治理

生态环境治理具有很强的综合性、系统性、复杂性,必须强化系统治理统筹推进。要牢固树立系统思维。系统思维不是单向的,而是多维的;不是分散的,而是聚合的。要根据区域定位、生态条件、工作实际、发展基础,研究出台配套的相关制度,明确工作目标、阶段任务、责任落实、资金保障等内容,防止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问题。要凝聚系统力量,整合各方面、各部门资源,打破条块分割,突破行政区划、部门分工的限制,形成生态治理联防联治、群访群治、共防共治大格局。要运用系统方法,既做横向比较,又做纵向分析,既要避免对涉事企业“一棍子”打死,又要防止涉事企业逃避责任、躲避制裁,做到多措并举、多点发力。

(五)强化精准治理

生态环境治理适用“木桶原理”,特别需要聚焦问题,精准发力,补齐生态最短板。问题要找精准,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用点穴式、机动式的方法找问题,通过逆向思维、问题倒逼的方式,靶向治理、改进工作、推进发展。功夫要下精准,既要保持历史的耐心,又要秉承进取的精神,把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做工不能作秀,决不能流于表面化形式化。效果要求精准,强化科技运用,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前沿技术,分析研判环保状况;采用卫星定位拍照、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发现域内环保问题,既降低生态治理的成本和时间,又提升生态治理的质量和效率。

作者:贾京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