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型城镇化建设论文

生态型城镇化建设论文

一、黄河三角洲生态型城镇化建设面临的挑战

(一)生态环境较为脆弱黄河三角洲地区成陆时间较晚,处于大气、河流、海洋和陆地的交接带,是典型的河口湿地生态系统。该区域物种资源丰富,多种物质和动力系统在此交汇交融,陆地和淡水、淡水和咸水、天然和人工等多类生态系统交错分布。近年来,由于黄河来水来沙量减少,给河口地区的生态环境带来了负面影响,直接影响到湿地淡水资源的补给,打破了湿地土壤水盐平衡,植被覆盖率降低,使河口湿地面积减少和生态系统退化。同时由于人类活动加剧,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对生态环境带来较大破坏,导致该地区的生态环境呈现较强的脆弱性。这给生态城镇建设带来巨大挑战。

(二)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一直以来,黄河三角洲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脆弱,历史欠账较多,虽然近年来发展速度加快,但仍然不能满足城镇化发展的要求。目前,该地区仍然缺少与周边区域贯通的干线铁路,高速公路网络尚未完全形成,港口规模小、吞吐量较低,能源、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很完善,特别是绿色、低碳型的城市基础设施更少。由于地势较低,不少城市夏季经常出现内涝现象,城市地下水污染严重,给城市生态系统带来较大破坏。

(三)产业结构层次较低近年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加大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取得了明显成效。该地区产业结构由2008年的7.59∶66.79∶25.62调整为2012年的7.33∶61.27∶31.40。但是这与山东省8.6∶51.4∶40.0的结构相比,产业结构层次仍相对较低。第二产业比重较大,与城镇化息息相关的第三产业所占比重较低。第二产业中仍然是石油化工、石油装备、纺织、造纸、铝业制造、盐化工、皮革制造等传统产业占主导地位,而这些产业又是污染性较强的产业,对环境影响较大。从总体上看,资源消耗型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产业仍占较大比重,科技创新型产业所占比重较低,导致经济增长代价日增。

(四)环境保护面临较大压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以来,区域内各市、县(区)采取了有力措施,积极推行节能减排,万元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都有了大幅度减低。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节能减排的空间越来越小,压力越来越大。据2012年山东省政府对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中期评估显示,经济指标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指标完成情况呈现不一致的状况,涉及生态建设与节能减排的指标完成情况不够理想。[2]仍然占有较大比重的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给生态环境带来较大影响,雾霾天气增多,PM2.5浓度在多个城市处于“严重污染”或“危险水平”。这些无疑给该地区的生态型城镇化建设带来很大挑战。

(五)城镇化发展的总体水平偏低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黄河三角洲城镇化水平为46.6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区内各个县(区)之间的城镇化发展水平呈现不均衡状态,4个市辖区的城镇化水平较高,超过50%,而利津、阳信、高青、庆云、乐陵等县市的城镇化水平还在35%以下。从黄河三角洲对人口集聚的能力来看,尽管黄河三角洲地区的净流入人口到达了21.1万人,但城镇常住人口占全省的比重却由10.69%降到了10.57%,19个县(区)中有11个县市区对人口的吸纳力有所减弱。[2]而对人口的集聚能力直接体现了城镇化发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从人口密度上看,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人口密度仅为全省的61.2%,城镇密度亦相对稀疏,是全省城镇密度的79.4%。这样的状况不利于形成显著的空间聚合态势,难以形成高效率的城镇化空间布局。

二、黄河三角洲生态型城镇化建设的主要对策

(一)以人为本,树立生态化发展的新理念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为此,城市社会生态系统运行必须有利于人的健康发展。生态城镇化的建设过程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过程,因此,生态城镇化要把人看作是生态系统中主体要素,并实现人与生态系统的和谐发展。黄河三角洲地区的城镇化建设要紧紧围绕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基本要求,树立生态文明的新理念。一方面,在城镇化的过程中要普及生态环境知识,增强城市建设者和市民的生态意识,提高他们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弘扬生态文明的社会风尚。另一方面,要倡导绿色低碳的城市生活方式。在适度的物质消费的基础上追求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让城市市民养成健康绿色的良好习惯,低碳家居、低碳消费、低碳出行,将资源节约保护意识融入城市化发展的各个阶段、每个领域。

(二)科学规划,以现代化理念构建生态城镇建设的新格局生态型城镇化的重点不是城市数量的增加和城市地域的扩展,而是城镇的内涵式发展,生态化转型。要从战略的高度理解生态型城镇化的任务和目标,要注重城镇功能的完善,注重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此,必须在可持续发展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做好生态城镇发展战略的制定,做好整个区域城镇的总体规划和设计。国内外生态文明建设中都非常注重编制城镇建设发展规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生态城镇化建设也需要制定科学的规划。为此,要结合《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各地市、县(区)的高效生态经济区、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十二五”发展规划、城镇化发展规划等先期规划来科学制定生态城镇化发展的蓝图。既可以把生态城镇建设纳入到城镇化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去,也可以专门制定生态城镇建设的具体规划。在规划设计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生态优先的方针,统筹本地生态城镇建设的长期与短期发展目标,明确各自生态城镇建设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全面考虑涉及生态城镇建设的人口、土地、产业、生态、环境、设施等各方面因素。在规划中应该以新城区为规划主体,以行政中心、绿色居民区、湿地公园、城市综合体等项目为重点,在优先考虑城市整体环境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土地、人文、自然资源,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系统性。

(三)加快载体培育,积极推进高效生态产业集聚发展生态城镇建设必须坚持城市发展与产业成长“两手抓”。生态产业是生态城镇发展的载体和基础,生态城镇化又为生态产业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发展平台。黄河三角洲日益发展的高效生态产业为该地区生态城镇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高效生态产业是具有典型的生态系统特征的节约集约经济发展模式,包括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等产业体系,是建设生态城镇的有力载体。2013年,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实现生产总值7985.2亿元,增长10.9%,成为山东省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当前,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体系初步建成,可以和生态城镇建设相得益彰,协同发展,构建产城互动的新格局。当前,黄河三角洲地区产业生态化与城镇生态化的互动发展一般有两个途径:一个是与老城区相联系的传统产业的生态化转型。对污染较为严重的传统产业进行技术改造,减少它们对城市的破坏,重构它们与城市的生态联系。同时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在城市中和城镇周边大力发展具有绿色低碳特征的现代服务业。二是在传统城区之外建设生态新城。主要包括两大载体建设:生态产业园区和生态社区。生态产业园区是承载生态产业生态行为与市场行为的空间场所,也是黄河三角洲地区生态产业集聚发展的主要形式。当前,黄河三角洲地区建设了众多的生态产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绿色产业经济区,这为生态城镇建设提供了产业基础。生态社区是生态城镇空间中承载人类生活、居住的载体,是构成生态城市的基本单元和细胞。生态社区建设是生态城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生态社区建设可以使城市市民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低碳化、生态化,为生态产业园区建设提供生活支持。

(四)遵循生态规律,优化城镇发展的自然与社会生态系统城市生态系统是一个由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构成的复合生态系统。其中自然生态系统是物质基础,社会生态系统是精神、灵魂。生态城镇建设不仅需要优美的自然生态系统,更需要和谐的社会生态系统。自然生态系统的优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城市本身自然生态系统的优化;二是城市周边自然生态系统的优化。但无论哪种生态系统的优化,都必须遵循生态规律,符合生态城镇建设的实际需要。城市自然生态系统的优化不是自发形成的,必须有一个自觉行动的过程。其中的关键是要明确系统优化的主体。企业是生产方式转变、产业园区建设的主体,居民是生活方式转变、生态社区建设的主体。无论是在生态保护和修复、城市自然景观的建设与维护方面,还是在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维护方面,都必须有企业和居民的共同参与。城市社会生态系统属于人文生态系统,反映的主要是人与人的关系。与自然生态系统相比,社会生态系统更复杂,更具有脆弱性。因为社会生态系统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具有太多的不确定性。因此,社会生态系统的优化既要遵循社会经济发展规律,也要遵循自然演变规律。社会生态系统建设的关键是要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为此,要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主要内容,崇尚公平正义,大力推动和谐城市、和谐企业、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建设,构建良好的城市社会生态系统。

(五)以科技为支撑,构建生态型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生态型城镇化需要产业、科技、体制、管理、政策等方面的动力推动。在所有的动力要素中,科技起着决定性作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崛起、传统产业的生态化转型、资源的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都离不开科技的创新。科技支撑已经成为影响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核心要素。由于经济发展水平限制,黄河三角洲地区的科技投入和科技创新水平与全国、山东全省及其东部较为发达的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这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的重要环节。为此,必须加大科技投入,推动机制创新,全面提高生态科技水平,推动生态城镇化建设。“生态城镇科技是生态城镇与生态科技的有机结合,是专门服务生态城镇建设的科技手段。”[3]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促进生态科技创新,推动生态城镇化建设的步伐。一是要构建与生态城镇适应的多元化的生态科技体系。主要包括绿色建筑技术、绿色交通技术、生态工业技术、生态农业技术、现代服务技术等等方面。二是构建一体化的生态科技合作创新机制。由于受行政区划和行业限制,黄河三角洲区内各县区之间、各行业之间的合作力度不够,难以发挥科技创新的整体竞争优势。为此,要打破行业和区域的限制,处理好政府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推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生产应用的协调发展,建立生态城镇科技研发体系,构建“产学研”或“政产学研”一体化的合作机制。三是加大生态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政府和企业都应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力度,作为政府要在财政拨款、减免税、优惠贷款、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风险投资等方面,对生态科技发展给予政策支持,作为企业要重视科技创新的作用,加大研发投入。四是加强培育生态科技创新人才。科技人才的教育与培训是生态科技创新的重要基础。2010年,黄河三角洲地区6市共有科技研究人员100522人,博士毕业2657人,硕士毕业9154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与其他发达地区相比明显偏低。区内唯一一所211院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也移居青岛。吸纳高科技人才的政策支持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为此,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种层次开展生态科技人才的教育培训,健全生态城镇建设的科技队伍。高等学校要开设相关学科和专业,为生态城镇化以及生态科技创新培养一批善生态管理、懂生态技术、会生态经营的人才。

(六)加快制度创新,构建生态型城镇化建设的考评机制城镇化进程中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新制度建设,为保障城镇化按照生态化的方向发展建立健全一套有效的考评机制。首先,要构建生态城镇评价指标体系。要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各市城镇化规划为依据,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差异,从经济指标、社会发展指标、人文指标、资源指标、环境指标等方面制定具体的生态城镇化衡量的指标体系。并依照制定的指标体系,以县区为单位进行生态城镇建设的考核。其次,健全生态导向机制,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社会生态建设成效纳入干部考核的评价体系中去。生态城镇化离不开生态建设的整体推进,必须使各级干部、群众切实树立生态优先的理念,树立绿色、生态政绩观,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考核办法、奖惩制度,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型城镇化发展的长效机制。

(七)加强政策引导,构建生态型城镇化建设的政策支持体系推进生态型城镇化建设必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舆论宣传等多种手段,打好“组合拳”,发挥综合效益。在各种手段中,最重要的是经济手段,主要包括财政、税收、信贷、价格、收费(如排污费、生态补偿费)、资金投入等方面。要制定合理的政策,引导、规范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使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朝着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生态城镇建设的方向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没有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完善的经济政策,生态城市建设是很难取得成功的。”如生态城镇建设追求的生态建筑,一般来说,初期投入较高,未来收益不明确,这就使得开发商望而却步,没有投资的积极性。为此,必须通过经济政策给开发商一定的扶持,或者是制定消费政策降低生态建筑的使用成本引导消费者购买。黄河三角洲地区可以充分利用国家给予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来促进生态城镇化建设。在行政手段的运用方面,主要体现在城市管理上。生态城市建设必须有一套与此相适应的城市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的基本特征是科学化、民主化、生态化。城市管理者的各项决策要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城市建设展开,要从传统的等级式的市政管理向网络化的生态管理转变。城市网络各要素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在有机联系中构成了良好的城市生态。生态化管理就是要顺应生态规律,以维护城市各要素之间的有机联系为重点,打造良好的城市生态,建设生态型城市。在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大背景下,黄河三角洲生态型城镇化建设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总之,生态型城镇化建设是黄河三角洲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有机协调和相互配合,需要在深入进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实践创新,不断探索生态型城镇化建设的新路径。

作者:魏学文 任海利 单位:滨州学院黄河三角洲经济研究中心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