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基建项目财务管理

铁路基建项目财务管理

一、铁路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铁路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偏重公益性,项目建成后实际经济效益无法达到预期

在成立铁路总公司后,铁路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应优先考虑经济效益。当然,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不是狭义的利润最大化,它不仅仅体现在盈利目标上,而是应该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包括公益性和国防需求)。但作为企业,仍应把经济效益优先的原则放在我们经营管理的首位,只有在自身能够生存发展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考虑公益性需求。

2.建设资金融资渠道相对单一,无法满足“十二五”铁路发展规划的基本需求

铁路基本建设投资数额庞大,一般投资者难以独自承受,而且回收期长、风险高、收益不确定,很难吸引私营、个人等社会投资者对其进行投资。事实上,也正是由于上述特点,铁路基本建设投资长期依赖自身融资和少量的政府支持,融资方式单一。虽然从目前来看,铁路建设资金来源有中央政府投资、铁路自有资金、铁路自身贷款、地方政府投资等方式。但在全部资金来源中铁路自有资金、自身贷款占据了绝大部分比重。以某铁路局为例,该局目前管理33个铁路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达到1684亿元,按已落实款源测算,铁路自有资金规模为13.2%、债务性资金规模达到53.8%,而地方出资也仅在13%左右。这种近乎单一的融资方式(债务资金比重过大),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铁路建设资金需求,特别是“十二五”规划剩余的两年多时间里,需要完成投资计划1万多亿元,资金需求巨大。同时还本付息的压力也会使得整个铁路系统不堪重负,若不改变现有的投融资体制,必将影响铁路的长远发展。

3.铁路建设资金筹资进度与项目施工进度不匹配,造成资金效益低下或者影响施工进度

没有资金,项目无法实施;有了资金管理不善,也会使建设项目无法按计划正常实施。如:资金筹集进度超过项目施工进度,会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无谓承担较高的资金成本;若资金筹集进度跟不上施工进度,也将严重影响工程按计划施工。建设资金筹资进度与项目施工进度的不匹配,也是当前资金管理中存在的较大问题。

4.铁路建设资金的风险管控能力相对较弱,存在资金风险

有了充足的项目资金,若资金监管不到位,必然会有较大的资金损失风险,进而影响建设项目实施。虽然大部分铁路建设项目都实施了“资金归集”和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银行“三方资金监管”的措施,对建设项目资金专户管理,控制资金流向,确保建设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实现了建设项目资金“闭环控制”。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人员素质、道德观念参差不齐,往往在物资采购、施工计划、验工计价、施工预付款环节出现偏差,存在较大资金风险,若疏于管理,必将造成资金流失,给企业、投资者带来损失。

二、加强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建设

(一)加强对铁路建设项目经济效益、财务效益的评价分析

1.铁路建设项目在立项、可行性研究阶段,重点需要对建设项目技术上、经济上是否可行进行研究,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项目实施可行、投资回收可期、方案设计最优”的原则立项、科研,减少行政手段干预,真正按市场规律进行决策。

2.在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阶段,就应根据现行的财税政策、运价、合理预期运能运量、开展经济效益评价,编制项目评价财务报表,对有关财务指标进行分析评价,考察项目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最终确定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并结合国民经济发展形势进行综合考虑,提出投资决策建议。

3.在开展财务指标评价分析时,应当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对项目风险要尽可能地预计,同时对收益的预测应坚持谨慎性原则,不可盲目乐观,防止人为放大财务收益来达到项目立项的目的,带来后期不可估量的损失。

4.根据不同筹资渠道的特点,提出筹资组合策略。在筹资渠道上主要考虑权益性筹资与债务性筹资比重、社会资本与自有资本比重。在筹资方式上,建设单位可以考虑短期债务性资金与长期债务性资金的结合,适当运用短期借款或理财产品,避免建设项目开工后因资金不到位,严重影响项目施工进度的情况发生,而建设单位应及时筹措长期资金,消除利用短期资金进行项目投资的风险。

(二)转变相应的经营机制,为投融资体制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国务院已明确铁路投融资机制“要按照统筹规划、多元投资、市场运作、政策配套的基本思路,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在此有利条件下,若要破解社会资本进入的体制机制障碍,首先应从自身做起,积极转变相应的经营机制,促进铁路管理运营收益的透明化,提高社会资本进入铁路行业的积极性。

1.争取运价“随行就市”政策支持,一是建立铁路货运运价与其他运输方式运价协调调整的机制。二是客运、军运、农业物资运输等带有公益性运输性质的业务争取相应的公益性补贴。只有做到运输收入弥补运输支出,形成经营积累,才能为铁路企业的长久发展提供“造血”能力,对社会资本具备吸引力。

2.适当放开部分经营权,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建设、经营。铁路建设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投资收、风险偏小的特点,对社会资本同样具有吸引力。而社会资本在进入铁路之前,也会对铁路收益分享模式、拥有铁路所有权和经营权后是否拥有与其股份相对等的话语权等问题有所顾虑。因此我们应当对现行的运输组织、运输收入清算、建设项目和设备设施投资决策流程进行改革,真正按市场化规律操作。

(1)适当调整运输组织,特别是对货运支线、地方铁路、城际铁路等,应在运输方案、运力组织上多下功夫,在保证全路运输组织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尽可能地保障地方铁路、合资铁路、货运支线的运力满足运能的需要。任何不利于公平竞争,不利于地方、合资铁路的运输组织行为都会将社会资本拒之门外。

(2)调整现行的清算政策,让社会投资者能看到投资回报。清算政策的调整涉及清算方式方法、清算单价、资金结算等方面,所有的清算政策均应在市场化的基础上确定,确保清算政策公平、公开、透明,这样才会给社会投资者产生良好的投资回报愿景。

(3)吸引社会资本还应创造良好融资环境,使铁路建设项目投资对地方、企业、社会资本具有吸引力。并不是社会资本、地方、企业资本不愿进入铁路行业,一些地方希望开通连接本地域的城际铁路,或者将铁路支线连接到主干线上,一些企业也希望开通连接本企业的铁路专用线。要提高地方、企业、社会资本的积极性,使铁路建设项目对地方、企业、社会资本更具吸引力,我们必须创新融资方式,盘活用好现有资源,采用多种方式开放铁路资本市场。如:在融资方式上,可以尝试将部分国铁干线的经营权出租给投资公司、社会基金等风险投资机构,通过一次性或分期取得租赁收入,融通铁路建设所需大量资金。但前提条件也必须对现有的经营管理进行创新、改革。

(三)完善投资计划和筹融资计划管理,使资金筹集与项目进度尽可能匹配

在现实工作中,经常会出现筹资进度与投资计划、施工进度相脱节的现象,主要表现为筹资进度无法保证项目施工进度的需求,造成工程进度延缓;筹资进度超前,容易形成贷款资金沉淀,增加无谓的融资成本。造成上述局面的原因主要有:项目批复、征地拆迁、投资计划过大、银行头寸等方面。因此,在上报和下达每年度投资计划时,需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对各项目批复情况、征地拆迁进度、银行头寸进行详细调研了解,在掌握翔实资料的前提下,上报和下达投资计划。同时各项目也应按投资计划和银行头寸制订合理的融资计划,尽量使银行贷款提款进度适应项目施工进度,降低融资成本。

(四)落实资金管理责任、加强人员素质教育、改变核算模式,从源头控制资金风险

1.落实资金管理责任人,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任何管理都离不开人,只有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内控制度才能得到有效执行。而铁路建设资金管理好坏,首先应当落实建设资金管理责任人。因此,应当利用会议、文件形式落实相关会计法规中相关规定,明确建设项目管理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建设资金监督、管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内部各职能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建设资金的管理、监督负有共同责任。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再完善的制度最终还是需要人去执行、管理,因此也必须提高财务人员基建财务管理方面的业务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铁路建设项目开始后,通常从各个运营单位和施工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项目管理单位,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往往对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缺乏工程技术、工程建设的专业知识和财务管理经验,难以做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的科学化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因此,一定要加强学习培训和调查研究,不仅要精通财会业务,而且还要熟悉土建工程业务,不断提高建设项目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养,树立当好家理好财的思想,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探讨建立会计核算中心和实行会计委派制的模式,实行资源集中管理

探讨建立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中心和会计人员委派制。此处所讲会计核算中心和会计人员委派是指在铁路局层面建立所有建设项目会计统一核算中心以及委派的会计人员的人事关系、劳动报酬等统一由铁路局集中管理。一是可以减少建设项目人员编制,减少建管费成本支出。二是可以实现对资金的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和有效监控,可以加强会计监督体系,保证各项开支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有效防止资金相互挤占、挪用。三是有利于堵塞资产流失的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遏制或减少舞弊行为发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作者:雷新 单位:武汉铁路局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