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食品监督检查浅析

铁路食品监督检查浅析

作者:刘嘉轩 单位:天津铁路卫生监督所

2011年8月全路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铁路食品安全是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铁道部和路局相关领导曾多次对卫生监督员提出指导性意见并提出具体要求。在铁道部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上,有关领导强调:食品安全与行车、人身安全同等重要,铁路运输和经营管理部门要做到“三同时”,要将食品安全工作与运输经营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1]。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经过统一部署、集中整治、现场督导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取得了一定成果,为巩固此次检查的成果,现将天津铁路卫生监督所辖区内安全大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分析如下。

1材料与方法

1.1材料铁路安全大检查活动由铁道部统一部署,北京局由北京、天津、石家庄三个卫生监督所抽调卫生监督员由路局社保处统一安排赴各地进行检查,各铁路卫生监督所负责本辖区内各经营网点的检查及督导工作。天津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负责检查督导的餐饮服务单位35个、食品流通单位67个、餐车33组次。其中路局检查组检查餐饮服务单位5个、食品流通单位11个、餐车4组次,天津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0个、食品流通单位56个、餐车29组次。

1.2检查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铁路站车卫生监督检查办法》、《铁路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意见》相关要求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涵盖基础设施、组织管理、规章制度、卫生状况等内容,按旅客餐车、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四类各有侧重进行检查,主要采取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核的方式,直接对话相关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落实、销号,最后将检查、销号情况汇总统计。

2结果

天津铁路卫生监督所辖区内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5个、食品流通单位67个、餐车33组次(餐车全部为天津客运段担当)。通过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天津铁路卫生监督所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操作流程、制度建设、卫生状况、生产经营条件、食品卫生意识等方面有了显著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从天津铁路卫生监督所辖区内总结归纳的数据,纵观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不健全、进出货台账记录不规范占25.9%(35/135);食品、原料存放不规范、食品与其他物品混放占23.8%(32/135);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不能按规定穿着佩戴工作服、帽口罩等占21.5%(29/135);防蝇、防尘、防潮设施不齐全占18.5%(25/135);环境卫生不达标占13.3%(18/135);食品洗净度、消毒不达标占11.1%(15/135);食品工具、器具、容器、冰箱、冰柜无生熟标记或未按标记存放占8.9%(12/135);工作人员个人物品不能定位存放占6.7%(9/135)。

3讨论及建议

3.1食品进货索证索票是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的前提,食品溯源的关键环节。《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是卫生监督员在现场执法的理论依据,其中对食品原料索证、索票有着明确的要求和极强的可操作性,其关键在于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者和食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3.2食品原料存放不规范,食品安全就无从谈起,其关键在于食品安全管理者不能按照其制定的卫生制度逐一落实,卫生意识淡漠,这需要卫生监督员在日常巡回检查过程中加强监督监管力度、加大监督频次等措施并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在实际工作中减少甚至杜绝食品原料存放不规范的问题。

3.3“三防”设施设备不齐全,主要反映了食品安全管理者对其认识的不到位,不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购进、添置设施设备,需要卫生监督员在日常工作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不断改善。

3.4其他存在问题,主要反映出食品安全管理者和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意识淡漠。卫生监督部门需要进一步引导企业内部进行定期考核,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者的卫生知识培训,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长期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贯彻体系的常态运行,使企业对食品安全的认知水平和知识水平不断提高。

3.5从本次安全大检查结果看,辖区单位食品安全意识较以往已有明显提高,但一些薄弱环节仍然突出,仍存在一些食品安全隐患,铁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仍不可松懈,要不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车站、列车应继续将食品安全评定与站段绩效考核成绩相挂钩,狠抓食品安全不松懈,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和问责制度,明确主管领导,避免相互扯皮现象的发生。铁道部相关领导多次在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强调进一步加强铁路食品安全工作,把确保食品安全作为铁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牢固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全面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证铁路食品安全工作稳步推进。卫生监督部门要继续推行量化分级制度及信息通报制度,积极组织各食品单位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在日常监督过程中提高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法律意识,为铁路食品安全保驾护航[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