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育融入高职院校课程的路径

劳动教育融入高职院校课程的路径

摘要:在统筹推进思政课课程内容建设过程中,要系统开展劳动教育。基于此,如何将劳动教育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便成为一个急需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考虑到高职院校侧重于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劳动属性更为突出,本文将以高职院校为载体,以劳动教育为切入点,着重探究劳动教育与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有机融合问题,提出以专题理论教学为渠道开展劳动教育、以实践教学为平台实行劳动教育,以考核机制为保障来实现劳动教育,切实将劳动教育有机融入到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当中。

关键词:劳动教育;专题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考核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立足新时代,对劳动教育做出重要论述。在2018年9月10日的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要在现有教育基础上加强劳动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理念,长大后能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2019年8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强调,在统筹推进思政课课程内容建设过程中,要系统开展劳动教育。2020年3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对新时代劳动教育做出全面部署。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提出,要根据各学段特点,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除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外,其他课程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系统加强劳动教育。基于此,如何将劳动教育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便成为一个急需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考虑到高职院校与普通教育不同,侧重于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劳动属性更为突出,由此,本文将以高职院校为载体,以劳动教育为切入点,重点探究劳动教育与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有机融合问题。

一、劳动教育的内涵

要明确“劳动教育”的内涵,首先需要明晰什么是“劳动”。在《当代汉语词典》中,劳动被认为是“人类创造物质或精神财富的活动。”[1]在《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中,劳动被定义为“是人类特有的基本的社会实践活动,也是人类通过有目的的活动改造自然对象并在这一活动中改造人自身的过程。”[2]在恩格斯看来,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而且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于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3]劳动作为一种特殊的人类活动,在人类脱离动物状态而转变为人的过程中,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马克思、恩格斯分别从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和教育学原理三个维度对劳动的价值做出过重要论述,形成了系统的劳动价值论。概言之,历史唯物主义角度强调,劳动创造人本身、劳动创造世界、劳动创造历史;政治经济学角度强调,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教育学原理则强调,劳动形成人的本质,劳动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4]。“劳动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通常是指以促进学生形成劳动价值观和劳动品质为目的的教育活动。其中,劳动价值观一般包括确立正确的劳动观点、养成积极的劳动态度;而劳动品质则包括掌握一定的劳动知识与技能、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劳动教育按照基本内容划分,可分为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

二、劳动教育融入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重大意义

(一)促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内容的整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科学性、理论性、实践性于一体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是、教育部规定的大学生必修思想政治理论课之一,是高等职业院校进行素质教育的核心课程,也是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承担着引导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培养具备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法治素质,能够自觉担当民族复兴的时代新人的任务[5]。《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自2006年出版以来,为了更及时、更充分地反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实践创新成果,、教育部组织课题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分别于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3年、2015年、2018年对教材进行了7次修订。这使得《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的课程内容得以不断丰富和完善,同时,也增强了该课程的指导性、时代性和针对性。然而,随着十八大以来,对劳动教育的重视,尤其是近期《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的,将劳动教育融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无疑会进一步促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内容的整合,使之更符合新时代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要求。

(二)助力高职院校大学生人生价值的实现。出于人的社会属性,人们都期待在实践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然而,由于长期以来,社会转型期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的盛行,不劳而获的思想不断蔓延;加上一直以来的应试教育和前些年的独生子女政策,使得家长往往只关心孩子的学业成绩,体力劳动和生产劳动在家庭教育中被忽视;此外,学校也普遍忽视学生劳动观念和劳动习惯培养,甚至出现把劳动当惩罚手段的情况[6],在社会、家庭、学校的合力作用下,青少年往往劳动观念淡薄,劳动态度消极,甚至出现鄙视劳动的不良现象。而高职院校大学生区别于普通教育大学生,接受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职业教育,这一现实使得高职院校大学生对未来将从事的劳动深感忧虑,导致部分大学生失去对大学学习的热诚,大学生活变成了“混日子”。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问题并非无解。劳动作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劳动教育作为有组织、有计划地以促进学生形成劳动价值观和劳动品质为目的的教育活动,将劳动教育融入到思想品德教育中,加强劳动教育,可以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劳动观,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体会劳动不分贵贱,热爱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7];从而达到劳动与思想的双丰收,助力高职院校大学生人生价值的实现。

三、劳动教育融入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路径探究

(一)以专题理论教学为渠道开展劳动教育。《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主要针对大学生成长过程中面临的思想道德问题和法律问题而开展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教育。围绕这“五观教育”,教材共分为六章。其中,涉及到劳动教育相关理论知识的有:在第一章讲人的本质这一问题时,会涉及到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劳动价值观,即劳动创造人本身,劳动创造世界,劳动创造历史;此外,在第二章讲到正确的人生观时,会涉及到工匠精神和劳动模范;在第三章讲到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时,会涉及到公民应该具备“创新”的劳动精神;进一步地,在第四章讲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培养什么样的公民时,会讲到公民应该具备敬业、诚信的劳动精神;不仅如此,在第五章讲职业道德的问题时,更是强调要坚守“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规范,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同样涉及到劳动精神和劳动态度的问题;最后,在第六章讲到民法的问题时,还会涉及到与大学生就业密切相关的《劳动法》。由此可见,每一章都或多或少有劳动教育的相关理论知识,但分散在各个主题之下,并没有单独成章。2019年6月,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学指导委员会颁布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专题教学指南》开始试行,将课程设置为四个板块16个专题,第一个板块即专题一对应绪论部分,在专题教学中具有导论的地位和功能;第二个板块由专题二至专题九8个专题构成,属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层面的内容;第三个板块由专题十至专题十二3个专题构成,属于道德观教育层面的内容;第四个板块由专题十三至专题十六4个专题构成,属于法治观教育的内容。专题划分整合了课程内容,有效地增强了教学的思想性、理论性以及亲和力和针对性。鉴于此,建议可以将“劳动观”作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这“五观”之外的第六观加入教材内容,围绕劳动价值观和劳动品质单独设立关于“劳动教育”的专题,以课堂中的专题理论教学为渠道开展劳动教育,从而将劳动教育有机融入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

(二)以实践教学为平台实行劳动教育。《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由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部分组成。早在2018年4月13日,教育部就了《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文件明确规定,专科生“基础”课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设置3学分,从现有学分中划出1个学分开展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学生既可通过参加教师统一组织的实践教学获得相应学分,也可通过提交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相关的实践成果申请获得相应学分[8]。基于此,还可以开展“劳动教育”这一专题的实践教学,通过实践教学的方式来实行劳动教育。考虑到劳动教育可分为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三大部分内容,围绕“劳动教育”专题而开展的实践教学,也可以设置以“日常生活劳动”为主题的实践教学、以“生产劳动”为主题的实践教学和以“服务性劳动”为主题的实践教学三大板块。其中,以“日常生活劳动”为主题的实践教学可以是和学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劳动教育,例如开展“宿舍卫生大扫除”、“美丽校园·我在行动”、“21天劳动习惯养成大比拼”等活动,以此来引导学生热爱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而以“生产劳动”为主题的实践教学则可以和学生的专业相结合,利用学校已有的实践平台,开展下企业锻炼等相关活动,帮助学生积累职业经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树立正确择业观和创业观;以“服务性劳动”为主题的实践教学则可以利用学生的专业知识深入到企业、社区、农村开展专业服务,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培育学生的公共服务意识,使其具有面对重大疫情、灾害等危机时主动作为的奉献精神。

(三)以考核机制为保障实现劳动教育。在将劳动教育融入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过程中,除了要以专题理论教学为渠道开展劳动教育、以实践教学为平台实行劳动教育之外,还要以考核机制为保障来实现劳动教育,切实将“劳动教育”专题理论教学和专题实践教学,纳入整个《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核当中,并且在考核过程中注重过程考核,增强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比重。例如,在专题理论教学中,考虑将学生日常的提问、回答问题的次数和准确率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而在实践教学过程中,考虑将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实际成果纳入平时成绩。同时保证所有的学生在开学第一课中,明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核方式和具体考核内容,让学生从一开始便提高对“劳动教育”的重视程度。以考核机制为保障实现劳动教育,是将劳动教育融入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必要途径,也是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与劳动教育相结合的当务之急,需要充分重视。

参考文献:

[1]莫蘅主编.当代汉语词典[M].上海辞书出版社,2004.

[2]方厚枢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M].中国出版年鉴,1988.

[3]马克思和恩格斯.马恩选集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95.

[4]胡君进,檀传宝.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观与劳动教育观[J].教育研究,2018,(05).

[5]《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编写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高等教育书出版社,2018.

[6]李珂,曲霞.1949年以来劳动教育在党的教育方针中的历史演变与省思[J].教育学报,2018,(05).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2020-3-27).

[8]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2018-04-13).

作者:张利云 李小波 单位:武汉城市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