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党员述职报告范例6篇

研究生党员述职报告

研究生党员述职报告范文1

一、述职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围绕“六个方面”。重点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进行。一是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抓好党建工作的思考、存在问题的分析和加强改进工作的思路情况;2014年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中自己查、上级点和群众评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支持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等情况。二是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坚持区委“六个统筹”要求,创造性落实统筹思想教育、解决问题、制度建设、上下联动、组织领导、推动工作等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情况。三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探索干部能上能下,整治“庸懒散浮拖”情况;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情况。四是加强党管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认真履行“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目标责任制等情况。五是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基层党建工作部署情况。基层党建大排查大整建大提升工作情况;党员发展教育管理、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情况;充实基层党务工作力量,落实基层干部待遇、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加强活动场所建设等情况;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学校党建工作情况。六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两个责任”,持续用力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六个带头”,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等情况。

(二)坚持“三个突出”。(1)突出从严从实。撰写述职报告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实情、听真话、找问题,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党建工作情况,做实撰写述职报告的基础性工作。形成书面材料时,要坚持干了什么就讲什么,有什么问题就反映什么问题,做到情况真实、数据真实、效果真实,坚决防止闭门造车,搞形式主义。(2)突出书记履职。述职报告既要讲面上党建工作情况,更要突出书记个人履职情况,始终贯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这条主线。支部书记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站在书记的角度,讲书记的思考、书记的作为、书记的语言,重点讲清个人在抓研究谋划、抓督促落实、抓投入保障、抓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3)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把问题意识、问题导向贯穿前期准备、撰写报告、审核把关全过程,既注重查找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查找书记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还要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提出的工作措施要联系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写成绩不超过1/3。

(三)做到“四个讲清楚”。(1)讲清楚书记个人履行党建职责的情况。对一年来个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研究部署推进党的建设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协调解决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情况进行报告,避免书记述职变成班子汇报或党建工作总结。(2)讲清楚今年本支部的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主要是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今年党建工作部署的主要措施、取得成效进行汇报,特别是要对重点工作一一作出回应,要有做法、有数据、有实例,不能“空对空”。(3)讲清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认真查找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加大基层基础保障投入、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和推进对照检查材料中查找出的抓党建工作问题整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具体表现,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分析原因。(4)讲清楚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从严管党治党的具体思路、工作重点、推进措施,特别是要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一条一条提出解决方案。工作措施要有抓手、有载体、可监督、可考核,切忌喊口号、搞形式,提一些不切实际的指标。

二、审阅述职报告相关事项

(一)提前准备。局党组将在审阅述职报告前,采取实地调研、座谈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学校调研,收集第一手资料,全面准确掌握各地各校园党建工作推进情况,分领域列出各地问题清单,确保审阅把关有根有据、客观公正、可信度高。

(二)材料审阅。各支部班子及书记述职报告,于2016年1月18日前报指导组分级审阅签字通过。(述职报告指导审阅分组情况附后)。

(三)严格把关。借鉴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做法,像审阅对照检查材料一样审阅述职报告,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三、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安排

基层党组织书记的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和集体约谈,依据《市区基层党组织及书记年度考核“一述三评”实施办法》要求,在2016年1月中旬开始进行的“学校年度目标考核”过程中完成。

四、开好述职评议考核会议

各校园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从2016年1月中旬开始,由各校园党组织按照教育局党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按照“一述三评一约谈”要求,组织开好述职评议会。一是组织好“一述”。邀请部分党员干部群众、家长教师代表参加。二是开展好“三评”。要开展好上级党组织书记点评、上级党组织部门派员点评、现场测评。参会人员要对述职对象按“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然后折算成相应分值,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后,及时反馈测评结果(被考评对象得分=(好×100+较好×80+一般×60+差×0)÷有效票数)。三是召集好“一约谈”。上级党组织书记对下级党组织书记开展集体约谈,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寸土不让,做到不松手、不甩手、不放手。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精心安排部署。各校园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统一作出部署,严格有关要求,确保述职评议考核和集体约谈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分管工作抓好配合。

研究生党员述职报告范文2

20xx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带领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初工作会议及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廉洁从政,真抓实干,各项目标任务均超时序进度,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现将一年来履职和廉政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中,我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亲自抓,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述职述廉,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全局系统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一是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贯穿于人事劳动保障工作全过程。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我和班子成员同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的文件、论述和讲话,带头给全体党员干部讲反腐倡廉党课,并利用个别地方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四是通过设立党政纪宣传栏、悬挂廉政提示语、在网站开辟廉政在线栏目等形式,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被市纪委命名为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五是由我亲自带队,组织考核组,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通过考核,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水平。

二、清正廉洁,做好勤政廉政表率

我始终坚持“基层第一、群众至上”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人事劳动保障政策,为职工和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一是坚持以身作则,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狠抓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保证各项工作任务优质高效完成。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全体同志强化“争先进、创一流”意识,在全局系统营造出了“比、学、赶、超”干事创业氛围。二是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利,不用权谋私、不滥用权力,带头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做到执行法规不走样、不徇私情,不感情用事、不留后遗症、不引起连锁反映。

三、廉洁自律,严格遵守纪律

我认真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党纪政纪,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扛得住灯红酒绿的诱惑,经得起权利和金钱的考验,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都能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在管好自己的同时,我还管好自己的亲属、管好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廉政准则》、中纪委规定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省委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12条规定,不存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问题,不存在借用、租用小汽车、公车入私户和违反规定乘坐军、警牌照小汽车以及规避备案制度变相乘坐超标车问题,不存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利用职权和职位影响经商办企业问题,不存在以学习考察为名弄虚作假变相公款旅游问题,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问题,不存在以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问题,不存在利用婚丧嫁娶事宜收钱敛财问题,通讯费用未通过单位报销,未持有私人护照。在财务支出方面,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在社保基金和就业专项基金管理上,牢固树立高压线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在干部任用上,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程序办事,始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不个人说了算,做到了严把用人观,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完善机制,自觉接受监督

研究生党员述职报告范文3

一、述职评议的形成及其原因

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述职评议最早萌发于80年代,但90年代才在陕西省全面展开。1991年,陕西省西安市、铜川市、韩城市和三原县人大常委会在学习外省经验的基础上,开始组织委员和代表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和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进行述职评议。其后,一些市、县人大常委会纷纷效法,渐成规模。1994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在总结、研究、吸收市、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组织了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的述职评议,首创省级人大常委会开展述职评议的先例。

述职评议的产生和形成,有其深刻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原因。

1.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总结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根据我国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实际需要,针对社会普遍存在的人治和腐败现象,多次反复地讲,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与民主法制不健全有很大关系,要通过改革,健全法制,实行法治,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人员的监督。1993年,同志在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党员负责人会议上讲:“在我们国家,任何人都要接受监督。掌握权力而不接受监督,必将导致腐败,人大的监督是代表人民进行的监督,它是一种国家体制,而不是个人行为。各级人大要认真总结监督工作经验,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法规,使监督工作逐步制度化、程序化。”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和法治理论,同志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讲话精神,成为地方人大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动力。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肯定了这一新的监督形式,使述职评议工作有了法律依据。

2.九十年代初,我国进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阶段。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必然要求转变政府职能:一是从依靠政策向基本和主要依靠法律转变;二是由权力经济向民主经济过渡,从依靠行政命令向依照市场经济法则和价值规律办事转变。市场经济也要求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严格司法,保障和维护市场的稳定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这就要求一方面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一方面加强法律的贯彻实施,强化对执法部门,特别是对负有直接和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司法情况的监督。

3.近年来,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以来,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物质刺激和利益驱动下,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谋取非法利益。这些腐败现象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人民群众要求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监督,加强干部队伍的勤政廉政建设,防范腐败滋生。

4.在过去的工作中,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采取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专题报告,提出建议、批评、意见和询问、质询,组织代表视察、评议政府和两院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实行错案追究制度等形式,加强对政府及其部门和法院、检察院的监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这些监督形式,对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整体工作监督的份量比较重,对领导人员个人的监督比较轻,缺乏对他们的检查,较少了解他们的工作表现和思想状况,对他们工作方面的改进和思想作风方面的转变帮助不多,没有把对整体工作的监督和对领导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很好地结合起来,没有把选举任命和选举任命后的检查、督促、帮助、支持连续起来,没有形成直接、具体、有效的监督机制。这就要求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加强研究,探索一条加强对政府和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监督的新路子。

在述职评议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各地人大常委会采取了两方面成功的措施:

一是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经验,改进办法,促进述职评议工作稳步开展。述职评议刚刚兴起,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就密切关注此项新生事物的发展,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研究。1995年,省人大常委会对述职评议经验进行深入的探讨和总结,审议通过了《陕西省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述职办法》,并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实施,初步实现了述职评议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律化。经过三年实践,1998年,对述职办法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使述职评议的措施更为得当,成效更为显著,保障了述职评议工作的深入进行。1999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又着手制定九届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规划,以保障本届述职评议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步骤地进行。

二是积极争取党委的支持和帮助,保证述职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1994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述职评议,常委会党组向省委专呈了请示报告,省委领导肯定了述职评议的意义和作用,对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支持人大常委会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使全省述职评议工作很快打开了局面;1996年10月和1998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又先后两次就改进和完善述职评议工作,解决述职评议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向省委呈送了请示报告,得到了有力的支持。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述职评议时,常委会党组也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请示,得到了同级党委的支持和帮助。

二、述职评议的做法和体会

采用恰当的述职评议的方式和方法是取得述职评议成效的关键。陕西省在述职评议工作中,注意把握好以下几方面主要环节,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1.明确规定述职评议是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方式,述职评议工作在本级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进行。这样做的好处在于:(l)把述职评议纳入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范畴,使述职评议成为权力机关的日常性工作;(2)发挥了人大法律监督在国家监督机制中的作用,使述职评议与党委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人事监督体系;(3)体现了人大集体行使监督职权的特点,使述职评议更具民主,监督的力度更大,效果更好。

2.明确规定述职评议的对象是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和任命的政府部门正职领导人员。这样做:一是政府部门正职领导人员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由地方人大常委会任命,是政府的组成人员,依法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二是部门正职领导人员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负有主要责任,人大常委会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应主要加强对部门正职领导人员的监督。通过对正职领导人员法制观念,执法决策水平,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达到对部门执法状况的检查监督。

3.明确规定不安排政府和法院、检察院正职领导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述职评议开展之初,各市、县人大常委会曾把政府和法院、检察院正职领导作为述职评议的主要对象,省人大常委会也在1996年制定的述职办法中做了有关规定。但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感到,政府和法院、检察院正职领导每年在人代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本身已带有述职性质,再安排他们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似有重复述职之意。

4.严格规范述职评议内容。述职评议开展之初,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对述职评议的内容究竟应当包括哪些方面尚不十分清楚,有的把述职评议的内容和重点主要放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变政府职能,执行党的干部管理政策,搞好机关自身建设,以及述职人员的德、能、勤、绩表现上。这样做,没有很好地体现人大监督的性质、特点和作用,也容易把人大依法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党委组织部门考察干部混为一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经过审慎研究,将述职评议的内容确定为三方面:(1)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2)依法履行职责情况;(3)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这三方面内容,集中体现了人大监督的基本性质和特点以及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范围,给述职评议做了较为准确的定位。

5.明确规定述职评议的基本形式是述职人员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采用什么形式进行述职,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开始的做法并不统一,有的是向常委会视察组述职,也有的用书面形式述职,还有的在不同的会议上述职。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经过实践,认为让述职人员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最能体现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的特点,体现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便于常委会委员直接进行评议,述职人员直接听取评议意见,从而提高述职评议的效果和质量。

6.明确规定述职人员应当在任期内向人大常委会述职一次。述职评议开展之初,一些市、县人大常委会安排述职的随意性较大,有的述职人员被重复安排述职,有的则未安排述职。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研究认为,安排述职人员在任期内向人大常委会述职,既是人大行使监督职权的必要途径,也是被选举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向选举任命他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的表现。因此,每个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都应以述职人员的身份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述职。考虑到述职评议量大面宽,从准备到结束,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规定每个述职人员在本届任期内安排述职一次。

7.要求述职人员写好述职报告。述职人员的述职报告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进行评议的根据,述职报告写得全面、客现、真实,评议才能有的放矢,评有所得,议有所获。因此,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对述职人员提出明确要求:第一,述职报告必须由本人亲自起草,以便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述职人员的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和精神面貌。第二,述职报告要写得实事求是,尽可能准确地估价自已的成绩和缺点,点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拿出改进措施,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进行评议。第三,述职报告写好后,述职人员应在本部门职工大会上先行报告,征求干部群众对述职报告的意见,再根据干部群众所提意见对述职报告进行必要的修改,以增加述职报告的透明度,提高述职报告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第四,述职人员在起草述职报告时,应加强与人大有关部门的联系,接受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述职报告应在述职前20天呈交人大常委会,以便常委会及其有关部门提前做好述职评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述职评议如期进行。

8.深入开展述职评议视察活动。为了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掌握述职情况,决定述职评议如何安排,为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开展评议提供必要情况,述职评议前,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前往述职人员所在部门进行视察。通过召开部门领导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离退休老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职工群众等不同类型的座谈会,以及个别走访、专门调查等形式,广泛了解述职人员的履职情况;写出视察情况报告。

9.认真听取、评议述职报告。述职评议开始,人大常委会先召开全体会议,让述职人员面向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郑重述职;然后,召开分组会,让述职人员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的评议。参加评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可以对述职人员所在部门的工作提出看法、意见和建议,可以对述职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价,对述职人员的缺点、错误和不足之处提出批评指正。为了增进评议效果,评议时,人大常委会还邀请政府领导和人事、监察部门的同志列席会议,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评议工作。

10.切实落实述职评议整改意见。述职评议结束后,人大常委会将述职评议意见送达述职人员所在部门。述职人员按照述职评议所提意见,对所在部门和本人的工作进行整改,是最终实现述职评议目的的关键。为了落实整改意见,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对整政工作做了严格的规定和要求。一是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提出的评议意见汇总整理,经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送达述职人员所在部门,供述职人员在本部门对照整改:同时,将评议意见分送党委和政府,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要求述职人员在两个月内认真整改,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情况如实汇报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对整改情况进行严格检查评定,直至满意为止。需要对述职人员进行处理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三、改进述职评议工作的几点建议

述职评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毕竟时间较短,经验还不足,需要逐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研究生党员述职报告范文4

要深化对述职评议工作的认识

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宪法、法律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不断澄清人们对述职评议工作的一些模糊认识,同时进一步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责任感,提高任命干部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加大述职评议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共识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首先,监督任命干部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宪法第三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之一是“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这些规定清楚地说明,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及其干部的监督职权,但对实施监督采取的形式,没有也不可能一一作出具体的、一成不变的规定,只能在实践中不断创造和完善。因此,开展对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正是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探索和创造出来的加强监督的有效形式之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有关原则性规定的结果,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规定,人大常委会应当理直气壮地开展述职评议工作,任命干部必须自觉服从。

其次,开展述职评议和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是一致的。述职评议是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按照法律的规定,由人大常委会对其任命的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的一种民主的公开的评议。述职评议的根本目的在于增强被任命干部的人大意识、公仆意识、法制意识,更好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与党对干部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同时,述职评议可以开阔党委考察、考核干部的工作视野,这对党组织进一步考察了解干部,拓宽党管干部的工作渠道是十分有利的。因此,开展述职评议有利于党管干部原则的落实,也是对党管干部具体工作的有益补充。

第三,人大常委会开展述职评议具有法律效力,对履职不力、问题严重、不称职的任命干部,人大常委会有权按照有关程序予以处置。这种对任命干部的处置是贯彻宪法精神和党管干部原则的综合体现,具有权威性。

述职评议工作要制度化规范化

人大常委会要不断总结工作,善于提炼规律性的东西,尽快形成相关制度或作出有关规定,努力使述职评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制定制度中,对述职评议工作全过程都要尽可能地加以明确,尤其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规定。

必须明确对象和主体范围。目前,任命干部向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的人员比例还不够高,涉及面还不够广。因此,在依法规范、优化方式的基础上,对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之间建立明确具体的直接对应关系,实现述职评议的广泛化显得尤为重要。所有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干部都是述职评议的对象,应当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自觉接受权力授予者的监督。

必须明确述职报告的内容。人大常委会对述职报告的内容范围、报告所反映履职情况的时间应加以明确,形成较为固定的格局,避免出现述职报告混同于单位工作汇报的现象。述职报告的重点内容应当是述职人员在任现职务的时间内(年度述职例外)履行自己岗位职责的情况,包括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廉洁自律情况;在加强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管理方面发挥的作用及其效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等。

必须明确述职评议的方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干部应当每年向人大常委会递交述职报告,并在任期内向人大或常委会进行一次系统的述职,接受评议。人大常委会对不同的对象,评议方式也应予以区别,对人大选举干部的述职评议,应当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或者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除了每年确定的评议对象由常委会会议进行述职评议外,还可采取主任会议或者书面述职评议方式进行。

必须明确述职评议的测评效力。人大常委会目前开展的述职评议比较偏重“议”,而对任命干部履职情况的民主评定还不够。因此,述职评议中对述职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应当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可以优秀、称职、不称职、弃权四种评价选择为宜。对测评结果,常委会应通报党委组织部门,供党委组织部门参考。测评结果确定为不称职的述职人员,可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予以免职。

专项调研要广泛深入

搞好调查研究对提高述职评议质量和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人大常委会及其述职评议工作小组或有关工作委员会要深入、广泛开展调研,既要听取述职干部所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又要听取其下属干部和群众的意见,还要听取与其工作有关的上级领导、主管部门以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特别要注重倾听人大代表的意见。方法上既可明察,也可暗访,必要时可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开展专项视察。通过调研,较为全面、准确地掌握述职干部履职中的功过得失,写出与述职干部本人“象”、“真”、“实”的调研报告,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评议中参考。同时,常委会要在工作班子的配备上做文章,根据需要可从有关部门抽调专业力量,一起参与述职评议的调查研究工作,从而使调研中看到的问题更实际更准确,提出的意见更具针对性。此外还要注意优化方式,拓展听取各方面意见的渠道,开启向社会征询意见的“窗口”,如采用设立意见箱或网上征询等方式,体现述职评议的民主性、公开性和群众性。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也要科学合理安排,避免雷同,减少有关部门工作上的麻烦,降低工作成本。

研究生党员述职报告范文5

1、全面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积极参加党委中心组安排的专题辅导报告,组织广大党员认真观看党的开幕式,听取大思政讲师团所做的精神宣讲,结合工作报告展开研讨,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湘潭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学院创建省文明高校地宣传发动和协调等重要工作。

3、切实履行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作为总支书记,我注意强化班子建设,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分工协作,履行“一岗双责”。

二、基层党建进展情况

㈠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基础

1、慎重做好组织发展工作。严把组织发展“入口关,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做好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工作,上半年发展计划财务处会计余妍子为预备党员,下半年吸收收费科科长杨岱姣为中共预备党员,报党委审批。

2、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以理论学习、主题研讨、影视观赏、实践教育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分别组织党员开展了学习黄大年精神、廖俊波事迹,观看《榜样》《十八洞村》《知心法官》等专题影片,赴省市党史馆、王震故居、李立三故居等地接受红色革命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党性观念,牢记服务宗旨。

3、完成支部党员信息采集工作。按要求完成了党支部和党员个人的信息采集工作,纳入党员管理系统。做好了红星网和“红星云”手机移动平台的测试工作。

4、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组织召开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通过支部书记述职、总支书记点评、党员代表测评等程序进行考核测评,总结了成绩,查摆了不足。

㈡加强作风建设,培育良好教风

1、开展师德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听取育人楷模石雪晖先进事迹报告会、立足岗位做合格党员主题实践等形式,对标提出的“四有好老师”的要求,弘扬主旋律,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2、加强作风建设。督促指导机关各党支部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群众自觉践行《文明公约与服务承诺》,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言行举止,以实际行动争做师生表率。

3、坚持群众路线。落实联系群众制度和联系班级、学生制度,与群众交友沟通,增进交流,维护师生正当权益。但在走出办公室,走近师生,帮助师生解决工作、学习、生活实际困难方面办法不多。

4、培育党建创新特色活动。在各支部进行党建创新项目征集,倡扬党员干部结合岗位实际发挥服务示范作用,但尚未形成特色项目,需进一步探索有效途径,系统培育活动品牌。

三、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㈠加强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

1、推进“两学一做”长效化、常态化。继续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巩固提高“两学一做”所取得的成果。

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落实每月一次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通过组织广大党员和教职工学习政府工作报告、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陈宝生部长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朱向军书记作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职业教育发展》辅导报告等,坚持用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高尚的思想道德、敬业的工作态度、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教育引导教职工立足岗位干事创业。

3、加强思想政治研究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新特点、新思路、新途径,征集思想政治研究成果论文四篇报院思想政治研究会。

㈡加强群团工作,做好统战工作

1、加强党对分工会、青联会的指导。加强分工会、青联会自身建设,履行各项职能,支持其按各自章程开展各项活动。选送歌舞《领航新时代》参演学院迎新年文艺晚会。

2、加强宣传阵地管理。加强对网络平台、宣传阵地等的意识形态管控,总支互联网群组信息报宣传统战部备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防范腐朽思想及校园宗教渗透。

3、排查影响安全稳定重点人员。对所属职能处室的教职工言行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未发现有影响安全稳定的言行。

4、加强党外代表人士联络工作。召开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通报了学院第二次党代会情况,传达了《党委工作报告》主要精神,并将征集、梳理的10条意见、建议向宣传统战部进行反馈。

四、针对党建工作存在不足采取的改进措施

㈠针对党的领导弱化,加强班子建设,建强工作队伍

1、因学院干部人事调整,机关第四党支部书记、机关总支委员出现空缺。经报院党委同意,严格按组织程序完成了机关第四党支部书记和总支委员的调整、增补工作。

2、选送6位支部书记先后参加校内党务培训、集团公司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和省委教育工委组织的全省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并派出1位支部书记参加省委党校的学习培训。

3、完善机关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班子成员对政治理论和形势政策学习和把握,着力提升班子队伍的党建业务素质和党务管理水平。

㈡针对党的建设弱化,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

1、规范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总支委、支委会议和党员大会,研究、布置党建工作。党小组按要求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先后邀请阳继豪、邓宗国两位院领导为广大党员讲授专题党课。

2、贯彻落实民主评议党员试行办法。各支部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支部评议等程序,对全体党员进行了民主评议,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党员民主生活。

3、落实党建工作标准化要求。协同组织人事处修订和编印了《党建工作标准化手册》和4类党务工作记录本,定期检查各机关党支部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执行《党建工作标准化系列手册》情况,督促其发挥率先垂范作用。

4、严格落实党费收缴管理办法。增强对党员组织观念、党员意识的教育引导,所属党员均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㈢针对从严治党意识不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倡扬清风正气。

1、落实主体责任。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践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增强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研究生党员述职报告范文6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认真学习贯彻中共xx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迅速兴起全面贯彻落实的热潮,组织机关干部坚持每周二集中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的办法,定期检查学习笔记,开展撰写学习心得评比活动,真正掌握xx大的精神实质,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真正内涵。督促各委办主任认真开展工作,把全体委员和机关全体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的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任务中去。确保全市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

2、精心组织开展调研,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言献策

全年共组织开展各项视察调研16次。每次视察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都能够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较好地发挥了参政议政作用。

3、深化反映社情民意,加大民主监督力度

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履行政协职能的有效手段和途径。一年来,围绕市委、市政府阶段性工作的重点,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全年共刊发《社情民意》和《调查研究》20余期。

4、注重提案质量,办理落实质量显著提高

十一届三次会议认真组织政协委员学习如何写好提案,调动政协委员写提案的积极性,一年来共征集、办理提案134件,坚持提案分层次督办,采取主席督办、提案委督办相结合,提案委督查与市委办、政府办督查相结合,以促进提案落实为目的,把着力点放在督办上,积极探索提案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5、加强委员管理,进一步调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对政协委员参加会议、活动及履行职能情况进行了详细考核,大大调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印发《学习参考资料》,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督促委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参政议政水平。政协上下呈现出积极向上,求真务实,扎实有效的良好工作局面。

6、委员服务社会成绩显著

积极引导全体委员在参加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工作的同时,立足本职工作,积极进取,勤奋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展示了新时期政协委员的风采,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二、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准则》是规范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加强廉洁自律起到约束、监督作用,是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要手段。一年来能主动认真学习、领会实质,并在实际工作中模范遵守《准则》的各项规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领全体机关干部模范执行。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时刻保持两个“务必”,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使政协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得到增强。

2、按照市委和纪检委规定,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法律和廉洁自律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预防和惩治相结合、教育和管理、德治和法治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多次召开各种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利用每月一次主席会议、每季度一次常委会议,听取常委、委办主任、工作组长对班子成员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诚恳接受批评和监督,警钟长鸣,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筑牢拒腐防变意识,在班子内部形成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的良好风尚。

3、对机关干部职工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委员的监督,向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印发了征求意见表,政协机关党员、干部中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4、坚持民主集中原则,按要求召开政协党组民主生活会,勇于正视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工作为重,成员之间实事求是地互相提出存在问题和改进办法,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基础上,促进了班子的团结。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充分发扬民主,让班子成员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形成决议并遵照执行。

5、坚持为政清廉,言行一致,始终坚持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执行中央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按照“对已清政,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要求。凡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把“既要干事,又要干净”做为座右铭。不贪口福之欲,不争不义之财,不干违法违纪之事。坚持个人重大事项向组织报告,制定班子成员有重大事项必须向党组报告制度。

6、积极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房子、车子、机子及亲属子女等方面都严格按规定办事。

7、在加强班子成员廉政建设的同时,对委员视察、调研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不准借活动、视察之名到基层大吃大喝,增加基层负担,维护了政协的良好形象。

范文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根据中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要求,结合龙湾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道思想和组织领导

(—)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和中央、省、事关于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切实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队伍。

(二)述职述廉工作要与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报告制度相结合,要与开展机关“效能革命”,加强作风建设相结合,一并组织实施。要充分运用组织监督、班子内部监督、群众监督、自我监督等形式进行述职述廉,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

(三)述职述廉工作在区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责

任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区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组织协调。

二、述职述廉的范围和内容

(-)述职述廉范围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党组织为单位述职述廉对象。在职的区管领导干部(不包括调研员)为个人述职述廉对象。

(二)单位述职述廉内容

1、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朽斗争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

2、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包括责任制牵头工作落实情况。

3、当年发生在本地、本部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和重大事项处理情况。

4、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当年作出的纪律规定执行情况。

5、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工作情况。

6、开展述职述廉工作情况。

7、针对党风廉正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下年度反复倡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三)领导干部个人住址株连内容

1、根据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分工,对分管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正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2、本人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情况。

3、本人作风建设和党内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

4、本人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其它有关情况。

5、加强党风廉正建设的努力方向和工作建议。

三、述职述廉的方法和程序

(-)述职述廉工作应每年进行一次,由各单位党组织按规定的程序,具体组织实施。区里有重点地参加与单位的述职述廉工作,即由区领导带队,区极为会同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参与;必要时,区纪委也可会同有关部门直接参与有关单位的述职述廉工作。

(二)述职述廉工作程序

1、各单位区管领导干部按照述职

述廉的内容和要求,写出述职述廉报告。

2、召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各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应在本单位中层以上或一定范围的干部群众代表参加的会议上述职述廉。

3、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负责以民主测评等形式,对区管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进行无记名评议。区里参与单位述职述廉的,还可采取座谈会、个别谈话、问卷测评等形式了解干部述职述廉情况。

4、各单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测评结果须上报区委和区纪委,归入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其他区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测评结果由各单位自行妥善保存。单位的述职述廉报告,须以书面形式于次年1月10日前上报区委,同时抄送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

四、述职述廉结果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