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4 11:20:14
2014年来,我局按照被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市爱卫会的统一部署,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努力创造优美卫生环境,推动全市文化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级爱卫会下达的责任目标和任务。2016年,我局又被命名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使全局的卫生面貌有了较大改观,树立了文化 的新形象。
一、切实加强对创卫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创卫责任制
1、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我局对爱国卫生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贯彻创卫工作“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分片包干、层层负责、人人动手、消灭死角、总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指导思想,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成立了以局长段振美为组长的局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先进单位工作的统筹规划,检查督促,协同和总结创建工作。并成立了专门的办事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全系统的创卫工作,定期召开例会,总结前期工作,分析问题,布置后期工作。
2、高度重视,重在落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人人争当创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的实践者、工作者,做到时时想着创建,事事为了创建。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的多项要求,落实到文化 工作的各个方面,渗透到各个环节。并制定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在全局实行分片包干,层层落实的办法,将爱国卫生工作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和单位,制定了工作任务责任书和奖惩措施,并与各单位及个人年度目标考核挂钩,形成了部门负责,层层落实,人人动手的局面,确保了爱国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大创卫力度,推进爱卫工作深入开展
2014年以来,我局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加大创卫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不断增强员工的爱国卫生意识,扎实推进爱国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
1、加大基础设施和卫生设施建设力度。局机关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筹措资金,对办公室进行了整体装修,使机关办公环境有了改善,局属各单位也投入大量资金,加大创卫工作力度,落实各项创卫措施。市博物馆实施了袁林修复工程,对袁林彩绘进行了修复,改造了大门,新建了侧殿、硬化了停车场,通过努力和与各方协调,克服了种种困难,完成了仿古式水冲厕所的建设,市古建所也投入资金,对天宁寺塔和天宁寺大殿进行了维修,对市区的高阁寺、韩王庙、许三礼祠等文化景点进行了保护性维修,大大改善我市文化 景区的环境风貌、改善我市的旅游环境,市民艺馆、博物馆等窗口单位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对卫生设施进行了建设和完善,取得了较好效果。
2、积极组织市博物馆、古建所等窗口单位坚持开展“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等提高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的活动,坚持利用幻灯、卫生宣传标语,深入宣传贯彻《条例》,开展防害防病、健康教育。
3、坚持组织全市文化 场所深入开展创卫工作,积极完成市爱卫会下达的责任目标和各项活动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
三、不断提高创卫意识,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全市文化 系统通过扎扎实实开展爱国主义卫生工作,使机关和各基层单位的卫生面貌和精神面貌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较好地提高了文化系统干部职工在全市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通过扎扎实实地创卫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护优美、整洁环境是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树立文化新形象的重要环节,环境卫生意识较以前有了较大提高,进一步带动了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促进了全市文化 事业的繁荣发展。
以上是我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的工作情况的简要汇报,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新的起点,树立“重在建设、贵在坚持”的思想,一如既往地抓好文明卫生建设工作,争取创建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一、创建工作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按照创建工作总体方案的要求,市卫生局牵头,成立了市质监局、工商局、爱卫办参与的协调领导小组,组建了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两个工作组和城区“除四害”监测工作队。在创建工作中,各相关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把创建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改善城乡面貌,推进城市化进程,营造有益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居环境、开放环境和投资环境的大事,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和协调,加大了创建工作力度。二是制定了公共场所、食品、饮用水卫生监管、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卫生监督组负责城区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和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预防性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组负责建成区内的传染病防治,卫生防疫、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督导检查,除“四害”监测工作队负责城区内灭鼠、灭蚊、灭蝇、灭蟑的监测。
(二)明确工作职能,靠实领导责任。市卫生局作为卫生组牵头单位,高度重视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把创建工作做为今年的重要工作来抓,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局直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卫生系统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靠实了责任,形成了职能小组向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健全和完善了责任制。一是在创建工作中实行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爱卫办、健康教育所主要领导分别与卫生局签订了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二是实行督查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责任单位工作进度汇报,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创建措施具体。有关单位都加强了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局监督所分别制定了《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意见》、《创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卫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任务,划分了责任区域,明确了工作要求、标准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四是严格奖罚措施,各责任单位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提出凡在工作任务不落实,影响达标的单位,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社会公众卫生法律和疾病防治意识不断增强 。一是市人大高度重视《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XX、XX年两次对我市《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为《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落实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狠抓了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把《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的学习宣传纳入普法规划,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抓不懈,使宣传教育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 三是利用特定的卫生宣传日,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组织人员上街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编印《卫生法规汇编》、《卫生知识培训手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资料》、《医院感染与消毒技术培训教材》、《安全注射实施方案》、《计划免疫资料管理规范》等4万多册,印发各类宣传资料、传单20余万份,举办专题讲座100余期。通过开展群众咨询、播放录音录像、悬挂横幅标语、办黑板报、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有力地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疾病防治中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四是坚持抓好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卫生法规、标准、卫生知识的培训,增强法治观念和卫生意识,促使其合法、守法经营。近年先后举办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班45期,8298人次,对大中型餐饮单位上门培训30余期,612人次,发放考试试卷4000余份。
(四)严格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卫生秩序。一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严把准入关。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食品卫生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及《甘肃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重点把好卫生审查关,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设施、加工环境、设施布局、工艺流程、人员资质、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废弃物处理等,进行全面的预防性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管理水平。根据食品行业的不同类型、不同环节,制定了经常性的巡回监督检查计划,指派专职卫生监督人员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卫生设施运行、卫生制度、“三防一消”措施的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卫生知识知晓率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技术指导,帮其整改提高,寓监督检测于服务之中,年监督频次平均5次以上,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全市食品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食品卫生抽查合格率从XX年的86.3%上升到XX年的91.3%。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加强巡查,使各企业普遍落实了6有,即有质量承诺、有巡查回访记录副本、有原材料进货使用记录、有生产过程记录、有添加剂使用记录、有检验记录或委托检验报告。工商部门积极推进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巡察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把以“一照三证三票”为主要内容的食品索证索票制度落到了实处。三是开展了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以及针对婴幼儿奶粉、黄花菜、散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熟肉制品等的专项检查。出动卫生执法监督人员8280人次,监督检查集贸市场376个(次),畜禽产品饮食摊位2546户次,食品生产加工业420户次;餐饮业1245户次,食品经营6336户次,责令限期改正2142户次,现场纠正不符合要求217户次,处罚185户,对无检疫合格证的畜禽产品和伪劣变质食品进行了没收销毁。特别是在“西交会”、“五武赛”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面,安排科学周密,工作扎实细致,确保了节会期间无一例卫生投诉,受到了市委、市政府表彰。共3页,当前第1页1
(五)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总体部署,扎实有效地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了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
治活动,促进了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进一步好转。先后开展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卫生、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劣质婴幼儿奶粉、商场(超市)散装食品、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重点生产环节、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散装白酒、散装调味品、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超标、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卫生部门以餐饮业消费环节为重点,在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中受理食品违法案件17起,立案12起,结案11起,结案率92%。实施行政处罚179户(次),其中警告72户(次),责令改正534户(次),责令停业37户(次),取缔27户,罚款67户(次),罚款总金额2.36万元,没收过期食品1.65万公斤。工商部门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上半年检查市场、超市580家,检查经营户6700户,取缔无照经营46户,共查处食品案件149起,标值4.91万元,其中查扣含“苏丹红”食品427瓶。二是对城区28所学校食堂进行了检查,针对存在问题,会同教育部门下发整改通知,签订整改责任书,对存在问题的2所学校食堂责令停业整顿。三是在乳制品专项整治中,共检查乳制品生产经营单位52户,抽检消毒奶、酸牛奶、含乳饮料共21份。
(六)加强部门协调,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长效机制。XX年以来,卫生部门在全市餐饮业、学校食堂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制定了《平凉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XX年平凉宾馆、陇东明珠宾馆经过市级初审顺利通过了省卫生厅终审,成为全省首批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
工商部门强化措施,加强对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监管和引导。把“六查六看”、“五项制度”作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经营者自律,工商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真正用制度和机制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和经营秩序,落实“一照三证三票”制度,拒假冒伪劣食品于市场大门之外。
质检部门充实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做到企业数量、质量状况、人员素质、生产设备、证照情况、产品流向“六清楚”。投资30余万元,新添置了气象色谱仪等一批检测仪器,改造了微生物实验室,目前,基本上满足了食品常规项目及部分添加剂的检测需要,食品检测手段进一步完善。
(七)健全了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实现了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一是进一步健全了疫情监控报告网络系统,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实现了县级医疗机构-县级疾控机构-市-省-国家卫生部的零距离报告,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及时上报和科学规范管理提供了技术保障。二是传染病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确定了专职疫情报告人员,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及报告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确保发生疫情后能在第一时间紧急调度处置,从而为迅速高效处置疫情提供了保障。三是狠抓了计划免疫安全接种工作。制定印发了《平凉市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实施方案》开展了疫苗、诊断试剂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狠抓了以创建计划免疫安全接种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计免安全接种工作,保证了计划免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加强传染病执法监督,确保传染病防控措施的落实。一是针对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滑坡,某些传染病在局部暴发流行,传染病报告存在迟报、漏报等现象,组织开展了传染病执法大检查,重点从制定方案、人员培训、安全接种、接种合格率、资料管理、经费落实等方面进行检查。 二是对重点传染病开展经常性督查工作,重点检查城区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肠道门诊建设、消毒制度落实、医院感染控制、传染病病人规范化管理、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及无害化处理、医院污水和医用垃圾处理情况等。通过监督检查,使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管理更加规范健全,传染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率均达到80%以上,传染病病人实行专科或隔离管理,院内感染率稳定控制在较低水平。市医院按照传染病管理的要求,先后投资40万元购置了下排气式预真空压力锅、一次性医疗用品毁形机、自动生成二氧化氯污水处理系统、自动洗衣消毒设备、臭氧发生机等设备,有效地预防了院内感染的发生。
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食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满分27分,实得22.8分,扣4.2分。卫生许可证持证率87%,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92%,五病调离率100%。
饮用水卫生管理:满分7分,实得6.5分,扣0.5分。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五病调离率100%。 共3页,当前第2页2
传染病管理:满分6分,实得5.6分,扣0.4分。传染病报告率达90%;常规免疫四苗接种率分别为:卡介苗95%,脊髓灰质炎糖丸97%,百白破疫苗96%,麻疹95%,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95%;在职医务人员传染病相关知识知晓率90%以上。
“四害”监测结果:参照卫生城市“四害”检测评比标准,居民户、餐馆、食品经营场所平均鼠密度1.57%、蚊类密度0、蝇类密度0.87%,在监测区域内未检出蟑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饮食市场设施不完善,市场举办者、管理者食品卫生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市场的选址、建筑设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审查投入使用,导致食品经营场所不符合卫生要求。二是火车站、东、西汽车站周围的私人旅店及餐饮业经营单位基础设施差,一些旅店未挂牌经营,难以发现,难以监管。三是肠道门诊不规范。四是传染病知识知晓率不够高。五是传染病报告存在漏报、迟报现象。
四、改进措施
1、加大执法力度,狠抓两证及三防一消设施及消毒措施的落实,规范经营和操作行为,严厉打击,坚决取缔无证非法经营户,力争省级卫生城市如期验收达标。
2、深入开展查漏补种工作,提高接种覆盖率和合格率,把工作重点放在流动儿童的查漏补种、建卡和建证,消除空白点。积极创造条件,抓好肠道传染病门诊的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洗手、污物处理、消毒设施,健全门诊日志和登记报告制度,加强对创建工作中传染病防治的督查。力争在10月20日前完成查漏补缺工作。
今年我市发生了严重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爆发,西城区是重灾区,为防止疾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局克服种种困难,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科学调配卫生防疫力量,组织抗击非典的同时,毫不放松创卫工作,保证卫生工作持续稳步前进。
一、加强领导,把创卫工作落在实处 根据西城区政府创卫三年规划中xx年创卫工作要求,区卫生局在我局人员变动的情况下,结合以往创卫工作中的难点、薄弱环节,调整卫生局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xx创卫工作方案。从区机关到下属各级机构,党政一把手直接负责创卫工作,制定工作进度表,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各项创卫工作落实到位。
二、创卫主要工作 根据《国家卫生区》标准的要求,西城区卫生局承担全区创卫工作中的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及区属医疗卫生单位的创卫工作。
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要点 2011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2012年卫生工作计划 2012年爱国卫生工作总结 卫生防疫站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0—2011学年度上学期学校卫生工作总结 2012年工厂的年度卫生活动月总结 2012年幼儿园创卫工作总结
一、总体要求
《省卫生城市(县城)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省卫生城市(县城)每4年复审一次,由省爱卫会办公室组织,采取暗访、明查的方式进行。省爱卫会根据复审结果,对符合标准要求的城市(县城)予以重新确认;对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城市,暂缓确认,并规定改进期限;再次复审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命名。
这次复审将根据20*年1月新修订《省卫生城市(县城)标准》进行,增加了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且有许多指标作了新的调整和提高,难度显著提高。复审的重点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日常卫生管理等方面的巩固与发展情况,特别是对旧城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河道保洁、农贸市场、“五小”行业、建筑工地卫生等长效管理情况。此外,还要全面检查近4年卫生城市各项指标的达标及巩固情况,核查4年的档案资料。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工作目标:巩固和发展省卫生城市成果,动员全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以“迎接省卫复审,建设和谐城市”为主题,着眼于抓基础求发展、治难点求长效,集中力量解决主要问题,使我市的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通过全市上下努力,力争高标准通过省卫生城市复审,为明年通过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打下坚实的基础。
迎接复审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坚持“条条包干,块块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属地管理,配合块块做好工作,把迎接复审工作作为本部门、本单位的大事来抓,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
我市自20*年通过省卫生城市重新确认以来,不断寻找自身薄弱点,继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市委、市政府立即提出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多城同创”的目标,市爱卫会制订标准,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责任分解和行动,发挥属地管理、块块管理作用,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各区、街道加大了对背街小巷保洁、集贸市场卫生、“五小”行业卫生管理等几个薄弱部位的巩固工作力度,城市卫生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但是对照20*年新颁布的《省卫生城市(县城)标准》,我市目前迎接创卫复审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和难点:
(一)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状况差。
尽管旧城改造在不断进行,但是在城区范围,还有相当一部分城中村。由于城中村的基础设施与密集的居住人口不匹配,加之管理上缺位,目前绝大多数城中村存在“脏、乱、差”现象。环卫设施不全,公厕不足,没有排污系统,乱搭乱建乱涂,生活垃圾得不到及时清运,“四害”孳生,违规饲养家畜家禽等现象比比皆是。4年前,我市创卫考核城中村卫生不作要求,没有暴露这个突出问题。20*年新修订的《省卫生城市(县城)标准》,增补了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共7条,对照新标准,这些城中村几乎无一能够达标。
(二)社区出租屋带来严重卫生问题。
在城市社区尤其是一些没有物业管理的老社区,业主把没有配套卫生间、没有厨房的车库、车棚、杂物间稍加改造,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带来一系列社区管理问题。如治安问题,乱倒垃圾、厨房污水、粪便问题。不仅破坏了社区卫生面貌,也已成为肠道传染病防治的隐患。不仅影响小区居民的健康与安全,而且不利于租住者的健康。
(三)市容管理还没有真正形成长效机制。
我市城区环卫保洁比较稳定,主要街道的保洁也已基本到位。相比之下,对背街小巷、马路菜场、流动摊贩乱设摊点造成污染、菜市场周边拥挤杂乱、沿街店铺跨门出店、占道经营等等影响市容市貌整洁有序的管理上还缺乏有效的机制,往往管一管、好一点,放一放、回原状,市民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的,也多是这一类问题。在近二年的市民卫生状况满意度调查中公厕的卫生仅在50-60,农贸市场、窗口单位的卫生状况满意率也不高。城中河的污染问题尚未真正解决,发黑发臭时有发生。住宅小区内小广告“泛滥成灾”,缺乏定期的清除管理。城区中对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的创建氛围不浓,与其他复审的城市相比,简直“天壤之别”。上述这些现象对暗访、考核带来比较大的影响。
(四)“五小”行业卫生隐患多,无许可证经营比例仍较高。
“五小”行业餐具、茶具、理发毛巾工具等不消毒现象比较突出。目前城区背街小巷或城中村中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在经营的“五小”摊店仍较多。“五小”行业业主变更频繁,市民质疑消费是否卫生安全,势必影响复审对食品卫生安全项目的评价。
(五)病媒生物控制需要动态管理措施。
省卫生城市标准要求鼠、蚊、蝇、蟑螂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我市除四害4年前已经三项复查达标,这些年来每年在投入上不平衡,从密度监测结果显示波动较大。仅从去年组织的多次明查暗访来看,由于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场所的蚊蝇孳生地没有根治,城区下水道没有及时投放灭蚊蚴药物。一些重点行业防控设施不到位,平时又不及时清除孳生物,导致一些区域鼠、蟑螂、蝇密度严重超标。小餐饮店有大量除四害“盲点”。
(六)公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新修订的《省卫生城市(县城)标准》指标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大于90,我市尚未建立正常的投诉渠道和投诉问题的有效解决途径,市统计局的调查结果也未达到90,这次复审专家组通过随机方式对市民调查询问或问卷的形式进行的,不确定因素较大。而且,这项标准作为10个基本条件之一。
四、主要对策和工作措施
为了如期高标准通过复审目标,在目前已达标和基本达标指标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对策措施,在计划时间内组织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并且研究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措施,全面达到省卫生城市复审标准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切实加强对省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的领导。由于卫生城市是环保模范城市、文明城市的前置必备条件之一,要实现“多城同创”目标,必须有卫生城市为最先达标。市委、市政府“多城同创”工作委员会把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作为今年的头等大事来抓,*区也及时作重心转移,市区两级创建办全力以赴抓好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负责省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各成员部门也要以此调整。
2、按照职责分工,将复审迎检工作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各部门,实行复审迎检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加大经费投入。根据省卫生城市复审迎检的要求,市、区都要按照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确保所需经费,分期分批予以安排落实。同时,要保证复审迎检期间各项专项经费的投入,为顺利通过复审创造条件。
(二)加大宣传,发动群众。
1、各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加强创卫复审迎检的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使复审迎检工作全市动员、人人参与。市、区宣传部门、文明办、新闻单位要积极开展省卫生城市复审迎检的目的意义宣传教育,把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与宣传贯彻实施“三个*”战略相结合,动员广大市民珍惜省卫生城市成果,依法履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引导广大干部和群众自觉参与复审迎检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省卫生城市标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创卫复审迎检工作不作为和“脏、乱、差”现象长时间存在的单位、部门,新闻媒体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2、各级、各部门要把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与争创国家卫生城市等“多城同创”工作结合起来,定期进行督查,促进创卫复审迎检工作的落实;市、区创建办要开展明查暗访,解决复审迎检工作中的困难,推动各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大专院校要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参与“迎接省卫复审,建设和谐*”活动。
(三)突出重点,专项整治。
抓好城市卫生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治,是当前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重中之重。*区及开发区、各部门(单位)要逐条逐项狠抓整治,确保整改项目、重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一是立面环境洁化专项整治,由*区和开发区总负责,以“净、绿、美、亮”整体形象为标准,确保整改到位。*区和开发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做好沿街店面内外环境整治,同时,建立和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开展小区环境专项整治,做到无乱栽乱种、违章搭建、乱堆乱放及各类无证广告。建设部门重点负责主干道的整修和路桥结合处、路叉处道砖破损的修整、主干道两侧沿街建筑出新以及墙壁修补、粉刷工作;城管部门负责拆除沿街影响市容环境的违章搭建和遮阳棚,规范灯箱广告、字牌、店牌设置;建设规划及相关部门负责做好杆线、管线梳理工作;加强对沿街拆迁、建设施工工地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市区交通静、动态管理,实现市区道路交通、车辆停放有序、通畅、安全;交通、城管部门要开展窗口单位、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文明、卫生整洁形象专项治理。工商、城管部门要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管理,取缔不文明广告、违法广告,取消市区所有烟草广告。加强夜间的亮化管理,彰显出城市的面貌。
二是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商部门和*区负责长效管理工作。工商局要继续组织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城区各类市场特别是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做到规范经营主体,落实划行归市,规范交易行为,强化上市商品质量管理,优化市场环境秩序,完善创建软件资料,开展经常性健康知识教育,推进除四害工作,同时,继续对市场基础设施按规范要求进行合理改造,对市场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严格控制活禽销售,确保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实施农产品检测,有效控制药物残留超标;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保洁不得低于二级道路保洁标准,坚决杜绝场外经营现象。城管局要继续牵头开展流动摊贩与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确保城区主干道及主要路段无流动摊点、无出摊经营、无占道经营。*区要开展夜市的管理,落实有序设摊,摊主负责保洁,做到“摊移垃圾清”。根据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要求,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对一些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确实需要保留的室外市场,要落实专管人员,实行规范管理,不得低于三级保洁标准。
三是城市道路及建筑、拆迁工地专项整治。建设部门和*区负总责。要重点清洁和修补污秽及破损的城市主次干道人行道板,规范各类拆迁、建筑工地管理,督导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工地管理标准和要求,实行围护作业,文明施工,工地出入口地面硬化,设立车辆冲洗设施,对运输车辆实行严格管理,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杜绝抛撒滴漏。切实加强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卫生管理,按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确保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
四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由*区总负责,制订具体整改方案,明确区域、任务、责任乡镇,加大整治力度,做到“八无”:无暴露垃圾,无露天粪坑和旱厕,无乱堆乱放,无散养禽畜,无积水坑塘,无占道经营,无乱涂乱画,无水面漂浮物。
五是背街小巷保洁的专项整治,由*区和开发区总负责,加强对乱堆乱放等现象的清理整治工作,清除不卫生死角,进一步落实保洁工作措施。
六是市区河道环境专项整治,由市河道办总牵头,按计划完成市区河道工程建设,改善水质。进一步落实河道保洁措施,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组织开展河道专项整治,做到河面无漂浮物、无杂船、无渔网(簖、罾),岸坡无垃圾、无废品收存点。
七是五小行业专项整治,由卫生部门和*区总牵头,以守法经营、规范经营为目标要求,加强对市区主、次干道“五小行业”的卫生监管,对硬件不达标或整改不到位的,督促转行或予以取缔。
八是暴露垃圾专项整治。*区及开发区要全面清除建成区范围内的各种暴露垃圾和积存垃圾,尤其要配合拆违工作,及时做好拆违现场的垃圾清运工作。建立完善全覆盖、无缝隙的环卫保洁管理机制,加强街巷保洁检查和考核,合理增加保洁人员,扩大保洁覆盖面,提高保洁水平,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建立健全创卫长效管理机制,*区及开发区要建立城市管理社区协管员队伍,及时发现、督办社区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社区环境卫生监管水平。*区负责对脏、乱、差地段进行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对暂无改造计划的区域、地段实施整修、改造、硬化道路、补种绿地。*区要会同有关部门要加强废品收购站点管理,对现有废品收购站点开展集中整顿,无证经营者坚决清除,在限制范围内的持证经营者限期搬迁。要切实加强废品收购站点环境卫生责任区建设,不得出摊经营、占道经营,不得污染和影响周边环境。要督促经营者加强内部管理,废品实行分类摆放,保持场所卫生整洁,做到门外三包、门内达标。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垃圾车(箱、桶)必须密闭有盖,消灭无盖垃圾车(箱、桶),果壳箱、垃圾桶等卫生设施要按计划投放到位。
按照市创卫办的要求,我局成立了创建部级级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由局领导班子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挂帅,一名副局长具体负责,局办公室具体安排、协调、督促、检查的工作网络。全年,局长亲自组织召开落实创卫会议16次,部署省市关于创卫的总体精神和要求。结合全市创建部级卫生城市的总体安排,我局明确制定了目标、找准了切入点、建立了以“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创建部级卫生城市工作方案”为平台的工作重点,使全局同志都能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全民创卫工作当中。
二、确定工作目标,落实任务到位
结合城管系统工作实际,我们从三个方面开展了全局创卫工作。
1、制定规范性文件。年初制定完善了《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创建部级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市城管执法局机关卫生管理办法》、《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科室目标管理办法》、《门卫值班管理制度》等长效创卫工作制度。
2、责任清晰,目标明确,监督指导,规范整顿。以整体创卫工作为总体纲领,划分科室的具体工作范围,做到部门责任清晰,工作目标明确,考核指标细化。
机关创卫工作情况:
一是抓好机关办公室及责任区卫生工作;二是抓好机关的绿化、美化、亮化工作;三是抓好“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四是各办公室作到随时有人打扫;五是抓好了本单位年度除“四害”的达标工作。按照市爱卫办的要求,我们认真的抓了办公楼内除“四害”工作,并已经达到要求标准。
结合我局职责,开展创国卫工作
一是积极参与市创卫办的创卫工作。创建部级卫生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立足市情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作为城市管理部门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在人手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局抽调了一名党组成员、一名调研员和5名工作人员到市创卫办上班。对安排的各项创卫工作,我局积极迎难而上,勇挑重担。如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对冷、零、凤凰园三区市容市貌、公交秩序和规划执法等进行了3次全方位的督查。我局做到要人给人、要物给物,积极协助市创卫办对冷、零两城区主次街道和各办事处的督查考核,圆满地完成各项创卫工作任务。
二是认真开展牵头负责的第三组督查工作。我局负责牵头的市创卫办主次街道、背街小巷、单位、居民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专项检查,是整个创卫工作中最薄弱的环节,也是最容易扣分的环节。为此,我们认识到位、力量到位、工作到位。局长雷廷玉亲自抓,抽调10名中层骨干组成两个督查组,由副局长张亚林带队,负责零、冷、凤凰园三区的督查工作。并明确专项经费,制定督办方案,界定检查内容,量化评分标准,摸清底子,建立台账,认真督查督办,对督察中发现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办整改函并上报市创卫办,做到一个问题、一张交办意见、一名责任领导、一家牵头单位,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办,共下发整改函 份,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为创国卫而积极努力奋斗。
三是切实加强中心城区的控违拆违工作。局主要领导任市控违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一名副局长和一名总工程师分别任两个小组的副组长,同时,抽调7名骨干力量参与控违拆违工作,按照市控违拆违领导小组要求组织对三区月度考核,对前一、二、三名予以奖励,对后两名给予相应处罚,实现了今年三区新增违法建筑为“零增长”的总体目标。
四是加大对中心城区市容市貌整治力度。对三区执法局在整治金阳路口、福寿亭路口、黄古山东路、潇水东路、人民银行路口、零陵中路、凤凰路、梅湾菜市场口、长丰大道、猎豹路、梓塘路等市民反映强烈的马路市场给予了指导和支持。共取缔店外经营1000余起,拆除违规设立的棚架300余处,扣缴违规设立的店牌300余个,清除“牛皮癣”野广告3000余处,拆除违法户外广告 616处、户外招牌450个,拆除各类违法户外广告总面积20000余平方米,查处工程运输车违规抛撒渣土等违章行为102起。特别是在整治零陵中路占道路经营的“马路市场”和“夜宵摊点”中,市局和冷水滩区局主要领导多次亲自组织执法,解决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鼓舞了执法队员的工作热情。
三、确定整治方法步骤,解决实际问题。
我局创卫工作始终围绕全市创卫的总体安排来开展的。无论是方法,还是步骤都与市里要求性一致的。在重点时期、重点阶段的整治活动中,确定了重点整治措施。整体工作分为宣传排查、集中整治、协调解决、检查验收几个方面。各单位、各部门针对整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召开了有各职能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共同研究解决了每个部门创卫工作当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方向,使创卫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推进,使全市市场经济秩序有了进一步好转。
四、创卫取得成绩,源于措施得力。
主要体现在:
1、强化了领导,健全了网络。通过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的原则,把创卫工作纳入了年度
工作计划;通过健全创卫组织网络,动员了各方面积极参与。2、大力宣传,人人参与。通过广泛开展“以人为本”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倡导了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利用自己的宣传阵地、栏目及时报道创卫工作动态,基本提高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文明意识和卫生意识,形成了良好的氛围。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目标,加强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基本功能,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为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20__年):铺筑基础、全面提升阶段
在巩固省级“卫生县城”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强力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为20__年申报国家卫生县城夯实基础。
第二阶段(20__年):全力攻坚、申报评审、实现达标阶段
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攻坚,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查缺补漏,作好申报评审准备,提出申请评审报告,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目标。
三、职责任务
㈠县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创建办”):根据县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指示和要求,对全县创卫活动制定方案、提出目标,作出安排;负责对全县创卫工作情况进行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评,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做好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㈡县卫生局、爱卫办:县卫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卫生执法检查及监督,负责抓好全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请记住我站域名/<;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年度爱国卫生运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督促社县卫生保健规划的贯彻实施,开展除害灭病的技术指导和“四害”密度检测工作,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指导各乡镇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县)的创建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通报;负责全县创卫先进经验的总结和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负责组织实施爱卫工作的主题宣传活动;协助乡镇政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及各种传染病,督促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垃圾、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户)及从业人员的监管,强化对饮用水源的监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负责创卫申报的各项工作。
㈢县城管局:依照《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实施办法,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做到严格执法;负责搞好中心城县主次干道的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平寨镇等乡镇搞好社县的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管理工作;负责落实中心城县主次干道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指导、检查、督促平寨镇及社县、“城中村”落实小街小巷、楼群院落“门前三包”责任制;协同、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等。对工作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的营运秩序,确保公交车辆的清洁和有序营运。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创建无烟公交车辆和卫生窗口单位活动。协助做好发生重大疫情时的管制工作。
㈣县建设局:负责把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有计划地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城市卫生水平;负责作好农副产品批发、科技项目、汽车、废旧物资收购、矿产品批发、矿山机械设备、建材、图书、电脑及洗车、修车等专业市场的规划和设计;负责公厕、户外广告等的规划定点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实行封闭式施工,减少建筑垃圾和夜间建筑施工噪音。对建筑工地建材、渣土运输实行强制管理;按时完成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县污水处理厂的申报立项及建设工作;加大公厕建设、改造及其他市政设施建设力度。负责抓好
城建监察工作。
㈤县交通局:做好本系统各部门尤其是长途客运站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创建无烟车站、无烟车辆、无烟的士和卫生窗口单位等活动。负责牵头抓好贵烟线六枝过境段的卫生与秩序整治工作。
㈥县农业局: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做好人、畜、禽粪便和养殖业的废弃物及其它农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安全利用。推广有机肥和化肥结合使用,维护生态平衡。做好农田灭鼠工作。组织农药登记工作。与卫生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寄生虫病、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等防治工作。
㈦县水利局:加强水资源保护。指导全县供水水源地保护和乡镇供水工作。结合水利基本工程建设,配合卫生部门预防控制地方病、寄生虫病的发生和传播。实施河水河道污染治理和环境卫生的清理保洁工作;做好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和二次供水达标工作,做好六枝河及河道两侧的绿化、美化和管护工作。抓好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水质的安全和卫生。.
㈧县发改局:把创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创卫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按规定程序安排创卫工作的投资、贷款计划等。
㈨县财政局:加大对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保证创卫工作必要的经费。积极争取国内外卫生贷款,用于发展创卫事业。
㈩县环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对大气、水质、噪声、垃圾等污染的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解决重大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加大对环保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自然保护县、风景名胜县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县安监局:强化对危险废弃物、危险化学品、有毒物品等的监管工作。
(十二)县公安局:对创卫工作中发生的妨碍执行公务行为进行及时处置。做好重大疫情地县必要的管制工作。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城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十三)县教育局: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学生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改善学校条件和卫生设施,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
(十四)县文体广电局:坚持体育与卫生相结合,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市民素质。负责创卫工作专题片的制作和整个活动宣传报道。维护体育场所卫生。
(十五)县宣传部、文明办、文体广电局、各新闻单位:把创卫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城县、文明乡镇和文明村寨的创建活动中,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各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宣传、督促卫生法律法规的实施。
(十六)县人武部:制定本系统创卫工作规划和计划,结合部队工作实际和任务特点,自行组织开展创卫工作,提高广大官兵、职工的素质和健康水平。积极支持地方创卫工作,参加社会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十七)县总工会、团委、妇联:动员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和学生积极参与所在地县和单位的创卫活动,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和制度,增强自身文明素质和保健能力。
(十八)县
工商局:做好本系统各部门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城乡集贸市场、沿街集市责任单位的卫生治理。配合城管、建设、公安等部门做好户外广告、汽修、洗车、废旧物资收购等的规划定点和整治工作。
(十九)各乡镇政府、社县、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县内的创卫工作。加强城镇环境与卫生建设,净化、绿化、美化环境,贯彻落实有关创卫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卫生县城活动,增强群众卫生素质,大力提高城镇卫生整体水平。负责开展好除“四害”和卫生社县、卫生村达标活动,20__年平寨镇中心城县所有社县全部达标,30的村达到省级卫生村。
(二十)六枝工矿(集团)公司、六盘水煤机厂、一四二队、水源队、六枝火车站等企业负责本辖县内的创卫工作,并按属地原则,积极协助、配合县政府开展创卫活动。按照《全国工业企业卫生检查评比标准》,积极清理“三废”,美化环境,强化辖县内公共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门前三包”等管理工作。
(二十一)县监察局: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对工作不负责的单位,追究其行政不作为的责任。
(二十二)其他单位和部门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职责抓好工作。
四、组织实施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重在建设,综合整治。全县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活动采取全面动员、整体部署、阶段推进、分批达标的方法进行。
五、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卫生县城工作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以创建部级卫生县城为重点,辐射和带动各乡镇的创卫工作。
㈠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创卫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各自的创卫工作,制定出年度和长期创卫工作方案,上报县创建办和县爱卫办。要逐项落实创卫任务,及时报告创卫工作情况。
㈡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开辟创卫专栏、专题。乡(镇)和社县要通过设置宣传栏、开办宣传板报、张贴宣传标语等,为创建卫生县城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创卫工作成为人人皆知、个个参与的群众性活动。
㈢加大投入,保障有力。各级各部门要投入必要的创卫工作经费,按照国家创卫工作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创卫日常工作的开展。